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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还有眼前的狗血-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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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莫西哲成绩不好倒也无所谓,将来送去国外镀个金,回来在公司里安个闲职,和他哥关系搞好了,一辈子过得也顺顺当当。但是送出国得要过于语言关,莫西哲的英语水平当然稀烂。所以莫家给他找了个家庭教师,专门辅导他英语,那个家庭教师就是勤工俭学的沈旷。
沈旷裸分上全国最好的大学,这就是金字招牌。
本来林赫也是有机会的,无奈作文写走题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上了一个本城的理工科强校。林赫打小儿就喜欢物理,所以念工科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一开始家里人其实是很不同意他上这个学校的,林赫的分可以去邻省念更好的大学,学个工商管理到时候回来打理公司,多好,既是名校毕业,又年轻多金。
只能说当时林赫的爸妈还保留着让儿子继承家业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好在林赫抵死不从,这才让林美美这个从小到大样样优秀的姐姐有了可乘之机。上一辈人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
此时林赫样样优秀的姐姐正在思考自己究竟是哪里除了问题,有了一个智商情商都不太优秀的弟弟。
“和你说过多少遍了,宋越年这个人家里惹不起,我怎么知道他为啥要和我订婚。脑子坏了或者你婚宴酒席太好吃。什么喜不喜欢,我和他的见面次数绝对不超过你。”
林美美应该不知道自家弟弟和未婚夫都已经上过床了。所以刨除林美美不知道的那部分,剩下来林赫与宋越年的见面次数也不多,看来林美美和宋越年是真的不太熟。
“其实我也是挺奇怪的。一开始以为他和我订婚是有什么商业目的呢,结果到现在都没啥动静。”
“那你咋不查查。”
“亲爱的弟弟,那是宋二爷,不是大街上哪个把你一拳打翻在地的小混混。再说了,谁告诉你我没查,我当然查了。后来发现他明面儿上的生意没他背地里不合法的勾当做得大,说白了就是人家根本不靠我们看上他的那点儿好处赚钱。这种人,查也没啥意思,查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反正我看这个婚是肯定结不了,等过了这阵子婚约解除了估计也就不会再有啥关系了。我看你有时间瞎想这些没用的,不如帮我想想到时候他要解除婚约了,我们怎么从他身上多刮点儿油下来。”
“林美美,其实你弟弟我,也不是随便大街上哪个混混就能把我一拳打翻在地的。”
“是,你可厉害了。厉害的同志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季度报表看了?”
林赫根本不知道几年前开始从基层做起的林美美如今做到那一层了,更加不知道报表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姐姐你看!我会背乘法口诀了耶!”
“滚滚滚。以后要是我不养你,看你吃什么。吃土还得贿赂土地公,你连土都没得吃。”
林赫瘫在姐姐家的沙发上,笑眯眯的,“我现在就去行贿,先打好关系,免得以后偌大一个林家,养不起我一个混日子的。”
林美美家的沙发已经被划归为林小公子专座儿。一人占三人的地方,因为他要瘫着。不如把座位改称为瘫位好了。
林赫盯着林美美家天花板,开始认真地思考送什么东西给土地公才能投其所好。是烧纸还是供果盘儿呢。
过了一会儿突然醒悟过来了,送什么送啊,自己和林美美这么多年交情,到时候她还真能亏了自己不成?哪有人家亲姐人心看弟弟喝西北风的?一提喝西北风,林赫发觉需要贿赂的名单上又多了个人。而且林赫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刚才的反问不成立,林美美可能真和自己交情不深。
不过林赫作为林家掌门人的小儿子,股份多多少少占一点,将来他爹妈死了分遗产,也不可能全给他姐,从他姐牙缝里漏出来那点儿碎肉,也够他省吃俭用一辈子了。只要林家在他爹妈这一辈没倒,那么林赫吃喝是不成啥大问题的。目前看来,林家还到不了,林赫的下半辈子,安稳得很。
