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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反派小媳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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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清风侧过头看她,一开始觉得有些眼熟,打量了一番,好半天才认出来是赵卫国的媳妇,也就是林家那个女儿。
  他虽然没见过几次,但还是有些印象。
  赵卫国结婚的时候他没去,是宋妈回来跟他说的,语气中不乏酸意,说什么没想到曾经那么穷的一大家子越过越好,全都靠了赵卫国,年纪大了又怎样,照样娶个年轻漂亮的,当初要不是……
  当初要不是他没聋,那个名额就是他的了。
  这话就是说给他听的,除了惋惜,还有就是想让他早点结婚成家。
  他比赵卫国小三岁,但他从小就会念书,每次都考第一,乡下的孩子差个一两岁也能玩到一块去,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没人陪他玩,便早早就送去读书了,就和赵卫国一个班,两人还经常一起回家,可惜他只能念一年。
  当初招兵的时候应该轮不到赵家的,赵家往上数成分有些不好,是他看在曾经同学的份上帮了人,这事连赵卫国自己都不知道。
  他一直都清楚家里人都觉得愧对了他,那时候刚好是农忙,都累,没注意到他的状况,烧了一夜,命是救过来了,但也聋了。
  尤其是近些年宋妈一直念念叨叨,村里谁结婚谁家添了小孩总得说上一两句。
  所以当初给他张罗婚事的时候,哪怕心里不愿意也没多说什么。
  比起人家自愿,总比强迫别人女孩子好。
  而且,他现在觉得孔嫣也挺好的,就是思想有些问题,慢慢教就是了。
  宋清风停住脚步看着站在路中间的林杏。
  将担子换了个肩膀,目光有些不解。
  他和她好像并不熟悉。
  林杏看着宋清风的神色略微复杂,这还是她重生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他。
  这个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个冰冷彻骨的冬季街头,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面色憔悴不堪,手里还紧紧裹住一个孩子,父子俩如同闯入人群中的小鹿,惶惶不安。
  认出是她,好心带她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临走了还留下十块钱。
  佝偻着背,凄凉落寞,带着孩子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十块钱不多,却救了她的命,也让她在绝望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他和她都是苦命人!
  哪怕后来听说他混的不错,也不能掩盖孔嫣曾经对他的伤害。
  宋清风被林杏看得心里发毛,觉得这人莫名其妙,面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有些防备,不明白她眼里的怀念与同情是从何而来?
  脚不自觉的往后退了退。
  林杏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也不好耽误他功夫,便直接开门见山道:“我知道城里有一种设备只要戴在耳朵上就能听到声音,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听不见,但买了它后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
  说完觑了他一眼,见他并没多大的反应,眉头一皱,“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凑够了钱就可以买它,然后跟其他人一样听见声音了。”
  见他还是没什么反应,心里忍不住纳闷,按理说宋清风一个聋了很多年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很振奋才对,怎么会什么表情都没有?
  又忍不住强调一遍,“我真没骗你!”
  宋清风看了她一眼,抿了抿嘴,然后准备直接走人。
  林杏一急,直接伸手去拉他。
  宋清风察觉到她的触碰,赶紧一甩胳膊,侧过头看她,眼神不善。
  林杏忍不住生气,“你怎么这样?我还没说完,我并不是歧视你的意思,我是想找你合作。”
  说着往四周看了一眼,见没人,便凑近了一点小声道:“我知道县城里有个黑市,如今快过年了,本来冬天物资紧缺,城里人日子更不好过,我们弄着东西去卖,肯定能挣不少……”
  宋清风听得眉头死死皱紧,脸上的神色越发难看。
  林杏见他脸色不对,知道这种事对他们还没经历过未来的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便赶紧开口解释,“你没必要觉得这不合规矩,这种事做的人不少,小心一点不会被逮住的。”
  “而且,照着国家这个发展趋势,过不了几年就会开放市场,相信我,这是真的,我们只不过提前一点而已。”
  宋清风淡淡扫了她一眼,直接将肩上的担子一侧,两个簸箕突然横了过来,将林杏逼退好几步,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杏气急,狠狠跺了一下脚,怎么都没想到宋三根这么油盐不进!
