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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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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泣风尘


第一卷

第一章 一穿越就成杀人犯

“白莲降世,弥勒重生!”

“知府有令,临阵退缩者斩!凡斩杀一名白莲教者,赏一百钱!”

两支上万人的军队就这样在不断命令与各自的口号下,踏在原本应该是长满粟穗,如今已经是一片狼籍的农田,慢慢向对方逼进。

只有稀少的弓箭在对射,双方的前锋都只是一群临时征召或者被裹胁的农民,不过有点不同的是白莲真宗的人数比较多,但手上的兵器大多只是普通的木棍与石头,甚至有些人手上什么都没有拿,而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无比的单薄。

与白莲真宗的人相比,官军临时征召来的农民大多数都穿着厚实的棉衣,手中铁叉、锄头、靶子、镰刀、斧头等等什么农具都有,还有一部分豪门家丁护院自带了钢刀,在如此的差距下,白莲真宗的普通教徒在一瞬间就被砍倒了一片。

死亡并不可怕,白莲真宗的教徒并不害怕死亡,为白莲真宗而死将灵魂将会到达西方极乐世界,前方的倒下了,后面了再涌上来,用木棍敲,用石头砸,用手掐,用脚踢,用牙咬,甚至是抱在一起滚到上,最后一同被混乱的人群踩死,官兵的士气就这样被慢慢消耗着。

白莲真宗最精锐的部队动了,一身白衣白甲,默念着白莲真宗的教义,手持钢刀利剑,以简单的队列快速前进。这些人都是白莲真宗最忠诚的教徒,体格健壮,受过一定的训练,中下级军官全部由江湖好手担任,四处收集来的铁器全部被重新熔铸成了他们手上的钢刀、利剑与镶嵌甲。

只需要一次冲击,胆小怕死,士气低落的官军民兵就会彻底崩溃,随后败兵就会反过来冲击官兵的正规军,因此白莲真宗的首领一次就将手中最精锐的部队全都投了进去,企图一举击溃官军。

拒马,一排又一排的拒马被官军的正规士兵抬了出来,挡在了官军中军的前方,随后一步一步抬着拒马推进,督战队紧跟在拒马后方,不断有骑着骡子的传令兵到前阵喊话:“临阵脱逃者死!

没有了退路,那就只能拼了!白莲真宗的人不让他们活,他们也不让白莲真宗的人活下去,同样是人,同样手里有家伙,根本就不必要害怕。官兵从各抽调的壮丁咬着牙猛砍眼前的敌人,就算是死,也要拉上一个垫背。

官军之中的壮丁都是临时从各抽调的,在战场上他们只会信任同一个村子的人,很多民兵都是以村为单位,军队正常的编制被全部打乱。高大壮和他身边高家村的兄弟们已经被推到了战场的最前方,之前站在他们前面的别的村子里的人几乎都已经死光了,而在高大壮一伙人的身前,也是躺满了白莲真宗的教徒。

巨大的山斧,身上穿着动物的毛皮,三十多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高大强壮,能在无数野兽与山匪存在的大山边上生存下来的高家村子弟没有一个孬种,白莲真宗教徒的鲜血已经溅满了他们的全身,脚下都是大量残缺不全的尸体,没有一个白莲教徒能够在巨大的山斧面前保留下完整的身体,就算是白莲真宗最强的白衣军也办不到。

白色的镶嵌甲在山斧的面前是那么的无力,盔甲上的铁片几乎成了一片白纸,每一斧都可以听到斧头碎裂的声音,就算是钢刀被斧头砸中也出现了巨大的裂痕,倒在高家村子弟面前的尸体堆到快有大腿那么高,而杀了那么多人的高家村子弟却还不知道疲惫,继续用手中的山斧猛劈前方的敌人。

