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宋的智慧-第1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耗橇礁瞿芨傻牡艿埽钊兆鸲先幌铝睿骸懊窳厍峦蚵柿炀迩Ъ绦方怂尉看缶⒖袒厥ι牵偌首搴脱螅峦跻谏堑腔 �

伽依见太子到底听从了自己的建议,笑着点点头就下去准备,这一次真正遭灾的其实只有升龙城一城而已,虽说国库和皇宫宝藏被劫夺,对整个交趾国运的影响并不大,交趾乃是百城之国,这些损失,只要聚敛几年,依旧会有,更何况周边还有无数的国家可供自己劫夺,只需要将损失转嫁到别的国家身上也就是了。

云峥到现在还不能肯定交趾人会不会发疯追过来,按道理来说李日尊不会这么没脑子,自己离开军寨的时候留给他的大礼也不知道收获如何,此时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只有不到三十里让他非常的头疼。

山谷一战让武胜军元气大伤,笑林,梁楫,彭九,吴杰这四位悍将全部身负重伤,笑林好歹还能活动一下,其余三位只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断后的事情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发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发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发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发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发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

第四百二十八章 流言

到了第一个驿站的时候,云峥打算给后面的追兵一个教训,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诉他后面的追兵并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粮食已经被他们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这些人就没什么可怕的。

云峥的大军在森林里走动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个驿站用来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这些交趾人背着干粮袋子就敢追进丛林,这样的勇气让云峥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带吃的和水能在森林里活着的好像只有这些猴子一样的高棉人,他们的脚掌都已经快要变成猴子了,至少云峥就没见过那个人的脚底板可以围成一个半圆抠住大树的。

一两个人的水源好办,砍一种树藤就能解决,那种树藤不太多,只要拿刀子砍断,就会有清水流出来,味道不错,清甜可人。

但是好几千人喝水的问题就不是一两根藤条能解决的,别看森林里到处都是水洼,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里面有寄生虫,只要喝几口,短短几天那些虫子就会在你的肠胃里孵化出来,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子就会变得很大,最后被虫子吸干全身的营养而死。

不要说森林里的水了,就连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时候都会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李日尊还派兵追杀,完全就是让这些人送死的,是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救援自己的父亲。

天气越来越热,雨季即将到来,只要有会喘气的动物走过,道路两边树木上就像长满了刺,无数的蚂蝗伸长了身子想要吸点血,从树下走过,蚂蝗就会雨点般的掉下来,猴子帮将主打着伞,能清晰地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大象已经夹紧了尾巴,卷起了鼻子,其余的地方皮太厚,蚂蝗根本就咬不动,至于战马,骑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免得蚂蝗钻透绸衣跑进去吸血。

云峥外面套着一件蓬松的绸缎衣服,还戴着一顶斗笠,躲起来看着那些跟踪自己已经六天的交趾人,为了方便他们特意将驿站给他们让了出来。

果然,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交趾人就纷纷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云峥几乎分不清这些人是人是鬼,他们进了驿站之后甚至来不及检查,就脱掉衣服鬼哭狼嚎的点着火烧烤匕首,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除身上的蚂蝗。

光溜溜的人鬼不分交趾人处理完蚂蝗之后,才发现周围站满了举着强弩的甲士,因为身上套着绿色的绸布,在光线晦明的傍晚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弩箭嗤嗤的从对面射过来,没有任何防御的交趾人哀嚎着倒在地上,只有那些刚刚走进驿站的交趾人依靠同伴身体的掩护,赤身裸体的逃遁进了森林。

武胜军没有追杀,那些光着身子逃走的人,在森林里是活不下去的,笑容满面的野叟又收集了大量的武器,不算从升龙城中得到的武器,光是这里的武器就足够武装他为数不多的族人了。

驿站成了死人的园地,武胜军已经没有办法再留在这里了,森林里的食腐动物已经在四周不断地巡梭,水桶粗的蟒蛇悄无声息的滑过来,开始吞噬尸体,就连远处的鳄鱼也迈着断腿跑的飞快,这是人家开盛宴的场所,武胜军不好打扰,迅速的抖掉身上的蚂蝗,沿着泥泞的道路继续向东。

