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针尖压麦芒-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书名:针尖压麦芒
作者:Dr。Solo

文案 
一心想站在冠军的领奖台上拥抱亚军的痴汉击剑选手。又名《队草与团宠》'doge'
cp:冰山闷骚攻×阳光痴汉受
(并非竞技文,击剑只是用来刷时髦值的,本质上还是个甜甜的恋爱脑文,请不要较真哟,祝阅读愉快!)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近水楼台 天之骄子 竞技
搜索关键字:主角:乔麦,凌霄 ┃ 配角: ┃ 其它:击剑,西洋剑,佩剑



  ☆、第 1 章

  一剑劈出去,我就知道完了。
  凌霄的剑也刺在我肩窝,持剑进攻的人像白光般锋芒逼人,绷弯的剑身死死卡在我肩下,那一下刺得我宛如撞上冰山。
  佩剑对决的速度是花剑重剑不能比的,胜负在瞬息之间,我下意识以为自己输了,我们的灯几乎同时亮起,透过面罩我看着剑道那头已经收势撤回的白色身影,不禁揣测着那张黑色面罩后俊美英气的脸上挂着怎样的表情。凌霄身体侧对着我,面罩的方向微微朝向我,却不知道是不是在看我,他用没戴手套的左手拗了拗剑身,姿态不喜不悲,到这时我才发觉我好像是……
  裁判举手,判定我得分。
  ……又赢了?
  队友们鼓掌欢呼,我喘着气,有点吃惊,虽然比分紧咬到14比14,最后这一分来得却比前十四剑都快,我感觉我和凌霄刺中彼此的时机明明不分伯仲,这只能说明我比凌霄更快一秒发起了进攻,他好像只是很无奈地应了我一下,抢攻的势头看着吓人,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脱下面罩时我没敢去看凌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看我,只看到他向上扯下面罩的动作,我就心虚地别开了脸,仿佛他之所以失利都是因为昨天我在食堂抢光了他爱吃的糖醋里脊。
  凌霄携着面罩和佩剑转身,在现场咋舌般的沉默中走下了剑道。
  队内对抗还在继续,还有别的队员要抽签上场,但是凌霄没有留下来观战,他离开了训练馆,和前两次我们交手后一样,半分钟都不停留。这个人向来独来独往,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负气,也或许他对输赢压根没什么感想。
  我希望是后者。
  脱了护具回到观战的众人中,我都没什么精神去回应四周队友的祝贺。队友兼室友高大胖拍着我的肩膀:“麦子,不简单啊,连赢三次这就是实力啊!”
  “那还用说。”我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仰躺在地板上,听着剑道上乒乒乓乓的交火。
  “你是赢家,还赢了凌霄,少这儿唉声叹气啊,矫情不矫情!”坐在我右边,睡我上铺的老七蹬了我一脚。
  “你们以为赢凌霄不费力吗?我累。”我由着他踹我,望着天花板无动于衷地说。
  坐我左手边的高大胖不屑一顾:“凌霄的实力那就是不如你,那小子都是平时被那群颜狗媒体吹得太过了,现在遇到你,算是原形毕露了,啧啧……”
  “别这么说,”我说,“媒体们也不容易。”
  讲道理,就凌霄长那样,那得多铁石心肠多不解风情才不变颜狗啊。
  虽然只是队内的对抗赛,严格来说说明不了什么,但是我也和周遭的看客一样,万万没想到自己能连赢凌霄三场。
  我低头翻来翻去瞧着自己的手,心说凌霄是天才,老子难道是天才中的天才?
  唉,就算是又如何?换平时我大概会得意很久,换今天我是一点也不开心。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你说凌霄也真是气人,好歹也是个众星捧月的击剑天才,怎么就不能争口气,哪怕赢我一次呢?
