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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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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点想象力都没有吗?”沈爱摇头晃脑,连带着头上那一对歪歪扭扭的双马尾也跟着一晃一晃。
明琇毕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做阅读理解扯淡的本事还是有的。当年她连迅哥儿的“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都能分析出一篇小作文,深碍其中套路,分析一首小诗还有什么难的?
明琇认真地想了想,“莫非是说,红尘中人人皆可以吃馒头,富人可以吃镶金馒头,穷人可以吃窝窝头,瘦子可以吃无麸馒头,胖子可以吃肥宅快乐汉堡包……咳咳,至少在吃馒头这件事上,人是不分贵贱的!这首五言绝句运用了比喻、借喻的修辞手法,朴实简练,妙趣横生。看似是写馒头,实际上,馒头这个意向表达了诗人深入民间,对于民间疾苦的同情和对人生道理的深刻哲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养肥~如果可以陪我一同肥,给点阳光,苗苗会光合作用,长得更快更好
可能有点慢热,或者不热?剧情、人物和世界观还是要慢慢铺垫滴,顺便趁剧情还没完全展开欢脱一点嘛
ps这里的阅读理解是负分的,不具备实用价值
第11章 白狗身上肿
“喂,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爱道,“本是天赐物,意思是做馒头要先种庄稼,庄稼的收成要指望老天,那馒头便也是‘天赐物’,对不对?入府,指的是入五脏府,你想啊,馒头吃进肚子里,就变成什么……然后排出体外,是不是就‘归红尘’啦?”
这么一听,真是十分得有道理呢!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逻辑鬼才、鬼才啊!”
明琇总算也瞧出了沈爱的写作水平。对于修文道的人,日常修炼的方式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对。
这也是变数最大的一门修行。有的人循序渐进,纵然没有极高的文才,经年累月,也能天道酬勤,结成金丹;而有的人,可能灵感一现,佳句偶得,写下千古绝句,一夜之间从开光期进阶金丹期也不无可能;更是有那些篇篇惊艳、句句绝句的天才,年纪轻轻就能臻于化境。
因此,剑修、佛修等修士的修为通常与年龄挂钩,越年长的人修为越高。但在文修中,年龄倒是不这么要紧,弱冠少年碾压白胡子老头也是常有的事。灵界大陆上文修人数最多,也不乏是因为这条捷径。
《咏馒头》这首诗喜剧效果是有了,可委实不像是金丹期文修应有的水准。撇开沈爱偶然失手的可能性,她这金丹大概是许许多多的灵丹妙药硬堆出来的。
倒是沈爱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诗品烂,扬起下巴道:
“明琇,你现在总可以告诉我昨夜你见的人是谁了吧。”
明琇笑得脸疼,休息了一会儿才说:“我昨晚见到的是李青莲。”
这句真话听起来像是假话。
明琇本就是想说出来逗沈爱玩,也没指望她相信。谁知,沈爱惊呼:“你见到谪仙哥哥了?我就知道……你昨晚是不是还看到我被妖狐围攻差点没命?”
明琇再次震惊:她怎么知道?
“一定是谪仙哥哥出手打死了那些坏妖狐,救了我,还不愿我知道。然后你正巧路过,打算捡漏,正巧遇到了谪仙哥哥。他是个好人,不忍心看你穿着脏衣服,才赠了你一身新衣。”沈爱一派天真明媚,转了个圈,越想越高兴。“我就知道谪仙哥哥注意到我来应考啦!那天的问酒剑就说明他一直在我附近暗暗地帮衬我呢。”
这样都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明琇再次被沈爱的神仙光环震慑了。她御剑摔下山谷,有仙剑问酒相救;只要写写打油诗,就有金丹期修为;神逻辑,还特么猜得准。
沈爱怪异地看着抱着她的大腿一点点跪下的明琇。“你跪什么?”
