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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逆袭:男神请上钩-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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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本身对郑家这两个字网民们都很敏感,这则消息一出,可谓是瞬间便引发了大量的浏览。

    看完后,他们只有一个感受那就是无耻,无耻,特别无耻。

    向日葵:这两人真是好恶心。

    加菲猫:可不可以不要在上郑家的消息了啊,看的我都吃不下饭了。

    麦兜:真是活久见。

    真真:好不要脸的两个人,不知道郑二小姐知道她爸爸要舍弃她,会是个什么表情。

    拖油瓶:MDZZ

    清风明月:郑大小姐真是可怜,郑洪海和叶贞真不是东西。

    。。。

    网上闹的翻天覆地的时候,郑洪海正在转移财产,准备跑路。

    叶贞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郑洪海忙来忙去,面色麻木。

    这一夜很多人都没入睡,而被视为最大受害者的寻觅,却是睡的香甜。

    轻快的踩着拖鞋踢踢踏踏的下楼,今天要继续给老公做针灸。

    “咦,你们怎么都在?”刚走到楼梯口,就看到下面坐了几人。

    昨晚他们不是都回去了吗。

    “寻觅你不要伤心,那种人不值得,你还有我表哥。”

    顾雨烟起身把走下来的寻觅抱进怀里,安慰着。

    郁纾菲也从一边走过来拉着她,劝慰道:“就是就是,那些不必要的人就别在意了。”

    “你还有我们这些朋友呢,不要难过哦。”

    戚炜和毕延波虽然没有开口,但是在寻觅看去的时候也都是带着浅浅的怜惜。

    寻觅一头雾水,“你们是吃错药了,还是没吃药?”

    怎么都感觉像是抽风了,莫名其妙。

    走到牧泽身边坐下,拉了拉他的袖子,小声问道:“他们都怎么啦。”

    干嘛一脸,我们知道你很难过,但是我们不说的样子,看着好惊悚哟。

    牧泽把手边的平板递给她,上面刚好在播放一个视屏。

    寻觅恍然,原来是这个啊,难怪她觉得他们表现这么奇怪呢。

    “你们不用担心,也不要多想,我早就知道了。”

    笑得很无所谓,她也本来就无所谓。

    可这样子在顾雨烟几人眼里就变成了强颜欢笑,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才这样伪装。

    真是太善良了,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漂亮,心地还这么好的人啊。

    郑家那两人真不是个东西,玛德。

    郁纾菲两人看寻觅的眼神更加温柔怜惜了,都只差放送母性光辉了。

    寻觅虽然不知道这两人脑补了什么,但是对她们的样子,是真的非常。。。恶寒。

    嘴角抽搐两下,优雅的翻白眼:“收起你们那乱七八糟的想法。”

    “郑洪海早在延误给我妈叫救护车的时候,就不是我爸了。”

    “我对他没有丝毫感情,也不会因为他的做法,有伤心或者是难过等情绪。”

    见寻觅面色认真,好像的确是没有她们以为的东西,才稍微放心。

    “而且。。。他们也是到了该还的时候了。”

    如樱般的粉唇,勾勒出一抹甜蜜的微笑,柔和温暖。

    可眼里却闪过一抹冷意,显得有些魔魅瑰丽。

    轻描淡写间的容颜,更是染上了一层朦胧的血腥之气,好似来自地狱开的最妖艳的花,浴火而来。

    牧泽目光痴迷的凝望身边人,在所有人都认为她是洁白无瑕的青莲时,她却成了开得正艳,满身荆棘的蔷薇。

    不过一个转瞬间,红与白,便夺了众生心神。

    而他也只是那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只是他是最特殊也是最幸运的那个。

    得她所爱,何其有幸。

正文 第1020章 唱见·代嫁新娘40。28(完)

    郑家的消息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纵使郑洪海转移了财产准备跑路,也没法离开名城。

