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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霸天下(知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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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军斥候队的一名斥候。
  很多人不解,他这样的人为什么偏偏要求着李孝宗讨要了一个军职。但所有人都坚信一点,方解这个家伙绝不会干吃亏的事。只有方解自己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或是可以说是那些追杀他的人不敢进入的地方,就是大隋的dì dū长安城。
  而想要进长安城,需要钱,需要身份。
  在这两样进长安城所必须的东西,他都要在樊固城里得到。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长安城。
  从他出生到现在,十五年间,保护他的人只剩下了两个。三年前在南燕国都大理城内,为了做一个假象引走追杀他的那些人,最后的七名护卫商议之后做出决定,五个人带上一个抢来的孩子一路往东北跑。而剩下的两个人则护着他潜行西北,逆着那些追兵的方向进入大隋,然后到了樊固。
  方解知道,那五个人成功引走了追兵。所以,才会有在樊固城的这三年平淡rì子。但他也同样知道,那五个人还有那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只怕已经全都死了。凭着追杀他的那些人强大的势力,发现被骗之后再慢慢从头查起来……三年也已经够久了,方解不认为樊固还是个安全的地方。
  保护他的人只剩下了两个,以后他需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只有dì dū长安,才是那些人不敢横行的地方。
  在云计狗肉铺请付宝宝和邱小树他们吃了狗肉火锅,喝了整整一皮囊酒的方解醉的有些忘乎所以。他拉着狗肉铺看起来已经三十七八岁的老板娘那双手,深情的说非你不娶。到现在方解也不知道名字的老板娘深情脉脉的看了方解一眼,然后一个爆栗将方解的醉意敲醒了七分。
  “上次就是用这办法赖了老娘的酒钱,这次还来?”
  老板娘掐着腰,面sè酡红道:“就因为上次你这小犊子说这话,老娘差一点休了那个懒鬼。幸好没信了你的鬼话,不然老娘上哪儿再去找一个随便捏拔还不敢还手不敢还嘴相公去?对吧,相公……”
  络腮胡子但却并不粗狂,相反还有些书卷气的狗肉铺老板抖了一下,立刻点头道:“对对对,这世间哪里还有比我更能让娘子你称心满意的。”
  人称苏屠狗的老板也不是樊固原住民,据说是十年前落户在这里的。老家何处无人知,便是他的年纪也没人知道。不过看起来,他最多也就四十岁上下。比老板娘稍大一些,为人极胆小怕事,畏妻如虎的典范。
  方解揉了揉被敲出一个包的脑袋,忍不住笑了笑道:“哪里会赖了你的酒钱,上次是真的喝大了。”
  老板娘咆哮道:“你来老娘这里,十次有九次喝大!”
  “还不是你的梨花酿力道太大了些……”
  方解掏钱算了酒钱,再次拉起老板娘的手柔声道:“什么时候休了他,你便来找我吧。我已经深深的拜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你的魅力,整个樊固城里没有人可以相提并论。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
  说完这句话方解扭头就走,一脸的决绝。
  老板娘的脸又是一红,忍不住喃喃道:“这么多年,终于又找到一个欣赏我的人了……屠狗,老娘的魅力是不是不减当年?”
  “是啊……”
  苏屠狗叹了口气道:“我只看见,那小子又顺走了一壶酒……”
  “啊?”
  老板娘一怔,随即转身一个耳光扇在苏屠狗的脑门上:“看见了你不拦着他!”
  ……
  ……
  回到金元坊,钻进书房,方解将房门和窗户都关上,随手将那壶偷来的杏花酿向后一抛。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闪出来一个黑影,轻轻巧巧的将那壶老酒接住。那身影一转,便又消失无踪。
  方解将手里的食盒放在桌子上,指了指说道:“这么多年都如此,一个只吃肉不喝酒,一个只喝酒不吃肉……你们两个也不厌烦?”
  他坐下的时候,桌子上的食盒已经消失不见。
  “就不能坐下来踏踏实实的吃?”
  他撇了撇嘴说道。
  还是没有回应,喝酒的在喝酒,吃肉的在吃肉。
  房梁上,躺着一个身穿大红sè衣裙的女子,看不清楚面貌,但身材极婀娜xìng感。她靠在房梁上,大口喝酒,不言不语。那满满一袋子能有五斤的梨花酿足以放倒下三个边军悍卒,可她一大口一大口的灌进去,竟是脸sè都没有变一分。
  书架后面,蹲着一个身穿翻毛皮袄,面容猥琐身材枯瘦的老者。他蹲在地上大口吃肉,整整一食盒的狗肉不下七八斤,片刻之间就被他吃了个干干净净。将狗肉吃尽,那枯瘦如柴的老者抹了一把嘴巴上的油渍,满足的拍了拍肚子。
  “爽!”
