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难择路-第10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照着师弟腚片上踹了一脚,小刘团长笑骂道:“我让你顾头不顾腚!”小刘团长这一脚使了几分力气,李得一哎呀一声,捂着腚片,直接蹦跳了出去。

    “给我滚回来!”小刘团长高声喊住李得一。

    李得一老实得左手捂着头,右手捂着腚,委委屈屈回到师哥旁。

    “接着说正事儿,你别总跟我胡闹!再敢胡闹,我可真发火了!”小刘团长边训斥师弟,边带着他来到一个临时赶制的沙盘前头。小刘团长指着沙盘上分别标识出石麦州部与刘败夷部的小角旗,说道:“你过来仔细看看,帮着我想个主意出来。”

    凑到沙盘前瞅了几眼,李得一琢磨来琢磨去,也想不出啥花招,最后只得老实说道:“师哥,俺想来想去,要么等刘败夷和石麦州合兵一处,咱们把他两家一起办了。要么把这两家挨个拾掇。实在想不出别的招儿来。”

    小刘团长这次倒没怪师弟不尽心,点头说道:“我这些天根据侦骑送回的情报,算来算去,也终究不过是这两条路选一条。不过按照你之前所说,那刘败夷态度古怪,让咱们琢磨不透。看着那刘败夷对咱们居然没有多少防范的意思,这点倒是很有趣。”

    “师哥,你先前跟俺说过,那刘败夷这回肯定是冲着邺城来的,是不是?”李得一忽然开口说道。

    “接着说,我听着。”

    “师哥,俺听咱师父说过。咱们定北县外头忙着争天下的那些豪杰军阀,都讲究占据一座大城,他们管这叫什么来着……”

    “帝王之基。”

    “对对,就是这个。咱们前些日子攻下邺城,俺就觉得邺城可真大啊,丁口数百万,周围还有大片的田地,虽然多是山地,但邺城地势四面环山,邺城又处在最高处,真是易守难攻。师父说过,这样的雄城,足以成为帝王基业。师哥,你说是吧?”李得一把自己灵机一动想到的一股脑说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那刘败夷这次想要占住这邺城,充当他将来的帝王基业?看来这刘败夷所图不小啊,怪不得肯送咱一车酒肉,曲意讨好。他欲图大事,当然舍得这脸皮不要。”小刘团长恍然大悟道。

    “师哥,你说咱们能同时打垮他们两家不?”李得一问道。“你的意思是咱们分兵?步卒倒还好说,骑兵除了你,还有谁能统领?”小刘团长摇了摇头,显然不赞成分兵。

    “那咱干脆这么办!”李得一双手猛一拍,大声说道。

 二百三十章 电闪

    “师哥,俺觉着吧,咱们不如再等等。这刘败夷虽然对咱们态度不明,但俺肯定,他必定是冲着邺城来的。这次刘败夷动用大军两万,要是不为了邺城,干拉出来逛这么一圈就回去,那刘败夷干脆改名叫败家算了。至于石麦州的兵马,就更不必多说,肯定也是冲着邺城来的。咱们暂时先等等,等他们两家都到邺城脚下,到时候肯定有事儿发生。弄不好他们两家为了邺城,先打起来。”李得一说出自己的见解。

    小刘团长略一思索,接着师弟的话说了下去:“这两家到邺城下,无非就是两种结局。其一两家联合起来,共分邺城。其二,两家打起来,目前来看,刘败夷多半能获胜,独占邺城。我怎么看着这两种结局,都对咱守备团没什么好处。”

    一听师哥说对定北守备团没好处,李得一立即认真起来,苦思一阵,然后点点头:“也是,那刘败夷素来野心勃勃,让他占了邺城,其实力必然大增,到时对咱守备团可是个威胁。再说咱们这趟出兵的目的本就是斩断石麦州在上河省的最后这点土地,要是再让石麦州的兵马占回去,那咱们可就白跑这一趟。这两种结果确实对咱守备团都没好处。”

