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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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嚓嚓声音响起,八支羽产同时落下,在步兵的身前,排列的整整齐齐。随手将弓和箭壶仍给侍卫,“公孙将军,假如你能同样做到,我便认输!”
公孙义呆了片刻,摇摇头,顿了一下,又摇摇头,“我做不到,我认输!”他转头看着孙晓,“孙将军,愿赌服输,我愿去扶风骑兵之中做普通一兵。”
看着此人倒也光棍,孙晓笑了一笑,“公孙义将军,你虽然输了,但你输在不明敌我,不知彼此,步兵将军的骑射,别说是扶风,草原了,便是放眼天下,也没有几人能及得,你输得不冤,但是,让你却做普通一兵,却也是屈才了。”
“孙将军的意思是?”公孙义心头一跳。
孙晓摆了摆手,“规纪不可废,既然我先前说了那规纪,当然便得遵守,便请公孙将军先委屈做我几天亲兵吧,相信我,不会没有你的用武之地的。不知公孙义将军愿不愿意?”
公孙义点了点头,“公孙义愿意!”
“哪就好,今天这场比试就到此为止了,步兵将军,你是骑兵将军,这整编一事便交给你了,公孙义将军,你熟悉公孙部族士兵的情况,便在这里协助步兵将军处理相关事宜。”
“是!”两人齐齐向孙晓拱手。
孙晓摆摆手,冲两人点点头,转身便向营内走去,贺兰燕看了一眼两人,亦是一笑之下,转身随着孙晓而去。
“孙晓,你现在越来越阴险了!”大帐之内,再无旁人,贺兰燕说话自然也就肆无忌惮起来,“将人玩弄于鼓掌之上,那个公孙义,碰上你,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
“我可没有玩弄他!”孙晓笑道:“此人是个人才,但现在,必须要将他与公孙部族的其他士卒隔离开来,我们才能有效地整合所有公孙部族士兵,等过了这个阶段,我们的队伍强大起来,我还是会放他出去的。”
贺兰燕撇了撇嘴,“不过步兵这家伙,还真是让人佩服,单论骑射,这天下,只怕没人是他的对手了。”
“他的骑射,还不是贺兰教头亲自教的!”孙晓赶紧去捧了一把贺兰燕的臭嘴,“这叫做名师出高徒。”
“你还是算了吧,我可比不得他!”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都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情,可是世上常有的事情!”孙晓哈哈大笑起来。
贺兰燕啐了一口,“孙晓,你让步兵去带骑兵了,那我干什么?”
“教头,您可是我们这积石山的一尊神,您还怕没事情干,我就怕到时候事情太多了,你撂桃子不干或者找我麻烦!”孙晓陪笑着道。
“看不出有什么事情?”贺兰燕摇摇头。
“贺兰教头,我们要吸引那些失去部族的匈奴兵来投,您便是最好的招降者。您是贺兰族的小姐,名声传于草原,自然比我们这些家伙去说得天花烂坠还要有吸引力,我再把那个公孙义给你当助手,必然事半功倍。”
“就这些?”
“当然不了!”孙晓接着道:“我叫您贺兰教头,您当然还得当起教头的职责,横竖我们扶风骑兵算是你贺兰教头手把手教出来的,眼下,我们又要从奴隶当中鳞选一批骑兵出来,这些人,不交给您还能交给谁呢?我还盼着您再给我们训一个步兵出来呢!”
