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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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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算什么烦心事,我就是觉得我……”白仲抓起一颗李子咬了一口,一脸郁闷的说道:“阿娇的出生,韩嫣的命而已。”
  “扑哧!原来是在担心这个啊!你是不是怕千百年以后,别人传你和秦始皇的绯……好吧,我是说,别人说是靠脸上位,是佞幸媚主啊?啊哈哈哈,真是精神病人思维广,你都想到哪里去了?”系统以爪子抹了一把笑出来的眼泪,放声大笑道。
  “帅哥的烦恼你不懂得。”白仲嘴一噘,气乎乎的反驳道。
  若是自己长得丑一点,大约大家还是相信自己和嬴政是清白;但自己长得这么漂亮……你知道隔壁魏国吗?有个叫龙阳君大美人,虽然剑术超群,但一样各色绯闻。
  “你放心啦,肯定不会有这种传言出来的。”系统跳上白仲的肩膀,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什么意思?觉得我长得不帅?”白仲脸色一黑,和被传搞基比起来,还是不帅不漂亮更可怕一些。
  “不是,我只是想说,你尽读史书,难道就没发现韩嫣、龙阳、邓通、卫青、和绅、董贤、韩子高等等,他们这些被传过和君王有不正当男男关系的人……好吧,有几个存疑,但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没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系统开口解释道。
  “共同点?”白仲想了想这几个人的资料,摇了摇头不解的说道:“不知道!”
  “他们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皆出身低微或是贫寒!韩嫣算是出身最高的,但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侯爷的次孙,还是庶孙,爵位根本和他没关系。至于其他人,最高也就是个小官出身,像卫青那样的还不过是个马奴而已。”系统继续解释道:“可以说,古往今来,被传佞幸媚主之人,出身都是低微的。”
  “好像是……不对啊……分桃那位弥子瑕是晋国王室出身啊。”白仲反驳道。
  分桃断袖、龙阳之好,这可是古代耽美史上不可超级的经典。
  “分桃的故事,只是韩非子借弥子瑕和卫王两个人的身份,随口编得一个君臣故事,再拿这个故事说事而已,又不是真得。《韩非子》是韩非子借小故事,来讲自己的法家思想理念以及他对社会认识的文章,又不是野史八卦小说。为什么后人都以为会是真得呢?他还讲了守株待兔呢,难道也是真得?”

  ☆、424。8营养液500加更

  白仲不是个笨蛋,系统这么一说,他到是明白了一些。
  世人皆俗人,若是见到他人自贫寒而一步登天,自然会百般猜测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方法媚主;而历来风流韵事又是最让人当事人反驳无能的,所以广传风流韵事也属正常了。
  否则,同样是男男不正当关系的传闻里。
  “楚王好细腰”里,楚王好的细腰,根本不是女人之腰,而是士子之腰,所以饿死的也是满朝文武;《越人歌》这个故事是,是楚大夫庄辛看见襄成君漂亮,想摸襄成君的小手,结果编出来的渔夫向楚王之弟鄂君唱《越人歌》问他“约不约”,鄂君听了立马就抱着绣花被子盖在渔夫身上,说“约”的故事。
