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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魔记-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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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玄子墨微微感觉双脚发麻,似乎感觉不到血液循环了。

    他微微思考了一下,此时应该已经深夜了,即便自己有希望出去,可惜全身也没有力气,而且不知道周围的环境,冒然出去,恐怕还得被他给吃掉,不如先休养一下,等待时机。

    玄子墨的这个推理的确没错,若是有人在水下便会惊讶,这是一处极为奇妙的地方。已经深达千米以上,四周烟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辩不清方向。

    这个大家伙铜铃一样的眼睛,血盆大口,上面长满了极为冰冷的牙齿,通体黝烟光滑,像一条小蛇。长长的胡须足有十米,随着游走,不停的摆动,偶尔遇到水里的小鱼小虾,“咕咚”一声便缠绕起来送入嘴中。

    一般的鱼类鱼尾极短,它却不一样,尾巴很长,一甩一甩的,上面还长满了倒刺,若是哪条不长眼睛的碰到,一定被刺成个刺猬猬。

    转眼二天过去。

    “说,你为什么将我们骗到那瀑布下?”念哲学狗爪一拍,狠狠的按在花斑豹的头颅上,将他的头陷入泥土5o公分。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啊,我没有骗你们啊,那灵草真的一直在那,至于那怪物,我是真的不知道它在那。我,我只听说曾经有动物到那去,就一去不回,可也不是时时发生。我是真的不知道你们会碰到它啊。”

    花斑豹痛哭流涕,今日正喜滋滋的追着一只化了精的小兔子,不成想被念哲学一个前扑,差点没把肚皮开了花。“这挨千刀的大狗,怎么就喜欢盯着自己不放呢,他死的心都要有了。”

    林霄看着哭得一塌糊涂的花斑豹烦躁的摆了摆手问道:“好,我姑且相信你的话,那么我问你,你可知道这怪物叫什么?哪里来的,有什么特性?”

    花斑豹抹了抹眼泪说道:“我也叫不出来名字,只不过听林中的几位老怪说这家伙应该是一种鲛类,具体是哪种我也不知道,至于从哪里儿来,似乎就是近1o年才来到这瀑布的,以前我也从未见过它。只知道它水性特别好,速度奇快,水底游速每秒1oo米,堪称流星,所以我们大家都叫它流星鲛。”

    林霄微微点了点头,“既然你们树木中的老怪都知道这家伙在这耀武扬威,怎么就没人除了它?”

    “哎,大侠你有所不知,我们这几只成了精的妖怪在林子里倒还可以,若是下了水,谁也不可能是它的对手,尤其它身长百米,皮肤光滑,怎么逮都逮不到,不把我们几只老东西一口吞掉才怪呢。前几年,就是有一只前辈不服,去水潭找它,结果被它一口吞掉,喏,就是那边山洞里的虎精,现在他老婆还动不动向我哭诉,要我帮他们一家报仇呢。”

    “哦?它这么厉害?”

    “是啊,它又不出来,躲在水底,我们根本耐何不了它的。”

    林霄一摆手,念哲学松开了狗爪,花斑豹得了自由,“嗖”的一声没了影儿。

    “师傅,怎么办?”

    “看他的样子不像说谎,这都已经过去两天了,我们几个人能游水的也只是扑腾两下,即使下去也找不到这流星鲛,不如去那虎精洞里去问问吧,看他们有什么办法没?”

    “嗯,也对,我这就去将这几只老虎捉出来。”

    “哎,不可,咱们是去求人,又不是去打架,不要冲动。”林霄拉住念哲学的手,向老虎洞走去。

    “吼!”

    刚走进洞中,就听到一声虎啸。远远的,从里面传出来一个清悦的声音,“来者何人?”