“我发现你现在一张嘴完全是油花花的,不就是想让我帮你做事吗,用得着说得这般肉麻?”贺兰燕嘴里不屑,心里却着实高兴,眉花眼笑地看着孙晓:“再练一个步兵出来只怕是不可能的了,这射箭啊,还是要有天份的,不过再给你训一支骑兵出来,倒不是没可能的。左右你们扶风骑兵的那些条例,我是一清二楚的。”
“那是那是,这些在我们眼中难上加难的事情,在您哪,还不是手到擒来!”孙晓笑咪咪地道。
对于贺兰燕,像孙晓,步兵这些人,感情是很复杂的,贺兰燕即像是他们的战友,又如同他们的严师,再加上她与高远之间那复杂的情感纠葛,更是让孙晓步兵这些下属极为难,在他们看来,兴许贺兰燕嫁给高远,他们会更高兴一些,回为,叶菁儿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传说,但贺兰燕却是活生生地在他们面前。
“感情这玩意儿,当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孙晓摸着脑袋,在心里遗憾地道。
“别戴高帽子啦!”贺兰燕不知孙晓此时已经想到了别处,“你快些将人交到我手里吧,越早一点,便越能早练一支精兵出来,前些日子在扶风,我听着高远的话,倒是颇有些时不我待的意思。”
孙晓点点头,“是啊,将军说,乱世将至,想要在乱世之中自保,除了手中的刀子,别的什么都指望不着。想要活下来,想要活得好,那就得拿命去搏。”
第三百四十六章:去琅琊
天空中下着毛毛细雨,看着不大,但在雨中呆得时间稍长,身上的衣服便会被淋湿,如果在平时,琅琊城头的守兵,必然会溜进城门洞子里去暂避一下,但今天,却一个个站得笔直,个个目不斜视。
琅琊城的居民今天进城出城之时,早已发现了不同,因为城头之上,所有的锦旗都换上了新的,而在城楼之上,更是张灯结彩,大红的灯笼和五彩的绸带将平素呆板肃穆的城楼打扮得美仑美焕。
好奇之下,便不由自主地会去四下打听,最终,还是一家靠近城门口子的店老板使了一钱银子,才从守卫城门的士兵哪里打探到了消息,琅琊郡的姑爷,征东将军高远,从辽西前来琅琊迎亲,今天就要进城了。
消息立刻一传十,十传百,没用多长时间,便几乎传遍了整个琅琊城,其实从郡主叶天南从蓟城卸任国相回转琅琊之后不久,征东将军不日即将会前来琅琊与郡主小姐成婚的消息便已传出来了,后来郡守府开始修缮城内的一处驿馆,修好之日,持上的匾牌却是征东将军府之时,这事儿便算是坐实了。
高远,是一个传奇人物,不仅是因为叶菁儿的那一句待我长发及腰时,君来娶我可好,更因为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小兵曹,两年之内,便青云直上,成了燕国八大镇将之一的征东将军,而他,今年才刚刚过了二十岁的生日。
这年头,年纪轻轻身居高位的并不少,但那些人,大都是传世贵族,大家豪阀之后,而且所占的位子,也多是一些清贵的,没有多少实务的虚位。而高远起自寒末,完全凭借一己之力,竟然获得了能够开府建衙的征东将军一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传奇了。放眼天下,几乎无人能与之比肩。
这样的一个人物今日要进城,岂有不大饱眼福,亲眼见见这样一个英雄人物的道理?于是自消息传出后不久,人便络驿不绝地自各处向着东城门聚集而来,很快便将城门堵塞,这使得官府不得不出动军队前来清街。饶是这样。也仅是将聚集在街上的人赶走了,至于呆在街两边的各类店铺之中的人,他们可没有什么办法。
那个掏了一钱银子换来消息的店主,却是发了一笔小财,进店一杯茶,平素五文钱一壶的大碗茶,今天却是卖到了一两银子,完全是暴利,不过进他店来的人倒也不在乎这茶的贵贱了。本来就意在人而不在茶,谁让这家店的位置最好呢?
城门口这种状况让奉命前来迎接高远的叶枫很是生气。如今的叶枫已经十四岁了,以前那个羸弱的少年,如今已长得高高大大。让人不得不感叹时光的流逝。
将城门口值守的将军叫来训斥了一顿,看着对方唯唯喏喏的模样,叶枫也是无可奈何,总不成将那些老百姓都驱回家去?高远进蓟城时候的那一路鲜花可让当时也在场的叶枫印象深刻。在他的心中,高远就是姐姐一个人的,那些轻浮的女子当街仍花示爱。算怎么一回事?除了让人生气,给人添堵之外,毫无用处。叶枫可还记得当初姐姐在酒楼之上看着那番场景的愠怒模样。
原地转了几个圈子,叶枫终于得了主意,把随从他前来的琅琊郡长史郭全叫了过来,附耳低语了几句,郭全顿时面露难色,“公子,这不大好吧?”