一连走了三天,身后再也没有人来骚扰了,云峥在确定自己已经完全甩掉了那些可恶的交趾人,就下令在一座新的驿站里全军休整,他准备在里停留三天,据前面留下的消息,商队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武胜军必须作为后备停几天,要不然这条道路就负荷不了这么些人同时前进。

今晚有酒,不多,每人其实只有一大口而已,不过这已经是优待了,商贾们在这座驿站里留下了很多的生活物资,看样子他们在调整自己的行囊,再有五六天就能走出丛林,所以,多余的食物和物事都被他们抛弃了,驿站边缘地带有焚烧尸体的灰烬,还有香烛祭拜过的痕迹,这些商贾同样在这次长途跋涉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对这些人,云峥是佩服的,到了这时候你已经不能说他们是单纯的为了财富,都是精明人,谁会不知道生命的价值要远远超过钱财?

这一次行商,对他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永生难忘的,长途跋涉且不说,光是在千军万马的包围中能得手无边的财富,这是对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也是他们的荣耀所在。

笑林的伤口已经不碍事了,但是梁楫却在发热,连续不断的征战让这个铁打的汉子全身的隐伤全部爆发了出来,新招收的军医说过,没有一两年的修养,休想恢复元气。

云峥听到这个消息才算是放下心来,武胜军接下来在一两年中根本就不可能出动。以后也没有任何机会出动了,该回家的回家,该去经商的经商,该回家混吃等死的去混吃等死,总之,他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甲子营作为自己的亲兵存在之外,武胜军确实不应该再存在这个世上了。

不论是皇帝还是朝臣,估计现在对这支军队的安排非常的头疼,打不得骂不得,还惹不起,想要派遣出去还非常的不放心,如果这些人能自动消失,这应该是大宋朝廷都非常愿意看到的一幕。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就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一点点的抿着竹杯子里少的可怜的酒小声的说着自己今后的打算。

“娘老子的,仗老子算是打够了,回到蜀中之后打算跟将主求个恩典转成民户,这一次的赏赐不会少,怎么都够老子嚼谷的,后半辈子找个树少没虫子的地方躺着吃。”

一个獐头鼠目的汉子满意的把脚抬起来,将鞋子上的蚂蝗厌恶的拿树枝子弄死,恨恨的说。

“老三的话有道理,咱们兄弟能发起来,都是因为遇到了一位好将主,大宋将主五年一换,老天才知道下回会来个什么货色,早点转成民户也是一个好办法,咱们没人身上都有军功,就算到了地方上成不了大官,当一个捕快捕头还是没问题的,富贵一生也不错。”

“蠢货!”一个年纪大一些的老兵鄙夷的瞅了一眼身边的同伴道:“拿着钱回家乡?先不说你家里那些穷的发疯的亲戚,就算是那些乡老也能在短时间把你们搜刮的一文不剩,还躺着吃,吃屎都没人给你热的。”

獐头鼠目的汉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恐怖的场景连忙拱手道:“文哥,您是甲子营的老兵,论见识比我们兄弟强百倍,您就给兄弟们指一条名路,不做厢军了干什么?”

姓文的甲子营老兵翻翻眼睛道:“你们想想,你们将要到手的赏赐在咱们军营里有没有和你抢和你争?”

三个汉子都把脑袋摇的跟波浪鼓一样的说:“赏赐每个弟兄都有,就是在多少上说话,谁会去打别人的主意。可是老哥哥啊,咱们不是不当兵了么?怎么还在军营里啊?”

姓文的汉子恨铁不成钢的道:“除了军营,还有一个地方不会打你钱财的主意,告诉你们,我听伺候将主的亲卫说啊,将主早就嫌弃你们了,打个仗都乱糟糟的不成章法,班师回朝之后呢,将主要去考状元,军侯他们也要跟着去考个进士什么的。

我们甲子营好说,就剩了六七百人,脱掉军衣接着跟将主混,当家丁也好,还是当家里的仆役也罢,这辈子儿孙辈都算是安排妥当了,你们这些榆木疙瘩,将主你们混不上,难道就不能跟着军侯混?