明琇只想高歌一曲《征服》。
。
沙漠看似荒芜,无聊的人却总能发觉其中好玩的东西。明琇用整个下午,就地取材做了个简易的抓捕机,逮住了好几条蜥蜴。
明琇四处漂泊,从不在一处居住半年以上,因而养成了很能随遇而安的性子。她倒是安了,周遭的小动物必不得安宁,她住山里,那山里的山鸡野兔就要遭殃;住河边,那河边天天飘出烤鱼香;就连住在坟地旁,她也能找着法子掏秃鹫的巢。这下她来到沙漠,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便把主意打到了蜥蜴身上。
明琇带着陆子约与沈爱欣赏她的“战果”。三人蹲在地上,盯着框里的蜥蜴发呆。蜥蜴倒是很有骨气,分明被擒了,还凶得紧,明琇用枯草逗它,它先是一动不动,然后突然出击,将那枯草咬断,差点咬到明琇的手指头。
陆子约看得胆战心惊,“明姑娘,你一个姑娘家,就算是喜欢小动物,也该喜欢小兔子小猫咪,怎生反倒喜欢倒腾这东西?”
明琇嘻嘻笑道:“野兔我也打,山猫我也捉。小正经,看着这种难驯服的小家伙不得不屈服于我,实在是能满足我的征服欲啊!”
“征服欲?” 陆子约嘴角一抽。
明琇撸起袖子,眼疾手快地拎住小蜥蜴的尾巴,放在陆子约眼前,“诶,你们这边没这个词吗?征服欲每个人都有的啊,不然你以为人们喜欢高岭之花是什么原因?”
沈爱翻了个白眼,“高岭之花是高岭之花,你偏和四脚蛇过不去!”
仿佛是在抗议“四脚蛇”这个俗称,明琇手中的蜥蜴剧烈扭动身体,几乎要跳起来够沈爱的嘴唇。沈爱嗷地一声后退。
明琇道:“这是蜥蜴啦。陆地上最接近恐龙的生物,论血统比我们的祖宗还要远古。”
沈爱嫌弃地指着条仍在奋力翻身的蜥蜴,啐道:“四脚蛇!”
傍晚时光就这样消磨了去。明琇和沈爱互相看不顺眼,明琇乱说话,沈爱易炸毛,好几次都是一个气得都快想把人撕了,一个还在一旁好死不死地大笑。脾气最好的陆子约倒是成了两人中间的隔板,艰难地维持着尽可能和谐的氛围。
长河渐落,眼见考试又过去了一天。明琇和沈爱竟能和平地坐在火堆旁,不拌嘴,也不打架。
沈爱盯着扑火的傻蛾子发呆,只听身旁传来一个怨念十足的声音:“我饿了。”
“我饿了!”声音越来越暴躁。
沈爱“嚄”地一下跳起来,“吵死了!明琇,你吃过晚饭了呀!”
“爷就是饿了咋地?”
沈爱扔来一只羌饼,“闭嘴!存货给你都给你!”
明琇用羌饼堵住嘴巴,匆忙跑到角落里。
沈爱并不知晓说话的是明琇体内的大凶,只感叹堂堂仙门之中竟然有这样的饭桶……而她竟还和“饭桶”同为倒数……沈爱的白眼都快翻到了头顶。
另一边,明琇躲到了远离大本营的骆驼圈。
为了喂养体内的大凶,她每个月至少要吃一颗妖丹。具体数量取决于妖怪的妖力高低,妖丹的妖力越强,大凶满足的时间也就越长。
“大凶弟,你不是真的饿了。”明琇揉着太阳穴,“你就是想整我。” 虽然他有时候会像口头减肥的女孩子那样要求“加餐”和“零嘴”,但这五年间,从来没有在他吃过妖丹的隔天又饿了的情况发生。
大凶实话说:“两者皆有吧。”
明琇搓着双手,将骨节搓得发出声响。她的涵养随着大凶寄居的时间呈正态上升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她会成为真正的“忍者”。
大凶道:“琇琇啊,反正你今晚正好也打算出去猎妖,就给爷猎一只狐王呗。”
明琇喉头一哽,“确认一下,狐王是什么?世上有狐王这种生物吗?狐王不会是一只狐狸的名字吧?谁都可以叫狐王对吧?其实是你给一只鸡起名狐王对吧?”
