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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艳记-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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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蜀山的弟子像苍蝇,还是沾到捕蝇纸上的苍蝇,只能任人宰割。
蜀山弟子中也有不少到了元婴期的,不是没能力破开玄冰,可是也需要时间啊,胖子当然不肯给他们时间。
“玄冰破!”发动的同时,胖子腾上了半空,顺便给招式取了个名字,别看名字是临时取的,还算拉风,而且威力一点都不含糊,寒芒极速凝结成玄冰,形成一轮满月的形状,然后破碎,好似无数的刀片激射,目标就是沾在地上,无法动弹的苍蝇,绝望的看着无数锋利的冰块劈头盖脸的砸来。
老怪物激怒攻心,一连骂了数声废物,胸口气血翻涌,一口鲜血几乎喷出来。枉他豪气冲天,奈何手下没个争气的,连头苍蝇都拍不死,怎能不叫他火大?
原本,他以为设法让苍蝇现了形,蜀山弟子就能解决掉,他就能彻底摆脱,专心对付万妖王。谁知道情形刚好和他期待的相反,如今,他要考虑是不是回头帮助同门了,要知道,问剑并不知道胖子无心伤人。一堆人被冻在原地,面对一个潜行的对手,那是非常危险的。
考虑的结果是不救,假如他回去救人,万妖王毫无悬念的能逃之夭夭,而那头苍蝇假如下杀手的话,他现在赶回去也太迟了点。
果然,胖子只是虐待了一下蜀山弟子,随即放过了他们。仍是紧跟住问剑死缠烂打。
老怪物这才如释重负,说实话,他还真怕死苍蝇大开杀戒,损失百多名弟子非同小可呀,他虽然霸道了一点,还不至于漠视同门的生命。而且能一路跟到这里,首当其冲的,修为都不低,至少都在元婴期以上。这些人虽然不至于一齐被人秒杀,但是一轮猛打下来,死伤总是难免的。问剑刚才领教过冰剑的威力,虽然奈何不了他,对付出窍期以下的高手,杀伤力还是非常恐怖的。
“哈哈,苍蝇,看你的身手还不赖,而且是修炼的本源,能有今日的成就,也算是个人物了。可惜只敢藏在暗处偷袭,未免登不上台面吧?难道是投了妖族,没脸出来见人?可惜,可惜。”
放屁!玩阴招也比出来找死强!别看胖子蹦得欢,心里还是有数的,假如他敢显出真身,当场就能遭问剑秒杀,这一点毫无悬念。但是王浩不敢接话,除非他想暴露身份。
以王浩的本领在同级者中应该属于佼佼者,无论是争斗的经验,御剑技巧,还有本源的修炼法门,要不然,他凭什么挑战出窍期的高手?修真的人都知道相差两级意味什么,而事实上,每个境界还分为三个阶段,王浩比出窍后期的修真者足足相差六级。假如对手的修为再高,他的攻击就不再有效,或者说无法对别人造成威胁,那么胜负也就没什么悬念了。
修为通常来说是随着时间增长,而修真者拥有无尽的生命,因此,就造成了一种规律。刚出道的新手要战胜修炼数百年的前辈基本上等同于做梦,拳怕少壮这句话也不适用于玄门,出于这个原因,玄门中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以老欺少并不是光彩的事,甚至是可耻的。
由此得出结论,胖子输给问剑并不丢人,问剑向胖子动手才是丢人。
而陈玄,问剑这些玄门中顶级的高手,拥有的优势绝不仅仅是修为,他们都是玄门中某个领域处于巅峰的人物,即使在修为相当的情形下,对手也很难和他们走过一个照面。
