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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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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壮愣愣了片刻后,抬头看了看房号又瞅了瞅屋内的摆设。
不等这家伙脚步后退,明歌伸手一拉,已经把宋小壮拉进了屋子里。
第1014章 通房丫头
“是我!”明歌压低了声音说,“我是你媳妇!”
宋小壮依旧傻愣愣的,有点没法把眼前的人和自家那个貌美如仙的媳妇儿联系在一起,他眼睛瞪大大的,都快要溢出泪了,口中声音呐呐着许久才能发声,“媳,媳妇?”
“这样打扮是不是挺有世外高人的感觉。”明歌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东西卖了?”
这话题一转移,宋小壮立刻点头一脸的惊喜,“媳妇,五百两,卖了五百两!”他顿了顿,似乎终于想起了什么般,“不过买家是江洲王刘翼,媳妇,他认出我了!”
“那正好,我这样他肯定认不出来!”
这倒也是,虽说如此吧,可是想到自家媳妇要挑大梁和男人去打交道,宋小壮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明歌和宋小壮一起下了楼,就看到了靠窗桌子处坐的刘曦和刘翼二人。
因为刘翼认出了猴瘦猴瘦的宋小壮,这两人也就没再隐瞒自己的身份,这次找明歌,主要是想问明歌做的那些铁器有没有图纸以及还有什么新鲜东西。
明歌在这两人面前号称自己是炼器界的明月大师,不管是木器还是铁器,没有她拿不出手的东西,不过她让她出手,价格是个问题,一般人请不起她,她也不屑为那些不识货的人卖力。
嗯,自称大师的明歌极尽傲慢与偏见,对眼前的两人身份更是没有半点敬畏或者谄媚之意。
她若是谦卑恭敬,或许刘曦二人还会把她当个比较幸运点的打铁师看待,如今明歌这么酷拽霸,又自称大师,刘曦二人在她面前立刻就端不起架子了,为了这种天才型的人才,他们两不仅不摆谱,还各种谦卑。
一侧站着的,一直面无情绪的宋小壮同志今天终于又从自家媳妇那里学了一套忽悠人的本事儿。
明歌自己也是有真材实料的人,也不高谈阔论,她说起马鞍马镫之类的实在内行,且在箭弩这种兵器上也别有见解,她虽然话不多,且语气忒傲慢,可耐不住能将刘曦和刘翼忽悠住。
等说了一会,明歌慢悠悠的喝了杯茶继续说,“其实一直在塞北之地,这次来吴城,算是特意把二位引出来的!”
刘翼两眼一瞪,倒是刘曦若有所思着说,“明月大师可是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您?”
“还真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明歌指了指身边站着的宋小壮,“我瞅中这小子,也是因为这小子娶了个好媳妇!他家媳妇当年与我有一面之缘,我落魄之时,那小丫头与我有一饭之恩,我一直托人打探她的下落,如今得知那丫头在江洲王府中做事,所以才引了你们出来!”
明歌这么一说,刘翼的脑子里立刻就出现了明歌羞怯的小美人样子来,不等明歌继续说下去,他立马接口,“你说的是明歌那丫头吧,那丫头素来机灵,心肠又好,能和前辈结缘还真是她的幸运!”
明歌微笑不答,同样黑黄的手一下又一下捋着她自己掉在前胸的头发梢,“我大限将至,本以为这一身的本事要带进黄土坑里去了,没想到还能遇到有缘人,千里马需伯乐,难得你们二人能慧眼识珠,我会竭尽所能的帮你们,不过我那有缘人,也希望你们能照应一二……”
听明月大师这口气,是要将自己一身的本事传给宋小壮。
刘翼想到猴子一般的宋小壮是因为明歌才有的这么一个机会,只悔得恨不得回去立马把明歌直接纳了在身边。
刘曦刘翼生怕到手的这么一位大师转眼不见,立马就让人派了马车将明月大师和宋小壮接到了刘曦下榻之地。
明歌性子古怪,自然是给她拨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又吩咐人将明歌单子上列的那些东西以最快的速度备齐。
明歌那龙飞凤舞般的大字让刘曦暗暗又吃了一惊,从字看人,刘曦更加肯定明歌是个高人了!