有弥勒佛的保佑,没有人能够阻挡白衣军前进的脚步,这就是跟随在白衣将军身后的白莲真宗信徒们的感受。白莲真宗号称拥有七十二分坛,每坛设有一名圣师首座和一名白衣将军,这两人是白莲真宗各分坛的精神所在,而面对白莲真宗的白衣将军还有其身边的白衣军,高大壮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无力。

山斧被白衣将军的铁棍挡下,巨大的力量反而快速压向了高大壮,压得他无法动弹,而更可怕的是,自己身边的同伴已经倒下了七个人,跟随在白衣将军身边的白衣军比之前所打倒的速度更快,力气更大。看着白衣将军脸上那狰狞的笑容,高大壮已经准备好到府自己的父母了。

正在两军撕杀得最惨烈时,突然一阵又一阵大风刮来,四周不断传来了野狗和山狼的嚎叫声,抬起头四处观望的众人突然发现,他们天空中的太阳正在慢慢消失,传说中天狗食日就这样在众人的头顶发生了。

天变色,日月无光!官军与白莲真宗的叛军大部分人都静下来了,抬头望着天空那消失的太阳,军心浮动,官军的知府与白莲真宗的圣师首座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只有最前锋已经撕杀在一起的双方士兵依旧没有停止进攻,敌人就在眼前,杀了对方才能保住自己的命。

“啊!”虽然一片漆黑,但高大壮还是很模糊看到,一道人影从天而降,狠狠砸在了白衣将军身上,那声惨叫就是自己身前突然从天而降的人发出来的。过了一会后,一个人影从高大壮面前晃晃悠悠站了起来,不断揉捏着身上的各个部位。

“妈拉个巴子,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日食结束后,王千军终于从浑身的巨痛中解脱了出来,而此时他的一脚正踩在了白衣将军的脖子上,扫了一眼脚下的王千军清楚,脚下那一身白色古代盔甲的家伙死了,脖子断了,彻底死透了。

先是开车出车祸,随后又是一阵剧烈的爆炸,最后从天上掉下来,压死了人,成了杀人犯,身边都是些穿奇怪衣服的家伙,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自己的一身行头也全部成了破烂,更该死的是身边一群身穿白色古代盔甲的家伙举起钢刀就直接砍了过来。

出来混的,砍人和被人砍是家常便饭,可现在的情况有点不一样,对方显然是要自己的命,而杀一个人和杀一群人来说对王千军已经没有区别了,都是杀人。多杀一个赚一个,更何况这里也很可能不是什么法律世界,文明世界,为了活下去,那就先把想要自己命的人干掉。

侧身、擒拿、断腕、夺刀!最后将手中的钢刀猛劈向敌人的脑袋,既然是杀人,那就干脆猛砍对方的头部,只要几下就死定了,擒拿术是王千军特使花钱找专业人事学的。至于说拿倒砍人的功夫,其实很简单,只要有经验,出手又快又狠,再加上体内还没散去的酒精帮助,王千军已经连续砍倒了两个白衣军,都是一刀中头,白的红的喷得到处都是。

砍倒了两个,前面最少还有十几个人,王千军明显听到附近的人都在喊:“白衣将军死了,这是天谴,老天生气了,大家快跑啊!”很多身穿白衣或者头上有包白布的家伙都在乱跑,可偏偏眼前的这十几个人就是不放过自己,死命冲了过来,王千军身上已经中了两刀,鲜血不断往外流。

“兄弟们,保护我们的恩人,杀啊!”当混乱与惊讶过后,高大壮猛然发出了巨大的吼叫声,随后带着村里的兄弟们将王千军保护了起来。

第二章 有了一群兄弟

对于高大壮和高家村的人来说,眼前这个穿得破破烂烂,来路不明的人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因为王千军杀了白衣将军,为他们死去的兄弟报了仇,也同时救了他们的命。

“兄弟!恩人!”脑袋还是一团糨糊,杀出血性的王千军还是弄不清楚身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最起码他知道,身边有了保护自己的人,这样他安全多了,但既然别人肯帮他,那他也绝对不能呆站着不动,第一次杀人比平时里的砍人要刺激多了。

