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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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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松冈
【由文】
一、吴氏的三寸金莲
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名叫驻马店。驻马店有一位落魄的秀才,名叫朱循礼。
这读书的人十年寒窗熬下来,若是取得了功名,自然就应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前程美好。若是功不成名不就,那满腹经纶就成了累赘。一个秀才埋没于乡野之间,耕地收割全不在行,却也苦恼。“百无一用是书生”,道出了秀才们学无所用的窘境。
朱循礼原来的家境是不错的,可自打父母相继过世之后,便日渐衰落。朱偱礼肩不能抬手不能提,又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几年下来,便家贫如洗。
幸亏他在城里有一好友,名叫刘成。刘成在云城开了一家织布厂,每年都要到驻马店一带收购棉花。每次过来,都住在朱循礼家中。因此,他也时不时给朱循礼一些接济。
朱循礼娶妻吴氏。
吴氏十五岁嫁到朱家,十七岁就给朱循礼生了一个女儿。朱循礼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嫣红。嫣红满月那天,恰遇刘成来访。朱循礼与刘成饮酒之间,吴氏就抱出女儿给刘成看。刘成看这女娃,一双小脚如同花生果一般大小,又白又嫩,不由自主地放在手里捏弄了一番。吴氏飞起眼睛,瞪了刘成一眼。
刘成顿时发觉了自己的失态,赶忙松开手,并且转移了话题。他说:“大哥、大嫂,弟弟有一个不情之请。”
朱循礼道:“请说。”
刘成说:“为弟有一犬子,刚刚两岁,不如我们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吧。”
朱循礼心想,自己和刘成这般交好,况且刘成的家境又十分殷实。这样的亲事,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当场应了下来。兄弟二人立了婚书,从此后,一对好兄弟,便成了儿女亲家。
朱循礼和刘成之所以性情相投,是因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这对兄弟,都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
朱循礼的妻子比朱循礼整整小了十岁。出嫁之前,母亲教诲她,嫁过去之后应该细心地伺候好丈夫,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吴氏性情温和,逆来顺受,她觉得谦卑地侍奉丈夫,是一个女人的本分。
毕竟是十五岁的姑娘,在许多问题上还处于朦胧状态。在即将出嫁的那些日子里,她有些惶恐不安。
吴氏是一个端庄而秀丽的女人,更加上一对纤纤玉足,走起路来如同风吹杨柳。按照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美女。
新婚之夜,当房门被关上之后,丈夫的一连串举动让吴氏大为诧异。
丈夫端来一盆温水,放在床下。接着,便伸出手将吴氏的一双穿着绣花鞋的小脚拉了过来。
吴氏之前憧憬过与丈夫第一次接触的情景。她想丈夫会首先握她的手,或者会首先搂住她的身子……总之她想象了许多许多,唯独没有想到,丈夫与她的第一次接触,居然是握住了她的一双脚。
吴氏嘤咛一声,就想挣脱。但是,丈夫握得很紧,她根本挣脱不掉。她难为情地央求道:“夫君,放开我……”
但朱循礼却摇头晃脑地说:“我喜欢啊!”
“可是,可是……”吴氏呢喃着,依然试图挣脱,“我不喜欢……我……好难为情啊!”一边说,一边加大了挣脱的力度。
朱循礼恼怒了:“在家随父,出嫁从夫!”他的话音冷冰冰的。
吴氏心中一震。这番话,在她出嫁之前,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地叮嘱过。
她顿时失去了反抗的勇气。于是,她的一双脚就被丈夫搂进怀里。
朱循礼柔情屡屡地抚摸着她的双脚,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第一娇娃,
金莲最佳,
看凤头一对堪夸。
新荷脱瓣、月生芽,
尖瘦帮柔绣满花。”
吴氏觉得被一个大男人将一双脚捧在怀里,又是摸又是捏的,情何以堪。但是,这个男人却是自己的丈夫。既然嫁给了他,那么自己的一切就是他的。按照道理来讲,他喜欢怎样对待自己,就可以怎样对待自己。想到这里,心中不由得从容了一些。
“你几岁开始裹足的?”朱循礼问道。
朱氏说:“我记得六岁那年,母亲给我缠足?”