不论是将主,还是军侯回朝之后都会受到官家的重用,更不要说军侯考上进士,那就是文武双全的贵人,知根知底的贵人不巴结,你们打算干什么?

就算巴结不上军侯,你们就不能去环州的寨子里去?反正好多兄弟的家眷都在哪里,大家伙还是一样过日子,都是富裕人家,那才是过日子的好地方……”

宦官吴云泰在营地里溜达消食,他非常喜欢和这些粗人在一起打趣,随口说两句皇家的典故身边就立刻围满了人,这么高大上的话题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到的。

说着说着,话题就拐到班师以后的生计上来。

“诸位可都是咱大宋的功臣,这次要不是大家放马血战一场,南边想要平定可不容易啊,官家可是盖世明君,一定会给大家伙赏赐的,大家伙就没想着在马上搏个封妻荫子?”

“吴内侍,厢军可能没得当了,将主瞧不上我们说我们就不会打仗,这话说起来都冤枉,咱们不会打仗还有谁会打仗,这话也只有将主说得,要是别人说这话,老子一定和他拼了。”一个汉子沮丧的蹲在地上。

吴云泰的眼睛亮了一下说道:“云将军这话可就欠妥了吧?这次南征平贼,弟兄们一个个都是好样的,就咱家看来没发现一个怯敌怕阵的,该上阵的时候没看见一个怂包,这是雄师啊,将军怎么会嫌弃你们,定是流言,定是流言!”

甲子营的一个老兵嗤的笑了一声道:“将主这话就没说错,老子当年跟着将主见识过青塘人和西夏人作战,什么是真正的精兵老子见识过,别说你们,我们都差得远,这一次郎军侯在东京汴梁城和西夏人较量,结果在武器占优的情形下还是有几个弟兄没回来,将主说了,如果我们没火器,全部战死的该是我们。”

第四百二十九章 皇帝的戒备

这个话题到了最后,就成非常让人沮丧的话题了,将主一向骄傲,和下面的军卒甚至很少说话,即使是说话,也是命令。

可是将主越是这样,武胜军的军卒就越是感到安心,自家的将主已经骄傲到了不屑贪墨自己那点赏赐的地步了,一两回按照军中规矩发钱,还可以被认为是在维持军心,从来都不贪墨钱财这只能说将主就没打算贪墨。

在大宋不贪墨军卒的血汗钱的将主几乎没有,赏赐一贯钱就给足一千文的将主满大宋就云峥一个,狄青都做不到。

所以,将主骄傲的有道理,不欠你一文钱,凭什么不骄傲,既然说自己的部下是一群废物,如果没有意外因素干扰,那么将主说的就不会有错。

听完军卒们的闲谈之后,吴云泰发现自己也好像没什么话好说,云峥在军中很霸道,总是一言九鼎,说出的话军卒们就必须做到,做不到就会受罚,或者扣钱,或者挨鞭子,不论是被扣钱的还是挨鞭子的,总会说自己运气不好,绝对不会质疑军律不对。

他还发现武胜军好像从不放弃任何一个人,在谷口决战的时候,优先被运走的居然是战死的将士尸体和伤兵,那些伤兵被运走的时候也没人大喊大叫,即使再疼也咬着牙硬挺,那些断后的军卒也没有人向后多看一眼,只是忙着射击作战。

这样的氛围也让胆战心惊的吴云泰感到安心,虽然皇帝派他来就是为了近距离的观看一下武胜军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他到如今才算是有了一点感觉,都说将主会决定一支军队的气质,那么云峥赋予这支军队的气质就是高贵。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商贾们运走了数不尽的钱财,这些钱财本身就有武胜军军卒的一份,直到现在,那些军卒谈论最多的只是自己的赏赐会有多少,似乎没人认为自己会拿不到钱,而且在攻破交趾皇宫的时候,吴云泰认为的奸淫根本就没有出现,那些没死的宫中美女被军卒粗暴的拖到皇城外面,然后就让她们滚蛋,吴云泰甚至发现那里面混着好几个穿着华丽的宫妃,云峥从旁边经过看都没看一眼,其余的军卒也最多调笑一下惊慌失措的美人,连动手动脚的人都没有。

