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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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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大宋朝堂上的人都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就像将军您一样啊……”

云峥摆手制止了野叟的吹捧敲着脑袋说:“他们确实很聪明,可是到了这种事情上,根本就看不见半点智慧的影子。野叟大师,你要感恩,这种事情除了你我从没告诉过别人。”

野叟放下手里的木碗,双手合十诚心的感谢了云峥,这才继续吃饭。

云峥带着猴子开始巡视自己的队伍,跑去看野人吃饭的憨牛跑过来对云峥说:“少爷,少爷,那些人在吃骨头和虫子。”

云峥皱皱眉头道:“参军没有给他们分发炒米?”

憨牛道:“发了,我看见后勤营在给他们发粮食,他们就闻闻,然后就装到一个密封的竹筒里去了,然后就去捡弟兄们扔掉的骨头……”

这就没办法了,估计是那些人将粮食存起来了,高棉人和大宋军人想的不一样,现在既然能够用骨头和虫子填饱肚子,估计不愿意浪费那些珍贵的粮食。

云峥在扎营之前就发现这片空地出现的非常的奇怪,按理说林莽中不该有这样的一大片空地,看样子更像是人为改造过的。

找了一柄长枪挑开地面,结果在不到一尺深的地方就发现了石灰,石灰的下面又是厚厚的碳层,或许是这两样东西隔绝了植物的生长,只有一些粗大的藤蔓根茎从地里钻出来,覆盖在岩石上。

挑开藤蔓,发现那些岩石并非天然生成的,而是一尊尊石像,石像雕刻的非常古朴,长脸大眼,看不出特别的标示,既不是佛像,也不是大宋境内的道教造像,完全是按照当地人的样子雕刻的,早就问过野叟了,他居然也不知道。

这里应该是一个森林中的国度才对,一般的部族没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在森林中进行如此浩大的工程,边缘处还有残破的城墙存在,只是石头缝隙里长出无数的榕树。

这里应该是建设前进基地的好地方,作为中转站,应该是极好的,那些商贾已经开始派人砍伐树木准备在这里建造房子,仓库,一旦从升龙府得手,就可以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这里来,然后用接力的法子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大宋境内。

云峥探查这里的地势,不是为了研究考古,而是为了看看这里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事堡垒,万一战事不利,自己还有一个且战且退的去处,狡兔三窟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算多。

看着将士们全部赤身裸体的躺在岩石上晒太阳,云峥不好苛责,连续多日的行军,他们的双脚和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溃烂的地方,而阳光无疑就是最好的治疗良药。

人一多气味就重,云峥看到城墙边上蠕动着一些花花绿绿的蟒蛇,火药弹不时地发出一声轰鸣,哪里有响声,哪里就会有被炸的破破烂烂的蟒蛇被高棉人欢天喜地分成一截截的肉段扛回来,怪不得高棉人不舍得吃炒米,这些蛇肉就够他们饱餐一顿的了。

那些高棉人几乎什么都吃,憨牛说的骨头他们也不肯放过,拿石头砸的粉碎,然后在仰着脖子吞下去,蠕动的喉结,就像蟒蛇在吞噬食物。

甲子营的医官在人群里漫步,看着这些晒太阳的武胜军就像在看自己的收成,要求这些人必须将自己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晒到,尤其是胯下,这里是最容易被感染的区域。

还有一些医官在给那些野人治疗,他们的皮肤不像武胜军的皮肤那样容易溃烂,受到的伤大部分都是擦伤,以及撕裂性伤口,好多人都需要医官将伤口缝起来。

他们对自己的伤口处理的很简单,一些绿色的叶子在嘴里嚼嚼,直到嚼成糊糊这才拿树叶子包在自己的伤口上,那些医官已经采了很多的那种叶子打算回去之后就开始研究,因为那东西的疗效好像很好,贴上之后就会立刻止血,尤其是树叶被那些人的脏嘴巴嚼过之后贴在伤口上竟然没有炎症,在这样闷热的天气里,也不见炎症,这就太难得了。

