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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帝相爱相杀日常-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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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慈抿嘴不言。
大巫继续说道:“贫穷、饥饿、疾病,这些一直都伴随着族人,孩子,他们和胡山镇的人不一样,他们有着一颗最纯白的心。”大巫一边说一边走到了戚慈的面前,他摸了摸戚慈的头顶,现在的他,不是部落大巫,而是一个普通的慈祥长者。
纯白的心,戚慈沉默了。她知道的确如此,戚慈其实是一个独来独往习惯了的人,她父母早早去世,尽管留下了足够的金钱,可是在亲情上面,她到底还是缺失了。于是戚慈长成了一个,有些独的人,她喜欢一个人去做一些事情。这样的人,表面看上去或许很好接近,或许和蔼可亲,可是他们的内心,很难有人走进去。
所以戚慈可以为了好好活着,而在最初直接说用青蒿。可是后来,她对这个破败的弱小的部落是真的产生了龟归属和感情,不是因为部落的人做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感动了她,而是日常一点一点的积累。
在遇见生死存亡的时候,他们选择保存她的性命;走在路上,大人孩子的眼里都是满满的依赖和崇敬;她住的是部落最好的屋中,吃的也是他们最能拿出手的东西;部落中麻布不多,可是只要她要,就一定给。
这些人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戚慈,都给了他们的神女大人。戚慈是人,不是神,她的内心怎么可能毫无波动,所以,她决不能看着部落这样子下去。
“大巫,您有想过办法来改变部落的现状吗?”戚慈问道。
“如何没有想过,我曾经做过的最坏的打算,是想着搬出母山,去胡山镇生活,或者去一个村子生活,可是不能啊。孩子,这里是故土,这里有着族人的信仰,不管走多远,根就在这里,不能忘记这里。”就算是走,也总要有人留下来,可是离开的人……这些族人谁又会离开呢?去到山外面,就一定能过得好吗?
戚慈微微叹了口气,她走到案桌前,案桌上放着一些药草,还有一些制作好的药丸,她笑着说:“大巫,您有兴趣将青蒿做成药丸吗?”才得疟疾服用青蒿汁是有用的,或者直接用青蒿汁来预防疟疾也是不错的。
戚慈想青蒿汁不易携带,青蒿药丸就显得方便多了。如果操作得好,青蒿丸会为部落带回大量的声望和钱财。
听闻这话,大巫南眼前一亮,是啊,是啊,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大巫满脸的兴奋,连连点头:“还是你的头脑转得更快一些,我就没有想到啊。将它做成药丸,给我一些时间,一定做出来。”大巫不傻,自然之道青蒿药丸意味着什么。
族中神树不能传出去,可是青蒿却没有这般的顾忌。
“那就好,有备无患。咱们先把药丸做好,机会总是有的。”戚慈没有明说,这是她计划的一环,将青蒿推广出去,部落能获得极大的声望,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部落有足够的武力、足够强大的情况下。她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不要急,慢慢来,不要想着一口吃一个胖子,一定要慢,稳扎稳打走好每一步。“大巫一定知道,我做出了石磨,带来了一些新的关于菽的食用办法。”
“是的,我听说,那种食物叫做豆腐,还有叫什么豆花豆干的,都挺好吃的。”这些事情大巫当然知道,这算好事,也不浪费食物,又让族人有了多样的选择,自然是好的。
戚慈当然知道大巫知道,她却仍然要多问一句,是有原因的,果然,接下来她就站起身,停止脊背,看着大巫的眼睛,落落大方道:“大巫,这样独一无二的东西,您有没有想过,我们可以凭借这,收获多么大的一笔财富。”部落想要摆脱这种环境的关键,就是钱。
大巫有些愣,他其实不是那么擅长处理银钱上面的问题,所以才会轻易被周二忽悠,因为咱们这位德高望重的大巫啊,他从不会讨价还价啊。
“这……这还可以卖钱啊。这……卖多少啊,我们以前都是采撷些山货去卖,也卖不了多少。”大巫有些晃神,他实在是很头疼这些俗物。
卖不了多少钱?究竟是为什么?是货物当真就不值这个价格吗?还是黑心老板恶意压价呢?戚慈的眉眼之间都是镇静,她早就有计划了,她需要说服大巫。
“我问过猴子、阿泉、大山,问过部落里所有出去过的人。他们都告诉我,胡山镇的人很是奸诈,有些看不起我们。猴子说,收我们菌菇的周二,是个顶顶黑心肝的。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继续将东西卖给他们?”十五岁的戚慈,容貌尚且有些稚嫩,身量也还不算高,可是她就站在这里,竟是气势逼人,大巫一下子就提了口气。