  结果后来这两个明显的男男故事,都被改成了纯洁向上的男女版。
  #这么一想,楚国还是一脉相传的基!#
  “之所以会这样,无非是两个原因。第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穷人大多数道德线会比较低,这就像后世女儿一定要富养一样,富养才不会为了男人的几个包包、几顿饭拐跑;第二,一般人都认为,豪门世家的家教会更好。后世娶老婆不就有两句话吗?宁娶大家婢,不娶小户女和唐人皆以娶五姓女为荣,就是因为大家婢和五姓女家教更好。同理,男人也一样,大家觉得家教好的男人,不会干媚主的事。你看宋玉,长得漂亮吧,成天跟着楚王比翼双飞到处旅游,也没有人传他的绯闻;再看看魏晋那一票名士,长得帅的那么多,和君上有趣事传闻的也那么多,也没见过有什么绯闻;最后再看慕容冲……”
  “慕容冲那是盖棺而定的!他和符坚的事,后世八卦可多了。”白仲打断系统的话,开口说道。
  “我说慕容冲那是个反面例子。一来慕容冲不是主动媚主的,他是被符坚用强的;二来你看慕容冲后不的报复多狠?世家子大多有傲骨,被君主这么折辱,换成个烈性点的,能和你同归于尽了,所以几乎没有人相信世家子会为了上位而媚主……另外,别相信耽美小说里那套,真实的位面里皇帝玩个出身低微的男宠不算什么,但如果对方是身份高者,那就不是玩男宠的问题,是得罪人家后台的问题,只要皇帝不脑残、世家不垮台,没皇帝这么干。”
  “我大约明白你的意思了……就是说,只要我还是大秦的长平侯,政治上不倒霉,最好还努力向上爬,基本上就没人相信我会媚主……真媚了也没人相信……因为我爹是白起、我娘是大长公主……”
  搞清楚了自己大约不会落到韩嫣的下场之后,白仲便安心的去睡了。
  第二天一早,鸡刚打鸣的时候,白仲就被嬴婉姬从床上拖起来,在半梦半醒之中听了一回庭训,又在半梦半醒之中被嬴婉姬打包丢上马上,坐着马车向咸阳宫而去。
  到了咸阳宫门口,白仲出示令牌,进宫之后,就和嬴婉姬兵分两路。
  嬴婉姬去找华阳太后聊天;而白仲去太子宫找嬴政。
  太子宫是以前太子柱的居所,也是白仲最熟的地方,闭着眼睛他也能在太子宫里走。
  咸阳宫虽然说是宫,但实际上是由数十个宫殿建筑群组……是组,不像后世故宫那样小家子气,就是一座建筑物里多分出几个单间,就能宣称自己是宫了,咸阳宫内的宫殿都是论建筑群组的。
  因此,咸阳宫的太子宫是非常大的——否则也住不下安国君和他的那么多个儿孙。
  不过现在的太子宫,又和以前的太子宫不太相同。
  以前住的是老太子和他的儿孙们,宫中主人众人,仆人也跟着多了起来,因此白仲不但到哪都能遇见人,而且去某个地方之前,还要思索会不会闯入他人的院子,从而给自己带来麻烦。
  现在不同了,太子宫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嬴政——自己勉强算是半个吧。
  因为主人少了,所以侍候的人也少了,太子宫显得空旷不少。
  但是对白仲来说,简直是太开心了,因为嬴政说了,只要自己喜欢,她可以想挑哪个院子就挑哪个院子,不用顾忌别人的想法。
  欢欢喜喜的,白仲选了一个花草最多的院子,离嬴政的住所不远不近,是以前一位极喜欢种花养草的公主……现在应该是长公主的院子。
  白仲绝对不是个喜欢花草的,因为她选了这个院子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人将这些原主人花了大量心血种出来花草都挖了,挖个池塘再修个小型演武场出来。
  谁让花草的主人,嫉妒孝文王喜欢自己这个侄女,所以仗着自己是公主且又受宠,老是在孝文王面前上自己的眼药?