开会议的时候,云铮听完各部的汇报之后长出了一口气,减员的情况并不严重,自己在出发前做的那些准备都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路程已经走了三成,死亡和重伤的将士还没有出现,着给了云峥极大地信心。

蜀中人到底和西北边军不同,武胜军常年驻扎在温暖潮湿的蜀中,对这里的气候还算是适应,狄青的军队里因为水土不服减员的情况很严重,最大的麻烦依旧是皮肤溃烂,所以狄青才会选择速战速决。

作为疑兵存在的余靖,也不知道能蒙骗李日尊多久,此时此刻狄青必然已经掉头背上准备迎战高智升大军了,云峥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一走出林莽面对的就是李日尊大军的狙击。

将士们如今都在渴盼着早日进入升龙府好结束自己漫长的行军,只有进入升龙府自己的万里跋涉才是有意义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才会彻底结束。

第二天天气好的让人感动,太阳像个硕大的红果,在绵亘林际喷薄。朝敦灿然,山脉的弧线,林海的轮廓都被金光融蚀。昨夜下了一场小雨,早起的时候下雨的痕迹已被热带雨林无穷的生机轻而易举地抹平。这庞大的生命部族领受了洗礼,更是一派欣荣。繁茂枝叶挂满隔夜雨珠,怡然地吸吮晨光,荫翳处泻下百鸟无忧无虑的歌声瀑布。

医官强烈建议再休息一天,再有一天时间,将士溃烂的皮肤就会结痂,人体对自然有一个熟悉的过程,等这个过程结束之后皮肤就很难再溃烂了。

云峥接受了这个简易,他本来就打算休整两天的,既然老天给面子,那就多留一天。

早餐吃鳄鱼,这是野叟的建议,那种令人恐怖的生物被几个高棉人轻而易举的从泥潭里弄出来,问宋人借了锋利的匕首将它开膛破肚,听说他们没有锋利的刀子的时候,都是拿石刀从鳄鱼的嘴开始下手的。

切成小块的鳄鱼肉被扔进了大锅,不大的功夫就煮熟了,对于野叟特意剜出来的敬献给尊贵客人的鳄鱼眼珠,云峥实在是吃不下去,不得不落荒而逃去老老实实地吃自己小米粥,因为这事情,云峥被野叟埋怨了好几个月,认为这是对他最大的不敬。

即使不敬也不吃鳄鱼眼珠子,自己不是梁楫,和笑林,他们两个一人一口就吞掉了那东西,还告诉云峥味道不错。

第四百一十六章 林莽(3)

云峥不喜欢鳄鱼肉,不喜欢蟒蛇肉,认为这些东西过于粗犷,不适合自己,但是来自成都珍宝阁的老花,和药材行的蒲长贵几乎是狂怒的指着野叟和和那些一些参与祸祸猪婆龙和蟒蛇的武胜军一通臭骂,并且操起刀子追杀那些在他眼皮子底下依旧把蟒蛇砍成几段,鳄鱼变成肉块的高棉人。

野叟看着两个那两个明显不是战士的家伙不解的问云峥:“他们到底在干什么?蟒蛇和鳄鱼都是很好的食物,他不喜欢吃就不吃,为什么要阻拦?”

云峥挠挠后脑勺道:“这就预示着你们再也不担心没粮食吃了。”

野叟现在听不得粮食两个字,最早的时候他还能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样子和云峥大谈建国传世的宏伟目标,自从和云峥混的时间长了之后,他的目标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当务之急先把族人的吃饭穿衣和居住的问题解决掉再说其它,云峥既然说到了吃饭,他是一定要问清楚的,高棉人想吃一口粮食有时候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们以后抓住鳄鱼,把皮扒下来卖给那个瘦子,再把鳄鱼肉拿烟熏了,卖给那个胖子,把蟒蛇的皮完整的扒下来也能卖给这两个人,价钱不错。

