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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常撩汉:世子还娶否-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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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僵持了几分钟后,秦公子一甩衣袖,然后气恼地推开围观的人群,急冲冲地离开了。

    安大小姐紧盯着秦公子的背影,只到消失不见后,才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小样,本大小姐就不相信了,还治不了你!

    将眼光自秦公子的背影上收回,得意地将脑袋朝天一扬,安大小姐直接伸手将人群推开。

    走到一个买凉茶的小摊前,拎起一木桶凉茶,走到安欣然的面前。

    在众人惊愕地眼神中,冲着安欣然的身上一泼,一桶凉茶便自妹妹的头顶上浇了下来。

    方欣然不敢闪躲,只好闭上眼睛,让茶水掺和着眼泪,流过脸颊,流过颈脖,再流到胸前。

    轻薄的罗衫,被水打湿以后,一下子便贴住了肌肤。

    刹那间,女孩儿高耸的胸部线条,便一览无余地,呈现在众人面前。

    而且因为上半身的衣裳是纯白色的,本身就有些薄透感,这一下子湿透之后,更是连里面的肌肤,都变得清晰可见起来。

    眼神好的人,几乎都能看见,女孩儿面前的隐私。

    人们都呆住了,没想到一个亲姐姐,会对自己的妹子下这样的毒手。

    因为这样的情形,在那种远古时代,相当于脱光了衣裳,不着寸缕一般。

    人群中有一些登徒子,更是不受控制地咕噜咕噜,咽起口水来,两只眼睛更是直直地盯着那山峦起伏处。

    安欣然无端受到长姐的这一番羞辱,恨不得有个地缝能让自己钻进去。

    在众人复杂的眼神关照下,她羞愧万状地,环起胳膊护住胸部,用肩膀大力撞开围观的众人。

    大声哭泣着,朝着同秦公子相反的方向狂奔起来。

    安大小姐嘲讽地勾了勾唇角,用阴沉地眼神,狠狠地剜了一眼远去的妹妹。

    转过头来,跟个没事人一样,心情甚好地,对着四个仆人摆了一下头,便耀武扬威地打道回府了。

    人群也随之散开来。

    吟儿眨着眼睛,不解地向月秀发出疑问:

    “那个安县令,不会是脑子进水了吧?怎么会同意,将两个亲生女儿,嫁给一个公子呢?难不成这天底下,就只有秦临风这么一位好公子么?”

    月秀便给吟儿,讲起了安县令家里的,这一桩闹心之事来。

    ※※

    安国良,安县令是也。

    出生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亭里,出仕之前,是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

    他是家中的长子,兄弟姐妹众多,因为他的父亲,被贫困折磨了一辈子,所以希望家中能出一个读书人,光宗耀祖,改变家族命运。

    几个儿子当中,惟有这个大儿子,很有些智慧,读得进去书,也还喜欢读书。

    于是,便全力开启了支持模式,不让大儿子做任何闲杂之事,每日里,除了吃饭就是与书本为伍。

    安国良寒窗苦读经年,终于到了参加秋考的时节。但是,因为家里太过穷因,硬是凑不齐赶考的盘缠来。

    眼看十年寒窗,一朝功名就要化为泡影。安国良着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同他爹一起,借遍了亲朋好友,里巷乡邻,但还是差之甚远。

