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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女王花-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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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岚觉得自己的心,从未有过如此的柔软。
她渐渐的闭上眼睛,面带微笑沉沉睡去。
在她入睡后,温道临来到她的身边,他轻轻抚摸着她丝滑如缎的长发。以前,在她练功偷懒时,在她做些奇怪的事却又沮丧不已时,他都会轻拍她的头,有时是惩戒,有时又是安抚。现在却只能在她睡着后偷偷的把一缕头发抓在手心里细细摩挲。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吗?”他轻声问着,却根本不是在等待她的回答。如果那一天他不收她为徒,只是收养她,现在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温道临心里没有答案,脸上现出迷惘之色,心里却一阵涩然。
他想,他还是会收她为徒的。他喜欢听她娇软而信赖的唤他师傅,喜欢她用天真又狡邪的眼光盯着他算计他让他给她做好吃的。和她在一起的两年,虽然是他在照顾她,却也是她在陪伴他。他很快乐,比以前几十年都快乐。他想,他终于不再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了。有一人会在家里等待他,和他一起看日出日落春夏秋冬。
现在,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要结束了。
这就自己贪心的下场,温道临默默地自嘲。
现在,只要她还唤他一声师傅,那就足够了。
洞顶的晨光透过圆孔把洞穴照得忽明忽暗。
江岚醒了过来,这是来到这个世界睡得最安稳最踏实的一晚。她伸展了一下身体,坐起了身。还是大人的身体好啊,现在连早晨的空气都觉得特别的清香。她看见身边放着一件白衫,拿出来比了一下,看起来很合身。
这是温道临昨晚在她睡着后,连夜用他的衣服给她改好的,江岚觉得很温暖,却又觉得很心虚。师傅一直是个好师傅,却倒霉找了个坏徒弟。
算了,不要想那么多了,反正最终自己是要离开的,那么在这之前,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吧。她很快把衣服换好,肩头宽了点,但手臂和下摆的长度都很合适,腰部在腰带的帮助之下也很精神。
江岚走出了山洞,这是她昨天进洞后首次出来,虽然才一天一夜,感觉却像重生了一般。阳光穿过枝叶遍撒山头,树木青葱,空气里一股草木的清新味道。
温道临静静站在树边抬眼远眺,神情平静自然,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淡然,仿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眉宇间有一抹掩不住的倦色。
他回首向江岚看来,停顿了一秒又移开了目光,“醒了?”
“嗯,”江岚拉了一下衣服,略有点不自在,真是,穿他的衣服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有什么不自在的,“师傅,我们现在是不是马上动身回家?”
温道临脸上绽开一抹真心的笑容,“嗯,回家,我们马上回家。”
行李早就打好了,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立刻动身出发。
回去的路程不用找东西,两人施展轻功,与入山的速度相比,简直不能同日而语。江岚由于经历了不打丁点折扣的野兔山鸡训练法,她的当世无双资质终于得以体现,轻功身法进步不小,居然小有所成。跟在温道临的身后竟然一点也不吃力,轻轻松松。温道临见她如此,也就有意识的慢慢加快速度,对她加以更进一步的训练。
不管怎么说,打不过还能跑,只要能跑掉就能自保。
江岚虽然手脚协调性不太好,可是内功已经练得不错了,所以在轻功上她才能有如此进展。总算有一项功夫还能拿得出手,她在心里自我安慰,否则还真是对不住这具根骨极佳的身体。
不到一天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外围山边。
“难道我是在做梦?”江岚看了眼山外空空的平地,擦了擦自己的眼睛,觉得自己是要疯了。
她觉得很莫名其妙,进去花了三个多月才走完的路程,出来才花了一天。虽然说他们速度很快,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这怎么可能?
温道临轻笑出声,“我第一次来时也这么惊奇的。崇山真是太神奇了。”他望着远山,眼神敬畏,“如果你在山中,不论到了哪里,只要你往回走心里想要出来,就会很快的就走出山间。”
这又是什么道理?
江岚的脑子不由自主地思索着。莫非,他们进山时看起来是直接往里走的直线,其实却是绕着什么走的类同心圆,而这个圆直径在逐步增大,圆间相隔又非常的紧密,所以他们走的深度其实也没多少,以至于他们想要出来时,从连续无数的圆周一下子变成了半径,路程就非常短了。
这就好比给你一张纸,如果想要剪出一条连续的尽量长的纸条而不在乎纸条的宽度,那么只要沿着纸边以尽可能小的宽度剪纸,绕着纸边往里面剪,理论上来说,只要纸条的宽度接近无限小,那么纸条就可以接近无限长。
而现在这个情况,就是反过来,从纸中间出发而已,而这个中点就是他们入山的那个点。
这大概就是崇山不可穿越的真正原因。
江岚觉得自己一定真相了,她急忙问,“这里是不是就是当初我们进来的地方?”