    “眼下若只是待在这谷城县枯坐,太过被动。无论邺城出现那种结局,对咱们都没太多好处,咱必须得想个办法。”小刘团长把右拳往桌上重重一锤,提高嗓门大声说道。

    “既然不能干等着,那咱就剩一条路,必须主动出击。师哥,眼下咱也没别的选择,要么先打刘败夷的兵马,要么先打石麦州的兵马。而且无论咱们先打哪一个,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李得一顺着师哥的话,接着往下说道。

    小刘团长摇了摇头,伸手往沙盘上一指,说道:“不,我们还有一种打法,师弟你过来看!只要咱们急行军,在一天一夜之内,出其不意出现在石麦州的兵马面前。然后在刘败夷反应过来,赶来支援之前,迅速打垮石麦州的兵马。这样一来,局势就完全掌握在了咱们手中,接下来与刘败夷如何打,什么时候打,邺城又该如何处置,就全凭咱们说了算。根据你带回来的情报来看,这支石麦州的兵马就是个软蛋,咱们全力一击,应该能将其捏爆!”

    小刘团长这番话,忽然勾起李得一识海中一些零碎的画面,李得一失口道:“闪电战!”

    小刘团长一愣,随即恍然,笑道:“对!这次行动,就叫闪电!”

    李得一往沙盘上看了一眼,点头说道:“这么些日子,咱们守备团的弟兄整日吃饱喝足,不少人都胖了一圈,好多兄弟憋得难受,要不是咱军法甚严,说不得就要寻衅滋事。也该是时候让他们出出力,掉掉膘了,省的他们整天憋得难受。”

    师兄弟俩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再多废话,立即分头行动。小刘团长负责步卒,李得一负责骑兵,开始检查军备,军粮,马匹等等一应事物。第二天半夜,整个守备团这趟出征的全体近一万两千兵马,全部准备完毕,吃过最后一顿夜宵,大军立即趁夜出发。

    守备团这次行动隐秘,步卒选择绕道邺城南面的山林行军,李得一则带领骑兵沿着山下小路前行。一路上,李得一亲自出骡,截杀全部遇到的侦骑哨探,严密掩护大军的行踪。一夜一日,守备团全体兵士不眠不休赶路近二百里,终于在天黑之前,来到石麦州兵马附近。

    一日一夜,急行军二百里,守备团兵士能完成这样高强度的行军,完全得益于他们平时严格的训练,以及合理的饮食供给。当然了,也必须感谢当年威北大营狄再青,狄大帅留下的练兵方略,最终还时得感谢平周开国太祖留传下来的练兵方式,还有感谢这位平周开国太祖留下的神秘绑腿!

    此时石麦州的兵马已经来到邺城东面三十里处,正在安营扎寨,准备攻打邺城。他们此时还不知道,邺城已是空城一座。当然了,对守备团来说,此时的邺城是座真正的空城(除个别良善豪门,所有大户人家基本被搜刮干净),可对于石麦州的兵士来说,邺城还是很有油水的,全城的百万百姓身上,还可以捞出不少的人头军功,财物,女子,等等。

    邺城被守备团攻陷过,石麦州的兵士到时候只要打着清缴通匪百姓的旗号,就可以名正言顺大肆劫掠一番,只要不太过火,把邺城弄垮,皇帝石麦州最终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此事不了了之。毕竟,此时天下,谁又在意这些草芥一般的百姓死活呢。

    潘皋支此时正在忙乱地安排兵士扎营,他不过是读过两本兵书的半吊子,当了大半辈子的纨绔少爷,哪里真懂这些。好在他花大价钱请来的家丁亲兵是真上过战场的老兵,帮着他出了不少主意,最后一座大营还是凑合着安置了下来。

    守备团到达预定攻击位置之后,一刻也不歇息,小刘团长直接就发下了进攻的军令。不是小刘团长不恤手下兵士,而是这时万万不能歇息,一旦大军停止行动,没有一天,兵士们休想恢复战力。一日一夜急行军两百里,对守备团兵士来说,也已到极限,不少兵士,完全就是靠一口气在硬撑着。因此,必须趁着支撑兵士们一路跑来的这口气息还未消散,立即发起攻击。