  他说。
  嘭的一声,他额头上被一只酒囊砸中。
  “爽你个脑袋!”
  红裙女子在房梁上坐直了身子,看着方解极认真的说道:“我没吃饱!”
  视酒如饭。
  方解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同样用最认真的语气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已经长大……现在你们是不是可以告诉我,我到底是谁?马上就要离开樊固去长安城了,我总不能进dì dū之前依然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万一哪天见了大隋的皇帝,他问我出身何处,我总不能告诉他……老子也不知道吧?”







☆、第四章 他在哪儿?

  (书可以养肥了再看,但收藏不能忘记。没有收藏,我没有动力。)
  第四章他在哪儿?
  方解问了问题,但没有人及时回答。
  红裙女子有一双让男人难以挪开目光的长腿,她坐在房梁上,姿势有些不雅,作为一个女子来说,她绝不应该把自己的腿开的那么大。因为开的大,所以长裙褪到了她的膝盖以上,露出来的两条小腿白的有些炫目,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
  如果这双腿出现在红袖招里,便会引来无数金客们贪婪的眼神。
  如果这双腿的主人愿意,那么必然会有不少人匍匐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趾,甚至含在嘴里允…吸。
  很美的腿,很美的脚。
  她没有喝醉,但醉眼朦胧的看着下面仰视着她的那个清秀少年郎。她知道,以这个角度看上来的目光必然会看到某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但她却丝毫都不在意。
  要知道当年带着这个少年郎从那座久负盛名的大山里逃出来的时候,是她每rì给这个家伙换尿布,给他喂饭,甚至在他小时候的大部分夜晚里,这个无耻的家伙总是喜欢搂着她的脖子才能睡着。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那一年,那个败类夜里在她胸脯上摩挲也摸索不到什么。
  当然,如果她知道这个家伙很小的时候就在捏转那粒粉红的时候心有邪念的话,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败类阉了。
  可谁又能想到,还是婴儿的他心理年龄就已经成熟?
  她知道他是个天才,但绝不知道他这个天才其实开了外挂。
  而蹲在书架后面还在回味着狗肉香味的干瘪老头怔了一下,看着方解认真严肃的表情叹了口气。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从来不会离开自己身边半米以外的剑匣,想着剑匣里藏着的那个大秘密心里就一阵唏嘘。
  这么多年来,剑匣一直在他手里。
  这么多年来,只有他知道剑匣里藏着什么。
  就连沐小腰都不知道。
  坐在房梁上的红裙女子就是沐小腰。她的腰很细,非常的细。与之对比,她的臀很翘,她的腿很长。
  当年那个人将还在襁褓中的方解交给他们的时候,曾经单独将沐小腰和干瘪老头叫进自己的书房里嘱咐过。但十五年过去,沐小腰不知道那人对干瘪老头说了什么,干瘪老头也不知道那人对沐小腰说了什么。
  “商国恨,你来说!”
  沐小腰向后一仰躺在了横梁上,一条雪白的大腿从横梁上垂下来来回晃动着。
  “原来你叫商国恨。”
  方解有些艰难的将视线从大白腿上移回来,看着穿了一件十五年没见他换过的脏皮袍的干瘪老头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就叫大犬”
  沐小腰以前一直叫他大犬,因为他的鼻子灵敏到了让狗都嫉妒恨的地步。仙到极处,称大仙。魔到极处,称大魔。狗到了极处……是商国恨。这么多年来,靠着他的鼻子躲过了无数次危机,也找到了无数条出路。方解到了这个世界上之后才发现,原来人的鼻子也可以运用到如此神奇的地步。
  一般的毒物,只要在他鼻子前面一晃他就能分辨出来。
  他的鼻子甚至能分辨出从面前飞过的苍蝇是公的还是母的,记得当初方解不信,问他如何区分,大犬信誓旦旦的说母苍蝇带着一股子yín…荡sāo…味……因为这句话,他被沐小腰毫无来由的打歪了鼻子。
  “沐小腰!请你叫我的名字!”
  瘦如枯木干柴的老头指着沐小腰咆哮道:“我有名字!”
  “好吧大狗”
  躺在房梁上的沐小腰摆了摆手,看不到她的脸。
  “我叫大犬!”