“有什么好不好的,瞧瞧这个样子,待会儿进城的时候,指不定又有什么麻烦?”叶枫顿足道。
郭全轻笑起来,“征东将军名满天下,咱家小姐当年又妙语如珠,流传天下,想不让世人惊讶也不成的,征东将军勇武过人,心中自有丘壑,连蓟城那等场面都巍然不动,我们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公子不用担心。”
叶枫哪里肯告诉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为了自家姐姐,看得郭全拒绝,他便压低了声音,威胁道:“郭长史,你可知道,我爹爹最讨厌有人说那句话,你信不信我去告诉爹爹,说你非常欣赏这句话?”
郭全顿时瞠目结舌,很难想象平时在他眼中稳重的小公子居然如此无赖,他自然是不怕叶天南诘问他的,事实上,叶郡守也根本不会在他面前提这事儿,但如果叶枫真去说了,郡守心里不高兴那是一定的,即便不至于便见罪自己,但不痛快那是一定的。
“你和其它人仍然守在这里,等着迎接高大哥的部属,我另带几人悄悄地带着高大哥从另一边进城,就这样定了!”叶枫不管郭全的反应,丢下这句话,一挥手,带了几个从人,上马扬长出城而去。
细雨朦胧之中,叶枫兴奋地摧马狂奔,他的马术已经很不错了,当初在扶风,高远曾送给他一匹小马,随着年纪增长,当年的那匹小马也早已长大,叶枫的马术亦是与日俱增,离开扶风,回到叶府之后,除了读书,叶枫并没有放弃习练马术,他在扶风之时,见惯了扶风军中的骑兵还有匈奴人那在马上纵横驰骋的英姿,一直便心生向往。而叶府之内,倒也不乏其中高手,不管是先前的叶重,还是后来担任他武术教心的叶真,都是此道高手。
而叶天南对于叶枫这种文武并重的道路,也是持坚决支持的态度,哪怕因此叶枫要为之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艰辛。
跟着叶枫出来的几人,都是叶府家将,几人不即不徐地跟着叶重,稍稍落后一个马头。
“我看到他们了!”出城约十里,叶枫看着远处官道之上,那浩浩荡荡的车队和那熟悉的青色制式服装之后,兴奋地大叫起来,反手一鞭击打在马股之上,马儿出弦离箭一般地向前直窜出去。
官道之上,数骑快速奔来,负责安全护卫的铁泫与丁渭两人立刻便警觉起来,铁泫带着十余骑兵策马奔向前方拦截,而丁渭此指挥士兵停将下来,就地警戒。
高远并不认为在琅琊郡自己的安全会出什么问题,但铁泫与丁渭两人经过蓟城一事之后,倒是有些草木皆兵,对高远的安全防护的安排,是慎之又慎,生怕再出一点点的错漏,这是他们的工作,高远自然也不能指责他们小题大做。
车队停下,士兵开始布置警戒,高远凝目注视着远处狂奔而来的身影,脸上却是露出了笑容,倒不是他看清了叶枫的模样,近两年不见,叶枫早已长高了不少,不过他却听到了那熟悉的高大哥的喊声,声音不似当年那样稚嫩,稍稍带了一些变音,但还是依稀能听出当年叶枫的声音。
他缓缓摧马而出。
“是叶枫,不碍事!”对身边的丁渭说了一声,高远迎了上去。前方,铁泫也认出了来人是叶枫,作为扶风的老兵,他们都这个小家伙都还是挺熟的。
“高大哥!”叶枫兴奋地叫着,猛勒战马,战马长嘶之中人立而起,原地旋了半个圈子,四蹄落地之时,刚好就停在了高远的身边,看得旁边的丁渭毛发倒竖。
“枫儿!”高远哈哈大笑起来。“骑术不错,大有长进啊!”
