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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隋(粒子)-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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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光中,滑翔伞像一只大鸟,腾空而起,迎着风,朝凉州城外飞去……
    ……
    风声呼啸,长孙贝儿兴奋地浑身发抖,睁开了从刚才到现在一直紧闭着的双眼,扭头朝下望了一眼。
    登时吓得惊叫起来,全然不受她的控制。
    甄命苦感觉自己的耳膜都快被她的尖叫给震破了,长孙贝儿又尖又脆的声音在凉州城的上空响起。
    多年以后,凉州城县志中有这么一段记载:大业十四年十月,月如盘,大鸟腾空,尖声如啸,音若女枭,其音甚怖,其形甚伟,凉州百姓莫不膜拜,以为神灵,城中胡巫掐指一算,乃是千年难得一出的鲲鹏,为天上仙女座驾,降临玉女台,天下将现圣明之主于凉州,大凉王李轨乃是真命天子,天命所归。
    同年十二月,大凉国的户部尚书安修仁伙同大唐使者安兴贵,蹿动离心的将士,在耗费巨资物力人力所建的玉女台上,将正在等待神女降临的凉王李轨擒下,将他们一家人押送长安,斩首示众。
    事后,胡巫又说,鲲鹏其实为夜枭,预示着灾祸与死亡。
    不过这却是与甄命苦和长孙贝儿毫不相关的后话了。


416 贻害无穷
    甄命苦带着长孙贝儿飞越了凉州城的上空,越飞越高,直到消失在凉州城楼的那些守卫视线。
    长孙贝儿也终于从惊恐慌张中恢复过来,激动地从近千米的高空远望着地面,喃喃道:“好美啊……”
    就在这时,甄命苦却“啊哦,不妙”了一声,风向突然变了,滑翔翼扭转了方向,笔直从空中下降,速度越来越快。
    滑转眼间离地面不到两百米,以这样的速度,两人不可能安全着陆,长孙贝儿一闭眼睛,紧紧地抱着他。
    甄命苦感觉到她身子也不发抖了,也不尖声叫了,只是搂着他腰身的手更加用力,她鼓囊囊的胸脯儿印在他背后的感觉越发地强烈,让他有些心猿意马,急忙摇了摇头,将注意力移开,急急说:“贝儿姑娘,帮我把我腰上的匕首拔出来给我。”
    长孙贝儿惊慌中伸手朝他腰间摸去,好不容易摸到了一个把柄,下意识地拔了几次,却发现稳稳地黏在了他的身上,倒是把柄有些奇怪,越拔越硬,而且变得有些膨胀,有些烫手。
    甄命苦被她这个贻害无穷的无知女人给撩得几欲暴走,沙哑这嗓子,低吼道:“不是这把!旁边那把!”
    长孙贝儿被他声音里的暴躁火气给吓了一条,这才意识到什么,触电般松手,脸上滚烫,好不容易从他另一边的腰腿处找到了匕首,拔出来。
    甄命苦被她无意的撩拨得气血翻腾,没好气地说:“把连在伞架上的那根绳子割断!”
    长孙贝儿不敢多问什么,红着脸,依言照做,割断的瞬间,甄命苦双手放开了滑翔伞的支架,两人与滑翔伞分离开来,伞撞向了一座山崖,撞成了碎片,与此同时,两人加速朝地面坠落。
    长孙贝儿闭上了眼睛,低声说了一句:“甄公子,我和你死在一起。”
    ……………………
    听到她这近乎表白的话,甄命苦心跳似乎漏了一拍,嘴里却低骂一声:“少说晦气话,我还不想死呢!我死了我家鹅鹅怎么办?”
