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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风流-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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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有病吧你?”同位看赫连勃勃如看白痴。
郝连勃勃却极其认真地道:“我答应阿缇雅,给她弄几根首饰。她戴上一定很好看。”
旁边的同伴扯了扯嘴角,最终什么都没说。
阿缇雅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还是蛮可爱的,可跟美貌真的一点不搭边。
几人说归说,还是纵马如飞,跟上前面的同伴。
第601章意外
大军连续西行,渐近西域,人烟渐渐稀少,北风越发凌厉。
开始随军的新鲜感已经过去,天天从早到晚只是骑马、骑马、骑马,让苏妙华无聊透顶,她最大的乐趣便是,时不时看一眼前面的程墨,聊以慰藉。这时一望,却见程墨身姿笔直,目视前方,保持马速,可以算得上一丝不苟。
她皱了皱眉,拍马赶上,凑近程墨身边,低声道:“要不,坐车?”
她的身份还是被五路统领知悉了,沈冰曾婉转劝她坐车,这样连续骑在马上六个时辰很累,她是女子,理应该受到优待。苏妙华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既然大家都骑马,她完全没必要坐车,可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因为程墨。
程墨侧头看了她一眼,眼神中明明白白传达着两个字:“胡闹。”
他不会坐车,也不准苏妙华坐车。她可是打着保护他的名义随军的,也学娇小姐坐车,那还是在保护他吗?
苏妙华明的白他的意思,咧开嘴想笑,笑容比哭还难看。
太阳挂在天边,在这一望无际的荒原,好象比京城要大上很多。苏妙华望着红彤彤的太阳,有些怔神。
队伍停下来,军士们开始扎营,一天的行军结束了。
苏妙华下马,走到程墨身边,想扶程墨下马,程墨已抬腿下来,低声道:“我没事。”
苏妙华心想,你那叫没事吗?只是周围侍卫们来来回回,各种忙碌,有些话不方便在这里说。
程墨虽然不懂军事,却也懂离开京城便应该养成军士们严肃军纪的习惯,刘询在灞桥讲话开始,这支军队就进入战时状态。他建议乔洁对大军按战时要求,乔洁深以为然,这一路军纪都很严格,军士们也都习惯了,行军、扎寨,有条不紊,各司其职。
营帐立好后,程墨进帐,苏妙华端了水进来,难得她这千金大小姐肯做这些下人才做的粗活,脸上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儿。
“来,把战袍脱了。”她放下洗脸盆,上前侍候程墨更衣。
盔甲重达四五十斤,穿在身上一整天,不累是假的,能脱下当然不会穿着。程墨任由她解开前面护甲,还不忘取笑道:“让你在家当夫人你不干,非要跟到这儿当婢女,这下高兴了吧?”
“高兴,很高兴。”苏妙华唇边绽出甜甜的笑容,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在府里有什么好啊,能跟在自己心爱的男人身边,那才是求都求不来的事儿呢。好吧,她也承认,一路上又累又无聊,可只要在他自己边,再无聊也开心。
脱了铠甲,露出里面的白纨裤和中衣,苏妙华伸手便去解程墨的裤腰带。程墨赶紧捉住她的手:“我自己来。”
开玩笑,这丫头没轻没重的,要是用力往下扯,结痂的皮肉会被她扯下来的。
苏妙华还要说什么,程墨已轻轻褪下纨裤,雪白的大腿上一片殷红,有些地方结痂,有些地方血水慢慢渗出。
程墨没有想到,连日不停行军,马鞍竟把他的大腿内侧磨破了,每晚涂了药,伤处开始结痂,第二天这个部位又磨破。他在京中时常骑马,也就当丞相这几个月才改坐车,没想到身体会变成这样,从第三天开始破皮到现在,就没一天好过。
好不容易把纨裤褪下来,苏妙华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血迹,然后涂上药膏。帐中只有老婆一人,程墨也就不拘小节了,并没及时换上干净的纨裤,而就那样走到帐中间的书桌旁,磨起了墨。
