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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拿到顾师的文集,还有他以前在岚山学院任教时,批改过的卷文,出过的题目就好了。”顾婉叹了口气,虽然对自家大哥的才学有信心,可竞争的人实在太多,如果不做好准备,万一阴沟里翻船,那对大哥的打击可就大了。
但现在又不是二十一世纪,有万能的网络在,有各种考试攻略,各界考题都有名师点评,只要肯下功夫,保证有人嚼碎了给你硬喂下去,现如今,恐怕只有顾一清的门徒故旧,才能得到他批注的文集,揣摩出他可能出什么样的题目了。
顾婉上辈子读的书不少,身为侯府夫人,人面也广,可集贤馆的考题,她却是没能耐看到的,而且,她当时对这些也不关心,从来没想到要关注。
“……要不然,给沐家那位七公子送封信。”
顾婉蹙眉凝思,涯州是沐家的地盘,顾一清在涯州创办集贤馆,又很明显是给沐家培养人才,那位七公子,应该多少能说得上话,再说,即使他拿不到‘内部参考资料’,一般的参考资料,总该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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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飞鸽
从书房中出门,顾婉就写了一张字条,向沐家七公子讨要顾一清大师的文集,她和那人神交已久,已经欠下不小的人情,再多一桩也没什么。
顾婉这姑娘只是个小女子,清高和傲骨这类东西,都只有一点点而已,刚好够用而已。
况且,弄一些琐事,让那人分分心,在顾婉心底里,并未觉得不好,涯州沐家的子孙多不长命,后人都说,是因为他们少年时劳神太过,损了寿命,虽不知真假,可顾婉觉得,她找些杂事麻烦麻烦那人,让他能在某一日抛开所谓的家国大义,为一个小女子费费心思,于他的身体,想来是有益无害的。
只是,等她走到后院,望着鸽子笼里雪白的鸽子,又有些迟疑,想着,现在两家离得近,都在涯州,让人送封信到承安镖局也不是不行,没必要劳动她们家这几只信鸽吧。
她的信鸽虽然是那位七公子送的,可是自己好吃好喝的供着,悉心照料,养了这么长时间,实在是有了感情,万一有一点儿折损,真够她心疼的——去年,顾婉放了一对儿信鸽去给她送信,结果,好好的鸽子,跨过千山万水,辛辛苦苦飞到沐家,转眼就让一个不知所谓的人给射下来打了牙祭……
事后,沐七公子又托孙镖头送了她一对小鸽子当补偿,可顾婉还是心疼的三天没睡着觉,自此把沐家看做虎穴龙潭,轻易不肯放宝贝鸽子再去送信。
想了想,到底还是自家大哥的将来重要,顾婉叹了口气,打开笼子,任由两只毛色鲜亮的信鸽落在她的手腕上,亲昵的亲吻她的手指:“……小鸽子,你们可千万睁开眼,别往旁人的箭上撞……”
沐延昭收到飞鸽传书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人静时分。
别院中除了巡逻的守卫之外,大多睡下,白日操劳,也只有这深夜好眠,能给乱世小民,带来一点儿不多的慰藉。
沐延昭独自走到园中石桌旁坐下,取了一叠用果酒浸泡过的小米,让那一对通体雪白,只有翅膀上染了一抹墨色的鸽子啄食。
夜静悄悄的,清风吹拂,拂去他心底深处的一点儿抑郁,沐延昭从来不让烦恼缠绕他太久,若不是这般的沉稳内敛,想他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又怎么有能力担当起涯州诸般纷杂的,让多少大能都头痛万分,不肯插手的‘细务’……
“咦?这不是去年公子爷向苏老求来的那一对儿领头鸽?您那位什么……红颜知己来信了?属下记得,那位可有了日子没与公子飞鸽传书。”
透着说不出轻佻的声音传来,沐延昭皱眉,一回头,就看到月光下拖曳的影子,那人不算高,也不强壮,走路轻巧,一丝声响也无,他自阴暗里漫步走出,坐在石凳上面,黑色的斗笠遮住半张脸,只能看到勾起的唇角。
沐延昭笑了笑,举手给他倒了一杯热茶,他知道,小欧外表轻佻,实则稳重,自从领兵以来,便以身作则,戒了酒。
“是啊,我还以为一辈子也收不到她的飞鸽传书了。”
沐延昭半点儿不羞涩,丝毫没有反驳这一句‘红颜知己’的意思,虽然,那人即使是红颜知己,也是个小红颜。“自从你和水波分食了我那一对雪鸽,她便再不肯轻易送信。”
于沐延昭身边落座的年轻人,将头上的斗笠摘下,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脸上的神色,似有怀念:“那鸽子可真香,加上枸杞和瑶柱,用文火炖了,肉质鲜美,比鸡肉可好吃得多,哎,七公子,谁让你与那小娘子实话实说的,你要是只说那信鸽是患病而死,指不定我们还有鸽肉吃呢!”