如果灵魂可以出窍,明琇希望现在的自己能放弃和这种无耻至极的生物共用身体。
不,这明明是她的身体,要走也是这家伙走!
大凶笑语晏晏,尾音上挑:“狐狸洞里面的百年大妖,给爷猎一只呗。”
明琇气急:“混蛋!你就能稍息学习一下同为寄生者的毒液吗?我也不奢求你成为我的好外挂,只要不是□□我就谢天谢地了。”
“听不懂。”
明琇扶额:“你让我一个弱女子深更半夜去狐狸洞里擒人家的狐王?”
“你不是一个人,”大凶幽幽道,“你是‘我们’。”
“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讲冷笑话!!”
“你不是还有个帮手吗?就那个小野猫。别小瞧了她,她的修为可不低,大概能有金丹后阶,向前一步便是元婴了。”
十六七岁的、金丹后阶修士……怕是比李青莲都不遑多让。
大凶又说:“琇琇,爷从你的眼神中看到了挫败。毕竟你是一个天生没有灵脉不能修仙、无权无势无家可归、无才无貌又无人在意的邪道中人。”
明琇并不想听这家伙泼冷水,“我知道你的套路,然后你就会说‘为了证明你自己,给我去猎一只狐王’,别真当我没见过激将法……”
他同时说:“你只有我。”
“诶?”明琇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弄得摸不着头脑。
他似乎极快得笑了一下,“这么看来,你拥有的也够了。”
不愧是一个身体出来的,这家伙的迷之自信真是和她一脉相承。
“无论如何,我都欠大凶弟一条命。当初是我答应与你共用这具身体,那就算豁出性命为你办事,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她停下想了想,还是说,“不过,不能拖沈爱下水。她应战经验不足,又是武学底子浅的文修,哪怕修为再高,真的打起来也是极危险的。”
大凶道:“或许还有别的帮手。”
她猎妖取丹的事哪里能让别人知道?明琇也只当他是随口一说,并不指望自己真的能有帮手。
大凶难得安慰她道:“别怕。就算你不小心死了,我也会助你化鬼,教你作祟……再修炼个几百年,你也能修炼成凶。”
明琇:“………………”
“怎么?这就感动了?”
明琇崩溃,“好了好了,我给你打狐狸就是了。能不能别咒我死?谁他妈想修炼成大凶?”
这令人窒息的安慰!
“琇琇啊,你要是快死了,老规矩,使劲眨巴右眼召唤爷。你活着是爷的床,死了也是爷的鬼。”
床你大爷的!见鬼去吧!
抱怨归抱怨,明琇从来都不敢忤逆大凶的要求。
鬼道不受纲常伦理束缚,亦不必以天道为尊,做鬼做到大凶这个层次,修炼起来,也就百无禁忌了。若非当初明琇在约法三章的时候,坚持不能吃人这一点,他现在要求吃的就不仅仅是妖丹了,恐怕这满堂修士的内丹都会成为他垂涎之物。
大凶昨日刚吃下一枚妖丹,现在又狮子大开口要吃妖王的妖丹,变本加厉,她却不得不顺从。
如此下去,她的底线只会越来越低。若哪天大凶一时兴起,想吃人丹,难道那她还要替凶煞杀人取丹吗?
