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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丑小鸭不哭-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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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抬头瞧了一眼点滴室里的电子显示屏,时间已经走到了早上七点半。头晕还残留着,她有些虚弱地继续把脑袋埋进连尔升肩窝中,至少,这一会儿的温存她不想错过。被窝在连尔升掌心的手,暖暖的,就像她现在的心。好多年没有生过病,那是因为她连生病的空闲都没有。哪知道,连尔升刚回来没几个月的时间,她就生了这场大病,难道真像老妈说的那样,我骨子里还真是个爱撒娇的人呢,她心里有些好笑地想道。
  忍不住又抬起头仔细瞧她的脸,鼻子眼睛嘴唇,每一个线条,熟悉又有些陌生。她好久没有这么仔细看过她了,她真的变了呢。五官中年轻稚嫩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了,不知何时变得沉稳可靠,岁月将这张漂亮的脸庞变成了一个成年人的脸庞。她身上的气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哪怕只是与几个月前的她相比,都完全不一样。那种阴沉颓废忧郁的感觉不见了,变为了温和儒雅,翩翩风度。这个样子的她,和司徒叔叔的感觉真的好像。就连穿衣风格,都从颓废的风格彻底转变成了都市精英的穿着。就比如她今天的这身衣服,剪裁得体的深蓝色大翻领呢子大衣,内着雪白的法式高领衬衫,还有纯黑色的女士西装马甲。向来只穿运动鞋休闲鞋的她,脚上居然还穿上了皮鞋。那一头中长发也理成了简约俊逸的短发,发色居然染回了黑色,耳朵上的耳环都下了下来,只是简单穿着耳棒。
  这一看闻妍欣才发觉,原来她居然变了这么多,自己生病的时候都没发觉。怪不得,总觉得哪里不对,原来是她换了一身的行头。
  闻妍欣忽然想起,当初她第一次见到司徒叔叔的时候,曾经就觉得司徒叔叔这种类型会是母亲的良配的。实际上她内心深处真正的理想型,就是司徒骏这样的人。但是后来,自从发觉自己喜欢上连尔升,那所谓的理想型已经被忘到了脑后。直到如今猛然发觉,她心仪已久的人,居然和理想型完全重合了。
  “我说,你再这么盯着我看,我都不好意思不醒来了。”突然间,身边连尔升冷不丁冒出了这样一句话,闻妍欣猛地抬头,看到她薄唇微弯,露出雪白整齐的八颗牙,桃花眼弯成了可爱的月牙,迷人的笑容伴随着晨曦的阳光照耀进她的双眼,时光就好像回到了10年前。
  闻妍欣面颊上的红晕加深,心中却叹息了一声:
  只有这笑容,还和从前一样灿烂。

  ☆、第一百一十三章

  “哦呀;Mandy;辛苦了呢。”
  “老林?你不是带着你家孩子出通告去了吗?”
  “是啊;趁着她录节目,我回来拿个东西。”这位被称作老林的男经纪人笑呵呵地回答;随即透过练舞室的玻璃看着里面的窈窕身影说道:
  “小蓉蓉在练舞啊;说起来好像全国巡回演唱会要开始了呢。”
  “是啊;最近一直在排练;我陪在一旁都感觉累了。”说着,吴曼迪转了转脑袋;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
  “我赶时间,就不多谈了;下回请你喝酒啊。”笑着做了一个喝一杯的手势,老林便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地走了。
  吴曼迪转身;重新将目光投向练舞房里的谭语蓉;轻轻叹了口气。最近的蓉蓉真够拼命的;虽然很担心她会不会劳累过度;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蓉蓉似乎变了,变得阳光了,至少比从前那个淡漠又拒人千里之外的她要多了不少的活力和光彩。自从完成了那次配音之后,吴曼迪知道,怕是她和那个连尔升说了什么。但不管是什么,至少这是个好兆头,这样的谭语蓉更美。若是能从以前的事情中走出来,对她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正想着心事,吴曼迪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下来电,发现居然是老板打来的,于是急忙接通。
  “吴总,您怎么突然打电话给我?”
  “……”
  “嗯,现在就在公司里呢。”
  “……”
  “诶?新的作曲人?可是谭语蓉的作曲人不是一直是刘老师的吗?曲子也很受欢迎,为什么现在却突然要换了?”