    说话间,他拉动胸口处的一根绳子,她背后的小背包中突然探出一个小伞,紧接着一股强大的拉扯力,将两人下坠的速度迅速减缓,长孙贝儿惊呼一声,抬头朝头顶望去,只见一块巨大的伞状布料用无数根细线连在一起,将两人的下坠速度减缓。
    这时,两人已经落在树梢,两人的体重压断了无数根树枝,终于在落在地面之前停了下来,挂在半空中。
    甄命苦从她手中取过,割断了绑在两人身上的布条,两人顺着树干爬下来,四处张望。
    这是一个原始丛林的深处,隐约听见远处有野狼立在悬崖望月嗥叫。
    “这是在哪里?”长孙贝儿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臂,生怕他丢下她一人跑掉似的。
    “不知道,我们随风飘飞了两三个时辰,早迷失方向了。”
    甄命苦拿出手机来,打开指南定位与速度测试等计算出来的线路和现在的大体位置,应该是在离兰州城一百公里内外的一座森林里。
    长孙贝儿早就听张氏说过他手里有一个神奇的宝贝,一个堪比仙家宝贝一样神奇的东西,能拍照,能听音乐,能看色色的毛片,什么是毛片,她完全没概念,见他此时拿出来,上面闪动着五颜六色的光芒,看他的手指在上面不停地操作,屏幕上的画面不停地变换着,不由地看得出了神。
    许久,甄命苦才收起手机,重新戴在手腕上,指了指其中一个方向,“走这边。”
    他这才发现长孙贝儿紧紧地搂着他,丰满的胸脯儿蹭着他的手臂上,乖巧安静,讨人喜欢,连她自己也不曾察觉,这个女人无时无刻不在冲击他内心的底线,他甩开她的手臂,“放心吧,都已经到了这里,不会丢下你的,这样搂着我,什么时候能走出这森林?再说现在可还没有脱离危险,凉州是薛举的地盘,再被抓住,我们可就真的要死在一块了。”
    长孙贝儿默不作声地跟在他身后。
    甄命苦从锋利的匕首割开浓密的荆棘丛,开出一条小路来,走了快十几公里远的山路,始终没有发现官道的影子,山峦连绵,望不到边际,他回头一看长孙贝儿,她已经远远地落在后头,看得出来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尽管如此,还是没办法跟上他的脚步。
    他找了快空地,生起了一个火堆,坐在火堆旁,将刚才一路上猎的几只山鸡拔了毛,用山泉水洗干净,放在火堆上烤起来。
    等他休息了好一会,她才慢吞吞地走到他身边,他见她脸上有泪痕,脚上的绣花鞋已经掉落了一个,雪白的脚丫已经被荆棘给弄得鲜血淋漓。
    “鞋子怎么掉了?”
    长孙贝儿闻言眼泪流了下来,也不答话,低着头自顾自地往前走,一副跟他不认识的样子。
    她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娇贵柔弱,何曾遭过这种罪,能跟上他荆棘满地的十几公里,已经是难能可贵。
    “回来,先在这休息一晚吧,明天再走了。”
    见长孙贝儿根本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往前走,甄命苦快步走上前,将她拦腰扛在肩上,往回走。
    长孙贝儿捶打着他,用牙咬他,又哭又闹,手脚并用,甄命苦无奈,只好跟她道歉:“对不起,我这也是为了你好,我们这是在逃亡,不是在旅游观光,我只是想让你打起十二分的警惕来,锻炼一下你的体能和耐力,接下来的路可越来越难走了,万一再碰上什么突发的状况,你又像那天晚上一样吓傻了,一点自救的能力都没有,你怎么办,我也不是次次都能出现在你身边的。”
    长孙贝儿哽咽着,终于停止了打闹,安静下来,甄命苦将她放下,从背包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纱布和药水,给她的脚上药包扎,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双绣花鞋来,给她穿上。


417 浮想联翩
    长孙贝儿被他这准备周到给愣住了,就好像他料到她会把鞋子给走没似的,呆呆地看着他,想起张氏说过的他给她做康复训练时用皮鞭敦促她长跑,还有他那些让人恨不得将他吊起来鞭挞个体无完肤的可恶行径,她现在有些能体会张氏当时的感觉了,当时听张氏说起,她还觉得很有趣,可当真正深受其害,才知道张氏当时的感受,绝对不是想象中那么有趣。
    这个男人是以折磨女人为乐的恶魔。
    她眼中还含着泪,狠狠地瞪着他,甄命苦却视若不见,给她包扎好伤口后,火堆上的烤山鸡也已经熟了,发出阵阵的香味,他又从他那行军百宝包里取出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撒在烤鸡上,接着试了试味道,扒了一根鸡腿递到她面前。
    “别生气了,吃饱了睡一觉,明天起来心情就会好很多了。”
    长孙贝儿怒道:“我不是你的士兵,不是你训练的对象!”