  规划完室外,自然室内也不能放过。
  有句名言说的好,每一个女人都是天生的室内装修家。
  连白仲要挖先头公主的花草,太子殿下都只回答了一句“阿仲开心就好”,更不用说是室内的装修了。
  因此,只要白仲没打算拆屋子,宫人们连劝誎一句“于礼不合”的胆量都没有,任凭着白仲将正儿八经的小公主闺房,弄成稀奇古怪,酷似胡人的住所。
  “沙发沙发……小心点……我的沙发……对对对……就放那……就放那……我平常看书就靠在那里……”
  有嬴政的百般纵容,以及公主娘的千般疼爱,白仲的生活待遇当然是好的。
  因为担心她不习惯宫中生活,白仲平常惯用的东西都被公主娘打包送了进来——包括但不限定于家具。
  “累了吧?”嬴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白仲回过头,只见穿着一身太子常服的嬴政,正站在自己身后,含笑看着自己。
  “阿政……呃……太子……”白仲用眼睛瞄了一下,跟在嬴政身后那一大群宫人。
  “你们都退后一点。”嬴政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退后一点,带着赵高走上前,将赵高一直端在手里的杯子接过来,亲手递给白仲说道:“看你喊了好半天,一定渴了……来……喝杯水吧。”
  “嘻……阿政,你真好。”白仲抱着杯子喝了一口水,笑嘻嘻的说道。
  “今天搬家累了吧?”嬴政拍拍白仲的头,开口说道。
  “还好啦,都是别人在搬,我只是指挥一下。”白仲将杯子递还赵高,摇了摇说道。
  “都弄好了?”嬴政又继续追问道。
  “嗯……”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院子,这群宫人干活还是挺有素质的,大件基本上都弄好了,只剩下自己要睡得卧室了,这个要留给她亲手布置,“差不多了吧,剩下的就是再打扫一下院子,应该用不着我了。”
  “打扫院子啊……那灰尘挺多的……这样吧,你先上我那去坐坐……顺便看看我给你留的房间。”嬴政不待白仲反驳,一把抓住白仲的手,拉着她就往外走去。
  嬴政的居所当然是太子宫的正殿,他的房间理所当然的也是太子宫最好的房间,坐北向南,春暖花开,面朝……
  “咦?正好对着我的房间窗口啊?”白仲从嬴政卧室的窗户里探出头,指着对面的窗户,“而且还对着我的床。”
  按嬴政的意思,虽然白仲有单独的院子挺好的,但毕竟有点远,要是偶尔读书晚了,大半夜的还要走回住所就太麻烦了,所以太子殿下很大方的在自己院子里,让出一套最好的房间,给白仲当临时卧室。
  “是啊,这样每天早上一起来的时候,我们就能彼此打招呼。”嬴政说完,越发觉得自己这个主意真是棒极了,阿仲应该也会很喜欢才对,却没想到白仲只是给了他一个十分古怪的眼神。
  咦?阿仲为什么这样看我?莫非他发现了我的险恶……不不不,是一点也不险恶的用心了吗?
  #论女人什么时候最丑——早上刚起来没化妆!#
  “赵高,帮我记一下,这里要挂个窗帘……嗯……要粉红色的……萌萌哒……”白仲指着自己的窗户说道。
  开什么玩意?早上起来蓬头垢面的样子,怎么能让人看见?直接就从神仙拉低到凡人了,一点幻想都没有了。
  “粉……红……色……这是什么颜色?”嬴政看着一脸无害加好奇的问着,心里却在算盘着,一定要通知服侍白仲的宫女和内侍,只要天不冷,就不要把窗帘拉上。
  “啊……粉红色就是……”白仲忽然想起来,先秦织染技术不过关,黄色原材便宜又简单,红色却因为原材稀少而贵重,所以先秦的人以“红”为贵,普通人是不能穿红衣的。
  至于粉红、粉蓝这种萌系少女的颜色,先秦根本就染不出来。
  “我发带的这种颜色。”白仲指着绑住自己头发的粉色发带,得意洋洋的说道:“怎么样?好不好看?”
  “原来这个就叫粉红色啊?”嬴政拿起白仲手中的发带,放在眼前仔细翻看了一番,开口说道:“我一直以为是你的红色发带……”
  嬴政忽然脸一红,他昨天跟姑曾母说什么来着?一定会好好对白仲,锦衣玉食的哄着,至少不会让他用都洗到褪色发白的发带。
  幸好阿仲不知道!