  上辈子的他明明很好的,怎么会这样?
  她是想带着宋三根一起发大财的,一方面是感激上辈子的事,报答她的恩情;另一方面她毕竟是个女人,不好总是出门,再加上宋三根是大队长家的儿子,路子总得宽广些。
  忍不住憋闷,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宋清风的背影,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走上一辈子的老路。
  宋清风一路挑着担子往回走,脑子却忍不住回想起刚才林杏说的话,不可否认是有些道理,甚至他也想到了这点,但却忍不住犹豫,毕竟代价太大,以如今的形式,一个不好就是拖家带口受到牵连。
  至于她说的那个设备,应该就是昨日孔嫣跟他提到的什么助听器。
  大概是觉得说出来的话触犯了他,所以跟他说了这个,甚至为了弥补,要将私房钱拿出来给他。
  毋庸置疑他是心动了,甚至一晚上都没睡,但他不会要,他要自己凑钱去买,既然有这个东西,他就一定要买到。
  但对于林杏,却忍不住疑惑,她一个乡下的女孩,几乎都没怎么出过队里,怎么会知道这些?赵家和林家更没几个是有见识的。
  或许赵卫国从哪儿知道,但以他的性子不可能会多话写信说这些,最多是哪次放假回来直接来找他当面提一句。
  而且她说话的语气神态总给人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孔嫣没骗他,是有这么个东西可以让他重新听得见。
  内心忍不住一片火热。
  ……
  孔嫣下午喂完猪又去了一趟供销店,这几天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冻疮又犯了,准备再去买点蛤蜊油。
  冻疮这东西她以前从没长过,不过同学有,红通通的,肿的跟红萝卜似的,听人说很痒,当时还好奇自己怎么不长,如今却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虽不似肿的红萝卜那般严重,但也是活受罪了。
  出了门,发现天更黑了。
  “孔知青下次再来啊,有好货我都给你留着点。”牛老头对她挥挥手,眼睛笑眯眯道。
  孔嫣揣紧兜里的蛤蜊油和雪花膏,心疼的直抽抽,突然好想念现代的日子,护肤品化妆品她从来不用操心,都是她妈买好了寄过来,现在想想当初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路怀念一路快步往家走。
  晚上的路是最不好走的,被下工的社员踩得泥泞不堪,现在的鞋子都是棉鞋,布做的,一走路就湿脚。
  天色已经大黑了。
  孔嫣心急,往边上脚印不多的地方走去。
  突然,脚下一空,“扑通”一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刺啦一下滑进旁边的沟里,右脚猛的硌到一块石头。
  “啊”
  雪太厚覆盖住了草,误以为是路,竟没想到踩空了。
  孔嫣吓得哇哇大叫,手紧紧趴着地。
  动了动,右脚一痛,好像扭到了,赶紧抬起腿。
  好在沟不深,只到她胸口。
  心怦怦直跳,好半天才缓过神,随即想了起来,赶紧摸了摸口袋。
  还好,蛤蜊油和雪花膏还在。
  环顾一圈,这边还是田地,距离队里还有点距离。
  认清自己的现状,挪了挪,倒抽一口冷气,脚更痛了。
  忍不住红了眼,用手背擦了擦,努力静下心,赶紧伸出手摸了摸旁边,有一些干草,但一拽就掉了,有的还长了刺,会扎手,没办法借力上去。
  主要是右脚不能动,这里对她来说又太高了。
  孔嫣不敢大喊,万一招来了小流氓就惨了,队里有些流氓混混就喜欢在外面乱逛,什么缺德事都敢干。
  虽然心里想着自己不回去,宋家人一定会来找她,但还是害怕。
  吐了几口气,撅着屁股努力往上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脚踩在雪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声音不大,但在这安静的夜色中格外显眼。
  心口一突,既期待又害怕。
  忍不住握紧拳头。
  想了想,还是曲膝趴下去躲在坑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在上面,借着昏暗暗的光亮去看。
  脚步声近了。
  人渐渐有个模糊的影子,虽然看不清晰,但孔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形。
  是宋三根!