这厢安排着明歌的住处时候,那厢刘翼已经打算派人回江洲城去把明歌请来。
不过明歌先一步嘱咐这二人,“我那位有缘人,你们不要去惊动她,我想着帮她一把让她过的好点便罢,当年一饭之恩,或许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呢。”
刘翼哪怕是蠢蠢欲动,也只能作罢。
倒是明歌,发觉宋小壮没有什么炼器天赋后,每每捶胸顿足,后来只得对刘翼刘曦说,“我时日不多,你们挑选一些有资质的匠人,我将自己的手艺传给他们!”
但是,宋小壮总不能没事呀,明歌干脆问刘曦,能不能让她在吴城置办宅院,她想把宋小壮和柴明歌安排在这边。
这种事,刘曦抬抬手指就能办到,不仅出钱为宋小壮买了宅子,还帮宋小壮买了两铺子。
江洲王刘翼表示很郁郁,他觉得在江洲也可以将宋小壮和明歌安排了啊,江洲是他的地盘,有他在,谁敢欺负明歌,奈何人家大师扫了他一眼,说了句,“你这人面相一看就是好色之人!”
江洲王刘翼那个冤啊,这一次为了能在刘曦的手中得到马场这差事,他真是就差没在自己脸上贴有为青年几个大字了。
好不容易在刘曦面前刷脸刷的不错了,却又被明歌这一句话给拖了后腿,他要真好色倒也罢了,可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对酒色财气都不迷恋的三好青年。
偶尔说起了邻国的马背上这些器具,刘翼咬牙切齿般的感慨,“先前在江洲城看到个瘦猴子眼尖手快的,本来还想着让他为国效力呢,没想到那家伙一点都没有明月大师您的宽广胸襟,两条腿跑的贼快!”
“他是否长相不错!”
“一副小白脸的模样!”
“大概是觉得你会冒犯他罢,跑那么快,也难为他了!”
刘翼一噎,一脸怨念的瞅着眼前这位看似面无表情一副看透世界一切虚妄的明月大师,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位大师处处在针对他呢?
或许是因为明歌在他府中当婢子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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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5章 通房丫头
刘翼深深以为,这个明月大师估计觉得他是明歌的主子,所以会处处虐待明歌,把他当了假想敌吧。
唉,要是当初明歌被他收了房,估计眼前的大师对他肯定不会是这样的态度。
瞅了眼一直被明月大师和颜悦色耐心十足对待的傻帽儿宋小壮,刘翼这心里,太不是滋味了。
明歌在这院子里待了二十天的时间,时间一到,她留了手书告诉刘曦和刘翼,大限将至,已云游天外,不必找寻他的踪影,且他已经将一些机关要术托故人给了柴明歌,这两人若有什么事,可去找柴明歌。
刘曦二人立刻在吴城四处寻找明月大师的踪影,然而不仅四处城门处的守卫,就连府中的门卫也都说没有见到明月大师出过这个门。
两人又着人快马加鞭的去江洲城找柴明歌。
明歌早已偷溜回了宋家,和宋家人千叮嘱万嘱咐的,告诉这些人自己一直没出门!因为在外见到了江洲王,江洲王已经有所怀疑,万一得知自己这个婢子偷溜出去,说不定一怒之下会被刘家发落。
宋家一听,哪怕为了宋家,也得把这事包瞒到底。
听说刘翼把明歌收为了义妹,郑玉珠有那么一刻眼前一暗。
义妹?