对了你陛见皇帝的时候,带些鳄鱼皮和蟒蛇皮就足够了,回家的时候就能带着好多的工具和粮食回家,如果你觉得麻烦,也可以交给我家的商铺去做,去帮你送给皇帝。”

野叟窜了出去,他真的是窜了出去,他头一回知道自己族人吃了好几百年的鳄鱼皮子居然能卖一个很好的价格,蟒蛇皮子也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当初自己挖空心思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卖的,只以为那些猛兽的毛皮才会值钱,只以为那些稀少的珍贵木头才会值钱……甚至有时候会贩卖自己部族中多余的养不活的人……

从老花,老蒲以及十来个商人那里回来之后,野叟就对攻打升龙府没了兴致,他很想立刻带着族人去拿着商人给的样板去森林里找宝贝,去捉鳄鱼,去捉蟒蛇……甚至去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

他发现,那些商人才能真正解救自己的族人……

第三天的时候,天气依旧晴好,云峥的大军又开始了行军,这一次的行军速度很快,甚至是前六天行军速度的一倍,武胜军已经知道如何在密林中行军了,没了先前的好奇心,走路的时候已经不在东张西望,见到蟒蛇也不会大呼小叫了,更不会因为一只虫子掉在脑袋上而大呼小叫。

只有野叟在不断地惋惜,刚才一条巨大的蟒蛇蜿蜒着游走了,明显是一条已经吃饱的蟒蛇,抓捕起来很容易,那个巨大的水潭里飘着十几根枯木,那就不是枯木,是十几条巨大的鳄鱼,按照鳄鱼背上的背刺来看,这些鳄鱼至少有一丈长,连皮带肉卖个俩贯钱不成问题,可是四担白花花的大米啊,足够两个高棉人吃整整两年的……

森林是真正的宝库,到路边上那种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只需要连根挖出来,晒干之后就能卖不少钱……

他发现自己错了,应该一开始就邀请商贾到森林来做客,而不是邀请云峥带着上万大军进入森林,他很想告诉云峥自己的族人只负责带路就好,不用去升龙府里作战,族人如今只有不到三千人,经不起云峥所说的牺牲。

可如今自己已经被牢牢地拴在云峥的战车上滚滚向前,没有丝毫可选择的余地。

大象的群居性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森林里居然有好多大象是孤孤单单乱跑的,见到如此庞大的一支象群,它们居然自动的加入了队伍,即使被人骑在身上也不知道反抗,只会闷着头紧紧跟随象群往前走,甚至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大象还要温顺。

一头成年的公象斜刺里冲了出来,准备拿巨大的象牙挑翻云峥队伍中唯一的一头成年公象,这是大象在自然界里的本能,在争夺交配权。怪不得自己象群里的母象这几天总会发出低低的嚎叫声,象群里只有一头大象忙不过来。

大象打架实在是恐怖,严整的行军队伍立刻被弄得乱成了一片,两头公象打架,百十头母象扬起鼻子围观,场面非常的宏大。

野生的那头大象太吃亏了,喜欢骑在公象背上的梁楫早就给自己心爱的战象牙齿上装了两把巨大的尖锥,所以,它的战力是野生的大象根本就无法企及的。当尖锥深深地刺进野生大象的胸膛的时候,所有的母象垂下了鼻子,再一次温顺的跟在前面那头张着耳朵显示赫赫雄风的公象身后向前走。

倒在地上大象的是一个失败的英雄,它战斗到了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样作为战士的武胜军给了它足够的尊敬,没有补刀,只希望他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当商贾的队伍从死去的大象身边走过之后,那头大象就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肉块,象牙,象鼻子,象皮,大象的耳朵,甚至代表着它雄风的阳具全部都消失了,人走后,无数嗜血的虫子就立刻覆盖在了这团血肉上……

野叟总能在潮湿的丛林里找到合适的宿营地,这让早先对野叟怀着极大敌意的周同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野叟这群人,武胜军想要安全通过这片林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高棉人很快就变得奢华起来,他们不再捡拾武胜军吃完的残羹剩饭,不再去捡拾武胜军吃完抛掉的骨头,也开始老老实实地用竹筒热水泡着自己的炒米吃饭,因为野叟不允许他们再去糟蹋那些珍贵的货物。