“怎么缠足?”朱循礼饶有兴趣。
吴氏羞答答地说:“母亲将我的四只脚趾头弯向脚心,再用布条牢牢扎起来……”
“很疼吗?”
“是啊,很疼……”吴氏点了点头,“扎起来后还逼着走路,脚趾便生生折断了……”
朱循礼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妻子,说道:“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当年你要是不受这番痛苦,哪有这一双让人爱不释手的三寸金莲?”
十五岁的吴氏忍不住问道:“可是……为什么你们男人又不缠脚呢?”
朱循礼说:“女人缠脚是为了让男人把玩,难道你们女人还要把玩男人吗?”
吴氏默然了。她想,是啊,丈夫说的有道理。女人,世世代代,就是供男人玩乐,取悦于男人的。可是她又不明白,为什么男人女人都是人,偏偏女人是玩物?
朱循礼突然赞叹道:“好一双绣花鞋,是你自己做的吗?”
吴氏红着脸说:“我七岁就开始学针线活……”
至此,朱循礼对妻子非常满意。他毫不吝啬地夸赞了她一番。
吴氏虽然身为人妻,毕竟才十五岁,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听到这个男人的夸赞,心中异常兴奋,不知不觉间,那种尴尬的心情也平复了,身体也松弛了,很自然地将双脚平放在丈夫的胸前,任凭他百般玩弄。当丈夫脱掉了她的鞋子,并且去掉了她的袜子和裹脚布的时候,她又开始不安起来。
在女人缠脚的那个时代里,一双三寸金莲,已经演化成女人重要的性特征区域,是不会轻易示人的。尤其是扒掉了鞋袜和裹脚布的裸足,更是隐秘中的隐秘。古代的**中,女人可以全身赤裸,可唯有一双金莲,还是牢牢地裹在绣鞋中。女人足部的隐密程度,可见一斑。
当她那双柔软的小脚被丈夫牢牢攥在手里的时候,她再次开始了挣扎。由于羞耻,她的脸色一片赧红。她娇喘嘘嘘地哀求道:“你别这样,真的别这样……”
但这个男人却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褪去香鞋见玉钩,
嫩如春笋骨温柔,
捉来不向牙尖啮,
总觉情丝枭不休。”
吟完之后,让吴氏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只见朱循礼捧住了她其中一只脚,一下子含在口中。
那只脚,几乎全部被含了进去。
在吴氏出嫁之前,妈妈曾经悄悄给她讲了将来与夫婿之间可能发生的事情,并教给她一些应付的办法。那个年代,这是一个女孩唯一接受性知识的机会。但是,她的妈妈却根本没提到一个男人会像现在这样……
吴氏理解不了丈夫的行为。
接下来,这个男人将她的脚放到温水盆中,细心地给她洗脚。
按理说,应该她给丈夫洗脚才对。可是现在,丈夫不但亲吻她的脚,而且给她洗脚,很下贱。
被丈夫百般爱抚了双脚,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她浑身颤抖着,任凭丈夫给她宽衣解带,一些儿也没有挣扎。当丈夫的一双手在她的全身游走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像瘫痪了一样,一丝力气也没有……她在一瞬间,就由一个少女成了少妇。
起初,她以为别的男人都像自己的丈夫一样。但随着年龄渐渐长大,她便知道自己的丈夫,与许许多多的男人并不一样。别的男人,不会对女人的脚如此痴迷。结婚已经五六年了,每天夜晚,睡觉的时候,丈夫都要将脸埋在她的双脚间,抱着她的脚入眠。除了在每次恩爱的那点时间,这些年来,她就没能和丈夫共枕眠过。
结婚之后,家里的日子渐渐捉襟见肘。尤其在朱循礼吸了鸦片之后,生活就更加艰难了。
这几年来,也辛亏刘成不间断的接济,日子才勉强可以过下去。
刘成每年春天和秋天都会到这一带收棉花,在收棉花的那段日子里,就在朱循礼家吃住。刘成和朱循礼同岁,因为朱循礼生日大,所以,刘成要叫朱循礼一声哥。尽管吴氏比刘成年少十岁,但因为朱循礼的缘故,刘成要把这个小自己许多的女人喊“嫂子”。