苏妙华重新打水进来,为他擦拭身子,看着他结实白哲的胸脯,眼神迷离。这些天她独自承受雨露,身子早就敏感得很了。
程墨感觉到她色迷迷的目光,勾了勾嘴角,道:“取衣服来。”
这个时间,可不适合颠鸾倒凤,在军中,还是要注意一点的。
穿上轻便的袍甩,程墨坐下写字。每天都有来自京城、乌孙、匈奴的密报送到他手里,他每天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分析这些情报,做出决定,发出命令,有时等不及到晚上,也会在马上匆匆写信,把命令发出去。
每当这时,苏妙华都会识趣地退出帐去,跟黑子一样站在帐外,成为程墨一名侍卫。她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侍卫。
进入匈奴的司隶校尉还没能打进单于、左贤王一类高层人物的身边,只是查到匈奴的大军在集结,具体多少人还不知道,只知每个部落人人兴高采烈,跟过年似的。
程墨的指示是让他们首先注意安全,匈奴人和吴朝人在外貌和语言上可谓泾渭分明,要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和戒心真的很难,现在这些人还在寻找机会,但程墨担心他们太过冒进,引起牧民们的疑心。
大战一触即发,这个时候几个吴朝人混进去,用意实在太明显了。好在他们扮成走私的商贩,才能在牧民中立足,只是这样一来,带去的东西卖光,会有些不便。慢慢来吧,总能找到机会的。
信是用一种特殊的墨水写成的,晾干后没有字迹,不知情的人只会看到一张普通的羊皮,绝对不会看到上面的字,只有把羊皮放在火上烤一会儿,才能显出字迹。
这样,能最大限度保证司隶校尉的安全。
写完这封信,等信干的当口,苏妙华的声音传了进来:“乔将军。”
声音清脆动听,倒也不是特别响亮,程墨知道,这是她提醒自己,乔洁来了,于是赶紧把余下几封信揣进怀里,吹了吹那封写好的信。
帐外,乔洁和苏妙华闲聊着:“再往西北更冷,你可有准备御寒的皮裘?”
眼前这位可是苏丞相之女,程丞相之妻,丝毫大意不得。当乔洁得知苏妙华是苏执的女儿后,对她便恭敬得不行,大老粗对文化人还是相当尊敬的,这个时代没有文尊武卑的观念,他的尊敬纯粹是对文化人的敬意。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苏妙华对他也很客气,道:“带了。”
发现他那个晚上,程墨写信回府跟霍书涵说一声,第二天霍书涵立即派人送来御寒衣物,跟刘询派来宣诏的郑春只前后脚。
第602章军纪
乔洁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那么粗犷,见连苏妙华都在帐外候着,已知来得不是时候,干脆停下和苏妙华说些无营养的废话,直到程墨迎出来,道:“乔将军来了。”
“啊哈,五郎。”乔洁自然明白,程墨这是把该办的事情办完了,当下笑吟吟地和程墨打着招呼,一指身后,道:“儿郎们安营扎寨时猎了一只鹿,特地请五郎尝尝鲜。”
身后一个随从手捧漆盘,漆盘上是一只烤得金黄的鹿腿。
程墨有些意外。
乔洁解释道:“刚才负责立驻马桩的儿郎们见一群鹿跑过,有人箭快,射杀了一头,其余的都吓跑了,他们没敢去追。”
听到最后一句,程墨脸色才好看些。营帐未立,就跑去猎鹿,这是把十五万条鲜活的性命不当回事啊。
乔洁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道:“我已把为首一个百户长降为十夫长,算是小惩大戒。不过这鹿,总不便丢掉。”
越往西北荒原越多,动物也多,不过为了严肃军纪,并不准军士们捕猎,试想,只要动物群经过,军士们便各各弯弓搭箭,只顾射猎,不顾军纪,还像什么军队?难道等敌人探知这弱点,驱赶动物引诱么?若真是这样,大军离溃散也不远了。
这还差不多。程墨脸色总算恢复如常,道:“乔将军请帐里坐。”
两人入帐坐下说话,自有侍卫接过鹿腿,送进帐旁临时搭起来的小厨房。
军中生活枯燥,乐趣实在不多,从京城到乌孙,路途遥远,这一路总得找些消遣。程墨最爱喝茶,霍书涵为他收拾行李时,自然要把茶具装上。这些天程墨喝茶的时间并不多,但今天乔洁显然是有备而来,刚坐下便道:“我来讨一杯茶喝。”
客人都这么说了,程墨自然没有异议,苏妙华很快端上茶具。
乔洁欠身道:“哪敢劳动夫人?”