对着身穿白甲的家伙脑袋又是狠狠一下,就算脑袋上有头盔也被王千军一刀给劈开了,鲜血王千军早就习惯了,见了血的王千军比平时在夜总会里磕药的家伙要疯狂多了,越见血越兴奋,全身不断发热沸腾,至于说那些白色的东西,王千军直接当成了豆腐,豆腐而已。

又砍倒了一个人,可王千军这次可兴奋不起来,手上的钢刀太不耐用了,既不是卷刃也不是豁口,而是直接碎了,手中的断刀也被扔了出去,砸得一个白甲人满脸是血,捂着脸痛苦哀号着。

手上没了家伙,那可就危险了,无论是战场上还是械斗中弯腰去拣家伙那绝对是找死,无奈之下王千军只能倒退几步,想在上再拣把家伙,这上可到处都是可杀人的利器,不过还不用王千军去拣,身边就有人递给了他一把手斧,那斧头比身边人用的山斧要小上一倍。

斧头小是小,但依旧可以砍人,那是高大壮随身的手斧,生活在大山边的人就算再怎么穷,身上也要有两把斧头,一把大的山斧,一把小的手斧,这可是吃饭的家伙,再说高家村的人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最起码有点家底,已经整整十年没有人饿死了。

还想拼命的白衣军士兵几乎死光了,大部分的白衣军都在溃退,向白莲真宗控制的县城逃去,战场上整支白莲真宗的军队都在溃退,有向县城逃去的,也有向左右两个方向,不想再打仗逃兵,而看到白莲真宗的军队全面溃败,官兵当然是全部压了上去,全力追击。

鏖战已久的王千军还有他身边的高家村子弟全都坐在了上,拼杀了那么久,他们可没有什么力气再去追杀,每一斧头都要全力劈去,体力严重透支的一群人直接坐在了尸体上,没人会多浪费一点力气去搬动屁股下面的尸体,打开身上带着的水葫芦直接大口大口灌下去。

王千军现在确信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了,这里没有条子,没有社团老大,没有他平时看管的夜总会,也没有汽车和别墅,更没有平日里喜欢跟他乱搞的夜总会小姐与跟随他的弟兄们,他完全来到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比他混黑社会还要危险的方。

“妈拉个巴子,以后绝对不敢酒后驾车了,这次命大,没死却到了这么一个鬼方,但最起码还活着,也不知道我消失后,我的盘会被谁拿去,兄弟们都跟了哪个老大,还有那群骚娘们,会不会笨笨用自己的辛苦钱去养小白脸。不管那么多了,先保住命再说!”

王千军也很渴了,身上的三处伤口还在流血,也不管会不会感染,王千军直接从上的尸体中扯来一块白布,撕成布条直接捆在伤口上,先止住血再说,等下再找机会处理好伤口。

“喝口水吧!恩人,如果不是你,我们高家村的可就没几个能活着回去,你到底是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先自己喝了大半,最后才想起眼前的恩人没有水喝,高大壮这才赶紧把手中的水葫芦递了过去。

王千军也是渴极了,接过葫芦两三口就把里面的清水给喝完了,这没被污染的水可比那些矿泉水要好喝多了。

“叫我千军吧,我姓王。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兄弟啊,你也不想被我当奸细抓起来,最后很冤枉被处死吧,有些事情我可就拜托你别说出去,否则我就死定了,我现在脑袋里真的是一团糨糊。”

高大壮只看了王千军两眼,接过王千军递过来的葫芦后,马上对着身边的人说道:“兄弟们,都记住了,王恩人是我们高家村的人,是跟我们一起出来的兄弟,也是他斩杀了白莲真宗的那个白衣将军,都听清楚了没有。”