    “呵呵,还真是虎精,不知道化了形没有?”林霄心中好笑,这密林中的修行妖精还真不少。

    “我们是外来的修真人,有同伴被水潭里的流星鲛吞了去,特来请教。”林霄说完,洞里静悄悄的,无一丝声音。

    不一会,从里面慢慢浮出一双虎眼,绿油油的闪烁着夺人的光芒。

    “我帮不了你们,你们走吧。”

    “可_”念哲学刚要说话,被林霄一把拦住。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现身,可你们家的虎精大人就这样被人白白吞了,这个仇你们竟然说不报就不报了,若是虎精大人在天有灵怎会安息。”刚说完,一声虎啸夺面而来。

    只见一只通体雪白的老虎,冲出来,眦着虎牙,对着几人凶狠的咆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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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章 森林之约

    虎脸距离林霄只有一丈之远,虎啸的哈气喷到林霄的脸上,似乎吹动他脸上的皮肤,浮起层层的波浪,可他却一动未动。

    白虎吼叫了半天,见来人如老僧入定,竟然不急不躁,不怕不骄,定力十足。

    慢慢收了声音说道:“你就是那个修真之人?”

    “正是!”

    “我家虎大王原来是这是森林之王,已经修行了八百年,若想化形出山早就可以了,就是舍不得我和我的孩子,所以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们一家人过得快快乐乐,谁知道却来了这么个不速之客。”

    “我恨!”

    林霄叹了口气慢慢安慰道:“人死不能复生,虎大嫂节哀顺便吧。”

    “我恨的不仅仅是那流星鲛,我更恨的是挑唆我们家大王去会那鲛的奸佞小人,若不是他,我家大王根本不会只身前往,更不会毫无准备的就着了那鱼鲛的道。坏就坏在那个挑唆之人。”

    “哦?”林霄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内幕,顿时来了精神。

    “虎大嫂,你我都是苦主,我那徒弟也被那流星鲛给吞了,已经两天了,生死未卜啊,你若知道什么就告诉我吧。”

    这虎大嫂听到这,虎目一沉,微微散发出无奈和悲哀说道:“此鲛来历不明,原来以为是过路的成了精的大鱼,呆不了几日便会走,现在想来应该是被什么人给请来的。这个人,我怀疑就是挑唆我们家虎王的小人。”

    “哦?”

    “我家虎大王功法绝艳,虎啸震天,已经在这片森林里扬名了几百年,更保佑周围的生灵四季平安。我们虎精一族虽然也是那食肉之兽,但自修行以后,便也食了素,不再枉动杀念。”

    “真的?”轩儿瞪大了眼睛,十分奇怪的疑惑了一声。

    俗话说的好,都知道老虎最为凶猛,也是森林之王,最喜肉类,若说老虎都不吃肉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虎大嫂听出来轩儿的怀疑,冷哼了一声说道:“你们若不信,可以随我到洞内一观,里面除了灵芝、灵草和山野水果,无一块骨肉,包括我的两个孩子也早就食素了。”

    林霄微微点了点头,示意虎大嫂继续。

    “有一天,洞里来了一个人,他身穿青色长衫,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长得颇为俊美,拿着一把蒲扇笑呵呵的走进来,说他仰慕虎我们家虎大王的美名,早就想拜访一下了。我们家虎大王一直以好客闻名,山林中的山野精怪也时常来串串,不疑有他留这人谈天问道。”

    “谁知道这一聊就是三天三宿,虎大王与他志同道合,动不动就一起摆棋,观星,论道,倒也其乐融融。哪知三年以后,他说此山的水潭里来了一条凶恶的吃人鱼鲛,不尊虎王定下的规矩,动不动就生吞活人,撕咬山林里喝水的动物。”

    “虎王一听顿时大怒,问清这鱼鲛的来历,得知是个外来户,就想去看看。谁知道那人却说,他早就去过了,可那鲛十分狡猾,根本就不遵法旨,知道咱们无法下水,奈何不了他,所以依然我行我素。”

    “虎大王听了十分生气,问清楚位置只身前往,谁知那流星鲛还没等虎大王说清来由,直接跃起,似是早就有准备一样,直接就将我家大王生吞了进去,怪就怪我家大王一颗不设防的心,以为这天底下的修炼成精的妖怪都像他一样,平静度日,一心修行,怎知识这背后竟然有这么多弯弯道。”

    “那你凭什么能断定这流星鲛是那人请来专门与你家虎大王做对的呢?”