  “知道了大狗。”
  方解不解,他发现自己和这两个人相处了十五年,还是不了解他们,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喃喃的说道:“商国恨……这名字多好,带着点淡淡的沧桑,要是不看见你的模样,这名字也能糊弄几个情窦初开的小丫头了……你却不喜欢,难道比大犬还难听?”
  “因为大犬是主人给他起的名字。”
  沐小腰在上面慢悠悠的说道。
  “好吧”
  方解坐直了身子,一字一句的说道:“告诉我,你们嘴里的主人到底是谁,和我是什么关系。这么多年来都是你们在保护我,我很感激。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会被人追杀?是不是和你们嘴里的那个主人有关系?如果是,那么请给我一个解释。我总不能一直这么糊涂下去,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你是方解”
  大犬认真的回答道:“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方解。”
  “是啊是啊”
  方解苦笑着摇了摇头道:“这是这些年我第一百二十七次问你们我的身世,也是你们毫无新意的第一百二十七次给我这个答案。没错,我是方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方解……身边有两个变态高手,但却不能修行的方解,对吧?”
  犹豫了一下,他有问了一句:“你们两个是变态高手吧?”
  沐小腰摇了摇头,大犬却点了点头。
  “这个……”
  大犬犹豫了一下,然后有些怅然的说道:“别担心,我一直不相信,你这样的出身怎么可能不会修行?就算是个普通人气穴一百二十八也要开个三五穴,你这样一窍不通的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但我想不到问题在哪儿,你别急,等咱们到了长安之后找个医道大家给你看看。”
  方解无语,不死心的又问了一句:“真的不打算告诉我,我到底是谁?”
  “不到时候!”
  大犬摇了摇头,钻回书架后面蜷缩着躺好:“到时候我把剑匣给你,你自然就知道了。”
  方解看了看那个灰黑sè脏兮兮的剑匣,眼神里都是绝望。从小到大,他已经不止五百次试过打开那个剑匣,但可惜的是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他将视线从剑匣上收回来,看着眼前的账目:“我除了会赚钱,还会干什么?”
  躺在横梁上的沐小腰轻轻的叹了口气,用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呢喃道:“一百二十八穴窍……能通才怪……”
  她摸了摸怀里某处,那件她藏了十五年的东西。
  ……
  ……
  距离樊固城数万里之外的长江之畔,一个不起眼的小渔村里。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四五具尸体,穿着一样的衣服,但致命的伤口却不一样,如果是经验丰富的验尸仵作看到这些尸体的话,最起码能在这些尸体上看到四种杀人的手法。天下在百多年前大定,格局已成,乱世结束,所以杀人这种事变得不再寻常,今天竟然一下子死了十几个,不得不让人重视。
  从三十里外的县城赶来的捕头方恨水蹲下来仔细查看了一下这些尸体。
  一样的装束,浅灰sè的长袍,身边也看不到有兵器。
  方恨水看了看其中一具尸体的脖子,低声自语:“捏碎了颈骨……杀人的人好大的指力。还有一个用刀的,一个用棍的,另外一个用的是什么?锤?斧?”
  他转头看了看旁边的尸体,脸几乎被砸平,已经看不出五官的模样,鼻子碎了,眼睛被震的挤出了眼眶,便是嘴里的牙齿都几乎落尽,这必然是重武器重重的砸在面门上造成的伤势,可他偏偏不能确定这重武器是什么。
  太大了,不像是是锤或是斧子。
  应该是一件很平的东西,如果是锤以这个力度砸在脸上的话,头都会爆掉。
  这种死法,让方恨水的脑子里毫无来由的想到一件东西。
  蒲扇
  没错,就好像一柄巨大的铁制蒲扇扇在这个死者脸上似的。
  “捕头!”
  不远处,一个捕快从地上捡起来一颗圆圆的东西拿起来看了看,却没有看出是什么,这颗东西掉落在沙土里埋住了一大半,若不是他走过的时候蹚起来沙子也发现不了。一个奇怪的木制小球,但上面有一个小孔。
  方恨水走过去,将那颗珠子接过来看了看随即脸sè一变。
  “是佛珠!”