他也在想,为什么。
“我知道,多走两个时辰,就能走去另一个镇子,想必那里同样有杂货铺,同样会有人收我们的山货,那么为什么,就一定要卖给周二。周二敢压价,除了欺生,更多了就是笃定了我们只能卖给他。”大巫不说话,戚慈替他说。这些道理,谁都知道,可是就是没有人来挑明,戚慈不愿意做个糊涂的人,她索性来做个戳穿窗户纸的坏人。
部落族人生活不好,一部分和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分不开。
大巫沉默了。
“大巫,您知道什么菌菇最抢手吗?”戚慈话头一转,突然问道。
这下子大巫就更懵了。
戚慈忍住笑意,这个样子的大巫真的很可爱,她轻咳两声,接着说:“阿泉跟我说,曾经有一次,周二说希望我们多采一些梅花菇,梅花菇我也尝过,味道鲜美无比。我进山观察过,这是只有深山枯树才长得出来的菇,和寻常地上便有的不太一样。大巫,您觉得,它只值十个大钱吗?”说道最后,戚慈的表情又变得严肃了起来。
大巫微微皱眉,来回踱步,然后突然定住,说道:“你的意思是,周二糊弄我们?!”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唯一一个原因了。
“算不上糊弄,不过就是利用双方的信息不对等而已。”戚慈淡淡说出这句话,殊不知在越国边境,也有人以同样的神态说出了这句话。
“算不上聪明,不过很会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等。”信息不对等,这是有风从胡山先生那里学来的一句话。
十来个身穿黑衣的杀手静静地围着马车,在这么多人的包围之下,有风竟然还能不急不慢的淡淡说出这句话,何幸死死抱着有耘,那总是笑着的脸上露出了焦灼的神情,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有耘看着有风,突然说:“阿兄在呢,何幸你别慌。”原本有风的游历是不打算带着有耘出来的,可是最后,他还是心软了,带着有耘走出了王宫。
“何幸,你这性子还需要再历练历练。”这才发话的是巫芒,他说完,一旁伺候的阿哑眼中也露出了一个鄙夷的神态。
有风淡淡看了这几人,说:“在里面坐着。”说完,他掀开马车的帘子弯腰走了出去,赶车的人是贺老,看见有风出来了,他的面上一点惊奇都没有,点头道:“公子。”
他走下马车,环顾四周,突然就笑了,他笑起来很是俊美,可是却让人觉得身上一寒,如芒在背,周围都是自身素质极高的杀手,可仍是被有风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薄姬雇你们来的,她可曾告诉你们,这一趟,你们注定会有来无回了。”他的脊背挺直,就像山间笔直的松树,他穿着青色的衣袍,分明是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打扮,却让人觉得像是地底爬起来的恶鬼。
领头的杀手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这样子,可不太像薄姬说的孤零零几人,也不太像是被放逐的游历,更像是成竹在胸,笃定他们有来无回。
他的感觉是对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可怜的家伙们,你们被她骗了。”有风说完这句话,身后突然就出现了一群同样身穿黑衣的人,而他,也接住了贺老扔过来的剑。他缓缓拔出手中的剑,勾唇一笑,衣衫无风自动。
“既然来了……就都留下吧。”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今天被经理召唤来工作,天可怜的,今天明明是周末,不开心,需要抱抱需要安慰需要么么哒~
本来说把之前那章补上,可是最近有点忙,只能每章多点字数,保证日更了,哎,工作就是码字的天敌23333
第13章 十三 风俗
来的杀手出自越国最有名的杀手组织,可是这个杀手组织也不是傻子,送死的事情人也是不做的。
他们被薄姬骗了,领头的杀手紧紧握住了手中的剑。
公子风的名头,很多人都听过。领头的杀手也是组织中的一个小头目,有些普通人不知道的事情,他倒是多少知道一点。
传闻中的公子风,果然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去他娘的孤零零的被驱逐的几个人,有风身后站着的都是他豢养的私军,再加上拿剑的有风,他口中那句都留下吧还当真不是开玩笑的。一时间,场面有些冷凝。
十三个杀手,最后只剩下那个带头的,他用剑撑住身体,嘴角沁出鲜血来,看着有风的眼神有些深幽,他咳嗽几声,吐出一地鲜血:“公子风,的确如传闻中剑法了得,算无遗策,咳咳……我们技不如人,甘愿认输。”做一个杀手,他们早就做好了被人杀的准备,这就是杀手的命运。