    “我无法断定,不过虎王死了,谁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别的不说,就说森林里的花斑豹、烟牛精和孔雀精,和我们家大王一同在这森林里修行,也算是知朋好友,哪个不敬重我们家大王,这男人才来不几年就深得我家大王的信任,一张巧嘴能把死人都说活喽,更是引得那几位妖精动了心思,毁了森林之约。”

    “哦?这森林之约究竟有什么?”念哲学出声问道。

    “这森林之约是我家大王早在百年以前定下的,凡我山内的修行精怪皆不可胡乱伤人,若有陌生妖精入山,须得拜山才可通过。否则山中之精可将其擒之交由大王处置,最重要的一条是已修行化形的妖精不可以任意吃肉,以伤他人性命来裹腹。我家大王说了,既然已经修行,虽不至追求大道成仙,但道心不灭,就要从不杀生开始,肉乃引起五行地火之引,多吃不仅凶狠异常,而且容易坏吾道心,因此定下这个规矩。”

    “自我家大王死后,森林之约就变了味,所有的精怪都不守此约,胡乱吃肉,杀人性命,根本就全乱了。尤其是那个外来人,更是贴出一张新的森林之约,说什么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能者居之,想要活命就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所有的精怪生灵可以随便杀掠、吃肉不再受约,你说不是他还有谁?”虎嫂一气说完,气得虎鼻呼哧呼哧的喷着粗气。

    “听你这么说,确有可疑。但,这与那流星鲛又有什么关系?”

    “我怀疑,他为了占有这处森林,自立为王,已经与那流星鲛成了某种协议。”

    “哦?真有此事?”

    虎大嫂极为郑重的点了点虎头。

    “那这个你说的背后挑唆之人究竟是谁?”

    虎大嫂虎目渐渐发光,恶狠狠的说道:“此人就是修炼了五百年,刚刚化形成功的通臂猿猴,现在我们都叫他美猴王。”

    “美猴王?”林霄喃喃的叫道。

    这怎么和电视剧里的西游记那个齐天大圣一个名字啊,该不会就是看了那部电视剧才给自己起了这个屌名吧。

    “唉,问题是我们都不谙水性,不知道如何才能除去这条流星鲛。”

    虎大嫂此时端坐下来,微微摇了摇头说道:“我曾经去过美猴王的府邸,里面有一处大大的水潭,我怀疑那流星鲛的老巢就在那水潭最底下。”

    “什么?你的意思是美猴王家里可以直通那流星鲛家?”

    “对,而且这美猴王也不熟水性,那他们俩如何来往?肯定有宝物在他的身上,那宝物是什么我不知道,但他的家有一个地方谁也不让进去。”

    林霄听到这微微坐正问道:“什么地方?”

    “就在他府邸最深处,有一个月亮形状的小石门,那门关得死死的,谁也不让进,有一次我去的时候感觉里面发出淡淡的光芒,肯定是藏宝的地方。你们若是有能耐的话,就进去看一看,没准可以找到可以潜入水下的宝物也说不定。”

    林霄听到这儿总算是明白过来,“是啊,若是查出这猴精与那流星鲛是一伙的,那么他**不离十就有这下水的宝贝,那么救玄老就事半功倍了。莫说一头流星鲛,就算是十头,也不在话下啊。”

    林霄微微点了点头,直起身子拱手说道:“虎大嫂,谢谢你了,打扰了你这么久,我们这就去会一会寻美猴王。”

    “哎,大侠不可莽撞。”

    念哲学问道,“又怎么了?”