后来他悄悄地问过云峥派给他的护卫,那个护卫想都不想的说:“武胜军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如果不需要,就算是交趾皇后他们都不想理会。”

这就牵涉到君子之说了,所以吴云泰给这支军队给出了一个奇怪的评价,那就是高贵,只有骄傲到什么地步的人才不愿意从妇人女子那里获得军功啊,虽然朝廷规定,擒获敌人家眷同样算军功。

朝廷对武胜军充满了忧虑,这是一支厢军,这支军队将领的家人甚至都由他们自己安置,而没有去京城居住,按照大宋律令,出征的将帅家眷必须居住在东京汴梁城,这道律法不是大宋才定立的,从很久以前的皇朝就开始了,甚至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

没有人质就没有人对这支军队放心,皇帝甚至在夜里做梦都能梦到这支强大的军队哗变了,他们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是一个侬智高能比拟的。

吴云泰还知道一点被人不知道的小秘密,请彭蠡先生携带云钺进京游学,其实是淑妃娘娘的主意,是她告诉皇帝云峥对这个弟弟非常疼爱,他和那个弟弟与其说是兄弟,不如说是父子来的贴切,只要云钺到了京城,云峥就根本不可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具体办这事的人是陈琳,老祖宗不知道说动了京中的那位大儒给彭蠡先生去了一封信,然后就有了彭蠡先生带着三个弟子来京师游学这回事。

想起淑妃娘娘那双发光的眼睛,吴云泰就浑身发冷,因为娘娘曾经告诉过他,如果这事情被云峥知道了,她会请皇帝生生的剥下他的皮。

现在好了,云将军是一个性子清冷的高傲的人,没打算拥兵自重,他甚至看不起自己的部下,他在军中做的一切就像是一种交易,我给你们好日子,给你们能给的一切,唯一的要求就是你们必须听话,他做到了这一点,他和自己的部下都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的战力惊人。

总结别人的时候总能从他已经做过的事情中清理出一些头绪,自己干的时候却很难,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开头,也不知道那里是对的。这就是雄才和庸才的区别。

吴云泰衷心的为官家高兴,有这样一位雄才,身处万军之中而不乱,身在险境亦能化险为夷,他这次随云峥出战,其实没感到有多么艰难,除了走路难过了一些,说起那些战争,似乎都在云峥的掌控之下。这更是雄才的标志。

想起交趾国库中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吴云泰浑身的血液都在发烫,作为皇帝的贴身太监,他知道官家是如何为空空的国库发愁的,皇宫里的库藏已经填补不了国库了,皇太妃薄氏寿辰上都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礼物,官家为此伤心了很多天。虽然刘太后和生母李太后都去世了,官家将亲自哺乳自己的薄太妃当生母一样尊敬。

现在好了,今年刚好是太妃的整寿,从战利品里总能找到合适的礼物,太妃最喜欢珊瑚宝的,如果那株五尺多高的珊瑚不被将军砸掉的话,那就再合适不过了……

在吴云泰心思百结的时候,在东京驿马巷彭蠡先生趾高气昂的带着三个弟子从司马光府上出来,看着送自己出来的司马光大笑道:“君实莫恼,老夫的弟子也是你的小师弟,年纪幼小直言不讳千万可与之一般见识。”

司马光拱手道:“您和家父乃是挚友,做晚辈的何敢说辛劳,只是您的这三位弟子头顶长角,脚底板长刺,摸不得说不得,学生只不过说云峥行事孟浪,结果就被人家翻出我幼时撒谎的铁证,还以为此事只有家父和家姐知晓,谁知道恶名竟然传到千里之外的蜀中,真是令人羞愧。”

彭蠡先生挑挑寿眉笑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何羞愧?云钺和苏轼还不是因为贪嘴烧了公用的竹林,险些酿成山火,谁年纪小的时候都是一样的。

既然此事已经了结,你答应找来《太平广记》的事情就不要忘记了,三日后老夫遣人上门来取,愿赌服输!”

司马光笑道:“这是自然,晚辈在算学,机变两道输给两位小师弟,明日自然会进宫求取《太平广记》,只是这部书浩如烟海,两位小师弟恐怕短时间读不完吧?”

