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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知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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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精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过是个马贼堆里的小小马贼罢了。李闲其实也觉得这样对比很不公平,用罗艺来和自己比……太委屈了自己呢。不管怎么说,有个养活了大隋皇帝的老尼姑临死前信誓旦旦的说,李闲是真龙转世。

官道上变得越发的冷清了,李闲吃完了半张烙饼,视线里还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离开,因为他的任务并不是拦截无辜百姓,那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他自己申请的任务是,拦截和马车里那些王八羔子勾结起来狼狈为奸的人。

前几日那些人进霸州的时候是一队大隋骑兵护送着进去的,据说保护的是博陵崔家的人。霸州虽然名为州,但其实不过是个县。霸州县令姓崔,名为崔晨,字元谋。毫无疑问,他也出自博陵崔家。崔家出了几十个宰相大将军,崔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在崔氏族内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崔家的人去看崔家的人,还有骑兵护送,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当李闲的义父,那个被人称为虬髯客的马贼张仲坚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却是一声长叹。崔晨,那个敢于和罗艺大将军作对,上书奏明罗艺纵容军士假扮马贼劫掠村寨的小小县令,只怕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罗艺被世人称为虎将,他麾下幽州军被人称为虎军,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些日子做的事已经彻底激怒了一群猛虎。

而小小少年李闲,就是这一群猛虎养大的那只已经露出了獠牙的幼虎。

一群老虎去杀人了,杀那些塞北狼人。

一只小老虎靠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闭着眼睛假寐,清秀的样子看起来人畜无害。半张烙饼进了那个小小的橡皮肚子里其实并没占去多大的地方,若是闲来无事的时候,李闲吃这样大小的烙饼可以吃下去一张半,至于那些诸如什么烤羊腿啊卤牛肉之类的小菜是不能算上的。

但是今天李闲不能吃得太多,吃得太多太饱人就会变得懒惰而臃肿。李闲吃完了饼之后下意识的去摸腰畔的水袋,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将那水袋送给了那个逃兵。他不介意那个逃兵认识水袋上他写的那些字,因为就算那个家伙认识,也断然不会明白李闲寄托在那几个看似洒脱幽默字迹上的怀念。

李闲今年十岁,或者说,十年了。

闭着眼睛假寐,当背后的石头终于被他靠得有些温热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李闲闭着眼睛,侧耳听了听,最少四十骑。这不是什么神乎其神的技能,一个四岁就爬上马背跟着一群马贼四处讨生活的人,对于马蹄声总是很敏感的。很庆幸的是,李闲的双腿很笔直,并没有被马背调教成罗圈腿。

当马队距离李闲有二百五十步距离的时候,李闲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后背上的箭壶,还有箭壶边上绑着的那柄张仲坚特意为他打造的小一号的直刀。

箭壶里有三十支箭,敌人有差不多四十个。

李闲走到官道中央站定,左手擎弓,右手搭在眉头上遮挡住阳光。没错,来的是大隋的正规骑兵。那身土黄色的战甲,还有他们手里持着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隋制式横刀都在宣告着他们的身份。大隋武力天下第一,尤其是大隋最精锐的府兵,南征北战从无敌手。大隋军力之强,天下无双。

四十人的骑兵队伍,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远远的看那带起滚滚烟尘的马队,竟然有几分千军万马的风采。虎贲大将军罗艺麾下多为善战的骑兵,就算那些号称天生就是骑手的草原人,凶名赫赫的突厥狼骑在罗艺麾下虎贲精骑面前,也没有太多的抵抗之力。这四十骑并不是出自那六千天下致锐的虎贲重甲,但观其气势,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李闲在官道中央站了,眯着眼睛看了看。

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

高速冲来的骑兵并没有人出声让他避闪,李闲叹息着摇了摇头。

一百五十步,李闲右手抬起从背后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羽箭,从抬手取出羽箭再到将那张两石的硬弓拉开如满月,一刹那而已。刹那是多久?佛说,一弹指有六十刹那,一刹那间九百生灭。

李闲的箭带不走九百生灭,却带得走一人生命。

噗的一声,当先那领队的骑兵旅率被一箭洞穿咽喉!