  “……”
  “是吗?那就没办法了,不过,既然是您安排的作曲家,自然是要见上一面了。您定个时间,我来安排。”
  “……”
  “现在?这么急?…嗯…嗯…好的,我知道了,我这就叫蓉蓉一起过去。”
  挂了电话,吴曼迪开了练舞房厚实的玻璃门,响亮的音乐声立刻冲入耳中,她快走几步,走到扩音器旁关了音乐,然后转身,看向已经停下练舞动作的谭语蓉道:
  “蓉蓉,老板找我们过去,去见一个人。”
  谭语蓉拿起挂在脖子里的毛巾,擦了把汗,然后淡然道:
  “谁?这么突然。”
  “你的新作曲家。”
  谭语蓉挑了挑眉毛,眼中流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在更衣室里简单的换了一身衣服,谭语蓉和吴曼迪便一路向着老板办公室所在的最高楼层而去。电梯中,谭语蓉问道:
  “为什么会这么突然要换作曲家?”
  “刘老师被东娱挖走了。”吴曼迪神色凝重地回答道。
  “东娱……”谭语蓉秀美紧蹙,显然是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回忆。她沉默了片刻,然后低声说道:
  “是我对不起公司,这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东娱找我们的麻烦了。”
  “你这说的哪里话,就算没有你,东娱和我们公司也是劲敌。当初把你从东娱里拉出来,公司也是考虑了很多才决定的,所以你既没必要觉得感恩,也没必要觉得愧疚,公司做出了选择,同样也要承担代价。你若是感情用事了,未必是好事。”
  谭语蓉默然点了点头,吴曼迪继续说道;
  “而且,虽然他们把刘老师挖走了,但这对你来说未必是件坏事,因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也到了要转型的时候了,公司本就有意给你换作曲家,这不,很快老板就把新人找过来了,而且这人似乎很想见你,听说今天刚下飞机就赶来公司要见你了,不然老板也不会这么急吼吼的把我俩叫过去。”
  “想见我?谁会这么想见我,难道是我的fan?”谭语蓉弯了弯嘴角,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呵呵,你可不得了呢,这世界上最年轻的欧亚混血天才小提琴演奏家、作曲家是你的粉丝,莫大的荣耀啊。”没想到的是,吴曼迪很认真地说了这样一句话,谭语蓉的那句玩笑话反倒变成了真话。
  “诶?难道是…”谭语蓉有些惊讶了。
  “没错,新的作曲家就是那位被誉为‘女版帕格尼尼”的“小魔鬼”简科斯塔。中文名叫做莫简行。她父亲是德意混血,母亲是中国人,都是大音乐家,好像母亲那里还有日本血统,总之混了很多国。你应该看过她的照片,一头红发的超级大美女啊。”
  “她这样的大名人怎么可能跑来当我的作曲人,老板开什么玩笑?”谭语蓉难以置信地问道。
  吴曼迪耸了耸肩道:
  “这我哪知道,老板神通广大,或许还真能把这尊大神给请回来。究竟是真是假,咱们见了就知道了。”
  说话间,二人已经来到了老板的办公室前。秘书恭敬地把二人引入办公室,随即,谭语蓉便见到了一位面容俊美无比的短发女子坐在沙发上,蓝宝石般的双眸正巧投向了她,和她的目光撞在了一起。随即她嘴角自然上翘,扬起一个美丽的笑容,气质从容地站起身来,向谭语蓉走来。
  此人确实是超级大美女,虽然不像当初看音乐刊物上的照片时是长发,但短发也非常适合她。她天生发色赤红,带了点自来卷,剪成短发后自然蓬松,显得很俊逸。巴掌大的小脸,皮肤白皙剔透,肤质极好,特别那双蓝宝石般的眼睛,简直美到了极致,空灵无双。她眉宇间比较深邃,鼻梁高挺,但面部又不失东方人的柔和,可以说是天生占有了西方与东方的美于一身。而且,或许是来自欧洲的遗传,使得她的体格较东方女子要大,但不是说她胖,只是骨架子要大。相反她身材纤瘦苗条,个子却很高,至少目测要比没穿高跟鞋的谭语蓉高出大半个头。一身欧美风潮装,更衬得她俊美动人。
  她的气质极为迷人,作为一个出色的音乐家,具备了优雅、从容和温和的气质,但被誉为“小魔鬼”“女版帕格尼尼”的她,依旧可以从那优雅的笑容中看出一丝自信和张扬不羁。原来这就是世界顶级的音乐家,年仅28岁的天才级人物,只一眼,谭语蓉便震撼了。