“老夫只求这三个孩子开阔一下眼界,哪里会要求他们将五百余卷全部读完,这些书原本就是杂书,看的过多并不好,只是其中先秦两汉先人的一些笔记和游记是必须要看的,至于鬼怪杂谈不看也罢!”

彭蠡先生说完就上了一辆豪华之极的马车,四个手长腿长的长随站在马车周围,等三个小小的少年向司马光施礼告辞钻进马车之后,一个虬髯马夫就吆喝一声,向皇城的东门驶去,四个长随骑上骏马紧紧追随。

彭蠡先生躺在靠枕上,闭着眼睛养神,苏辙勤快的帮着老先生捶腿,苏轼瞅着云二道:“你是怎么知道司马君实不会剥核桃皮的?”

云二耸耸肩膀道:“我是听人说的,再说我也没有掀翻人家撒谎的丑事啊,不过问他一句核桃好吃吗,他就自己面红耳赤承认自己小时候明明不会剥核桃皮,非说仆人剥的核桃皮是自己剥的,不打自招关我何事。”

苏轼点点头说:“我没有埋怨你,我是说你要是还知道谁的隐私就告诉我一声,下回我也试试,这些人的面皮是该刮刮,没完没了的考校你不烦吗?”

给云二解释过后,苏轼就攀着彭蠡先生的大腿道:“公公,公公,您能不能不要带我们去找那些酸儒讨论学问了,我们进京快一个月了,瓦市子,相国寺,铁狮子胡同我们都没去过,曹荣还说他家的花园乃是京师数得着的好去处,我们也没去,云大还说夜市子上的吃食有好几百种,我们一样都没尝到,轻盈嫂嫂炒的好茶反而被那些人骗走了不少,早知道进京这么不好玩,我们不如不来。”

彭蠡睁开眼睛亲昵地在苏轼的后脑勺拍一下道:“就你贪玩,贪吃,你看看云钺和苏辙他们俩个就没有你这样的心思。”

苏轼不耐烦的道:“谁说他们不喜欢去玩,云二也早就不耐烦了,昨晚还和我说起打算去街市口看女相扑,听说那些女人都是不穿衣服光……”

不等苏轼说完,云二就扑过来扭打在一起,这种话也是能在彭蠡公公面前说的?

彭蠡费了好大劲才把俩人分开怒道:“怎么每次都这样啊,欺负老夫年老体弱,只要一犯错就扭打,你们没事,老夫出一身汗,也就没了教训你们的心思是不是?”

第四百三十章 人质的生活

这次来京城,云二很想把腊肉也带过来看看,可是嫂嫂说,爷们家家的出门游学带个妇人算怎么回事,所以就派了四个家将和豆沙寨的一位老人当车夫,就是不愿意让腊肉跟着去。

成都已经是大宋数得上的大城了,到了东京才发现成都和东京就没办法媲美,不管从城池的大小,还是繁华程度成都府都不及东京的一成。

总体上来说成都是一座极为悠闲地城市,人们慢慢的在街上走,慢慢的购物,慢慢的游玩,但是东京就完全不同,这些人走路就像有狗在后面追赶,行行色色的人不是在咒骂前面的人走的太慢,就是趁机在人群里兜售一些小玩意。

人多,贼偷也多,云钺和苏轼苏辙才在大街上走了一炷香的功夫,腰间的玉佩和头上的明珠就被人偷了两三回,不过嫂嫂派来的家将都是眼皮子很宽的人,贼偷还没走出两步就被他们揪住,夺过玉佩和明珠,砂锅大小的拳头就毫不客气的擂在那些贼偷的小腹上。

所以云钺和苏轼,苏辙在大街上走了一路,后面就躺了一地的贼偷,每个贼偷都抱着肚子嘴里喷着血在地上抽搐。

家将们打完人就不理会了,那些老拳下去,足够贼偷们在床上修养一个月的。

彭蠡先生年纪大了,不愿意出门,所以就找了馆驿里的一个小吏,让他们陪着这三个皮猴子逛逛,他准备在馆驿里等候几位老友登门。

一圈逛下来,苏辙怀里就抱着一大堆东西跌跌撞撞的跟在后面,云钺和二哥却一人摇着一把扇子走的潇洒。

云府的规矩就是这样,家将就是专门保护三位少爷安全的,至于帮着那东西那是仆役的责任,家将们绝对不会去干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所以,孝顺的苏辙给爹娘,姐姐买了很多东西只好自己捧着。

馆驿的小吏看不过去,就从街边招来一个闲汉,要他帮着苏辙拿东西,双手被解放出来的苏辙立刻揪住云钺的衣服道:“二哥,二哥,我们去看光屁股女人打架!”