    就在安国良以为理想即将化为泡影之时,与他家紧邻的一位刘姓富家小姐,及时出现,成为了他的救世主。

    刘小姐在很早以前,就看上了这位一心读书,模样还甚是俊俏的书生子。

    因为喜欢,刘小姐便希望每天都能见心上人一面。只是安国良成天关在家里,很少出来闲逛,所以,不能如愿的刘小姐,便更加重了对他的思念之情。

    愈是见不到便愈发的想见,这种情绪日渐强烈,受尽相思折磨的刘小姐,恨不得化身为宋玉公子家的那位东邻女,成天能够爬在墙头,每日里,心满意足地将心上人偷窥个数遍。

    虽然两家墙壁不能紧邻,但她却惊喜地发现,自家的阁楼那扇朝南的窗户,正好与安书生家的书窗相对。

    故而她便常常躲在她家的阁楼上,透过窗户,呆呆地看着,那位日日坐在书窗下,忘我读书的少年人。

    可是,这几天,那位少年行为开始反常起来,他不再是老老实实的坐在窗下读书了,而是经常外出。

    每次自外面回来之后,便是在屋子里来回踱着步,一副心思重重的样子。

    刘小姐心生疑惑后,便让自己的心腹丫头叶竹,出去打听原因。

    当丫鬟叶竹,将安国良是因为,四处借不到盘缠而焦急上火的事情告之于她之后,刘小姐便写了一封书信,辗转交到了安国良的手中。

    约他在一里之外的竹林里见面,说是有重要的东西要交给她。

    安国良对于刘小姐是不陌生的,她在这个小地方,算是人才出众的人物了。

    面对一个大户小姐的相约,生为穷小子的他,是断然不会拒绝的。于是,准时赴约来到了小竹林里。

第六四六章 悔不当初

    刘小姐便将用自己的金银手饰,典当换来的几张大额银票送给了安国良。同时,也向他表白了顷慕之情。

    忽然间,安国良就感觉一个超级大馅饼,准确无误地砸进了他的怀里,美人有了,赶考的盘缠也解决了。

    欣喜若狂的安国良,便在满月的光影下,向刘小姐海誓山盟了一番,发下了誓言,一辈子,只对她一人专情,此生绝不负她。

    安国良果然顺利地通过了考试,虽然只当了一个县令,但对于一个出生于贫寒之家的人来说,也算得上是一件惊天的喜讯了。

    那都是因为他家祖上有德,阴庇了后人,让他走上了仕途之路。从此,一家人都跟着沾光,不会过苦日子了。

    衣锦还乡的安国良,很快便下聘,迎娶了刘小姐,然后带着丫鬟叶竹,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云绮县任职,一当就是十七、八年。

    大约是安县令出身于寒门,在朝堂上没有任何高官与他有什么瓜葛,所以,十几年也没有得到提拔升迁,连他自己都认为,这一辈子都只能扎根在云绮县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因为他在此地为官了数年,所以,根基也扎得特别地牢固。在云绮县,他就是绝对的老大,没有任何人敢挑战他的权威。

    来到云绮县不久,刘小姐,哦不,按照这里的习俗,我们现在应当称她一声安刘氏。

    安刘氏当上县令夫人之后,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轻松惬意。

    丈夫为了感激她的赠银之恩,对她那叫一个言听计从,疼爱有加。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的快,不知不觉中,安刘氏就身怀有孕了。

    为了不让夫妻的闺中之事,伤了腹中孩子,安国良便开始与妻子分居起来。

    他每个夜晚都是睡在书房中的。

    安刘氏心疼丈夫,每夜都在寂寥中度过。便常常让丫鬟叶竹过来,帮忙照顾他,为他送些茶水,夜宵之类的东西。

    她要让丈夫感觉到,自己对他那份浓浓的爱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安心地等待孩子出生之后,二人再相聚缠绵恩爱。

    就在她怀孕六个月的时候,记得是一个浅秋的夜晚,原本秋高气爽地天气,忽然在深夜变了脸,阴风怒号,暴雨倾盆。

    安刘氏担心丈夫受冻,便将睡梦中的叶竹叫醒,差她赶紧送一床被子到书房里去,因为她记得丈夫的榻上,还用着夏天盖的薄被。

    可是,就在这个雷电交加的秋日夜晚,发生了一件令安刘氏,足以后悔一生的事情。

    假如安刘氏,如果能预知未来之事的话,她是绝计不会,让叶竹去被这床被褥的。

    这天晚上,安国良是在外面应酬时,吃醉了酒才返回府上的。

    自打妻子怀孕之后,安县令都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尝过那种滋味了。

    正值年青力壮,精力旺盛的年纪,安国良无法抑制住体内的燥动。便趁着酒劲,一把将正在为自己盖被褥的丫鬟叶竹,拉进怀里,然后一个翻身便压了上去。

    窗外雷声大作,暴雨如柱,室内娇莺恰恰,春光无限。

    打那以后,尝到甜头的安县令,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反正有了第一次,便不愁没有第二次。

    他是这样想的,一次和一百次都没啥本质的区别。

    叶竹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机会。便常常背着自家小姐,与安县令暗度陈仓行那苟且之事。