    “这美猴王虽然修行时间不长,可一身的功法可不比我们家虎大王弱多少,况且就算你们斗得过他,可时间也拖不起,他为人极为狡猾,你若不肯说出实情,他断然不会拿出宝物帮你,何况他得知你的情况,没准还会背地里给你使什么脚绊子,我知道他喜欢什么,你将这东西献给他,他自然欢喜,也会好好招待你。”

    “哦?那他最喜欢什么?”

    “呵呵,他的爱好颇为古怪,他最喜欢金子,而且是纯金,越纯越好,越多越好。”

    “啊?金子?”林霄大叫了一声,这荒山野岭的,让他上哪给这猴子捣腾金子去啊。

    “你们也不用着急,相传在这山林深处有一地穴,里面住的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不过这东西就喜欢金物,这么些年估计也囤了百十多斤了,你们若是能偷出来,那这礼物不就有了吗?”虎大嫂得意洋洋的说道。

    “偷啊?”念哲学毕竟是警察,虽然原始的本性被激发出来,可要上人家里偷东西,怎么说也感觉不自在。

    “好,我们就去看看,谢谢你了,虎大嫂。若是有机会,我一定帮你把这流星鲛给你宰了,就算是为虎大王报仇。”

    虎大嫂听到这热泪盈眶,感激的不知道怎么地好。

    林霄三人顺着虎大嫂指的方向朝山林深处走去,却不知这一去是吉是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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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林霄几人将会经历种种波折,一路西去真是险之又险,念在木铃码字的辛苦,还请各位大侠多多鼓励,拿起你们的小手点右上角的收藏,加入书架。编辑让我下个月就上架,加vip了,我还在考虑要是不要,若是各位捧场的话,我就私自作主免费让大家多看看吧。谢谢!另外,欢迎打赏,欢迎贵宾!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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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章 第一次当小偷

    “师傅,你说那虎大嫂说的是真的吗?”

    “她没必要骗我们,她只是想报仇,若是班倒了这美猴王和流星鲛,她在这森林里又可以成为新王,何乐而不为。我只是感觉她家虎大王的这个森林之约真的不错,不仅可以约束修行妖精的行止,还可以保障他们修行的这一方天地,当真是个不错的领导人。所以,若是她成了新王倒也不是坏事。”

    “好吧,师傅,我们听你的。”

    夜幕降临,周围静悄悄的,时不时的有兽眼从旁边扫过来,红通通、蓝盈盈,绿油油,什么样颜色的都有。

    “师傅,这儿安静的有点吓人。”

    “师公,我有点害怕。”轩儿从来都是艺高人胆大,想不到他也出声求救了。

    “哲学,这样吧,你驮着轩儿先回虎大嫂那里,在那儿等我回来。”

    “师傅,这样不好吧,若真有什么事儿,咱们也好有个照应。”

    “不,你听师傅的话,照顾好你师侄,轩儿还小,真有什么意外咱俩也照顾不周,别等你大师兄回来看到他徒弟有个好歹,会责怪咱们的。”

    “那,那好吧。”念哲学化了原形驮着轩儿向来路一溜烟的疾奔,一会儿就没有踪影。

    林霄一步一步向深处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看到一块亮晶晶的东西在密林中闪着耀眼的光芒。

    “咦?是金子。”林霄前生是个富二代,对金块、金饰那是再熟悉不过了,他走上前拾起地上的一颗金豆,用手擦了擦灰,露出金灿灿的样子来。

    “成色不错啊。”

    将金豆揣到兜里,他仔细的搜寻了一会,发现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有一个只能一人通过的地洞,地洞既深又烟,不知道通向哪里,偶尔可以看到有一两件闪烁着金光的东西,很明显也是金子。

    “这应该就是那虎大嫂说的藏金的洞穴了。”