云钺在苏辙的脑门子上敲了一下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小吏呵呵一笑道:“女相扑其实在东京算不得什么,官家都喜欢看,所以去瞧瞧没什么大不了的。

嘉祐年间的一个上元日,官家偕后妃到宣德门广场与民同乐。当时,广场上正进行热闹的百戏表演。官家东瞅瞅西看看都没兴趣,无意中发现了火爆进行中的女子相扑表演,一下来了兴致,很投入很着魔地观看起来。估计‘女飐’们的靓丽风采和精湛技艺打动了仁宗,他当即指示对这些选手赐银绢予以奖励。皇上的赏赐令选手们感奋不已,表演愈加卖力,精彩场面不时出现。

给陛下记录《起居注》的司马光坐不住了,犯颜直书《论上元令妇人相扑状》:上面说:‘臣愚窃以宣德门者,国家之象魏,所以垂宪度,布号令也。今上有天子之尊,下有万民之众,后妃侍旁,命妇纵观,而使妇人裸戏于前,殆非所以隆礼法,示四方也。’

所以啊,现在的‘女飚’都是穿衣服的,想看赤身裸体的恐怕不易。”

小吏的这番话让云二和苏轼大为扫兴,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现在听说摔跤的女子开始穿衣服了,也就没了逛街的兴致。

抱着东西在一边偷听的闲汉,早就发现这三个小少年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就笑眯眯的凑上前道:“公子如果真的想看裸戏,也不是没有,宣德门外自然是不允许有裸戏出现,但是席子楼里却是有的,公子如果喜欢,一把钱抛上去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苏轼和云钺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在东京来说算得上是大少年了,尤其是在官宦人家,这样年纪的少年初尝禁果的也屡见不鲜,尤其是将门子弟,少了约束,前程又没有什么指望,所以少年生活就越发的糜烂。

因为身边跟着家将,所以闲汉以为这三个少年郎是哪一个将门的子弟,而小吏也很明显的这么认为,全大宋的文官人都希望把将门子弟养成废物,所以东京汴梁城对将门子弟都非常的宽容,却对文官子弟严苛的厉害。

三个无聊的少年听到闲汉这么说哪有不去的道理,让闲汉选了一家最大的席子楼,浩浩荡荡的向那里杀去。

所谓的席子楼其实就是一座开放式的酒楼,女飚们在酒楼的天井里表演,那里有一座台子,谁把谁扔出去就算是谁赢。

“公子,今天您算是来着了,嚣三娘和黑四姐在比拼,嚣三娘招数变幻难测,身法疾速如风之意,黑四姐腰如绵柳,却力大无穷,有单臂举人之能,这两位比拼不可多得,不过公子您要看裸戏,就要多费些钱钞。”

闲汉背着满身的东西进去一遭之后,欢天喜地的跑了出来对云二和苏轼说。

云二和苏轼翻翻自己的荷包,一人拿出来一块银子,看样子只有三两多,觉得不太够,就同时去翻苏辙的荷包,从苏辙的荷包里又翻出二两银子拿给闲汉道:“这些够不够?”

闲汉张着嘴巴愣了一下道:“两位公子爷,一块就足够了,东京城的妇人身体不值钱!”

云二和苏轼对视一眼,转身就走,他们是来看热闹的,只是好奇东京的女相扑,却未必存着淫秽的心思,如果价格很高,他们还认为是等价交换,现在一听只需要一贯钱,立刻就觉得这是在糟蹋人,这里定然不是什么好人该去的场所,这样的裸戏不看也罢。

闲汉愣住了,连忙追上道:“公子如果您嫌贵,价格还能商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