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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情报局-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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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当然是最厉害的士卒,但是你们绝对不能不战便被人屈服!所以你们要做的就是不被任何困难所屈服。眼前的这些只是我们一起前进的路上的一些小小的障碍而已。”

  “放心大胆的给我上来练!我给你们准备了最好的医者和最好的疗伤药,流血不可怕,可怕的是流血了没人给你止血,这并不是战场,如果是战场,你们流血就意味着接近死亡!如果不想自己死亡,就先来尝试一下血的味道。一次次的流血,会让你们更坚强,会让你们的皮肉更厚,会让你们的性命更坚固!”

  “你们敢上来么!”

  一开始,这些士卒还是胆寒没有底气的,但是现在,李煜的行动实在让他们吃惊,再加之一番话更是让他们备受鼓舞,心气胆气都汹涌起来。

  “敢!”

  “敢!”

  不要说这只是些碎石块,就算是钢刀火海,此时,眼前的士兵也敢走上去。

  有怎么样的统领,就有怎么样的士兵,就有怎么样的军队!

  不管是李煜还是欧阳狼都做到了身先士卒,跟士卒们这一段时日都是生活起居在一起。

  他们自己能够做到的,这些士卒没有理由不行!

  每个人都走上了碎石块,他们列着整齐的队伍,并没有因为脚下的痛而东倒西歪,不成队形。

  每个人脚下都很疼,每个人脚下都已经开始流血,但是每个人脸上都没有表情,他们肃穆他们站的笔直,他们暗暗咬牙忍受着。

  今天,他们没有多余的训练,就是在这石块上站立而已!但是每个人都宁愿他们是在负重跑步,他们并不想这样停下。

  但是他们还是没有一丝怨言,坚强无比的挺立着。

  李煜是让他们先熟悉石块的感觉,熟悉脚底出血的感觉。

  慢慢的,有人忍受不了,倒下了就被人抬出去马上送去医疗。

  但是大多人还是坚持到了最后,坚持到嗅到肉的香味,他们今日忽然发现肉的香味竟然如此美妙。

  李煜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他也在凭着一丝心力在坚持着,他对脚下的疼痛也早已经失去了直觉。

  当擂鼓声响起时,心底忽然的放松,李煜就倒下了。


第二十二章:宋使来唐


  每年十一月,南唐都会派人出使赵宋,献上大量的金银财宝和珍奇玩物。

  这也是历史上南唐经济一再堕落的原因之一。

  今年,李煜并没有打算再向宋献礼,但是出使仿宋之行还是得走,他也已找好了出使宋的人选。

  但是,赵匡胤却先他一步。

  这日,老将军何静洙亲自到校场来找的李煜。

  他听起过血刃的名声,他也知道李煜这两个月来都是在和血刃一起训练。

  何敬洙是一个沙场老将,他对军队有种特殊的感情,尤其是强兵。作为一个将军,当然希望自己的兵士是最强的。

  每一个将军都想自己的士兵是常胜兵。

  没有将军会希望自己的士卒是被敌人杀败的。

  血刃是他看好的军队!他从没有看见过任何一个军队能像血刃这般斗志昂扬,杀气浓烈。

  他驰骋疆场数十年,看见过北方、南方的精兵,但是他相信,眼前的这支军队绝对不输于天下任何精兵。

  就算是赵匡胤最引以为豪的铁士也不行。

  何敬洙虽已年迈,但是他的心并不老,他还在期盼着有一天,能够披上战甲,重归沙场,大战四方。

  他想看看眼前这支军队究竟能有多大的杀伤力,是否跟自己心中所料的相差无几。

  何敬洙老了,已经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么多年,他竟从未看见过如是大兵。

  “老将军,眼前的士卒如何?”李煜眼中盛满笑意,那是一种自信,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

  何敬洙在这双眼睛中,仿佛看到了南唐的兴盛,看到了天下一统。

  一个在战场上厮杀大半辈子的人,宁愿有朝一日马革裹尸还,也不愿整日无所事事,尤其是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步堕落。