仙道修的是灵力,鬼道修的是怨力,前者生于天地,后者生于人心。
初修鬼道时,明琇也曾天真得相信,仙道鬼道都只是一种工具,最重要的还是修行者自己的心。仙道绝非纯善,而鬼道绝非如仙门所说的那样罪不可赦。
只是,越是深入此门,明琇就越觉得老话到底还是老话,自有其道理。
鬼道之本,在于“强取”。
终究还是一条穷途末路。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都会在晚上九点更哦。存稿满满。
第12章 笛中闻折柳
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鬼修为了不沦落为过街老鼠,便不得不提高修为。而为了提高修为,就只有夺取内丹、激化怨气。
明琇杀过许多妖。她尽可能挑那些为祸人间的妖下手,但有时条件不允许挑拣,因而她手上也有许多无辜的妖的性命。
妖,乃非人之生灵所化,比天生为万灵之首的人类修炼更为不易,凝聚一颗内丹往往要花费妖族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努力。明琇不愿杀人剖丹,而选择屠妖,却一样是造的大孽,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
有时,她修炼到了紧要关头,还需要汲取死灵精纯的怨气。面对凶尸,她不仅不设法度化,反而要刺激鬼魂以便产生更多的怨气供她吸纳。
总之,她手上这一桩桩冤孽加起来可不得了。明琇冷静下来一想,刚才大凶说的确实是大实话:哪天她要是死了,大概会变成厉鬼吧。
天长夜永,月升戈壁。夜风仿佛已吹散污浊,留下天地间浩浩清霁。
无论是在现世还是在此间,明琇都是第一次来到大漠,她闭上眼睛,吹着凉风,神清气爽,方才那一丁点消极的情绪顿时被吹散了。
死后的事,她哪管得着?命途孤苦,罪孽深重,她都认了,只要不去祸害别人,也没什么大不了了。
明琇觉得自己在不祸害别人这点上做得还不错,她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三个月,也不与任何人交心。
明琇牵了匹骆驼,悄悄离开营地,冲进了那望不到头的夜色中。由于她的灵识与大凶有一定程度的融合,她对妖邪之物的气息格外敏感。
北方妖气甚重,不如先往北行。
她仰望着星空,找到了形成勺状的七颗璀璨的星星,也就是北斗七星。
其中构成勺头的两颗星星,分别是天枢和天璇星。想象一根虚线将两颗星联在来,延长两星相距的距离大约五倍,定位到的那颗星星便是北极星,也就是仙门每年冬至都要祭祀的北辰星、紫微星。
北极星是相对稳定的恒星,永远指着北极轴,依靠这颗星的位置,就能找到最靠近正北的方位。在没有明确参照物的沙漠里,夜晚的北极星可以用来辨别方向。
明琇骑着骆驼走了几里,谁成想,这骆驼像驴子一般倔。受不了熬夜作息,半途上撩蹄子不干了,直接四蹄蹲下,窝在了沙子里。
连一头骆驼都敢惹她!明琇揪起骆驼耳朵,吼道:
“懒驼!现在不是你睡觉的时候!你想熬到明天早上太阳出来,被晒成骆驼干吗?”
骆驼非常丧地“呼”了一声。
以骆驼体内的储水量看,就算她硬着头皮和它耗,先变成干的也该是她。明琇掏出了一早准备好的仙人果,想以食物诱惑。
骆驼是个有骨气的骆驼。仙人果“挑逗”在先,它宁折不屈。发出了一连串“呼噜”声,随后干脆眼睛一闭。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一样。
这睫毛看得明琇都有些嫉妒。她捏住了骆驼的睫毛威胁道,“你再不起来,我可要拔你睫毛了!”
骆驼翻了翻眼皮,随即合上,毫无反应。
“……我刚刚是被一只骆驼给翻了白眼吗?”
骆驼:“呼呼~”
明琇怒了,“究竟是谁家养得出这么倔的骆驼!比驴还倔!”
说完才想起来这不正是李青莲养的骆驼吗。
“骆驼还真是尽学了主人的坏处……” 明琇双腿一跨,重新骑上骆驼背,猛地一扯缰绳。“我数到三,你再不起来,以后我就叫你蠢驴了!”
还没等明琇等数到三,骆驼就突然一下子起来了,并自觉地小跑起来。
难道这真是只听得懂人话、有羞耻感的骆驼?成精了?