沐延昭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这人的言语,端起茶杯,饮了一口茶水,他十几年的生命里,从一字无虚言妄语,对一个他欣赏的女孩子,更是不可能说谎,眼前这人也不是不了解他的脾气,说这话,只是玩笑罢了。
他姓欧,名和,没有取字,是沐家老大从死人堆里捡来的孤儿,自三年前开始,就成了沐家的护卫军首领,任涯州骠骑将军,禄秩八百石,小欧自幼与沐延昭还算相熟,现在又同在涯州,可双方都忙,说起来,真是有几个月没见了。
一见他深夜来访,沐延昭便猜到他的来意——最近涯州的形式不大好,涯州是沐家的地头,以往涯州刺史,都是沐家举荐的,可去年,那位万岁爷水泽就把手伸了进来,把刘辉推到涯州刺史的位置上,当时,因为刘辉是高建成高老爷子的外甥,沐家又没想和丰朝闹翻,就默认了,可现在……
高老爷子的死,让那粉饰的太平,岌岌可危!
前阵子齐长关为了他,仗剑独行,杀了火烧高家的刘文静,刘辉失去独生爱子,几近疯狂,虽说那人从不承认与自己的关系,也没人把一个世家公子,与江湖杀手联系起来,可他沐延昭行事磊落,只会因有那人为友而荣,对这份友谊,他从不曾隐瞒。
想必以刘辉的人脉,很快就能察觉到那人与自己的交情,到时候,纵使刘辉不知道高老爷子一直以来和沐家的关系,怕也会因为齐飞白,与沐家起一场风波……
小欧显然也是担心这些,“现在我们实力不强,应付草原上的异动,都有些艰难,可不是和朝廷交恶的时候!”
他拧紧眉头,背脊挺直,声音里难得透出了艰涩,“高老爷子……我们对不起他!只是……齐飞白的举动,公子爷怎么看?”
不仅仅是不能亲自帮他报仇,更因为种种顾忌,连他的身后事,都不敢去妥当照理,现在,有人出面讨债,他却还要担心那人的举动,会不会影响到涯州大局……
想到此,小欧心里一阵别扭,待见到沐延昭依旧平和的面孔,便不觉有几分艳羡——这人似乎永没有犹疑的时候,从来沉稳坚定。
“他惹的麻烦,我为他担当……在涯州,我无论如何,都会保证他来去自如,安全无虞。”
沐延昭定定地看着手中的茶杯,脸上带笑,心中,却不如外表那般平静无波——那个人本应绝迹江湖,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可他那把,纵使不是世间最快,却是最为锐利的剑,只因为他,便再不肯秘藏!