  他低呼了一声,然后转身回去,蹲下来逐一将那些尸体头顶上的帽子扒掉,当看清了这些人脑袋上的戒疤,方恨水的脸sè立刻变得有些难看。
  “都是佛宗的人。”
  他站起来,表情凝重。
  虽然大隋对那些张嘴闭嘴渡人渡己的佛宗弟子没什么好感,而且佛宗的人在大隋也没有特权。但这件事确实太不一般了,只怕他这个小县城的捕头是压不住的。佛宗在大隋之外有着绝对尊崇的地位,甚至有几个国家的帝王都是佛宗直接选出来的。
  世间最大的权利不是在某个帝王手里,而在大雪山大轮寺里!
  大轮明王说一句话,比任何一位帝王的话都要有分量。
  佛宗和大隋本土道教历来相处不怎么愉快,如果佛宗借着这件事向大隋问责的话……方恨水打了个寒颤,转身吩咐道:“将尸体都运回县衙,听凭县令大人处置。”
  距离命案现场几百米之外的一颗大树上,藏身在浓密树杈上的人见捕快们离开,嘴角挑了挑从大树上一跃而下,几个飞掠就不见了踪迹。转进一片树林,他脚步不停一路冲到林子最深处。
  “夜枭……怎么样?”
  他才停住脚步,从一棵大树上跃下来一人拦着他问道:“那些大隋的狗鼻子都走了么?”
  叫夜枭的男子点了点头道:“走了,不过看样子今天这个小捕头有点本事。横棍……少主呢?”
  “在里面二里处……你叫她少主还顺了嘴了”
  “叫了这么多年,怎么能不顺嘴!”
  夜枭笑了笑,快步往林子里面跑了过去。
  在一棵异常高大的槐树下面,两个人手持兵器戒备。一个是看起来足有两米半高的壮汉,他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座铁塔似的。长江沿岸的冬季虽然不冷,但总是比不得夏rì时候的温热。可这壮汉却jīng赤着上身,展露出一身古铜sè的肌肤。最引人注目的,则是这个人身上鲜红sè的麒麟纹身。
  此人太过于雄壮,让人看了都会心生惧意。他手里拎着一柄巨大的朴刀,刀背竟然比门板还要厚。
  另一个是个用斗笠遮住脸的人,垂着头,正在擦拭着自己手里的兵器,很特别的兵器。
  那是一对……铜钹。
  在大槐树下面坐着两个女子,一个低着头似乎是睡着了。她怀里抱着一柄剑,没有剑鞘,也没有剑匣。剑身如一泓秋水,动人心魄。因为低着头,所以看不出这女子的样貌,看其身材就已经令人瞩目。
  在抱剑女子的身边,也是一个女子。
  她看起来十五六岁年纪,支着下颌看着天。
  她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在一袭白衣下衬托的更加醒目。她的脸sè很白,有些虚弱的白。她的身材瘦弱,单薄的肩膀惹人怜惜。
  看眉目模样,她不是那种美的倾城倾国的女子。第一眼看上去,她很普通。如实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她的五官都很jīng致,若是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她其实也挺迷人。最迷人处,便是那一双明亮干净的眸子。很干净,干净的让人妒忌。这双眼睛里看到的东西,或许会与别人不一样吧。
  “少主”
  夜枭从远处疾掠而来,有些急切的说道:“咱们得走了,追兵还会找来。”
  “去哪儿?”
  白衣少女摇了摇头,有些伤感的说道:“你们还打算让我做多久的替死鬼?”
  五个人,保护一个少女。
  她说她是替死鬼。
  而她替死的那个人,在哪儿?