按照当地风俗,一个女人,如果面对的是叔伯哥,那就要严守礼数。如果面对的是小叔子,礼数就宽松了许多。
小叔子对嫂嫂开几句过火的玩笑,那叫撒娇。嫂嫂与小叔子亲昵一点,那叫关心。
刘成起初面对吴氏的时候,行为端庄而严谨。这个腰板挺直,个子高大的男子汉,与吴氏说话的时候,会脸红。等渐渐熟悉了之后,刘成的狐狸尾巴便暴露出来了。
刘成非常喜欢饮酒,而且酒风比较豪爽。没醉的时候用小杯,醉了时候用大碗。每当刘成和朱循礼喝得兴起,两人便一会儿放声大笑,用筷子敲击碗碟,吟诗作对;一会儿又压低声音,唧唧咕咕。
两人压低声音之后,话题就是女人的小脚。
看见吴氏进来,刘成便立刻中断谈话。朱循礼就笑着说:“老弟,你看你嫂子的一对三寸金莲,与你家弟妹相比,怎样?”
刘成说:“嫂子的三寸金莲,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我老婆的那双脚,是一对莲蓬,比不得,比不得啊!”
吴氏羞臊难当,低下头,赶忙躲开。但从此以后,刘成论足的时候,便不再避讳吴氏了。
渐渐的,吴氏也了解了刘成。她知道这个男人,对女人的双脚,比自己的丈夫还要痴迷。
这年秋天,刘成回云城去了。刘成走后的第二天,吴氏忽然发现自己前些日子换下来的一双绣花鞋不见了。她里里外外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朱循礼忽然说:“不用找了,肯定被刘成拿去了。”
吴氏很奇怪,问道:“一双换下来的脏鞋,他拿去干什么啊?”
朱循礼说:“刘成有个嗜好,喜欢收藏女人穿过的绣花鞋,估计藏了上百双了。”
吴氏说:“我可不愿意他把我穿过的鞋子拿去收藏。”
朱循礼说:“他喜欢,就让他拿去好了,你又没损失什么。”
听了丈夫的话,吴氏心中有些憋闷。这些年常常受到刘成的接济,吴氏发现,丈夫在刘成面前渐渐丧失了尊严。有时候,刘成半开玩笑地拿话挑逗吴氏,朱循礼还会在一旁添油加醋。吴氏为自己丈夫的无能而伤感。
二、妈妈落到河里
时光如箭,那孩子般的吴氏渐渐变成了一个标致丰腴的少妇。她的女儿嫣红,也已经长到六岁了。小女孩可爱又水灵,红嘟嘟的双唇,深深的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黑如点漆。
一日,刘成见家中无人,便握住了嫣红的小手,赞叹道:“这么点点的一个小人儿,就如此动人,长大了一定是个美人胎子。”说罢,就把小嫣红抱住了,捏着她的小脚,说道:“嫣红,你妈妈什么时候给你裹脚啊?”
嫣红年幼,对于刘成的搂抱,一些儿没有在意。她说:“我不裹脚,裹脚会疼的。”
刘成在小嫣红的脸颊上亲了一口,说:“一个姑娘家不裹脚,男人会不喜欢的。”
“我不要男人喜欢,我自己喜欢自己就可以了。”小嫣红说。
刘成回道:“傻丫头,一个女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让男人喜欢的……”
就在这时候,在门外晾晒衣服的吴氏一步闯了进来。
她在门外就听到了刘成的这番轻薄言语,进门后又见他正搂着嫣红,心中就不愿意了。平时,这个刘成时不时拿些话头挑逗自己,甚至还会冷不丁地在自己的小脚上捏一把,吴氏早就很反感了。只是碍于情面,她一直隐忍未发。她曾经几次跟丈夫提过,但朱循礼对于妻子的揭发,只是一味敷衍,甚至厚着脸皮说:“他不就捏捏你的脚,偷走你几双穿旧了的绣花鞋吗?捏捏你的脚又不会少一块肉,偷走几双旧鞋又不值几钱银子。”
听了丈夫的答复,吴氏非常失望。虽然她气恼于丈夫的无耻,却又不敢公然责怪丈夫。她只好留心躲着刘成,不给他毛手毛脚的机会。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刘成居然搂抱着尚不懂事的女孩,还风言风语。吴氏一把将女儿扯到身边,冷着脸说:“大兄弟,你好没道理!”
