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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养不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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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走,我能做的就是不耽误你。反正我这样的混吃等死,没有你,也一样是混吃等死。我是个成年人,我并不需要人时刻照顾。”

    朱可臻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朱家来人这样的大事,他都不曾跟李洱商量,自己做得决定。他早就该想到会有这一天。李洱看起来是就事论事,可这话里话外,也是带着诸多埋怨的。

    他突然变得急切,急切而惶恐地跟李洱解释,“李子,你等我几年啊,我解决了朱家的事情再回来继续照顾你。你不能这样就把我赶走,我现在只有你这么一个家人,没有别的亲人了。”

    这样的朱可臻让李洱想起了四年前,在医院里,失去这世界上最亲的人时,朱可臻也这样恐惧。

    李洱有些不忍心,自己并不是要跟朱可臻断绝关系。他就是觉得朱可臻已经成年了,不能再跟自己这么混着,自己已经没救了,总不能把朱可臻这样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好学生给耽误了。

    他就伸手拍着朱可臻的肩膀,苦口婆心道,“阿臻啊……有些话该是父母对你说的。现在……呃……我来说吧。不管朱家怎么样吧,你总得好好的。还有,我挺喜欢小孩的,你早点儿找个媳妇,我也好当干爹。”说到小孩,李洱的脸上竟闪现了母爱的光辉。当然,只是一闪而过。李洱觉着自己越来越像街口的大爷大妈了,自家的孩子长大成人了,就想着成家抱孙子什么的。

    朱可臻也是瞪大了一双眼睛,酸溜溜地回了一句,“喜欢小孩,你不会自己生去,干嘛催老子去干!”

    “滚吧,没事别来得那么勤快。我这好的也说了,坏的也说了,你别不识好歹。混不出个人样就别老往我这跑。爷忙着呢,前几年顾着你,爷的生活都混成三点一线了。你一走,这往后啊……”

    “往后你就是两点一线了……”朱可臻插嘴道。以前李洱是广德楼,店里,家里,三个地方跑,往后就变成店里家里两头跑了。他一直都知道李洱的生活习性,跟一个迟暮老人似的。

    可他明明有这么一张青春漂亮的脸,他明明还年轻,他比自己还小几个月。可他……从第一次见到他,他就是这样,几年如一日。他不光是对自己这样不留情,对店里以前的伙计也是这样,干够一年时间,他就赶人。

    起初,朱可臻以为李洱是对伙计有意见。但是有意见的话会在伙计走的时候包个两万的红包吗?

    李洱啊,他是怕!

    朱可臻明白,可他不说出口。他知道李洱一直在害怕,自从老黄走了以后,李洱就变得怯弱,重复着老黄过去的生活,喜欢着老黄的喜好,用着老黄留下来的一切,从自行车,到那件旧的军大衣。

    朱可臻从来不认为自己能够在李洱心中占据多么重要的位置,但也不错了,李洱第一次打架就是为了自己啊。李洱他不肯跟一个人相处太久,那是他怕失去。四年了,他还没从老黄离开的阴影里走出来。

    朱可臻细长的眉眼眯起,在李洱那张笑靥如花的脸上逡巡。他笑得像花,却是为了赶自己离开。

    四年了,岂是他李洱只言片语就能够赶走的。朱可臻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摸着李洱的头发哄道,“早点儿睡吧,我明天来给你送饭。”别说李洱只是就事论事,李洱就是破口大骂,自己也不能负气离开。

    他说了,这是家,家里的李洱是他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四年养不熟一个李洱,那就十年,四十年,朱可臻愿意耗,他就想跟李洱做一家人,要做一辈子的家人。

    李洱无奈又好笑地看着朱可臻,有一种孩子长大了,圆滑了,不好对付了的觉悟。这要换在四年前,他随便激两句,朱可臻当即就能离家出走,头都不带回的。这会儿,朱可臻虽说中间被他给绕得动怒,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李洱摇着头,看着朱可臻提着保温盒大摇大摆地从正门离开。如他所想,朱可臻是个好孩子。好孩子一般都是招人喜欢的,朱可臻同样。多少年了,老黄之后,真心待他的只有朱可臻,他也是喜欢朱可臻这孩子的。