苏妙华瞟了程墨一眼,道:“现在我可不是夫人,只是一个侍卫。主人有命,哪敢不从?”
这话说得程墨莞尔,俊目回瞟苏妙华一眼,苏妙华会意,俏脸一红,抿嘴低头退开。
暧昧在两人间一闪即逝,乔洁只做不知,和程墨商量道:“前面就到陇西,大军就要分兵,五郎有什么指示?”
过陇西,出玉门关,匈奴就在眼前。
程墨摇了摇头,道:“按照原计划去做吧。”
“诺。”乔洁肃然道。
水沸了,程墨泡茶,茶香自他指尖弥漫开,他笑道:“回京以后,要喝茶就到我府上去。”
这是激励,只有此役一战而胜,回京后乔洁才有脸上门,要不然哪有脸见程墨。
“诺。某一定不辱使命。”乔洁神色郑重地应诺,此战若不竞全功,他情愿战死沙场,马鞋裹尸。
程墨哪知道他已存了赴死的决心,把一杯茶放在他面前,笑道:“别放松。身为统帅,应是全军最冷静的人,哪能轻易神经紧绷?”
乔洁又应了一声:“诺。”
睽违二十多年,再次上战场,这个机会,他无比珍惜,可也正因如此,越靠近敌军,他越紧张,虽然他明知身为三军主帅,应该比任何人都冷静。
两人喝茶间,程墨道:“我以前看闲书,曾在一本杂书上看到一个人,以士人出仕,却统兵领将,无一败绩。这人还创造一门学门,他的门生当他如圣人般。”
他讲起王阳明的经历和他所创造的心学,听得乔洁张大了嘴合不拢,道:“不愧为杂记,能把人想像得这般厉害。”
这是发生在另一个空间,一千五百年后,真实的人和事,程墨假借杂记之名娓娓道来,却没想到乔洁惊叹之余,竟这么感慨。
程墨笑了笑,道:“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出现这样一个人也不奇怪。我跟你说这个,是让你别紧张,可别匈奴没有击溃,自己先乱了阵脚。”
“那不会。我上了战场,浑身的血就跟沸水似的。”他指了指面前的小泥炉,上面的瓷壶咕噜咕噜地冒泡。
“那就好。”程墨道。
作战计划在出征前已经做好,照计划行事便是。两人喝了茶,程墨留乔洁用膳,乔洁还有事要处理,告辞离去了。
程墨和苏妙华对坐吃饭,那条烤鹿腿被切成薄片,放在中间显眼的位置。苏妙华不时夹一筷到程墨唇边,道:“味道不错,你尝尝。”
“赶紧吃吧,吃完我还有事。”程墨道。
苏妙华应了一声,不敢再耽搁,赶紧吃完。
吃完饭,程墨又坐到书桌前,继续处理密报。
雷昆送来的情报说,胖王几个兄弟都不满解忧公主调动军队,其中尤以胖王的三弟盖滋縻反对得最厉害。在盖滋縻看来,匈奴是不可战胜的,联合吴朝击匈奴的行径殊为不智,他暗中联络部落首领,要拿下解忧,把解忧送给壶衍缇。
雷昆提到,因为昆莫一向娶两位可敦,左可敦是匈奴公主,右可敦才是吴朝公主,乌孙跟匈奴的关系又比吴朝亲近得多,此次解忧公主代替胖王发号施令,部落首领多有不服,口出怨言者很多。
程墨看完密报,心想,看来杀了木那塔,逼使胖王联合吴朝出兵攻匈奴还不够啊。此次是解忧公主向吴朝救援,又有胖王的国书,吴朝才出动大军,联合乌孙攻匈奴,怎么在乌孙贵族看来,反而是吴朝求着他们,依仗他们?