所以林小少爷悟了半天的道,参了几个小时的禅,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日子过得好好儿的,干嘛非要咸吃萝卜淡操心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卖萌打滚求评论。
第6章 第六章
尽管林赫想明白了不该想的别去想,经过林美美那么一提醒,他还是决定做人不要那么颓废。
抱着电脑研究了一会儿CAD,没几分钟眼睛就花了。林赫发现过了学习的年纪真是啥都看不进去。理工科卓越的脑子已经被充满酒色的花花肠子取代。不思进取的东西。
本来琢磨着自己大学不能白念,要不考个一级建造师吧,实在不行让林美美找点儿关系,好歹让他过了,先把证拿到手,以后不管发生点儿啥,他自己也能养活自己了。就算是现在,他青年才俊的名号上也能又多个标签。
结果今儿把电脑开下来才学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发现自己的脑子已经离高中脑力巅峰,有了很大的差距。
其实这差距也不是现在才发现有的。林赫大学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学不进去了。
林赫的大学是混过来的,反正家里有点儿实力,只要别干了啥杀人抢劫的事儿,应该都能毕业。加上学校牌子不错,他那四年随便怎么混,出来了都是名校毕业的青年才俊。
林赫本不是这么混的人。他高中时期的学习精神还挺吓人的。为了保证学习时间运动时间以及和沈旷打闹的时间都充足,林小公子每天就睡五个小时。从林美美的角度看,把最后一项活动改为补眠,会更有效率。但从林赫的角度来看,他努力学习还不就是为了和沈旷考到一起去,横竖都是为了那个没良心的直男,所以不关效率的事儿。
事实证明,林美美还是正确的,她绝对是一个高瞻远瞩的战略家。要是当年林赫把用在沈旷身上那点儿多余的心思放在学习上,哪怕就是把和沈旷无疾而终的班长前女友明里暗里对着干的时间放在背古文上,他也考进沈旷那家学校了。
沈旷成绩好,是有些天才的成份在里面的。首先脑子够用,其次肯用功,再加上出身书香家庭环境条件都不错,这样的人成绩不好是不可能的。说白了其实后面两点都不是很重要,第一点就可以决定了。沈旷物理其实不如林赫,但是人家不偏科,而且数学突出好。
高三的时候,学校抓学习抓得更紧,每天中午到学校以后要先做一份数学练习再上课。不是有那句话么,数学是学生的命。有人命好有人要命。数学练习通常是一份十六开,只印一面的卷子。题目不多,但都是中档题和难题,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是有些难度的。
林赫做能做起来,但是很费劲。沈旷的话,“有难度”这句话显然不适用于他。他做这个,连草稿纸都不用。做前几题的时候,把右下角折过来,就着反面的空白画两下,做后几题的时候,再把左上角折起来画两下,很快就做完了。
这也是沈旷的萌点之一。林赫发现这个的时候,激动得像个傻逼,仰慕之情油然而生。
不过这一切都早就过去了,自从高考成绩出来,林赫就觉得,人生这个东西,混一混也就没了。
自那以后,林小公子才正式跨入纨绔子弟的行列,之前他一直是朵儿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
后来想想其实也没必要,又不是见不着面了,也不是生离死别了,但是人不傻逼枉少年么,那时候干的任何自己不想承认的事,成熟时再想起来,一句年少轻狂,一句少年意气,一杯烈酒,几声大笑,作为下酒的谈资,也就写成了青春二字。就连沈旷那种男神级别的,还不是听了他那个班长前女友的话,去读了自己毫无兴趣的法律。
不过没人能保证自己不喜欢的就永远不喜欢了,习惯习惯也就发现也还不错。比如沈旷学霸念法律念得也好,现在好像在哪家挺了不起的公司里作法律顾问,也有自己的事务所。林赫觉得这个才叫真年少有为。与此相对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永远痴迷下去,熟透了也就厌倦了。还举沈旷的例子,和班长轰轰烈烈两年半,还不是一上大学就分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唯有林赫这么多年贼心不死死不悔改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他要把南墙撞个洞出来一路再走到南海去,到时候再来个精卫填海,感天动地,玉帝老儿直接给他个机会羽化而登仙,就能斩断七情六欲了。