  何敬洙今日明显看到了南唐的希望,他虽已年迈,但身体里面不安分的血液又开始沸腾了。

  有些人就如同草原,星星之火便可引燃起熏天大火。

  何敬洙就是这样的人。

  在他看到这些士卒第一眼的时候,他就已经很难移开自己的目光,如今看了片刻,他更是打心底的喜欢,连连点头。

  鸟的宋国使臣,鸟的赵匡胤,何敬洙看到这些士卒的时候,几乎是已经忘记此行的目的了,现在他的眼里心里都是这些士卒。

  是以,就算此时李煜在身边问他,他一时之间也没能及时想起来告诉李煜大宋使臣前来的事情。

  李煜非常敬重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忠臣大将。

  李煜也看到了这个老将军双眼里的炙热,那是一团火,可以燃烧战场的熊熊烈火。

  此时,李煜忽然就想到了三国时期的黄忠,那也是一个近六十方才遇到明主,方才在战场上显现自己的战斗天赋,名垂史册。

  李煜改变了先前的主意,何敬洙是应该放在战场上的。

  本来李煜看何敬洙确实已经年迈,而且过得两年就死了…所以也没打算让他再上战场,而如今李煜也有点迫不急待的想知道这个老将军的本事。

  或许,他的早死也跟不得志有关呢?

  “您觉得南唐的出路何在?”李煜问道。

  “一味退让只能偏安数年,把大把的金钱献给赵宋,只能助赵匡胤迅速增长势力,待他兼并了其余弱小,他的矛头就会指向我南唐,我们将失去所有的主动,失去阻挡的能力。在绝对的强大和绝对的压力之下,南唐只会被灭。”

  何敬洙的话正对李煜的胃口,不禁听的连连点头,心里大赞。

  何敬洙也总算把眼睛从士卒身上移开了,凝神看着李煜继续道:“南唐的出路也是唯一出路,只能是战争开辟出来的路。”

  “老将军可敢带兵叫板赵匡胤?”

  “老夫纵横沙场几十年,只知道战死沙场足矣,从不知道还有个怕字。

  “好!”李煜拍手赞道,“我就喜欢老将军的这种霸气。我就让老将军为南唐去开辟出路!”

  何敬洙不可思议的看着李煜,虽然他知道最近李煜变了,但是他始终不敢确信。

  他更不敢相信李煜竟然敢出兵开辟南唐的新出路,竟敢出兵叫板天下?

  但是随即何敬洙就反应了过来。

  “定当为陛下开拓天下!”何敬洙激动的下跪拜倒。

  李煜赶忙将其扶起,他没料到何敬洙竟然如此激动。

  “老将军此来必定有事要说吧?”李煜转移话题,他的门卫不是摆设,能够进来这里的人并不多,何敬洙如果没有要紧事情必须李煜出面的话,他也是不能进来的。

  所以李煜猜测他来这里必定有事。

  何敬洙恍然所觉,叹道:“我这把老骨头,看到士卒训练竟然还像着魔一般痴迷,竟忘记此行的目的了。”

  “老将军一生征战沙场,喜欢士卒那是应该的。”

  “赵宋派使臣来了。”何敬洙看着李煜。

  李煜不禁眉头一皱,赵匡胤怎么会派使臣过来?马上就是十一月了,不是该我派使臣去向他献贡么?赵匡胤派使臣到来的目的何在?

  劝降?

  历史上确实有这样的记载,赵匡胤出兵一直都需要先给自己找一个借口,他一直找不到出兵南唐的理由,所以就派人前来劝降,可没想到软弱如李煜,竟也是不战不降。难道真是为了劝降?

  试探?

  我在南唐境内大张旗鼓的改革,又建龙翔军,加紧训练兵丁,虽然说是秘密训练,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赵匡胤没有理由不知道。

  这次派使臣过来难道就是为了试探南唐虚实?难道赵匡胤也在惧怕我南唐?害怕南唐励精图治、强健士卒、完善军队。这样的话,他赵匡胤想要一统天下就会变得极为困难。他甚至要改变自己的战略。从先兼并弱小最后攻打南唐,变成直接出兵大举攻打南唐。

  而如今南唐却是不具备挑衅赵宋的实力。

  而天下政权中,又没有一个会来助我攻打赵宋的。

  他们无非都只想坐山观虎斗,他们要的只是暂时的偏安就足矣,他们不想失去或者说不想过早失去自己的统治权,所以不能依靠别人,周围政权中也没有可以依靠的。


第二十三章:竟是潘美!