倘若死在有风的剑下,他不但不觉得难过,反而有种庆幸,至少他是死在公子风的剑下,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剑下。
有风没有多看他一眼,他轻拭剑面,将剑插回剑鞘,然后转身眼睛都没眨说了一句:“放他走。”
说完他就上了马车,暗卫散尽。贺老没有多说也没有多看,他一拉缰绳:“驾……”
尘土散尽,他没有想到有风竟是留下了他的性命。许久之后,他起身,看着满地尸首,冷笑两声:“薄姬……好一个薄姬……”
“公子,就这么放他走了?”何幸有些想不明白,怎么就单单放了那一个人走。
有风没有回答。
他很期待,这个组织会如何报复薄姬。薄姬这个女人啊,就是太蠢了,蠢得让人看不下去,可真是因为这样,才不能按照常理来推断她。聪明一点的,会知道不能将真刀真枪放在明面上来,会拐弯抹角来害人。而那蠢笨的,就会直截了当,可是很多时候,往往就是这种直接,害死了很多人。防备了背地里的阴谋,却忘记防备明面上的手段。
薄姬会被她寻的刀反噬的。
借刀杀人,这一招,有风比薄姬玩得溜多了。
马车越过越国的边境,哒哒地驶向吴国。他们踏入的第一座城镇,叫作卢阳镇,边陲小镇,却有着浓浓的吴国风情。
吴国和越国都位于西南,在其余的几个大国看来,他们都是蛮夷,两国之间其实可以说是出自同一脉,可是发展到现在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国情了。
越国是个非常规整的国家,凡事讲究规矩,讲究等级,这也是尽管有风没有成为世子,却没有一个人敢冒犯他的原因。在讲究规矩的越国,嫡长子的地位是绝对不能动摇的。
上行下效,导致越国的百姓素日的生活也是一板一眼的,什么事都讲究章法,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连穿着打扮也显得有些板正。在越国,若是有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那是绝对会被唾沫淹死的。
例如在越国的规矩就是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做生意,曾经有个姑娘,家中父兄皆病,不得已出来支撑家业,却差点没被被街坊邻居的唾沫淹死。她挑战了这项规矩,然后失败了。最后只能将家中铺子盘出去,以维持家用。
从人情上面来说,越国实在有些不近人情。
而吴国就和越国完全不同,在这里,根本就不讲究什么规矩不规矩,什么是规矩,人就是规矩。吴国的人喜艳色,若是家境富裕的姑娘,必然穿着艳丽非常,且服饰大多宽大飘逸,或是酥胸半露或是玉臂在外,根本就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这就是吴国的国情。吴国人喜欢打扮自己,喜好美人美物美食,甚至男子敷粉也是常见的。这里没有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度,连国君都不怎么遵守这个规矩,还指望下边的人遵守吗?
在吴国,姑娘都是厉害极了的。有的厉害的,撑起一个家完全没有问题,吴国人不在意什么女子抛头露面不太好的说法,有更离经叛道的家族,倘若没有儿子,女儿也是可以成为家主的。
吴国非常的自由,少了很多束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吴国比越国乱多了,这里的人,都有些野性,也有些天不怕地不怕。
马车驶进卢阳镇,阿哑轻轻掀开窗帘,外面恰好走过一个姑娘,那姑娘穿着简单的麻布衣服,却看得出来是经过了用心裁剪的。她的头上插着一朵花儿,昂头挺胸就这样走了过去。
阿哑的眼中有点羡慕。
她跟着巫芒这么多年,最常做的一个动作就是低下头,她的身上,没有那个姑娘的自信和傲气。
阿哑放下帘子,巫芒看了过来,她低下了头。
有风也掀开了帘子,他看着外面的街道,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道,这就是胡山先生生活的国家啊,和越国完全不同的国家。
有风冷峻的眉眼有些融化,突然有个姑娘蹭蹭跑了过来,在镇上,马车行驶得极慢,那姑娘轻而易举就能追上,她追上来之后,二话不说,摘下头上鲜艳的花儿递给了有风,有风一下子呆住了。那姑娘见有风不接花,无所谓的耸耸肩,又将花儿插回发间,洒脱离去。
而目睹一切的几人,终于噗嗤笑了出来。
“阿兄,她为什么送花给你啊。”有耘还小,不太懂得其中的寓意,但是隐约也是知道,这是因为那个姐姐喜欢阿兄。
巫芒直接接了话头,难得笑一笑说道:“这是因为那个姑娘喜欢你阿兄这张脸啊。”也许是吴国的环境真的让人放松许多,他也难得有心情打趣一下有风了。