在王千军身边,全部都是高家村的人,官兵们都去追杀败兵了,每个败兵的脑袋可值一百文,活抓也是一样。在听清楚了高大壮说的话后,高家村的人再次站了起来,拿起斧头对着尸体就是一下,尸体内最后的鲜血在瞬间喷得老高,有些直接喷到了高家村子弟的脸上,一颗价值一百文钱的脑袋就这样被抓在了手中。

杀人碎尸,这活王千军以前可没干过,可王千军现在身上可是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都在爆炸中毁了,身上的衣服也成了破布条。为了赚点老本,王千军只能咬着牙学着高家村的人那样,把脑袋砍下来,把盔甲从尸体上剥下来,搜索一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王千军的运气不错,从白衣将军的尸体上找到一个小玉佛,暂时不管那是尊什么佛,只要是玉的就值钱,除了小玉佛外,还有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铜钱,再加上那套没有破损的白色盔甲,王千军的收获还算不错。

“白莲真宗的白衣首逆是你杀的?”正当众人忙着收拾战利品的时候,骑着战马由数十名亲兵保护的知府突然出现在了王千军他们的身边,刚好看到王千军正在处理那件白色盔甲。

“大人,本人王千军,白衣将军是我杀的,所有造反的叛逆都该被处死!愿为大人效劳。”经过之前简单的聊天,王千军多少了解到了一些身边的情况,杀了白衣将军的他可是大功一件,只要再说点好听的,一定会骗到不少好处。

“王千军,好名字。现在你就是你们这队的队长了,再赏赐你十吊钱,好好干,你很有前途。”封了官,说了赏钱,知府就带着人离开了,看着知府走远,王千军很是气愤对上呸了一口。

队长,官军中位最低的军官就是队长,手下有士兵二十人。王千军可是杀掉了一个白衣将军,直接导致白莲真宗的叛军全面溃败,竟然只封了一个小小的队长,王千军是一肚子火,至于那十吊钱,也就是十两银子,听高大壮说郡城里知府大人吃一顿饭就要花掉十两银子,王千军心里就更气愤了。

“王兄弟,不!队长,以后我们这二十七人就是你的手下了,你有什么命令就开口好了!”王千军很气愤,但是高大壮却很够意识,带着高家村的子弟直接向王千军交了底,让王千军很是感动,古代的村里人真是老实实在啊。

“承蒙各位兄弟看得起,我王千军今年二十五,十一月初三,如果比各位都大的话,那就请兄弟们叫我一声大哥好了,别队长队长叫了,听起来生分。而既然成了各位兄弟的大割,那我红包也是必须的,这一吊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就分给兄弟们吧。”

幸好王千军没少看古装句,平时也看了很多武侠和历史类小说,这学古人说话感觉还不错。花出去那一吊钱也把高家村的一群兄弟给感动的,钱没白花。

第三章 风吹鸡蛋壳

只要有了兄弟,盘会有;金钱会有;权势也会有的;最后的美女更是少不了,王千军已经很清楚了这个世界所要发生的事情,那就是天下大乱,白莲真宗这个邪教带领着一群饥民到处进行“农民起义”,结果朝廷的军队无法阻止,只能让各的知府与总督自行征召军队进行平叛,如此发展下去当然是白莲真宗的起义被扑灭,而各豪强与军阀林立。

天下大乱,王千军真不知道是该感谢老天爷好,还是把天上的所有神,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全部骂一遍,反正他也不知道是哪个神送他来的。

宁做太平犬,不作乱世人!乱世里人命不值钱,杀人与被人成了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乱世对王千军来说也是个天大的好机会,浑水摸鱼的机会,只有在乱世,所有的一切才可以用武力夺取,有兵有才钱,有兵才有权,只要让手下的兄弟越来越多,越来越强,一切想要的,都可以直接抢过来。

白莲真宗所占领的县城大门被彻底打开,不过这是白莲真宗的人自己开的,无数的妇女和小孩从大门处冲了出来,健妇营与稚子营奉白莲圣师首座之命掩护白衣军撤入城中,面对一群大姑娘小娘们,还有孩子,冲在最前面的民兵大部分人都下不去手。