  这是她经常想到的问题。







☆、第五章 好霸道的手段

  (收藏)
  第五章好霸道的手段
  从太阳才升起开始樊固城里就热闹的好像一锅开水,从草原各部族赶来樊固城做交易的牧民们脸上的表情都很愉悦,在樊固城交易是让人踏实且安心的,因为樊固城里有个严苛的汉人将军制定了严苛的交易准则,简单而实效,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
  公平买卖。
  牧民们用自己手里的货物和金银玉器换取大隋商人们手里的茶叶盐巴和厚实漂亮的蜀锦,各取所需。
  一般来说到了正午的时候差不多交易就已经结束,到天黑前城门关闭的这一段时间里,牧民们往往都会迅速的涌入自己中意的地方消遣,或是去茶楼装模作样的学汉人品茶听评书,或者是赤膊上阵在赌场里挥金如土,或者是去红袖招看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绝美舞蹈。
  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看到红袖招的头号人物息烛芯舞一曲流花水袖。
  据说当年有个小部族的王子在看到息烛芯的流花水袖之舞后惊为天人,随即让人抬着满满一大箱子的金银玉器要将息烛芯买回自己的部落里去。结果被人笑掉了大牙,称其为小地方来的小土包子。
  一箱子金银玉器就想买息大家……这事确实让人觉着好笑。
  恼羞成怒的小部族王子随即下令随从抢人,几十个强壮的草原武士真就冲上去打算动粗,结果被红袖招看门的瘸子老头一个人全部放翻在地,那一天人们第一次发现原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是对的,那看起来颤巍巍的老瘸子竟是用一只右手把几十个粗壮的草原武士每个人最少打断了三根骨头。
  而且每个人他只打了一拳,从开始到结束没用一分钟。
  之后赶到的边军士兵们不由分说将所有闹事的草原人拉出去,押到狼rǔ山下遥遥对着涅槃城全都砍了脑袋。但大家都知道,涅槃城那边的狼骑绝不会出动来救这些犯了错的牧民。这是大隋皇帝杨易和蒙元帝国的大汉蒙哥达成的协议,进了樊固城的牧民,只要犯了错就要接受大隋的刑罚处置。
  往往这个时候,涅槃城里的狼骑会在大隋边军撤走之后过来收尸。在狼rǔ山上随便找一个地方将尸体遗弃,任凭野狼秃鹫啃食。
  据说后来那个小部落的埃斤闹到了蒙元王庭,因为他是蒙哥大汗的妻子慧秀可敦的亲戚,结果没用蒙哥大汗发话,慧秀可敦直接让金帐侍卫将那个闹事的埃斤拉出去抽了一百鞭子,身受重伤的倒霉埃斤在回家的半路上又遇到了马贼,最后死无全尸。
  当然,大家都知道那马贼是怎么回事。
  慧秀可敦可不允许有人败坏自己的名声,她知道蒙哥大汗最讨厌什么。
  按照常理,rì头已经靠近正南方的时候牧民们已经都跑去消遣了。但今rì显然有所不同,在集市上还围着不少汉人的商贩和草原牧民,看着令人震撼的场面心里不住的直哆嗦。
  马
  竟然有人跑到樊固城里来卖马!
  自从大隋皇帝陛下和蒙哥大汗签订了协议之后,双方的交易确实很红火。但有两样东西是绝对禁止的,如果被发现的话立刻就会将商贩或是牧民处死。
  中原汉人绝对不许将铁器出售给草原人。
  草原人绝对不许将马匹尤其是战马出售给中原人。
  当然,随着双方交易的时间越来越久,樊固城里执法的边军往往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中原商人将劣质的铁锅这样的东西卖给草原人,草原人将瘦弱的只能拉车的驽马卖给汉人,这样的交易在暗地里进行还是不会受到惩罚的。
  但今天显然不一样。
  那个穿着一身肮脏皮袍的商贩,他在兜售的是超过五百匹马,而且还是完全可以装备军队的战马!
  而之所以执法的边军没有将这个人抓起来,是因为这个人的身份有些特殊。
  他不是纯粹的蒙元帝国牧民,他是个北辽人。
  北辽甚至不算是一个国家,是一个紧挨着草原以十万大山为家的半游牧大部族。人口不及蒙元帝国的百分之一,和大隋不接壤,中间隔着一大片隶属于蒙元帝国的草原。但北辽人都极凶悍善战,常年生活在白山黑水极寒之地,让他们的xìng格也都坚韧而果敢。他们的战士虽然不多,但就连狼骑都不愿意轻易去招惹他们。
  北辽是蒙元帝国的附属国家。
  北辽和大隋没有直接的贸易往来。
  这才是最棘手的。
  北辽使臣曾经几次去大隋都城长安觐见大隋皇帝,表示愿意归顺大隋。但皇帝一次都没有见,只是让礼部的人好生接待,北辽使臣离开的时候,往往都会得到很丰厚的赏赐。对北辽的态度,朝廷一直不明确。
  所以李孝宗很头疼。
  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或许会引起一场争端。
  站在集市办公的二层木楼上,李孝宗有些生气的摆了摆手道:“把那些围观的人都清理出去,不管是汉人还是牧民都不要留下……闭市!还有……派人去把方解找来,要快!”
  ……
  ……
  红袖楼
  红袖招
  谁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如红袖招这样出sè的歌舞团会选择在樊固这座小城落脚,而且谁都不会怀疑,有这样实力的歌舞团即便是去长安也能很快立足,便是在长安城里成为歌舞行的魁首也不一定做不到。
  樊固城太小了了些,太偏僻了些。就算种下梧桐枝,又怎么可能引来金凤凰?