有风斜看了一眼巫芒,没有说话。这其实就是吴国的风俗,看见长得貌美的男女,总会有人上前送花送玉佩送所有他们觉得好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其余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欣赏和爱慕。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风想到也有很多人这样送过东西给胡山先生,他的心就有些发闷。
“芒,到底何时才能得知那颗星的主人的踪迹。”有风觉得他似乎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
他和他神交已久,他们会是最好的主臣,也会是最好的朋友,终身都将无愧于挚友二字。一想到这里,有风心中的激动就展现在眉眼间了。
他出来游历不过就是个借口,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找到胡山先生。
听见有风突然问到这个问题,巫芒立刻板正了身子,恭敬说道:“公子,不算远了。”
“很好。”他露出一个笑容来,就像立马就要得到心爱之物的孩子一般。
巫芒的心中却思绪万千,他不知道那颗星星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何让公子这般在意,那人在吴国,在吴国的某一个角落,他距离他那人越近,就越能知道大致的方位。
可是纵然如此,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之中寻找到呢?巫芒只是个研习星象的巫者,他看不懂面相,而他的师傅恰好是个极擅长相面的巫者,当年也是他看出来有风的不一般。
巫有很多分支,巫芒擅长星象,他的师傅擅长相面和星象,而丰部落的大巫南,则擅长医,也就是传说的巫医。
而那颗星星的主人,根本就不知道有人不远千里来寻找她,还在侃侃而谈呢。
“他利用我们对货物的不了解,利用我们的别无选择,大肆压榨我们货物的价值。说实话,周二是个合格的商人,却不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戚慈顿了顿,又接着说,“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认清楚我们的菌菇应该有的价值,也要弄清楚外边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我们在山里,信息严重落后,不知道外面日新月异的变化,所以我们被人欺负。”
大巫连连点头,的确是这个样子。
“大巫,您要知道,一个部落想要发展、想要强大,那绝对不是哪一个人能做到的,需要的全族人的努力。”先不说她不是神女,纵然她真的是神女,也没有办法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部落。难道她拥有神力,给他们变化出砖瓦房子,变化出美味佳肴,部落就能变强大了吗?不,不但不能强大,反而还会不如现在。
人,想要强大,未有自救,同理,一个部落也是一样的。
“所以……孩子,你是个什么打算。”大巫的眼神非常慈爱,他看戚慈的眼神和看部落中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在他看俩,戚慈也就是部落中的一员。
戚慈微微一笑,露出强大的自信来:“您若是愿意相信我,就将族人都交给我。”让她来慢慢思索,每个人擅长什么,也让这些人自己思索,自己都有什么长处。
而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她带着人去看看,究竟山外边是个什么样的天地。
第14章 十四 伪装
吴国是个什么风俗,问一问就知道了,这儿的人啊,说得好听些就是以貌取人,说得不好听一些就是只看脸和穿着打扮。所以要镇住这些人,办法很简单;只要表露出良好的出身和美貌就好了。好在到底是个小镇,不用打扮得过于奢华,部落也实在供不起戚慈奢华的打扮。
她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她故意穿着麻布做的衣裙,却梳着有些繁复的发式,头上插着鲜艳的花儿,面上未有敷粉,只是用炭笔勾画了一下她原本就有些深邃的眉眼,再加上她手上跟着她穿越的宝石手链。戚慈一下子变得有些奇怪,整个人非常违和。
阿溪是亲眼目睹她这个变化的,她犹犹豫豫终于开口说道:“神女大人,您这样看上去……看上去怪怪的,真的可以吗?”这个样子真的能镇住外边的人吗?那些人看不起他们,不还是因为他们穷吗?
“怪怪的,阿溪觉得哪里怪怪的呢?”戚慈转身看着阿溪,眼神中带着鼓励,温和极了,阿溪的脸一下子就有点红了。
“我觉得的……神女大人您的这身衣服配不上您,您应该穿着那些贵人,不,应该穿着比那些贵人还要好的衣服。”听说那些城里的贵人穿着比麻布好许多倍的衣裳呢,叫什么叫什么……锦?