刘成十分尴尬,干笑着说:“嫂子,我是娃儿的叔叔,抱抱她也是长辈喜欢小孩,你真的不要多想。”
吴氏质问道:“你又是抱,又是亲,又是捏脚的,一个长辈该这样喜欢吗?你欺负孩子年幼,什么也不懂!”
刘成无言以对。
吴氏继续数落着:“枉你还是这娃儿未来的公爹呢。你这个为老不尊的样子,让我怎么能放心将孩子交给你们?我听说你家娃儿心眼不是那么够用,我怕将来孩子嫁过去,被你这个公爹作践!”
正在这时候朱循礼从外面走了进来。他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骂妻子:“个死婆娘,胆大包天了是不是?敢这样对我兄弟讲话?”
吴氏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将事情告诉了丈夫。这样一来,朱循礼也不好公然袒护刘成了。
刘成再也没脸在朱循礼家呆下去了。他别别扭扭又住了一夜,第二天就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登过朱循礼的家门。
这天早晨,刚刚吃过早饭,吴氏就将女儿叫到眼前。她先给女儿将一双小脚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找出裹脚布、剪刀、针线、鞋子,摊到炕头上。
嫣红扑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这堆东西,拔腿就往炕下跑,却被吴氏一把逮住了。
嫣红扭动着身子,挣扎着喊道:“妈妈,我不想缠脚!”
吴氏想想自己当年缠脚的痛苦,心中也是十分不忍。她抱住女儿幼小的身子,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出来。她说:“孩子,听话。一个女孩要是不缠脚,将来怎么嫁人?”
嫣红抗争着:“我不想嫁人!”
吴氏说:“女人不嫁人,还能干什么?”
嫣红愤怒地喊道:“我就不嫁人,我不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吴氏说:“孩子,这是命。当年给你定娃娃亲的时候,父母也不知道你刘成叔叔的儿子是傻子。现在白纸黑字写了婚书,我们怎能悔婚?”
嫣红说:“反正我就是不嫁人,我也不缠脚。”
吴氏说:“你不缠脚,将来你男人会觉得你脚大不好看。”
嫣红道:“他一个傻子,知道什么好看什么不好看?”
吴氏道:“你缠脚也不光给他看,别人也看。别人知道你的脚大,也会耻笑你的。”
嫣红争论不过母亲,就哀求道:“妈妈,我现在饿了,你煎只鸡蛋给我吃了,那我就缠脚。”
吴氏无奈,只好放开嫣红,去厨房里找鸡蛋,准备给女儿煎鸡蛋吃。
嫣红趁着这个机会,悄悄地穿好了鞋子,然后,蹑手蹑脚地下了炕,哧溜一声,像只狡兔一样溜了出去。
吴氏赶忙跟在女儿身后追赶。
门前不远处就是一条大河,嫣红爬上河堤往前飞跑。吴氏一个小脚女人,奔跑的速度却不及一个六岁的孩童。眼见女儿越跑越远,那小小的身子在河提上跳跃,吴氏害怕了,心想女儿要是一失足,掉进河里就危险了。
她连忙喊道:“嫣红,别跑了,妈妈不给你缠足了!”