    两个恨不得日日粘着一起,郎情妾意,极尽缠绵。

    没过多久,叶竹便有了身孕,安县令只好向安刘氏摊了牌,首先检讨了自己,做了对不起妻子之事,没有信守诺言。

    然后,向妻子坦白,叶竹温柔体贴,深得他心,希望妻子同意,将叶竹纳为妾室。

    安刘氏万没想到丈夫竟然背着自己,与陪嫁丫鬟做出此等事来。

    她骤然生出悔不当初之感,当初自己瞎了眼,爱上了这么一个负心汉!就在她痛不欲生之时,腹中的胎儿提前出生,安大小姐便来到了人间。

    但是,生米已成了熟饭,安刘氏想到叶竹腹中,有丈夫的骨血,大吵大闹之后,还是做了让步,同意丈夫将叶竹纳为姨娘。

    几个月后,二姨娘也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为安欣然。

    自打安国良纳了小妾之后,安刘氏便性情大变,从前的温婉贤德荡然无存,蜕变成了一只河东猛狮。

    从此在家里一霸为王,叶竹母女俩自然被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但凡安国良一有想与之亲近的意图,安刘氏便会在家中大发淫威。

    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说,还会抱着女儿,强行挤进叶竹的卧房里,赖在那里,死活不走,让安国良什么事情也做不成。

    安国良心中深感对不起妻子,假如不是当初人家倾其所有,那有今天的荣华富贵?

    况且,当时自已曾经对着月亮发过誓,是自己违背诺言在先。

    再说了,自己堂堂的朝廷命官,假如后院时常不得安宁,岂不是要招来同僚们的嘲笑?

    加之,安刘氏又在后来,为他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仗着这个可以传宗接代的儿子,她的脾气变得愈发的暴戾。

    有时候会因为一点小事情,便在家里借题发挥,闹得家宅不宁。

    每每在这个时候,安县令便会选择息事宁人,想尽各种办法进行安抚。

    一来二去,便更加稳固了,安刘氏在安家的地位。

    安国良亦越发地惧起内来。

    那二姨娘和她的女儿安欣然,在安府过的什么样的日子,是可想而知的。

    就在安大小姐年满两岁的时候,朝廷颁下一道政令:要求全国所有的县令,必须在县城建立一所官学,行教化之风,为国家培养人才。

    安国良接到朝堂的政令之后,不敢怠慢,便在全县范围内,收罗起教书先生来。

    经过多方寻找,住在城南《听雨轩》的读书人,秦守仁进入了安县令的视线。

    秦守仁,三岁便发蒙向学,积累了满腹经纶,其性淡泊,随遇而安。即不隐逸遁世,亦不渴望入仕

    他的祖上,曾经是一个奴隶主,家资颇丰,从不为生计发愁。

    秦守仁长大成人,娶妻成家以后,便劝其祖父,移居到云绮县城内居住,成为了一名城里人。

第六四七章 妹比姊好

    他是个有眼光的人,为了后代的成长,也不能一辈子窝在乡里,那孩子们长大之后,等于是一只只坐井观天的青蛙,哪里会有见识,哪里会知道外边世界的精彩。

    他在举家迁往城里之后,便将乡下的田产,全部交给乡下的一个远亲帮忙打理,每年收回的田租,便足够维持在城里的所有开销了。

    安国良拿出诚意,礼贤下仕,多次发出邀请,最后终于感动了秦守仁,他同意出任云绮县,官学的校长一职。

    两人也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交,常常在一起把酒言欢,有了喜悦之事,便一起庆祝,有了不快之事,互相为之开解。关系好到比亲兄弟还要亲的地步。