第四十章皮料
“还有高老爷子的后事,我们也要管一管,总不能让他身亡之后,孤儿寡母,无人照料。”
桌子上的茶水渐冷,天空忽然飘来一片浓云。
沐延昭把手中的冷茶饮尽,呢喃自语,“他该早些离开涯州,只是听说后日是王贤民的寿辰,他会回享城,薛泽又不在,一时半会儿,他怕是不肯走的……”
起了风,小欧把身上漆黑的斗篷解下来,替沐延昭披上,“早些休息,明日还有正事。”
沐延昭失笑,伸手捏住腰间系的湖蓝色的荷包,一边漫步回转,一边低声道:“明天请一日假行不行?”顾师的集贤馆,离他的别院很是有一段距离,只是打个来回,恐怕都要半日,再加上帮自家的红颜知己找‘东西’,一日都不一定够呢。
春末,涯州纵使偏寒,到也开始有了几分暑热的征兆。
顾婉放飞了信鸽,便不在记挂,估计一时半刻的,也传不回信。
这日,日头不错,顾婉领着宝笙宝琴,把冬日穿戴的大毛衣裳翻出来,准备清理干净储藏,留待来年再穿,他们顾家现如今可没本钱像丰朝权贵人家那般奢侈,毛皮的衣裳只穿一季,还半新着,就丢弃或者赏给下面的小丫头们穿。
在丰、庆两朝,普通老百姓穿戴的皮草,大多是冬日里用雪擦干净,然后搁在阴凉里晾干收藏,对皮毛的损伤挺大,再加上本来处理皮革的时候就很简略,大多是用水加上盐类,再添上一点儿树皮果类煮软,宫廷和某些巧匠或许有一些鞣剂的秘方,却轻易不外传,普通人根本见不着处理的特别好的皮料。一件上好皮料的衣裳,穿不了多久,皮子就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纵使是一般富贵人家,上好的毛皮衣裳,也是轻易舍不得穿。
上琅地处偏远,多山地林地,属于穷乡僻壤,可是什么都缺,就是野兽不缺,顾家来涯州的时候,很是收购了一批上好的皮料,连老虎皮都有十几张,其它名贵的狐皮,貂皮,狼皮,更是数不胜数,这些东西在上琅不怎么值钱,可放到涯州,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顾婉也很舍得,没少给自家大哥制作大毛的衣裳,貂皮斗篷之类更多,为了清理这类皮料衣服,顾婉特意买了几瓶具有普适性的鞣剂和清洗剂。
宝琴拿起用软兔毛制成的刷子,沾着略带异味的药水,轻轻地拂过一件貂皮大衣的表面,那上面沾染的尘灰,一下子就消失不见,料子也显得更鲜亮起来。
路三娘刚把账本放好,看到顾婉在忙,也赶紧走过来帮手,顾婉和宝笙,宝琴都不敢劳动她,现在三娘略微显怀,得穿宽松衣裳了,虽说农家出身的健壮女子,孕期挑水做饭洗衣的也不少,可顾家还不缺她这一个劳动力。
路三娘也只能接受自家姑娘的好意,在一旁看着,一转眼,看到已经被清理干净的几件貂裘大衣,忍不住笑道:“咱们家的衣服料子就是好,同样皮子,光泽比别人家的鲜亮许多呢。”
宝笙和宝琴两个丫头也是一脸与有荣焉:“就是,前阵子天冷,我们穿姑娘赏的兔皮斗篷出门,陈嫂子还说,就我们身上这一件斗篷,看做工和料子,放在大庸,三十两银子都买不下来。”
顾婉很是得意的一扬眉:“当初鞣制的时候,咱们用的鞣剂就比较好,是我们顾家的秘方,做出来的活计,自是比外面那些要好。”
一说起皮料,顾婉若有所思地按了按头——其实,将来在大庸开一家清洗店,专门负责鞣制皮革,清洗和翻新皮料衣裳,应该挺不错,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话说,就是会有不小的市场。
大庸那边,贵人多喜皮料,可皮料的保存,鞣制,都很艰难,现有的鞣剂,肯定比不上她买来的好,质量不是差了一星半点儿。
到时候把鞣剂,复鞣剂分成上中下三等,下等的,中等的,便宜一些,上等的就用从商店里买来的高档药水,下了百两银子不给用,只要效果好,不愁没人追捧。
衣食住行,是赚钱最稳当的行当,他们顾家开铺子,要求稳,自然也是开这方面的铺子比较妥当。食上,贩卖粮食不是一般人能做,开个酒楼饭馆到可以,住和行,将来有了本钱也能尝试,成衣铺,绸缎庄之类,也可涉猎。
可是,这些恐怕都比不得开清洗店,翻新店铺,最方便简单,只要教会几个丫头清洗的方法,再或配置或购买些药水,再有一个能接待客人的小店面,就可以开张了,当然,还需要在店里放置些皮衣样品,以供客人挑选药水,这比直接制作成衣,还得请绣娘,请裁缝,买料子,简单得多。
顾婉越想越觉得可行,下定决定等她家大哥参加完集贤馆的考试,就开始筹办,不过,一开店,家里的人手恐怕就不够用了,恐怕还得再招几个人。
“咦,婉娘在清理衣服?”