  ***
  凌霄和我是同时期被选拔进国家队的,我俩都是少年成名,来国家队前战无敌手,各自都拿过全国少年赛的冠军,不在同一届,所以进国家队后理所当然成了队里队外关注的焦点。
  我不知道凌霄是怎么看我的,但是我对他嘛,其实从神交时代起就一直颇有好感。
  我从小学击剑,长这么大,同龄人中从没遇过敌手,为此我还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独孤求败”。我知道不少人在背后说我嚣张,但我是真心想求一次败,身边都没人玩得过你,那种感觉,怎一个无聊了得。
  第一次知道凌霄这号人物,还是读初三时有一回去同学家玩,同学的父母在客厅观看体育频道的击剑比赛,我就是在那时看见剑道上披荆斩棘的凌霄的,当时连向同学父母打招呼都忘了打,就一屁股坐沙发上盯着电视入神地看了起来。
  我读过一些比赛报道,也见过有人评价我“攻势快如闪电”,写出这种形容的八成是女记者,老实讲又老套又肉麻,一点都不走心。我也完全不好奇所谓“快如闪电”是个什么了不得的场面,毕竟那时候年纪小,参加的都是一些市内省内的小比赛,也很少能看到自己的录像和视频。
  但是头一次在电视中看见凌霄,我就悟了,服了这个老套又不走心的形容,更服了这个当之无愧快如闪电的少年。
  到底能有多快?玩过佩剑的都知道,这玩意儿不能和花剑重剑比,取下一分有时候一秒都用不到,个别时候双方在来不及眨眼的瞬间同时击中对方,速度太快了,导致两人都以为是自己先下一城,各自在那儿握拳呐喊,为自己庆祝呢,但只有裁判能从裁判器知道这一分的最终归属。
  以为自己赢了,事后发现妈的没分,也没什么好尴尬的,因为差不多每个选手都经历过,这都是常事。
  但凌霄不同,我注意到,交锋后只要他一握拳,甭管是多么轻描淡写地一握,那么必定是胜券在握。
  我相信发现这个细节的人不会太多,但是一旦发现,那准能惊得你流冷汗。因为凌霄就如同一台机器,他从不出错,他握拳的时刻,就是他胜利的时刻。
  这家伙不但身体反应速度惊人,眼力也快得惊人,是个反射弧几乎为零的天才。所以哪怕对手优先进攻,他也能四两拨千斤地还击回去,屏息间一劈一斩,逆转得分!
  闪电一词很衬他,倒是变得不衬我了,因为在不发动进攻时,凌霄是一个很安静的选手,他没有太多虚招,哪怕是将对手逼到底线,也是步伐从容,接着在你心脏跳起落下的空当,唰,白光一闪,他就击中你了。
  这才是闪电,在黑暗中乍现的闪电。
  凌霄第一次参加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就一路杀进决赛,至今我还记得,决赛时他在前两局就提前得了15分,锁定胜局,和对手的差距有如天渊。
  比赛结束他摘下面罩时,我既紧张又激动,作为一名可耻的颜控,我内心疯狂祈祷着,剑术这么吊炸天的哥们可千万不要是个长着雀斑的小胖子啊!
  然后那面罩轻轻往上一摘,我看着面罩下露出的下巴、鼻尖、脸颊,心一沉……又一飘——
  沉是因为还真有雀斑!飘是因为,算上那几颗雀斑,也无损十五岁少年雪山般高洁的美貌。
  那天回家我走在路上,好似云端漫步,仿佛那几颗不起眼的雀斑长在冰山美少年的脸上,也变得青涩可爱起来。
  彼时还很中二的我,一夜间生出了“终于等到你”的感慨。能找个和你旗鼓相当的对手已属不易,更何况这个对手连外形样貌都是你喜欢的那一挂。恰逢我学西洋剑快提不起干劲的时候,突然宛如宿命一般,井底之蛙的我看到了从我的世界上方游过的蛟龙,让我再度找回了对击剑的热情。
  不过造化弄人,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棋逢对手的凌霄,我俩还总是错过。我连续参加了两届全国大赛,他都缺席,而他唯一一次参加全国大赛并杀进决赛,我又因故临时退出。
  就这样我郁郁寡欢地惦记了他许多年,终于等到我俩都被招进国家队。
  所谓宿命,无非是说命中注定的对手都是要殊途同归的吧。
  我偷偷关注凌霄这么多年,但是不确定他是不是也在死偷卡我,我这人要面子,特别害怕单相思,所以虽然从踏入国家队训练基地起我就在四处寻觅当年那个惊艳了我的少年,但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
  那个宿命的早晨,我把自己收拾得清爽帅气,还找我青梅竹马的芳邻借了点儿啫喱水在头发上抓了又抓,九点钟,我提着行李大步迈进了国家队位于紫山的训练馆,那时已经有好些新老面孔提前到了,我站在训练馆大门边,低调又鬼祟地打着望。
  “看,那是不是乔麦?”