    但总归是要离开的人,他不想去牵绊谁。他觉得他这辈子,牵绊了老黄一辈子就够了,别的人,他耽搁不起。

    阿臻,他很好。李洱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了阿臻妈妈的嘱托,而阿臻,也没有辜负他妈妈的期望,这样就很好。他再等等,等朱可臻结婚生子,他就可以升级当干爹,然后,这一辈子其实也没多长……

 9第8章

    朱可臻提着保温盒走出门口时遇上了林月笙,确切地说是认出了林月笙的车。他停下来,等林月笙打开车窗。

    林月笙很快露出头来跟他打招呼,温和地笑着问他,“来给李洱送饭吗?”林月笙指着朱可臻手里提着的超大号保温盒问。

    朱可臻笑着答,“是啊。还有,昨天的事情麻烦林先生了,我朱可臻欠您个人情,日后用得着的地方还请开口。” 他谢林月笙,是昨天林月笙在朱永面前对他的维护。当时朱永看林月笙的眼神不对,而等林月笙和李洱走后,他便从朱永的话里话外得知了林月笙对目前的朱家来说有多重要。

    当然,朱可臻暂时不需要林月笙帮忙。

    实际上,朱可臻对林月笙的印象并不是太好。即使林月笙笑起来宽厚,温和,让人无法抗拒。即使林月笙一出现就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让朱永对他有所忌惮,有所器重。但是朱可臻仍然无法对林月笙有太多的好感。因为林月笙的眼神,太具有侵略性,或者说是掠夺性更准确一点。

    正如现在这样与林月笙面对面,朱可臻便被林月笙带着几分探究的目光逼得无法直视对方。对方的气度,对方的谈吐,对方的地位都让现在的他无法对抗,朱可臻不得不承认,自己与对方相比,实在太嫩了。

    这样的遭遇,这样的心境是朱可臻从未有过的。

    林月笙确实要大上朱可臻几岁,可仅此而已。就是遇见了更有资历的人,朱可臻也自认能够有勇气交谈的。而现在,林月笙给他的感觉是穿透,洞察,他似乎看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这种精神上的压迫使朱可臻想要落荒而逃。

    林月笙却笑得温和无害,爽快道,“你跟李洱真是好兄弟,都说欠我人情,记得到时候请我喝酒,而且要一次一次请。”

    “没问题。”朱可臻快速说道。想快速逃离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这种招架不住的感觉让他压抑。然而这个时候他在林月笙侧身的时候看到了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保温盒,保温盒上的标志是李洱最爱的那家饭店的。李洱常吃这家,所以朱可臻对这个标志和名字都特别的敏感。

    他只瞟见了一眼,林月笙侧过身来时,已经又挡住了他的视线。这时的心情便与方才截然不同。他理所应当地想到车里放着的是林月笙为李洱准备的晚餐。而据他所知,李洱并没要求林月笙帮他带晚餐,自然也不会告诉林月笙他喜欢吃哪家的饭菜。

    方才心中的紧张和退意正在消去,取而代之的是思索,困惑,以及担忧。朱可臻意识到林月笙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并不只是一个鼻烟壶那么简单,林月笙似乎对李洱的习惯很了解。

    换句话说,朱可臻以为林月笙是浩浩荡荡奔着李洱而来,其他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幌子,鼻烟壶,邻居,这些都是掩护,林月笙的目标是……李洱。得出来的答案让朱可臻的身子为之一振,再看向林月笙,目光已变得锐利。“林先生,你对每一个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李子那么义气吗?”

    林月笙并不意外朱可臻的问题,他的口吻仍和刚才一般,淡淡回道,“不是!”