程墨皱了皱眉,开始给雷昆回信。
“来人,即刻把信送出去。”写好信,晾干,程墨呼唤一声,黑子掀帘而入,躬身应诺,很快领了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进来。
这汉子名叫贾庆,跟在雷昆身边做事,雷昆的信就是他送来的。
“大人。”他向程墨行礼,接过羊皮,珍而重之地贴身藏好,然后出帐,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苏妙华不知什么时候进来,轻轻为程墨捏着肩头,道:“可是出了什么事?”
他的剑眉锁在一起,看得她好心疼,好想用手指轻轻抚平它们,让他开心起来。
“没什么。”程墨道,剑眉一轩,道:“用力些。”
第603章夜袭
风在沙漠中旋转着,带起黄沙,形成一股股混浊的气流,让人无法看清十丈内的一切。
一队约三千人的队伍艰难地行走在气流中,他们脸上蒙着面纱,以挡风沙,风沙却往他们的衣领里钻。
队伍中有一辆马车,车帘低垂,里面静悄悄的。
这队人,便是程墨和他的护卫军士了。
单独行走在沙漠中,跟送死没有什么差别,来往商旅都是结伴而行,从没人单独行走。程墨虽然想隐藏身份,也不可能只带几个侍卫便踏上这片沙漠,只能多带人手。三千人,是他坚持的结果,要照乔洁的意思,那是非一万人不可的。
三千军士全是骑兵精锐,后面装载毡帐粮食的车子由骆驼拉着。
这支队伍走了几天,苏妙华从最初见到沙漠戈壁的惊喜,到现在看惯了一成不变的景色,而且骑在马上只不过一天,风沙就在她娇嫩的手刮出条条细细的口子,口子太细了,肉眼看不见,可摸上去,会疼,还会有粗糙的感觉,于是大小姐决定不骑马了,她要坐车。
现在不是大军开拨,程墨也由着她,这会儿她正在车中睡大觉。
沙漠的天,说变就变,刚才太阳还挂在天上,发出暗淡的光,这会儿却只看到一个赤红的圆饼,程墨觉得不妙,向导于欢已拍马上前,道:“大人,看样子应该安营了。”
找一背风处安营扎寨,以对抗可能到来的风暴,是十分有必要的。
程墨也正这么想,点了点头道:“吩咐下去吧。”
队伍停下,军士们下马,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程墨走到马车前,敲了敲车壁。
苏妙华哪能真的睡着,不过是担心风沙吹粗糙了皮肤,扎营的命令她听到了,想等营帐扎好才出来,听到车壁震动,拉起车窗帘一条缝,露出一只眼睛,道:“有事?”
程墨忍笑道:“出来吧。”
只要是女子都爱美,原没什么好说的,可这事放在苏妙华身上,怎么就让他总想发笑呢。
苏妙华把缝拉开点,马车停了,军士在竖营帐,也挡了不少风沙,风倒不大。她一掀车帘,跳下车,看着程墨,道:“怎么了?”
程墨指了指天边赤红的太阳,道:“看过吗?”