问剑没有等到回答,继续说道:“老夫有一言相劝,小子,你一身本领修炼不易,千万不要自毁前程,本事不行还可以再练,要是和妖族纠缠不清,那可就没救了,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问剑即将渡劫,无论成败与否,都将离开玄门,说是善言也不叫牵强。
这是实话,王浩能听得出来。
平心而论,老怪物在郑家见死不救,情理上也是说的过去。先说情,老怪物何王浩原本就没什么交情,不仅如此,两人还时有冲突;再说理,问剑即将渡劫,有什么理由为了不相干的人给蜀山树敌?这个敌,还是与蜀山派同为三大古派的玄天宗,世界上有许多事没有对或者错,只能说问剑和胖子注定无缘成为朋友。
第二百九十七章 对决
追逐仍然在继续,每个人都心急如焚,假如让万妖王走掉,蜀山注定要颜面扫地。
万妖王也不轻松,有大批的高手驻扎在蜀山,也许,蜀山顾及面子没有通知他们,但是他们也有可能是正在路上,随时都会杀到,要是被他们追上来,脱身可就千难万难了。
小医仙跟在后面瞧的真切,王浩只能不时袭扰问剑,让问剑不至追上万妖王,但是却无法帮助万妖王脱身,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很可能被赶来的玄门高手追上,而且,万妖王逃跑的方向是妖域,去妖域就必定经过康定,那里是活佛的道场。
活佛和玄门没什么交情,可说是井水不犯河水,对妖族可不同,闯入圣地的妖族必定遭致诛杀。
万妖王出来的时候肯定是瞒过了活佛的耳目,如今带着尾巴,休想再从他们的眼皮底下混过去。
乘着王浩又一次拖住问剑,卓月突然加速冲了上去,破虹剑在暗夜里画出无比绚丽的彩虹。与老怪物画出的银芒正好交织在一起。
轰!
撞击产生的冲击波肉眼可见,四处激荡,将不少蜀山弟子掀下飞剑。
突然的变故让胖子惊愕不已,更让她惊讶的是硬碰硬,卓月居然没有露出败相,轻飘飘的旋了个圈子,姿态曼妙的稳住身形,给人的感觉是完全违背力学原理,假如她真的那么轻,就应该被问剑撞飞出去。
尽管知道卓月和陈玄,问剑同为当世三大高手,修为应当是非常可观,但是胖子无论如何也猜不到她强到如此地步,在胖子看来,卓月即使有能力和问剑缠斗,也该是用巧妙和计谋取胜,这种硬碰硬的打法可不是她的强项,但是卓月毕竟这么做了,而且居然将老怪物逼退到十米以外。这一下要是撞在王浩身上,怕是当场就要解体了,想起以前在她面前逞强卖弄,胖子的面颊上一阵滚烫,现眼啊!
“问剑长老别来无恙,昆仑一别,你的修为又精进了。”卓月虽然穿了身随意的牛仔,仙子的风采丝毫不减,假如她在昆仑盛会上摘掉面纱,就应该是此刻的神情。
“你是小医仙?你是小医仙!”问剑不是第一次见到卓月的真容,在郑家的时候,他就留意到王浩身边有个一言不发的女人,可是现在,他能确定那个女人就是小医仙。
那个穿着牛仔的女人就是小医仙,犹如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蜀山弟子个个目瞪口呆,这是小医仙第一次换掉白衣,第一次用真容示人,第一次展现实力,他们可是赚大了。
要知道,以前没有人知道小医仙长什么样,也没有人见过她出手,小医仙始终是白纱遮面,飘飘欲仙的女子,人们只知道她擅长医术,救治过许多人。要不是问剑一语道破了天机,小医仙的神秘还将保持下去。
“居然让你认出来了,不知道问剑长老如何认出我的?”卓月依旧谈笑风生,仿佛就是来蜀山游玩,和老怪物在路上偶遇,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万妖王越跑越远了。
老怪物强他压住翻腾的气血,冷哼道:“放眼天下,能逼退老夫的人有几个?何况还是女人,除了仙子,老夫想不出第二个来。”
玄门里被称为仙子的共有三个,那都是被人吹捧的,能让老怪物叫一声仙子,那就非得是货真价实才行,老怪物才不理你有多少仰慕者,除非你的能力被他承认。