“知府大人有令,投降者免死,活捉一人者赏一百钱,顽抗到底者杀无赦!”官军的主力越过了前锋的民兵杀了过去,大部分人都在忙着抓俘虏,特别是健妇营的女俘虏,息兵之后就能好好享受一番。

在健妇营与稚子营软弱抵抗的拖延下,白衣军的大部人马全部退到了县城内,一半的普通教徒也退了进去,见到官军逼近,县城前后大门在最快的时间内被关闭,至于还留在外面的一部分白莲真宗的普通教徒,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县城大门紧闭,没有准备攻城器械的官军用身体试着撞了几次后就退了,城墙上的白莲真宗教徒已经开始从城墙上射箭与扔石头,官军军营内也开始鸣旌收兵,同时命令一部分民兵放下手中的兵器,在士兵的监督下成为民夫清理战场上留下的尸体。

高家村这次出来了三十四个人,死了七个,还剩下二十七人,再加上王千军一共是二十八人,那七名同伴的尸体已经带回了军营,然后用布和草席裹好,等打完仗就带回高家村安葬,至于战场上的其他一部分没有人认领的官军尸体,知府则下令直接就掩埋。

三十四个人,加上王千军这个从天而降的,三十五个人一共收集到了十百一十六颗人头,这还不算白衣将军的人头,并且都是高家村人和王千军一起杀的,平均每人干掉了四个白莲真宗的人,靠着这些人头从军官从上得到了十一吊钱又六百文的奖赏。

“这下发财了,有了这些钱,就能去找那些婆娘好好痛快一下了。”高家村人口中的那些婆娘指的是被俘虏的白莲真宗教徒,可不是窑子里的姑娘。军中有个台面下的规矩,如果俘虏中有大量妇女,军中的士兵和抽调来的壮丁民夫只要交上一些钱就能够享用那些女俘虏,但前提是不许弄死弄残,因为战争结束后这些女俘虏都将被卖掉。

这些年土匪、流寇横行,暴动不断。高家村的人已经参加了好几次战争,早就习惯了这个规矩,杀戮之后在女人身上发泄一番真的很舒服,直接就可以把之前的血腥全部忘掉。

“一次要花多少钱?你们都成家了吧?”王千军很仔细整理着自己从白衣将军身上扒下来的那套镶嵌甲,镶嵌甲上的白布已经被撕掉了。

“一次也就一百文左右,主要是看守俘虏的头头说得算。像我们这种山边的村子一向不怎么富裕,山上的土匪又多,很少有姑娘愿意嫁过来,我们这二十七个人没有一个是成家的。”高大壮听到同伴说起那些女俘虏,也是一阵心痒痒。

“一群笨蛋,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们好了。干吗非要一次一百文一百文的送,忍上几天,等战争结束了直接花钱去买不就得了,反正那些女的到最后也是要卖掉的,还不如直接买回去,让她们给你们烧火、做饭、生娃子,天天晚上让躺在身边暖被窝。”

高家村的人还真没有人这么想过,一被王千军提醒了,所有人也觉得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只要能娶到老婆,其它的他们这些山里人不在乎。

“就是不知道钱够不够,我们村以前也想从人贩子手上买些女人,可他们开的价码太高了,我们村买不起,一张完整熊皮换一个女人,真的是太贵了。”

“放心吧,这次抓了那么多女的,再珍贵的东西多了也会变得不值钱的,更何况又都是从军营里卖出去的,保证很便宜。现在那些当官的就是要从你们这些性急的男人身上好好刮上一笔,到时候如果钱还不够的话,不是还有我那十吊钱吗,拿去用好了。”

本来是十吊钱,可到了王千军手上就成了六吊钱,不用说,那四吊钱是被亲自跑来送钱的千户给私吞了,不过对于这样的一个混蛋上司,王千军却依旧还要笑脸相迎,谁让这混蛋是他的上司,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是大上两级。