    出乎意料的坦然让朱可臻不知道该如何将对话进行下去。如果不是林月笙帮过他和李洱,如果不是,朱可臻真想一拳挥过去,打碎这张笑得温和而淡然的脸庞。这张脸真让人看着生厌,他觉得。

    林月笙的心情却因此变得很好。他突然对朱可臻起了逗弄的心思,继续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对李洱很好。其实不光你这么觉得,我也这么觉得。而且,我觉得我对他好,是因为我喜欢他。”

    说着,林月笙指了指朱可臻手里提着的保温盒,问道,“我见你跟供祖宗一样养着李洱,你是不是也……”

    “不是!我拿李子当亲人!”朱可臻没等林月笙的话说完,便出声打断。拒绝的话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他没来由地紧张,恐慌,后背里,手心里全是汗,手里的保温盒几乎要提不住。

    林月笙笑得讳莫如深,用充满遗憾的语气说道:“原来你不喜欢李洱啊!真令人难以相信,大家都是兄弟,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呢?我觉得李洱挺好的,嗯,我就挺喜欢他,当然,你也很不错,我也很喜欢你。”

    朱可臻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不知何时,林月笙的车子已经离开。林月笙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院子,临进院子前他还特意看了一眼原地不动地朱可臻,唇角勾起一个微微讽刺的弧度。

    良久,朱可臻回过味来。他一遍一遍地咀嚼方才与林月笙的对话,发现林月笙是故意将他往歧路上领。

    而他也确实在林月笙的刻意引导之下,想歪了。

    这下,他连回头都不敢了,真的是落荒而逃。一直到回到朱家,他的脑子里都还是一团糟,以至于他对叶瑛的冷嘲热讽全然不顾,直接冷着脸回去了他自己的房间。叶瑛却大为愤怒,对着朱永尖声道,“你养的好儿子,一点礼貌都不懂,跟长辈就这种态度。我连说一句都不行!”

    朱永的脸色好不到哪里去。自从痛失爱子之后,他跟叶瑛之间的夫妻关系就变得不好,朱可臻来的这两天,叶瑛更是变本加厉。实在是无法忍受叶瑛刻意的找茬,朱永忍不住回了一句,“他是我儿子,但我没养过他!你要骂就骂我,苟不教父之过!”

    “朱永,你现在是要为了这个野种跟我翻脸吗!没有我,你朱家怎么会有今天,你朱永怎么会有今天!你不要忘恩负义!”叶瑛的声音尖利,穿透了整个房间,房内的朱可臻听得一清二楚。

    朱可臻拉开房门,无论何时,他都不能接受野种这个字眼。他自己无所谓,可他必须要捍卫他的妈妈。

    在他拉开房门的一刻,他听见了朱永沙哑,饱含着悔恨的声音。朱永从餐桌上坐起来,对着叶瑛道,“忘恩负义的事情我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做绝了。我为了权势抛妻弃子,我攀附权贵,我朱永的确是靠着你们叶家上位的。但叶瑛,朱可臻他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儿子,我当年答应过他妈要娶她为妻的。是我负了他们母子。”

    叶瑛掀了桌子,声色俱厉地指着朱永,“朱永,你当年可不是这么对我说的!你说的是那个女人缠着你,在儿子出事前你从来没说过你还有一个儿子!朱永,你混蛋!……”

    接下来,叶瑛的哭闹,以及朱永低声的呵斥,混杂在一起。朱可臻已经再度关上了门,眼睛已经忍不住红了。不管朱永是真心忏悔,亦或是做戏给自己看,朱可臻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朱永。但是,他得承认,他很感谢朱永刚才说的一切,他感谢朱永对妈妈的维护,只是感谢。