“我以为你不会发现的,毕竟山边看起来都差不多。”温道临非常惊奇的看着她,这个徒弟,有时很笨,有时却又聪明异常。
温道临一直认为除了自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崇山这个秘密了,而自己也是在很多次的入山之后才突然发现的。可是她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所以你才让我放了马吗?”江岚兴致勃勃地要证明自己的推断,“那匹马一定还在附近是吗?哎呀,当初我还难过了很久的,你也不早说。”江岚絮絮叨叨的念着,眼睛四处乱瞄,想要寻找那匹大白马。
我要说了,你可能会以为我神经病吧。温道临难得的在心里调侃,脸上浮现了笑容。
三个多月的辛苦,这两天的郁闷,都一扫而空,他一时心情大好,也开始去找他的白马。
卷一 第十七章骑马
温道临找马没有花任何力气,事实上他不过吹了声口哨,就看见从不知哪边奔出一匹白色骏马。他拍了拍马头以示表扬,白马亲热地蹭了蹭他的头,看见老主人高兴不已。
江岚看了相当之眼红,她平常对这匹马也很好的,怎么就不见它来亲近一下自己,一家人非要厚此薄彼,真是不公平。
“师傅,我想学骑马。”江岚略加思索道。骑马在古代是必须掌握的生活技能,就算不比现代的汽车,至少也是电瓶车极的,马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主要交通工具。以前温道临以为她年纪小,加上她个子不高又迟迟不长高,一直也没有让她学。她现在这个情况,也确实不再适合两人同骑了。
趁着还未出去,这里地广人稀,倒确实是个学习骑马的好地方。
于是,江岚摩拳擦掌地开始学骑马。
在她的认知里,这又不是什么难事,在和温道临同骑的时候不也是好好的,这个应该不算什么高难度问题。
可是,事实上,江岚的平衡感很差,胆子不大却喜欢鲁莽行事。
温道临牵好马让她独自骑上,说了些注意点,走了一会儿然后放开手让她慢慢的走一段路。
身下是熟悉的马,也都混熟了的。江岚觉得慢慢走着有什么劲,也该是时候跑一跑了。就像程序写完了,你光看着能发现什么问题,你得运行才行。这也是江岚的习惯,向来她对自己的程序把握都挺准的。
于是她挥舞马鞭就开始加速,小白也很欢乐,本来,又不是生人,大家一起都骑很久了,慢吞吞的走它也很不爽,它就喜欢快速奔驰,他们以前不都这样,它可是名驹。
在温道临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人一马就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白马很久没见主人,兴奋劲一起特别的卖力,而江岚手忙脚乱,也没想到马速居然是这样的快。眼看着旁边的树木哗哗的高速倒退,于是这个半瓶水就慌了,马鞭和缰绳一扔,双手把马脖子抱得死紧。
小白被她用力一勒,也很难受,她可是有武功的,这么没轻没重的是要掐死它吗?基于求生的本能,马拼命的扭头颠跳,想要把她甩下来。
江岚也想要跳下马背,她轻功不错,应该不会摔死,反正都比一会儿这样直接掉下来扭断脖子强。可是,她的左脚缠在了马蹬上就是解脱不出来,要是现在掉下马那就是被马拖着跑,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江岚额上的汗涔涔冒了出来。
温道临看着不对,早就全力施展轻功跟在马后,他足下用力一点,飞身跃上了马背。一手把江岚紧紧揽在怀里,把她拉离马脖子,一手轻轻拉动缰绳,缓缓施力。白马的脖子一解脱,感觉自家主人骑在了背上,也就平静下来放缓了脚步。
马慢慢走着,温道临还抱着江岚没有松手。而江岚,扭着身子别扭的把头埋在他的胸口,手也紧紧地抱着半丝不松开,一半是因为后怕,一半是因为丢脸。
本来以为没什么难的,现在居然差点勒死了小白扭断了自己的脖子。江岚觉得汗颜,自己果然还是那个中学时代被体育老师当面白眼背后嘲笑的体育白痴,绝没有因为学了点武就有什么改变,自己每回因为有点成果沾沾自喜就会遭受报复,江岚很沮丧。