“不知仙子为何而来?”老怪物不善辞令,很快将话题转入正轨,再聊几句万妖王就没影了。
实际上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卓月有意放走万妖王,要不然干吗阻挡问剑?老朋友见面也不是这么打招呼的。
“你都看出来了,何必再问?”卓月不想辩解,辩解也没有用,几百双眼睛盯住呢。
“仙子不想给老夫一个解释吗?”问剑面如寒霜,老家伙发起火来谁都面子都不买。
要解释清楚没什么难的,可惜现在不是时候,难道告诉问剑,九尾狐媚是妖族的公主,为了大局着想,蜀山应该忍气吞声,这等于让蜀山妥协,别说老怪物不答应,就是蜀山掌门在场也不能同意。难道告诉问剑这是个圈套,他活生生的让王浩给耍了,蜀山面临两难的境地,无论如何都要灰头土脸,妥协是最好的方法。
要是让老怪物知道事情的真相,以他的脾气就是正在渡劫,也要冲出来撕了王浩再说。
卓月当然不肯出卖胖子,所以没有解释,平静的说道:“我自有道理。”
“假如仙子说不出理由来,恕老夫无法接受,只有得罪仙子了。”眼瞅着万妖王的身影快要消失,问剑的语气越来越冷,转眼间便要翻脸了。
卓月既然出面就做好了动手的准备,笑道:“没什么得罪不得罪的,能领教战神的高招,那是我的荣幸。”
老怪物没时间可以浪费,出手就是人剑合一,整个身体宛如巨剑,势不可挡。这一招的目的不是为了求胜,而是要摆脱卓月。
问剑可不想和卓月拼个两败俱伤,就算他赢了,又拿小医仙有什么办法?万妖王早就跑回妖族去了。何况刚才那一下让他伤到了元气,即便追上了万妖王,胜算也要大打折扣,所以他一定要保存实力,尽量不与小医仙纠缠。
卓月刚才侥幸将他逼退,也是打了他个措手不及,说起来还是取巧,而且状况比问剑强不了多少,此刻再也不肯和他硬碰,轻盈的兜了个圈子,将他放了过去。
老怪物自以为得计,正要全力追赶妖王,肩膀处却突然一寒,细看之下,才发现十多条比头发丝还细,亮晶晶,闪耀寒光的细丝,不知什么时候沾到了身上。
冰蚕丝不仅坚韧,而且轻柔,毫不受力,除了少数火焰能够烧断,想用利器砍断它可太难了,任凭老怪物疯狂的挥剑,蚕丝始终挡在他的面前,假如他一味的前冲,凭他的本事纵使不至于被大卸八块,皮开肉绽是免不了的。
冰蚕丝的另外一头就缠在卓月的戒指上,只要她不放手,老怪物就别想脱身,只有乖乖的回来缠斗,看起来,那冰蚕丝就像拴住了一头蛮牛的绳子。
胖子明白,单凭冰蚕丝困不住问剑,就是十条冰蚕丝也不行,只因那冰蚕丝是握在卓月的手里。
这冰蚕丝即使再坚韧,一旦绷紧,同样被问剑强行拉断,妙就妙在卓月不让它绷紧,无论老怪物再怎么左突右进,他始终如影随形的跟在后面,紧了,就放松点,松了,就收收线,就这么让老怪物挣不脱,也甩不掉。
目睹卓月将冰蚕丝玩的出神入化,胖子唏嘘不已,这才是高手,能够将一种战术发挥到极致,纵使对手修为再高也无从施展,真正的高手依靠的不是修为,而是与别不同的风格。
回想起来还真是不可思议,卓月从来不肯接受他的东西,但是这冰蚕丝,却是卓月主动向他讨去的。
也许,卓月早就想要冰蚕丝做法宝,她知道什么适合自己,她的争斗技巧唯有使用冰蚕丝才能彻底释放,而冰蚕丝也只有到了她的手里才是物尽其用。
老怪物最终放弃了挣脱的打算,将目标转向卓月,叹气道:“老夫还是专心领教仙子的高招好了。”
万妖王早就消失不见,卓月收掉了蚕丝,笑道:“我们不是切磋过了吗?如果非要分个你死我活,那就不叫做切磋。问剑长老,今天的事多有得罪,改日卓月定当登门解释,告辞了。”
天际微明,再过半个时辰就到聚会的时间,九尾狐却被妖族的人救走,该想想如何善后了,留难小医仙全无意义,问剑没有阻止,率领一干弟子匆匆赶回蜀山。
凭老怪物的本事,要留下万妖王并非难事,可是加上了王浩的捣乱,加上了卓月阻止,他最终功亏一篑。老怪物不需要向谁解释,不是因为他的地位遵从,而是信任,不仅是对他能力的信任,还有对门派的忠诚。