    因为在他眼里,朱永是个外人,不是父亲。

    这种感谢,是对陌生人给予帮助的感谢,与亲情毫无关系。

    ******

    林月笙提着本是给李洱准备的饭菜回了家,直接将饭菜扔到了厨房的茶几上。他工作了一整天,一下班就赶去订餐,然后急匆匆地往回赶。

    见到朱可臻时,他觉得自己很可笑。所以他难得恶作剧,搞了朱可臻一把,未必不是因为朱可臻抢了他的先机。

    更无奈的是,他和朱可臻为了李洱闹了一番。李洱却悠闲地在隔壁听音乐。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珍藏了几十年的唱片,用的是五六十年代最流行的留声机。音质和音色都还不错,但跟现在的音响设备相比,就逊色多了。

    这是李洱每天晚上的必修课,跟每天早上准时收听广播一样,他每晚都要听一段音乐才能安稳入睡。昨晚是个例外,他竟然在林月笙面前毫无防备地睡了过去。好在他半夜惊醒过来,挣扎着起来锁了门。

    今天,他再度恢复正常作息。听完音乐,他爬起来去锁了大门,锁大门时他见到了林月笙的车,就停在林月笙的院门口。他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便锁门转回屋里。睡觉之前,他躺在床上算日子,再有半个月就该过年了。

    他决定明天早上爬起来去开店。生意得继续做,趁着过年这几天赚点儿钱买年货,一个人,也得过年不是。

    李洱没多久就睡着了,这孩子睡性好,沾到枕头就睡。

    睡眠质量也高,除非饥饿,尿急等生理原因,他一定是雷打不动地睡到生物钟自然醒来的那一刻。

    所以,他根本听不见院子里窸窸窣窣的声音。

    隔壁的院子里,林月笙依旧是今天早上的架势,拿着刀,半蹲在墙角里挖墙。古人凿壁偷光,为一心向学,费尽心思。今人挖砖倒墙,为近水楼台,不择手段。由此可见,中华上下几千年,传统美德仍然在传承着。

 10第9章

    第二天,李洱起了个大早。

    大清早地在院子里扭了一会儿,就蹬着他的凤凰出发了。到市场上时,他停了车,在早点铺子里吃了早点,再骑上车去了店里。

    店门口上还贴着招工的告示,是他一个月前贴上去的,上一个伙计已经被他给打发走了,只能再找个新的。

    开了店,他一个人,冷冷清清的。

    他去柜台里摸了半天,终于找出了去年剩下的空对联。反正也没生意上门,他索性自己磨了墨,写了两副对联出来。

    写好了,晾在桌子上。

    中午他跑去街口吃了碗面。吃面的时候,他看见店老板都开始算今年的账了,他觉得自己也该把铺子里的老家伙整整了。所以,一整个下午他都在清点整理铺子里的物件,整理一个记录一个。

    到天快黑时还有一多半没有清点。

    他扶着腰看了看,觉得这活真累,得好几天折腾。他也不为难自己,万事慢慢来,就骑着车回去了。

    等他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林月笙还没有回来,因为他在林月笙的院门前没有看到林月笙的车。倒是朱可臻来过了,饭菜留在桌子上,还留了字条。朱可臻应该没走多久,饭菜还是热的。

    吃着热腾腾的饭菜,李洱觉得阿臻很贴心。吃饱喝足,饭后百步走是省不掉的。前两天是腰太疼,现在不那么疼了。他准备出去散步。刚走出大门就瞧见一头黄毛,定睛一看,就是那天跟自己打架那孙子。

    那孙子旁边还站了个中年男人,两个人磨磨蹭蹭地站在林月笙家门前,也没敢进去。李洱晃着步子走过去,半靠在林月笙家的大门上,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林大少,有孙子找你——”

    这一嗓子威力十足,挑衅的意味更足。

    黄毛当即就火了,冲上来想再干一场。旁边站着那应该是他爹,就听黄毛很委屈地跟他爹说,“爸,就他踩的我的……”

    他爹是个长眼色的,当时就朝黄毛头上来了一巴掌,低喝道,“臭小子!还不道歉?我怎么跟你说的?”说完,男人又转过头对李洱哈腰,小心道,“您别跟我这小儿一般见识,他年纪小,不懂事儿。小祖宗,看在我给黄爷当过两年司机的份上,您就放过我这小儿一马吧。”