可是事实上,如果不是她现在有武艺在身,身体灵活柔软,柔韧性强,反应力也算不慢,早就被小白抛了下去,搞不好真的就是一条腿挂在马身上扫地。
温道临急速的心跳缓缓冷静下来,他看着缩在怀里的脑袋青丝凌乱,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吧,她还真是一个笨蛋。
江岚脸红红的被温道临抱下了马背,还赖着不想动,半点也没反应过来有何不妥,仿佛她还是那个5,6岁的小女孩,这三个月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现在一时改不过来。倒是温道临,下了马背立刻离开了她的身体。
然后江岚遭受了训斥,没办法,在温道临眼皮子底下粗心大意差点缺胳膊少腿,作为师傅的是少不了要教育一番的,江岚这回不敢再托大了,细细的听他解说要点,果然骑马也不是什么容易事。
很久以后,江岚腰酸背痛的终于掌握了打浪压浪的技术,屁股终于从颠簸中解脱出来时,小白看她的眼神已经充满了愤怒和轻视。一会儿夜郎自大,一会儿又畏畏缩缩,小白觉得让这样的人骑真是自己的羞耻,是自己作为一匹千里马的悲哀。
过了几天,江岚学会了骑马,两人决定先入近处的肃城,要给长大的江岚买点衣服鞋袜,现在她身上的都是温道临改过的,凑或几天也已经是极限了。
出发前,江岚拿出布巾把脸蒙上,只露出眼睛。这是她的习惯,可以用来挡风沙,现在还可以遮挡面容。
只有一匹马,没办法,两人还是只能共用。长时间的贴身相触让两人都有些不自在。温道临坐在前面,身体挺得笔直。江岚坐在后面,只把双臂抱住他,身体尽可能的靠后。可是,两人都忘了,这可是在急速奔驰的马背上,想要维持这种姿势那是做梦。现代在平整的马路上坐个摩的都只能抱着前面的驾驶员,你能因为是陌生人不好意思就不顾安全自个儿搞清高?何况,古代的路是什么状况?颠着颠着就把两人的距离颠没了。
江岚的身体时不时地碰上他的背,每次触上又有意识的刻意的离开。温道临感觉有团轻软规律的贴上他,触上他的背然后快速离开,他觉得为什么就不能贴着不动呢?这样,每次在它离开时他就不会期待下一次它的接近,让他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煎熬。江岚也很无奈,她也不想这样反复,可是如果一直抱着贴着不动,又很有可能造成某种误会。
只有小白跑得很开心,终于不用被某个蠢人荼毒,走些奇奇怪怪的步伐,可以自由自在的御风奔驰了。
卷一 第十八章进城
所有的折磨都是有尽头的,两人速度奇快,终于到达了肃城。
一入城两人心照不宣的赶紧先跑去买马,在买马的路上,又在江岚的要求下顺路给她买了一顶有着下垂布幔的斗笠。虽然时刻带着斗笠有点装,可比起时刻裹着布的蒙面大盗形象,江岚觉得还是斗笠感觉更加群众化一点。
江岚一戴上斗笠,就立刻把面上的布巾摘了,长舒口气,蒙着面鼻子不太舒服,呼吸不太好。
买马时又发现要买到一匹好马不容易,毕竟良驹可遇不可求,。幸亏两人要求不高,找了匹脚程好,能跑远路的年龄不大的赤色马作为江岚的坐骑,解决了目前行路的最大困难。
两人牵着各自的马而行,寻找成衣店。
一路上,江岚看着别人,却发现别人也看着她。天朝对女子的约束主要在未婚女子,已婚女子可以自由出行,甚至经商赚钱,而未婚大家闺秀很少出门,出门也坐轿子或马车。此外女侠们自然总是走在时代前沿的,所以婚姻没有束缚力,未婚也出行,但基本上都光明正大不带什么斗笠,遮遮掩掩的还闯什么江湖,做什么侠女。
所以说,骑着马和一个男人而行的不是已婚妇女就是江湖女子,基本上要带着斗笠的,要么长得见不得人有碍大众的眼睛,要么就是犯事的想要躲过别人的追捕。
这样一来,大家看她的眼神就有那么点色彩了。
江岚真是觉得莫名其妙,她不知道电视里常常上演的斗笠装会这么吸引大家的眼球,明明在电视里看到那些人都很习以为常的。