她这个夫君喜欢美人就喜欢到了不惜一切手段都要得到么,明歌都已经嫁做人妇了,刘翼还不放手,早知这般,她当初肯定会极力把明歌留下,毕竟把明歌留在房里管束可比让明歌在外顶着与刘翼妹妹的名头鬼混要有利多了。
可心底想到刘翼对明歌这般在意,吃味的同时又有些庆幸的觉着,得亏明歌嫁人了,要不然就是另一个秋歌,她的夫君被两个婢子分瓜,说出去还真是丢人。
刘翼将明歌认了妹妹,明歌自是要去刘府中谢恩的,这一次,她不是去的郑玉珠的院子,而是直接去了刘老夫人的主院,大概是刘翼把具体的事情告诉了刘老夫人,刘老夫人对明歌那是各种赞赏有加,送的东西一箱箱的抬了好几箱子出门,而且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羊脂玉镯子送了明歌。
郑玉珠站在一侧侍奉自己的婆婆,看着明歌坐在刘老夫人的榻前脚蹬上,被刘老夫人一口一口喊着好闺女,只觉得这心底直泛酸水,在刘老夫人这里,她就从没听过刘老夫人这样唤过她,更没有能坐在刘老夫人身边的这种优待,自已的婢子越过了自己,郑玉珠只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勉强了几次都没法跟着旁边这些人去奉承刘老夫人。
倒是刘老夫人瞟了郑玉珠一眼,指着明歌说,“这以后就是你嫂嫂了,来,给她见礼,瞧瞧你嫂嫂给你备了什么样的礼!”
这么多人面前,郑玉珠好歹还顾全着自己的脸面,笑着把自己脖子上挂了一块平安玉牌子摘下亲自给明歌戴了上,“你我从小一起长大,从前看似是主仆之名,却一直情同姐妹,如今你能被母亲收为义女,我真为你高兴,这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到了这种时候,郑玉珠也只得忍着那口郁气和明歌打好关系。
只是她自己也清楚,明歌出嫁那时她给了明歌一个下马威,两个人纵然有小时候的情谊,但如今明歌得道升天,定然会将那时记恨在心底的。
毕竟大部分的人都是记仇不记恩!
明歌又见了一次秋歌,秋歌已经快要生产了,她抚着自己的肚子站在门前朝明歌笑,昔日里俏丽活泼的女孩,此刻已然是个浑身都在散发着母爱光辉的妇人,“明歌,你能得了刘老夫人的慧眼,也是青云直上,我真为你而感到高兴。”
明歌拉着她的手,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看到秋歌就想到了宿主的那一生,只是明显,秋歌乐在其中!
默了默明歌才说,“你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托人和我说一声!”
秋歌一直都是个会来事的,立刻就笑嘻嘻的说,“自然,好不容易攀上了你这么一颗大树,我一定得抓紧不放!”
明歌在刘府毕竟呆了这么久,而且郑玉珠身边的这些人,大家在一起相扶相持的十多年了,就算平时多多少少会耍点心眼,可大家的感情还是有的。
所以这一天明歌并没有回宋家,晚上的时候,明歌和几个小姐妹们在厨房摆了一桌算是庆祝!
大家都为明歌而感到高兴,毕竟身为一个婢子,能被主人得了青眼收为义女,这种事也是可遇不可求。
最主要是,明歌和她们毕竟有共事的情谊,这以后多多少少还能攀点关系。
郑玉珠没有在席间露面,这厨房之地,估计她也不屑来。
不过她不出现,明歌这些人才能更加放得开,吃喝尽欢。
倒是刘老夫人遣了身边的老人给明歌几人送了几样菜以及一摊子果酒。
第二日明歌回了一趟宋家,而后上了刘府的马车直奔吴城。
她个宋家以及柴家都打了招呼,收拾一下东西,过段时间便搬到吴城去,宋小壮在那边已经置办了宅子。
刘曦见到明歌的时候,手中的茶杯不着痕迹的紧了紧,一双眼睛看似微微垂着,可眼底余光却望着明歌的裙角。
他定了定神,不着痕迹的抿了口茶,“你就是刘翼新认的义妹吧,宋小壮如今在我这里做事,以后你住在明月筑中!”