    不是因为牧泽,而是因为警方。

    寻觅见火候已经差不多,便把早就收集好的证据全部提交给了警方。

    当年那一场大火被认为是意外草草结案,如今再次被翻出来,各方都很重视。

    尤其是上面,丁家的家产不仅基本都是历史文物珍宝。

    还有那十三金针,更是叫人趋之若鹜。

    更何况现在牧家大少爷突然可以勉强行走的消息一传来,更是都不淡定了。

    被判定为已经没有丝毫可能的结果,却在郑寻觅手中,不到半个月起死回生。

    明白其中牵扯的一窝蜂涌上来,准备跟她套套关系交情。

    多为以后留点保障,可谁都没能走进牧家大宅。

    寻觅一边忙碌郑家的事情,一边监督老公的复建。

    早在两天前,针灸就已经停下。

    经脉已经全部复苏,本身他的骨头便没有任何问题,只是长期没有行走过,有点生涩。

    多多练习两下,消除那种不适感,便能跟正常人完全一样。

    只除了,暂时还不能做极速运动,也最好不要承受太重的力道。

    “寻觅谢谢你,真的谢谢你。”牧夫人握着寻觅的手,眼泪婆娑,情绪激动的不能自控。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因为腿的关系,她们之间的关系降至到冰点。

    现在终于可以见到儿子在站起来,怎能不激动。

    牧家大家长虽然没有开口,但心中却也满是感激。

    儿子能够在站起来,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也特别高兴,心中一直压着的愧疚巨石,也悄然落下。

    虽然儿子现在好像都还没有原谅他们,但没关系,时间还长,慢慢来。

    寻觅轻轻摇头,面上笑容温婉,却没有多说什么。

    她内心其实并没有什么波动,对这两人。

    老公会变成这样,他们难辞其咎,若对方只是单纯的男主,她不会有什么多余的感受。

    毕竟是家务事,跟她扯不上关系。

    但现在不一样,对方是自己爱人,她为老公心疼。

    对罪魁祸首也就并没有那么热络,没有直接冷脸都算不错了,真的。

    “寻觅,这个十三金针一生只能用十三次吗?”

    收拾好用具出来的毕延波,没有注意到气氛的不对,疑惑道。

    “不是,能用多少次,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

    “十三金针可能你毕生只能用一次,也可能无数次,单看你能否驾驭得了。”

    “延波你学的很快,掌握的也很好,我相信你一定能用出一套属于你的十三金针。”

    寻觅顺势转身,轻拍着毕延波的肩膀,带着她的期盼和鼓励。

    这是原主的期待,她自然会帮她完成。

    毕延波点头,他已经知道了原来十三金针并不局限于寻觅手中的那套金针。

    也不是简单的同种手法,十三金针的最初手法,是针对初学者的。

    等到你真正拥有自己的十三金针意识后,便会拥有独属于自己的十三金针。

    寻觅手中的这套十三金针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但后人从未有谁动用过,因为驾驭不了。

    偏偏寻觅是个异类,这玩意到她手中还没有被她警告呢,对方就已经乖顺了。

    一群人一边谈笑,一边注意是前方不远处正在做复建的男人。

    阳光散落下来,宛如最澄澈的神圣体态,为他镶嵌上了神秘的高贵。

    恍若九天仙人,误落人间。

    郑洪海和叶贞因为证据充足入狱,今天是开庭的日子。

    寻觅坐在原告席,旁边是牧家的御用律师团队。

    在她的亲属席最前面有一个精神看起来不算好,但却眼神清明的老者。

    他头花已经全部花白,布满皱纹的脸庞,显示着经历过岁月的洗礼。

    在老者旁边是坐的笔直,浑身散发出强大气场,身着铅灰色西装的牧泽。

    此刻他并没有坐轮椅,双腿随意的交叠在一起。

    显示他如今再也不是那个需要依靠轮椅才能行走的人。

    旁边的被告亲属席上只有郑琦馨,后面的位置全部被旁观者霸占。

    这件事情由于闹得比较大,已经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大量关注。

    不得已,最后选择了公开庭审。

    寻觅一开始便是打算的公开,因为她要让世人都记住丁家。

    曾经的丁家有多辉煌,今后她就会把丁家复苏的多辉煌。

    郑洪海和叶贞出现的时候,都是神情憔悴,神态萎靡。

    不知道是觉得自己已经逃不过还是认命了,整个人看起来都非常的疲惫。

    法官一声开庭,寻觅这边的律师便一条一条的开始陈述。

    还不忘把之前已经提交过一次的证据,再次公布。

    被告的两人不说律师本身没有寻觅的强,就说有,在证据面前,他哪怕是舌灿莲花也是枉然。

    从始至终寻觅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等到宣判出来后,寻觅才起身,说了今天以来的第一句话。

    “郑洪海你后悔吗?”