走了一路商人们就建造了一路的仓库和驿站,每一处驿站和仓库都会留下十个人看守,这样的驿站在丛林里多达七个。

这些事情用不着崔达交代,那些走惯远路经商的商贾们自发的完成了各种准备,离升龙府越近,这些人的呼吸声就越发的粗重,看到他们的状态,云峥叹息一声道:“商人比战士更快的进入了作战状态啊!”

今夜是森林中渡过的最后一夜,这里是一个安静的村寨,除了没有原住民之外,一切依旧,云峥从三天前就开始了军事封锁,也就是说他的斥候军队会杀掉所有见到军队在森林中穿行的智慧生物。那些逃进森林的人也逃不脱高棉人的追杀,毕竟他们才是森林的主人。

云峥在等待笑林和高棉人的情报,只有确定李日尊还没有从广源州赶回来,自己才会突然发动对升龙府的袭击。

郎坦,梁楫,彭九,周同全部都出去为大军扫清一切障碍。

野叟对于大军剿灭周边百姓的事情似乎无动于衷,这不符合出家人的慈悲观念,甚至不符合云峥自己的道德观念,最早以前他和周同等人讨论到秦赵长平之战的时候,还对秦军滥杀无辜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如今,同样的境地落到自己头上,云峥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冷静的颁布那道残酷的命令,而自己的部下也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不知道是人改变了战争方式,还是战争方式改变了人,自己最痛恨的一幕终于在自己的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上演了——那就是滥杀无辜。

苏洵的脸色苍白,他已经呕吐了无数次,尤其是看到武胜军野兽一样的冲进村寨,然后从里面搬运出无数大大小小的尸体时候,他双手颤抖,泪流满面,嘴不断的翕张却到底没有喊出“住手!”俩个字。

“对不起!”云峥小声的对苏洵道:“不该把你扯进来的。”

“我们可以不杀他们的,圈禁起来就好。”苏洵喃喃自语。

云峥抬起苍白的脸颊瞅着苏洵说:“你知道那样不成的,我们如今四面皆敌,你看到没有,这些村寨的人见到我们的第一瞬间不是臣服,而是反抗,如果让他们走脱,就是对我们身后这一万多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我们没得选择。

你和所有的大宋儒者一样,还不习惯征服,想要征服就需要杀戮,如果杀戮都不能让他们臣服,那就需要继续杀戮,自古至今,没有例外。

大宋从开国开始就没有了屠城杀降这一说,那些聪明的儒者总能找到其它替代的方法,那一套在国内行得通,在这里绝对行不通的。”

苏洵叹口气对云峥道:“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去睡一会。”

“所有的罪孽归我,先生,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还会有更大规模的杀戮。”

苏洵的脚底下拌了一下,不过他依旧挺直了腰板走进了自己的帐房。

野叟凑过来看看云峥的脸,又瞅瞅进了帐篷的苏洵,奇怪的道:“你在为谁悲哀?莫非是为了那些死掉的交趾人?”

“没有,只是感觉不舒服!”云峥强自笑了一下也打算离开。

野叟一把拉住云峥,盯着他的眼睛道:“你知道我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云峥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野叟露出自己的白牙阴森森的笑道:“被我们给吃了!那一年森林里的大雨整整下了半年,我们吃光了所有能找到的吃的,最后眼看就要饿死了,所有的人都向我父亲这个贤者要食物,我父亲说:‘没有食物。’……嘿嘿嘿……”

第四百一十七章 林莽(4)

“你吃了没有?”云峥淡淡的问。

“吃了,他们把最肥美的一块给了我,然后我就遇到了一个行脚僧,他告诉我,一个人埋葬在那里都成,不管是埋葬到土里,或者水里,还是埋葬在子孙的身体里,都没有什么区别,我后来认为和尚说的很对,所以就信了。”野叟笑的平安喜乐。

云峥疑惑的道:“你真信了?”