戚慈上前几步,摸了摸阿溪的头,笑着和她仔细解说道:“比他们还要好的衣物,咱们现在可没有呢。”不过早晚,会有的。
“可是您穿着这身衣裳真是奇怪极了。”也是奇怪,之前神女大人也穿着麻衣,可是怎么就现在看上去不太对劲呢。对了,因为她复杂的发式,也因为她露出了手上的手镯。
梳着这样复杂的发式,戴着这样奢华的发式的人,不应该穿着麻衣,阿溪终于看出来了,她睁大了眼睛,问道:“神女大人故意的?这是为何呢?”
戚慈笑了,笑意之中带着满意,阿溪是她最满意的一个学生,聪明,举一反三,并且她发现阿溪具有极强的动手能力,也非常有眼色。
“阿溪,你想,让一个人觉得你出身不凡,除了直观的打扮奢华以外,还能如何体现。我们没有华服让我看上去奢华,那应该怎么办呢?”戚慈没有点透,反而一点一点引导阿溪。
阿溪眨眨眼,想了想,一拍手,恍然大悟道:“那自然是让他们自己觉得您出身不凡!”人对自己悄悄看出来的东西,那都是坚定不移的。你若是直接对他说,我出身不凡,家中豪富,那这人可能不信,说不定还觉得你在说谎。可是你若是坚持说自己出身一般,可又无意中露出家境极好,身份不凡的信息,那这人必然就觉得自己聪慧绝伦,慧眼识君了。
戚慈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至于身份,还有什么比手上的镯子以及她的谈吐更能证明身份的吗?
离胡山镇大约两个时辰脚程的镇子叫作万水镇,这日,小雨淅淅,街上没几个人,自然也就没什么生意,赵原枕着小几打着瞌睡。
在梦里,他似乎又受到了主公的重用,摆脱了这个破落的小杂货铺掌柜的身份,他砸吧砸吧嘴,觉得前途一片光明,然后他隐约就被什么声音吵醒了。
那是一个极其清亮动人的女声,可是声音虽然好听,说出口的话却不怎么样:“这儿破落得真是不成样子,你瞧瞧,货物少得可怜,还开门迎客呢。”
赵原起身,一下子睡衣全无,他倒是想要看看,什么人敢在他赵家的店铺里大放厥词。
看见戚慈的那一瞬间,赵原原本紧皱的眉头微微舒展了,无他,这个姑娘生得实在太美了,让他心中的怒意都消散不少。这姑娘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身后还跟着一个低眉顺眼的小丫头,两人都穿着差不多样式的麻布衣裳,可是赵原一眼就能看出两人是以戚慈为主的。
这姑娘身上,有点违和。
赵家是苑城甚至吴国都排得上号的大商人,赵原是家主的嫡系,故而被赐予赵姓,虽然被放逐到小小的万水镇来,可是他若是想要回去,也并不困难。因为有着这样的经历,他的见识远远不是一个小镇上的普通商户所拥有的。
这两个姑娘,穿着最下等的麻布衣裳,这种料子在赵家更像是下等仆人才穿的。后面那个低眉顺眼的,看上去和这身衣裳倒是挺搭配的,规矩得就像是一个下仆,而说话这个姑娘,不太对劲。
赵原的眼神不着痕迹地扫过正在查看货物的戚慈,心中渐渐有了底,随后在心中讪笑,这种事情,还真是那些个贵族小姐能做得出来的,不过也是他赵原的气运来了,今日说不得能大赚一笔。
穿着仆人才穿的麻衣,眉眼间却满是傲气,眼中都是对周遭货物的不屑,梳着赵原从未见过的繁杂发式,手上还戴着奢华的镯子,她出身贵族豪奢之家无疑,这可真是……一个大大的冤大头啊。
赵原眼冒金光,戚慈微微一笑。
“这位姑娘,不知道您需要些什么?”赵原这人样貌生得不错,看上去还人模人样的,他走上前,想要站在戚慈旁边为她好好介绍介绍,说实话,这铺子里好东西不少,却都不是常人买得起的。
就在他要走到戚慈身旁的时候,那个原本低眉顺眼的小姑娘一下子就冲到了戚慈的身旁,挡住了他站过去的位置,赵原一愣。
他隐隐听见那小姑娘喊了一声:“少主。”他在心中暗道,看来这个姑娘的来历有些不一般啊。
的确,就这气度,一般人家养不出来。她□□在外的肌肤,看上去比敷的粉还要更白,没有一点瑕疵,这样的人物,哪里又能出身贫苦了呢。
吴国人好美人,赵原也不例外。
戚慈敏锐地察觉出赵原的踌躇,他已经被她镇住了,这就很好了。她看完了货架上的东西之后,转身微微挑眉问道:“你这儿就这些东西了?我打听说你家是这个镇上最好的铺子了,不过尔尔。”她那傲然的神情,让赵原想起了主家的小姐娘子们。
出身高贵的淑女们,大抵都是有些相似的。