“问剑一定会全力以赴的追捕万妖王,假如连他都无法阻止,找别的人去也无济于事。”这就是蜀山掌教的真实想法。
“出来罢。”卓月并没有走远,绕了一圈又回到远处。
王浩喘了口气,随即现出了行迹,不过只是个分身,他的真身藏在蜀山,等到老怪物等人走后,才敢悄悄摸摸的下山,兵荒马乱的不敢御剑,如今还在路上。
“拜托你件事好吗?,送我回冰岚水阁。”卓月的气色有些不妥。
王浩忙活了一个晚上,当然想看看成果,询问道:“为什么?天快亮了,再过几个小时就是聚会时间,你不想看看蜀山如何出丑?我想看看老怪物的臭脸,等聚会结束以后再走,好吗?”
卓月轻笑到:“你就不怕到时候当众出丑的人是我,刚才和老怪物硬碰,伤到了元气,我怕我支持不到聚会结束,要是我在聚会上倒下,一定会成为玄门最大的新闻。”
“伤的这么重?”王浩紧张的蹲下,抓住他的手腕,诊断伤势。
“非常重,要不然,我不用让你送我回去。”卓月虽然好强,可是并不愚蠢,她没有遮掩伤势,任凭胖子为自己把脉,尽管那种诊断的手法在她看来实在拙劣,但是仍然能知道她伤得有多重。
修真者拥有骇人的破坏力,相比之下,本身的体质脆弱的可怜,所以争斗时大多采用法宝,飞剑,而不是用真元硬碰,尤其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冲撞之下必有损伤。
“逞什么强,老怪物你也敢硬碰,不想活了?就算你要帮助万妖王救人,用冰蚕丝困住问剑不就行了?我们本来就是来瞧热闹的,玩什么命啊?”王浩心疼的嘟哝道。
卓月突然调皮的笑笑,解释道:“要不是先伤了问剑的元气,一条冰蚕丝哪困的住他?再说了,老怪物性格固执,要是不让他挂点彩,他是不肯鸣金收兵的。”
这一次也是兵行险招,假如问剑一意孤行,非拼个鱼死网破,她都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问剑也受了伤?”王浩还以为他们顾及身份,因此点到即使,想不到却是如此的凶险。
“问剑被我打了个措手不及,首先就吃了暗亏,加上急怒攻心,他的伤势应该比我还重,所以你即使去了聚会,也看不到他那张臭脸。蜀山该如何解释,你猜也能猜测到,去不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小医仙每说一句话,中途都要停顿两三次,情形让人担忧。万幸她是暗中出手,撞击前先行护住内丹,因此,过仅仅是伤及真元,而不是内丹,假如有个良好的环境调养生息,再加上丹药的帮助,有个三年两载也就复原了,凭修真者体质尚且要调养这么久,伤势有多重就可想而知。老怪物就没这么走运了,事发仓促来不及防护,及有可能伤及了内丹,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无法彻底复原,本来早些,迟些也没什么关系,要命的是问剑即将渡劫。
高手受到重创,通常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疗伤。卓月让胖子送他回水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她伤得很重,需要别人的照顾,第二是因为她信任胖子。
王浩自然不能辜负她的信任,但是也耍了个小小的花样,不肯将他送回冰岚水阁,非要让他到草庐养伤。
其实卓月也非常清楚,要疗伤的话,草庐的灵气比水阁充沛的多,她要回草庐只是习惯,任谁受了伤都想回家,而且她不想麻烦别人,不想让别人看到她落难,她当然不肯到草庐去。
王浩久劝无效,索性威胁道:“要不然就到我家去,我家就住在德阳,离这不远,我父母看到你肯定很高兴,呵呵。”