能这样直视太阳的机会真的不多。
苏妙华明白,他让自己出来,是想让自己看看这戈壁的风光,可她抬眼望了一下,便道:“没有。”
没有看过,也不想看。
营帐竖好,太阳还挂在天边,将落未落,黑子已在安排巡逻的侍卫,这支队伍的统领麦芒安排好巡逻的军士,过来向程墨禀报一切安排妥当。
麦芒是偏将军,出身商贾之家,少年时曾随父亲到乌孙做生意,算是对这一带的地形地貌有些熟悉,因而被乔洁派来护送程墨到乌孙。乔洁太清楚程墨在刘询心目中的份量,他是万万不能出任何意外的,偏偏他又不肯多要军士护送,只好尽可能减少意外的机会了。
麦芒做事严谨,一丝不苟,很快获得程墨的好感。
“辛苦麦将军了。”
“岂敢当丞相辛苦两字?”麦芒赶紧道,他接到任务护送程墨时,着实吓了一跳,这位大人物原来一直在军中,要不是派自己护送,自己还不知道吧。这份责任沉甸甸的,让他发好小心。
程墨微微颌首,麦芒没有多话,行礼退下。
太阳终于没入沙漠之中,大地一片黑暗,只有呼呼的风声在帐外回荡。麦芒选择在背风处竖立营帐,可这背风也只是相对而言,沙漠中,风沙无孔不入。
苏妙华已听惯了风声,镇定自若和程墨对坐用膳,营帐中很多军士已经用完膳睡下了,整座营帐隐没在黑暗之中。
黑暗中,风沙扬起,马匹奔驰,由远及近,有如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呜呜的号角声响起。
麦芒还没有睡下,听到巡逻军士示警,第一时间发布迎敌的命令。
军士立即翻身而起,抄起武器,奔到后帐,飞快寻到自己的马匹,解开马缰,翻身上马,用最快的速度集结阵型。
程墨也听到示警声。他放下碗筷,走了出来,苏妙华紧跟其后,两人站在帐门口,望向黑蒙蒙的外围。
外层已经厮杀起来了,呐喊声,兵器撞击声不断传来。
麦芒匆匆赶来,道:“丞相,来犯者大约三四百人,看衣着应该是土匪,我已派一千人迎敌。”
沙漠中商旅来往频繁,有一些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徙集结在一起,成为土匪,专门抢劫这些商旅,获利甚丰。不过商旅不仅抱团取暖,也养护院护送,只是护院大抵上难以抵挡这些亡命之徙罢了。若运气不好,被土匪盯上,死伤在所难免。
只是土匪也不是不带眼睛,怎会有担子抢劫军队,还是人数十倍于已的军队?程墨料定这些人来历不简单,道:“再派一千人过去,除了几个匪首,其余都杀了,不留一个活口。”
若是两千人对阵三四百人,还让对方有漏网之鱼,这支军也不用去乌孙了,直接回师,进玉门关,回京城算了。
“诺。”乔洁答应一声,匆匆传令下去。
在他看来,再没有比程墨更重要的了,所以他派一个千人军杀敌,余下两个千人队布成两道防线,保护程墨,没想到程墨如此坚决,竟是要全歼这些土匪。
战斗半个时辰便结束了,擒了三人,一人重伤晕迷,清醒的还有两人。
军士押两人到程墨帐中,往地上重重一掼,行礼退下。
这两人一个长相斯文,一个五大三粗,披散的头发盖住了半边脸颊,一双眼睛骨碌碌地看了苏妙华几眼,突然发出刺耳的笑声。
苏妙华愠怒,拨出腰间佩剑,连剑带鞘狠狠击打在这人额头,血流了下来,这人却笑声不断,对另一人道:“没想到军中还有这么标致的娘们。”
说的是吴语,每一个字程墨都听得懂,这两人的长相,也是东方人的面貌。乌孙、匈奴和吴朝在外貌上一眼分辨得出,假不来。
苏妙华没想到他们竟说吴语,怔了怔,连剑带鞘又拍了上去。
第604章威武的苏妙华
苏妙华身负武功,一怒之下全力施为,那汉子再强壮,也受不住,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装死。”苏妙华说着,很没淑女范地踢了两脚。
不知那汉子真晕假晕,躺在地上如死人般一动不动,那个长相若斯文的男子大叫:“住手,别再踢了。”
他不喊,苏妙华随便踢两脚出出气也就算了,他一喊,苏妙华又踢了一脚,这一踢用上三分力,对准汉子的关节踢去,只听咔的一声轻响,骨头碎裂了。
长相斯文的男子唬得脸都白了,大叫:“投降,我们投降。”
这次,他连“住手”,“不要打了”之类的话也不敢说了,万一眼前的美貌女子发飙,把同伴打死,可怎么办?