喊声未落,就见女儿脚下一绊,身子便失去了平衡,从河堤上摔了下去。
吴氏眼睁睁看着女儿双手在水面上举了几下,便沉没入河水中。她飞跑到女儿落水的地方,想都没有想,“扑通”一声跳到河里。
吴氏根本不会水,刚刚跳进河里,就“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水,脑袋一下子蒙了。然而,救女心切的吴氏,凭着母爱的天性,居然在河水里摸到了女儿,并且用尽力气将女儿往河边上推。
本来已经昏头涨脑的嫣红,却根本不知道是母亲救了自己。刚刚落水的一瞬间,她脑子里电光石火般地出现了一个念头:我要死了!接着,就无助地在水中挣扎。正绝望的时候,忽然觉得身子一轻,头已经脱离了水面。她努力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大口水从嘴里吐了出来。眼见身子已经接近河边,本能地伸手拉住了河边上的一块大石头。就这样,她脱险了。
嫣红站在河边,茫然地看着河面,后怕地哭了起来。七月间的河面水流湍急,打着漩涡往下游流去。
嫣红忽然想到,自己沿着河堤逃跑的时候,母亲曾经在后面追赶呼喊。可是现在周围却一片寂静,那里有妈妈的踪影呢?嫣红停止了哭泣,扑扇着一双大眼睛想着想着……忽然她想明白了。
刚才,自己分明是被人托上水面的,但这个人是谁呢?是妈妈吗?如果是妈妈的话,那么将自己救了上来,她又哪里去了呢?
嫣红忽然紧张起来,难道妈妈……她不敢想了,放开嗓子大声喊道:“妈妈,妈妈你在哪里?你出来吧!”
但是,静静的河边,一些儿也没有回声,只有河水在哗啦哗啦地咆哮。
嫣红哭了,边哭边喊:“妈妈你出来啊,不要吓唬我了!”
还是没有声音。
嫣红忽然发现河边有一只瘦伶伶的红绣鞋。这只红绣鞋的图案嫣红最熟悉了。今年开春,妈妈坐在炕头上绣鞋面,绣上一只蝴蝶,再绣上褐色的花枝,粉红色的花瓣。忽然,妈妈的手被绣花针刺破了,一滴血珠落到了鞋面上。嫣红见妈妈的鞋面绣得这么美,却被一滴血珠污染了,不由得埋怨道:“妈妈,你看,你把一只这么好看的鞋面糟蹋了吧?”
妈妈莞尔一笑,问道:“小丫头,你怎么知道我这只鞋面就糟蹋了呢?”
嫣红说:“你看,这里染了一滴血珠,多难看!”
吴氏将绣花针在头发上抹了抹,然后重新引上一根红色的丝线,只几针,就绣出一只活灵活现的花骨朵,完全将那滴血渍掩盖住了。嫣红看傻了,抱住吴氏又蹦又跳,说道:“妈妈真行,绣得这么好看!我也要跟妈妈学绣花!”
吴氏亲昵地摸了摸女儿的脸颊,笑着说:“再过一年,妈妈就教你学绣花。”
等到鞋帮绣好,吴氏将早已纳好的鞋底找了出来,不到半个时辰,一只秀气的绣花鞋就完成了。嫣红捧着那只鞋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便说:“妈妈,我要穿这双绣花鞋!”
吴氏说:“等过些日子,妈妈给你缠足,然后你才可以穿这样的绣花鞋。”
一听说要缠足,嫣红便不高兴了,撅着嘴说:“我不要缠足。”
吴氏说:“哪有姑娘家不缠足的?”
嫣红在炕上撒娇地蹬踢着双腿,说道:“就不缠足,就不缠足!”
吴氏一把逮住嫣红,吓唬道:“你不听话,那么现在就给你缠足吧。”
嫣红大惊,挣脱妈妈,“哧溜”一声就逃掉了。
几天以后,嫣红就见妈妈穿上了新做好的绣花鞋。她曾经听妈妈抱怨过,说她其实有不少绣花鞋,却被那个刘成叔叔偷去好几双。嫣红不明白,这刘成叔叔干嘛要偷妈妈穿过的绣花鞋呢?因为妈妈的绣花鞋不时被刘成叔叔偷去,因此妈妈只好经常做鞋。也亏得妈妈手巧,做鞋的速度又快。因此妈妈做出来的绣花鞋,一双比一双好看。
嫣红虽然年小,但看到妈妈的一只绣花鞋落到河边,心里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大惊,一边沿着河边往下游跑,一边声嘶力竭地呼喊妈妈。
但是她却根本见不到妈妈的踪迹。嫣红无奈,只好艰难地爬上河堤,抱着妈妈遗失的那只绣花鞋,哭着往家跑。
刚一进家,就见到父亲朱循礼正蜷缩在炕上吸食鸦片。她大声喊道:“爹爹,不好了,我妈妈落进河里了!”