“不知您是想采买些什么?”等赵原第二次问的时候,明显态度就较为上一次更加尊重了。
戚慈这才像是赏脸一般,露出了一个笑来,她斟酌了一下语气,问道:“我听闻这儿有种菌菇味道极为鲜美,家中父兄常食之,若一日无,便茶饭不思,而最近,这菌菇似乎出了一点问题?”她这话中,其实隐隐之间已经透露出自己为何乔装打扮出来的原因来了。
“有名的菌菇?”赵原装作思索的模样,随后问道,“是否是梅花菇呢?”倘若是梅花菇,那他想他或许是知道眼前这位淑女出自哪一家了。若是苑城燕家的话,那的确是能教养出这样的淑女来的。
戚慈眼中划过一丝茫然,她低头看向阿溪,阿溪谨慎地看了一眼赵原,对着戚慈说道:“的确是梅花菇。”
这样子更像是坐实了赵原的猜想。
听闻胡山镇那位为燕家供货的铺子最近出了什么问题,拿不出梅花菇来,正在满世界雇人去采摘梅花菇呢,可是那深山林子,又有多少人敢去呢。
搭上燕家的机会来了,若是他为赵家搭上了燕家,家主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的。
赵原的眼神之中,露出了野心。
戚慈勾唇一笑,满意极了。这家铺子,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在来之前,她就好好打听过了。苑城赵家的店铺,守店的是赵家家仆,不知道为何原因来了这么一个小镇。
而赵家,世代为商,这世道,经商的就没有不想攀上做官的。她无意中表露出自己高贵,再抛出梅花菇这个诱饵,赵原自己就会顺着往上爬的。
毕竟贵族淑女的父兄,自然也是贵族了。从赵原的神情之中,戚慈知道自己这一步棋走对了,看来还当真有贵族喜欢梅花菇喜欢得不得了呢。
这样看来,梅花菇的价格,似乎……可以再高一些。
“梅花菇呢,小人的店里现在的确是没有,不过马上就会有了。”赵原果然立马就开口应承了下来。
“你当真能有?你若是胆敢欺瞒与我,即时有你的好果子吃。”戚慈抬头,她的身量方才到赵原的肩膀处,那气势却是相当了不得。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就能吓得赵原心惊胆战。
这种气势,没有个十年八年的养不出来,这是主子的气势,若是一个常年受欺压的贫民,哪里来的这种气势,就连一般的小富之家也是养不出来的。
“小人必定不敢欺瞒您。”就算是没有,他也会弄到手的。
戚慈点点头,缓和了一下神情,说道:“很好,到时候你就将那梅花菇送至府上,勿要提我,否则必然有你的好果子吃。”
“是是是,小人懂的,到时去了燕家,必不会提淑女来过。”他微微弯腰,一句话点出自己已经知晓她的身份的事情,也点出自己绝对不会乱说,保证听话的事情,既显示出自己的聪慧,又点出自己的听话。
待听闻燕家的时候,戚慈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她丢下一句话:“记住你的本分。”就带着阿溪匆匆离开了,那样子像极了被戳穿之后恼羞成怒的样子。
赵原笑了,待看见恰巧从门前走过的人的时候,更是眼前一亮,这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啊,这不,运气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很晚,因为作者君工作上面的事情耽搁了,所以很晚才有时间来写,但是没关系,我会每天都更新的,尽管会很晚,希望宝宝们不要抛弃作者君23333
慈慈这样子不单单是为了抬高梅花菇的价格,还有其他的目的哒~暂时不剧透,我基友说,剧透都是狗23333
第15章 十五 谈判
赵原一点也没有觉得这般巧合就是一个局,怪只怪戚慈的局布得实在太高端了。
首先,在现在这种生产力低下的时代,极少有梅花菇这般鲜美的山珍,且相对于其余人来说,梅花菇是极为难得的,再加上周二专门说要多采摘一些梅花菇。故而戚慈推断出,梅花菇一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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