  有人看见了我,接着好些双眼睛朝我这边看过来,窃窃私语着,这种场面我还是挺受用的。
  接下来又一个声音响起来:“凌霄也来了!”
  我心头“咯噔”一下,差点脱口要问“哪儿呢哪儿呢?”不过我意识到大家的视线并没有从我的方向转开,准确地说,那些视线继落在我身上之后,又顺势一个二段跳,投向了我身后。
  我福至心灵,按捺住心中的澎湃,转过身去——
  穿着黑色V领毛衣的凌霄提着行李从我身后的走廊过来。
  我对他已经很熟悉,这一刻却又来得很陌生。一番目测下来,我发现原来凌霄比我高啊,不过貌似没我壮,作为一名运动员,他属于比较纤瘦那一型的。我看过他过往许多场比赛,却并不熟悉他私底下穿着私服的样子,如今见着了真人,只觉得动若风驰闪电,静如玉树芝兰,好看得不得了,他好像天生就是学击剑的料,观赏性与攻击性兼备。
  哪里是璞玉,根本是钻石啊!我两手拽着行李袋,心花怒放地想。
  大门就这么宽,我看见他了,他必然也看到我了。
  我感觉自己就快把持不住的时候,凌霄仿佛心有灵犀般偏头看了我一眼,然而这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丝毫喜悦,他像看一张大写的门牌号,带着一脸“没走错”的面瘫表情径直从我身前走了过去。
  ……等等,这反应不对吧?我长得很像地标建筑吗?
  你这是在说你从来没有死偷卡过我?压根都不知道我是谁?
  呵呵,谁信?
  谁信啊混蛋!

  ☆、第 2 章

  刚进国家队那阵子,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因为凌霄好像真的一点儿不认识我。
  一次在食堂吃饭,我恰巧坐他隔壁桌,高大胖和老七在我旁边专注地探讨着防冲刺的技巧,我灵机一动,就趁机指导了一回高大胖,还是现场实战指导。为了刷存在感我也是豁出去了!我俩用筷子交锋,“乒乒乓乓”好不热闹,食堂的哥们纷纷回头观望,唯独凌霄保持着低头匀速进食的姿势,我想试探一下他的反应,忽然一记抢攻,高大胖没想到我出了全力,滑溜溜的筷子被我击得脱手飞出——
  老七已经在那儿骂我了:“乔麦!”可这难不倒我,我往后一斜身,伸长手臂就要抓住那空中打旋的筷子。
  岂料却被人先了一步。
  筷子停在凌霄食指和中指间,手指的主人视线越过我,往我身后问:“谁的?”
  我!我的啊!我手伸这么高你没看见啊?!
  高大胖赶紧上前认领了筷子,凌霄交给他后起身就走了。
  我不服气,回头问老七:“他怎么不把筷子给我?”
  老七低头挑着香菜:“你左手一只筷子,右手一只筷子,你用几只筷子吃饭啊……”
  就算是这样吧,但也不能彻底无视我吧,我也可以作为一个递筷子的中介啊!
  我看着凌霄的背影消失在大门外热‘辣的阳光下,很不满意。
  讲真,我就想知道这个人到底认不认识我,怎么就这么难呢?