甚至,这些杀过人的骑兵竟然没有看到那少年开弓!

从第一箭出手,李闲的动作就连贯的如同一台机械,毫无停顿,箭出弦,如流水无情,箭入喉,又似落花有意。一箭接着一箭,抬臂,抽箭,搭弓,松弦,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站在那里,才到成年男子肩膀高的看起来颇为清瘦的身躯,这一刻如同路边的那块巨石一样坚定而稳固。

连珠箭,犀利如斯。

临阵不过三矢,意思是说面对高速冲过来的骑兵,从进入射程到不得不退避,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可以射出三箭。一百五十步的距离,骑兵冲到跟前不过六息而已。就是在这六息之内,李闲竟然射出去十一箭!

十一箭落十一人,好一个惊艳的少年!

李闲骗了吴来禄,他的杀戒其实早在六岁那年就已经破了。

那一年的鄂那春河畔,那个少年,飘扬着黑发,箭出,残阳如血,脸色平静的度过了杀人那一劫。身死为劫,杀人者,何尝不是在渡劫?

大隋的骑兵果然骁勇,短暂的慌乱之后立刻就恢复了队形。剩下的骑兵在一名队正的指挥下,成攻击阵型朝着李闲踏了过来。此时,距离已近三十米。三十米,以骑兵的速度,眨眼即到。

这时候,之前不动如山的李闲动了。

他脚下点起一阵烟尘,如蛰伏的猎豹,如下山的幼虎,动如疾风!他猛地的往官道一侧奔跑起来,他的双腿如轮,速度快得令人乍舌。令人震惊的是,这少年的上半身竟然,依然挺的笔直!

抽箭,搭弓,射箭,奔跑中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训练有素的大隋骑兵转了一个漂亮的弧度从官道上冲了下来,继续追击着那个杀人如麻的少年。少年脸色红润,气息有些粗重,但眼神却依然平静如水,冷静如冰。他不断的改变着方向,不断的纵身跳跃,然后用那双异常稳定的双手将一支一支羽箭精准的送进那些骑兵的身体里。

箭壶空!

骑兵还剩下二十五人。三十箭杀十六骑,快速运动中还是有些把握不稳。

少年摇了摇头,对自己的箭术生出几分不满。

没有了箭的李闲看起来不再可怕,那些骑兵惊于他的箭术,此时见他已经没了箭,原本已经被打得有些胆寒,此时又恢复了凶悍。他们催马直奔那恶魔一般的少年,看样子是想将其踏成肉泥。李闲没有了箭,弃了弓,但他还有那柄刀。

伏低身子,等待战马即将撞身的那一刻,李闲猛然一闪身抓着那战马的马鞍,翻身跃上了战马,就贴在那骑兵的后面!

那骑兵队正只感觉背后一沉,他回头,于是看到了一柄雪亮的刀子。那刀如虹,如水,如坚冰。锋利的刀锋迅疾的在那骑兵的咽喉上抹了过去,一线殷红。

李闲贴着那骑兵的耳朵说话,将刀子缓缓收回:“身为大隋的战士,中原的汉人,竟然跑去勾结塞北的突厥狼杀我中原的好官,你怎么能不死?”

你有什么理由不死?

第四章骑在头顶拉屎

十岁少年,靠着精妙绝伦的箭法连诛十几个壮汉,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坚冰。这样的年纪,杀人手法之熟练心态之果决,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严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脚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寒春,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初夏,他挂在村边的一树桃花下引体向上然后嚼一朵粉红烂漫,金秋,他已经在山里独自一人刀猎野狼山猫然后伤痕累累的活着回来。他是一个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快乐童年的孩子,虽然他的心智早已经成年但别人并不知道,不是吗。但李闲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且比别人都多活了一世。上一世就没得好死,这一世说什么也得抡圆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最起码,不能死于非命吧。

七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射中野兔的眼睛。八岁的时候,他能一刀砍断碗口粗的小树。九岁的时候,他能将院子里那个百斤的石锁抛起来然后轻松接住。十岁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面对四十余个大隋正规骑兵并且一口气干掉了将近二十个人。