  虽说是震撼了,但谭语蓉毕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人,并没有失态,依旧维持着淡然的表情。而此时此刻,不等一旁的老板开口介绍,莫简行就已经伸出手来,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说道:
  “小师妹,终于见到你了。”
  “……?”谭语蓉这回算是彻底懵了,“小师妹”这个称呼是从何而来?她虽然伸出手来和莫简行相握,表情却有些迷惑不解,一时间没有发话。
  “小师妹可能根本不记得我了,毕竟你在伯克利音乐学院进修期间,我早就不是那里的学生了。不过,我看过你的演奏,对你的钢琴演奏记忆深刻。之后听闻你是国内的歌星,一直对你颇有关注。”
  谭语蓉这才暮然想起,三年前,和东娱打解约官司之后,虽然自己是站在道义的立场上,但名声毕竟受损。和现在的公司签约后,公司决定暂缓她的演艺计划,送她去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进行短期进修。她在伯克利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后来才回国发了新专辑。但当时的她并没有在意莫简行这号人物,毕竟伯克利的音乐名人太多了,她要在意也在意不过来。而且当时的她一直是处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状态,对外界的事情都不怎么关心。
  仔细想来,自己在伯克利的最后一场蓝调钢琴演奏考试,是半公开性的,就在演奏大厅里,当时有很多陌生人也来观看,台下坐着很多人,或许,当时的莫简行就在其中吧。说起来莫简行并不是正统的伯克利出身,她本身就是音乐神童,17岁就以全优的成绩毕业于柯蒂斯音乐学院。曾在多所着名的音乐学府进修,她本身就是融合古典与现代流行音乐元素的代表性人物,去伯克利进修是为了学习爵士乐,谭语蓉隐约记得那大约是在她20岁左右,按时间来算,确实是比她早了5年的大师姐。
  “蓉蓉…”
  “啊?”感受到身旁的吴曼迪轻轻撞了自己一下,谭语蓉一惊,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拽着莫简行的手不放。而人家却一直笑眯眯地瞧着自己,似乎一点也不在意。
  她脸上一红,急忙放了手,道:
  “实在不好意思,我…真是失礼了。”
  “没关系,是我唐突了。”她轻轻一笑带过了这个话题,随即优雅地转身,将视线投向身后的老板。老板这才轻咳了一声,开口道:
  “小莫这一次来很有诚意,她已经决定和公司签约了,作为语蓉你的御用作曲人,今后五年的时间将会在国内发展,希望大家能合作愉快。Mandy,你可得把语蓉晚上的时间空出来,我设了宴,咱们给小莫接风洗尘。她可是坐凌晨的飞机从维也纳赶过来的,一过来就到公司找我了,连口水都没喝呢。”
  大家落座会客沙发,一番寒暄,谭语蓉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视线总在莫简行身上打转。她总觉得,自己好像确实在哪里见过她,只不过被自己给忘了。自己和她绝不可能只是素未谋面的师姐师妹的关系,她的记忆里,这个人很熟悉,好像和她说过话,而且还不止一句。这个不是平白无故的猜测,因为像她这样世界闻名的演奏家作曲家,不可能为了自己而跑到国内,和现在的音乐公司签约,来做自己这个只能说在亚洲圈子里尚算有名的小歌星的御用作曲家。
  吴曼迪给莫简行倒了一杯热茶,她端起杯子,小口抿了起来。谭语蓉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看到她的白瓷般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颇为有节奏地敲打着杯身,谭语蓉忽的觉得脑子里有什么闪了过去,可是她没能抓住。
  这个动作代表了什么?是她这位小提琴演奏家的习惯性动作,还是有什么别的意义?这个人为什么会来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让谭语蓉觉得充满了违和感。
  见面时间不长,谈话期间,谭语蓉了解到莫简行的母亲和老板似乎是关系很好的老朋友,莫简行这次来国内发展,主要也是为了帮一帮老板这位世伯。这给了莫简行的行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但依然不能完全解释她为何会和公司签约,指名要当她的御用作曲家。