    听男人喊自己小祖宗,李洱挑眉,多看了男人两眼。这一瞅,还真有几分熟悉,应该是真的给老黄当过司机。

    这世上,老黄才会一口一声地喊他小祖宗。旁人,都是有事求着他的时候,才会这么喊两声。

    这人竟连老黄都搬了出来,李洱觉得也没必要再计较。教训也给过了,想必黄毛日后也不敢再碎嘴。

    黄毛见他爹都低三下气的,再不愿,也得服软。只见他低着头,吭哧了半天,到底是年轻人,心里服了输,嘴里却强硬着不肯承认。

    李洱也不打算为难黄毛,就对黄毛他爹说,“你知道我这人,一般是不记仇的。有仇我当场就报了。不过人家林大少嘛,你知道,人家海外回来的,又是身比天娇,你儿子那伙人把人打了,哪能轻易算完了。”

    黄毛他爹听了进去,看着挺着急,就求着李洱问,“那小祖宗给生个办法,我该怎么跟林大少说?”

    “你哪个部门的?”

    “环境资源部的。”

    “环境,资源,嗯,你瞅瞅,林大少这院子里,空落的很。你把那些花花草草的送过来给他装饰装饰院子,他还能再跟你生气?”李洱很真诚地给出了个主意。

    黄毛他爹觉得这事儿成!就继续问李洱,看看林大少都喜欢什么花,什么品种,除了这些,林大少还有什么喜好。李洱都一一回答了,搞得黄毛他爹都要热泪盈眶了,一心觉得黄爷带出来的娃太实诚,太靠谱!

    李洱正说得起劲,闻见一股淡淡的清香。他回过头,这才看见林月笙已经出来了,刚洗过澡的样子,头发还滴着水。这次没穿西装,穿着一套休闲的家居服,人站在那里,瞅着李洱似笑非笑的。

    黄毛他爹赶紧让黄毛道歉。黄毛嗫嚅了半天,终于开了口,磕磕巴巴地,“林少,对不住了……李少,对不住了……”

    这时,李洱灵光一闪,瞧着黄毛的下面问,“你那玩意儿……还能使吗?”

    黄毛紧张的,当即捂住了,后退好几步,直退到路上。

    黄毛他爹接话道,“这还要多谢小祖宗脚下留情,还能使,还能使……就是,林少,您能否大人大量饶了小儿这一回?”

    这事其实不大。林月笙人也打了,后来也没想过找黄毛的事儿。毕竟,黄毛受到的伤害已经很深了。林月笙只不过把剩下那些人全部收拾了一遍,尤其是朝着李洱腰上砸拳头的那位。

    正是如此,黄毛跟他爹才会过来。全收拾过来了,不就轮到黄毛了。黄毛他爹就是怕林月笙再下毒手。

    林月笙看了李洱一眼,李洱嘿嘿一笑,搓着手。林月笙便对黄毛他爹说道,“你们先回去吧……李洱都不计较了,我也不会那么小家子气。”

    黄毛他爹松了一口气,千恩万谢地带着儿子滚了。临走时,李洱还冲着黄毛他爹眨了眨眼。

    黄毛他爹还了一个‘你放心’的眼神,回去筹备东西去了。

    等人走了,李洱拍着大腿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哈哈……”

    林月笙站在一旁,抱着肩,好整以暇道,“我似乎不记得我喜欢兰花,还有仙人球,兰花要越贵越好,球还要越圆越好……”前面一个还好理解,后一个,仙人球,越圆越好,是准备拿来踢着玩吗?

    李洱靠着墙笑。好一会儿,才终于止住笑。

    他说,“不是,我看你刚搬过来,院子里空落落的。那兰花,贵的好看,到时候搁院子里过年了多喜庆。还有仙人球,到时候围着院墙摆一圈,以后你晚上就能睡踏实了。谁敢翻你家院墙,扎死他,哈哈哈……”

    一说起仙人球绕院墙摆,李洱又笑起来。这损招还是朱可臻想起来的,朱可臻以前在花市上兼职,后来没领到工资,倒是抱了几十盆仙人球回来,说是以后家里就有了环形护卫,再不怕贼了!