顾安然刚才正在书房读书,从王大手里接到外面人送来的信,便急急忙忙来找妹妹,“正好,王世叔寿辰,大哥接到请柬了,婉娘,你赶紧准备一下寿礼,先包几张虎皮吧……哎,还是太减薄,这信儿也来的太晚,一时半会儿,又上哪里去寻上好的礼物?”
顾婉嘴角抽了抽,可不是,五月初五,正是王贤民四十八岁寿辰,她了解自家大哥,现在王贤民还没有露出他的本来面目,这礼物肯定是要送的。
看大哥一脸送礼送的太薄的表情,顾婉暗自咬牙,面上到还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大哥,咱们的虎皮都旧了,我刚清洗过,湿淋淋的,哪能这么送?你呀,就不用担心了,王世叔也不是外人,送礼嘛,心意到了就好,礼轻情意重,我相信,无论咱们送什么,王世叔都会高兴的。”
顾安然一想也是,笑着点点头:“也对,王世叔不会看重这些外在的东西,不过,虽然不是世叔的整寿,咱们也得上上心。”
“那好,我就亲自下厨,做一只寿桃,相信王世叔肯定高兴。”
顾安然一听,亲手做的东西,确实显心意,便笑道:“那就劳烦婉娘了。”
顾婉笑眯眯地应下,寿桃是有,亲自做大可不必,反正那人也不稀罕。
上一世为了给王贤民送寿礼,又不想自家大哥面上不好看,自己做主,把娘亲留给她的一套头面首饰当了,那时候,她可没找着娘亲留下的大批嫁妆,那头面,是娘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可她还是高高兴兴,真心真意地拿去当了给那人置办寿礼,这一次,她可不会那般傻!有好东西就是扔了,也比便宜满肚子算计的仇家好。
第四十一章飞鸢
几句话打发走大哥,让钱妈妈随意做几个寿桃和四色点心出来,顾婉便回到西厢,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润笔磨墨,开始抄书。
她最喜欢抄写道德经,既能练字,还能平复心绪,这一抄写,就是半日,屋子里点了灯,厨房中炊烟袅袅升起,宝琴才捧着一盒子点心进屋,先是拿起一把小巧的银剪子,替顾婉剪了剪烛花儿,笑道:“小娘子,日头落了,仔细眼睛。”
宝琴近前看到顾婉写的字,不觉满脸艳羡:“小娘子的字儿真好看!”
这可不是恭维,宝琴早年跟的胡姬,接触过不少风流名士,虽然胡姬从不曾教她识字,可她的眼力还是有的,她看得出,自家小娘子的字,比很多大名士都不差。
事实上,顾婉现在写的簪花小楷,是后来到了二十一世纪,练了三十年的,加上上辈子的功底,自然不差,让旁人看到,指不定还要说她的字自成一家,很有气象。
看着自家丫头亮晶晶的眼睛,顾婉莞尔一笑:“宝琴要是喜欢,我就教你识字?”
小丫头顿时一愣,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可思议,也透着十足喜悦,只是还是免不了忐忑不安,脸色憋红,扭扭捏捏地道:“婢子这般愚笨,哪里学的了这个?”