两人走进了一家成衣店,江岚打算多买几件衣服,她可没能力自己做,还是趁在外面时多买点以防万一,要不然总不能让温道临帮她做吧。
店家是个有点年纪的女老板,满面笑容,很客气,热情的招待两人。看到温道临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自然恭维话一堆一堆的套,忽悠着他能多选几件衣服。然后又去看江岚,看见她头戴斗笠遮了半身,露出来的衣服也穿的不伦不类,眼神就有那么点不对劲了。当江岚表示要些白色的棉布衣裙外加中衣内衣都要时,那神情就更加值得江岚思考是不是出门没看皇历了。
江岚不理她的眼光,自顾自的拿了衣服就进去换了。她边穿衣边听得外面那女人说话,“你家夫人这样子,公子不容易吧。我看您相貌堂堂,一看就不是俗人,我家女儿虽然前年没了夫君,手艺倒是真不错的,家里的衣服都是一手置办,容貌虽然不是国色天香但出门是绝不用戴斗笠的……”
江岚撇嘴,不要以为她进去了就听不见她的话,这是在拉皮条吧,顺便还嫌她手笨貌丑,哪只眼睛看见他们是夫妻的?不过她倒也解了她的疑惑,令她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路有人指指点点,原来以为自己是无盐嫫母。但是江岚觉得这个假设非常不错,可以少给她带来麻烦,斗笠是出门一宝,以后出门都要记得带着。
江岚把衣服一一穿好,感谢这个世界的成衣店也有内衣卖,大概是为了在外闯荡江湖的女侠们准备的,棉布质地,颜色都是白色,也没什么装饰,纯粹是使用价值。其他的还好,肚兜这种东西真不是自己能消受得了的,穿了感觉跟前几天没穿一样,让她总觉得胸前空荡荡的,想起来她也有两年没有胸器了,现在回来了还真不习惯,幸亏质量不错,比她以前的更好,没穿胸罩也不影响胸型。
不过,以前看的书里那些穿越的人是怎么自家制造胸衣的,江岚仔细回忆,却貌似都不太靠谱,要知道,胸衣这种东西,制作的材料要求其实很高,先不说罩杯样子,就说带子,要有弹性,伸展性好又要回弹性好,不能拉开就缩不回,想来现代女人都或多或少的都尝过质量不好或是老化之后的肩带和扣带的苦,不是向高处伸手时罩杯上移就是走着走着突然间肩头两边的带子就滑了下去。冬天还好,可以偷偷去洗手间调整,夏天就要出丑了。江岚真是怀念现代生活,就算是回忆坏了的胸衣都觉得亲切无比。
不过,好像她小时候穿过一款古今的纯布质胸衣,没有弹性也行。可是,该怎么做,她一点也不会,还是不要画虎不成反类犬了,说不定自己做出来还不如肚兜,还是回去时把肚兜改短一点,两边定上长带子,从背上绕回两边在前面再扎紧来得实在。江岚觉得自己是最没用的穿越者,是个人就穿的比她厉害。学农业的可以务农,搞设计的可以自己做衣服,搞计算机的脱离了那个时代就是废物,百无一用不是书生,是软件工程师才对。
江岚出来时看见温道临一脸尴尬和无奈,心里直发笑。老板娘的脸上也讪讪的很不好意思,估计是拉皮条失败。付完款,江岚把一溜白色的衣服打包带走。穿了两年白衣袍,连她也习惯了这种白色棉布质地的衣服,想当初她还嘲笑他来着。
两人置办好干粮清水,又买了些必要的生活物资,打马出城。离开家里都三个多月了,真的是归心似箭。
俩人快马奔驰,向家的方向不再停留一路而去。
卷一 第十九章亲人
就要到家了,江岚挺高兴,不知不觉间江岚已经真心的把这当作了自己在异世界的家,连小白都跑得分外的开心。
两人离开了城市,经过的路越来越荒凉,终于到了他们的家。
远远的,在温道临孤零零的房子前,站着两个人。两人一见都是大吃一惊,江岚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两年了,从来没有见过有人造访。这里可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之地,家里又长时间没有人,有什么人凑巧经过寻求帮助的可能性非常小,也就是说,这是特意前来拜访的了?