    猛虎即使剩下最后一口气,也不是兔子所能抵挡的。

    “杀!”随着震天的喊杀声响起,守备团步卒在团长的带领下,向着刚扎营不久的石麦州兵马发起了勇猛冲锋。

    听到这震天的喊杀声,潘皋支当时就懵了,他派出去的侦察骑兵根本没报告这军情,他此时还不知道这支兵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仓促之间,头次上阵的潘皋支直接就麻了爪,慌地连军令都发不出来。

    刚立好的寨墙被守备团兵士瞬间推倒,尚未来得及结阵的石麦州兵马,在如狼似虎的守备团兵士面前,成片成片被长枪刺倒。头一个冲锋,守备团兵士就爆发出惊人的战力,打得晋军毫无还手之力。

    接敌之后,平日艰苦的训练,这些日子的养精蓄锐,促使守备团兵士瞬间就爆发出无与伦比的战力。石麦州的兵马一触即溃,根本就不是对手。其实不少守备团兵士此时已经力竭,刺出去的长枪根本就没有多少力道,但平日里严酷的训练,在他们身上深深烙下本能的反应,即便力气不济,刺出的长枪依旧是整齐无比。杀敌,凭借的是身边袍泽的齐心协力,同进同力!

    小刘团长直接下令给王壮彪,让他放开力气往敌营里猛冲,同时寻找敌军主将所在。王壮彪憋了这么些天,总算捞着打人,浑身顿时散发出骇人的杀气,把手里的大铁鞭舞地呼呼作响,就跟割草机一样,高兴地收割着晋军兵士的小命。

    这潘皋支虽然是初次上阵,可好歹还有几分急智。眼瞅着自家步卒被打的节节溃退,潘皋支也急了眼,高声叫喊道:“骑兵!咱们的骑兵呢!?赶紧让他们上马,给老子冲起来!”情急之下,这潘皋支、潘大将军,连市井言语都使了出来。

    在这个节骨眼上,潘皋支也顾不得骑兵会踩踏自家兵士,先挡住定北守备团这凶猛的攻势再说。

    骑兵!此时守备团步卒看着勇猛,但都已力竭,不过是硬撑而已。若此时遇到骑兵冲阵,守备团步卒怎么可能挡得住!

 二百三十一章 雷鸣

    这潘皋支虽然是急了眼乱下军令,可他大概也是傻人有傻福,慌乱中,居然真的抓住了定北守备团的破绽。

    定北守备团长途奔袭一日一夜,兵士早已疲惫,为了保住最后这口气,小刘团长没让大军稍作任何歇息,就直接发动冲锋。其实此时守备团的兵士看着勇猛无匹,除了王壮彪这样的怪物不算,其他人早已是强弩之末,不过是全凭最后一口气在那儿撑着。加之石麦州这些兵马实在是草包到了极点,这才显得守备团威猛不可阻挡。

    若是此时杀出一支生力军,只消把守备团的攻势阻挡片刻,等守备团这最后一口气散了,到时就会出现截然不同的一番局面。

    潘皋支误打误撞,居然掐中了守备团的命门。

    当然守备团也不是全无希望,他们也有一员副将,就是他们的副团长,李得一。只可惜李得一直到此刻,仍未出现。

    这一战李得一亲自率领骑兵赶路,虽说威北营如今骑兵都是一人双骑,但沿着山下的崎岖小路行走,速度还是不如步卒快。骑兵在平坦的大路上,若是一人双骑,行军速度自然超过步卒。但若是路况较差,为了马匹着想,骑兵就不得不放慢速度,甚至某些非常难行的地段,骑兵还必须下马,牵着战马步行通过。虽然平周开国太祖发明了马蹄铁之后,战马对路况的适应能力就得到极大加强,但依然比人差着不少。

    骑兵虽然在战场上作用巨大,战马看上去更是威风凛凛。其实战马需要安排专人照料得非常精细,这才能在战场上发挥威力。一匹成年战马的体重,普遍在一千斤往上,尤其是突辽的高头大马,体重更是超过了一千两百斤。这么大的体重,战马若是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奔行,这个动量换算下来,那是相当巨大。一旦被哪个土坑崴了脚,战马的马蹄往往会承受不住这么巨大的动量,当场折断。