    后悔受不住诱惑,后悔狼心狗肺,后悔手染鲜血,后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后悔吗?

    郑洪海一愣,本就不好的脸色这会看起来更加惨淡。

    他看着寻觅,张了张口,最后却是无力的闭上。

    在看了看坐在下面全程关注的老头子,眼里落下了一滴后悔的眼泪。

    可惜,晚了。

    寻觅和牧泽一人一边小心的扶着郑老爷子离开法庭,外面等候已久的记者全部围上来,却被保镖们拦住。

    面对他们的问题,寻觅笑而不答,却是轻启红唇说着另外的事情。

    “情人节那天是我跟泽的婚礼,还希望到时候各位来观礼。”

    这是早就决定好的事情,只是借今天来公布罢了。

    郑寻觅,丁香,丁家所有人,你们看到了吗,害你们的人都得到惩罚了。

    而我寻觅也是郑寻觅,会过得很好很好。

    愿你们能够放下执念,忘却前尘,安心轮回。

    片刻间,寻觅感觉一直萦绕在身上的一些不属于她的气息,全部消散了。

    这方美丽的世界,又开启了新的故事。

正文 第1021章 有一种爱情叫习惯

    【爱情从来都是由青涩开始发酵,或走到花开的浓郁,或褪色到枯叶的寡淡。

    当你爱上一个人,分手后念念不忘,不一定是还有爱,可能是一种执念一种忘不掉的习惯。

    正如我,傻傻的追逐一个人,不愿放手,只想等到他。

    —————顾雨烟】

    十六岁,正是情窦初开,春心萌动的年纪。

    那时书生意气,心比天高。

    却是在那样的年纪,我遇到了他。

    一个让我爱了两年,执念三年,最后变成忘不掉的习惯。

    两年有多久,我告诉你,很短很短。

    跟爱人在一起,每分每秒都觉得是在争夺,是在跟时间赛跑。

    因为甜蜜、幸福总是让人想要拼尽一切去留下,不愿它从指尖溜走。

    可我终究忘记,幸福就如指间的流沙,越握紧流失的越快。

    但不握紧,又会在风吹来的时候,随之而去。

    我从未想过,我跟他之间的爱情那么经不起考验。

    我承认是我自己太过神经质,才会变得那般极端。

    见他身边有其他的貌美女孩,就忍不住嫉妒,忍不住上前大声质问。

    这样的行为,终究让我失去了他。

    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

    纵使我知道我做错了,但我也不后悔,因为我只是在用我的方式维护属于我的爱情。

    只是我方法用错了而已,所以我选择了改变。

    菲菲一直以为我跟他分手是别人的介入,不论我怎么解释,她都觉得是我太善良。

    让我们也一度因为那个疑似介入的女孩,差点使这份友谊出现裂痕。

    那个时候我更加清楚的明白,原来即便没有第三人做什么,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会出现细微的变化。

    再美好的爱情亲情友情,都是需要很多因素来堆积的,等到最后要么牢固到无人可及。

    要么,脆弱到一击崩塌。

    明白的那刻,我很庆幸,庆幸我没有走入魔障,也没有陷入迷茫。

    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我跟菲菲创建了声声动听。

    在我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跑到了古风频道做场控。

    只因为那人很喜欢唱歌,也很喜欢唱古风歌曲。

    曾经我说对他说,听你的歌,我的全世界都能被照亮。

    他说,那就只唱给我一个人听。

    终究,那也不过是一句随口的玩笑。

    我每天驻扎在古风频道,听着他曾经唱过的歌被不同的人唱出来。

    明明同样的好听,同样的让人喜欢,可就是让我觉得差了点什么。

    直到有天,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惊了我的耳朵,扰了我本就不平静的心。

    接下来的两年,我每天都准时出现在他要唱歌的时间。

    渐渐的,我发现,一开始的心动没有了,但想起那个人,内心却依旧火热。

    当时还不太明白是什么,只是知道,我对他的喜欢一直都在。

    到现在,或许还变成了一种抹不去的执念。

    在一次频道玩笑起哄桃之夭夭和他的时候,我没忍住开了语音,说了一句:“桃之夭夭配不上他。”