  这之后我在凌霄旁边刷过碗,放过水,换过衣服,跑过步,渐渐越发沮丧,我甚至怀疑凌霄是不是生活在一个叫做“这个世界没有乔麦”的平行世界!都这样了我还老被老七酸:
  “乔麦你是不是有病啊?想问什么直接问人家不就结了,上网搜什么脸盲症?哦,还不许人不认识你了?全世界不认识你的人都特么脸盲症?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对着屏幕托腮叹气:“我乔麦啊。”
  我乔麦啊!一颗冉冉升起的西洋剑新星,全世界不认识我我不怪他们,可你说你一个玩西洋剑的怎么能不知道我呢?没看过我的比赛还能没看过比赛的报道?对了我还有微博呀,上面好几万粉丝呢。
  我点开了微博,欣慰地看到粉丝又涨了不少,老七受不了地拿毛巾盖我脑门上。
  其实老七说得挺有理,我确实应该捧着鲜花,诚意十足地敲开凌霄的宿舍门,然后问他:“哈罗,认得我是谁吗?”可我问不出口啊,这么多年我就没想过凌霄会不认得我。如果开门后这死冰山对我说:“你认错人了。”我受到的伤害值岂止一万点……
  我贼心不死,后来又安排老七和高大胖分别在凌霄身边刷碗、放水、换衣服、跑步,发现他好像也压根不认识老七他们,我心里总算平衡了点儿,觉得要么凌霄就是脸盲症晚期,要么他就真是世外高人,天山上来的剑客。当然了,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相当符合他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设。
  行,那就暂时放过你吧,反正都在一个队里,迟早我要让你闭着眼睛眼前都狂刷我的doge脸。
  ***
  虽然凌霄不把我当回事,但是不妨碍队里其他人硬把我们凑一块儿聊,隔三差五我就能听见有人拿我和凌霄打赌,赌我们孰强孰弱,我自己也蛮好奇,时常趴在宿舍的阳台上,洗手间的隔间里,更衣室的柜子后,津津有味地听这帮哥们从技战术等各个方面瞎分析我俩。我和凌霄在他们的唇枪舌战中激战了二三十个回合,赢面总体对半开,对此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转眼奥运会进入了倒计时,说是倒计时,但也差不多是明年的事了,日子还长着,但是奥运的一些前期报道也相继出炉,其中自然提到了备战奥运的国家男子击剑队,作为第一次入选国家队的新人,我和凌霄的名字少不了登在显眼的位置。
  然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有一个“国家男子击剑队”的条目上了微博热搜,但其实这玩意儿上热搜多半是因为挂了凌霄的脸,微博下面热门回复全是炸裂般的“卧槽这逆天的颜值”,“这颜值玩击剑是严重的资源浪费”blahblahblah……又由于凌霄没有微博,没见这事儿对他有分毫影响,倒是我,平白涨了不少来路不明的粉,心中各种不淡定,更令我不淡定的是不少人在我微博下直接间接地提到凌霄,只一两条还好,我可以明目张胆无视过去,问的人多了再无视就很奇怪了啊!我微博里有和老七,高大胖,还有别的一些队友的合照,偏偏没有跟凌霄的,怎么看都不太符合我自拍狂魔+拍照狂魔的人设,太经不起推敲了!而且我发现果然已经有人在我微博搜索起关键字,翻我的相册找凌霄了,再不赶快晒一张和凌霄的合照,我都能料想他们会说什么。
  老七边刮胡子边槽我:“基佬就是想得多。”
  没办法,我也想当个脑回路和直肠一样直的直男,但无奈我是弯的呀。
  “你岂止是弯的,”老七说,“你丫就是座迷宫!”
  好吧,这也等于是说我心思细腻,柔肠百转吧。
  我没想和凌霄单独合照,明摆着天方夜谭,我就想拉他和老七、高大胖他们一起来张合照,至少证明我们的队内关系还是很和谐的,我和凌霄虽然是对手,但更是朋友。(我自己都不信……)
  凌霄这人独来独往惯了,这橄榄枝还必须得我抛。
  说干就干,接着我就鼓起勇气抛了第一次。
  每天下午例行的训练结束后,都会有两人留下来打扫训练室,今天轮到凌霄和章庭。我已经盘算好了,到时候找个借口和章庭换一下班,在挥汗如雨扫去尘埃的过程中和凌霄摩擦出友谊的火花,然后趁机拍一张!