    甄命苦低声嘀咕:“这就算训练你了?你这样的士兵,连给我暗卫军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你吃不吃,不吃我吃了。”甄命苦满脸堆笑。
    长孙贝儿恨得贝齿都快咬碎了,从他嘴边夺过鸡腿,大口大口地撕咬,不顾仪态,眼睛盯着他,眼神带着从未有过的凶狠之色,仿佛咬的是他而不是鸡腿。
    甄命苦说:“慢点吃,也没人跟你抢。”
    长孙贝儿吃得越发地狠了。
    看着在火光中如梨花带雨般的她,连发狠吃东西的样子都让人觉得可爱,甄命苦有些发呆,谁又能想到,这个女人,当初可是跟张氏一起合谋要嫁给他做妾的,像她这样的名门闺秀,本是要嫁入豪门,锦衣玉食,尊贵无比的,竟然舍得委身给他做妾,假如真成为了事实,只怕老天爷也会嫉妒他的艳福齐天,让他遭九九八十一重的雷劈吧。
    假如真有那么千万分之一的可能,在不可抗力之下,比如他被五花大绑,被逼着跟她拜了天地,夫妻对拜了,送入了洞房,在不可抗力下,跟她有了夫妻之实,她真的成了他的妻子,他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那么这意味着什么?
    两女共事一夫。
    不等这想法进一步演变成更不堪的画面,他便及时地将这种龌龊的念头甩出脑海,在长孙贝儿不解的目光中,转身走到山泉水边,用冰凉的山泉水冷静一下自己的头脑。
    ……
    吃饱喝足,长孙贝儿的气消了许多,也懒得再生闷气,走了这么长的山路,疲惫不堪,脚底也被磨出了水泡,浑身酸痛,钻进了甄命苦用滑翔翼的布料搭的帐篷里,沉沉睡了过去。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天亮。
    甄命苦正躺在她身边,搂着她睡得正香,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伸入了她的罗衫内,攀上了她的胸部,紧握捏揉,他身体的那枚曾被她误认为是刀柄的物什正探入她的双腿间,被她的双腿无意间夹紧,她的脑海中刻画出一个大概的形状来,狭窄的帐篷本来是只供一人睡的,如今硬挤了两个人,登时变得拥挤局促,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突然间,清晨的森林里,响起她刺耳的尖叫!惊起飞鸟无数。
    啪——
    甄命苦从帐篷里时,脸上多了一个清晰通红的手掌印,嘴里嘟囔着:“就这一个帐篷,难道让我睡外面不成,我要是冻病了,还不是要你来照顾,再说我也没占你多少便宜。”
    ……
    两人在山间的清泉里洗漱干净,收拾好帐篷器具之后,两人继续上路,一路走走停停,到天黑之时才走出了森林,总算看见了几公里外的村庄人烟,此时长孙贝儿已累得走不动了,倒是甄命苦,走了一天,才不过走了几十公里路,对他来说根本是小儿科。
    他一路轻松如闲庭信步,长孙贝儿却在后面累得气喘吁吁,连骂他的力气都没有了,后来干脆就不走了,坐在路边,任他怎么催促也不起身。
    甄命苦无奈,眼看天就要黑了,再走几公里就有人家,走到她身边,背对着她蹲下。
    长孙贝儿眼中闪过一丝欢喜,咬着因缺水而显得有些干燥的红唇,故作不知的问:“你干什么?”