    林霄整理了一下衣裳,顺着地洞慢慢向前走,走越洞顶越矮。自突破以后,林霄的个头就从168米慢慢长高,到现在已经是185的高壮身材,这地洞的主人很显然不是很高,需要他猫着腰在里面行走,十分不舒服。

    越往前走,两旁的究竟就越大,过了一会洞顶也宽敞起来。林霄走到一处空旷的小石室,发现两边堆满了金灿灿的金子,真是应有尽有。有金链子、金珠子、金块头、金豆子,竟然还有一顶金灿灿的王冠和金色的权杖。

    “哇哇塞,这些家伙还真有眼光啊,这么多的金子得搜集多久啊,这成色,啧啧。”就算林霄见多识广,也被这半洞的金子给震憾了,不光数量上绝对震憾,就连成色都是绝对纯金,比市面上那些个什么四个9的纯金成色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林霄倒也不客气,从后背拿下背包,一把将那顶黄金王冠塞了进去,接着就是金砖、金豆,金条……各种装,直到背包实在装不下了,才十分遗憾的收住手。背上背包,林霄转身欲走,又看了看那根黄金权杖。

    “这可是好东西,放在这儿真是可惜了。”说着转身去拿那黄金权杖,可惜好运不是永远伴随着他,不知道何时,一个烟乎乎的身影从旁边窜出来,莹蓝的眼球,血喷的大口,对着林霄的颈动脉就咬来。

    “卧槽!”

    林霄还好法耳法眼大成,敏感度是常人的十倍,几乎是一种生物的本能一步跳来,躲过了这致命一咬。

    谁知这东西行动奇快,竟然滚了一下直接跃起向林霄的眼睛掏来,“好家伙!”这一爪子要是掏中了,林霄的眼珠子就甭想再要了。

    林霄敏感的一歪头,左手的权杖狠狠的朝着欺身在前的烟东西就是一棒槌,只听“嗷”的一声,打了个正着。

    那东西痛得眦牙裂嘴,捂着脑袋“呜呜”的直叫,有点不敢往前扑。

    林霄见状哪还等着他去思考,急忙转过身子朝外面奔跑,眼看着洞口就在眼前,谁知道后面的阴风转眼就到,林霄不用回头也知道那家伙追了上来,一个小狗撒尿,生腿直踢,只听“噗”的一声,那东西被踢了个正着,远远的弹在墙上。

    林霄不敢回头,感觉洞的深处有更为可怕的存在等着自己,拼命的往前奔。后面的家伙“嗷嗷”的大喊,似乎在召唤着什么,林霄使出吃奶的力气不停的腾跳,哪知那家伙死死的追着他,就是不肯放弃。

    林霄跑出洞也有1o几公里了,看这样子,这东西不把自己弄死誓不罢休,转身停住脚步,与那东西对峙。只见那家伙捂着头眦着牙瞪着眼睛望着自己,一副拼命的样子,肚子的位置有个大大的脚印,明显是被自己踹的。

    “你这家伙还真是小气,不就是拿了你点东西,又没全手搬走,至于这么小气吗?”

    那家伙似乎能听懂,又似乎不能言,也不说话。只是凶狠的望着林霄,伸出长长的指甲向林霄掐来,林霄与他扭打在一块,感受着他奇大无比的力气,一身的臭气难闻极了。

    看这样子,这家伙不弄死自己是不可能了,林霄也发了狠劲,抬起权杖就是一顿猛捶,一边捶还一边骂着:“小气鬼,小气鬼,小气鬼,让你再掐我,让你再掐我。”打着打着,发现这家伙不动了,手还紧紧的攥着林霄的裤角,死了都没撒手。

    “唉,谁让你非要致我于死命,我也是没办法。”说着就把掰那家伙的手,谁知道那手攥得紧紧的,怎么掰都掰不开,林霄用力一扯,“嘶”的一声,抽吸了一口凉气,不仅裤管被那家伙的手撕开一个大口子,就连腿上的皮肉都被刮了一道痕迹,血马上就流了出来,与那家伙蓝蓝的血液混在一起。

    林霄不在意的擦了擦,转身背着包往回走,他哪里知道那蓝色的血液悄悄的顺着他的作品慢慢渗入,一会就消失不见。

    “虎大嫂,我回来了。”

    远远的洞里传来轩儿的声音,“师公,师公你回来了。”

    “是啊,瞧我找到了什么?”