即便林赫这辈子可能永远都做不到让肉体和精神同时挂在一个人的身上,但是他并不后悔。
林赫决定把宋二爷那档子事放一放,先满足一下自己内心对美好的向往与渴求。
他要去“猫饼”喝雪碧了。不知道今晚老板来不来。
在林赫暗地里想着今晚去哪里消磨的同时,他肉体和精神分别牵挂的人刚好一起从一栋写字楼里出来。沈旷刚刚帮这家公司执行总裁送走一个客户,就碰上了闲得无聊到处转转的宋越年。
“董事长先生你好。”
“学弟先生你也好。”
两人决定一起去吃个饭叙叙旧。
才出门,宋二爷打了个喷嚏,紧接着,沈旷也打了个喷嚏。
“最近天气似乎转凉了。学弟别感冒了。”
“是啊,加衣服,加衣服。”
两人一起上了宋二爷的车,研究了一番究竟去哪儿之后,留了个冒烟的车屁股给反应迟钝的执行总裁。
好在总裁先生很忙,不会有空计较法律顾问跟着老板跑了这种狗血淋漓的事儿。
林赫正溜溜达达地从小区里出来,一边揣测今天沈旷在不在店里,一边决定今天是走过去还是开车过去。
走过去确实有点儿远了,但是又实在不想开车。能有车蹭是最好的。要是林美美去赶个什么饭局,顺路带他一程就再好不过了。
正想着,他看见一辆挺眼熟的黑色的不知道什么车隔着个隔离带飞驰而过,方向似乎与“猫饼”方向半点不偏。
林赫差点儿就喊出声了:宋二爷~慢一点~让我跟一段路~
好在林小公子还是要点脸的,智商也没有没下限到在大马路上求蹭车,他咂了咂嘴,没吱声儿。眼睛却还死死盯着宋二爷绝尘而去的方向,很是有些惋惜。
沈旷开的是酒吧,不是饭店。他和宋越年的目的地当然不是“猫饼”。但离“猫饼”也近,大概也就五百米。
“我前几天和你那个小迷弟睡了。”听不出宋越年的语气是欣喜还是其他。
“林赫?”沈旷倒是一点没意外。
“是,我挺喜欢他的。”
“他确实很招人喜欢。”
“他要是听了你这话,不知道作何感想。”
“生理原因决定了我没办法像你那样喜欢他。”
“那你在猫饼假装没看见他是正确的。”
“谈不上正确与否,直觉告诉我应该会有更妥当的做法,但是我想不出来了。”沈旷倒也坦诚。
“你也不想伤害他。”宋越年轻笑。
“是,对他我一点儿都厌恶不起来。要是别的gay这么缠着我不放,我早就一拳头招呼上去了。”
“包括我么?”宋越年看着沈旷切牛排的刀,有些促狭地问。
沈旷表示不太想搭理他。
“我真觉得林赫那小子不错,对我很有吸引力。”
宋越年第二次重复了他对林赫的看法。这让沈旷有些吃不准这俩人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倘若只是解决了几次生理需求,宋越年没必要对林赫评价这么高。
“学长,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
宋越年琢磨了一下吃东西不吐骨头的是个什么动物,突然有些恼怒,“我吐骨头的。”关注的重点完全没有放在他为什么要吃人这一点上。或者说,宋二爷觉得吃人也很正常。宋二爷是挺任性的一个人,他想吃谁还真不会有人来拦着他。
“你和林赫她姐订了婚?打算啥时候解除婚约?”
正常人不应该问打算啥时候结婚么。
好在两人脑回路都不算正常,因而丝毫没有意识到理解这句话需要有多大的脑子。
“等我吃饱的。”宋越年狠狠塞了一大口沙拉,满脸的“假如不给我这个玩具我就在这里哭不走了”。
沈旷很想告诉他光吃沙拉里头的菜叶子很难吃饱,不如换家店吃点米饭。
“你那家店,猫饼,走的正规法律渠道么?”
“好歹我也是学法的,你平白无故担心这个干啥。再说,我不还有你宋二爷罩着呢吗?”
“怕你有哪天被执法部门取缔了,林赫哭都没地方哭。”不得不说,宋二爷深谋远虑,脸上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
他的担忧沈旷也觉得很有必要。
沈旷不愿意看到林赫哭丧着脸流落街头。沈旷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突然发觉,林赫的倒霉相儿其实非但不引人同情,反而很像情景喜剧里的段子,目的是引人发笑。于是开始动摇自己的想法。好在他的良心很及时地站了出来,否定了这个观点。
好朋友的世界观总是相近的,就比如沈旷和宋越年刚刚谈了不少旁人看来莫名其妙的东西,但是俩当事人丝毫没有发觉。不过沈旷可能还是比打小儿就不正常的宋二爷正常点。换句话讲,沈旷是通过自身努力,迈入了脑回路清奇的行列,而宋越年则是浑然天成天性使然。上述表现,已经属于为数不多的宋二爷的正常状态。沈旷到底是个成绩好的,理解能力一流,他对宋二爷的正常不正常,都能接受。
“要不去你那店里喝两杯?离这儿应该不远。”宋越年想看看将来要被取缔的酒吧,打算和学弟商量着,要不直接把店面转给他手底下人经营好了,自己只管收钱,又省心又安全。
“咋不去厚后?”