“高大哥,我想死你了!”叶枫兴奋的满脸通红。
“我也想你们,你怎么跑这么远出来了,前头不是来人说,你在城门口等我么?”高远笑着拍了拍叶枫的肩头,力道不轻,叶枫却是浑然无事一般地受了下来,“高大哥,我这是专门过来等你的,你可知道,东城门那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么,那里可是走不得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高远大讶。
“高大哥,你还记得你当初进蓟城时的盛况吧!”叶枫笑道。
高远脸色一变,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噤,那个情况,他怎么会忘记,从进城的那一刻,到抵达王宫,他险些儿便被鲜花和香囊给淹没了。
“这里,不会又是这样吧?”他心有余悸地问道。
“差不多。”叶枫道:“聚集了无数的人,将城门口以及大街围得水泄不通,我们不得不出兵来维持秩序,可也只是清出了一条道路,这都是我家的子民,也不能用强是不是?”
“这样不行,我们得改道!”高远当机立断。
“高大哥,你这人马浩浩荡荡的,大伙一块改道,很快就会让人发现,到时候又会堵上,不若你让他们仍然从东城门进城,我带着你绕道南城,悄悄地进去,让那些想看热闹的人扑一个空。”叶枫笑道。
“好主意!”高远翘起了大拇指,想起蓟城那一幕,他仍是心有余悸。
“出了什么事了?”队伍中间的路鸿此时和到消息,亦是赶了过来,看到路鸿,叶枫赶紧上前向其行了一礼:“叶枫见过路鸿将军!”
“这是叶枫?”路鸿惊讶地看了一眼对方,两年不见,当年那个豆芽菜似的小家伙,如今竟然已经长得墩墩实实了,看见自己,上前见礼,不卑不亢,与当年一见人便躲相比,不知要强到那里去了。
高远低声将叶枫带来的情况说了一遍,“叔,我与叶枫绕道进城,这边儿,就麻烦您了!”
“这有什么好麻烦的,不过那些等着看你的人,到时候只看到我这个老头子,不免就要迁怒于我了!”路鸿大笑起来。
第三百四十七章:叶枫
果如叶枫所料,西门静悄悄的,只有为数不同的普通百姓或者商队进出,守门的值守官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城门洞子内,懒洋洋的,似乎宿醉未醒,身边放着一个大箱子,进城出城的人,都得往里丢铜钱,只有当携带着货物的商人进城之时,值守官才会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瞄上一眼货物,随口报一个要缴的税额,似乎也不高,因为从来没有人与其辩过。
一行数人骑着马到了城门洞子内,值守官的眼皮子都没有睁一下,“进城每人一个铜钱,马两个铜钱。有货物没?货物十税一。”
叶枫笑了笑,策马向前走了几步,“黄胖子,昨夜又灌了多少老酒,这个时辰还没有睡醒?”
被称做黄胖子的城门值守官吃叶枫这一叫,却是如同安了弹簧一般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先前坐在椅子上不觉得,他一站起来,高远这才发现此人大腹便便,这甲胄勉强套在身上,连束绦也不曾系。此刻他瞪圆了双眼,似乎看到新大陆一般的惊叫起来,“小公子,您不是去东门接姑爷去了么?怎么从这儿蹦出来了!”
叶枫摆摆手,不耐烦地道:“少跟我扯这些,我看你这城门官也不用当了,我十次从这里过,你**次都在大睡,还不如卸了职司,回家专门睡觉去?”