    秦守仁唯一的儿子秦临风,时年三岁,比安县令的长女安欣怡年长一岁。

    临风自小就生的眉清目秀,机灵聪明,让安县令喜欢的不得了,便主动向秦守仁表达了,两家结为秦晋之好的意思。

    那时候,安大小姐才两岁,性格还没有形成,容貌也让秦守仁极为中意,便爽快地应承下来,待两个孩子成年之后,便结为夫妻,让安秦两家的关系,再来一个锦上添花。

    在以后的岁月里,秦临风便会时常随父亲一道,来安县令府上做客,自然与安家的两位小姐多有接触。

    加之,三人也同在一个学堂念书。虽然男女的学堂分开不在一处,但毕竟每日课余后,还是可以互相见面的。

    秦临风和安欣怡,都知道双方父亲有个口头承诺,便是等他俩长大成人之后,就会结为夫妻这件事情。

    小的时候,秦临风觉得安大小姐,为人热情,落落大方,也没有认为她有哪里不好。

    可是,随着年龄渐长,安大小姐娇横跋扈,为我独尊的性格逐渐暴露出来。她常常会一句话不如意,便马上翻脸,在秦临风面前,也总是端着官家大小姐的架子。

    秦临风也是个极其骄傲之人,可安家大小姐总仗着自己当县令的老子,来压他一头,在人前人后,都不给他留面子。

    这些事情,都令秦公子感到很是不爽,深深意识到,安大小姐并非自己的良配。

    安欣怡是非常喜欢秦临风的,他乃是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一枚。

    他的姿容,在云绮县的一干公子当中,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越过他。

    而且性情还极好,对她的无理,总是采取包容忍让的态度。

    单从外表上来看,安大小姐和秦公子,倒真是可以配一脸。

    只可叹了,她有那样的一位母亲做她的榜样,又有当县令的父亲,没有节制地宠溺着她。

    这才导致了这场婚姻承诺,最终无法兑现的后果。

    秦临风爱上了县令府上的二小姐,他喜欢安欣然的恬静端庄,善解人意。

    而且,安欣然在容貌上,一点儿也不比她的长姐差。

    最让秦临风满意的地方是,安二小姐对他惟命是从,在她的面前,可以尽显男子汉的尊严。

    安欣然对于秦临风,也是一腔的爱慕。只是碍于他姐夫的身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不敢越雷池半步。

    但时不时会忍不住地对他进行专注,有时候,情到浓时,眉宇之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爱慕的眼神来。

    秦临风读懂了姑娘对自己的情愫,眼看三个人渐渐长大,离婚娶之日已然不远,他认为此事必须尽快解决,拖的越久,便越是不利。

    他找到了父亲,将自己的感受和愿望,尽数告知。

    秦守仁同儿子的想法是一致的,他也认为,安欣然更加适合给儿子当媳妇。

    他向儿子保证,一定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来向安县令摊牌,退掉安大小姐,迎娶安二小姐。

    在一个冬日的傍晚,秦守仁让妻子烧了一席好菜,取出一坛多年的陈酿,请安国良来府上把酒言欢。

    秦守仁在席间,因为有事相求,极尽主人之热情之道,频频地对其劝酒,一杯一杯复一杯。

    美酒佳肴当前,安县令心情甚好,自然也不相拒,主人家倒多少酒,便喝多少酒,豪爽之至。

    没几个回合,安县令便有了醉意,秦守仁再接再厉,又接连劝了好几大盏,安县令便开始神智不清起来。

    秦校长见时机以到,便提出了,他们秦家要退掉安大小姐,改娶安二小姐的意愿来。

    安县令此时已然喝得晕晕乎乎的,大脑中还保留了仅有的一丝意思,他认为大女儿和二女儿,都是自己的女儿,嫁那一个都一样,只要两家能保持一辈子的友情便好。

    便没做他想,大着舌头,满口答应了下来。

    秦守仁怕日后生出什么事来,便令儿子拿来文房四宝,当场立了一纸婚约,安县令和秦守仁分别在婚约上,按上了指印。

    这件事情,便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事后,安县令将大女儿叫到书房,告知了她以与秦临风退婚,妹妹将与其成婚的事情。

    安大小姐如何会相信,她以为父亲同她说着好玩的,直到父亲将那纸婚约,递给她手里,她仔细过目之后,才相信此事是真的。

    这下子,安府可炸开了锅。

    安大小姐在父亲的书房里,先是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然后,便动手将父亲书房里的书籍,书案上的用具等等,凡是可以供她砸的东西,全部被她砸到了地上。

    然后,就跑到她母亲的院子里,哭诉了起来。

    她向母亲表示,此生除了秦公子,她任何人都不嫁。假如父亲宁愿让安欣然嫁过去,也不让自己与秦公子相守一生的话,她便选择与安欣然同归于尽。谁也别想活着嫁进秦府。

    那安刘氏一向将自己的一双儿女,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哪里看得下去,女儿如此的悲痛欲绝。

    结果可想而知,安县令整天被这头母狮,追着骂着,便是上堂议事,这个女人也会出现搅他的局。到了最后,硬是闹到他,根本就不能正常处理公务的地步了。

    安县令只得向大女儿陪小心,并向她承诺,一定为她寻个门第高,长相好,有才气,强过秦临风数倍的公子来配她。

    无奈大女儿怎么也听不进去他的劝,大女儿是认了死理,除了秦公子她谁都不嫁!

    她绝对不能输给,那个贱人所生的女儿!