明月筑是当时明歌以明月大师的身份住的地方,明月筑三个字也是明月大师亲自题写。
刘曦这语气没多少热络,不过一旁的刘翼却一直在盯着明歌瞧,这丫头换了套衣服,更加显得五官明媚皎然,这真是个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啊,可恨他早些没下手,如今成了自家妹子,能看不能吃,想想就憋气得不行。
明歌身为个婢子,没见过这样大的场面,自然是受宠若惊的,一直低头的她怯怯应了声,这才跟着管家朝后院走去。
出了门,依稀还能听到刘曦语气不善的对刘翼说,“你别再打她的主意!”
第1016章 通房丫头
“哪能呢!”刘翼撇嘴,“哥哥你也真是轻看我,我还是能分得清人才和美人的区别的,我美人那么多,怎么也不会去毁了自己人不是。”
刘曦目光盯着一脸真诚的刘翼,突然就长叹了一口气“你能这样想最好!”
他顿了顿,在刘翼又要张口保证的时候声音沉沉又道,“你今天这话,我记住了,希望你自己也时刻记得!”
这声音带着一种压迫般的气势,刘翼心底一激灵,也不敢再笑嘻嘻的打哈哈,一脸认真严肃的点头,“哥哥你放心,我说到做到!”
因为明月大师的这件事,不仅宋家,就连柴家的奴籍也全都被消了!
两家人在年前的时候都搬到了吴城,明歌在城中早就相中了几个铺子,柴父柴母不识字,在铺子上一窍不通,明歌教了柴母和柴父烤鸭的手艺,给他们租了个小摊子卖烤鸭。
至于宋家,还是做的老本行,布庄生意。
明歌和宋小壮有了自己的宅院,便和刘曦的管家商量着想回家去住,如今他们夫妻在这府邸里几乎算是闲人,待不住啊。
管家问了一声刘曦这才应的二人,但是嘱咐他们不要离开吴城,因为主子那头随时都会招呼他们。
明歌和宋小壮自是答应。
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自家的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宋小壮居人檐下,生怕被人看出什么,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如今回到了自家中,简直就和关在笼子里的鸟被放出去了般。
回到家一脸淡定的安抚完了宋家人,一起吃了饭,等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第一件事就是抱住自家的小媳妇朝空中抛去。
他这新婚郎刚吃了肉就断粮,每天只能看不能吃的,这日子忍的他都快憋出病了啊。
明歌不设防被这人一抛,吓得心肝都快跳出来了,“嗳快放我下来!”
这要不是自家的汉子,她肯定半空来个回旋踢,把人给撂倒了去。
“媳妇,媳妇你好厉害!”
接住了明歌,宋小壮直接抱着人朝炕上冲去!
这动作太尼玛的猴急了。
明歌捶了捶他的肩膀,“还没到了睡觉的时候呢!”
“我知道!”宋小壮搂着自家媳妇滚在炕上,然后就是一动不动的趋势,“我就想这样抱着你一会,媳妇,我,我觉得自己就和做梦一样,我扇我几个耳光好不好,我老早就想让你扇两下,可害怕隔墙有耳。”
明歌被宋小壮搂抱在他的身上,腰身被宋小壮搂的紧紧的,她自己的胸压在宋小壮的胸膛上难受不说,最主要是这家伙的某个东西也在戳着她啊。
听了宋小壮这话,明歌果断的伸手啪啪啪扇了宋小壮几个耳光。
宋小壮被扇的一脸懵逼,片刻眼泪汪汪的瞅着明歌,“媳妇,好疼啊!”
“你不是要我扇你的吗?”
“媳妇,你手劲太大了,我以为你会摸我两下!”