  从更衣室出来后我就拉住章庭,跟他说我下礼拜三有事可能扫不了训练室,问他能不能和我换换班,今天我代他扫,下礼拜我有事他就代我扫。
  章庭这人我平时接触虽然不多,但总体印象还是很软很好说话的,我感觉希望还是很大的,除非他下礼拜三也有事,哪能那么巧呢?
  章庭没有立刻答我,看样子像在思考什么,我怂恿他:“没事,我下礼拜三也不一定有事,只是怕万一有事,如果没事那下礼拜就还是我自己扫,你就当白休息一天,怎么样?”
  章庭蹙着淡淡的眉毛,似乎还在犹豫。拜托,这种好事换谁谁不答应啊?我一拍他的肩,下了一剂猛药:“你帮我这个忙,改天哥请你吃饭!”
  请吃饭耶,这都不答应我都要怀疑他暗恋凌霄了!
  “也不是不行……”章庭一脸为难地说,“就是……”
  他话没说完,忽然停下来抬头往我身后看,我跟着一回头,正见凌霄换好衣服从更衣室走出来,他换了黑色的运动夹克,袖口捋上去一半,看样子是准备去打扫训练馆了。
  见我和章庭僵持在走廊里,凌霄竟难得朝我们看了一眼:“怎么了?”
  他天生冷嗓子,这语气竟让我无端听出几分责难的味道。我才意识到我居然无意识间就壁咚了章庭,赶紧把那只自带腕足脑的手臂拿下来,规矩地放回身侧。
  就这么片刻的工夫,凌霄好似一名年轻的教官,松竹般挺拔,白杨般俊美,只是微眯的眼睛里藏着冰刀子,把我上下削了个通透,仿佛随时能说出一句:“下等兵,你不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吗,祝贺你,成功了。”
  章庭说:“没事,乔麦说他下礼拜三有事,问要不要和他换做卫生。”
  我正欲点头,就见凌霄眼风朝我一扫:“好,”那把冰块撞口杯的声音带着寒风扫落叶的不解风情道,“你和我换。”
  我张口结舌,搞什么鬼啊?!
  “怎么了?”凌霄睨着我,眼光不咸不淡的,“不愿意和我换?”
  我心中无力,只能垂头丧气说了声“愿意”。
  凌霄点点头,往前走了两步,又回头看我:“高兴点儿,不然看着像我欺负你。”
  我只好冲他干巴巴地笑了笑,目送凌霄没个笑脸离去的背影。
  ……还强行要我高兴点儿?我是不是还要手舞足蹈你才满意啊?

  ☆、第 3 章

  计划不通,我还得抓紧时间打扫卫生,要不等赶去食堂就只剩残羹冷炙了。训练馆虽大,但是老胡的要求也只是把器具收拾好,地板拖一下就OK,以我的速度十分钟就够了。
  我推着宽达一米的老式平拖从训练馆的这头跑到那头,再折回来,效率高得飞起,无奈这把平拖太老旧,毛都秃了,刮在地上吱嘎作响,像拿粉笔刮黑板,听得我浑身冒鸡皮疙瘩。
  我和章庭一人负责一半地板,我这边都完成大半了,我抬头一抹汗,才看见他那边居然才起了个头。
  我见他拖着拖着就停下来,皱着眉毛低头活动手指。
  是有伤吗?走过去果然看见食指上有道血口子,被水打湿了,指尖染成了淡红色。训练嘛,难免会磕磕碰碰,击剑队的人手上有这样的小口子并不稀奇,但是运动员的伤口还是得小心应对,伤口处理不好影响训练就得不偿失了。
  我从背包里找了创可贴拿给他,章庭接过低声说了声“谢谢”。我又回去抄起平拖:“你也是的,手上有伤先处理啊,要是感染发炎了怎么办?……哎你那边别拖了,剩下的我来吧!”