    老话所谓马失前蹄,马失前蹄,说的就是这回事。因此,李得一在山下小路上带着骑兵行军时,就不得不放慢速度,走得反倒比山中的步卒还要慢不少。李得一虽然焦急,但也不得不顺着战马,没办法,骑兵的威力全靠战马才能发挥出来,战马一旦受伤,骑兵也就成了两条腿的步兵。

    此刻,离着定北守备团的步卒已经发起冲锋足有一刻多钟,李得一带的骑兵还未赶到。小刘团长在阵中听到马蹄声,抬头一看,却发现是石麦州的骑兵正在集结。

    此时,石麦州这些年来穷奢极欲,醉生梦死的生活,再一次帮了定北守备团大忙。石麦州天天忙着享乐,哪有工夫整顿兵马,等哪天想起来,却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胖到需要几个人扶着才能上得去马。石麦州这个样子,下面人自然有样学样,毕竟奢侈腐化的生活,每人都喜欢。手下人竞相比起豪奢,这兵马,自然是再也无人打理。

    晋军荒废了这两年,早就不行了。此刻,纵然潘皋支拼命大叫催促骑兵集结,晋军骑兵依旧集结的很慢。

    “想用骑兵冲垮我的步阵,没那么容易!”小刘团长大吼道:“王壮彪!你带一队人去杀散他们的骑兵!决不能让晋军骑兵集结好!一定要撑到咱们的骑兵赶到!”小刘团长临危不乱,沉着发下军令。

    王壮彪怒吼一声,“不怕死的跟洒家来几个!”吼完这一嗓子,王壮彪砸开眼前碍事的几个杂碎,奔着正在晋军阵后正在集结的骑兵就扑了过去。

    这是决定胜负的紧要关头,王壮彪将门出身,自然看得出来。到了这时,王壮彪也不再保留,一身原气运转到极点,头上现出白虎本相,仰天一声虎啸,纵身杀入了晋军骑兵当中。

    这是真正的虎入羊群,王壮彪扛着大铁盾,在晋军堪堪集结好的骑兵中间来回纵横,凡是被他撞倒的骑兵,无不是人马俱裂。王壮彪仅凭一人,居然就硬生生地阻挡了不少晋军骑兵集结。

    可晋军毕竟有骑兵八千,王壮彪纵使再厉害,也毕竟仅一人而已,能敌百人,能敌千人,哪能敌得万人!短时间内,总有他照顾不到的地方。他身后跟着赶来的守备团步卒,勇则勇矣,却帮不上太多忙,只能帮着刺伤战马。

    渐渐地,晋军骑兵还是集结了起来,但在王壮彪的侵扰下,大股骑兵却集结不起来,都是数百,不足一千的小股骑兵。潘皋支见自家骑兵终于勉强集结完毕,在阵后高喊道:“冲!赶紧给本将冲上去!冲散这守备团的步卒!本将重重有赏!”

    马蹄声开始隆隆响起,晋军骑兵渐渐加快马速,朝着守备团步卒发起了冲锋。

    “不好!”正在指挥兵士作战的小刘团长暗叫了一声。眼瞅师弟还未带着自家骑兵赶到战场,无奈之下,他只得暂时放下指挥全局之责,打算亲自带兵,上前拦住这些晋军骑兵。毕竟现在除了王壮彪,他就是守备团最高战力。

    守备团兵士虽然皆以疲惫,但这时候,就显出他们平日训练有素来。即便前方一等战兵正在与晋军激烈交战。小刘团长军令一下,后面的二等战兵还是抽出了两千步卒,仅用极短时间就列好阵势,来到自家主将旁边。

    小刘团长带着这两千二等战兵,亲自来到自家大军侧翼,正对着晋军的骑兵冲来的方向,摆下了防御阵势。

    “把长枪后头插到泥里!前头都架起来!用手往枪杆后攥紧!待会儿骑兵冲过来不要怕!我顶在最前头!你们都跟着我一起行动!”小刘团长大声吆喝着,指挥兵士把长枪架好,摆起枪兵对抗骑兵常用的拒马阵势。