明歌反思,其实她这手劲已经足够温柔了,“那我帮你揉揉!”
宋小壮的脸立刻就被明歌揉的变了形,呲牙咧嘴的宋小壮一个翻身而起把明歌压在了身下,直接把自己的脸埋在了明歌的胸口,“媳妇,媳妇……”
“嗯?”
宋小壮闷闷的声音传出,“媳妇,江洲王天天喊我瘦猴子!”
明歌委实没懂宋小壮这话的言外之意,“哦!”
“媳妇,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长得丑瘦丑瘦的啊!”
“有吗?”明歌双手捧起宋小壮的头,“好像还真有点!”
宋小壮的脸立马就垮了,“媳妇,人瘦是有好处的,真的,你别看我丑瘦丑瘦的,可不有句话说的好么,人瘦吊大,我虽然人长得不太好,可是我那物件好……”
他自己说着说着,已经涨红着连说不下去了,身体因为这话血液沸腾,他低头啃在了明歌的嘴上,双手胡乱找着的去剥明歌的衣服。
这大概是想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明歌,他的外表虽然不好看,但是硬件高大上!
“其实我就喜欢你瘦瘦的样子啊!”明歌好不容易躲开了宋小壮,忙忙说着,“江洲王嘲笑你那是因为他嫉妒你,你看看他胖的那熊样,走路肚子一颠一颠的和我娘以前家里养的那头猪差不了多少了!”
“真的啊媳妇?”宋小壮的两眼立刻发亮,不过手上拆衣服的动作却没停,“媳妇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努力!”
“嗯!”明歌扒拉开他的手,“还没洗澡呢!”
“昨晚上我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真的,媳妇你不信检查一下,我就连那里,也洗刷了好几遍。”
“那也不行!”明歌面色涨红着说,“我月事来了!”
“月事是啥?”话一落,宋小壮摸进明歌裤子里的手立刻感觉到了有多余的东西,他不顾明歌的阻拦又伸手进去,然后就摸了一手的血出来,“媳妇你咋,咋流血了!”
明歌突然觉得,如今全家已经脱离奴籍奔小康,迫在眉睫的事情就是调/教自家的汉子,这事实在太重要了啊。
第二日的时候,刘曦的管事儿亲自过来和明歌与宋小壮打了声招呼,他家主子过几日就要回京了,问宋小壮夫妻两愿不愿意和他家主子一起去京中。
刘曦是王爷,他的大本营是在京城。像吴城这种贫瘠之地,绝不是刘曦能久待的。
吴城这里的事,刘曦大概最终是要托给刘翼。
在刘翼手下讨生活,可真不是明歌的目标。
明歌的目标是让自己有能和刘翼叫板的实力。
听说刘曦要归京,明歌多少还是有些意动,不过想到刘曦这人的深沉不露,她倒是没有表现出来热络之意。
过不了几日,刘曦回京的日子确定了下来,管家来接明歌与宋小壮,说自家主子设了宴特意宴请宋小壮这对夫妇。
去了之后才发觉,这次刘曦的宴席还真是就请了宋小壮和明歌,连刘翼都没有在宴上。
宋小壮虽然人机灵,可在刘曦这种老油条的手上,一个回合都下不来,就已经被灌醉在了桌上。
第1017章 通房丫头
等宋小壮被灌的倒在桌上,刘曦的目光这才落在明歌的身上。
他定定望着明歌,目光锐利而又复杂,微微抿唇的他,这一刻就好似是在打量着自己的敌人一般郑重。
明歌垂眉敛目,从看到刘曦宴请的人只有她和宋小壮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刘曦的目标人物是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暴/露,但毋庸置疑的是,眼前的人明显已经发觉了她的伪装。
许久,刘曦才朝明歌展颜一笑,“我该叫你明月大师,亦或者当初赌场里的小哥?”