  ☆、434。8

  其实嬴政真得想错了,他话还没有说完,这个“褪色发白”的段子,就被系统拿来作为“秦始皇很呆萌”、“我家陛下就是这么蠢萌蠢萌”的证据,叽里呱啦的说给了白仲听。
  听得白仲只能感叹,幸好大秦太子是国家管发媳妇啊,不然这个情商,就是注定孤单一生的节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蠢萌蠢萌的嬴政,真是想起就萌萌哒的惹人爱。
  来正是因为这种错误的印象,以致白仲对嬴政失去了男女相处之间应有的警觉性——当然,有隔壁魏国龙阳君的故事当例子,男男也不是那么安全的。
  一时之间,暂时被嬴政蠢萌无害形象迷惑的白仲,忘了嬴政未来“天凉六国破”霸道帝王形象,被嬴政忽悠的在他院子里吃了个晚膳,然后又被拉着请教学问,请教完学问又吃了个夜宵,接着又是请教学问,一来二去到了该睡觉的点,预先安排好的宫人来向太子殿下报告——
  殿下,对不住了,嘤嘤嘤,长平侯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的院子我们还没收拾好,您看……
  你们这些废物,养你们干什么?拖下去,先打了五十大板!哼!
  打完宫人板子的小太子,转过头看向白仲,脸上的表情也相应的从霸道太子转成受委屈小媳妇,“阿仲,怎么办?”
  “没事,我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夜都可以的。”白仲虽然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也没想太多,她又不是一出生就含着金勺子,上辈子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窟、没空调没暖气、八人一间的大学宿舍也睡了四年,只要给个房间给床被子,凑合一夜还是可以的。
  “那怎么行?我昨天跟姑祖母说,要好好对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嬴政表情愤愤的说着,那模样就好像在说“你瞧不起人,你逼我说话不算话,我不跟你玩了”之类的台词。
  白仲看着比自己还要生气的嬴政,一脸无奈的说道:“其实我是很无所谓的,只要有个房间有床被子就……”
  嬴政“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桌子,红着脸怒吼着打断白仲的话,“不行!绝对不行!”
  “那……那……你说怎么办?”被嬴政拍桌子的声音吓一跳的白仲,扫了一眼嬴政刚完拍子的小爪子,刚才那一下拍得那么响,小爪子都拍红了,他不疼吗?
  嬴政淡定的收回手,将手掌藏进衣袖里,再将疼得快要流出来的眼泪憋回肚子里,开口说道:“这样吧,今天你就先凑合一夜,和我一起睡吧。”
  “啊?”白仲一愣,刚想要拒绝嬴政的请求,发现嬴政已经从暴走模式转成软萌模式。
  #画风变得那么快,真得没有问题吗?#
  虽然白仲在户籍上性别为“男”,但实际上内心里还是一个可萌可萌的女孩子。
  女孩子大多具备两大特点:一、喜欢萌萌哒的生物;二、有母性,比较喜欢小孩子……仅限于长得漂亮的小孩子。
  十岁的嬴政就正好具备以上两种特质,因此当他全心全意卖起萌来的时候,白仲根本抵挡不住啊。
  清醒过来的白仲,看着刚才还小白菜苦逼样,现在却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招呼宫人去铺床的嬴政,再次觉得哪里不对劲,有种智商一下子被人拉低的感觉。
  #汤姆苏光环——自动将敌方智商,拉到自己的水平,再以丰富的经验打败她。#
  但是话都说出口了,看着这么开心的嬴政,白仲也不好意思改口,只好在心里百般安慰自己,“没事没事,不就睡个觉嘛,嬴政才十岁,我才八岁,同个床他能干什么?最重要的是……我没发育。”
  白仲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胸口,只要不脱裤子,自己的真身是绝对不会暴露的。
  睡觉嘛,当然要换衣服,命人将自己的睡衣从院子里拿来,白仲换上了自己萌哒哒的小睡衣——粉红色丝质荷叶边无袖背心加小短裤,又舒服又清凉,小女生的最爱,如果忽略嬴政奇怪的眼神。
  “阿仲,你这衣服……这衣服……”看着白仲露在外面的胳膊和大腿,嬴政有种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的感觉——是看白仲那张白里透着红的小脸蛋呢,还是看她如藕一般的胳膊,又或者是雪白雪白的大腿呢?