可惜,在卓月无力的目光下,胖子很快又心软了:“好罢,好罢,我们去找李芦,这样行不?李芦你也是见过的,人挺厚道,他那儿药材不少,正好给你调理伤势。”
这已经是胖子的底线了,反正卓月无力抵抗,只能由他抱着前往云南。
第二百九十八章 乱来
本来,王浩选择李芦家是图个清净。小医仙需要安心疗伤,而他也不喜欢有人打扰,可惜事以愿违,才不过数月的光景,李芦家已经今非昔比。
小小的一家药铺,还是地处篇荒,生意比同仁堂还要火爆,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王浩就确定门外等候的都是玄门的人。
显然,他们不是来瞧病的,而是来换丹的。
王浩这才想起委托李芦换丹的事,顿时苦笑不已。
可以想象,李芦打出用丹交换材料的旗号,消息是何等的轰动,丹王虽然在最后的十年里大开方便之门,受益者也只有少数高手。玄门经历了太久没有炼丹师的日子,没有炼丹师,材料就用不出去。可是玄门中人从来就没用停止过寻找材料,日积月累,玄门收藏的材料越来越多,只要有丹可以交换,他们完全不计较划算不划算,有价无市,他们很自然的玩起了竞价。
李芦不得不提高交换标准,即使如此,不出半个月的时间,他手中的丹还是被争抢一空。
李芦当时就宣布停止交换,等有了丹再另行通知,可是求丹的人依旧有增无减,许多门派都专门派人留守,以便下次开放换丹的时候能捷足先登,顺便也可以和李芦拉拉关系。
这些人对李芦都是出奇的宽容,出奇的客气,但是对别人就不那么友善。
见到胖子抱了个女人走来,还以为他的求医的,一条汉子没好气的说道:“快走,快走,这里不是看病的地方。”
卓月受伤后非常虚弱,在路上居然睡着了,胖子不愿意吵醒她,瞟了眼门口的招牌,装傻道:“这里不是写着医馆吗?哪有医馆不给看病的道理?我老婆病的很重,这人命关天啊。”
“李先生最近很忙,没时间给人看病,要看病到医院去,别在这捣乱。”原来这些人以为是李芦炼的丹,害怕李芦给人治病耽误时间,所以才拦下病人。
王浩当然不能让他们赶走,吱吱唔唔的说道:“这附近村子的人都知道,李医生的医术是最好的,而且~那个,他给人治病从来不收钱,你~你凭啥不让我进去。”
对方不信道:“没钱!没钱你还吃的肥头大耳?看你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样子,哪像是穷人。算了,算了,我这里还有点钱,拿去,带你老婆上医院吧。”
胖子强压住扁人的冲动说道:“本来我家也不穷的,为了给老婆看病把积蓄都花完了,可是病还是没有见好,我听人家说这里有位神医,就带上妻子赶来了,这可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呀。”
那人将信将疑,看了看卓月,的确是一脸的病容,又看看四下无人,心软道:“看不出你还像个男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给老婆看病,嗯,都病成这幅德行了,换个心狠的家伙,早就扔下不管了,这样好了,我做主让你进去,别去告诉人家!知道吗?他们可没有我好说话。”
妈的!什么叫像个男人?小爷本来就是男人。王浩恼火的骂道,当然是在心里,为了低调的见到李芦,为了不吵醒卓月,忍了。那家伙尽管说话不好听,心地不赖,有机会不妨帮他一把,至少让他插个队什么的。王浩做人还是讲究原则地,恩怨分明。
李芦起初也认为他们阻拦病人不妥,但是他渐渐的发现,前来看病的人少有疑难杂症,很多就是图个免费,这要是都给他们看病,哪有时间陪伴爱妻,哪有时间为恩公办事,后来也就随他们去了。
这种改变倒是让他老婆开心了许久,一个劲的夸他终于开窍了。两夫妻正在药房里说话,就看见胖子抱了个昏迷的女人,风风火火的跑进来。
“恩公!”李芦连忙迎了上去,本来想接过病患,可惜直接被胖子无视了,就是在抱上两个月,胖子也不觉得累。