这个男人虽然是个王爷,可并没有半点属于王爷的架子,他在这吴城之地,一直低调行事,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不过就算如此,明歌可不觉得他人低调所以没什么实力。
他能查出自己是什么明月大师,明歌并不意外,只是当初在赌场里的一面之缘,这人又怎么确定是自己。
好在刘曦并没有打算瞒着明歌,他自言自语般的说,“你大概在惊讶我是怎么知道的吧,赌场那一面,你虽然是男儿装,可你自己大概觉着没什么人能认出你,并没有将自己耳后脖颈处的那颗黑痣抹掉。”
明歌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后脖颈处,连她自己都没怎么注意自己脖颈处这颗绿豆大的痣有一天会成为她的破绽。
刘曦继续又说,“我让人去查明月大师在吴城时候柴明歌的行踪,无意间发觉了柴明歌其实和宋小壮一起来的吴城,只是当时你是男装,且还是你在赌场时候那样貌,我的人描摹了你的画像,你在吴城的赌场里又扫荡了一次罢!”
他说到这里,自己倒是笑了几声,大概是觉得被一个女人愚弄至此,还是此生仅有,“真没想到一个婢子,竟然能有这等易容之术、赌博之术,哦,以那天你离开时的速度,你应该还会轻功吧,不仅会轻功,还会锻炼兵器,在机关之术上有有造诣,且那一手苍劲有力的好字,没个几十年的打磨,一般人写不出来。”
说完这话,顿了顿之后,刘曦的目光如炬般落在明歌的脸上。
明歌拿了酒杯在手中摩挲着,面上沉静看不出任何的情绪。
刘曦的脸上渐渐就严肃冷凝,他瞟了眼大醉趴在桌子上的宋小壮,“一个小小的婢子有这种本事,若是教人知道了,大概会都觉得你是鬼上身了罢!”
“明月大师的确是我的师父!”明歌却开口,“我自己不过是个婢子,本来是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只是刘翼对我虎视眈眈,我那位主子又想着拿我去笼络刘翼。”
明歌苦笑一声,“这些技能,我从没想过要现于人前,毕竟我这样的身份,身怀绝技被人知道,只会成为我的催命符。逼不得已罢了,王爷您既然知道了一切,要杀要剐都随你。”
她的目光缓缓的落在了宋小壮的身上,眼中难得的温柔,伸手将宋小壮的头发撩在耳后,明歌轻声着又说,“只是这事都是我一个人做下,和我的夫君没有任何关系,我的事,他们都不清楚,还请您高抬贵手放了他,也不要将我的事告诉他们!”
刘曦没有说话,被骗了一次的人,对明歌这话肯定不会相信,只是他着人查过柴明歌的事儿,要说眼前这人是假冒的柴明歌,似乎也不可能。
其实对他来说,眼前这人到底是什么目的,什么来路,不管是鬼上身,还是有什么奇遇,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他在意的是这人能不能为他所用。
刘曦没有说话,明歌就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叠的方方正正的纸低眉顺眼的递给刘曦,“听闻王爷要归京了,婢妾冥思了几日画出了这副箭弩图,希望能对王爷有用!”
冷兵器时代,两军交战,远距离的攻击除了投石就是射箭,投石的器材巨大不容易携带,射箭却受制与距离与数量上面,明歌如今设计的是多箭弩。
她这先是一番剖心自白,又把自己的能力展示在刘曦的面前,这是在让刘曦掂量呢。
刘曦抓住那纸皱眉看了片刻后抚掌而笑,“宋夫人的能力,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抬头瞟了眼坐在远处一点都没有受宠若惊的明歌,他继续说,“明歌,你是刘翼的义妹,我们多少也算是一家人,你以后喊我二哥便行!”