黄胖子顿时哭丧了脸,“小公子,千万原宥则个,我一家老少都还指着我这点收入呢。再说了,我在这儿当城门官儿,小公子您出去不出方便许多么,其它几门那个会这般随意地放您出去?左右不过是您前脚出门,他们后脚便去禀了老爷。”
“得了,少在我这里装穷,那个不知道你们这些城门官个个富得紧。”叶枫哈哈一笑。“黄胖子,你这脸儿倒变得快,快赶上演戏的了,算了,今儿我高兴,不与你计较了,不过你总这么迷迷糊糊的,小心有别人盯上你,这城门值守没事时自然是好职司,但一旦有事儿。你可第一个跑不脱。”
一听说不计较,黄胖子立时满脸都笑开了花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小公子就是体恤下情,咱们这琅琊郡能出什么事儿,现在上面有贤明的郡守老爷,有英明的小公子,外头还有一个带着千军万马的姑爷,那个敢不开眼惹咱们。这几位是?”他的眼睛总算是转到了叶枫身后几人的身上。盯着高远以及他身后几个身材阔伟,腰悬佩刀的大汉,笑容慢慢地敛去,先前笑得一条缝的眼睛也渐渐的越瞪越大。
半晌。他突然双手抱拳,向着头里的高远一揖到地,“原来是姑爷来了,黄胖子眼睛真是瞎了。这半天才看出来。姑爷恕罪!”
惊讶过后,又高兴起来,“原来是我这儿拔了头筹。哈哈哈,回头东城门的谢老幺他们可得气死,昨天还是我面前吹嘘今天要迎接姑爷呢,想不到竟是从我这西门入城!”
高远对这个家伙倒是颇感兴趣,随着叶枫叫了声黄胖子。
黄胖子立刻便大声应答。
“你怎么认出我来了?我们几人的打扮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黄胖子得意地笑着,“这有什么难的。刚刚姑爷看我一眼,我浑身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般,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非得在战场上杀了个十进十出,从死人堆里走过几回,手上没有百八十条人命才能积累出来的。再看看您身边这些护卫,一个个都是如此,一看都是沙场老手,再想想小公子今日本来要做什么,黄胖子自然就明白了。”
高远眼角微微一缩,这个黄胖子看来也不一般啊,居然能感受到自己与这几个护卫与一般人不同的地方。
一边的叶枫却是不满了,“高大哥眼睛里又没带小刀子,什么看你一眼便像被针扎了一下般,我刚刚看了高大哥不知几千几百眼了,按你所说,岂不是被扎得筛子一般?”
“小公子,这你可不知道了,您没上过战场,等您以后上了战场,成了一名威震天下的将军,自然就明白小的所说的了!”黄胖子笑咪咪地道。
“好你个黄胖子,转弯抹角骂我是吧?”叶枫一下子不干了,挥舞着马鞭子,似乎一个不好便会一鞭子抽下去。
“枫儿,他说得不错,你还小,真不懂这些,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你以后大了,阅历增长,自然会知道的,行了,我们走吧!”高远笑道。
“行,高大哥,我们走,黄胖子,你等着,回头看我不来寻你诲气!”叶枫打马便行的当口,还不忘回头威胁了黄胖子一句。
“枫儿,这黄胖子是什么来头儿,不一般啊!”高远回头看着那仍在作揖打拱的黄胖子,笑问叶枫道。
“能有什么来头儿,他啊,是爹爹以前的家将,一直跟着爹四处流浪的,二年前不才回来么?回来的时候在路上受了伤,养伤期间倒好,以前精壮的一条汉子,吹气似的便胖了起来,这侍卫的活儿,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得了。父亲便将他安排来做这城门官。大哥您可别看这城门官不大,油水肥着呢,这家伙当了不到两年城门官,便买了房子,娶了老婆,今年来得了个儿子!”
“原来是叶相以前的家将,难怪有这等眼光!”高远这才释然,叶天南流亡十年,身边的人都厉害得紧,叶重,叶真都是一顶一的高手,这黄胖子,以前必然也是一个好手。
“这家伙以前也是一个好手吧?”