    念哲学和虎大嫂围了上来,看着林霄像变戏法一样往外掏东西,一会一件,不一会洞里就堆满了黄灿灿的金子。

    “哇,这些家伙真会囤啊,竟然有这么多金子。”

    “是啊,这些还只是我拿了一小部分,还有好多在他们的洞里,我拿不动了。”林霄抹了一把汗,嘿嘿的裂嘴笑着。

    “哈哈哈哈,大侠,这回没问题了,你不是认识那花斑豹吗?明天让他陪你一起去见那美猴王。那家伙疑心比较重,让老花陪着能更稳妥一些,记住那个小石门。”

    “好!”

    天微微亮了起来。

    林霄三人拿着准备好的王冠和权杖,旁边跟着极不情愿的花斑豹向美猴王的洞府进发了。

    “猴王,猴王,我老花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洞内一点声音也没有,花斑豹喊了好一阵,才渐渐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尖尖的声音,“是老花啊,昨儿睡的晚,刚才没有听见,你进来吧。”

    “好咧!”花斑豹领着林霄三人慢慢走进洞府,只见这洞府却和虎大嫂的石洞非常不同,不仅灯火辉煌,而且四壁凿的非常光滑,洞里的正中央高出一块,那是一个凿得非常精致的石座,上面铺了一条白虎皮的座毯,座位上坐着一位玉面唇红的男子,这位应该就是虎大嫂嘴里的奸佞小人―――美猴王了。

    “参见美猴王。”

    这美猴王也不抬眼,坐在那一边吃着水果,一边说道:“旁边的人是谁啊,怎么还带陌生人进我这儿?”

    花斑豹连忙点头哈腰的说道:“哦,这些是我在红尘的朋友,以前不是跟您说过吗,我有几个哥们在外面行走,这不,这几天才过来看我,听说这是您的地盘,说要来拜见一下。”

    “呵呵呵呵!”美猴王笑了两声,摆了摆手。

    “你小子还挺知趣,好吧,远来就是客,不知道你们来这儿有什么事?”

    林霄看着面前这位真是把姿态拿足了,想他喜欢金子,多半就是个小白脸,爱慕虚荣。这样的人禁不住别人忽悠,和那西游记里的‘美猴王’真是天壤之别,笑着说道:“小生极其仰慕美猴王的大名,今日来到您的地盘发现这真气充盈,珍禽遍布,就连那奇花异草也多得不盛繁数,再一观大王的英姿,果然人皆地灵啊。”

    “哈哈哈哈!”美猴王听着很舒坦,抬起头看了两眼林霄问道:“小家伙嘴还真甜,既然这样想留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_”

    林霄听出来了,这就和外面的贪官一样,是想要点好处。

    “哦,小生知道第一次来多有冒犯,所以和我的徒弟,徒孙寻遍了九州,获得了两样宝贝,不知道能否入得了美猴王的法眼。”说毕,从背包里掏出金灿灿的王冠。

    只见这王冠刚一显身,就被对面的美猴王一把夺走,速度之快,林霄竟然都没有一点设防。

    “好快的速度。”林霄惊讶的感叹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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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章 我有避尘珠我有理

    “哈哈哈哈,好漂亮的金王冠,好好好!”美猴王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嘴裂得极大。

    “既然这样,你们就留下吧,花兄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来人啊,设酒款待贵客。”说完一招手,两边窜出来几只野猴子背的背、扛的扛,端出来几桶大酒缸。看来这美猴王在自己的府内没少宴请宾客,闻这酒香非常迷醉,一看便是好东西。