“那里全是gay,你确定么?那里基本上是狩猎的,想喝酒去那里并不明智。”
沈旷默然。几分钟后直接披上外套出门带路了。
沈旷从小到大身边有不少出了柜的,还被林赫这样的暗恋了这么多年。有一阵子他也很怀疑自己的性取向是不是与他这么多年以来默认的一样。那时候他就像风中摇曳的墙头草,说弯就弯,也就那时候他前女友和他分的,理由是觉得他越来越不正常。谁说得清这个,上大学两人异地,指不定是班长小姐看上别人了。但是“觉得他越来越不正常”这句话还真是戳心窝子。不过缓过那阵子沈旷也就恢复正常了。和沈旷最熟的gay宋越年先生大学肄业出国了,让他一下子反应过来世界主流并不是和同性谈恋爱,世上还是异性恋多一点,他也就没那么纠结了。像现在,既没男朋友也没女朋友,天天被他妈催着去相亲,沈旷仿佛回到了人间,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相亲,真接地气。而每次相亲,沈旷都会愈发坚定一个观点:自己真优秀,自己真抢手。
宋二爷再怎么料事如神,也想不到林赫这小傻子也在“猫饼”。
林赫把下巴放在桌子上,奈何桌子矮上衣短,腰那儿露出来一截,还有一点儿内裤边,纯情白色。
宋越年早就给林赫的各个身体部位打过分,腰是绝对的加分项,宋二爷看了一眼就想再看第二眼。
第一眼就觉得那截腰真好看。第二眼越看越好看。
但是常言道勤学多思,宋二爷有着很好的学习习惯。这第二眼就开始思考问题了:为什么是白色,是在假装自己是个纯情的小男孩儿,还是生活习惯真好;自己到底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再顺便把他衣服往下拉拉,别让别人看见自己喜欢的小玩具没穿衣服的样子。
不知道为啥本来只是露一截腰,到他这儿就变成了没穿衣服。
宋越年还在考虑,要不然和沈旷说声再见,干脆把人带回去干好了,这厢沈旷过来把他这尊大佛请走到角落里坐着了。
“猫饼”客流量也不小,任由宋二爷在大门口站着堵路,老板沈旷是不会答应的。而且宋二爷长成这样儿,有点儿过于引人注目了,毕竟这是酒吧,就算是在图书馆看见个帅哥大家还都想去搭讪呢。沈旷就是怕动静太大,等下再把林赫招来了。
沈旷林赫老同学见面,真,尴尬。
不知咋的,对面“厚后”的俩服务生也在,脱了工作服换上休闲装,乍一看都挺好看的。
其实“厚后”是宋越年的产业,但是宋越年对自己的生意早就不太上心了,看着阿洲和骁骁,只觉得眼熟。
阿洲和骁骁当然是认识老板的,但是认识归认识,现在又不是工作时间,没啥必要对老板多尊敬。大家都是来“猫饼”玩的客人,有这闲工夫和自己老板客套不如和正真的东家打个招呼。
“嘿!这不是有猫饼的么!”阿洲语调上扬,一副真呀真高兴的模样。
沈旷突然觉得自己这酒吧名字取得真不咋地。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
路见不平评个论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看到你们的存在。
第7章 第七章
林赫很失望,也很失落。沈旷今天不在店里,他不能暗中观察他男神的美貌了。其实沈旷长得也不是多好看,反正不如林赫他自己,但是很清爽,而且气质好,一看就知道这人意气风发志得意满,看一眼人就精神了。对林赫还有另外的百分之二百的迷弟加成。
今天的调酒师估摸着是个新来的,不认识林小公子。听说他就要一杯雪碧之后态度十分敷衍,连片柠檬都没给。
按常理讲,林赫是不在乎这些的。他个缺心眼儿的说不定只会感觉哪里不太对,但是具体要他指出来,可能又办不到了。但是今天不一样。诸事不顺的人总会多愁伤感,多愁善感的人往往心思细腻。林赫一眼就看出来这人对自己态度不佳,当场恶狠狠翻了个白眼。可惜人家转过身去拿酒吧匙了,完全没看到林小公子翻白眼的样子。不过灯光这么暗,就算他转过来也不一定看得见。林赫见他对自己的示威没啥反应,想要破口大骂一解心头只恨。这边刚要骂出口呢,那边想起来了,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这么骂过人,一直都是文明的乖宝宝,其实自己并不了解破口大骂的具体做法。不知道骂什么,所以只好做罢。
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委屈了一阵子之后又觉得自己十分矫情,深深地感到不齿与惭愧。再加上没能如愿以偿看见男神,林赫的负面情绪达到了顶峰,很想学人家大醉一场。但是一想到自己高三暑假喝了点酒差点被林美美宰了,就怂了。