然后开始逃。

孤胆英雄?李闲不是不想做,但他现在的生理年纪真的小了一些。连续三十支箭射出去,就算是个成年壮汉双臂都会有些吃不消,更何况他这个连肱二头肌还没发育好的少年?虽然李闲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成年人,但有时候不得不屈服在现实中替自己弱小的躯体感觉到委屈。

哦不,是憋屈。

就算是草原上的汉子接触一匹陌生的马也会试探着来征服,可是李闲显然不会给那匹马适应他的时间,衣袖里的匕首流水一般滑出来被他握在手里,然后丝毫都不心疼马屁股的刺了一下。拍马屁会爽,刺马屁会疼。

一匹惊了的战马是恐怖的,李闲小小的身躯贴在疯狂了的战马背上,就好像站在一叶扁舟上在狂流激荡中而稳如磐石一样。他的身体就好像一片落叶随着战马的奔驰而上下飘动着,看起来是那么妖异的和谐。

小小的人儿啊,风生水起,没事就爱穷开心。

李闲纵马飞驰,还在唱歌。

真不知道一个杀人后还这么开心的人,其心理已经变态到什么样人神共愤的地步。二十几匹战马远远的在他后面坠着,骑兵们才舍不得不拿自己心爱坐骑的屁股当回事。他们不放弃追逐就不会被甩掉,因为他们是大隋的骑兵。连凶悍的骑术精湛的草原人在面对大隋骑兵的时候都不敢说自己强于对方,所以他们骄傲的就好像一只一只开了屏的孔雀一样。虽然,就在不久前有二十几只孔雀被李闲拔光了毛变成二十几只白条鸡。

李闲似乎是信马由缰一样任由那惊了的战马肆意狂奔,看起来就好像漫无目的一样亡命飞逃。似乎只有李闲自己知道,可怜的马儿在他的控制下正一步一步跑向死亡绝地。李闲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既然开始杀人就不会留下一个可笑的尾巴。十岁孩子就能斩杀数十官军这事若是传出去,对李闲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杀人要杀绝,正如斩草要除根。

战马跑上一座高坡,疼痛感已经减轻了很多的战马逐渐的恢复了神智。所以当看到高坡下面的情况时战马变得十分抵触,而对于不听话的畜生李闲向来很有办法。他贴在战马的耳朵边上轻声道:“跑下去吧,别怕死,我会给你烧一匹纸糊母马的,大眼睛双眼皮的那种。”

战马悲鸣一声,似乎是听懂了李闲的话一样从高坡上迅疾如雷的冲了下去。马会听懂人话吗?不知道,但马屁股上插着那柄锋利的横刀才是答案。李闲在战马跃下高坡的那一瞬间从马背上滑了下来,打了十几个滚才止住身形,然后他弓着腰蹿了出去,就好像一头发现了羚羊的猎豹一样。

二十几个骑兵催马跟着冲了下去,然后就是一片惊呼和哀嚎之声。

高坡下面,斜着支起来两排几十支削尖了的木棍。李闲驾乘的那匹战马被一支木棍穿在那里,软软的倒了下去。二十几个骑兵拼命的勒住战马,奈何惯性下哪里是那么容易停住的。只有最后一个骑兵硬生生的将马拉了起来,其他战马都撞在那些木棍上被钉在那里。不仅仅是战马,二十几个骑兵有七个人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木棍穿死。

落马的骑兵侥幸没死的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他们就悲哀的发现脚下踩上了猎狼用的大号铁夹。夹子最多夹断腿但绝对夹不死人,如果夹子上有毒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所以,前面的二十几个骑兵可以说都死了,虽然他们有的人现在还活着。当最后那个骑兵从人立而起的战马上跃下来打了两个滚,狼狈的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眼前极近处站着一个才到他下颌处的少年。

骑兵张大了嘴巴,下意识的去拔刀。他的刀没有拔出来,却看到一条匹练般的刀光。

“再见!”