第十四章 敷脚
  孔嫣认出是宋三根,顿时喜得眉飞色舞,赶紧站直了,趴在坑边不停挥手,大喊道:“宋三根我在这儿!”
  “在这儿!”
  “在这儿!”
  “哎哟,你个傻蛋!我在这儿!!!”
  孔嫣急得恨不得跳起来,眼睁睁的看着他直接从她面前走过去了。
  麻蛋,他怎么走在路左边?
  心急之下啥都顾不上,随手抓起东西就朝他砸过去,吼他:“我在这儿啊!”
  宋清风察觉到脚踝一痛,疑惑的低下头去看,然后一脸奇怪了看了眼周围,还没等他解惑,就接二连三的雪块泥块朝他扔来。
  顺着方向,偏了偏头,看的不太清楚,不过差不多猜到了,走近,果然就看到某人狼狈不堪的在坑里张扬舞爪,两只小胳膊舞得虎虎生威。
  就跟家里的大公鸡打架时一模一样。
  孔嫣见他看到自己了,松了口气。
  双手叉腰,气的瞪他。
  可把她累的不轻!
  是来找她的吧?
  咋不看路呢?
  赶紧对他招了招手,“可算是看到了,快来拉我上去,我脚好痛!”
  宋清风不急不缓的走了过来,见她如此,便知是被困住了上不来,也没细看,直接半跪到地上,然后将手放在她咯吱窝下,要把人拖上来。
  “哎哟……哎哟……疼……“
  孔嫣右脚忘记抬起来,蹭到地上发疼。
  人上来了,趴在地上好一会儿不能动,棉衣都被雪打湿,穿在身上又冷又重。
  宋清风准备拉她起来,这下算是看清了她的样子,整个人灰头土脸的,沾了一身泥巴雪水,尤其是两个袖子,湿哒哒的,头发跟洗过的一样,上面戳着几根草,额前的碎发还结了冰,一根根的像冰棱子。
  惨不忍睹!
  孔嫣喘了会儿气,见他就蹲在旁边,要往他背上爬,耍赖般道:“不行了,我走不了了,全身都软趴趴的,脚还痛,你行行好,背我回去。”
  说完手就麻溜的攀上他肩膀,身子往他后背倾。
  宋清风仿佛被吓了一跳,矮身一让,猛的站了起来,将孔嫣摔在了地上。
  然后退到好几步远,警惕的看着她。
  孔嫣摔了个狗啃泥,抬起头凶他,“你干嘛呀?背个我怎么啦?”
  忍不住强调: “我不重!”
  宋清风转过头不理她。
  “你……”孔嫣气的说不出话,抓起雪泥就扔他。
  “我脚扭了,走不了了!”
  说完指了指自己的右脚。
  宋清风默默看着她,然后走近,弯腰伸出手拉她胳膊,要把她拎起来。
  孔嫣以为他被自己说服了,赶忙抬起手拽他肩膀,要往他后背爬,哪知宋清风身子一扭,又跑到一旁。
  猝不及防差点又栽了跟头,好在这次反应快,连忙用手撑住了地。
  抬起头瞪他。
  气绝!
  干嘛?
  嫌弃她脏?
  怎么这么没同情心。
  原本都准备站起来了,干脆直接往地上一坐,看着他撒泼道:“你不背我我就不走了!”
  宋清风大概是察觉到她的意图,默默看了她一眼,然后真的转身就走了。
  背影毫不犹豫。
  孔嫣见他真走人,心一慌,刚才掉到坑里都没什么,如今却只剩下满满的心酸与委屈。
  怎么碰到这么个愣子?
  她都这么惨了!
  竟然还真丢下她不管。
  心下又有些后悔,刚才太冲动了,可是真的是全身乏力,如今想起来也起不来了。
  拍了拍胸脯顺口气,安慰自己,反正也上来了,干脆歇一会儿恢复力气再走。
  不跟狗子计较!