    “别装了,难为你走这么长的一段路都不哭不闹,这最后几公里,就让本将军背你走这剩下的一段吧,算是奖励你顽强坚韧,勇气可嘉,本将军生平只背过我娘子,你是第二个有荣幸享受本将军这宽厚舒适人肉背夫的女人。”
    长孙贝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咬着唇,犹豫了一会,眼中闪出一丝心动的神色,终于忍不住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趴在了他的背后。
    甄命苦双手托在她翘臀上,感觉到她的身子明显一颤,有些紧绷,他故作轻松地笑道:“放松点,反正你都已经被我占了不少便宜了,也不在乎多奉献一下,让本将军逞逞手足之欲,也算是你奖励我背这一段艰难路程吧。”
    长孙贝儿红着脸轻啐了一声“臭流氓”,不再抗拒,身子渐渐地放松下来,伏在他肩上,闻着他身上浓烈的男性气息,沉沉地睡去。
    ……
    几天后,两人终于到达凉州城,脸上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面貌,风沙蒙脸,头发泛黄,身上衣衫褴褛,长孙贝儿裙子也已经被撕破了好多口子,露出洁白娇嫩的皮肤,上面布满了蚊虫叮咬的红斑。
    这一路上,两人搭过牛车,骑过驴,坐过船,几次迷路,才终于到了这薛举的地盘。
    甄命苦身上的盘缠早已经用完,两人经过兰州城最大的一间拉面馆时,闻着从面馆里传出阵阵清香,两人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因饥饿发出来的亮光。
    只是,一毛钱难倒英雄汉,两人这时身无分文,连个馒头都买不起。
    “你还有钱吗?”长孙贝儿问。
    甄命苦摇了摇头,身上值钱的东西都已经给了搭载他们一程的商旅车队唯独剩下一把匕首,是防身用的工具。


418 变化
    长孙贝儿四周望了望,看见街角的一间写着“当”字的店铺时,美眸亮了起来,没等甄命苦阻拦,急忙跑了过去,不一会,便见她一脸开心地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拿着一锭银子。
    待她走到面前,甄命苦才发现她头上的那支金玉发簪不见了,那是她最珍视的随身之物。
    “当了多少?”
    “二十两。”
    甄命苦一听,登时火冒三丈,见过黑的当铺,没见过这么黑的,长孙贝儿头上那一支发簪,光是发簪上的黄金,也能值个一百两的,更别说那颗价值连城的翡翠玉珠了,正要冲进当铺给抢回来,却被长孙贝儿拉着他的手,朝面馆走去,脸上并没有一点被人坑了后的沮丧,笑得像个小女孩一般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语气中带着欢喜雀跃:“不管了,我肚子好饿,先进去吃碗面条再说……”
    热腾腾香喷喷的面条端了上来。
    只有一碗,甄命苦愁眉苦脸地坐在一旁,看着她大口大口地吃着,嘴里发出悉悉索索的啜吸声,一口辣酱菜,一口面,一口酱羊肉,吃得香汗淋漓,毫无大家闺秀的风范。
    她只叫了一碗面,没他的份。
    甄命苦看她吃得正香,忍不住地吞口水,不时地问上一句:“好吃吗?”
    “好吃。”她嘟囔着,嘴里含了满满一大口。
    “什么味道的?”
    “羊肉拉面味。”
    “也给我尝尝呗?回去还你十大碗。”
    “等我吃饱了,剩下都给你。”她很大方地答应了。
    甄命苦心想就她的肚子能吃下多少,再等等吧,吞了吞口水,指着面汤说:“给我也留点汤,不然面就不好吃了……”
    长孙贝儿终于吃饱,甄命苦朝碗里一看,别说面了,连汤都只剩下了几口,还不够他塞牙缝的,看着她饱得直打嗝的可恶模样,哪还不明白她在报复这一路上来对她的嘲笑打击加捉弄,他突然笑了起来,一拍桌子:“老板,给爷我上两大碗羊肉汤面,多点羊肉,再给爷切一根羊腿,另外打包二十个馒头,爷要带走!”