  打,是必须要打。

  但又绝对不是现在,现在倾尽实力去守战赵宋,就算不会一败涂地,就算能够承受住北方的一次次猛攻,也绝对不会在有生之年统一这浩渺天下了。

  无论是李煜还是赵匡胤都不想看到这种结果。

  更何况,南唐旁边还卧着一条毒蛇,倘如南唐和北方赵匡胤打起来,吴越绝对不会盘着不动,他会趁机猛然出击狂咬南唐,不死不休,这是世仇。

  所以李煜绝对比赵匡胤更不想先看到南唐和宋之间的战斗。

  “赵匡胤派遣的何人?”李煜思考一番之后问道。

  “潘美。”

  “潘美!?”李煜不禁大吃一惊!“此乃赵宋大将也!”

  “不错!”何敬洙也感叹道,“北方猛将,据说他无不胜之仗。老朽对他也是神往已久,早就想在战场上跟他一较高低了,可惜啊可惜。”

  李煜知道他是在可惜先前的南唐君主不肯和北宋开战,所以他一度不能实现这愿望。

  “老将军不必叹息,不久的将来,您就会有机会在战场上和他一较高下,不过我倒不希望是较量而已,我所乐见是老将军将其击败,令其溃不成军。”

  何敬洙激动的看着李煜,心里如同海上狂狼翻滚。

  他忽然发现李煜竟是他生平知己。古人云,甘为知己者死。如今他何敬洙在垂暮之年竟能遇到知己,怎能不激动?

  “老将军,南唐不在现在,而在未来,如果要南唐强大兴盛,那么我们必须置之死地而后生,而今我虽为皇上,但其实南唐却是北宋的附属,而我只是赵匡胤的一个诸侯而已,而且是一个令他不能安稳的诸侯,所以他要置我于死地才能痛快。但是这确实是一件天大的难事,因为我也要置他与死地。”

  “您相信南唐的未来么?”李煜忽然问道。

  何敬洙无须思考,因为他在李煜的眼中已经看到了南唐的未来。

  李煜也无须何敬洙的回答,因为他也在何敬洙眼中看到了坚信两个字。

  潘美,北宋名将。

  赵匡胤没有派遣能言善辩的文人前来,却让这个战场上的大将前来,目的已经很是明显。

  赵匡胤确实听说了南唐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也听说了长江上初具规模却不可小视的龙翔军,更听说了南唐任林仁肇为金陵尹,统帅金陵大军。

  他甚至还听闻到李煜欲做最后挣扎,跟他北宋来个鱼死网破。

  赵匡胤并不相信,因为他深知李煜的为人,如果是说李煜新填了一首好词,赵匡胤会信之,如果你说他在国内改革并收到了好的效果,他赵匡胤一点都不相信。

  如果说李煜又在宫内添了什么好的玩物,奢侈了一把,赵匡胤绝对相信,如果你说李煜建设龙翔军、整理防务、训练士卒的话,他赵匡胤还真一点都不相信。

  如果是说李煜又做了几件荒唐事的话,赵匡胤绝对不稀奇,但是如果你说李煜要跟他赵匡胤来个鱼死网破,赵匡胤还真不相信他李煜有这个胆量。

  要赵匡胤相信李煜有这个胆量还不如让赵匡胤相信秀才能打仗。

  但是不信归不信,赵匡胤还是派遣了自己的心腹爱将潘美来此。

  潘美是一个将军,他能嗅到文人所嗅不到的味道,如果有硝烟味,潘美一定能预先感觉的到。所以他来不仅是要来探查南唐虚实,也是想让李煜知道他赵匡胤必须要收南唐的决心。

  这个武将的意思就是你不识相,我将来终会对你动武。这也是一个变相的劝降手法。

  既然有这样的传闻就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所以尽管赵匡胤不相信,他还是派遣了潘美来此。

  “老将军你去安排宋使者的食宿并亲自接待于他,另外告诉他,明日早朝之时我再来见他。”

  “是”!何敬洙应声而去,边走还不时的回头看下校场的方向。

  李煜让何敬洙去接待潘美,让名将对名将,这也可算是一段佳话。另外,何敬洙不会像文人那般有什么软弱的言语。

  李煜回头再看向自己的血刃,他心中的信心更是陡增。

  这转眼间又是一个月,血刃不仅熟悉了血的味道,也陡然增强了至少一倍的战力。

  他们的目光敏锐凶悍,他们的杀气冲天激荡,他们的身体强健健硕。

  这让李煜无比欣喜,付出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他收获了一支强大的军队。

  “已经近两个月没有见到过我的娥皇了。”李煜心里叹道,不禁想起了前些时日的那段旖旎时光。

  李煜心里对她是非常挂念的,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个时代,李煜都没有挂念过女孩如同挂念娥皇一般。

  娥皇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一个普通的女子也不会成为后主的妻子,更不会成为南唐国的皇后。

  能成为皇后,这本就足以说明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子。

  更何况娥皇还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舞、绣工手工等等都是一绝。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的温柔美丽和善解人意。

  一个兼并如此多优点的人,谁能说她是普通人?