两人缓缓放慢马速,没有立刻靠近,远远地坐在马上打量他们。
这是两个年轻女人,前面一个个子高挑,溜肩窄腰,面容姣好,身着淡红色长裙,腰束颜色略深的同色锦带,衣裙领口,下摆和袖口似乎都袖着繁复的花纹,镶嵌着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显得很是华贵。后面那女子个子略矮,身着青色衣裙,样式简单,装饰也不多。看起来是一对主仆,不远处的树林边还拴着两匹马。
那两人看着他们骑马而来,也不避让,看起来是在这里特意等待他们的。特别是前面那个女子,抬头紧紧地盯着温道临,看起来热切又激动。
走近了才发现,前面的女子年约25,6岁,皮肤挺白,乌发如云散在身后,杏眼桃腮,眼神激动,倒是个难得的美人,后面那个丫鬟年约16,7,相貌平常,神色好奇。
江岚很疑惑,这是来认亲的?看起来他们两个长得也不太像,如果说是母亲,前面这个女人就太年轻了,难道是姐弟俩?
温道临下了马走向她们,江岚走在他身边,偷偷看了他一眼,就见他表情很严肃。
那女子双手交叠,在他们走近的时候摊开了右手的手心,洁白的掌中躺着半块破损的玉佩,玉上雕琢着半朵盛开的花。
就见温道临一怔呆立当场,神色奇怪似哭似笑。
他伸手从她手里拿过残缺的玉佩,也从怀里拿出了半枚玉佩,然后把两块残玉在手心里拼在了一处,正好吻合,一丝不错。
四个人的眼睛都瞄向了那两枚明显本来该是一块的玉佩,玉质洁白细腻,一看就是上好的羊脂玉,但更让江岚注目的是上面的刻纹,那是一朵盛开的芍药科花,形似牡丹又略有不同。而这样的花,她只在那个晚上看到过,就在温道临衣服下的胸口上。
江岚转头看着温道临,而温道临看着玉佩不说话。
“阿陵,你真的是阿陵,我终于找到你了。”女子一把抓住了温道临的手,激动不已。
温道临不着痕迹的缩回手,“你是……?”
“嗯,你肯定已经不记得我了。”那女子眨了眨微湿的眼睛,“当年分开的时候,你只有一岁,我小时候还抱过你哪,这眨眼都已经过了二十年啦。”
还真的是来认亲的,江岚放下心来,总觉得师傅有着不简单的身世,看起来果然是这样。
“这半块玉佩是你的?”温道临望着女子有丝迟疑和戒备。
“对,我一直随身携带从未离身,”女子看着他目光温柔似水,“这些年我在南蛮,我一直以为你也在那里的,我不知道你原来在天朝,这次偶然来了宁城,在城北发现了女王花印,这才打听到了你。我找了很久才来到这里,我本来以为找错了,却原来是真的。”
温道临静静听着女子激动的叙述,却很平静。这么些年来,自己每次进城,都会偷偷在城北的墙上刻上一朵花,希望有一天认识花印的族人能来和自己会合。这么多年来,已经成了一种奢望,他都停止了幻想,也许这里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可是,为什么,今天来了一个这么亲的亲人,他却一点也不激动,不高兴,甚至想要拔腿而逃。
他的视线移开玉佩,看着身后的江岚。
江岚接收了温道临莫名复杂的眼神,有些不解,看起来这个姐姐很好啊,都找了他二十年了,有恒心,不容易,现在不正该是抱头痛哭的时候吗,看着她江岚干什么?
“阿陵,说了这么多,不介绍一下身后的姑娘?”女子看他不说话,也转过脸来看着江岚,很好奇地看着她头上长长布幔的斗笠。
江岚觉得在师傅的亲人面前还这样遮遮掩掩非常的不礼貌,于是顺手摘掉了斗笠拎在手里,看着女子嘻嘻一笑,“这位姐姐好,我是师傅的徒弟温小竹。”
女子呆住了,被江岚的绝色无双的笑容震慑当场,说不出话来,怎么也没想到斗笠下居然是这样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只觉面前的女子艳若桃李,美若春花,就算是素衣粗布,也掩不住绝代风华。她的脸上不过浮出浅浅一个笑容,却连身边的空气都仿佛沾染了颜色般生动起来。
女子眼中闪过一抹不知名的敌意,又飞速而逝。她抚了一下头发,站直了身体,挺起了胸,“我叫上官红,是你师傅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扑通”一声响,斗笠从手里掉了滚在地上,江岚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斗志昂扬的女子,又回过头看了温道临一眼。
温道临在一边不发一言,沉默不语。
这么说,是真的了,怪不得他会用那样的眼神来看她。
江岚可以理解上官红看她的眼神为何会带有敌意。
想想看,她可是他正牌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在外面四处苦苦寻找未婚夫二十年,终于有一天拿着信物满怀高兴地与之重逢了,却发现未婚夫身边已经有一个美貌如花的年轻女子,而自己年华老去光鲜不再。
想想咋就这么悲情呢?这不就是苦守寒窑十八年的王宝钗吗?上官红看她的眼神难道是把自己当成了那个公主小三不成?