    “好嘞客观,马上就来!”那伙计早就看见了长孙贝儿放在桌子上的一锭银子,一听这大买卖,立刻笑开了花。
    长孙贝儿急忙将桌上的银子藏了起来,一脸警惕地盯着他:“你有钱吗,我可不帮你付,我自己都舍不得点羊肉吃呢!……伙计,他的钱他自己付,我跟他不认识的。”
    那伙计只当小两口在打情骂俏,哪会在意,笑着去了,不一会,甄命苦点的面条羊腿肉便端了上来。
    甄命苦一通狂吃猛吃,像从牢房里刚放出来三天没吃饭似的,看得长孙贝儿和周围的客人无不侧目,他却不管不顾,吃饱了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接着站起身来,在桌子旁做了一下伸展运动,扩胸压腿。
    长孙贝儿一脸不解地看着他。
    他拿起桌上打包好的馒头,还没等长孙贝儿反应过来,一把拉起她的手,大喊一声:“快跑!”
    紧接着,拉起她的手,推开身边的伙计,飞快朝面馆门口跑去……
    ……
    将近半个时辰的追逐,终于将面馆的那些伙计给甩开,长孙贝儿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狠狠地瞪着他,好一会,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一笑便停不下来,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甄命苦得意道:“想要挟我,你还嫩点,银子呢,给我,今晚在凉州住上一晚,好好洗个澡,你也不能再以真面目示人了,太容易招男人,等安顿下来,你在客栈里等我,我出去准备一些必要的物品,等天黑了再去偷匹马来,明天就走,这凉州城可不能久呆,那个对你垂涎欲滴的薛仁杲还在到处找你呢。”
    “呸,难怪张姐姐说你没有一句正经的。”
    长孙贝儿红着脸,掏了掏腰间的银子,一摸登时傻了,几乎要哭出来。
    “怎么了?”
    长孙贝儿跺脚气道:“银子掉了!都怪你!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怎么办?”
    甄命苦眉头皱了起来,沉默了片刻,从腰间掏出唯一一把还能值点钱的匕首。
    长孙贝儿吓了一跳,一脸狐疑地问:“你要干什么?”
    “行侠仗义,劫富济贫!”
    ……
    长孙贝儿忐忑不安地躲在一间农舍的羊圈里,等了约摸有一个时辰左右,才看见满身大汗,气喘吁吁的甄命苦偷偷地溜进羊圈,将脸上蒙的黑布和身上穿的衣服全都脱了下来。
    她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气喘如牛的样子,这几天他背着她走上几十公里都没有这样劳累,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干什么去了?”
    甄命苦没回答,将一根发簪重新插回了她的发髻。
    长孙贝儿一摸,正是她刚才当掉的那根,惊得张大了嘴:“你去抢当铺啦?”
    “这种黑店,没一把火烧了就算我对他们仁慈了,下次再犯,报官抓了!没一个好东西,看看这些民脂民膏,不知道骗了多少像你这样的无知女人,我这也算是替天行道,惩奸除恶了……”
    长孙贝儿眼中全是笑意,连他说她是无知女人也没怎么在意,向他施了个万福,甜甜地说了声谢谢。
    甄命苦看着她的眼神变得有些古怪,有些不自然地移开目光,将抢来的民脂民膏包成一包,背在肩上,说了句“走了,住店去”,转身出了羊圈。
    长孙贝儿敏锐地发觉了他眼神中的一丝温柔,似乎在掩饰着什么,也是呆了一呆,接着脸红了起来,看他渐渐走远的背影,急忙追了上去。
    ……
    在客栈的澡堂洗了个爽快的热水澡,长孙贝儿恢复了原来的娇美,长发乌黑,脸色依旧红润白皙,坐在床边,低着头擦拭着自己的刚刚洗完还有些湿漉漉的头发。
    连日来的步行让她大腿的肌肉变得紧实,腿部的线条越发流畅优美,没有一丝的赘肉,雪白的皮肤滑嫩。