野叟抬起头看着云峥笑道:“不信不行啊,就跟你现在的想法一样,反正杀了很多人,而且还是无辜的人,总需要一个理由来彰显自己是人不是野兽啊。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但是我害怕被人吃掉,非常的害怕,所以这些年我总是想尽办法给族人弄吃的,拼命地想喂饱他们的肚子,甚至还告诉他们我们要建立自己的国家‘水真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水真腊”时代大家都有饭吃。

我最害怕森林雨季的到来,你知道么?这里只要开始下雨,就会下很长时间,一般的时候会下两个月,多一点就会下三个月,每一次雨停出太阳的时候,都是我的节日,我又可以活过一年了。就这样,我坚持活过了三十二个雨季,这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个数字,我父亲只活了二十五个雨季,听了我的事情,你觉得你自己的事情还算是事情么?”

云峥认真的点点头道:“不算,原来你不是你们部族的首领,而是你们部族的储备粮。”

野叟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那些到处乱窜的商贾道:“有了他们我觉得我能再活三十个雨季,最后真正的老死,被人装进陶罐里埋起来,在上面盖一座塔,你觉得怎么样?”

云峥撇撇嘴道:“最好的法子是你扔开你的族人,跟着我回蜀中,去我家的家庙里真正的当和尚,我保证你能再活三十年,你死了之后一定给你建造一座塔,蜀中从来没有你说的那种雨季!”

野叟摇摇头,指指散落在村寨四处找食物的族人道:“我离开他们就会死。”

云峥还打算说点什么劝解一下这位可怜的智者,总是被族人流着口水盯着也不是个事情,野叟表现的却非常的豁达,哈哈一笑,就去检查自己的族人到底弄到了多少食物,云峥现在理解野叟为什么会如此的在意食物了,有了食物,他才不会成为食物,云峥忽然发现自己的处境和野叟非常的相似,只不过野叟需要不断的找食物,自己需要不断的找钱。

消息传来了,云峥的心彻底的放了下来,狄青突然回军在砚山和高智升的追兵撞在了一起,这一战狄青果然不负名将之名,将骑兵加弩箭,加火药弹的力量运用到了极致。

高智升军队的规模太大,他在对峙的时候无法马上吃掉,于是他就假装掉头南下,引诱高智升衔尾追击,由于高智升的军队基本上全是步兵,于是行军的阵列被拖得很长。

而狄青的部队主力便在骑兵掩护部队的后面迅速集结,然后高速前进,在敌人还来不及集结兵力的时候就将其分别击溃,在三天的时间里阵斩了落蒙部,弥勒部,弥鹿部的头人,逼迫高智升不得不撤退到师宗一地,准备重整旗鼓再来作战。

狄青没有给高智升准备的时间,将骑兵战斗队形成五个横队,每个横队都是单列的。各横队之间相隔很宽的距离。前两个横队都是重骑兵,其余为轻骑兵。在这五个横队的前面。另外还有一些轻骑兵负责侦察、掩护。

当敌对双方的部队越来越靠近时,位于后面的三列轻骑兵便穿过前两列重骑兵之间的空隙向前推进,经过仔细瞄准后向敌人投射具有毁灭性力量的标枪和弩箭。

接着,在仍然保持队形整齐的情况下,前两排重骑兵先向后撤退,然后轻骑兵依次退后。即使高智升的阵线再稳固,在这种预有准备的密集箭的袭击下发生动摇。

狄青光靠这种袭击就使敌人溃散不必再进行突击冲锋,于是狄青下令让轻骑兵撤退,由重骑兵发起冲锋。

作战时,各个骑兵队靠得很紧,中央战阵的骑兵核心马金虎首先接阵,张玉和杨文广率领的两翼部队便向侧翼疏开,绕向敌人的两侧和后背。

在进行这种包抄运动时,狄青巧妙地借助了风势用硫磺燃烧出烟幕、并且在上风洒尘土来迷惑敌人,张玉,杨文广利用山坡和谷地的掩护。完成对敌人的包围后,各部即从四面八方发动攻击,高智升大败,逃走鄯善府。