  见面结束后,老板送莫简行先行一步去酒店下榻,吴曼迪则带着谭语蓉回公寓洗澡换衣,准备赴晚上的接风宴。
  “蓉蓉,你怎么心不在焉的,是对莫简行印象不好吗?”吴曼迪坐在副驾驶座里,问身后的谭语蓉道。
  “嗯~~”谭语蓉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车窗外,“我可能是有点累了。”她轻轻说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晚宴便是在莫简行下榻的酒店中进行的;晚宴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从头至尾,莫简行都是一副彬彬有礼的优雅贵族模样,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极为得体,挑不出毛病。和谭语蓉的对话并不多,也基本上是停留在寒暄的层面上;因此谭语蓉并没有从晚宴中得到更多的信息。但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越发明显起来。
  接风宴过后;谭语蓉再次投身进巡回演唱会的准备之中;无暇顾及对莫简行的那些莫名其妙的感觉。12月24日;圣诞夜;她的第二次全国巡回演唱会第一场将在故乡南京开唱。地点在南京奥体中心的大体育场之中;目前舞台和灯光的搭建已经开始;舞台设计组也基本上设计完了整场表演;就等着实地排练了。
  而她和莫简行的合作,将会在明年过年后正式开始,因为年后她就要开始筹备新专辑的工作了,那个时候,大量的歌曲需要她和莫简行配合着创作出来。而这段时间,谭语蓉的任务只是办好演唱会。
  不过在此期间,却还是发生了一件事,使得谭语蓉对莫简行又多了一层熟悉感。
  那是12月初,一次强大的寒流席卷全国,谭语蓉目前所在的上海也因为这次寒流飘起了大雪。今天冬天第一场雪降临,气温达到了零下七度,对于江南的人来说,今年冬天确实是个寒冬。
  谭语蓉练习到了晚上十一点多,才从公司出来,她因为体谅司机和助手,让他们早回家了,而吴曼迪也因为有别的要事不在身边,因此只有她一个人。公司距离她所住的公寓有一段二十分钟的车距,走路回家的话起码要一个小时以上。外面天寒地冻,还飘着大雪,于是她打算乘地铁回家。
  作为公众人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是非常稀少的。不过好在是大冬天,大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谭语蓉戴着连衣帽和口罩,也就不显得奇怪了。这个时间段的乘客非常少了,一路平安,谭语蓉到站,走出站口,一阵冷风吹过,刺骨的冰凉透过衣物侵袭全身,她不禁打了个哆嗦,微微拉下口罩,朝着掌心呵出了一口白色的雾气。
  天上依旧飘着大雪,她仰头看向被城市灯火照亮的漆黑夜空,忽的想起六年前的那个大雪夜,她被父母亲强行从连尔升身边带走,之后被软禁在公司的一处空房间之中。那个时候的她究竟有多绝望多悲伤多痛苦,现在的自己也能清晰的记得。那种强烈的心绪波动,这辈子恐怕也不会有第二次了。
  她挣扎、吵闹、甚至不顾一切地打砸,手边所有的东西都被她砸碎了,然后是撞门,甚至想要跳窗。结果最后还是被制服,但也因为她不顾一切的反抗,以及对父母亲口不择言的辱骂乃至于殴打,使得母亲直接发病晕倒了。之后,父亲跪在她的身前,求她替父母想想,求她不要把这个家逼入绝境。看着父亲苍老的容颜,以及跪在医院冰冷的地面上恳求自己的模样,她浑身想要反抗的气焰,就这样熄灭了。不是被父亲说服了,她只是屈从于现实,她真的想要反抗,但她没有力量。
  天知道,对着连尔升说出“我们分手了”这五个字的时候,她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那种窒息的感觉,以及随后而来剧烈的心脏撕裂般的疼痛,一度让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大雪纷飞,一粒粒沾染在脸颊和手背上,留下一丝冰凉,随后化为乌有。雪花不顾一切地附着在万物身上,随后静静地等待着被融化为水的命运,这就是雪花的命运,那么雪花可以反抗吗?