    脚上的水泡和伤口已经结痂脱皮,皮肤像婴儿般粉红柔嫩,这几天的经历让她仿佛脱胎换骨似的,从未有过地自信和坚强,好像已经不怕任何艰难和险阻。


419 征丁入军营
    房间的门敲了有规律的几下,长孙贝儿起身,打开门,一袭黑衣的甄命苦闪身进入客栈里,关上房门,走到床边,将一套男性的服饰和两张面具放在床上。
    他已经用当铺抢来的金银首饰换了一匹马,准备明天一早就出城。
    长孙贝儿坐在床边,按照他说的方法,为他黏上络腮胡,帮他掩盖住脸上最容易让人认出的伤疤标记。
    两人坐得很近,她身上的香气涌入他的鼻中,甄命苦闻到了这个女人身上那股淡淡如茉莉花般的幽香,即使是走了几天的路,汗渍淋漓,她身上都始终是这种香气,跟张氏身上的玉兰花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低头看着她微湿的头发,香肩微露的她,刚洗完澡的皮肤水嫩中透着晶莹的粉红,如婴儿般娇嫩。
    他的眼神无意中扫过她的美腿,修长浑圆,皮肤光滑细嫩,自从在月桂楼开了水上乐园之后,他也算是阅腿无数了,可像她这样浑圆匀称紧实的美腿,却还是第一次看到。
    看着她这慵懒娇柔的样子,散发着女人独有的诱惑魔力,他突然像是失控了般,低头在她颈窝用力嗅了嗅,吻上了她白皙的脖子,手抚上了她浑圆滑嫩的美腿,长孙贝儿浑身一颤,僵在了那里,一动不敢动。
    “甄、甄公子……”
    听见她这声甄公子,甄命苦脑子突然清醒过来,急忙站起身,离她两米远,甩了甩被她的香气迷惑的脑袋,自从张氏被抓后,他已经好长时间没碰过女人,以至于连长孙贝儿身上的香气都能让他差点失去控制。
    他解释说她身上有茉莉花的香味,让他脑子有些不清醒,试图掩饰因刚才的失控行为而来的尴尬,只是有些越抹越黑的味道,长孙贝儿低着头一言不发,尽管平时两人有身体上的接触,但却都不是故意的,今天却是他主动轻薄她,性质就完全变了。
    气氛变得尴尬起来,甄命苦匆匆站起身来,说了声“我就在隔壁,有事你就大声叫我”,说完转身出了门。
    长孙贝儿看着他逃也似的身影,脸上火烫如烧,转身上了床,呆呆地望着床顶,接着,将被子蒙在脸上。
    一夜无眠。
    ……
    第二天一早,甄命苦便来敲她的门,带她离开了客栈,两人骑着马,朝凉州城南飞奔而去。
    一路上,甄命苦虽然依旧像往常一样口无遮拦,在她耳边说着笑,可两人都知道,自从发生了昨天晚上那件事之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有些奇怪。
    长孙贝儿恢复了大家闺秀的矜持和羞涩,变得彬彬有礼起来,只是两人共乘一匹马,腹臀亲密无间地紧贴在一起,她的矜持和礼貌却显得有些多余。
    “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公然做此断袖之癖,伤风败俗,还不立刻给本将军滚下马来!”
    快到城南门口时,两人刚要下马过关,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粗暴的喝骂,甄命苦暗叫一声坏了,他千算万算,却没想到这一茬,长孙贝儿装扮成男人,与她共乘一匹马,不是断袖之癖又是什么?
    城门在望,到处都是严查的守卫,闯关是绝对行不通的,还没闯出去,就已经被城楼上的弓箭兵给射成了马蜂窝。
    只好下了马,将长孙贝儿护在身后,低头垂立,神态谦卑。
    那名总兵走到两人面前,用马鞭抽了甄命苦两鞭,说:“看你们鬼鬼祟祟地不像是本地人,哪来的,上哪去?”
    甄命苦嗯嗯啊啊地指了指自己的喉咙,表示自己是个哑巴,又从马背上取出一包金银来,给他递了过去。
    总兵伸手接过,看也不看,随手扔给了身后的卫兵,指了指甄命苦的马,“胆敢贿赂本将军,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凉州城正与唐军交战,你这匹马被本将军征用了,你们两人来路不明,本旅帅有理由怀疑你们是唐军派来的奸细,如今西秦军正值用人之时,就免你们一死,充军入营,为西秦效力,带走!”