李芦尴尬的抽回双手,询问道:“恩公,她得了什么病?要不让我看看?”几个月没给人瞧病,这会儿碰到个横着的,李芦的职业病当场发作。
“你还是省省吧,她的病不用你看,帮忙准备个房间,我们要住段日子。”王浩到是一点也不客气,因为他将李芦当成了朋友。
李芦家里空房倒是不少,但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蜘蛛网都结成了门帘子,哪好意思让王浩凑合,连忙说道:“恩公先等等,我这就去打扫。”
“你还打扫什么呀?让恩公住小玉的房间不就行啦!”妻子在一旁提醒。
李芦一拍脑袋。“对,对,瞧我这记性,你们住小玉的房间,我这就带你们去。”
小玉就是星语,李芦疼爱女儿,房间虽然没人住,他还是按时清扫,换成别人,别说是住进去,看一眼他都不准。
“你又胡说!孤男寡女的能住在一起?”妻子不满的瞪了丈夫一眼,很明显,她是为了女儿的将来考虑。
在她的安排下,胖子住进了星语的闺房,卓月则是和她住在一起,理由非常简单,方便照顾病人。
王浩本来也没有不良的企图,也认为她的安排比较合理。无奈,天下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当天夜里,可怜的李芦就搬进了书房。
王浩是第二次观摩女孩的闺房,貌似没什么女人味,星语才十几岁就离家出走了,成为女人以后就没有回来过,准确的说,这里是一个孩子的房间,而且是个可怜的孩子。
房间里没有玩具,只有大堆的医书,其中不乏珍贵的古籍,不能否认这些书籍的价值,不过对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来说,对着它们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原来是从小培养呀,难怪医术那么精湛,胖子突然想起星语为父亲治病的情形,假如不是那件事打动了他,星语如今还在四处漂泊。
终于,王浩从床角找出一头毛毛熊,可以想象它对女孩的珍贵,这玩意要是弄出去,稍微炒作那么一下,就说是星语仙子童年时唯一的玩具,天天抱着睡觉的,准能卖个大价钱。
半小时后,胖子出现在书房的门外。
“你这是乱来,恩公大老远的跑来找我们,就是要找一处清净的地方,方便为卓仙子疗伤,你将他们分开干什么?”李芦虽然厚道,但是并不笨,早就看见胖子抱的女子就是小医仙。所谓当面教子,背后教妻,白天的时候不方便说话,到了夜里,他才埋怨妻子自作聪明。这可是李芦第一次向妻子发火,连声音都在颤抖。
妻子也不生气,笑道:“你呀,就是太老实了。分开住就不能照顾吗?毕竟他们又不是夫妻,男女有别,你硬是将他们放在一起,那才不方便呢。你想想,恩公即使对那个女人有情,人家现在昏迷不醒,他能乘人之危吗?要是恩公真有什么想法,干吗将人带来咱们家来?换个没人的地方不是更好?”
李芦也认为妻子说的有道理,说道:“不方便恩公会说,你也不该自作主张。我知道你是为了小玉好,但是感情要顺其自然,不能强来。他们两个能走到一起,那是缘分,走不到一起是小玉没有福分,你别瞎掺和。”
“好啦,好啦,都是我的不对,行不行?你早点休息吧,我要去照顾病人了。”
不可否认,李芦的妻子的确存在私心,可是也没什么不对,王浩来找李芦,也是考虑到他有个妻子,方便照看,说起来倒是李芦太谨小慎微了。
王浩站在门后听得真切,不想让他们夫妇为这种小事争吵,干脆推门走了进去。
“这么晚了还没睡,聊什么呢?”王浩笑问。
夫妻两人一时间愣住了,毫无疑问,王浩听见了他们的争论。
半晌,李芦才吞吞吐吐的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妻子不懂事乱来,恩公别和她计较?”