  章庭没应我,兀自放慢速度拖起地来。我停下瞅了瞅他,没想到看上去挺清秀一男孩子,骨子里还蛮硬气的。
  不过最后还是我替他完成了一半。我俩的拖把碰头时一直埋着头的章庭还有点吃惊,抬头看向我,我耸耸肩:“好了,都干完了,去食堂吧!”
  章庭沉默半晌,又看了看偌大的训练馆:“好像拖得有点马虎啊……”
  “管他呢,”我把背包背上,“老胡是让我们收拾好器具,拖一下地,是‘拖一下’,又不是拖干净,行了,走吧。”
  老胡全名胡柄遥,是咱们佩剑组的教练,也是击剑队的领队,大人物,拥有过一段带领咱击剑队在国际大赛上实现从无到有的辉煌岁月,年轻时代也是我的偶像,不过现在嘛……据说以前训练基地都是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的,自他走马上任后就要求我们自己做卫生。我那时提议说,理解国家队有困难,不如咱们全队凑钱买个扫地机器人吧,赞成的举手,遭到了老胡的横眉冷瞪,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这大人物不是个善茬。果然这之后就三天两头换着方儿折腾我们,将击剑队玩弄于股掌之中,训练强度那叫一个鬼畜,恨不得我们个个叼着金牌“汪汪汪”地跑回他脚边,以弥补他多年前的遗憾。
  “教练也是为我们好,”章庭说,“打扫训练馆能让劳累了一天的心灵得到平静。”
  他说的是老胡的原话,我不屑一顾:“得了吧,每次打扫完我的心灵躁动得更厉害了,怎么可能平静?”
  “……对你来说,是感觉不到这种必要性吧。”章庭在我身后说。
  我不解,回头:“为什么我感觉不到?”
  章庭没接话,下楼的时候忽然问:“你觉得我能参加明年的奥运会吗?”
  “被选入国家队的人都有可能吧。”我说。
  “可是佩剑组已经有你和凌霄了。”
  章庭冷不丁一说,我才觉察自己刚才那句话回得太不走心了。来紫山基地集训一个多月了,大家每天一起训练一起吃肉,没人提过这个问题,我也从来没往深处想过,可是入选国家队的人并不少,但击剑队的奥运会名额却有限,最终会拿到入场券的……尽管我不想这么想,但我也觉得会是我和凌霄。
  “不是还有团体赛吗?我们还有团体赛的名额。”我说。
  章庭露出一个苦笑:“团体赛也只有四个名额。”
  四个里面还有一个是替补。我望着章庭越过我走下楼的背影,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我老是幻想自己站在奥运冠军的领奖台上,右边站着凌霄,或者能和老七高大胖他们一起对阵俄罗斯、匈牙利这些强队,可是说不准那时我在比赛场上还能不能看见他们的身影呢。竞技比赛就是这么残酷。
  我摇摇头,不再想这个问题,目前还是吃饭要紧。
  到食堂的时候老七和高大胖已经在那儿抹嘴准备离席了,见我进来就冲我招手,我走过去放下背包就奔向了打餐窗口。
  “媛姐!狮子头给我留了吗?”
  媛姐块头大,掌勺的时候十分威严,嫌弃地瞥我一眼,将里面那只盘推出来,菜盘里清汤寡水的,只剩下最后两颗金灿灿的狮子头:“回回都来这套,下次自个儿早点儿来,国家队不搞特殊待遇。”
  “谢谢媛姐!我也没办法啊,入选了国家扫地队!”
  我端盘子坐下,端详最后这两颗狮子头,果然是被挑剩下的,长得都歪瓜裂枣的,用筷子夹起一个,立刻就感觉到了分量上的不足。
  老七见我把肉丸子放汤勺上掂量,喷我:“国家队招了你都得破产!”