苏妙华变脸比翻书还快,哼了一声,扬起高傲的头颅,像孔雀似的转身走回程墨身后。
一直站在桌边的乔洁目睹苏妙华如此野蛮,已经目瞪口呆,再见她秒变淑女,除了瞪大眼,张大嘴,实在无法用表情形容了。
程墨对苏妙华的举动没有喝止,直到此时才道:“说说,你们什么来路。”
长相斯文的男子敬畏地看了一眼坐在桌后的青年,他丝毫不怀疑如果这个俊朗青年对他的回答不满意,美貌女子又会一秒变疯女。
“误会,都是误会,哈哈。”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长相斯文的男子先露出笑脸,再给事件定性,然后准备往下忽悠,可刚听他说了八个字的苏妙华已凶神恶煞走过来。
“别!”他赶紧求饶:“姑娘饶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苏妙华在讯问上很有一套啊,胆敢袭营者,杀一百次头都不为过,就要这样凶神恶煞才好。程墨对苏妙华的表现很满意,决定今晚在床榻上多卖卖力气。
苏妙华往男子身边一站,一脸寒霜。男子打了个寒颤,这女子哪来的,怎么这么凶,哪家男人受得了她?想是这样想,他可不敢说出口,好汉不吃眼前亏,一个应对不善,这疯女手里连剑带鞘的可就砸下来了,没看到同伴被砸晕过去吗?
“我们是在这一带活动的天残帮……”长相斯文的男子一边说一边看苏妙华的脸色,见她脸色不善,赶紧解释道:“我们是月末成立的帮会,那时候只有下弦月,大家商量起个威风霸气的名字,最后都觉得天残这名字挺好,就一直用下来了。”
苏妙华哼了一声,提起的手腕重新放下,长相斯文的男子松了口气。
男子一指晕迷过去的同伴,道:“这位是我们的大当家,大名陶平,绰号一刀斩,杀人不用第二刀,咳咳咳……”他瞧见苏妙华一脸嘲讽的神色,顿时被口水呛了,不停咳嗽。
苏妙华又一个眼神过去,男子顿时不敢再咳,强自忍住咳意,道:“陶大哥一柄大刀舞动起来水泼不进,他杀人真的只用一刀,这个,很多人亲眼所见。”
“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商贾吧?”程墨充满嘲讽道:“就这,也好拿出来说?”
男子早看出程墨年纪虽轻,对方三人中,却是以他为尊,当下赶紧道:“郎君既这么说,那便这么算吧。”
也就是承认了。
苏妙华一听他们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商贾动手,心头火起,抬腿在他如杀猪般的惨叫声中踹了他一腿。
“说下去。”程墨道。
“诺。”男子故意抚着大腿呻/吟两声,惹得苏妙华又作势要踹,吓得他把腿一缩,道:“小的是二当家,姓万名凯,没有外号。小的是帮中的帐房先生,打打杀杀的事小的不敢做。”
苏妙华听说他没掺与抢劫杀人,脸色稍霁。
程墨道:“只怕不止是帐房先生吧?大当家武勇过人,二当家智谋出众,你是天残帮的智囊?”
苏妙华一听又怒了,道:“那些杀人放火的勾当,都是在你的授意下干的?你这家伙,比那些动刀动枪的土匪还要可恶。”
万凯连忙分辩道:“没有的事,我只是打理帐目。”
苏妙华哪里肯信,程墨竟说他是智囊,那他一定是智囊了。她抡起佩剑,连鞘带剑狠狠击打在万凯肩头,万凯惨叫道:“肩头胛骨断了啦。”
“断了就断了,很了不起吗?”苏妙华鄙视。
眼看一场好好地审讯变成闹剧,麦芒实在看不过去,只是在程墨面前,他哪敢插话?只好默默站在帐角,眼观鼻,鼻观心,当入定老僧了。
程墨对万凯的惨呼直接无视,道:“为何袭击我们?”
“说起这个,可就冤得很了,我们只做商贾的买菜,哪敢打官府的主意?只是前天有人来找陶大当家,和陶大当家商量了半天,这人走后,陶大当家就跟我们说,有个富商从吴朝来,带了几百车丝绸,几百车盐,要是这单买卖做成了,我们后半辈子就衣食无忧啦。郎君,有这么好的买卖,我们当然是听从陶大当家吩咐啦,于是一路跟了过来,眼看郎君手下的勇士们已进入梦乡,陶大当家立即决定动手。”
“难道你们看不出,我们是军队?”