“嘿嘿,我刚才都听见了,这哪叫乱来呀?要是安排我们住一起,那才叫乱来呢。”基本上,王浩干不出乘人之危的事,就算干,也要看看对象,小医仙就免了。
“你都听见啦,不关我事,别在埋怨我!我先去忙了,你们慢慢聊。”妻子故意和李芦嚷嚷了两句,实际上是在撒娇,他的语气让王浩想起了星语,母子俩不是一般的像啊。
等她刚走,王浩立即换了一份穷疯了的嘴脸。催促道:“来的时候,我看见外面有不少修真者,你这段日子捞了不少吧?快点拿出来分赃!”
换在平时,胖子也不会心急,如今卓月真元受损,尽管没什么危险,但是要恢复的快,那就要依靠丹的帮助。胖子的存货都交给了李芦,眼下急需材料,当然是向他要。
不一会,书桌上就摆满了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盒子。李芦是个勤快人,换来的材料都是依据品质,类别分开存放,并且都装进了特制的盒子,利于保存。
人身,首乌,黄精,这些都是传统的药材,经过李芦的精挑细选,每一株都是千年以上的精品,品质方面都是一等一的。
实在低估了玄门的财富啊!胖子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美中不足是异草太少,异兽则是一头都没有,这也不难理解,玄门中没几个识货的人,人参他们倒是认识,别的就不好说了,至于异兽,玄门中人留着也有用处,他们宁愿拿别的材料交换。
李芦面露愧色,因为他的才识不够,可能错失了许多交易,并非没有人用异草来交换,只不过少得可怜,而且大多不是什么好货色,还有几件他也不认识,自然也就不敢交换。不过他并没有直接拒绝,说的是活动话,让别人下次再来。
王浩对他的做法还算满意,这次来正好能验验货,越是不常见的异草,胖子便越有兴趣,一方面是源于猎奇的心理,另外稀有的东西价值不好估算,这样才能有油水可捞,淘宝也是种乐趣呀,在胖子看来,用低价从别人手里换到好东西,比自己去找要有趣的多。当然了,假如对方有他迫切想要的宝物,出点血也是可以接受的。
“就这些了,对了,恩公,上次的丹全部换完了。”李芦不好意思的说道,处在他的角度,能够很清楚的看到交换的双方并不对等,胖子交换是为了兴趣,换与不换都无关紧要;求丹的人是为了救命,多要出胖子的一枚丹,就是挽救了一个人,医者父母心呵。
“全用完了!这也太快了点吧?”王浩大叫起来。
李芦面红耳赤的解释道:“我可一件也没有贪污,换来的材料都在这里了。”
“我知道你不会贪污,我是说~你不知道什么叫奇货可居吗?假如你吊吊他们,就能用丹换来更多东西。我们有丹,用不着童叟无欺吧?反正他们找不到第二个能换到丹的地方,怕什么?唉,说了也是白说,你没救了~”胖子才不在乎少换几件东西,只是不想让丹变的太廉价。
丹,本来就不应该大众化,也没有办法大众化,炼丹是需要丹引的,一个千年的精灵只能炼出一枚丹来,世间有多少千年的精灵挥霍?因此,每一枚丹都是弥足珍贵的。
即便王浩独创了炼丹的方法,能够让炼丹实现量产,也不愿意打破平衡,玄门对丹的需求没有止境,假如王浩有求必应,最终的后果就是让自己沦为炼丹机器。
李芦自小博览群书,还能不知道什么叫做奇货可居?知道归知道,干不出来呀,就是中途提高标准还是昧着良心干的,为此失眠了好几个晚上。
“对了,还有些人带了材料,说是要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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