  就在心里将宋三根骂的体无完肤时,刚才走的人又回来了。
  孔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还回来干嘛?走啊!”
  气的又扔了一团雪泥。
  宋三根抿了抿唇,最后默默蹲在她面前。
  意思不言而喻。
  哼!
  孔嫣冷笑,本想硬气一回的,最后想了想,还是厚着脸皮爬了上去。
  她才不傻呢!
  坐这儿多冷啊!
  宋清风感受到她攀上自己的后背,身体一僵,等孔嫣爬了上去,手穿过她的膝盖后面,握紧拳头放到腰间,猛地起身站直。
  孔嫣由于惯性,身子突然后仰,差点掉下去了,吓得赶紧抱住宋清风的脖子。
  整个人死死贴了上去。
  宋清风呼吸一紧,顿了顿,绷着脸跨步离开。
  但放在腰间勾住她腿的手尽量后挪,想将她的身体与自己后背隔开。
  孔嫣觉得自己的臀部都要翘上天了,后面嗖嗖的冷,紧紧搂住他脖子,气的拍他肩膀,“你干嘛呀?我要掉啦!”
  这个傻子背人都不会!
  宋清风感觉到耳边说话喷出来的热气,所过之处一片酥酥痒痒,难受至极。
  不自觉的扭了扭,哪知背上的人抱着更紧,头皮一阵阵发麻。
  走了一会儿,就有淡淡的亮光。
  看到人家,孔嫣心里一松,安心了许多。
  北方天黑得早,但并不是多晚,若有若无的散发着饭菜香,还几个孩子在外面玩雪。
  因为有些光亮的缘故,在外面玩的孩子看到两人经过时还一脸好奇的打量。
  孔嫣一无所觉,反倒是宋清风忍不住加快步子。
  孔嫣颠颠的难受,忍不住抱紧,侧着头,看到不远处的几个黑不溜秋的瘦猴儿盯着他们瞧,手还指指点点的,忍不住皱眉。
  “快看!聋子背媳妇!”
  “不对,是哑巴!”
  “都不对,我妈说他是又聋又哑!”
  ……
  声音不大,带着浓浓的口音,一时没听出来,待反应过来时,已经走远了。
  孔嫣心里憋闷,一群狗崽子,骂谁呢?
  没礼貌!
  视线忍不住放到旁边的人身上。
  他们正走到人家屋后,没了光亮,看不大清楚他的模样,但不知道为什么,被他背着心里就觉得很踏实。
  有种天塌下来了还有高个子顶着的感觉。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说心里话,宋清风人其实还挺不错的。
  对长辈孝顺,对小辈爱护,哪怕她这个莫名其妙娶来的媳妇,也并没有因为嫁进来有理由的份上急吼吼的生娃啥的,一般男人还真做不到,连现代的那些男人都是,口口声声说着不爱、标榜自己情圣、一切都是为了传宗接代,其实该干的还真没少干。
  虽然她一开始就做好了准备,但更喜欢目前的状态,他有自己的原则,虽然有时候比较较真,但人品却是可以保证的。
  想到原书中的结局,忍不住叹息,说句实在话,看书的时候她就不怎么喜欢林杏这个角色,上辈子哪怕有一些外在的因素导致她偷情、背叛婚姻,最后给人做小三落魄不堪。
  她自己难道没有问题吗?再怎么没感情也不能婚内出轨啥的,最后还堕落成去做小三,婆媳妯娌有几个相处和睦的?就算是亲爹亲妈也吵架啊!赵卫国人虽然沉默寡言,但也不是什么昏头昏脑的人,自己不去争取立起来只知道怨天尤人,将所有的责任推卸给别人也是够够的。
  而且像她这样的人都能重生回来,那对其他比她品行好的人多不公平啊?毕竟每个人都有后悔的事!凭啥就她能重生回来如何贤妻良母、创业走上成功之路?