第六四八章 饮酒误事

    安县令只好对妻女诉苦道:“欣怡呀,这事都怪你糊涂,你和秦公子当年的婚约,只是一个口头上的承诺。

    而这次,欣然的婚约却是有凭据的,想推翻,根本就不可能了。假如你非要公开苦苦相逼的话,父亲只能以死谢罪了。”

    安县令说完这些话后,狠狠地赏了自己一记耳光。

    他无比的懊恼,恨自己好酒贪杯,醉酒误事。每次做错事,都是因为醉酒的缘故。

    假如当年那个秋雨之夜,自己没有饮酒过量,也不至于同妻子的丫鬟行那苛且之事。弄得现在自己在家里,一点地位也没有。

    假如这次,不是因为酒的原因,也不至于搅黄了,大女儿的终身大事。

    他这个当父亲的,早就看出来了,欣怡对秦公子是一往情深。

    现在事情闹到这种地步,可怎么办才好嘛。

    这时候,安刘氏说出了一个两全的办法,她对丈夫说道:“事已至此,也无法改变了。既然欣怡喜欢秦公子,那便让他将两个女儿都娶回去得了。”

    “什么?那我安家岂不是亏大了?想我堂堂一个县令,岂能将仅有的两个女儿,同时嫁到一个布衣的府上?

    难不成这天底下,就没有其他公子可嫁了么?”安县令瞪着铜铃一般大的眼睛,激动的语气冲口而出。

    安刘氏见丈夫居然敢用这种口气同自己说话,一气之下,便怒吼起来:

    “那还不是你造的孽!不然的话,安欣然那个贱丫头,凭什么筹码,来抢我女儿的心上人?”

    惹怒了悍妻,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家便再无宁日了,安县令是知道妻子的本领的,便知趣地闭了嘴,大气也不敢出一声了。

    “只不过,我们欣怡,必须是正室身份,否则,谁也嫁不成!”母狮子见丈夫老实了,才继续提议道。

    安县令疑惑地看了一眼大女儿,她愿意同然儿同侍一夫么?她可是从来就将这个妹妹视为草芥,从小到大,对她是想打便打,想骂便骂的。

    “欣怡,你母亲的建议,你可愿意?”安县令开口问道。

    “女儿全凭父母做主。”安欣怡总算是冷静下来了,显得特别乖巧地回答道。

    母亲这个主意,其实是征得了她的同意后,才在父亲面前提起的。

    安欣然,你居然敢做出这种事情来。行,你有本事夺了我的丈夫,那且等着享受,我以后对你的回报吧。

    就这样,安县令又找到秦守仁,求他说服秦公子,将安家两位小姐,一并娶进府里。

    秦公子自然死活不肯,安县令无奈,只好放出狠话,假如他不听从,那便一个都不要娶了。

    而且,他们秦家也不用再在云绮县城居住了,趁早滚回乡下去。

    迫于无奈,秦公子便做了妥协,这桩婚事,便这样定了下来。

    吟儿听完月秀的讲述,大大地感叹了一句:“还真是活久见,世上还有这等事?这个安县令,简直就是糊涂货色。唉,这日后,秦府也别想过安宁日子啦。”

    “正是,月秀也是这般认为的。”

    讲完安县令家的这桩荒唐之事,客栈也到了。

    月秀帮忙吟儿收拾东西,瑞兰则抓紧时间,写了封短信,交到吟儿手里。

    月秀、瑞兰带着两个孩子,陪着佳吟和麟世子,朝着西城门方向走去。

    当佳吟她们一行,走出西门城,正欲互相道别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那些个正打算进入城门的人们,和一些刚刚走出城门的民众,一个个都争先恐后地,朝着与城门相对的河滩上跑去。

    河滩上,已经聚集了一大堆人,男女老少都有。

    他们一个个正好奇地交头接耳、还不住地朝着人堆之中指指点点,不知道在围观什么。

    吟儿将眼光投向河滩之处,心里想着:怎么回事?难道又出了什么妖蛾子不成?

    自己和麟哥哥这趟云绮之行,还当真是遇到了不少的怪事情啊!

    月秀和瑞兰,拉着各自的孩子,一路小跑里,朝着人堆赶了过去。

    她们生为县城的常住居民,自然是特别关注这些事情的。假如出了什么大事,那么当事人,一定是她们所认识之人。

    她们能够这般的关注,倒也是在情理之中。

    吟儿和麟世子对视了一眼,梓麟看出来,女孩儿是打算过去看一眼的。便朝她微微点了一下头,表示可以过去一看。

    两人便牵着马匹,紧跟在月秀她们的身后,朝人群聚集处走去。

    月秀和瑞兰,虽然先于吟儿他们到达,但苦于看热闹的人太多,她们又挤不过人家,在人群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挤进去。

    只好遗憾地退回到人群的最后边,用力的上下蹦跳着,希望能看到圈内的情况。

    因为今天是逢集日嘛,四面八方的人们,都汇集到这里了,人多是在所难免的嘛。

    月秀和瑞兰的举动,让吟儿哭笑不的。

    唉,有的时候,大人也会表现的这般幼稚!