    林月笙额头上的筋,突突地跳了几下。他扶额,这才想起李洱家里真的摆了好多盆仙人球,还是围着院墙摆的。他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最初就没有爬墙头的想法,不然,就变仙人刺了!他黑着半张脸,问李洱,“你的伤没事了吧?”

    李洱赶紧直起腰说,“没啥事儿了。我现在要去散步,你去吗?”

    林月笙点头,关上了门,跟着李洱一起往前走。

    路上没多少人,一直走到前门的小广场才热闹起来。一群大爷大妈级别的在跳广场舞,有人见着李洱,就朝他招手,“李子,过来跟大妈跳一段!”听见她喊,有不少中年大妈也朝这边招手喊。

    李洱搁这边院子里住了十年,这边的人都是混熟了的。他天生一张讨喜的脸,也令人生不出厌恶来。

    听见她们喊,李洱蛮眼热的。场里也有半大的小孩在跳,还有不少大叔,他就搓着手跟林月笙说,“我去跳一会儿?”眼睛晶晶亮地瞅着林月笙。林月笙笑得温和,点了头。

    得到应和,李洱马上投身于广场舞的大军,在一群中老年和一群小孩子中间玩得不亦乐乎。

    林月笙站在场外看着穿着黑色绵绸衣的李洱,不时地摆着动作哈哈大笑着。扭腰时身子很僵硬,应该是腰上的伤没好利索,但也不影响他发挥。人长得好看,跳什么都是好看的。林月笙就想起那天在戏园子里瞧见李洱上台,很干净的妆相,很利落的动作。

    这一刻,林月笙突然觉得广场舞也是一种很漂亮的舞蹈,即使在大多人的眼里它不能被称之为舞。

    李洱回来的时候一头的汗。他跳了快一个小时。还有人在跳着,可他腰受不住了,就退了出来,拉着林月笙回去。

    林月笙看着李洱红扑扑的脸,不自在地别开脸。

    李洱却已经兴奋起来,说是过两天还得过来跳。什么年纪大了,就应该多运动运动,身子骨大不如前了。

    听他这这话,好像他七老八十了一样,明明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嘛。林月笙很无奈地看着李大爷。

    李大爷就伸着小细腿说,“你瞧瞧,这腿都没劲!”

    这么瞧,还真的瞧不出来有劲没劲。

    只是林月笙觉得这个话题好奇怪。

    李洱就可神神叨叨地趴林月笙耳朵边说,“我觉得我弱了好多,弱爆了!那一脚我用了全力的,那孙子竟然说还能使……怎么可以这样,爷觉得好伤自尊!”他义愤填膺地握着拳头,坚决地说,“爷以后要好好锻炼身体,不能懈怠。”

    林月笙反应过来,李洱这是在说黄毛。原来李洱是这么推测战斗力的,这种推测方法果然……别出心裁。他没附和,看着李洱颇苦恼地回家关门,他的身子在暗处抖得厉害。黑暗中,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在很多年后,林月笙都还记得这么个漂亮的人儿瞪着大眼,语气诚恳地承认自己好弱,好弱,好伤自尊……

 11第10章

    两个星期后,黄毛他爹真送来了一大车花花草草。卡车过不来这边的巷道,就停在巷口,由工人们一盆一盆地往家里搬。

    工人们搬兰花时,他爹就站在旁边呵护着,嘱咐工人说,“都小心点儿,这花贵着呢,磕坏了扣你们仨月工资!”