  最让她忍不住吐槽的是,你创业就创业呗,非得拉上别人,而那些别人就是因为她的重生先知道他们未来会成功,然后提前给他们一些小恩小惠,最后感恩戴德的为她做事,她躲在背后享清福。
  比如宋清风,再比如后来的那个退役军人。
  宋清风上辈子虽然被孔嫣给甩了,但后来也混的不错,他这人其实挺上进的,不然也不会天天自己躲在屋里练字,对学习抱以热忱。
  这辈子遇上林杏其实更惨,因为作者为了突出林杏的魅力让宋清风等男配几乎都被林杏的能力所折服爱上她,最后只有宋清风爱而不得而黑化,因为从小身体的残疾导致他内心更加敏感,做出这种事也勉勉强强说的通,结局就是被判了无期徒刑,后来因为表现好加上立功,二十年后出来了,然后浑身轻松放下过去,依旧和男女主你好我好大家好!
  脑子有病!
  更无语的还在后面,因为宋清风坐牢,他和孔嫣的儿子便被男女主收养了,是的,自己亲爹被人送进监狱了,还说“林姨,我明白的,这不是你们的错。”
  最后更是爱上了他们的小女儿,而那个小公主并不爱他,为此伤心绝望、默默守候。
  这叫什么事?
  咋一家子都是炮灰呢?
  好无语!
  好绝望!
  孔嫣想到这儿都醉了,忍不住伸手拽了拽他耳朵,“你咋这么不争气呢!”
  宋清风本来走的好好的,耳朵突然被她揉捏,身子倏忽一软,仿佛过电似的,猛的一颤,差点将背上的孔嫣甩了出去。
  侧过头瞪她。
  孔嫣讪讪,赶紧收了回去,一时糊涂忘记了自己还要倚仗他回家呢。
  瞄了他一眼,怂哒哒的解释道:“我是怕你耳朵冷,给揉揉。”
  宋清风懒得理她,转过头去。
  孔嫣撇撇嘴,悄悄做了个鬼脸。
  脾气可真大!
  不敢再乱动了,乖乖扶着他肩膀。
  两人回到宋家后,都在等他们没吃饭,见到孔嫣这么狼狈,也不好多说什么,赶紧让她洗澡换身衣服,别到时冻着生病了又麻烦。
  孔嫣洗好后就着剩菜剩饭吃了点,然后回到房间包着被子坐在炕上,拿着零嘴吃。
  刚才没吃饱。
  最近几天家里开始减少粮食了,每餐只能吃个半饱,听说每年也就农忙的时候吃个饱,一般到了冬天只能熬,有的家里只吃两顿,宋家还好,至少是一天三顿。
  孔嫣都能想象到知青点恐怕更不好过。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宋清风进来了,手里还端着盆。
  把盆放到桌子上,将浸了冷水的毛巾拧干,然后默默坐到炕上掏出被子里她的右脚。
  “嘶——疼——”
  孔嫣脸都扭曲了,垂眼一看,脚踝处高高肿起,红的发紫。
  抬起头不解的看着他。
  宋清风有些僵硬的握着她的脚,白白嫩嫩的,还没他手长,趾甲颗颗圆润可爱,白中泛粉,不敢多看,赶紧将手里的毛巾放到高高肿起的地方。
  “好冷……”
  孔嫣打了个冷颤,想缩回来,但被他给按紧了,过了一会儿,发现脚踝那里的肿痛好了很多。
  还挺舒服的!
  干脆拿起零嘴接着吃,视线忍不住投在他身上,屋内昏黄的烛光为他五官打上了暗影,凭添几分朦胧美感,眉眼低垂,带着丝丝缕缕的温柔。
  心脏那里莫名跳的有些快。
  孔嫣脸热热的,有点不敢看他,低下头塞了一大把饼干放进嘴里。
  然后嚼着嚼着又忍不住看他,见他将毛巾拿起来,换了一边给她敷,心跳的更快了。
  看着手里的饼干,原本准备塞进自己嘴里的,鬼使神差的,转了个弯趁他不注意直接塞进他嘴里,牙齿挡着没塞进去,但碰到他唇了。
  宋清风抬起眼看她。
  孔嫣脸一红,哼哼哧哧道:“给你吃!”