  “这是我自己做的睡衣……怎么样?好不好看?”白仲跳上床,在嬴政面前转了一圈,笑着说道。
  “好看……很好看……”嬴政红着脸,一副怪不好意思的模样,点点头开口说道。
  嬴政不好意思看白仲,白仲到是挺好意思看嬴政,只见对方本来皮肤就白,现在还穿着一身黑色的亵衣亵裤,更衬托着肤白如雪,再加上红扑扑的小脸,看着就像可爱的小白羊。
  嘻嘻!小阿政,你是小白羊,就不要怪姐姐当红太狼了!
  等等!为什么是红太狼不是灰太狼?
  怪只怪嬴政掩饰的太好,明明是不停的偷看偷看又偷看,想看得不得了,偏偏脸上还能装一副纯情又害羞的模样,以致于白仲都没发现面前的小白羊,其实是一只大老虎。
  “嘻……那就好……”白仲嘻笑一下,钻进被窝里,冲着嬴政微微一笑,“阿政,你是要睡这头?还是那头?”
  “跟你说一头吧……嗯……我可不想闻你的臭脚。”嬴政走到另一边,冲着已经在床上躺好的白仲,做了一个鬼脸说道。
  “我洗脚了!”白仲不开心的“哼”了一声,但同样也因为嬴政那一句“臭脚”而放下了心里的戒备。
  也对!哪个女孩子会因为一个十岁小孩要跟你睡,而心中警惕?
  事实证明,白仲放心放得太早了。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嬴政他有睡觉踢人的爱好?
  当第四次被嬴政踢醒来时,白仲捂着小肚子,一脸愤愤的看着睡在自己旁边的嬴政——整个人呈大字趴在床上,占据了大半个床,一床被子盖在他身上,另一床被子却被他抱在怀里,脸枕在被子上,嘴角还挂着一丝可疑的银丝。
  不过……睡着的模样还是挺可爱的!
  白仲掏出上回他从系统那换来玩游戏、看小说的安卓机,选到拍照那一栏,“咔嚓咔嚓”的对着嬴政拍几十张照片,一边遗憾自从上次露“蘑菇”事件后,嬴政也学会了穿裤子,不能拍他的小“蘑菇”,一边将其中一张她觉得最好看最可爱的嬴政大头照设成屏保。
  你说为什么要强调是安卓机?因为晋江app它没有开发iso版本。
  拍完照后,白仲恨恨的将嬴政怀里的被子抢过来,看着依旧睡得像小猪一样,根本没有清醒的嬴政,生气的做了一个鬼脸,翻身下床,将被子铺在地上,准备打个地铺算了。
  太子的寝宫自然铺有厚厚的长毛地毯,再加上现在天气不冷,在地上睡也不是很难过,虽然明天可能会腰酸背疼,但总比再被人踢醒来好。
  该死的嬴政!我以后再跟你同床,我是小狗我!
  再次入睡前,白仲一脸愤愤的想着。
  两年后,嬴政太子宫。
  按照秦国的规矩,虽然嬴政是一国之太子,但也不得贪睡,每日日出时分便要起床。
  赵高蹑走蹑脚的走进嬴政寝室,就见宽敞的能容四、五个成年人并排躺下的大床上,此时正并头睡着一大一小两个少年。
  小的那个大约十岁左右,肤白如雪、青丝过肩,穿着一件粉红无袖背心,露出两条雪白的手臂,被子堪堪盖到腰际,赵高一眼就能看见他正压在另一个少年身上——头枕在另一个少年的胸口上,两只手环抱住对方的腰,脚则横搭在对方的大腿上。
  而被他压住的另一个少年,虽然看着不过十二、三岁,但身高已经可以堪比十六、七岁的少年,而且和旁边那个睡觉很不安分的少年比起来,他睡觉很安静,老老实实乖乖巧巧的躺着,头发不凌乱,衣着也整齐,只有胸口那块好像被人暴力扒开。
  至于扒衣服的是谁,这件事还是不要想了。
  这张大床是两年前,白侯爷在嬴政寝宫第一晚留宿后,噘着嘴抱怨床太小,他被嬴政踢下床后,嬴政命人重新制的特大号床。
  只是从眼前这个情况下,赵高总觉得,应该是有人先倒打一耙来着。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被人压着睡,一睡就是两年,还能不做鬼压床的噩梦,其实也不容易的。
  “太子,醒醒……该起床了……”赵高走过去,跪在床旁小声的叫道。
  嬴政眼睫毛跳了跳,随即睁开眼,表情有些茫然,眼神无助的可爱,过了两三分钟,嬴政的眼睛里才重新有了神采,转过对看着赵高面无表情,开口说道:“赵高,你先出去。”
  待赵高出去之后,嬴政低眉看着趴在自己胸口,睡得正甜的白仲,柔声开口说道:“阿仲,睡醒了没有?该起床了。”
  “没醒!”白仲闭着眼睛,干净果断利落的说道。
  说着,白仲挪动身体,往嬴政身上蹭了蹭,尤其是一颗小脑袋,更是蹭得厉害,将嬴政胸口处本来就被扒开的那一块衣服,趴得更开一些,小脸帖在嬴政的胸口上,嘴里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大夏天的,有什么比抱着一块人形冰块睡觉更舒服?