骆驼载着她跑了好一阵。空气中传来越来越清晰的羌笛声。
羌笛写龙声,如龙的长吟般遁入清朗夜空。
骆驼回到了它的家。
李青莲的小棚。
明琇趴在骆驼上,只恨自己没学会隐身术。
这会儿看起来,就像是她半夜专程来找李青莲。
就在这时,右眼皮狂跳。果不其然,大凶从她右眼中钻出来道:“正好,让李青莲做帮手,和我们一块儿去狐狸洞。”
明琇下意识拒绝:“这算什么,不行。”
大凶道:“不行什么?李青莲去还能比你去更危险?”
明琇没好气地说:“他怎可能同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深更半夜去猎狐狸?”
“琇琇啊,你不会真的天真地认为李成壑将猎杀妖狐列入考题是因为妖狐危害人间吧?”
“哦?”明琇没有怀疑过李成壑会在这种事上说谎。
“甚么屠杀牲畜、拐人儿女、奸。□□人,统统都是人为了满足私欲加注在妖狐身上的罪。”大凶发出一声冷笑,“呵,妖修的苦处,我多少知道一些。野兽天生灵脉不如人,寿命也不及人类长,要想修炼出人类修士一成的程度,就至少要花十成的功夫……”
明琇颔首。她常与妖、怪打交道,知道它们修炼不易。将修道比作是阳关大道,那修妖便是独木小桥,若非走不了那阳关道,何须硬挤那独木桥?
“许多妖修不得不走上歪路,生吞活人、蚕食同类、抢夺灵脉……因为如果不开辟捷径,它们修炼到死也都是不入流的野兽。人们认为妖怪都是祸害,也是因为那些能成妖的,哪个不是比同类更心狠手辣?能对自己狠,自然能对别人更狠。人类和野兽天生灵脉差距悬殊,普通的妖本就是极怕人的,初有所成的妖兽,更是唯恐修士找上门来,恨不得能躲多远躲多远。”
明琇将他的话过了一遍,问:“你的意思是……妖狐根本没有作乱,而是大匡城的人出于某种目的,要将妖狐赶尽杀绝?”
“琇琇,还记得《妖兽志·戈壁篇》上记载的沙狐成妖后有何习性?”
“我记不得了。”大凶让她看《妖兽志》,现在她只记得那些个奇葩了,比如名字奇特的嚯嚯鸟、族群里只有雄性的叶泽古鱼、打团战策略逆天的奎木狼等等。
“爷怎么会和你这么笨的人共用一个脑子!”
明琇“切”了一声:有本事你从我身体里滚出去呀。
“记性差怎么了?反正当年我也没选史地政生……”
“呵呵。”大凶略带嘲讽之意,“是泽火。泽火形成于干燥地区的地底石洞,极其隐蔽,亦不容易开采。在荒漠中,泽火的气口处会形成天然的暖气,故而有泽火的地下洞穴内空气滋润,四季如春。妖狐喜阴,畏寒,又有冬眠习性。泽火气口处在地表之下,照不到阳光,温暖又隐蔽,不正是妖狐最理想的巢穴吗?”
明琇恍然,“两年前,为了避免蒸汽潮流霍乱道统,九阙下了泽火交易的禁令。可大匡城似乎仍然在使用泽火……”
大凶问:“大匡背靠沙漠,外联西域,与中洲万里之遥,即便是九阙仙主手下的红衣密探也鞭长莫及。琇琇觉得,如果李家发现了泽火新的开采点,会广而告之吗?”
“不会。”
明琇猛然想起了在《文道仙途》中,大匡城叛出九阙仙盟的事。小说以男主视角展开,所以并没有详细描述李家决定反叛的前因后果,只说是看不惯九阙一家独大、仙主专。制集权……
难道即便没有男主,李家依然在暗中绸缪、忤逆仙盟?
“我看,李家是为了抢占泽火才对妖狐赶尽杀绝的。人类就是这虚伪德行。我们作凶的,信奉的是弱肉强食,屠杀弱小便是天理;可你们人,信奉的是仁义道德,做出来的事却和被人唾弃的邪祟没有任何区别。”大凶讽刺道,“人知怜悯而弃怜悯,知善恶而作恶。岂非比纯粹的恶鬼更险恶百倍?”