李闲说。

刀破咽喉,血如瀑布。

李闲极轻快的一闪身躲开,瀑布一样喷出来的血没有一滴溅在他身上。他似乎很爱惜他的衣服,就好像乌鸦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虽然,他的衣服跟乌鸦的羽毛一样黑,衣服上还有一块一块论时间几乎快修炼成精的油渍。

李闲缓步走过去,并没有在那些垂死的骑兵身上补一刀,铁夹上的毒药不是耗子当零食吃的毒鼠强,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朱颜红一滴就能毒死一头黑熊,广告是这么说的。

李闲从那些呻吟着或是哀嚎着的骑兵身边走过,然后将那些骑兵的横刀和弓箭都收起来,用绳子捆好费力的拉着走回高坡上。夕阳下拖着一堆兵器的少年,影子很长很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坡上站着一个高大雄健的男人,他看着费力的拉着兵器往前走的李闲,鼓掌,然后大笑:“不愧是我儿子,干得漂亮!”

李闲抬起头不温不火的说道:“第一,我不是你儿子,最起码不是亲生的。第二,你自己看看,你可有点当爹的样子?第三,你很无耻也很丑,而我,不管从正面还是侧面看都是那么漂亮,特别漂亮。”

那大汉狂笑道:“看你现在这猖狂样子,等你再大两岁还不得骑到我头上去?!”

李闲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不但要骑,还要在上面拉一坨屎。”

第五章张三是个大马贼

“要跑路了?”

李闲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马贼叔叔伯伯哥哥们问。

陈雀儿拍了拍李闲的肩膀说道:“得了便宜还不跑,难道还等着虎贲精骑杀过来把这寨子屠了?就这么几十口子人,都不够人家大队人马一轮齐射的。一对一甚至一对五,咱铁浮屠的汉子们服过谁?一对一百的话,还是跑了吧。”

李闲撇嘴,心说我昨日才一对四十干了一架。不过他知道陈雀儿的意思,也知道这些汉子们都比自己要强悍的多,更知道骑兵数量达到千人以上那是一种何其恐怖的毁灭力。铁浮屠不过六十几个人,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大队骑兵的集团式冲锋。

陈雀儿是个年轻人,比李闲大十六岁的年轻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身材极好,胸肌腹肌一块都不少。尤其是那六块有棱有角的腹肌,着实的让李闲很裸的妒忌着。每次看到陈雀儿小腹那六块肌肉的时候,李闲都想在上面画一只小王八。陈雀儿的身材极好,但看起来却并不漂亮。

在他的身上,纵横交错的七道好像爬行蚯蚓一样难看的伤疤触目惊心。看着这些伤疤李闲就会想起九年前他才一岁的时候,陈雀儿抱着他在几十名官军的围杀下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冲出来的往事。陈雀儿从不曾对李闲说过这些伤疤的来历,他也不认为一个才满一周岁的娃娃会记得那一晚的事。他不说,但李闲却记在心里。

七刀,每一刀都深可见骨。李闲默默的告诉自己,将来有一天等站在那个人面前的时候,将这七刀乘以一百的送回去替陈雀儿出气。

“小鸟哥,咱们这次去哪儿?”

李闲坐在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板凳上晃着两支脚丫子问。

“大哥说要去渔阳郡割草,最近奚人比较放肆。”

割草,就是杀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内抢劫财物粮食和人充当牧奴,他们称其为打草谷。陈雀儿说的割草,意思就是说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渔阳郡啊……”

李闲叹了口气说道:“咱们大隋最小的一个郡了吧?治下就一个县,就那么点儿人,咱们到了那儿想不出名都难啊。”

陈雀儿使劲揉乱了李闲的头发说道:“才多大点儿的人,别整天那么老气横秋的说话!”

李闲其实很不习惯这种爱昵的举动,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个该被人揉脑袋的小屁孩。但没有办法,他没有陈雀儿力气大,当然只能被欺负。虽然在陈雀儿看来这绝对不是欺负李闲,但不妨碍李闲在心里诅咒陈雀儿不举。

“小鸟哥,这次咱们是一起走,还是像上次那样分开走?”