林赫慢慢把下巴放到桌子上。桌子挺矮的,这个姿势有点挑战柔软度。
林赫保持着这个类似于压韧带的动作好长一段时间,突然觉得自己腰间有点热呼呼的痒痒。本来还不想爬起来,但是林赫发现抖抖肩膀浑身都酸之后,他觉得这个害人的姿势下次还是不要随意尝试了。他倒是没考虑这个姿势看上去有多蠢,有多像一条死狗。
林赫扭了扭脖子,拿起雪碧喝了一口。有个妆化得挺浓的姑娘过来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俩完全不认识,所以就只是陌生人间的打招呼。那姑娘想请林赫喝杯酒,这看似请客读作勾搭的好意,林赫当然不会接受。何况还是个姑娘。他摇了摇手里的雪碧,把气摇掉一点:“看,我喝的雪碧。我不会喝酒。”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他的鬼话。一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你说你不会喝酒,一杯都不能喝,骗鬼呢?
姑娘把这理解为不给她面子,换了个妖娆点的姿势再一次发出邀请。林赫有点烦了。
“我这样和你站在一起,太像姐弟恋了,不太搭。我不喜欢比我大的。”
那姑娘目测比林赫还小两岁,不过妆太浓了,究竟谁年龄大这件事还真的不太好断定。不过足以让着姑娘不太开心了。
本以为这姑娘不开心是打消这个念头,结果那姑娘拉着他想让他把话说清楚。这哪儿行呐,林赫早就不想和她纠缠了。
目光扫视一圈正好看见那边和骁骁腻腻歪歪的阿洲。
“嘿!阿洲!”管他认不认得自己,总归要摆脱这个多事儿的姑娘。
“哟,林少爷!”没想到他还真知道自己。再好不过。
林赫抓了手机快步走过去,走两步再回头一看已经看不见那姑娘的影子了。一颗心放下来了,但是又突然有些失落。这才是真正会玩的,就算是自己再看得上的,也能好聚好散,不拖泥带水。果然,今天有点多愁善感,有感而发的内容太多了。
林赫把骁骁往里面推了推,想坐在骁骁旁边挤一挤。阿洲一见当然不高兴,他把林赫赶到自己的座位上,也就是骁骁对面,自己和骁骁叠在一起搂搂抱抱不知羞耻。
“瞧你们腻歪的。啧。”林赫刚说完,突然发觉其实自己和他们完全没有这么熟,而且人家刚刚还帮自己解了围,突然怼一下,会不会显得人很没礼貌。
阿洲和骁骁没接他话茬,其实是两人正打得火热没空搭理他,但是在林赫眼里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林赫很尴尬,干笑了两下,觉得自己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为妙,最起码非礼勿视是要做到的。
林赫把目光挪开,透过贴在一起的两个人往后看。
很好,更尴尬,简直尴尬死了。
宋越年和沈旷不知道在聊些什么,聊开心了还拿起酒杯碰一下。林赫感觉那溅出来的酒液都快要沾到自己身上了,坐立难安。
早就知道这家店的老板是沈旷,要不然林赫也不会来得这么勤快;也早就知道宋越年和沈旷认识,不但认识而且很熟关系很好的样子。所以这个场景其实一点都不奇怪,相反很正常,他们都不知道过过多少个像这样的晚上。只不过林赫之前没有看见而已,今天误打误撞碰上了,也不应该情绪如此激动。
今天情绪怎么这样不稳定。
宋越年那边正撺掇着沈旷把这家酒吧的经营权转给他,一条两条的好处一个个儿的数给沈旷听,什么分你八分利,还不用你操心,省时省力,坐等数钱,末了还添一句,我看在你是我小学弟的份儿上才对你这样好的。
奈何沈旷对宋二爷太了解了,知道他虽然懒,脑子也不太正常,但确实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就算是临时起意也肯定打了好几遍算盘。即便他现在还没想明白这桩生意能给宋越年带来些什么好处,但隐隐约约的第六感告诉他随便信了宋二爷的鬼话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何况这人几个小时之前亲口承认的,他是个会吃人的,和畜生不一样的地方只在于他会吐骨头。因而沈旷咬死了不松口,坚决没同意。
宋越年本来心血来潮地想在非工作时间谈谈生意,突破一下自己固有的规律,也堵上那些说自己工作时间太短搞得他们太忙的秘书助理们的嘴,还特意找了个和自己关系不错的沈旷来实验,结果还是失败了。这件事告诉宋越年,固有的工作规律还是不要随随便便就去试图打破,这个东西就像是农民起义,看上去轰轰烈烈仿佛下了多大决心,最后还是多以失败告终。