但是父亲却并没有理会,依然在那里闭着眼睛吸食鸦片。
嫣红急得顿足:“爹爹,快去救妈妈啊!”
父亲睁了睁眼睛,摇了摇手,依然若无其事。
等了好一会儿,朱循礼才慢慢地坐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伸了伸懒腰,问道:“红儿,你刚才说什么?”
嫣红哭着说:“我妈妈落进河里了!”
朱循礼大惊,问道:“啊?你妈妈落进河里了?”
嫣红说:“快救妈妈啊。!”接着,就跟朱循礼讲了事情的经过。
朱循礼暴怒道:“你这混帐孩子,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早跟我说?”
嫣红道:“我跟你说了,可你不理我啊。”
朱循礼拔腿就往外跑,他央求左邻右舍帮助他去河里寻找妻子。村里的乡亲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河边就聚满了人。大家找来了小船,长杆,水性好的年轻人还潜到水里。从上午一直找到下午,吴氏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人们都说,这个婆娘凶多吉少了。嫣红哭哑了嗓子。她虽然年幼,但也知道妈妈是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丢了性命的。她非常思念妈妈,也非常内疚。心想,如果妈妈还活着,那么妈妈再让自己缠足的话,就算再疼,也会听妈妈的话。
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看着黑乎乎的天棚,一遍一遍在心里呼喊:妈妈,你在哪里啊?
三、遭遇色狼
吴氏本来就不会水,但当看到女儿落进河里之后,哪里还顾得考虑个人的安危?她跳下水,拼命将女儿推上河岸,自己却被河水冲走了。
正是七月份多雨的季节,河水猛涨,水流湍急。而且这条河,越往下游河道越窄,落差越大。吴氏在河水中沉浮着,被激流狭裹着,眨眼间十几里地就出去了。也是她命不该绝,就在她性命垂危的时候,一块漂浮的朽木板冲到了她的身旁。吴氏本能地抓住了那块木板。
离驻马屯十六里地有个刘家庄,刘家庄有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名叫卞乾,外号叫卞大头。
卞大头有个本家兄弟,在登州府任知府。
卞大头有个爱好,喜欢网鱼。他网鱼不是为了卖钱,也不是为了吃,纯粹就当成一个乐子。他站在小船上,一网下去,就期待着收网后的获得。当他看到网里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儿,心中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和占有感。他会想,因为自己的缘故,让这些鱼儿从此后失去了在水中遨游的自由,自己愿意怎样处置它们,那就怎样处置它们,这多么惬意。他同时也会暗暗的把自己的乡亲们想象成那些鱼儿。他希望乡亲们都对他臣服,做自己忠实的奴隶。
卞大头是十里八乡的一个恶霸,他站在村头,跺一跺脚,全村都要晃三晃。在集市上,他咳嗽一声,嘈杂的集市顿时就会安静许多。
卞大头罪恶累累,乡亲们对他恨之入骨,但都敢怒而不敢言。这小子无恶不作,强买强卖,霸人土地、占人房屋、敲诈人钱财。更让大家痛恨的是,他还糟蹋人家的妻女。方圆十里地之内,凡是有些姿色的女子,不知道有多少遭到了卞大头的欺凌。
这小子对于女色非常喜欢,但是却不钟情。任凭你美若西施,他只要得手了,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因此,他虽然阅女无数,身边却没有女子。他玩女人就像黑瞎子掰玉米,掰一只,扔一只。为了一时的快乐,他也不知道给多少女人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创伤和耻辱。
更让大家不齿的是,在自己村,他还有一个非常恶劣的习惯。凡是本村新娶来的媳妇,只要她看着顺眼,那么前三晚上,他要跟人家新娘子睡觉。于是,刘家庄诺大个村庄,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光棍。凡知道底细的外村姑娘,没有人敢贸然嫁到刘家庄。同时,刘家庄村头巷尾,那些满街跑的顽童中,会有许多大头娃娃,这都是卞大头造的孽。