    威北营现在所使的长枪,都是钢铁学堂的自产的制式钢枪,枪身比现下的其他各军用的普通钢枪要长出一大截。这是当年狄大帅亲自定下的标准长度,据说也是平周开国太祖当年定下的长度。

    此时这长枪就显出优势来了,第一排密集斜插在地的长枪,枪身足够长,枪尖斜刺天空,架在地上,就是很好的拒马。后面第二排兵士平端着长枪,形成一个密集的枪阵,任你骑兵如何来冲,不付出足够的代价,休想冲破这长枪步卒阵列。

    “稳住!稳住!”随着晋军骑兵越冲越近,小刘团长高声喊着,给自家二等战兵打着气。

    “杀!”忽然传来一阵高昂的喊杀声,但这些结阵以待的二等战兵都没有行动,因为那不是自家主将喊的。

 二百三十二章 及时雨

    李得一在最后关头,终于及时赶到。他看到前方烟尘漫天,就知道师哥已经跟石麦州的兵马打了起来。李得一情急之下,把身后的骑兵交给自己的学生带领,他单枪匹骡,急速赶了过来。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李得一正好赶上晋军急冲而来的骑兵,二话没说,李得一高喊了一声“杀!”骑着“悍马”就迎了上去。这些年仗打下来,李得一对上骑兵,那是信心十足。

    因为他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悍马”究竟有多厉害。除非把有人他爹火眼狻猊找来,不然“悍马”在这天下,根本就无马可挡。再厉害的骑兵,遇到“悍马”也得乖乖躺下。

    小刘团长见自己的师弟终于赶到,心里的石头顿时就落了地,长出一口气,大声下令道:“准备冲锋!”

    自己这师弟一来,小刘团长就知道,眼前这晋军的骑兵肯定讨不了好,待会儿自己只要顺着师弟撕开的口子,带着步卒杀进去,与晋军骑兵趁乱绞杀成一团,再不让骑兵有空间加起速度来,晋军这支最后的骑兵,也就不足为惧。

    对付骑兵,李得一现在是驾轻就熟,挥刀砍翻打头的两个,趁势冲到阵中,“悍马”把浑身的威势一撒开,直接就撂倒一片。如今“悍马”威势日盛,现在放出来,足能撂倒二百多骑兵。虽然比他爹火眼狻猊当年还差得远点儿,但好歹也很能唬人。

    果不其然,“悍马”这一身的威势一放出来,直接就撂倒一大片石麦州的骑兵。由于此时天刚微微亮,光线依旧晦暗不明,晋军在后头冲锋的骑兵尚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仍旧蒙头往前冲杀,结果就被这二百多倒地的骑兵绊倒一大片。

    “悍马”这一击,起到的效果居然出奇的好,整个晋军骑兵在后面发起冲锋的,全被前面摔倒这二百多骑给绊了个人仰马翻,整个兵势顿时为之停滞。李得一抓住机会,高喊一声“杀!”催着“悍马”就继续往晋军骑兵堆里猛冲。这工夫,小刘团长带着两千二等战兵也及时赶到。

    小刘团长带着身后的步卒一冲到晋军骑兵眼前,顺着师弟撕开的这个口子,直接就搅入晋军骑兵阵中。骑兵在战场上,如果被步兵率先冲入阵中,那基本就可以宣告作战失败。

    此时晋军这支最后的骑兵,就是这么个情况,正在冲锋的半道儿上,马速还没提起来,就被人打头给了重重一棒子。这还不算完,紧跟着,那人又冲进阵中,继续搞风搞雨。更要命的是,对面的定北守备团步卒面对着骑兵,毫不畏惧,居然敢趁机冲上来,率先发起进攻。

    晋军这支骑兵被定北守备团这么一打,彻底失去作用,再难构成威胁。这最后的救命稻草一完,晋军的败亡,也就不远了。

    乱了,一切全乱了,晋军彻底失去指挥,领军大将潘皋支不知所踪,步兵骑兵全都被守备团摁在地上打。没过多久,晋军就开始溃退,大量兵士选择调头逃命,反正也没有督战队在阵后拦着。