“这我倒不知道,不过他与叶重叔叔,叶真叔叔的关系都不错,一齐流亡了十年,都是好兄弟嘛!也正是因为这个,父亲才让他来当这个城门官,也是让他捞点钱的意思,必竟跟了爹生生死死拼杀了十年。唉,他现在这么胖了,便算以前是个高手,现在也成个鱼腩了。”叶枫摇摇头,“爹还拿他的事儿来警告我呢,说生于忧患死于安逸,像黄胖子,就是因为生活一下子安逸了,没有危险了,便放纵自己这才成了这番模样,要是真有什么事,他这副身板,逃命都难。”
生于忧患死于安逸,叶天南倒是总结的精辟。
“对了高大哥,天赐怎么没有来啊?”叶枫突然想起了当年教他武功的那个阴郁的小子,“当年他把我打得好惨,这两年我精修武功,连叶真叔叔都说我进步惊人,一般人绝难是我对手,我原想他来之后,我借着讨教的由头,狠狠地打还回来呢!哪小子现在绝然不是我的对手了。”
叶枫洋洋得意地道。
看着叶枫得意的模样,高远忍俊不禁,“枫儿啊,这个念头,你还是打消了吧,以后见着这小子,你也别去打揍了,我敢保管,你绝对还是一被虐的主儿!”
“高大哥,你这么看不起我!”叶枫一下子就炸了刺儿,“哼哼,等着哪天见了他,我非得让高大哥大吃一惊不可。”
高远微微摇头,他身后的铁泫禁不住道:“叶公子,高将军说得对,您的武功啊是练出来的,平素对练的也肯定是府里的家将,跟曹司长不一样的。”
“曹司长?那家伙还当官了?”叶枫瞪大了眼睛,“我记得他比我大不了多少?”
“他比你大两岁,今年十六了!”高远道。“现在是征东将军府军法司的司长,执掌征东将军府军法。”
“执掌军法?那不是想打谁的板子就打谁的板子吗?”叶枫的脸上顿时露出艳羡之色。“那小子,真正走运。对了,大个子,你先前也说我不是他的对手?”
叶枫突然省起铁泫话里的意思。“我的武功是练出来的,他难道不是练出来的还是天生就会吗?”
铁泫笑了笑,看了一眼高远,见他微微点头,这才道:“叶公子,曹司长的武功,先前自然也是练出来的,不过他更多的是杀出来的,他的武功是在与敌人厮杀的过程之中一点点磨练出来的,兴许不好看,但绝对实用之极,公子没有经过这些,与他对敌的时候,不免便缚手缚脚。”顿了一顿,接着道:“而且这小子杀心极重,与他对敌的时候,我们这些人一不小心便会吃他的亏。”
“你也打不过他?”看着铁泫那厚实的身板与魁梧的身材,叶枫心中打了一个突儿。
“倒也不是打不过,必须得提起十二万份的小心。这家伙,与谁打都像生死仇人似的,大家都有些怵他。”铁泫摇摇头,道。
“当真要经历过战场厮杀才能提高功夫么?”叶枫转头看着高远。
“差不多吧!”高远点点头,“只有经历过生死一瞬的时刻,才能真正体会这一点的。”
叶枫沉默了片刻,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又点点头。“原来是这样,不过叶真叔叔他们可从来没有跟我说过。”
“你是叶相的公子,这一辈子只怕也没有上战场的机会,练练武功,强身健体,足够了!”高远笑道,“上阵厮杀,自有你的部属,你的这几个侍卫,就很不错嘛!”
叶枫笑了笑,却不作声了。看着他若有所思的表情,高远突然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妙,这小子,打得什么主意?
第三百四十八章:意外的客人
走在琅琊城的大街之上,高远只有一个感觉,琅琊的确比辽西富裕很多,这不仅仅是体现在城市的建筑之上,也体现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上。越往内走,便愈发地感到人多了起来,两边店铺林立,在外面打眼一瞧,店内亦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比起辽西来,这里的人意态悠闲许多,无论是穿着还是其它,都能显现出这一点。
“琅琊,真是比辽西要富很多啊!”高远不由自主地感叹道。“枫儿,你知道琅琊郡现在有多少人丁么?”
叶枫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爹和下属议事的时候,要求我也在一边听着,不过我不太感兴趣,枯燥得很,这个事儿他们好像谈过,你让我想一想,对了,应当是五十多万吧!”