  我叼走了这颗缺斤少两的丸子,服气地想,我大击剑队的人眼力真不是盖的,连狮子头都不会给我留个胖点儿的。
  喝汤的时候我瞥见凌霄就坐在我们隔壁的隔壁,这家伙习惯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美男靠窗自然都是美色如画的,尤其是凌霄这样的冰山美男,往随便哪扇窗子前一坐,我都好像能看见“窗含西岭千秋雪”的景致,我就经常就着这番景色吃饭,感觉实在是秀色可餐。可惜这位少侠一身生人勿近的气场,你要敢惹他,保管他反手就撩你一剑。
  我见凌霄专心致志低着头,以为在想心事,仔细瞧居然是在挑鱼刺!凌少侠看起来不怎么会吃鱼,夹一块鱼肉到碗里要挑半天的刺,难怪我训练馆都扫完了,凌霄还在这儿辛苦地挑鱼刺呢。不会吃鱼你就吃点儿别的呗,譬如我大狮子头啊,干嘛非和鱼死磕?我见凌霄花了半晌工夫终于搞定一块鱼肉,小心翼翼送嘴里,那模样,哈哈哈哈是不是很满足啊?
  “傻笑什么呢?”老七问我。
  那边凌霄警觉地一抬眼,我赶紧埋首大战狮子头。
  没多久,凌霄终于站起来打算走人了,可桌上好好一盘鱼竟然只吃了一面,我忍不住咕哝:“太浪费了吧……”
  高大胖“切”了一声:“人一顿就吃这么多,亏你成天关注他,他哪回不是剩一半搁那儿啊。”
  真的假的?我回头看那条被精心剔了一半的鱼,这也太挑食了,吃这么少他是怎么长得比我还高的?
  老七调侃我:“想吃吗?你不是每次都说吃不饱,缺油水吗?”
  笑话,人家不要的我凭什么吃啊,我也没有好吃到这种地步好吗?
  但话说回来,吃东西只吃一半实在让人不能忍,我这人从小就不剩饭,良好的美德一直保持至今。我琢磨着哪天要能跟他说上话了,一定要善意地提醒他,国家培养我们不容易,媛姐这么胖,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做一盘鱼更不容易,节约是美德,你要真吃不完还可以找个人陪你一起吃嘛~
  高大胖撇嘴:“吃不完也不拿去倒掉,还等人家给他收拾,学个西洋剑真拿自己当贵族了啊?”
  我纠正他:“佩剑是骑士剑,和贵族有什么关系?再说了你跟凌霄有仇啊,干嘛每次都这么酸人家?”
  “我是看不惯他老是和你不对付。”
  我靠这不造我国家队的谣吗?“他哪里和我不对付了?”
  “那他怎么不跟你合照啊?”
  次嗷!我仿佛肋下中了一剑,一筷子戳烂了狮子头:“合照会有的!”

  ☆、第 4 章

  回到宿舍我习惯性地点开微博,评论又爆了,一半的评论在问我今天怎么没发照片,一半在问我为什么从没看见你po和凌霄的照片啊?
  你们急什么啊,PO主我正在努力好吗?!
  评论数还一直在涨,想起那张遥遥无期的合照,我就焦头烂额。
  “喂,你们谁会PS?”我问。
  “PS?我会啊!”正在上网的高大胖兴奋地回过头来。
  我赶紧巴结他:“大胖,能帮我PS一张合照吗?改天请你吃饭!”
  阳台上的老七一口漱口水喷出来:“乔麦你不至于吧!”
  高大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找我就对了嘛,何必真去磕凌霄那个冰山,别说你俩的合照,就是床照我也能给你P出来!”
  于是我俩便凑一块儿挑起照片来,我的照片多到发指,并不愁,愁的是凌霄的照片。好在老胡酷爱摄影,我们训练的时候他有时会兴致大发,拍几张我们受虐的场面,然后趁大伙儿在击剑队的朋友圈里聊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把那些个煞风景的虐照发朋友圈里,看着我们全体冷场,胡领队阴暗的内心一定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我和高大胖千挑万选选中了一张,照片拍的是一次鬼畜的步伐训练后大家散了架似的坐地上喝水的场景,凌霄正好位于镜头焦点,比较清晰,反正这丫随手一拍就是360度无死角,我就要高大胖把我的休息照也P他旁边。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