    你要问督战队呢,这事儿得找王壮彪。他多日捞不着上阵厮杀,如今一旦开了闸,就如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王壮彪扛着大铁盾,一路猛冲,现在他身披李得一特命钢铁学堂给他量身定制的特大号盔甲,只需穿一层甲,就比过去两层甲的防护能力都强,也更轻便。这对王壮彪来说,简直是如虎添翼。

    寻常兵士那里拦得住王壮彪这头出柙猛虎,对王壮彪来说,冲破晋军这种松散的步卒阵列,简直是轻而易举,毫不费力。他埋头冲着,由于太轻松,一不小心就冲过头,直接冲破晋军步卒阵列,冲到了阵后。然后他就看到一群衣甲鲜明的精锐骑兵,围着一名顶盔掼甲,身披红色大氅,身后还有一面大大的麾旗,上面一个斗大的“潘”字。

    不消说了,这自然是晋军主将,潘皋支。他一开战,就带着自己的护卫亲兵,来到了最后头,一面是当督战队使,另一面万一战事不利,逃跑也方便。这可是临出门前,潘皋支花了大价钱,才从一位百战余生的老将口中买来的绝技!

    潘皋支算盘打得挺好,可惜,他今天遇到了王壮彪这头猛虎。王壮彪正嫌殴打普通兵士不过瘾呢,遇到这队精锐,哪里肯放过。二话不说,奔着就杀了过去。

    潘皋支也算有两分胆子,眼瞅只有一人冲到自己面前,虽然此人壮硕异常,看着威武雄壮。他心想:“你就一人而已,能敌我这两百精锐亲兵?纵然你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想到这儿,潘皋支立即下令,让身边亲卫骑兵去围杀此人。

    然后这潘皋支的胆子和小命,也就到此为止了。王壮彪看着是在闷头猛冲,实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要不然这数万晋军步卒中间,他怎么会偏偏冲到潘皋支面前。难道还真就这么巧了?以王壮彪的本事,哪里会有什么巧合,哪里会有什么一不小心,他纯粹是故意的。

    王壮彪早就提前摸清了晋军主将大概几个可能的位置,一路冲杀了过来,排除先头几个误地点之后,这才找到这个正确的,找到了潘皋支。

    人找到了,王壮彪也不再犹豫,直接就动手。掏出怀里那块金砖,隔着人群,运足了原气,唰!就把金砖打了过去。潘皋支的人生,最后所见的景象就是一道金光冲着自己飞过来,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一金砖拍在脑门上,被打了个脑瓜崩裂。哼都没哼一声,这位花了大价钱买来晋朝二品征西将军职位的潘皋支、潘大将军,就此气绝身亡。

    所以说,别总想着花钱买官,真到关键时刻,你没有本事,镇不住场子,就得赔上自己的小命。你看当年郭无常,那就是个真有本事的,人家最后就逃出生天,至今不知所踪。

    解决了潘皋支,剩下那些亲兵护卫,对王壮彪来说,就是一顺手的事情。鞭砸盾拍,三下五除二,全部拾掇利索。

    晋军指挥部被王壮彪一锅端了,剩下些偏将,裨将,仅能勉强指挥各自的兵马作战,兵力分散,不能互相支援,根本就构不成威胁。这些晋军兵士水平也着实差了一些,在守备团的猛烈冲锋之下,没坚持多久,直接就散了架子。

    此时的晋军,就如同失去了头羊的羊群,立刻陷入莫大的惊恐和慌乱当中,兵卒犹如一群待宰的羔羊,惊慌失措,各自朝向四面八方溃逃。

    “抓俘虏!逮俘虏!”李得一高声下了命令。正在这时候,李得一身后的那两千多骑兵终于及时赶到。有了骑兵的帮助,抓俘虏就容易了许多。“缴枪不杀!优待俘虏!当了俘虏每人发一斤饼子!一块大肥肉膘子!”李得一率先喊出这句话。他这也是有经验了,知道晋军普通兵士吃的不好,根本见不着什么油水,也是对症下药,专挑薄弱处下手。