明琇不可置否,“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人了。兽类掠夺是为了生存,邪祟掠夺是为了提升修为,只有我们掠夺是因为本能。动物的本能是生存,而智人作为高等动物……”
“智人?高等动物?”
明琇摸了摸鼻子,“这不重要。人和动物的第一本能是生存,这点没有异议吧?但人区别于其他生灵,人一旦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本能,第二本能就会被激发。那就是囤积欲。为了囤积更多的物资,我们发明耕种和畜牧,学会群居与合作,建立制度创建国家。千万年来,我们与天争、与其他族群争,无止境地掠夺资源。对了,还有发明货币,为的就是将资源量化。动物只要能活下去,通常不会囤积几倍于生存需求的物资。但人不仅习惯于未雨绸缪,还要为族群、为后代累积资源——我们终其一生,都不会满足,哪怕已经拥有足够活几辈子的钱也不够。只有孜孜不倦地囤积,才能满足我们的欲望。”
“囤积既是本能,那必然掠夺。”大凶沉吟,“好一套混乱的秩序!”
“人性本就是混沌,就好比你觉得人是最邪恶的,儒生觉得人本善,和尚觉得人都可怜,谁都对,谁都不对。如果没有混乱,哪来得秩序?”
明琇与大凶总会讨论一些旁人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题,或许是因为孤独共通,尽管他们绝不承认对方是知己,却也不得不承认彼此间建立起了一种微妙而默契的关系。
“人尚不同情人,又怎会同情妖。这世间鲜少有为异族伸张正义的。”明琇抱着驼峰,认真地看着眼前的黑气,“大凶弟,我们是不配同情别人的。所以,李成壑猎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管着,我只管给你打狐王内丹。”
他似乎是愣了愣,过了一会儿,飘来一声若有若无的轻笑。
“琇琇真是越来越像爷了,记得在地狱刚遇到琇琇时,你还是个哭包。”
“我看你才是越……”明琇没有说完,但她想说的是,“你越来越像人了”。
他大概会很讨厌这样的评论吧。
于是明琇话锋一转,“好了,不说废话了。我们现在尚不能确定妖狐巢穴与泽火的关系,我必须亲眼去看一看。如若真的有关,那就说明,大匡城并非真的向九阙称臣。”
“你更应当和李青莲一同前去查探。他就算是为了泽火,也会跟你去的。交给你了。”大凶沉默了许久,明琇以为他已不在了。可他忽然又说:“琇琇,或许很快,爷就能恢复原身了……”
他恢复原身,意味着明琇也能解脱。她眼睛一亮:“有多快?”
大凶道:“看你有多努力咯,大概还要吃十七八。九枚大妖内丹之后,碰碰运气……”
明琇:“再见!不送!”
黑气回归她的右眼,同时笛声婉转,渐入尾声。
不远处,月下吹笛人,缓缓将羌笛收入袖中。
第13章 春色未曾看
李青莲的身后跟了一群骆驼。
十七匹。
明琇数骆驼数得正起劲,她胯。下的骆驼突然撒了欢地跑过去,用脑袋蹭李青莲的胸膛。
李青莲道:“你来了。”
明琇道:“我来啦。”
卧槽,这算什么对话?
明琇尴尬地搓了搓手。
李青莲一把将她提下骆驼,直截了当道:“何事求我?”
明琇怀疑昨夜谋杀沈爱未遂之人正是李成壑,因而心里一直提防着他,也不敢将妖巢所在告知。另一方面,她毕竟和李青莲打过交道,虽说谈不上刻骨铭心,但好歹信得过李青莲的人品,有他同去,日后若李成壑责问,她也不至于孤立无援。
李青莲直白地问,明琇反倒有些心虚,目光不由地向下望去,盯着他的鞋尖。“城主大人给我们这些投考弟子布置的终审试炼是猎妖。我上一局失误拿了丙等,这一轮须得拔得头筹方能成为大匡城内门弟子。我想,若我能猎到狐王,一定能拔得头筹。”
李青莲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淡淡道:“你一个鬼修,为何投考仙门?”