这天卞大头刚刚网了两网鱼,忽然就看见从上游飘下一个人来。如果这人是个男人,卞大头是不会管的。可这人偏偏长发披散,隐隐可看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卞大头吩咐船工老胡划到女子身边。
老胡的水性很好,下水后,也没费多大的力气,就把这女子救了上来。
这个被救上来的女子,就是吴氏。
卞大头身高马大,提着吴氏的双腿,把她倒背在肩上。吴氏就从嘴里往外吐水。那水,全部都吐到卞大头的背上。
卞大头也不理会,吩咐老胡将船靠岸。他就这样倒背着吴氏,穿街过巷,在人们诧异的目光注视下,直接就背到家里去了。
等卞大头将吴氏放到家里的一张床上,吴氏腹内的水已经吐干净了,人也苏醒了过来,脸上也有了红晕。
她看了看站在眼前的卞大头,羞涩的一笑,艰难地爬了起来,跪着说:“谢谢救命恩人,我给你磕头了。”
卞大头哈哈一笑,声音又响又亮,倒把吴氏吓了一跳。她心想:这人,怎么笑起来声音这么大呢?
卞大头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怎能见死不救呢?”接着就转身喊道:“来人。”
卞府的女佣人张妈进来了,问道:“老爷,有什么吩咐?”
卞大头说:“你看这个女子,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了,连鞋子也被水冲走了。你把太太的衣服鞋袜找一套来,给人家换上干爽的衣服。”
那张妈答应一声就走了。
吴氏很感动,心中暗暗说,这人不但救了我的命,而且还这么细心。这番大恩,自己一定不会忘记,日后要想法报答。
不一会儿,张妈就把衣服鞋袜甚至裹脚布,都拿来了。
吴氏心想,既然衣服都拿来了,这个救自己的男人,就该暂时离开这个房间了。但是事情接下来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卞大头将衣服从张妈手里接过来,往床上一放,说道:“好了,你走吧。”
张妈应了一声,便退了出去。
卞大头顺手将房门从里面关上了,回头看着吴氏,笑着说:“好了,你换衣服吧。”
吴氏低着头,也不吱声,只是脸色已经羞臊得一片赧红。
“先把你身上的湿衣服脱掉吧!”卞大头催促着。
吴氏心里说,我一个女人家,怎么能当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脱衣服呢?是我听错了,还是……她仰脸偷觑了一下卞大头,却见这个身高马大的男子,一双眼睛色迷迷的看着自己,一脸的暧昧。
这一瞬间,卞大头在吴氏心中的恩人形象轰然倒塌。吴氏万没料到,自己刚刚脱离了死神之手,如今却又陷入魔窟。坐在床上,她浑身颤抖,嘴里说:“这位大爷,小女子真心感激你的救命之恩,但是,男女授受不亲,你要小女子当着你的面脱掉衣服,这是万万不能的。”
卞大头哈哈笑了,笑声很大,震得吴氏的耳朵嗡嗡直响。他不屑地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全是骗人的鬼话。男人女人碰在一起,要是授受不亲,哪还有什么乐趣?你看城里的窑姐儿,若是跟男人授受不亲,那还怎么做生意?”
吴氏见这卞大头越说越下道,心中惊恐更甚,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一下,回道:“这位大爷,小女子姓吴,是驻马店人,丈夫姓朱。小女子是良家妇人,可不是那妓院中的窑姐儿……”
卞大头粗暴地打断了吴氏的话:“我可不管你丈夫姓猪还是姓猫,在我的眼里,落入我手里的女人都是窑姐儿,都要被我玩的。”
吴氏见眼前的这个男人真的是一条呲着牙的色狼,知道大事不好。她惊恐地说:“我也不换衣服了,我这就走了。”说罢,跳下床,就要往外走。
卞大头却一把将她抱住了,淫笑着说:“你以为卞府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既然来了,那就走不了!”
吴氏极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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