    我知道我冲动了,可是真的忍不住。

    从那之后,我便发现只要我一出现,他就会在唱完后离开。

    或者是根本不唱就说有事,离开。

    我沉默,心很难受。

    他肯定是听出我的声音了,才会避着自己。

    不想让他为难,我不在经常出现,哪怕是出现也会选他没在的时候。

    可动作快于理智,我又开了个小号,披了个琉璃若梦的马甲守候在声声动听。

    接下来的事情,真的没有想到,会那般戏剧化。

    表哥找到了所爱的人,却促进了我跟他的再次相遇。

    时隔五年,他眉眼还是那般温柔

    却更加耀眼,更加吸引我的目光。

    这几年,不是没有人追过我,也并不缺乏比他更优秀,更好的。

    甚至其中还有些跟他类似的,可却丝毫没有让我动心。

    因为我都清楚明白一个事情,他们都不是他。

    而我想要的,也只有他。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习惯了这种注目。

    习惯了这种执着,习惯了等着他,习惯了期待他能回到自己身边的那天。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如今我又能靠近他身边,这种感觉就好像等了很久,得偿所愿。

    但并没有多么激动兴奋,有的只是淡然的平和以及沁人心脾的一种暖意。

    这已经不再是属于爱情一类了,是一种习惯中比较深邃的情意。

    如往常一样,我挂上声声动听,今天有他的麦序。

    那天大家一起在古风频道玩过后,虽然我和他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被挑明,但两人好似都有一种认知。

    刚进去,就听到了寻觅的声音。

    “烟雨来了,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呀。”

    接着郁纾菲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是啊,有的人也算是望穿秋水了。”

    我疑惑的听着,不太懂,她们这是吃错药了,还是没吃药?

    这句话是寻觅最喜欢说的,跟她混熟了,大家也都或多或少被影响了一点。

    “好啦,不闹腾啦,烟雨今天是你生日,所以我们为你举办了一档特别节目。”

    寻觅才说完,郁纾菲就接上:“对对对,不要太感谢我们哟。”

    随即耳麦里面便传来了她熟悉到骨子里的声音,依旧那般清朗隽雅。

    “我总是悲痛欲绝,对爱我终难妥协,我总是贪恋过去,对爱我不留余地。”

    “我总是渴望爱情,却总是哭到天明。。。我总怕用情太深,却爱你爱的那么真。”

    。。。

    “雨烟,或许如今的爱已经变成习惯,但还是想告诉你,我爱你,今后的人生,想要与你一起走过。”

    破镜重圆的念白,带着沉重的喑哑,掺杂着温柔和苦涩,顷刻间让我眼泪滑落。

    原来,不只是我一个人习惯了你在我的世界中吗?

    毕延波,我们从十六岁开始纠缠到如今的二十三岁,整整七年时间。

    我终于等来了那句能够镌刻我一生的话,眼泪早已经模糊了我的视线。

    “延波,我多庆幸我没有放弃。”

    也多庆幸,我们都还心中有着彼此。

    哪怕这只是一种互相纠缠的习惯,也抹不掉彼此的认定。

    ···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有很多感情还能破镜重圆?