    还别说,这句话真好使,李得一还真的准确抓住了晋军兵卒的弱点。说实话,晋军兵卒过的日子跟守备团兵士一比,那真是够苦的。平日里就是吃些豆子咸菜,糙米,麦麸黑窝头。只有在这次出征的前,才捞着喝了口猪油汤。

    前次李得一来侦查的时候,就发现晋军兵卒个个面带菜色,面容枯黄,身躯瘦弱,显然是经常吃不饱,也吃不着什么油水所致。

    不少正在玩命逃跑的晋军兵士,一听到这话,还真就停下了脚步。李得一追上一名俘虏,高声喊道:“双手抱头蹲下!”那俘虏老实蹲下之后,李得一随手从背后的布囊里头,掏出一片腌肉,拿在手里,鼓足了力气,高声喊道:“这是俺奖赏你的!俺向来说话算话!谁投降,谁就有肉吃!”在成功吸引不少逃跑晋军兵士扭头看过来之后,李得一甩手把这片腌肉给了那俘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这个带头吃上肉的,其他那些晋军兵卒一看,俺的老天爷,投降当了俘虏,真有肉吃!还是当场就给!那咱还跑啥!跑了弄不好就得饿死在半路上,投降了先吃顿肉再说吧!哗啦一下,一大片晋军兵卒直接蹲了下来,高喊道:“俺投降!”“我投降!”“俺饿得两眼发昏,先给块肉垫垫!”

    小刘团长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师弟会临时起意,大规模抓捕俘虏,但多年来的信任,还是促使小刘团长选择帮师弟一把。“来人!赶紧搂点草,把火生起来!把咱们背着的腌猪腿都煮上!让香味儿飘起来!”此时这邺城附近,早已被冬日的大雪覆盖,弄点干草,还真是不太容易。守备团兵士废了老大劲儿,才弄来些。

    不一时,肉香传出,晋军兵卒闻了这香气,肚子直接先投了降。不得不说,人要是饿了,大脑就不再好使,这时的老大,是肚子。肚子发指令给脑子,“我饿了,要吃。”脑子:“别闹,没看我忙着指挥手脚逃命呢么?!”肚子“饿,吃!咕咕咕……”脑子:“@#……你!敢夺权!”肚子:“去你的吧!手脚!听我指挥,向后转!奔着那锅香肉!前进!”

    晋军兵卒一看真有肉吃,也不逃了,大规模集体转身,围着定北守备团匆匆架起的大锅,跪地投降,黑压压一大片人头,还有一大片肚子饿得咕咕叫的动静。

    “师哥,这下咱们可发啦!”李得一估算完俘虏的数量,兴匆匆赶到师哥面前大声嚷嚷道。

    “去哪里发财?让石麦州赎回这些俘虏?咱们如今可是在晋朝境内,没地儿方长久安置这些俘虏,万一日久生变,就是大祸。”小刘团长提醒道。

 二百三十三章 雨过天晴谈生意

    “把火生起来!锅不够使的,把咱手里肉全都架起来烤上!赶紧先把肉香味儿多弄些出来!”小刘团长高声吩咐道。当肉煮熟、烤熟,并随着飘散开的香味儿发到俘虏手中之后,一干俘虏终于彻底安稳了下来(饥饿时肚子决定脑袋,这话是真真哒)。李得一抽空估了估,大概逮住了一万三千多俘虏,抓了近一半儿!

    “师哥,俺刚才琢磨着,那刘败夷可是离咱挺近,咱正可以把这些俘虏卖给他!这些年来,刘败夷费尽心思扩军,一心想要自立,咱们这时卖给他这一万多久经战阵的兵卒,绝对可以宰他个好价钱!这一万多兵卒,对刘败夷来说,可是个大饼,他就是撑死,也绝对要吃到肚子里。俺琢磨着,刘败夷绝对忍不住那股子馋劲儿!到那时,光这一万多俘虏的吃喝,就够他累的,正可拖累刘败夷大军的行动!”李得一分析道。

    “恩,而且这些俘虏都是新败之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