李青莲目睹明琇吃妖丹,以他的见识定能猜到鬼道,因此她并不惊奇。她赌李青莲会替她隐瞒这件事,只因为四个字——
“不拘一格。”
李家家训,天下闻名。
这个词对李青莲来说如同信仰。
一直以来,大匡城都容纳着许许多多的不同。仙法、机械、中洲人、域外人……李青莲或许也能容忍与修仙截然相反的修行。
她忐忑地仰头看向李青莲,正对上一双明澈的眼睛。
他的嘴角有上扬的趋势,略带一丝戏谑。
明琇狗腿地补充:“谪仙年少成名,惊才绝艳,好多修士都是奔着谪仙来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明琇是为了我?”他抬眸一笑,似乎并不需要回答,“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回去拿几件东西就同你去妖窟。”
这些年他无疑变得稳重、疏离了许多,但抬眸间,眼中光芒如星,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使气任侠的桀骜少年。
最终他竟什么也没有问,就连她提前准备好的理由都没有用上。
说走就走。
他将一壶水、一壶酒,几颗麦芽糖,外加几条风干羊肉,统统收入乾坤袖中。见此状,明琇心道:我们是去狐狸洞野餐吗?
明琇道:“用回光咒试试能否确定妖窟的方位。”
妖丹在妖兽的脑部,是灵力和记忆的所在,人吃了妖丹,也就继承了妖主部分的灵力和记忆。只要用一道“回光咒”,就可以从妖的记忆中挖掘出妖狐巢穴的位置。
仙门正派不屑于用吞食妖丹的方式找到妖族巢穴。
恰恰明琇能做。
“明琇,你吃了很多妖丹?”
“很多。”
“岂非会有很多妖的记忆?”
明琇耸肩道:“还好吧,毕竟都是些死去的记忆,过段时间就会消散。死妖委实做不了什么,顶多凝一股怨气在梦里报复我罢。”
李青莲道:“那你可是经常做噩梦?”
“不经常,大多醒来都不记得了。”
明琇撒了个小谎,由是怕他好奇心发作,一会儿又该问她具体做了什么噩梦。
其实哪里是不经常,她夜夜噩梦缠身,有的关于她自己,有的是她变成了她吞食的妖,去体会妖经历过的恐惧。就这样做了数年噩梦,她起初夜夜不敢合眼,后来逐渐习惯,都开始拿噩梦里的故事吓唬村里的小孩了。
李青莲不再问下去,默念回光咒的口诀。他的声音好像也被风吹散了,不似平日里那般清朗,而是有些沉闷,甚至略微发颤。吟诵完毕,明琇眉头紧皱,罗盘飞转,而她受到妖狐神魂指引,在罗盘上拨出了巢穴的方位。
明琇回魂后,问:“我们怎么去。”
李青莲从怀里掏出来一张符箓。“瞬行符。”
这道符虽叫做“瞬行符”,可看上去同鬼画符别无二致,堪称符箓界的野兽派作品。
李青莲一手字写得洒脱浪漫,但画画这事儿也不能太洒脱浪漫。他的画每每被人嫌弃,对于一贯骄傲的他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于是他连带着对美术功底有要求的符箓道也一概不学,也不知时过境迁,他的心境发生了何种变化,如今竟然学起符箓宗的本事。
明琇道:“原来谪仙还会丹修的看家本事啊。” 这道鬼画符真的能将他们带去狐狸洞?
“丹修上能绘云篆、晓天音,下能绘符箓、驱邪祟。我最近几年都在钻研此道。”
#真香定理
莲莲,敢不敢御个剑?不当灵魂画手了好不好?
李青莲紧紧握着明琇的手,启动了瞬行符。
飞沙走石!
明琇吃了一嘴黄沙,但公平地说,瞬行符在方向定位方面,其实非常准确……甚至于,准确过了头!
直接将两人传送到深不见底的地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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