可是想想也是阿,如果没有前几天的那段狗血,江岚可以昂首挺胸毫不心虚的回瞪她。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徒弟,行过拜师礼的。可是正因为他们的关系出了差错,现在她不能理直气壮地回击,她觉得心虚气短,她真是在不经意间拿走了他未婚妻的权益。而且,在这个讲究信物为凭的时代,对着这个正牌未婚妻,她突然觉得心酸难受,胸口有什么憋得慌。
即使她从不期待他们会有什么结果,她也还是无法接受他在她眼前鸳鸯成双。
这就是人性的贪念。
卷一 第二十章谈话
一时间四个人都不说话,气氛诡异。
“进去说吧。”温道临语气平静,打开了院门,请她们进去,“小竹,去把马拴好。”
“好。”江岚求之不得,只要离开这个场景,越快越好,转身就去牵马。
四人陆续走入了院子。他们并没有走进屋子,因为温道临的家没有客厅,四个竹屋,两个做了师徒俩的卧室,一个做了书房,还有一个是厨房加餐厅。
等江岚做好了事,回头一看,三人都在院里的石桌边,两人对面而坐,一人站在身后,看起来似乎是在等待自己。
还要三堂会审的?江岚很想立刻躲进自己的房间。这里应该没她什么事了,对吧,快让她闪吧。这种疑似打小三的事前世今生她都能躲则躲,何况她还有小三的嫌疑。
“师傅,你们说话,我去烧点水。”江岚找借口,要命,两年来连灶台都没摸过,真不知道该怎么生火。
“不用,你过来。”温道临制止了她。
“小青,你去烧点水吧。”上官红对后面的姑娘挥了挥手。
江岚无限悲催,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坐下。温道临你为何不能放过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啊,这不是你们之间的事吗?扯着我干什么啊。
江岚坐着有点战战兢兢,在中间做灯泡的感觉不好受啊,真想变小变消失,要是现在她还是小孩子那该有多好啊。
温道临没有再看江岚,他一脸严肃地看着上官红,把两块残玉放到了圆桌上,“我师傅曾对我说过,这块玉是信物,以后我的亲人会来找我。”
“是的,”上官红拿过自己的那块端详,“这玉佩原是女皇陛下随身佩带的腰饰,那年你还未出生,我调皮,不小心打破了这个玉佩,当时身为丞相的我母亲很是惶恐,女皇却说无妨,还给了我半块,说不如等我长大后就入赘给她肚里的孩子。”
她停了下来,看了一眼边上的江岚,又看着温道临,“君无戏言,我一直记着,二十年来从未敢忘记。”
温道临的手攥得紧紧地,几乎要把手心里的玉捏碎。
“而且,我们是上天注定要在一起的,你知道吗?”上官红举起手里的那片玉佩,对着太阳光细看,“因为这枚玉佩,它不光是因为是女皇陛下的信物。”
她停顿了一下,等两人的目光都看着她,她继续说,“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我们国家有一个传说,女王花显天门开,而这玉佩合在一起,就是这个天朝唯一的一块女王花印。”
她得意地环顾四周,加重了语气,“难道你不想回去吗,难道你不想为父母报仇吗,慕容西陵,我们伟大尊国的皇子殿下。”
温道临坐在那里如雕像般一动不动。
江岚隐隐觉得他的身世不一般,她猜测他也许会是一个没落大家族的世子什么的,可真没想到他会是消失的尊国的皇子。在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孤零零的生活着一个皇子,还捡了一个奇怪的孩子,每天过着清教徒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他还不是这个天朝或附近哪个小国的皇子,他是女尊国的皇子,而这个尊国,据说,和天朝是死对头,而且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消失无踪了。
这个隐姓埋名活在敌国的皇子,二十年来唯一的念想就是每次进城在城里留一个花印,然后等待同族的出现。
小西上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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