  宋清风转过头不要。
  孔嫣噘嘴,挥了挥手里的饼干,“都有你口水了。”
  然后塞到他嘴边,看他。
  宋清风抿了抿嘴,最后侧过头将她手里的饼干叼住。
  孔嫣装模作样的哼了一声,见目的达到忍不住眼里带笑,自己吃了几口后又要喂他。
  如法炮制。
  宋清风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实在是拿她没办法。


第十五章 闲话
  这几天天气更冷了,土炕烧着也不暖和,睡在炕上,下面温热上面冰凉,尤其是棉被薄的跟没盖一样。
  又要到一年的拉煤时候了。
  孔嫣是南方人,对这个时代不太了解,都是从宋妈嘴里知道的,北方每到冬天都要用煤,有集体供应的,但今年的还没来,而且也不够用,需要自己去煤矿公司花钱买,不过价格要高出指标价,哪里舍得花钱,硬抗,抗不下去了才去买。
  想当初六十年代的时候有个村徒步到山西阳泉煤矿拉煤,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真正的初生牛犊,一人一辆双轮车,抬起脚就走。除去三十多里的平地,其余三百多里,全是上坡下岭的蜿蜒山路。饿了就咬两口随身带的干粮,困了就停下小车在路边眯上一会儿。近四百里的山路,整整走了七天七夜。
  如今倒好了许多,燃煤供应稍微宽松了些。
  但也紧张,因为“穷”!
  今天早上饭菜稍微丰盛一点,辣白菜和腌萝卜,但饭是管饱的,家里几个女人都没怎么吃,全让宋爸和宋清风吃了,连孔嫣都乖乖只吃了半碗饭。
  待会儿宋爸就要带着宋清风和队里的人去买煤了。
  吃完饭天还是乌漆嘛黑的,他们得起大早去排队,先到食品公司交售“预购猪”。
  因是计划经济,所有购买物资都是计划指标内的,各队都派有交售任务,称之为国家对农户的“预征购”。
  农户出售粮食、鸡蛋、生猪或是猪肉,这叫“支援国家建设”,都要先到队里开上介绍信、证明信,凭队里那一纸证明才可进行交易。
  他们这个生产队的除了养鸡,都是集体经济。
  宋妈说去晚了还不知道排到哪里去,食品公司门前排起的队看不到头,足足有一里多长,一直蜿蜒到了107国道,等将生猪换成现金后,拉上双轮车,再匆忙赶到隔壁的煤建公司继续排队等待拉煤。
  这么多的生产队,恐怕要一两天才能回来。
  不过,从今天开始她要轻松很多了,至少大部分猪都给卖了。冬天猪也没吃的,只吃一些干草,泔潲水,加上地瓜干的下脚料。
  猪长得不大,也就一百来斤,再不卖就没得喂了,一头猪堪堪四五十元,但也算是给队里增添了不少进账,至少能买不少煤了。
  孔嫣跟在宋清风身后回了房间,他在外面套了件满是补丁的棉袄,鞋子也换了一双更破的,要走很多路,怕给弄坏了。
  孔嫣坐到炕上看他,想了想,然后跑到箱子里拿出零食。
  顺便将脖子上的围巾也给解下来,这是“孔嫣”从家里带来的,黑白红三色的拉毛围巾,看着还挺复古的,直接趁他不注意将人脖子围住。
  又将用报纸包的一些饼干糖果揣到他口袋里。
  外面冷的要死,如果干等一两天的话肯定要受苦。更别说吃的了,恐怕带去的干粮也冻得咬不开了。
  宋清风身体一僵,他正背对着她穿鞋。
  感觉到脖子微暖,低头去看,很漂亮的围巾。
  认出是她天天戴的。
  下意识回过头去看孔嫣,见她正一脸求表扬的看自己,心里一跳,抿了抿唇,赶紧垂下眼,最后转头将另一只脚的鞋子穿上。
  木头!