这一战狄青用自己的五千骑兵就完成了整个战役,斩获首级一万一千级,敌军混乱奔逃时相互踩死无数,大理国的大门已经彻底的为狄青打开了。

李日尊接到战报后惶惶不可终日,八万大军其中有五万大军守在最宁府的边境的,其余的三万人继续固守广源州防备云峥。

“这一战已经没有悬念了,只要我们能快速的抵达升龙府的升龙城,就一定能一战功成。”周同听到密谍司的快报之后,拳头在桌子上敲得咚咚响,踌躇满志。

吴杰也跟着道:“我们最难熬的就是走林莽到底能不能骗过李日尊,如今看来计划完全成功了,如今距离升龙城不到两百里,快马一日可到,只要我们继续封锁消息,一定能打李德政一个措手不及。”

苏洵看着帐篷顶端悠悠的道:“升龙城乃是西南最大的城池,乃是交趾郡王李公蕴于五十年前选定的交趾国都。

李公蕴集全国之资产,按中国的建筑风格,大兴土木。升龙京内起朝殿,左置集贤殿,右置讲武殿。左启飞龙门,右启丹凤门。正阳启高殿,皆曰龙墀,墀内翼以回廊,周匝四面。乾元殿后置龙安、龙瑞二殿。左建日光殿,右建月明殿。后有翠华宫。城之四面启四门,东曰祥符,西曰广福,南曰大兴,北曰曜德。又于城内起兴天寺,五凤星楼,城离方创胜严寺。……与此同时,建寺于天德府。

再者发钱二万缗,建寺八所,皆立碑记功于升龙,城内造兴天御寺、太清宫、万寿寺,城外造胜严寺、天王寺、兴圣寺、天光、天德、乡邑诸寺。观有颓毁者,悉令修之。

云峥,这样一座华美的都市你如何处置?”

郎坦瞅着苏洵奇怪的道:“参军,还能如何处置?当年阿旁宫覆压三百里还不是被项羽一把火烧了?自我朝开国以来,焚毁的宫观殿堂还少了?西汉时期汉武帝破南越之时,还不是烧毁了钱氏的百里楼台,难道先生要将这座城市留给交趾人不成?”

云峥点头道:“确实留不得,敌人只要弱一分,我们就能强一分,这时候不是怜惜这些死物的时候,能拿的我们会全部拿走,这些事情还需要先生去协调,万万不可有妇人之仁。”

苏洵道:“老夫晓得,只是心里总是拗不过这个弯来。项羽焚毁阿旁宫被咒骂了千年不止,我们估计也会被咒骂千年。”

云峥笑道:“我们不会,咒骂我们的只能是交趾人,大宋人会赞扬我们开疆拓土的赫赫雄风,好了现在不说这些,先把升龙城拿下来才是真的,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凑齐我们所有的战马,无论如何整理出三千匹战马,组成三千骑兵,封锁整个升龙城的道路,如果有机可乘,前驱的三千人就要抢先进入城内,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一整天,等待大军的到来,我以为笑林,梁楫,周同,吴杰,你们四人为前驱,当前的任务是能清扫出多少安全区就清扫出多少安全区,尽量缩小大军和升龙城的距离。”

笑林等四人抱拳之后就离开了营帐去做准备,而郎坦,褚大志等人和云峥一起仔细的分配了各自手头的兵力之后,也开始做最后的准备。

还有三十里的林莽,这是武胜军最后的障碍,大军已经整整的休息了一天,到了最后的冲锋时刻,整个营地里喧闹一片,做准备的不光是武胜军,还有崔达带来的商贾团队,从这一刻起,每一个人都要为最后的胜利出一把力气。