在她的心里,读书习字,都是千金闺秀才能的,以往,她连想都没想过,有一天她也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充满墨香的书籍,当年跟着胡姬的时候,胡姬虽然对她们姐妹极好,却绝不许她们碰这些东西,事实上,就是胡姬自己,江湖出身,也没读过什么书,所以,每次打扫小娘子的小书房,她都不自觉放轻手脚,生怕碰坏了书页。
顾婉一挑眉,“我们宝琴哪里愚笨了,我看啊,你和宝笙两姐妹,比很多人都聪明的多。”说着,她随手拿了一叠雪白的宣纸,在上面写了两个字——‘宝琴’,笑道,“这就是你的名字。”
一瞬间,宝琴的眼睛熠熠生辉,看着桌子上的纸张,仿佛要把它给吞下去似的,逗得顾婉心情大好,忍不住像个大人似的,伸手胡噜了一下小丫头的脑袋,“以后你和宝笙每天来跟我习字。”
“谢谢姑娘。”
宝琴此时的脸色,简直能称得上是容光焕发,看顾婉的目光,比以往更添了说不出的感激。
顾婉心下一叹,人性还是淳朴,一点儿小小的,算不上什么的恩德,就能让人铭记于心,上辈子她遇到了许许多多的恶人,可同样,贵人也有不少,她完全不用为了那一两个小人伤心烦恼,她要是痛苦,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了。
视线落在一本说文解字上,顾婉想,不如把汉语拼音整出来教给宝笙和宝琴两姐妹,不用什么拉丁字母,用表声字的古字来代表即可,到时候把汉字注音,她们就能自己读书了,虽然她不觉得这类注音方案能流行,但她只是教给自家的丫头认字而已,到没那么多讲究,怎么方便怎么来吧。
“婉娘又许什么好处给宝琴和宝笙了,有没有大哥的份儿?”
顾婉正沉思,顾安然带着笑意的声音忽然从窗户外面传来,宝琴赶紧打开窗,就看见顾安然站在窗外的芭蕉树旁边。
顾婉勾了勾唇角,笑道:“大哥赶紧进屋,外面日头挺大的。”
宝琴很有眼力地替自家大郎打开门,接过他手里拎的一只鹰形的纸鸢,和一个细藤编织的书箱,又倒了一杯热茶奉上。
顾婉并不曾起身,慢悠悠地整理手里的字帖,只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那只绢布做的纸鸢,“大哥,您都多大了,还玩这些?”
顾安然摇摇头:“哪里是我的,明明是有人送来给我家宝贝妹子的。”他一抿嘴,显得有点儿吃味,“婉娘,你年纪还小呢,要是想玩纸鸢,大哥带你去,可不能和别的臭小子出去乱跑!”
这年月,礼教大防并不严苛,少女带着仆从,和郎君除外冶游,是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小娘子,经常会有爱慕者邀约。风气开化,一双小儿女相对眼,回家让家长去提亲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虽然大多数都是双方家里有意,才特意给孩子们制造相处的机会。
虽然顾婉今年才十一岁,还远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可在顾安然这个大哥心里,已然早早把所有可能叼走他宝贝妹妹的‘野狼’都当成假想敌对待了。
顾婉闻言一怔,看了一眼那纸鸢,伸手拿过宝琴手里的书箱,打开,入目的是一箱子书籍,她挑出一本翻了翻,脸上不觉带出三分异色——这居然是顾一清顾师的文集,还有岚山书院历年考题,士子的文集,以及各位先生大儒,尤其是顾一清顾师的批注……
竟然这么快!顾婉实在没想到,才过了短短一天,她要的东西,就被送了过来!
顾婉的心里,忽然有一点儿别样的滋味涌现,那是一种奇妙的,酥麻的感觉,止不住让人想弯起唇微笑,大概任何一个女孩儿,知道在远方有一个乐意将你的话放在心里,重视无比的知己在,那种感觉,都会很美妙……
轻轻地从自家大哥手中把纸鸢拿过来,这纸鸢做的并不算好,只是一般,可顾婉还是高兴,那个荷包,他想来是喜欢的吧。
那日,想起自己从来没给那人做什么东西,顾婉便给沐延昭绣了一个小小的,玲珑到只有小半个手掌大的荷包。
脸上一红,顾婉失笑,当时真的只是一时兴起,她裁了最轻薄的‘霞影纱’,精工细作,花了三日,才做成了那个小巧的荷包,上面就绣着一幅春日飞鸢图。还有一首小诗——‘鸢飞蝶舞喜翩翩;远近随心一线牵。如此时光如此地,春风送你上青天。’
霞影纱多为银红,她用的那一匹,却是很稀有的湖蓝色,很是素雅,只买了两匹,足足花了十五点儿积分,换成粮食,够一家子小半年的嚼用了,可下手裁剪时,干净利落,她一点儿都未心疼。
顾婉自己都佩服自己,果真是大家做派!