  对于樊固城来说,红袖招确实是一只金凤凰。
  虽然已经在樊固城里定居下来一年半的时间,可红袖招的来历依然神秘。没人知道她们从何处而来,也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安心在这个偏僻清冷的地方住下。
  虽然这里有座红袖楼,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楼子再豪华也配不上这群天仙一般的女子,就连边城牙将李孝宗到现在都在费解,红袖招的老板是犯了什么傻竟然真的住下不走了。而最让人好奇的是,红袖招只演歌舞不接客的规矩是谁定的。
  在红袖楼第二层正对着舞台的地方,有一个雅间永远给人留着。不管这个人来或是不来,这个雅间绝不会让别人走进来。即便是红袖招的当家人也不会轻易进这个雅间,即便是红袖楼的主人方解……也不行。
  这楼子是方解盖的,地契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
  但他却没有权利也没有实力走进那个正对着舞台的雅间,不只是他,就是樊固城牙将李孝宗也没有权利和实力走进这个雅间。曾经有一次李孝宗试图进入过,但他却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走都绕不过去那个老瘸子。
  方解一直很好奇,这个雅间到底是给谁留着的。
  可即便是跟他关系最好的小丫鬟小丁点也不肯告诉他,说这是息大家的严令。在红袖招里有两个息大家,一个是红袖招的当家人息大娘,另一个自然是会跳流花水袖的息烛芯。息烛芯不是息大娘的女儿,但跟她姓息。
  闲来无事在红袖招看歌舞的方解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二楼那个雅间,摇了摇头问身边坐着嗑瓜子的小丁点:“真不肯透露一些?”
  小丁点确实是个小丁点,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唇红齿白,标志的一个美人胚子。虽然小,但已经美的有些不像话。据说正在和息烛芯学习舞技,将来极有可能成为红袖招的下一个台柱子。
  她是息大娘的贴身丫鬟,当然其身份远在一个丫鬟之上。
  整座楼子里的姑娘,对小丁点也会客客气气的说话。不说别的,只说每个月她们的分红可都是经小丁点的手发出来的。仅从这一点来看,小丁点在红袖招的地位就不言而喻。
  小丫头穿了一身鹅黄sè的绒裙,显得极可爱。
  她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摇了摇头,很郑重认真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么,这楼子里最不能说的便是这件事。如果让息大娘知道了我碎嘴子乱说,肯定会打烂了我的屁股。”
  “屁股烂了是可以养好的,可好奇心这种东西是压不住的。”
  小丁点白了他一眼,啐道:“你这人怎么这么狠的心肠?你只顾着自己的好奇心,就不顾我的屁股?”
  说完这句话她瞬间又醒悟了什么,随即红了脸。
  沉默了一会儿,小丁点忽然凑过来压低声音问:“方觉晓,你没事就往这楼子里跑,是不是看上哪个姑娘了?”
  方解一怔,随即故作高深的笑了笑。
  “说吧,是哪个?看你这人还不错,每次来都给我带好吃的,我帮你拉个线什么的也不是不成……要是真成了,不管是哪个姑娘跟了你也不算太亏,好歹你也是个有钱人。而且人还不错,像是个专情的。”
  方解深深的震惊了:“你这是在拉皮…条么……”
  “我不收你钱”
  小丁点一本正经的说道。
  “唉……”
  方解叹道:“堡垒果然都是在内部被攻破的,我要说我看上你了怎么办?”
  小丁点大惊失sè,猛的寒着脸指着方解的鼻子骂了一句:“不要脸!”
  方解扑哧一声笑了:“你这什么思想,别的姑娘我随便挑,就不能选你是么?这事要是让息大娘知道了,也要打烂了你的屁股吧。”
  “你……不要说出去好不好?”
  小丁点的气势顿时弱了下来。
  “好啊,那你告诉我,那个雅间到底是给谁留着的?”
  “不行”
  “我现在就去见息大娘,就说你拉皮…条!”
  “不要……”
  “说不说?”
  “是……是……啊!”
  小丁点忽然惊叫了一声,就好像突然被人摸了屁股一样。当然,在红袖招里没有人敢摸她的屁股,她是真的被吓着了。方解有些不解的回头去看,想看看是什么把这个神经大条的小丫头吓成了这样。
  “是……是他”
  小丁点身子颤抖着看着门口,满脸的不可思议:“真的来了……竟然真的来了!”
  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让方解看一眼就一辈子不会忘记的男人。
  他穿了一身洗的有些发白的青衫长袍,一头长发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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