这是要把明歌罩在自己的大树底下了,也是打算对明歌的事既往不咎了。
不等明歌搭话,刘曦招呼了人进来,让人将宋小壮抱进客房去,又使人搬了一张书桌进来,这才将纸张重新放在桌子上,招了明歌近前,细细询问着明歌纸上连箭弩的各个零件设置以及制造连箭弩的注意事项。
这次的鸿门宴算是有惊无险。
大概是觉得明歌的可利用价值很大,刘曦甚至还把自己身边两个暗卫留给了明歌。
名义上是守护明歌的安全,不过实际上应该是为了看着明歌别让她溜了吧。
其实刘曦更想把明歌拴在身边带京城里去,只是京城之地复杂,他的一举一动都是万众瞩目,明歌跟着他立刻就会引起那些老家伙们的注意,倒不如留在吴城做他的一枚暗棋!
刘曦一走,刘翼也顾不得和明歌聊聊兄妹情,立刻马不停蹄的回了江洲,却是秋歌生了个大胖儿子。
这是刘曦的第一个孩子,也无怪乎他能不高兴。
想当年宿主声下刘翼的孩子,也是母凭子贵,成了整个刘府人人羡慕的存在,吃穿用度更是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如今的秋歌会审时度势,会为子争取利益,她或许比当年的宿主过的更滋润。
家里姨娘滋润了,正室肯定得心塞。
好在过了不久,郑玉珠也怀孕了。
这也算是去了郑玉珠一块心病啊。
和上一世多多少少差不多!
但上一世郑玉珠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没能保住。
也不知这一次,没有宿主的存在,郑玉珠肚子里的孩子能不能保得住!
第1018章 通房丫头
江洲那边的消息一件件的传来,明歌却没有要插手的意思,她固然对郑玉珠不喜,可宿主的心愿却并没有要对付郑玉珠的意思。
宿主觉着,郑玉珠与她怎么也有从小照顾提携的情谊,宿主虽然怨愤不甘,却只想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而不是去报复打击郑玉珠。
在宿主心底,郑玉珠最后不管怎么变化,却也都是个从小失了母亲看似风光无限其实境遇可怜的大小姐。。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郑玉珠的确可怜,她没有亲娘教导,继母肯定不会教她一些管家之道,甚至多少都有把她教歪的意思,她在郑家爬摸打滚好不容易嫁进刘家,可因为没能力掌家又生不了孩子,一直得婆婆不喜。
哪怕她有她聪明之处,也有她的心机能力,可那些聪明没有一个人来引导,往往只是些局限于鼠目寸光的小聪明罢了。
只是可怜人多少也有可恨之处,郑玉珠自己过不好,便也不想让别人好,就如宿主,对郑玉珠忠心耿耿,可郑玉珠却还是能毫不犹豫的把宿主推出去!
宿主把郑玉珠当了天一般的大小姐,可在郑玉珠眼里,宿主不过是个婢子而已。
柴宋两家渐渐在吴城站稳了脚跟,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一天脚不沾地,宋家还买了一个婢子一个小厮。
刘翼处理完家里的事儿,又以公务为由跑来了吴城,他倒是想天天喊着明歌和他一起去马场溜达呢。
大概是得不到的最是惦记,这个以前恭恭顺顺的小婢子如今成了妇人且还越看越是有味道,尤其是对他爱答不理或是低声呵斥的时候,让他更是想凑上去捏一把小脸摸一把小手。
要是能让明歌在他身下喊个哥哥,刘翼想想就要美死了。
宋小壮哪里看不出这个江洲王对自家媳妇一脸垂涎的意思啊,每次江洲王来的时候,他都是不离媳妇左右,为了能做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宋小壮每天早上天不亮的起床开始舞刀弄枪的,打算当个武林第一高手。
不过宋小壮在经商上面有点天赋,在练武方面,真心是个渣渣,他的那花架子功夫明歌都不忍直视,偏偏人家每天在院子里又是金鸡独立又是一马当先的练的非常认真。
有银子有经验,宋家的布庄也算是财源广进,不过宋小壮的野心不知这么点,他以前是想让自家媳妇当个美美哒有丫鬟侍候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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