  就算只看她的音容笑貌,举止投足间的气质风雅,也不会有人说她是一个普通女子。

  这样一个女子,当然值得让人挂念。

  如果不是必须早朝,李煜觉得至少要到晚饭的时候才想要起床。

  一个人有很多的优点但当躺在床上之后就不算优点了,但是娥皇却不是,娥皇的优点已经够多了,但是她床上的优点还是很明显。

  李煜不得不承认她是个人间的尤物。

  怪不得历史上后主独宠娥皇,这当然不仅仅是娥皇身上有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的优点。

  古往今来,这种女子并不只是娥皇一个,但是李煜个人觉得娥皇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后世,李煜只是一个大学学生虽然各方面条件不差,但是交到的女朋友,还真没有发展到床上。

  所以,娥皇某方面的技巧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李煜虽然显得笨拙,但是娥皇却很熟练。

  李煜的身体一直很强健,再加上这两个月来,每日和士卒们一起训练,他目前的体力也非常的惊人。

  但是李煜却因体力不支累了,很累。

  这比他在校场上起早贪黑训练一天还要累。

  李煜实在难以相信娥皇娇小柔弱的身躯里竟蕴藏着这么大的能量。


第二十四章:携娥皇上早朝


  “陛下,快起床了。”

  这已经是娥皇第二十次催促李煜起床了。

  昨晚,李煜也已经将一些事情交代于她,跟她说过今早,要她随同一起上早朝。

  历史上,每次赵宋使者到达南唐,后主总会把皇冠换成侯冠,后主是一个****心很强的人,但是他又不得不依附于北宋,而在自己国内,他还是喜欢和享受做皇上的。

  使者一到来,他就换侯冠,使者一离开,他就马上换上皇冠。

  这次赵匡胤派遣潘美来此,李煜虽然已经不是先前的后主,但是这一点,还是先要学他的。

  所以早朝之上,李煜并没有带皇冠。

  这并不让得众大臣吃惊,因为这又不是第一次,但是他们的表情明显是在描述自己吃惊的心里。

  吃惊是很正常的,因为历史上也没记录过那个皇上携手皇后上早朝,还让皇后坐在自己腿上的。

  可是李煜就这么做了。

  娥皇手里还剥着李煜最喜欢吃的橘子,一瓣瓣的喂吃,而李煜竟然还不时的去亲吻她。

  李煜亲眼看见很多大臣的眼睛从吃惊到愤怒甚至是羞愧,有红的有绿的,潘美也不例外。

  但是却有几个人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波动,

  一个是李煜身后的欧阳狼,一个是周宗,一个是林仁肇,一个是何敬洙。

  欧阳狼和林仁肇跟李煜相处最久,对后者的脾气和性格都有所了解,他们没有表情可以说是知之。

  何敬洙和李煜虽然没有太多交集,但是昨天的交谈中,何敬洙却对李煜建立起了非常大的信任,起初他也是非常吃惊的,但是随即他就想到了李煜昨天对他说的话:

  南唐的出路不在现在,而在未来。

  就凭这个,何敬洙对李煜有信心。

  但是周宗的表现却是令李煜相当的吃惊!

  “他是因为什么呢?”李煜有点想不透,他的心机竟然如此深沉?

  要知道李煜此时怀里的女人可是他的女儿!

  “咳咳。”

  没有容李煜想太多,潘美的话打断道。

  “皇上派我出使南唐,有三件事。”

  潘美很直接,开门见山。这应该是文人和武人的差别。

  “第一,皇上已经在京都开封府,购置了大片房产,仿造南方的园林建筑,建造了一个规模宏大的庄园,里面应有尽有,皇上希望侯王您能早日入朝为官,到东京享受别样的荣华富贵。”

  毕竟是武人,言语不如文人那般缜密。

  “老子在南唐境内贵为皇上,什么样的荣华富贵享受不了,还要去开封享受呢?何况有南方真实的园林欣赏何必跑去开封看那仿造品呢?”李煜心里暗笑。

  “第二,皇上听说南唐境内正在改革且已收效显著,另外还建设了水军龙翔,各部士卒也在加紧操练中,皇上对此非常欢喜,除了让我代为对您表示嘉奖外,还加封您为天策上将,进爵南唐王,属地还是南唐。皇上额外说了,只要您早日入朝为官,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李煜心里又是一笑,他要的可不是一人之下。