顾安然鼓着脸看着自家妹子,顾婉掩住唇,轻咳了一声,眼睛里隐约带了几分笑,“大哥,这些东西,你若是不想要,可就是我的了。”
闻言,顾安然挑眉,不在意地笑道,“大哥的还不都是婉娘的,只要婉娘想要……”结果,他刚拿起一本顾一清的文集,就眨眨眼,转了口风,“咳咳,不过嘛,婉娘看这个累眼,还是大哥先看吧。”说着,就拎了书箱起身走人。
“大哥先回书房,婉娘你慢慢练字,只是要注意烛火,千万别伤了眼睛。”
第四十二章求医
济民堂的王神医大寿,在整个涯州来说,也是一桩大事件。
一大早,享城济民堂总店门前就张灯结彩,每一个打扮利落的学徒都是喜气洋洋,只可惜,老天爷不大给面子,从半夜就开始落雨,天亮了天还是阴沉沉的,细雨连绵。
当然,下雨也阻不住济民堂飞散出来的喜气,更阻止不了来贺寿的人群。
涯州最好的戏班子吉祥班的胡德伟,胡班主早早就带着手底下当家的戏子们搭台唱戏,济民堂外凉棚搭满了一整条街,热热闹闹的流水席,供应连绵不绝来贺喜的人群。
王贤民的医术高超,在整个丰朝,也是一等一的,宫里的御医,也不一定会比他高明,也就是大国手薛泽,薛神医,还能压他一头。
不过,王贤民的性子比薛神医好,为人圆滑,轻易不得罪人,也不像薛神医那般,看病拿药,随心所欲,医术虽高,但总是在穷乡僻壤行医,开的药也鲜少有很珍贵的,于各大药铺、医馆中,薛神医到还比不得王贤民受欢迎。
虽然这位王神医,最近甚少踏足大庸,似乎有远离京师的征兆,可他的名声,还是四海传扬,而且,这几年随着他到各地义诊施药,名声更好,只涯州一地,就不知有多少富贵人家,供奉他的长生牌位,把他奉若上宾,要不是薛神医出身薛家,母亲还是郡主,身份实在不同,恐怕就连他,对上王贤民,也得甘拜下风。
顾安然和顾婉兄妹俩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王大赶车,王二拎着寿礼。
寿礼就是厨房里做出来的寿桃,绝对是外表光鲜,至于内里,顾婉就不那么在意了,反正这玩意,那位王神医也不会吃。
顾安然和顾婉实在不是那种容易让人忽视的人,有些人,天生就能让众人瞩目,他们俩一下车,不只是来往贺寿的行人都忍不住停步窥视,在门口迎宾的王贤民的大公子,王宇,也第一时间迎了过来,寒暄两句,看了顾安然手中的请帖,略微惊疑,恍惚了片刻,才堆起笑容,热情地道:“顾贤弟你可来了,我爹前几日一回来,就念叨你们,听说贤兄妹来了涯州,大为高兴呢。”
这位大公子一副自来熟的做派,对顾婉初到涯州时和济民堂的冲突,半个字也没有提,顾婉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自揣度,王宇将来的成就,比他爹还高,原来是随了他的爹这笑面虎的性子,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她可不相信,王家会没调查过他们兄妹俩。
上一世自己识人不清也就罢了,这一世她哪里还能不知,王家一家人都对大哥和自己有一种莫名的敌意,逮住机会就下绊子,哪怕是损人不利己,也绝不肯让他们好过。
顾婉现今对王家的人,可是抱有十二万分的警惕心,若非一不好和大哥解释,二来也想趁着双方没正式交手,试探虚实,她是连这次的寿宴,也不想参加的。
不知道自家妹子正编排对方,顾安然脸上一红,到真对自己这么多长时间硬是忘了拜望故人,觉得颇为不安,笑道:“是小弟不是,早该拜望世叔,只是初来乍到,诸事纷杂,一直没有抽出空暇……”
“不要紧,以后贤兄妹于涯州定居,咱们兄弟,有的是亲近的机会。”
两个人正说得热切,外面忽然起了骚乱,无数客人惊呼尖叫,一个蓝衣打扮的家丁,踉踉跄跄冲进门,大喊道:“大公子,不好了,有人来求医。”
王宇一愣,随即皱眉,怒道:“咱们济民堂是医馆,有人来求医,有何不对,吵嚷什么!”