李闲皱着眉头问。

他伸手在自己的头发上理了理,让他那一头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恢复了顺直。李闲一直很别扭的坚持,衣服可以脏一些,脚可以三天不洗,但头发必须要保持清洁干爽。这种怪癖一直被大伙儿讥笑,说他投胎错了应该是个女儿身才对。每次大家这样说的时候,李闲都会骄傲的掏出还有长出羽毛的小鸟骄傲的撒一泡尿,然后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再然后大家就开始对他的鸟儿品头论足讥讽说那里竟然还有一条蚯蚓。

李闲这个时候总是很生气的,尼玛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还非得论长相?难道撒尿那个洞也得是大眼双眼皮才美?

“你怎么不去问你阿爷?”

陈雀儿一边将包裹往那匹博踏乌上绑一边笑着说道。这匹博踏乌是他的爱马,比爱女人还爱的马。那次去截杀突厥人的时候,就是陈雀儿骑着这匹博踏乌踩的盘子。

“问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该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烂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陈雀儿哈哈大笑道:“可不许这么说你阿爷,要是让他听见了还不得揍烂了你的屁股!”

李闲摊了摊手说道:“你知道的,从六岁开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会说他坏话的,而他喝醉了是绝对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时候,他又忘了我说他什么了。”

陈雀儿笑着说道:“就你机灵!怎么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临出发的时候才制定路线的?”

李闲撇了撇嘴说道:“每次都会换无数条路线,每次都累的人连眼皮都睁不开。”

陈雀儿道:“毫无疑问,每次的路线都是最正确的。”

“小鸟哥,听说留下了活口?”

李闲忽然严肃的问道。

“阿爷怎么会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话,罗蛮子未必就知道是咱们做的事,咱们也就没有必要才住安稳就又要跑路。”

“是两个女娃,一个小姐样子的和一个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见得有我年纪大。该杀的人杀,可两那个女娃是那些人顺道带来见识中原繁华锦绣的。她们还小也没有罪,不能杀。杀妇女小孩,咱们从来都没这么干过。再说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难道罗蛮子就不知道是咱们干的?这方圆几百里,还有谁敢不给他罗蛮子面子啊。这方圆几百里,把罗蛮子看成一滩屎的也就大哥一个人了。罗蛮子又不是傻逼!”

“你错了!”

一个比陈雀儿还要魁梧几分的壮汉恰好走过来,他听完陈雀儿的话一本正经的说道:“第一,在大哥眼里,罗蛮子连一滩屎都不如。第二,罗蛮子确实是个傻逼。”

李闲最得意的事,就是教会了铁浮屠这些人傻逼这两个字的正确用法。

“虎奴哥!”

李闲看起来很乖巧的叫了一声。

这壮汉叫伏虎奴,可以说是这伙马贼里最能打的三个人之一。就连陈雀儿都不是他的对手,据说他曾经在契丹人的地盘上大杀四方,一个人干翻了契丹四十几个武士。然后耀武扬威的从契丹一个皇族子弟手里抢过来一匹博踏乌,再然后千里走单骑很霸气的回来了。之所以他做出这么威武的事,是因为他打赌输给了陈雀儿,赌注就是一匹博踏乌。那天……他们两个在幽州城里喝醉了酒,逛青楼的时候恰巧一个名气不小的女子挂牌子第一次接客,两个人打赌那女子是白虎还是不是白虎。伏虎奴说是,陈雀儿说不是,于是两个人上楼将那个趴在女子身上耸动的胖乎乎的家伙从二楼丢了下去,然后扒开那女子的腿研究了一下。其实伏虎奴输的很冤枉,因为两个人找来找去,就找到了一根微微卷曲的小小草。

伏虎奴是大丈夫,愿赌服输。

那可怜的女子,被两个酒气冲天的家伙翻过来复过去的检查,那最隐秘的部位被两个流氓的大手摸了不下几十次。最让她难以忍受气愤异常的是,这两个看起来挺顺眼的家伙竟然看完了摸够了之后扬长而去,流氓的很不彻底。

难道就那么不吸引人吗?