  “皇上的封赏我领了,请带我传达谢意。我会早日上朝的,到时候我们同朝为官,潘将军可要多多照顾。”

  “陛下,万万不可!您贵为南唐皇上,怎么能上宋朝中为官”一武将心直口快。

  李煜示意其退下,向潘美道:“代我向皇上传达说,我会早日入朝的,在入朝之前我要给皇上准备一份大礼,待得礼物备齐之时,定会上开封城去拜见。”

  潘美问道:“区区在下可否能问礼物为何物?”

  “当然不是美人。”

  李煜边说边亲了娥皇一口,“因为美人我也喜欢。也不是金银财物、古玩珍奇,因为我更加奢侈。”

  “但是我这件礼物献上去的话,皇上定会欢喜,因为这才是皇上最想要的东西。”李煜忽然严肃道,“你道皇上最喜欢什么?”

  潘美不假思索道:“江山。”

  是的,相比之下,赵匡胤宁愿不要美人,不要古玩珍奇、金银财物,也要江山。

  赵匡胤乃是军阀出身,军阀对于土地有特殊的感情。

  “对!我就是想把江南这片江山献给皇上。”李煜又恢复了笑意。

  众大臣又开始嘈杂,议论纷纷。

  除了个别人之外,没有人是想自己的国家灭亡,去做他乡之臣的。所以李煜这句话出来,众大臣感觉头大。

  “我练兵是想为皇上做先锋,打下周围政权,改革是想繁荣地方,为他日迎接大宋军队入主南方打下丰实基础。助皇上早日一统天下。”

  李煜指了指天空继续道:“这片天只能有一个主,所以我愿拱手送于大宋,做大宋的一个前锋,率领南唐军队为大宋开辟统一天下的血路。免得日后大宋与我南唐开战连累百姓受苦。”

  “潘将军觉得这份礼物皇上会喜欢么?”

  潘美不好妄加猜测,总觉得其中有点蹊跷,但是又说不上来,只能说道:“我需要回去如实禀明皇上,由皇上定夺。”

  潘美第一次见到李煜,他看见的李煜跟他先前听说的李煜一样荒唐,哪有大殿之上搂抱妻妾的主子?哪有在自己的大臣家将面前将自己的国土拱手让人的主子?虽然潘美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他还是感觉荒唐。

  “皇上遣我来此的第三件事是让我到金陵城四处走走,看看江南民风,体察民情。”

  “你是想看看金陵防务,为他日作战做准备是真吧。”李煜心里想着,但是嘴上却没这么说:“潘将军尽管四处走走,我会派人为潘将军解惑指路。”

  下得早朝,李煜带着欧阳狼匆忙去了宫里的一个秘密大作坊。这是两个月前在原有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比原有的规模宏大的多。

  周宗从天下各处网罗来的工匠生活起居工作都在这里,任何人没有允许不准随意出入,每个工匠在进来之前都预先获得了大量的报酬,他们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受限制,但是李煜给他们的条件绝对优越。

  李煜给他们准备了专门的御厨,各种条件都尽量满足他们,李煜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用最快速度做好李煜让他们做的东西。


第二十五章:并非称王时!