宋二爷第一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生意,黄了。
好在宋越年今天心情很好,所以他一点儿没生气,反而还把这次事件得出的道理认真地记在心里。因为他看见林赫往他这边走了。
看着这傻小子好长时间,结果他在自己前面那桌儿停下来了坐着了,还背朝自己。自己酒吧里的员工在关键时刻还是给力的,宋二爷看着阿洲把林赫吆喝到了与自己正对面的位置,开始想这个月给阿洲加多少薪,要不把骁骁的也一块儿加了。
终于林小公子看见他们了,宋越年很高兴地举了举手里的酒杯,干了。
林赫再一次坐在了宋越年的车上,把玩着后座儿上的绳子。自从上次宋越年说下次用绳子之后,他就一直备了一根在车上。林赫发自内心地觉得宋二爷不愧是宋二爷,考虑事情真周到,并且十分感谢宋二爷这么记挂着他。
然而林赫还是没能迅速地从刚刚在“猫饼”里与沈旷有直接面对面的接触缓过神儿来。
说实话,林赫当时是非常紧张以及期待的。但是精神过于紧绷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完全不记得自己刚刚干了啥,就算是他想仔细思考一下反省一下,以便于以后再见面自己能有一个更加良好的表现都做不到。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都没空去想为什么自己再一次坐在宋越年的车上行驶在通往那间已经属于自己但自己只去过一次的公寓里。
林赫认为,自己需要换换脑子。
“宋二爷,要不咱给公寓里装修个厨房吧。”
宋越年听了这话没搭理他。
林赫听了这话也想扇自己一下。这根本不是换脑子,这个叫没脑子。人家宋二爷和你什么关系,你就敢妄称“咱”?
事实上宋越年没计较这些,他也在沉浸在自己的意识里,根本就没注意到林赫和他讲话,即使车厢里很安静但是他愣是没听见。宋二爷这么想事情还不知道换换脑子,都快CPU过热了,从这一点上来讲,宋越年不及林赫。
宋越年在想着,林赫对沈旷到底有多痴心一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让沈旷那样没良心的也不想戳他一刀,再赶走他。林赫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受得了多大打击的人,倘若沈旷能狠下心来态度坚决地拒绝并骂他几句,或者揍他两下,他是断然没有可能继续纠缠下去的,至多一个人躲起来,等伤口舔好了再出来溜达。要是那样的话,林赫也有可能永远都不想出来溜达了。宋越年自己其实是不能理解这种人的,他对人没有喜欢,只有感兴趣和独占欲。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把一句喜欢放在心尖尖上这么重要的位置,就像别人不能明白他宋二爷为啥会一个念头,例如对林家那个长得不错的小少爷有点儿兴趣,就去做出那么出格的事,但是宋越年并不认为与一个和自己一样都认为这个婚不可能结的聪明女人订婚有什么出个的地方。他也很喜欢林美美,换句话说叫欣赏,但是他对林美美丝毫没有兴趣,更不要谈独占欲。自从上次和林赫上过床之后,这个秉性有些古怪的小少爷在他心里就占了一个不轻不重的位置。就像是小朋友费尽心思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新玩具一样,新玩具在他心里占了很大的一块儿地方,但是再怎么样也远远比不过自己在自己心里的位置,过一段时间玩腻了就可以丢弃,毫无负罪感,因为自己本来就没有承担责任的打算。
不过这个玩具别人玩是不行的,只能给他一个人玩。所以他看着林赫对沈旷紧张羞涩小心翼翼的样子,宋二爷很是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好在沈旷是个有点眼色的,他的态度很正常,自然流畅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偶遇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时的惊讶与欢喜。
宋越年觉得沈旷这个人很不正常,也很不正经,面对自己没啥兴趣的爱慕者,不要搭理就好了,为什么要撩他。
假如沈旷能知道宋二爷是怎么想他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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