  #论高冷霸道太子的正确使用方法!#

  ☆、444。8

  见白仲赖床不肯醒的小无赖样,嬴政无奈的笑了笑,再次开口说道:“你再睡会,那我先起来好不好?”
  “一刻钟……让我再睡一刻钟……”白仲梦呓一句,松开抱住嬴政腰的手,翻身睡向另一头。
  至于嬴政,他可坏了,蔫坏蔫坏的。
  一得到自由,立马从床上爬起来,跑到窗口将室内所有的窗户都关上,然后出了寝室,再小心翼翼的关上门。
  关了门又关了窗,大夏天的,虽然太子的寝室也不会太热,但是对于早已习惯盖着棉被吹空调的白仲来说,这简直不能忍。
  因此,不到一刻钟,刚穿好衣服,等着宫女给自己净面的嬴政,就看见穿上衣服、赤着双足、噘着小嘴,委委屈屈从里间走出来的白仲。
  坏蛋!大坏蛋!长得再好也是大坏蛋!
  看着白仲瞪大眼睛,气乎乎看着自己的憋屈小模样,嬴政心里莞尔一笑,但又不敢笑出来,脸上还得摆出一副可怜又无辜的模样,委屈的说道:“再不起床要迟到了,仲父可是很凶的。”
  哼!吕不韦要凶也只会凶你一个,根本不会凶我!
  白仲气得又瞪了嬴政一眼,明明满肚子坏水,却爱装成一副无辜样,让所有的人都以为是自己狗胆包天欺负他,真是跳进黄河……对了,现在黄河还叫大河,水还是清的。
  这叫什么?这叫什么啊?就知道欺负人!系统,你跟我说说,这叫什么来着?穿越太久,好多词都忘记了。
  '这个啊……我们晋江管这个叫“白莲花”。'
  对!就叫白莲花!这朵死白莲!
  白仲恨恨的跺了跺脚,黑着脸走到隔壁屏风后,让自己的乳娘帮自己换衣。
  在宫里还好,嬴政那副白莲花模样只在几个心腹面前摆出来,见到其他人之间,为了他太子殿下的威严形象,还是各种炫酷帅拽的;偶尔出宫玩耍,在那些不知道其身份的百姓面前,嬴政就跟脱缰的哈士奇一样,各种撒野各种逗比,最主要的是你还不能说他,你一说他,他就开始摆可怜,然后……呵呵……你就成了仗着更受父母宠爱、欺负单纯老实哥哥的坏弟弟。
  简直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换好衣服,穿着一身白色绣花单衣,头发被扎成两只可爱小角的白仲,从屏风后转出来看着嬴政,因为没有到及冠的年纪,故而他长长的头发被宫人用发绳扎在脑后,一袭黑色绣着玄鸟的常服衬得整个人精神奕奕。
  果然是女要俏,三分孝;男要俏,一身皂。
  不过大夏天的,穿一身黑,你不热吗?不知道黑色更易吸收阳光,所以表面温度会更高吗?