    一群如狼似虎的卫兵冲了上来,刀兵相威胁,将两人双手绑上,带到了一条巷子里,两人这才发现,巷子里已经有数百名被怀疑是唐军奸细的无辜过往路人过客。
    ……
    就这样,两人还没来得及逃出凉州城,就被征丁入了西秦军的先锋营里。
    两人被分配到了先锋营的其中一个旅队中。
    所谓的先锋营,其实就是炮灰营,西秦军打仗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先让一队炮灰顶上,让对方大胜一场,麻痹对方,骄纵对方的将领,让对方轻敌,西秦军真正的主力在后方。
    因此先锋队最重要的任务并不是打仗,而是打败仗,又不能败得太明显,最好的办法就是训练先锋队逃跑的本领,打不过便逃,因敌军来追,乘敌军麻痹大意时偷袭,屡试不爽,这是先锋队最基本的作战宗旨。
    打败仗死伤自然就多,新征的兵丁基本都是些老弱病残,死不足惜。
    新兵入军营之后,唯一的训练就是跋山涉水,连日急行军,有时一日迂回转折地要走上百公里才能到达目的地。
    如今薛举的西秦军与李世民的天策军正在开战,新兵先锋营没怎么训练就被派往前方战线,迎击唐军。
    到了先锋营后没几日,长孙贝儿便累倒在地,尽管之前已经在甄命苦的逼迫下有了一定的体力和耐力,可这行军可不比几天前的走走停停,累了就耍赖让他背着走,落后了可就要被队正用鞭子抽打着走的。
    若不是有甄命苦替她挡了不少鞭子,扶着她走,她此时连死的心都有了。
    ……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先锋营到了白碌乡杨家沟安营扎寨,准备休整一天再出发,虽说这些炮灰死不足惜,但如今两军开战死伤惨重,征丁也越来越不容易,凉州城附近州郡几乎无兵可征,一兵一卒都变得宝贵起来。
    为了让新兵不至于没上战场就因劳累猝死在半道,带兵的领队都会急行军一天,休整一天这样轮番交替,给新兵适应的时间。


420 猪一样的队友
    每天晚上好不容易入营帐休息,长孙贝儿却浑身酸痛,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睡,脚更是疼得厉害,半夜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哭。
    甄命苦睡在她身边,听见她的哭声,比自己受伤受苦还难受,却也无计可施,安慰对她并没有多大用处,毕竟痛苦是实实在在的,对于她这样的娇娇女,这样的急行军实在是难为了她,于是偷偷地找个机会溜出了军营,去村寨里跟寻了一些活络消肿的草药,泡了药酒,带在身上,给她擦腿脚,消肿镇痛。
    几天后,长孙贝儿总算适应了这种强度的行军,再加上甄命苦的悉心照料,让她觉得好像疼痛也并不是那么难忍,她喜欢他眼中不经意流露出来心疼,以至于到后来,就算腿脚已经不疼了,她都还是装着一副疼痛难忍的样子,让他帮她擦药酒。
    渐渐地,军中的其他新兵发觉了两人之间的暧昧,无不对两人侧目,两个男人眉来眼去的,简直有伤风化。
    倒是两人所在营地的一名旅帅对长孙贝儿留了心眼,一次中途休息中,他无意中发现一个偏僻的角落里,甄命苦正蹲在长孙贝儿面前,握着她的脚丫,为她擦拭药酒。
    长孙贝儿洁白无瑕的纤细小腿和那娇嫩精致的小脚丫,哪里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还有甄命苦看她时的温柔眼神,都让他感觉这两人不太寻常,暗中留意上了两人。
    ……
    这天晚上,长孙贝儿睡在甄命苦旁边,两人偷偷地蒙在被窝里,用甄命苦教她的方法,在手机上手写无声交流:“甄公子,我们逃跑吧,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了。”
    这几天一到行军休息时,甄命苦就用手机跟她无声交流。
    “不行,没马没工具,现在逃跑一定会别监军队抓回来,他们对待逃兵的手段你也看到了,你也不想被钉起来嚎叫三天三夜才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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