升龙城的常备军有一万六千人,乃是交趾最精锐的军队,李德政因为担心儿子挡不住狄青和云峥的两面夹击,特意将常备军中的五千甲士派去了广源州,李德政已经得知,这一次出现在交趾边境的宋国大军,乃是宋国最精锐的军队,他不敢大意。

他的六个儿子镇守在交趾的六座大城里控制着庞大的交趾,京城里只留下太子李日尊为皇国的继承人,李德政对自己的安排非常的满意,交趾国在这样的情形下,已经十五年不闻金铁交鸣之声,他认为这是自己最大的胜利。

国泰民安,连续两年的大熟,让升龙城这座年轻的城市彻底焕发了生机,天王寺的修建依旧在进行,这座已经连续修建了三十年的寺庙,将要在今年交趾圣祖李公蕴的诞辰最后完工,金碧辉煌的灵塔,整整耗用了黄金五百斤。

第四百一十八章 落日之城

云峥到现在都不知道古代行军打仗时奇袭是个什么样子,他自己知道的都是些经典的战例,而那些战例之所以成为经典,主要的原因就是稀少。

想要成为经典就必须占据很多的先天条件,而运气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因素。

以小博大的时候才会用奇袭,自己兵力不占优的时候才会用奇袭,自己军队处在劣势的时候才会用奇袭,否则,没有一个真正的将帅会把胜利指望托付给老天爷。

笑林,梁楫,周同,吴杰四人成为了先锋,不但要做奇袭升龙城的准备,还要帮助大军开辟道路,这一点上他们做的非常完美。

云峥瞅着路边扑倒的尸体一直绵延到道路的尽头,就想起麦田里一捆捆割倒的麦子,排列的样子也是如此,如今这个时候正是蜀中桃花盛开的时候,不知道蜀中阴暗的天空下,那些桃花是否也如同这满地的鲜血一样嫣红。

大象每迈出一步,大地都在颤抖,甲士铠甲的铿锵声带着血腥的味道,这就是征伐,或者叫做杀戮。

交趾人都住在尖顶的木屋里,零零落落的,一些没有被波及的孩子和妇人惊恐的从木屋的缝隙里偷偷的往外看,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让她们从心底里感到恐惧。

越往前面走人烟就越稠密,先锋部队不可能将这些人全部杀掉,只要不遇到阻碍,他们到了后面就不太杀人了,这时候杀人起不到任何保密的作用,有杀人的时间,不如快速的向升龙城挺进。

大路上一个人都看不见,只有一支大军在阴云下行进,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升龙城的大门已经紧紧的闭合上了,锣鼓声,号角声响彻云霄,匆匆出城迎击敌人的两千交趾武士已经溃败在即,站在城头的李德政心头像压了一块重铅。

硕大的云字大旗正在自己的武士群众劈风斩浪的杀过来,这面旗子后面,扑倒了遍地的尸体,一员铁塔般雄壮的悍将,挥舞着大锤咆哮着杀透交趾军阵,立马在朱雀门前恶狠狠地看着城头,胯下的战马不断地兜着圈子,焦躁不安的想要扑上城墙。

李德政见惯了军阵,他不是太平帝王,他的皇位也是经历了血雨腥风才夺过来的,所以对面前的这支军队并不畏惧,城中还有上万军卒,足够自己守城的,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只是担心远在广源州的太子,这支军队既然出现在这里,难道说李日尊已经彻底战败不成?

他努力的将这个不可能的念头抛开,重新关注眼前的战局。自己的部属已经全部战死在城下了,这些骑兵的弩箭非常可怕,刚一接战,密集的箭雨就让两千人的军阵损失泰半,即使是身穿重甲的甲士也没能逃脱厄运,被一柄柄锋利的短矛活活的钉死在地上。

八百骑兵!

李德政居然没有发现这支骑兵有多大的损伤,除了一些坠马而亡的骑兵,他们的数量并没有减少多少。

“大王,其余三座城门也发现了敌人的骑兵,我们的信使出不去了。”一个身穿金甲的武将跪地禀报。

李德政面无表情的道:“其实用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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