    吟儿捂着嘴笑过一阵之后,便朝麟世子使了个眼神。

    夏梓麟会意,马上拿出并没出鞘的龙吟剑,将众人分开,打开一条路来。

    佳吟和梓麟各自牵着手中的马儿,进入到包围圈的最中心位置。

    月秀和瑞兰马上跟在佳吟的身后,挤进了进来。

    这是一个投水自尽,又被好心人相救的现场。

    只见一位妙龄女子,浑身湿透地平躺在地上,身边还落着一只葱青的绣花鞋。

    女孩子脸色惨白,几络湿漉漉的头发,零乱地散落在她的小脸上。眼睛紧闭,嘴唇乌青,好像已经没有生命的迹象了。

    女孩的身边,蹲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他那焦急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来,他十分地希望,自己能救活这位遇难的姑娘。

    但又碍于男女大防,大约也不懂得施救的方法,此刻正手足无措地用双手在空中比划,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那男子的身上,同样也没有一处是干燥的。

    显而易见,定然是他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投水自尽的姑娘,紧跟着跳入河水中,将姑娘自水中捞起来的。

第六四九章 欣然自尽

    公子身边有一个同样年青的男子,一身仆人打扮,一看便是那位公子随身的书僮。

    那个仆人弯下腰来,想将自家公子拉起来。

    一边用力拉,一边嘴里还劝解道“二少爷,你已经尽力了。我们快些离开吧!万一这位小姐的家人找来,一定会以你搂抱过姑娘的身子为由,与你理论的。

    假如这个姑娘撒手西去,说不定人家还要逼迫你,与她配个阴亲什么的,可就惹下大麻烦了。谁个要让你强出头,下水去救人家姑娘的,这下有了肌肤相亲,你想赖都赖不掉了。”

    仆人说到这里,身子害怕地发出一阵颤抖,假如当真碰到这么一户不讲理的人家,那可如何是好啊?

    以前吧,在他们生活的那座城市里,可是发生过这么一出,而且是他亲眼见到的。

    完了,这趟出游,可算是惹下祸事来了。

    回去后,老太爷肯定会将所有的不是,都算到我这个苦命的下人身上的。

    记得当日出门之前,老太爷就千叮咛,万嘱咐,叫我看好自家公子,不让他管闲事,惹麻烦的。

    老爷子知道这件事情这后,会不会在盛怒之下,将我的脖子给拧断啊?

    仆人紧张地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然后又开始小声地数落起公子来:

    “老太爷曾经跟你说过好多回,出门在外,休要管闲事。你硬是不听,现在可好了,假如姑娘救不过来,咱们也脱不了干系了。”

    公子却任由仆人的拉扯,就是蹭在原地不动分毫。

    这时候,月秀发出了一声惊呼,声音带着深深地惋惜:“哎呀,这不是安大人府上的二小姐么?她为何要想不开呀!真是可惜了!这般花样的年华,怎么就不知道珍惜!”

    “她抢了长姐的未婚夫,让亲姐姐生活在痛苦之中。应当是良心发现,才以死谢罪的吧。”一位中年妇人接过月秀的话来,话语中充满了责备和轻蔑。

    大约刚才在集市上,看到过安大小姐,大骂亲妹妹的那出戏,所以算是个知情人。

    中年妇人的话,得到了现场一些知情人的赞同。

    吟儿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伸出右手,探了探姑娘的鼻息,没有感觉到还有呼吸存在。

    正在暗自摇头之际,她敏锐地眼睛却捕捉到了,安二姑娘那高耸的胸部,似乎轻微地起伏了一下。

    看样子还有一线希望。佳吟决定马上施救。

    伸出右手来,挤住安二小姐的腮帮,使她的嘴巴张开来。然后又伸出左手,紧紧地捏住她的两个鼻孔,伏下身子,朝她嘴里吹起气来。

    人群一片哗然,这位漂亮小姐的方法有用么?怎么我们活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还有这种救命的方法?

    佳吟朝安二小姐的嘴里,吹了一阵气后,又将双手叠加在她的胸膛上,有节秦地用力按压起来。

    如此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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