“千户大人,知府大人赏赐给我的十吊钱我已经收到了,整整十吊钱刚好,多谢千户大人亲自送来,如果千户大人用空的话,不如喝几杯我们山里人自己酿造的果酒吧。”

少了四吊钱还不是大事,王千军接下来最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情。官军包围了被白莲真宗占领的县城,攻城器械已经在快速准备中,接下去就是最惨烈的攻城战,谁先上去谁先死,王千军可不想自己和兄弟们被直接上去送死,现在他的兄弟可是死一个就少一个。

眼前的千户明显很习惯占小便宜,否则也不会去吞王千军那四吊钱,不用钱的果酒连喝了好几杯,这山里自己酿造的果酒味道真的是很不错,千户边喝边称赞,王千军马上让高大壮把带来的果酒拿出一半来,两个葫芦的果酒送给了千户。

“千户大人,我这小队靠着运气杀掉了白莲真宗的白衣将军,但也折了六个兄弟,其他人身上都有伤,我自己身上的三道伤口也没有愈合,还请千户大人能够谅解,是否能让我们小队的人多休息一下。”

在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什么消毒技巧,无奈之下王千军只能去找了些火药,直接铺在了伤口上,最后咬着木块将火药点燃,直接将伤口烧糊使其愈合,最后再用被白酒浸泡过的白布绑好。

千户听了王千军的话后,先是把手中的酒杯给放了下来,然后又扫了一眼王千军手上放着六吊钱的袋子,随后又扫了扫其他方,似乎在寻找什么,最后才开口说道:“这事可有些难办,知府大人的命令我只能执行,不过…”千户不说话了。

“还请千户大人多多帮忙,这个是一个小玩意,放在我们这些山里人身上没有什么用,请千户大人一定要收下。”王千军并没有把手里的钱袋递出去,而是从身上拿出了那件小玉佛挂坠,千户看了之后,马上就接了过去,很是喜爱鉴赏一番后就收到了自己的怀中。

第四章 财去人安全

一个可能卖上上百两白银的小玉佛就这样被送了出去,换来了千户的一道命令,批准王千军他们休整六天的命令。而在这六天时间里,前两天官军就把大部分的攻城器械都准备好了,第三天就开始了对白莲真宗叛军的进攻。

七百名壮丁,三百名官兵,一千人抬着数十架长梯冲了上去,奋战了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就剩下五百多人退了回来,死伤过半,军营中不断有受伤者痛苦哀号声和因为亲密同伴战死而哭泣的哀痛之声,看到和听到这些情景后,高大壮他们看向王千军的眼神越发的热切了,搞得王千军全身不舒服。

这样惨烈的进攻在一天之内进行了三次,官军战死者将近一千七百多人,但如此的损失对于知府大人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大败了白莲真宗的主力,大小豪门得到消息后马上率领各自的私兵前来协助,各豪门私兵与方上抽调的壮丁四千多人已经到达了军营。

第四天,不顾伤亡的进攻依旧在继续,不断在箭楼上观察的王千军一边在学习,一边在让自己快速习惯这个世界所要发生的一切,知府的意图很简单,那就是用人命来消耗县城内白莲真宗军队的物资储备,特别是箭支、热油、石块、滚木这些东西。

第五天,战死者超过了四千人,而白莲真宗的人也明显顶不住了,最后一次进攻时,城墙上的人不再射箭,也不再扔石块和滚木,不锅锅热水不断往下倒,热水倒完了就是最简单的,人与人之间的战斗,将爬上来的官兵一个又一个的砍下去,就算是死也要抱住一个官兵,一起从城墙上滚下去,用自己的身体将长梯上的官兵也一起压下去。

马上就要总攻了,从白莲真宗叛军的表现和碗里的食物就能推断出来。为了提升士气,本来只是粟米饭,也就是小米饭被全部换成了白米饭,军中的所有人三顿全成了白米饭,晚饭的时候还多加了块肉,王千军这个队长还被分到了一小瓶酒,一切都是为了鼓舞士气,为总攻做准备。