  孔嫣噘嘴,偷偷在他后背假装踹他。
  出门前,宋清风还是忍不住偷偷看了她一眼。
  在她察觉前急忙将手里的帽子带到头上。
  棉皮帽,还是宋爷爷年轻时候戴的,上面黑皮都坑坑洼洼掉的差不多了。
  出了门,背影有些落荒而逃。
  家里人都走光了,孔嫣端起盆里的衣服走到井边,河边的水已经冻得可以在上面走人,只能就着院里的轱辘井洗,她劲小,每次只能弄半桶上来,洗完后还不能倒在院子里,不然容易滑脚,很麻烦。
  洗完衣服去了趟养猪场,果然,今天里面动静小了很多,空荡荡的一大片,几只母猪也拉去配种了。
  搓了搓手,舀了几桶泔水伴着草倒进猪槽里。
  ……
  完了事,孔嫣弓着背、手交叉环胸插在咯吱窝下,快速回了宋家。
  一进院子就听见嘈杂声,正好奇着就看见宋大嫂从厨房里走出来,端着个盆跑到轱辘井边洗菜。
  厨房隔壁是宋爸宋妈和宋爷爷的屋子,这样一来他们的炕头离锅台近,比较热乎。
  将盆放到井边,人鬼鬼祟祟凑到宋妈屋子外的窗口处偷听,脸上表情一言难尽。
  孔嫣偏了偏头,忍不住凑过去。
  宋大嫂被吓了一跳,见是她,赶紧拉着她跑到井边蹲下来洗菜。
  脸上神色厌恶,颇为嫌弃的抱怨道:“讨债鬼又来了。”
  孔嫣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不解的看着她,顺便将盆里的萝卜叶子洗洗。
  宋大嫂捂着嘴小声道:“二姑子。”
  宋二妮?
  这人怎么又来了?
  孔嫣脸色也难看起来,她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当初刚嫁进来就听到她在背后说闲话,说她一个知青不安好心,心怎么怎么黑,宋家以后还不知道被搅和成什么样?
  她听的清清楚楚!
  要不是宋妈将她给撵走了,她可能都气的甩脸色走人。
  反正她是极其讨厌这人。
  原书中这人出没出现过她印象不大深了,但平时宋妈那儿偶尔听来的碎碎叨叨也知道一些她婆家的事,反正一家子都是奇葩。
  婆婆不慈,嫂子不善,姑子嘴碎再加上丈夫滑头,也不知道她怎么混得下去,反正她是挺佩服的。
  “咋不能……我都快冷死了……”
  “妈……那不就是你的吗……给我咋了……”
  ……
  屋里偶尔传来尖锐的说话声,不甚清楚。
  宋大嫂气的脸色发黑,对着孔嫣抱怨道:“又不知道在要什么好东西?也不知道妈怎么回事,疼谁不好疼这么个白眼狼无底洞?”
  “有事就想到娘家,得了好东西全都一股脑塞进婆家,想着法子回来打秋风,谁家东西是天上掉下来的?”
  “给大姑子我也就不说了,给她算什么,到最后不仅落不到一句好话反而怪我们给得少了!”
  转过头问她:“你说妈生了四个,咋就偏偏她拐了个性子?一点都不像宋家人。”
  孔嫣听了,尴尬的笑了笑,抿抿嘴没说话,心里有点虚,因为孔爸孔妈好像就是这样对她。
  想必孔大嫂和孔二嫂心里就是这个滋味。
  不过她要钱的手段高一点,而且不也像宋二妮那样蠢,拿了娘家的好东西却低声下气的去讨好婆家,总觉得自己矮人一等,也不知道二姑爷怎么给她洗脑的?
  反正不管怎样她都要自己留着些,她没办法挣钱,只能靠父母寄过来的钱一点点存着留到五年后,不管到时候发生什么,手里有钱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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