    “美猴王,您是这森林当之无愧的霸主,有了王冠怎么可以没有一根漂亮的权杖呢。”林霄说着像变戏法一样从后面变出一根金灿灿的权杖来。”

    原本捧着王冠的猴子看到这权杖,眼睛都直了。毫不掩饰眼中的贪婪,看来他对这权杖的兴趣比王冠还要大。

    林霄心里鄙夷的想:“看来天下的猴子都一样,就喜欢烧火棍一样的东西。这礼物总算是送对了。”

    “这也是给我的?”美猴王颤颤悠悠的从王座上走下来,盯着黄金权杖目光灼灼,看着林霄的眼光带着期待和问询。

    “对,这两样都是小生今天送给大王的礼物,不知道大王可喜欢?”

    “喜欢,本王喜欢的不得了。”美猴王笑眯眯的看着林霄,头上顶着黄金王冠,左手拿着黄金权杖,一副睥睨之姿尽显出来。

    “猴王,你这洞府建造的真是巧夺天工啊,我们可否参观一下啊?”

    “哈哈哈哈哈!这有何不可,来人啊,带四位贵客下去参观。”

    “是!”

    林霄向念哲学使了一个眼光,念哲学非常识相的和花斑豹与来人向另一侧溜达,而林霄则与轩儿慢慢向洞内最深处走去。

    走了约摸半盏茶的功夫,“师公,那边有光。”

    林霄顺着轩儿的手指望去,果不其然,一个黝烟的小石门嵌在石洞的最深处,与旁边的石块浑然一体,若是感知力不强的修士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个时候才显出转世灵童的特别来,林霄的法眼本来也是可以到的,但却不及轩儿的感知力,他才8岁,天生的眼神通,什么都可以看出形迹。

    林霄向四周感知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人发现他们,和轩儿轻轻的推开石门,“吱噶”一声,门被打开,里面并不大,整个石洞里只有一个水潭,大约有1o米直径那么宽,四周栽满了荧光草,把这处石洞装点既昏暗又十分神秘。

    林霄和轩儿向四周找,可找了半天也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师公,那东西会不会在水下?”轩儿提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林霄往水潭里瞄了两眼,发现水潭虽然深不见底,却隐隐的散发出光亮。

    吩咐道:“轩儿,给师公把风,有人来就叫我。”

    “知道了,师公。”

    林霄将身上的衣服快速的褪去,光洁溜溜的“扑通”一声跃入水中,游了不到五米深,在潭壁的凹槽里发现一只小玻璃球,光就是从这个球里散发出来的。

    林霄来不及过多思考,将这小球攒在手里快速的向上游去。等他上来将衣服穿好,收好小球,用真气烘干了头发,隐隐听到门外有声音飘了进来。

    林霄吓的拉过轩儿从石门里快速的闪出来,靠在外面的一处阴影处,摒住呼吸,听到美猴王美滋滋的朝这边走来。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哈哈哈哈,越看越喜欢,这王冠和权杖真的很配我,明天一定要给鲛兄好好显摆一番。”

    说着推开石门往里面看了看,见里面一切正常,又转了回去。

    林霄二人长舒了一口气,从旁边走出来,冷哼一声,慢慢向石厅中央走去,待看到念哲学,与其对视了一眼,双方都明白东西已经得手。

    这个时候,林霄说话了。“美猴王,今日小生多有叨扰,酒菜就免了。我知道您贵人事忙,小生可不敢接受您的恩惠,这就带着我的徒弟和徒孙回去了,等下次再寻到什么好东西一定再来呈现给大王。”

    这猴子本就无心应酬陌生的林霄,只是碍于得了人家的宝贝,不能说赶走就赶走,听了林霄的如此卑微的请求,心下一乐。

    “这倒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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