话虽如此,他还是从手下的表现中察觉出异样,冲顾安然略表歉意,一振衣袖,向外面走去。顾安然略略迟疑,顾婉已经扯着他的胳膊,笑道:“走,咱们也去看看。”
顾安然刚刚十九岁,在丰朝已经算是长大成人,可毕竟一直读书,没经历过世事,还是少年心性,好奇心依旧很重,让宝贝妹子一扯,也就乖乖地领着她一起去‘看热闹’。
济民堂的大门外,已经能算得上是兵荒马乱,喧闹声震天动地,顾安然一来到门前,就不觉愣了愣,迟疑道:“这是……咱们遇上的那个少年?好像是杀手来着?”
也不怪他迟疑,事实上,顾婉也差点儿认不出人来——他还是只身孤剑,怀里抱着个女子,形容却比上一次见时狼狈许多,一身的灰尘,胸口鲜血淋漓,筋肉翻起,血肉和他的黑衣粘在一块儿,看起来触目惊心,那一张甚至可称为漂亮的面孔上,从左唇角至眉梢,多了一道狰狞的伤疤。
他怀中的女子情况也很不好,脸上的面纱早就掉了,衣裙也凌乱破损,露出枯瘦的面颊,面上,脖颈上,手腕上,零落地露出脓疮,人也极为虚弱,气息奄奄。
两个人,一个一身血腥气,酷似江洋大盗,另一个虽是女子,却也仿佛得了吓人的病症,怪不得周围的宾客尽皆走避。
齐长关并不理会周围飞奔走避的人群,径直抱着怀中的女子,向济民堂的大门口走去,他的步伐很轻盈,完全不像是一个受了重伤的人
王宇到还镇定,可双腿微颤,目中隐约带了恐惧,显然,他也认识这个人,事实上,整个涯州凡是消息灵通之辈,又还有谁不认识这个几年前还隐匿江湖的少年。
“……少侠……”
“我不是少侠。”齐长关平平淡淡地发声,声音并不尖利,可一句话,就让王宇的声音消失,“听闻王神医返回享城,晚辈携拙荆特来求医。”他的声音极为冷静,也很温和,只是有些艰难,仿佛很少说话,尤其是这样客气的字眼。
王宇脸色发青,还是勉强笑了笑,看了齐长关怀里的女子一眼,才道:“少……公子,夫人的病情极为严重,恐怕家父也无法治愈,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齐长关的目光,平平静静地落在王宇身上,一言不发,可王宇却仿佛感觉到,周身皮肤都有一种莫名的刺痛,脸上的脸色更为难看,却还是勉强道:“公子,今日家父寿辰,来贺寿的多为涯州各地名医,都是明眼人,不难看出,夫人的病情,已经药石罔效,您还是……请回!”
顾婉忽然一拉顾安然的手,顾安然愣了愣,疑惑地低头,就见自家妹妹眉头紧蹙:“婉娘?”
“……没什么,只是,恐怕要起兵戈了……”顾婉的五感非常灵敏,隐约能感觉到周围有杀气笼罩,但她看了眼前的齐长关一眼,心里却并不曾有什么不安,只是低声交代宝笙,宝琴,还有王大,王二,不要乱跑。
第四十三章私刑
齐长关的目光,越过朱红色的济民堂大门,只是定定地看着,并没有表露出胁迫之意,甚至连王贤民到现在依旧避而不见,他也未曾一怒杀人……
他这般安静,周围的人群也终于平息了慌乱。
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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