  身子冷了,她迈开步子往前走,视线不远处,温暖的黄色光芒以及氤氲的热气吸引着她,视线模糊中,她好像看到了漫步时光的招牌。但仔细分辨,才发现那是一家新开不久的24小时营业的咖啡馆。
  忽然不想回家了,今晚看样子也是睡不着的,身子很累,脑袋却很清醒,而且,演唱会歌曲的表演还需要练习,还是熬夜背熟歌词吧。她这样想着,推开了咖啡馆的门,打算点一杯浓郁的黑咖啡,在咖啡馆里坐到早上。
  咖啡馆的气氛很好,处在地铁口这样的人流量大的地带,本来生意应当很好,不过恰好现在是深夜,店内反而只有三两个人,而且基本上是进来买杯咖啡就走。谭语蓉点了一杯热咖啡,便窝在角落里,店内暖烘烘的,她也摘掉了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一头长卷发和漂亮的容颜。打开平板,她开始看起歌词。无论是店员还是来往的客人,似乎并没有在意她究竟是谁,这也让她获得了难得的在外休闲的机会。
  想起从前经常会和连尔升还有闻妍欣等人在漫步时光一边喝饮料一边写作业看书,就觉得非常的怀念。很久很久没和大家聚一聚了,不知道大家过得还好吗?前两天倒是见到了闻妍欣和李芸、罗佳佳,看样子这些年大家都成熟了,还有连尔升,确实也有了巨大的变化。每个人都在朝前走,自己也不能一直停步不前啊。连尔升说得没错,这世上能够原谅你的只有你自己,总是责备自己,把自己逼入绝境,是永远无法释怀的。当时听到这番话时,她虽然未能完全感同身受,但确实是听进去了。而这些天来,慢慢试着去解放自己,寻找自己,渐渐地发现,竟然意外地很快便释怀了。
  其实并不快,毕竟六年过去了,整整六年的时间,其实我们都在疗伤,潜移默化之中,时间确实抚平了伤口。虽然心里不愿承认,但那段感情确实已经离我们远去,对我们造成的伤害也确实越来越弱。如今回忆起当年的事情,虽然心中依旧会不好受,但那种难以释怀的感觉已然不见,留下的只是淡淡的遗憾。
  很遗憾很遗憾,我们未能在一起。呵,莲生,你总是能说出直击人心的话呢。
  端起咖啡抿了一口,香浓却苦涩,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就像人生,难以用语言形容。诶,今天也不知道怎了,我好像特别的感性啊。谭语蓉自嘲地弯了弯嘴角,抬起一只手撑着下巴,纤细修长的手指翻阅着平板,不再多想,开始认真看起歌词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店内暖烘烘的安宁气氛,原本毫无睡意的她,居然开始犯困,即便喝了浓郁香苦的黑咖啡也没能驱散睡意,竟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趴在桌上睡着了。
  这一觉黑甜,什么也没梦到,直到她醒来,却发现自己竟然枕着一个人的大腿,横躺在咖啡馆内的软座上,她惊了一跳。但并没有大喊大叫地反抗,而是安静地观察了一下四周,原本自己坐着的位置就在对面,这里是一面贴墙的长软座,她的包就好好地放在一旁,身上还盖着一件散发着淡淡雅香的长款呢子大衣,看样子,对方似乎并没打算伤害自己。
  她慢慢起身,看向那人,却发现她居然是莫简行。莫简行显然早就发现她醒了,对上她的视线后,她冲着她灿烂一笑,道:
  “呦,早上好。”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环视四周,店外已然天光大亮,而她的笑容就好像晨曦般明媚入眼,熟悉不已,好似在谁的身上见过。谭语蓉感觉自己好像睡迷糊了,不禁问道。
  “嗯,这里是我常来的地方,我家从前就在这附近,我是说老家。”她笑着解释道。
  原来,就在这家咖啡馆附近的一处老房子,是莫简行的外祖父外祖母的家,后来这附近搬迁征地,老房子没了,莫简行的母亲又给老两口在附近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大概在五年前,老两口相继去世了,那处房子于是空了下来,现在归了回国之后的莫简行落脚。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四处落尘,且电表水表都不工作了,最近正在找人打扫检修,因此这段时间莫简行一直住在酒店里,直到前天才终于入住家中。