  梳洗完毕就该吃早饭了,对于自己硬生生把秦始皇的饮食习惯,从一日两餐拗成一日三餐这一点,白仲表示自己的力量其实不大,一日三餐只是某个开始发育的孩子,因为吃不饱而顺势而为下的结果,根本就和自己无关,否则对方怎么没把一大早就吃肉的习惯改了。
  看着嬴政案前那满满一桌的肉,白仲喝了两口白粥,又咬了一块蜜饼,喝了小半碗豆腐脑——她发明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嬴政表示甜豆腐什么的,完全不符合自己的口味,因此一气之下,白仲就没告诉嬴政,豆腐还可以咸吃。
  #就算不入我甜党,也休想入咸党!#
  至于甜咸党另一大战点——粽子,白仲自从穿越来秦国就再没吃过这玩意,概因为屈原就是白起弄死的。公元前278年白起攻破楚国都城郢都,并焚烧楚先王陵墓。屈原玻璃心想不开,就在汨罗江抱石自杀,给后世中国人留下一个法定假期和一项传统美食。
  #老爹留下仇人百万,真不是吹牛的!#
  #这辈子都别想用真名去楚国、赵国、魏国、韩国。#
  “阿仲,别老是在那啃叶子,你以为是你是兔子吗?一大早就啃叶子……来,吃块肉!”嬴政说着,用刀割下一块烤成金黄色的羊腿肉,放到白仲的盘子里,“看什么?这块可是羊腿上的精华,最好吃的就是这里了,而且等会有马术课,要是不多吃点肉,怎么有力气拉弓射箭?昔日武安君,定下的招兵法度第一条,便是看你一顿饭能吃多少……吃不下五斤干肉两斤干饼,便不能入军。长平之战时,武安君已经年逾五旬,但每顿饭还能吃大半只羊……阿仲,武安君可是你爹啊。”
  别逗了好嘛!我爹是军人,体力消耗大一顿饭吃大半只羊很正常,我……我吃巧克力、薯片、冰淇淋,我不缺热量我!
  白仲看着喷香扑鼻的羊腿,摸了摸自己日渐粗壮的腰身,恨恨的挟起一筷子秦苦菜,放到嬴政碟子里,含笑说道:“太子,别老是只顾着吃肉,多吃点青菜……”看见嬴政因为自己那一筷子而瞬间色变的脸,白仲在心里吃吃直笑,脸上说话时的表情却越发严肃起来,“苦菜虽苦,但是我老秦人惯常之食物。昔日孝公、惠文皆是以苦菜为食,现在大秦虽国富民强,但阿政既为太子,自不可忘本,因常思先祖之苦。”
  听完白仲的话,嬴政怨念的看了她一眼,你也知道是孝公、惠文时期了,那个时候秦国是吊丝国,现在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秦苦菜什么的,早就从宫廷食谱里退出了,你到底是从哪翻出来的这玩意?
  白仲笑了笑,苦菜消暑保健、清热解毒,最重要的是,它专治各种富贵病。
  怨念归怨念,白仲这一套套大道理砸下来,最主要的是这是白仲亲手挟得菜,嬴政虽然不喜欢,但还没奈何的吃了一口。
  苦菜一入口,嬴政就感觉嘴里充斥着一股又苦又涩的感觉,这么难吃的东西,真不知道阿仲是怎么吃下去的。
  #为了保证体型,女人什么苦都能吃!#
  吃过早饭,就到了上课的时间。
  秦宫规矩,太子是单独在太子宫接受太傅司吏员的教导,无须去和成峤等公子城西的王子学宫读书。
  能陪着太子读书的人,只有太子的伴读,而嬴政只有白仲一个伴读,所以一个班就两个学生,偶尔想偷个懒都会被老师一眼识破,这种痛一般人不懂得。
  嬴政的老师之一,或者说能唯一被嬴政称为“师父”而不是“师傅”的人,就是后世大名鼎鼎吕不韦。
  吕不韦生得浓眉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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