  狼牙棒是李煜吩咐特意为欧阳狼准备的,棒体长约两米,柄长一丈,重达一百零八斤。

  李煜知道欧阳狼天生神力,贯使重兵器,于是便特质御赐狼牙棒赠他,何况日后战场之上,他也少不了这种长兵器。

  群战中,这种既长且重的兵器的杀伤力不容小觑。

  狼牙棒是用百炼精钢所制,能承受巨大的碰撞,棒体之上是密密麻麻的锋利而坚韧的刚刺,莫说是人的脑袋瓜,就算是一头牛,欧阳狼的一击之下,也会令其变得血肉模糊。

  李煜在两个月前就吩咐铁匠按照他事先大略画好的图纸制造兵器,这是一种刀,是李煜专门为血刃配置的战刀。

  以后,或许会大量生产,在军队中普及,但是现在技术所限,却不能迅速普及。

  经过一个多月的数千次尝试,铁匠们逐渐摸透了一些技巧,所制出来的刀已经比较完美,所以他们禀告了李煜,李煜就是来查看这种刀的破坏力和承受力的。

  李煜在得到这些工匠之时,凭借记忆模糊的画了清朝时用的战刀,再加以改动,然后由专业的铁匠研究改造,终于有所成就。

  “这就是我们新制出来的刀,锋利顺手且可以承受巨大的撞击。”张铁三双手捧着把刀递给李煜道。

  李煜在张铁三眼中看到了欣喜与自豪。他相信这一定是把令人满意的刀。

  李煜反复抚摸着这把刀,刀长约一米五左右,不算太长也不算短,适合近距离作战,刀刃锋利,握手轻便,李煜忽然间扬手,一刀劈向旁边的铁架,铁架瞬间分崩离析,李煜大赞一声,继而欧阳狼也拿过来一把刀,朝着李煜的刀猛然砍去,两刀相撞,擦出剧烈的火花,刀身之上并没有出现豁口,李煜和欧阳狼都不禁连连点头。

  “好!”李煜把刀递给张铁三赞道,“所有铁匠每人奖赏铁钱五百,另外你们要用最快的速度打造九百二十把这种刀!”

  “是!”张铁三欣喜道,“小人代这把刀恳求皇上赐名!”

  “对!”李煜打量着这把刀,虽说这把刀是从清朝才出现的刀改良而来,但是总不能称其为清刀吧,也不好听,思索再三,李煜说道:“不如就称其为唐刀。”

  唐刀。

  并非李煜独创,盛唐之时的一种大刀也称作唐刀。

  但是这把唐刀却是借用清朝时的技艺改造而成,且是属于他南唐的刀,所以也称其为唐刀。

  以唐刀重辟新的盛世大唐。

  这是李煜所想。

  这种唐刀终究是会普及到他的所有军队的,李煜心里充满期待。他想看着自己的军队拿着这轻盈锋利的大刀砍倒所有敌人。

  虽然他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开辟天下,有精锐的步卒是必须的,但是也绝对少不了骑兵。可是他李煜是南唐主,南唐并没有强大的骑兵,也可以说南方并没有强大的骑兵,这是和北方最大的差距。

  一支骑兵精锐足胜数支步卒兵丁。

  何况若以后在北方平原作战,骑兵更是攻无不克的法宝。

  李煜早就想建立一支骑兵,可是现实还不这样允许。他现在也只是简单的想一想而已。

  其时,唐以后,铁兵器已经盛行,军队用的大刀也已经相对成熟,唐刀的特点就是更加轻便,更加锋利,更加坚韧。

  就此,实战中就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看过唐刀的人都这么认为。

  潘美已经离去数日,相信不久,大宋的文书就会传到南唐。

  这已经又是一个月了,转眼间,李煜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月了。

  时值十二月。

  天气已经异常寒冷,但是校场之上的气氛却仍非常高涨。

  今天是血刃正式配备唐刀之日。

  所有士卒都兴高采烈,他们拿着属于他们的兵刃,爱不释手。因为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大刀。

  血刃的主要兵器就是手中的这把兵刃。那是必须要嗜血的魔刃。

  血刃的训练一直在继续,只要现在时机未到,李煜就一直打磨着这把血刃。

  这九百二十人,现在已经基本平齐。

  后来三天的一百二十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也都追平了先前的士卒八百。他们就如同一个整体,浑然天成一般。

  任何人想要来分隔撕扯他们,必定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血刃,无血不饮,无血不欢。

  那日,李煜携娥皇上朝见潘美,目的当然是混潘美耳目,事后,他便又召集群臣,详细解说了当时情形。

  如今,并非南唐称王称霸之时,只要赵宋还在,只要天下还是这么一盘散沙,就绝对不是称帝之时,李煜并不是一个偏安一方就足矣的人。

  李煜对众大臣说:“虽然南唐到我,已然三世,我非要毁祖宗基业,你们也心知肚明,南唐已经逐渐衰落,在我之前已经成为他赵宋的附属,终有那么一天,南唐会被赵匡胤所灭,我成为亡国之君,你们成为亡国之臣。这,并非我所乐见。”

  “我不管以前怎么个样子,总之从改革开始,我是要南唐强大起来!我训练士卒是为了丰实南唐,强大南唐。现在我们南唐是绝对没实力单独叫板北方的,所以我也只能忍,而你们是我的臣子,更要和我一同忍受这屈辱,铭记这屈辱,在屈辱中成长自己,强大自己,杀败屈辱我们的人!”

  “今天开始,我不是你们的皇帝,与其以后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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