    破碎的镜子,即便是修复好了,那痕迹也会永远存在,根本抹不掉。

    我回答说:因为曾在一起过,彼此相互了解,相互认知。

    等到失去,才会在生活中一点一点的去寻求对方的身影。

    没有遇到更合适的,慢慢的曾经那人便会成为一种执念。

    想起她/他便觉得很正常,遇见他/她目光也会自然的在她/他身上。

    不过是因为一种习惯。】

正文 第1022章 好与坏一念之间

    【很喜欢很喜欢也不代表那就是爱,更不代表你喜欢,就能够得到。

    —————闻说(牧曰)】

    因为喜欢唱歌,在发现声声动听之后,我便毫不犹豫的加入。

    一开始也知道声声动听里面有好几个撑场子的美丽嗓音,专门去听了好几次。

    不可否认,寻觅觅的声音每次听,都让我觉得很享受。

    大家都说她是女王音,可我却反而觉得,其实那是一种天籁之音。

    就是什么音都可以是,因为她唱的太好太好了。

    只是该怎么说呢,审美疲劳吧。

    每个人即便对一件事物很喜欢很喜欢,时间久了,也会出现厌倦的状态。

    我可能就是那种,在那一个月的每次都到后,变成了偶尔去。

    再到后面就几乎不在去乐团那边窜场,待在自己的古风,跟大家一起笑闹。

    原本以为会这样一直下去的,却没想到那个下午,她会再次出现。

    那是我第一次听她唱古风,仅一个开嗓,便让我心跳加速。

    浑身血液都在沸腾,叫嚣着迷恋。

    对,没错,时隔几乎一年多,我再次为她的声音产生了疯狂的念头。

    也可能是因为本身便是声控的关系,只要是不错的嗓音便能吸引我。

    但也因为听得太多,要求越来越高,一般的根本入不了我的耳朵。

    跟她合唱,听她唱闻说,我只觉得心头像是被谁包裹一层薄膜,暖暖的热热的。

    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呢,哦,很喜欢很喜欢,很激动很激动。

    然后顺理成章的,在第二次相遇的时候我们约了面基。

    原本我以为自己有机会的,她对我也是有好感的。

    独自一人高兴了很多,可是没过多久,这种幻想就被打破了。

    她带了一个人来,说是她家大魔王。

    那个时候我刚刚因为粉丝们的起哄,心中构建的幻想更大了一点。

    所以这毫无预兆的一击,使我很难过,很失落。

    但却不心痛,只是还有点不甘心吧。

    并没有推掉跟她的邀约,而是准备在当天,好好的让自己走出来。

    那天很快就到了,我专门把老妈从床上挖起来,给自己倒腾了一身帅气拉风的衣服。

    是那种真的走路都带风的帅气,我很自信,毕竟我有自信的资本。

    可打击来的太过强烈,他看到了什么。

    他们家那个喜怒无常心狠手辣的表哥,居然牵着一个长相十分漂亮精致的女子,有说有笑。

    身后还跟着表妹和郁纾菲几人,他蒙了一瞬。

    正在想着要不要绕道的时候,突然脑子里面灵光一闪。

    牧家和郑家的纠葛新闻上面,出现的便有郑寻觅这个名字。

    而他表哥能够站起来,也是因为郑寻觅。

    郑寻觅和寻觅觅是什么关系,尤其是。。。表妹和郁纾菲、毕延波三人的身份他也知道。

    上次他们也还一起爬过麦,所以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牧曰,牧曰,这这这,快来。”

    在我准备躲开的时候,顾雨烟兴奋的声音传来,无奈的只好抬脚走过去。

    也不知道表哥现在还是不是大魔王。

    哎?等等!

    大魔王,大魔王,握草,不会真是那样吧。

    “表哥、表妹、菲菲、延波、戚炜。。。。寻觅觅?”

    挨个叫了一遍,到寻觅的时候稍微有些迟疑。

    “嗯,见到你高兴,我是郑寻觅,也是寻觅觅,闻说大大果然跟雨烟说的那样,是个很可爱的孩子呢。”