白米饭加野菜汤,看着高大壮他们吃得那么高兴,王千军真不想多说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可以吃到白米饭就很不错了。还好高大壮他们随身带了很多肉干,这才让王千军每顿饭都吃得下去,至于那块新鲜的熟肉还有那小瓶酒,王千军将其送给了最需要的兄弟。

“我们还可以休息一天,看情况第七天早晨就会发动总攻。妈拉个巴子,如果不是没有办法我真不想去攻城,太危险了,到时候所有人都要小心点,紧跟在我身后,剿灭白莲真宗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只管怎样活下去。”

“大哥,可知府大人说了,只要攻破县城,就让所有人劫掠三天,城内的所有人都是叛党,反抗者就格杀。我们要是冲得慢点就没东西可抢,说不定还能在城里抢到几个女人做老婆呢。”

被包围的县城并不是被白莲真宗的人强行攻破的,当初寿县白莲真宗教徒起事,县城内一半的居民跟随,县城内外一同起事,只用了半个时辰就拿下了整个县城,县令被杀,城内富户豪门大半被灭,其余的随同一部分难民逃出了县城,如今县城内的所有百姓都可以被视为跟随白莲真宗的叛逆。

“大壮,冲在最前面未必是抢得最多的人,城墙上白莲真宗的那些信徒可不是吃素的,冲得越快,死得越快,你们只要跟着我把握住机会,保证有得抢,好好捞上一笔!”

以前跟着社团老大,带着手下兄弟,上百人械斗也是战斗经验,那些热血沸腾,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弟往往都冲在最前面,结果到最后死伤的都是那些小弟,社团里的老大们一个比一个狡猾,看准机会才会出手。现在面对的是上万人的攻城战,但道理也差不多,先保存实力,然后再看准机会,一击即中。

“大家快点吃,吃完了都跟我走一趟,还得帮你们准备一些东西,兄弟们的血绝对不能白流,多一点准备,多一点安全。”

为了自己手上这唯一的资本,王千军还得继续大出血,王千军一直记得社团老大的一句话:“金钱买不到忠诚,但是没有了金钱,也就无法维持忠诚。”钱该花的时候还是要花。

高家村这二十七个人只有十七人从白衣军的身上扒下了可以用的残破镶嵌甲,剩下的十人身上穿的还是皮衣,这对王千军来说绝对不行。王千军的要求是每人一件镶嵌有铁片的皮甲,外加一人一件皮盔,左手还要每人一个盾牌,这样的装备才能提高兄弟们和自己的生存几率,没有了镶嵌甲、皮盔和盾牌,随便一支飞来的流矢就能要人命。

按照规定,王千军这些征调来的壮丁可以从军需官那里得到一些装备的,不过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真正能得到装备的都是各豪门的私兵与家丁,高家村这些普通的壮丁则直接被无视了,就算是去争取也没有结果,不过俗话说得好:“有钱好办事。”

“大人,这是一点小意思,六吊钱,不多,我们不到三十人,就想领些装备而已。”王千军可是没钱了,身上的六吊钱就这样直接送了出去,军需官也不客气,收了就让手下小兵领路,让王千军他们进一个帐篷内自己挑选需要的装备。

镶嵌甲,皮盔、木盾牌,这三样东西全都齐了,每人一套。王千军还顺便从帐篷内拿了一把钢刀出来。砍人王千军还是用刀比较习惯,西瓜刀、菜刀、马刀这些砍人的时候经常用,如今换上了军用的标准钢刀,还比较顺手。

有了全套的装备之后,本来以为可以静静坐着等待总攻命令的王千军又站了起来,因为他突然觉得准备还不充足。经过几天的观察,县城内白莲真宗的人虽然已经不再用弓箭对付进攻的官军,但城头上的一些白莲真宗的士兵身上却依旧背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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