    于是搬兰花的工人比搬仙人球的工人更加小心了。

    这天已经是二十九,李洱也已经在年尾将铺子里的一切物件清点完毕并记录在册,正好闲在家里。巧的是林月笙今天也在家,李洱就指挥着工人们往院子里一盆一盆的搬运兰花,还有仙人球。

    不止这些,黄毛他爹还搞来了几株小树苗,都是未来能结出果子的那种。李洱笑得眉眼弯弯的,亲自动手挖坑在院子里种了三株树苗。剩下的种不下了,他就让人抬到林月笙的院子里说,“林月笙,我给你这院子里种两棵果树吧。等过个几年,你就能吃到不要钱的果子了。”

    林月笙没反对,他觉得,在接受了仙人球绕院墙这种变态的行为之后,种两棵果树只是小事儿而已。

    但李洱很高兴,种树,摆花,连仙人球之间摆放的间隔他都亲自丈量了才让工人们开始摆放。

    见李洱这么满意,又这么热心地给自己张罗院子,林月笙也只能耸耸肩,好像很无奈,又似乎是高兴的,最后他还掏出烟给了黄毛他爹一包。直到接到了林大少给的烟,黄毛家爹才终于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知道林大少是真的不计较了。于是,黄毛家爹安心地回家准备过年了。

    李洱也跑回家刨出他之前在铺子里写的对联,他当时写了两副,当时也没想着要给林月笙一副,可不自觉地就写了两副。他抱着对联,浆糊,刷子跑出来找林月笙贴对联。林月笙很多年都没有在国内过年了,见李洱兴奋地红着脸喊他,他也乐意一起贴。况且李洱还帮他也准备了一副。

    林月笙搬了高凳子过来,站上去,接过李洱递过来的碗,认认真真地涂着浆糊。涂好了,李洱把碗和刷子接过去,递上了横批那一张。他举着量了下,贴了上去。李洱快步走到路上,瞧着正了,又跑回来。

    贴了对联,才真的像过年了。

    李洱的毛笔字很大气,又有着男性字体中难得的优雅。林月笙贴对联的时候知道对联是李洱自己写的,还夸了李洱几句。李小爷就挺着胸脯,得瑟地说,“也没有特别好啦……但是小爷天赋异禀,用脚写出来的都比有些人用手写出来的好看。”

    林月笙一向温和的笑容僵在嘴角,半黑着脸,自动忽略了后半句……他绝对不会承认因为常年居住国外,他写着一手漂亮的英文,中文却写得像蛐蛐……他打死也不会在除了李洱之外的第二个人面前承认……

    李洱倒是笑得欢畅,为自己抓住了林月笙的弱点而自豪。然后在贴完对联之后,他拍着林月笙地肩膀苦口婆心地劝说,“人无完人嘛!你也不必自卑,以后你家的对联小爷全包了,啊哈哈哈……”

    林月笙暗自发誓,从今往后除了签名文件,他再也不会在其他人面前写中文了。因为他只有自己的名字写得好,其他的字,都是蛐蛐……而李洱自从认得这个事实之后就开始嘲笑他,并且乐此不疲!

    林月笙觉得……好伤自尊……

    ******

    这天下午,朱可臻被李洱一个电话叫了过来。说起来朱可臻自从上次被李洱喊着赶人之后竟然再没出现过。后来那几天的饭菜,都是默默地出现在厨房里,朱可臻的人却没再出现过。

    再之后,连饭菜都没了!

    李洱起初以为朱可臻太忙了,但再忙也不至于连见个面都没时间啊。这都过年了,朱可臻都不来见自己,李洱一怒之下就给这小白眼狼打了个电话。朱可臻连连应着马上就到,马上就到。

    但朱可臻还是姗姗来迟了。他来的时候,李洱正蹲在门口,整个人饿得倒抽冷气。一见朱可臻,李洱就爆喝起来,“小白眼狼!爷现在喊不动你了,啊?大过年的,你就让爷坐门口喝西北风啊?”

    院子里的林月笙故作镇静,只是肩膀抖得厉害。

    这人明明是刚刚等不及了,说去门口看看。结果,赶巧了,朱可臻正好过来,于是,李小爷硬是表演了一出闺女回门的吐槽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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