    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爱个毛毛球哦,本少爷今天明明这个帅气侧漏。

    可是在表哥的威压下,我可耻的怂了。

    等到我们把整个漫展都看完,也扫遍了美食,各回各家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

    我今天似乎是来了却一段小心思的,可到了之后愣是没想起来。

    努力回想,才发现,大概是那两人之间的气氛太好,以至于我根本生不起其他的小心思吧。

    所有的选择都是一念之间,还好当时我没有选择过激怨恨。

    只是小小的不甘,如今我也没有被之困住。

    这片美丽的世界,依旧可以让我自由翱翔。

    谢谢你,教会我一件事,寻觅,表嫂。

    喜欢不一定要得到。

    此刻我依旧喜欢你的声音,但却仅仅只是喜欢。

    ···

    【若是可以重来一次,我想我会好好对你,不在嫉妒你。

    可是我们都知道,世间没有重来。

    —————郑琦馨】

    从三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有一个很有钱的爸爸。

    他会在来看我的时候,给我买很多很多的玩具和漂亮的衣服。

    但他从来不跟我们生活在一起,我问过妈妈,妈妈说爸爸忙,等过几年我们就跟爸爸一起住。

    那个时候我傻乎乎的以为是真的,五岁的时候,周围的那些小孩都骂我说我是野种。

    说我没有爸爸,还说妈妈不要脸,各种各样难听的话。

    我跟她们打了起来,被打的很惨,妈妈抱着我,信誓旦旦的跟我说,快了。

    那天之后她就特别忙,一个人在家的我无意间想到了打架时候,有个小孩说的我爸爸很有名,还有妻子和孩子。

    我悄悄跑进书房,打开了妈妈的电脑搜索起来。

    电脑还不太会用,但还好开机关机我会,爸爸的名字拼音我也会。

    找了半天终于在桌面上找到了可以搜索的,看到爸爸的资料出来,我忍不住放声大哭。

    我不明白为什么爸爸有了我跟妈妈,还要有其他的人。

    我偷偷跑到郑家外面,看到了那个比公主还要漂亮可爱的女孩。

    她生活在城堡里面,被爸爸疼爱的抱在怀里咯咯咯的笑着,旁边还站着一个很漂亮的阿姨。

    嫉妒就是这样开始扎根在我心里,直到两年后我跟妈妈搬进了那个城堡。

    爸妈都很疼爱我,我要什么,给我什么。

    每次见到那个郑寻觅,我就忍不住欺负她,最后她搬去了花园里面住。

    现在想来我才发现,自从我到那个家,便再也没有见她笑过。

    曾经我第一次见到她,最嫉妒的也莫过于那璨若艳阳的笑容。

    如今时过境迁,一切都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可只有我还迷茫在原地。

    我忍不住想,郑寻觅你选择放过我,是不是从未在意过我?

    可惜,这个答案我永远也得不到。

正文 第1023章 祸国妖妃41。1

    等事情都平息后,寻觅跟她老公有事没事就去声声动听闹腾,带上那一群喜欢搞事的。

    渐渐的,在声声动听里他们這群人,基本成了特色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跟老公走到白发苍苍,先他一步闭上眼睛后,寻觅便回到了星海空间。

    女主失去了郑家的庇护,平时也没有少得罪人,可以说是墙推众人倒。

    她并没有为难女主,只是看着她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就如那个闻芝彤,为了不让闻家破产,她被送给了一个****老大。

    结果闻家还是没有避免倒塌的结果,她也被折磨死在了对方手上。

    扑到大床上,寻觅忍不住滚了好几圈。

    ‘宝宝,宝宝。’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白毛团子,寻觅疑惑的叫到。

    这要是往常,没等她呼唤,那家伙就自己凑上来了吧。

    ‘宿主大人,你等等哎,我在取东西。’

    宝宝的声音飘来,里面带着明显的郁闷。

    寻觅好奇了,宝宝都郁闷了,那肯定是又出什么事情了。

    ‘呼呼~~终于取出来了,宿主大人,给你。’

    过了一会宝宝才捧着一本书,飘了过来。

    寻觅接过这本大红色封壳名叫《颜倾天下》的书,挑眉,她下个位面难道就是这个么。

    ‘宿主大人你还记得上上个世界的西莉亚吧,我刚刚收到主神回复了。’

    ‘西莉亚是时空管理局的资料收集人员,主神大人说很多时空都出了问题,人手不够,所以她就被派下来了。’

    ‘只是上上个位面数据错误,才会同时出现两个任务者。’

    ‘她现在跟她男人已经去了这个位面的相对位面,这次的任务比较特殊。’

    ‘牵扯上了两个位面,要解决只能同时进行。’

    寻觅一边翻书,一边听宝宝解释。

    ‘哦,知道了。’

    继续翻,即便是两个位面同时进行,干涉不了对方,就不用在意。

    宝宝没想到宿主大人现在这么好说话了,它还以为这种被硬塞绑定的情况,她会发飙呢。

    还好,还好。

    寻觅想,这个书名不应该叫颜倾天下,应该叫苏遍天下。

    因为真的很苏,女主从现代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古代王朝。

    当时天下局势三分,蜀昌晋,蜀国最大且兵强马壮。

    晋国最小,但却难攻,昌国资源最茂盛。

    可以说三国都是互相牵制的,谁也奈何不了谁。

    但就是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从天而降的女子,打破了三国的安宁。

    女子自然是女主,她降落到晋国,还恰好直接砸在了国主的身上。

    国主当时就对她惊为天人,要强娶还要封后。

    晋国的王后是蜀国国王的妹妹,三国君王大臣之间,几乎每个人后院或多或少,都有其他国家送来联姻的公主小姐。

    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都要好好待着。

    可晋国国王这一手,让王后怒从心起,直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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