她咬着牙诅咒那两个酒鬼肯定是处男,而且还要处男一辈子。

“你小子少给我卖乖!”

伏虎奴瞪着李闲骂道:“说!上次往茅厕里扔石头的是不是你!”

李闲严肃的认真的真诚的说道:“我保证,虎奴哥,肯定不是我。”

“那你说是谁?”

“是我阿爷,不信你去问他!”

李闲举着两根手指发誓,然后用极低的声音嘀咕道:“不过石头是我找来的。”

“混蛋小子!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烂了你屁股?”

壮硕的好像一头犀牛,雄健的好像一只猛虎,高大的好像一座山峦,瞪着一双虎目的张仲坚恨恨的骂道:“我就说过,出卖老子的永远是你这个小王八蛋!”

李闲笑了笑,看向伏虎奴。

伏虎奴诧异,然后愤恨:“大哥!真是你?”

“当然……不是!你觉得我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吗?那小孩子才会做的调皮捣蛋的事我会去做?虎奴,你大哥能把你塞进茅坑里,也断然不会往茅坑里丢石头的。”

伏虎奴想了想说道:“大哥说的也是。”

张仲坚赶紧岔开话题道:“收拾好了咱们就走,在鱼排子沟歇脚吃饭。三天到无终县,然后找个地方落脚。”

“分开走?”

陈雀儿问。

张仲坚大手一挥道:“分开个屁!拢共只有三百里不到的路,没必要分开走。再说,罗蛮子若是识相的话,就不会动手!”

“不动手?那咱们跑路干嘛?”

伏虎奴问道。

张仲坚瞥了一眼伏虎奴鼓囊囊的胸肌骂道:“你个胸比心大的憨货!咱们若是不走,他罗蛮子必来无疑!咱们走,他要给突厥人有个交代。咱们不走,他也得给突厥人一个交代。你说哪个交代好交代?”

伏虎奴懒得去想:“大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张仲坚懒得理他,看了看大伙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吩咐道:“没用的东西就都撇下吧,小六子,你那个破板凳还栓马身上干嘛!收拾差不多咱们就走了!鱼排子沟最出名的就是有头熊瞎子,猎了几次没猎到,争取咱们走之前把熊掌吃了!”

一行人哄笑着上了清一色的高头大马,伸手矫健的马贼唱着歌往东北方向飞驰而出。

众人在鱼排子沟休息了一晚如愿以偿的猎杀了那头经常出来祸害人的熊瞎子,第二天一早继续上路。三天后,这支看起来没有什么风尘仆仆样子的队伍就到了渔阳郡的治下,谁都没有想到这一走就是五年,六十几个豪气干云的马贼,五年后回到涿郡的时候只剩下了十八个人。

幽州。

一个校尉装扮的人朝着书桌后面那个锦衣中年男子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禀大将军,属下去的时候,人……都跑了。”

正在看书的锦袍男子抬起头扫了那校尉一眼,随即点了点头说道:“知道了,你出去吧。”

那校尉退了一步后忐忑的问:“要不要派兵拦截?”

中年男子皱了下眉头说道:“你可以自己去追,但只能步行。”

那校尉讪讪的低下头躬身退了出去,锦袍男子将书放下,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张三,你这个憨货这次总算没犯倔也没犯傻。”

第六章武侯连弩

三月的风总是还带着一点冷冽清澈,尤其是纵马飞驰的时候刮在脸上的风真如剪刀一样锋利,幸好马贼们习惯了这种生活还不至于被剪刀刮花了脸,万条垂下绿丝绦来。

马贼们藏身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渠沟的小村子,从这里出发前往渔阳郡并不是很远,三百里的路,而且大隋的官道又平又直战马跑起来很舒服。说舒服,是相对来说的,若是普通百姓在马背上颠簸半个时辰只怕屁股就要磨破了皮,三百里路一口气跑下来的话,就算正规骑兵也会感觉到痛苦。长期在马背上生活的人很好辨认,走在大街上你看谁的两腿别扭,罗圈腿,走起路来上身不动,下身一颠一颠的,不是长期骑马的就是小儿麻痹症。

要是在澡堂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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