苏妙华又要打,程墨摆了摆手,她收回手狠狠瞪了万凯一眼,眼含威胁,大有不说实话把他打成肉泥的意思。
万凯一推四五六,道:“小的不知,小的只是一个帐房。”
程墨朝苏妙华点了点头,苏妙华抡起带鞘的佩剑,没头没脑地砸下来,她也知道活口重要,倒没使用武艺,她是练武之人,不花武艺,力气也比寻常女子大得多了。
不一会儿,万凯的脸颊、额头便被打得红肿。
他惨叫声不断,苏妙华嫌吵,恶狠狠道:“再叫,我立即杀了你。”
再没有比这话更有效的威胁了,万凯立即闭嘴,默默挨揍。
“好了,让他接着说。”程墨看看打得差不多了,让苏妙华停手。
苏妙华道:“听到没有?再不说实话,立即杀了你。”
万凯哭丧着脸道:“我说,我说还不行么?”
谁能告诉他,怎么军队里有女人,还是如此凶狠的女人?
“快说。”苏妙华又踹了他一脚。
第605章挖眼
万凯当然不只是一个帐房先生那么简单,如程墨猜测那样,他是天残帮的智囊,虽然坐第二把交椅,但是影响力并不输于大当家陶平,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家境富裕,曾上过几年私垫,读过几本圣贤书,后来父亲死于意外,只好支撑起门楣,在一次随商旅走丝绸之路,来到这片沙漠时,被陶然掳了,商旅七百多人,除了他,全被灭口,财物全部被抢。
陶然要他落草,否则杀了他,于是他自此在天残帮落地生根。这一次抢劫,他本可以不来,如果不来,陶然被擒,难以生还,他就成了大当家。一念之差,以至落到如此困境,万凯微微叹了口气,上天对他何其不公?
“还不快说。”苏妙华可没耐心陪他悲春伤秋,不说,那就踹,一点客气都不讲。
腿上传来的痛楚打断了万凯的悲伤,他赶紧道:“我说,我说。姑娘有所不知,那人是陶大当家亲自接待的,谈了什么小的一无所知,小的奉陶大当家之命,陪同前来,没想到郎君和姑娘的手下实在太厉害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全歼我们三百四十八个兄弟,早知这样,小的定然不趟这浑水。”
太可惜了,早知道踢到铁板,他就该借眼前这对男女手里的刀,杀了陶平,天残帮就是他的了,何至于陷身在这里?万凯一脸后悔,倒也不是装的,他确实悔青了肠子。
苏妙华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转头望向程墨,意示询问。程墨道:“说重点。”
原来还是没说实话啊,苏妙华这个气,手里的剑又抡起来,万凯又叫了起来:“姑娘饶命,小的说的是实话。”
程墨吩咐站在帐角,空气似的麦芒道:“关起来饿两天,再把陶天弄醒。”
麦芒一直被无视,也很配合当观众,直到程墨吩咐,才躬身行礼,叫两个侍卫进来,把万凯拖了出去。
直到万凯的惨叫声远去,苏妙华的气还没消,恨恨道:“真没见过这么无赖的人。”
程墨微微一笑,道:“你不是刚刚见过了?”
苏妙华哼了一声,道:“我再去打他一顿出气。”说完拨腿就走,出了帐门,又折回来,道:“现在怎么办?”
陶然被冷水泼醒,睁开眼睛,只见那个美貌女子凶巴巴地威胁:“老实点,不说实话立即杀了你。”
陶然一阵茫然,他什么时候不说实话了?他一直是个耿直的汉子,耿直得有点过份。可是女人嘛,从来都是不讲道理的,要跟女人较真,岂是汉子所为?陶平色迷迷地盯着苏妙华,打算不跟美人儿计较,陪个笑脸,认个错,再接着调戏,没想到他还没开口,砸晕他的那柄剑,连同剑鞘,又砸了下来。这次,砸在他左肩,倒不致把他砸晕。
“再看,挖了你的眼睛。”苏妙华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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