五十多万,几乎就是辽西郡的一倍了。高远默默地点点头,琅琊郡在十年之前便属于叶氏,令狐氏上台之后,又归于令狐,现在重新回到叶氏手中,历来都是当朝最有权势的人物手中的禁孪,自然是非常富裕的,而富裕的基础,首先便是人丁的旺盛。
“你怎么能不感兴趣呢?”高远摸了摸叶枫的脑袋,“你爹是琅琊郡守,你是他唯一的儿子,以后啊,这琅琊就得你来当家,这政务虽然枯燥,但你却是必须要学的。”
“没兴趣,我啊,还是羡幕高大哥你,带着千军万马,驰骋沙场,何等快意,高大哥,我的志向是跟你一样,可不是坐在郡主府里,天天听着那些家伙说些芝麻蒜皮的小事。”
“哪可不是小事!”高远大笑,“没有这些枯燥的小事,你纵始千军万马。也只能是无源之水,无米之炊,小家伙,你可知道,我不打仗的时候,整天就在操心着在哪儿去弄点钱来?”
“你还管这事?”叶枫瞪大了眼睛。
高远又好气又好笑,“小伙子,你都十四了。没钱,我拿什么打仗?士兵要发饷,要吃饭。造刀造枪要钱吧?战死战伤要抚恤吧?给士兵添制衣物要钱吧,冬天来了炭火要钱吧?哪一样都离不了钱。你啊,还是先学学怎样做这些小事,然后再带着千军万马去冲锋陷阵吧!”
“这么麻烦?”叶枫顿时愁眉苦脸起来,“高大哥,干脆回头我去你哪带兵打仗,这些事儿就由你来操心了,我没钱便向你要。”
高远哭笑不得,“你去我哪打仗。那这琅琊郡怎么办?你可是唯一的继承人。”
“有什么不好办的,这不是有高大哥你吗?你是我姐夫,一个女婿半个儿吗,我听老人们都是这么讲的。这琅琊以后由你来管,我只管打仗。”
“好家伙,这话你跟我说说也就罢了,要是让你父亲听见了。只怕气得吐血。”高远大笑。
叶枫吐了吐舌头,显然也知道这话传到自己老子耳朵里的后果。
两人沉默着走了一会儿,叶枫忽然道:“高大哥。这一次你过来娶姐姐,可是到了不少贺客。”
“哦?”高远纳闷地问道:“我并没有什么朋友在这边啊,哪来的贺客?”
叶枫笑了笑,“先前没跟你说,是怕你生气,但想来你今日进城的消息已传开,只怕马上就会有人登门了,这其中,定然有你不想见的人甚至很讨厌的人。所以觉得还是先跟你讲讲,你也好有个准备,不想见,也好早早地想好借口。”
高远脑子之中闪过一道亮光,“是蓟城某些人?”
“高大哥你真厉害,我一说,你就猜到了。”叶枫笑道。
“周家,宁家?”高远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们两家都来了人,高大哥,你能猜到他们来得都是谁,我才是真服了你!”叶枫嘟起嘴巴,一脸的神秘。
“有什么难猜的!”高远冷笑了一声,“周氏与我还算有点交集的,便只能是周玉了,而宁氏那边,我想应当是檀锋吧,檀锋与我关系还算不错,渔阳之战也帮过我,他来的话,宁则诚自然知道我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叶枫眨巴着眼睛看着高远,“高大哥,你可真神了,难怪你带兵打仗老能打赢,从来没有输过?”
“怎么没有输过?”高远的眼中闪过凌厉的色彩,“在蓟城,我便输了,二十个生死兄弟,跟我回去的只有两个,步兵还少了一只脚,成了残废。”
“这哪能算是打仗,你哪是遭了暗算!”叶枫不服气地道。
“那也是打仗,不过是另外一种仗!”高远沉默了片刻,“输了就是输了,不过这一场输仗,却让我学到了我很多。枫儿,输不是坏事,因为输会让你学会另一种本事。只要最后一仗赢了,那就是赢了。”
“高大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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