  “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独身一人在咖啡馆里睡觉,这很危险的,若不是我在一旁看着,怕是会出事。”有着常年在国外生活经验的莫简行,深刻知道单身女孩独自一人在外的危险性,像谭语蓉这样毫无防备地在咖啡馆里睡觉的女孩,基本上都要出事。
  “啊……我怕是太累了吧。”谭语蓉用手掌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有些后怕地说道,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冒失了,别说她还是个鼎鼎大名的公众人物,就算是普通女孩,也不该做这种事。
  瞄了一眼手机,时间已经是早上六点半了,
  “等等,你是什么时候来店里的?”谭语蓉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嗯…你睡着后没多久吧,大概夜里十二点半的时候。”莫简行思索了一下道。
  “你为啥那么晚来咖啡馆?”谭语蓉惊奇道。
  “失眠了,睡不着出来走走。我这人认床太厉害,最近又是倒时差又是搬家,总之睡不大好。这里的热可可很好喝的,还有安眠的效果,所以想着来买一杯,哪晓得碰见你在这里睡觉。”随即她又扬起那迷人的笑容,伸手摸了摸谭语蓉的脑袋道:
  “像流浪猫一样呢。”
  “……”谭语蓉还是第一次被人摸脑袋,这件事就算是连尔升都没做过,只有小时候才被父母亲摸过头。
  谭语蓉有些气嘟嘟得说道;
  “你经常这样摸别人头吗?”
  “不,”她摇了摇头,“你倒是第一个。”
  “喂!有没有告诉你这样随便摸别人的脑袋是很不礼貌的。”谭语蓉有些生气道。
  “你很讨厌?”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谭语蓉的怒气,依旧笑眯眯地问道。
  “我…”好像也不是很讨厌…谭语蓉鼓着脸,没有再回答。
  莫简行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道:
  “你等等,我去买个东西。”说罢便快步走去了前台。
  谭语蓉开始默默收拾起东西,翻了翻自己的包,所有的东西都在,钱包里的钱也一分不少,她暗自松了口气。想着莫简行从半夜十二点多一直陪着自己到早上六点半,她忽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摸我脑袋的事,就算了吧,她想道。
  正想着心事,莫简行端着个托盘回来了,里面装着一份三明治,一份热乎乎刚出炉的面包,两杯热咖啡。
  “吃了早饭,我送你回家吧。这个火腿鸡蛋三明治是你的,热可可一杯,没问题吧。”
  她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火腿鸡蛋三明治?对了,她好像也喜欢喝热可可。
  “喂?没问题吧,难道你不喜欢吃?”看着谭语蓉发呆,莫简行伸出手来在她眼前晃了晃。
  “啊,不,谢谢。”谭语蓉心里有些乱,默默地扒开三明治的包装,小口吃了起来。
  莫简行就坐在她对面,优雅地吃起了早餐。这一次遇见她,发现她的性格其实很开朗,也很爱笑,可能是上次见面的场合太过正式,所以没能看到她的这一面。虽然性格很开朗,但毕竟家教良好,吃饭时真的是不言不语,姿态优雅,哪怕是简单的面包加热可可,也能被她吃出法式大餐的感觉,弄得谭语蓉也不得不注意自己的餐桌礼仪了。
  二人礼仪优良地吃完早餐,重新装备好,便出了门。刺骨的寒风扑面而来,大雪已经停了,外面一片银白。
  地面上的积雪已然开始融化,看着潮湿的地面,谭语蓉想起雪花的宿命,心情不禁有些低落。而此时,走在前方的莫简行忽然说道:
  “你知道吗?雪花的坠落,是为了给寒冷的大地盖上棉被。”
  这句话就好像绕梁余音缠绕在谭语蓉的耳边,半晌不散,熟悉的感觉,从前有人也这样对她说过。她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没能问出那一句话。
  我,究竟在哪里见过你?

  ☆、第一百一十五章

  “好久没来北京了啊。”连尔升站在首都机场出口;望着漫天大雪的天空;对着身边的闻妍欣说道。
  “是啊。”闻妍欣附和道。
  北京对连尔升来说,是求学之地,也是伤心之地;自从六年前留学去日本,她就基本上没有再来过北京。但是这一次文化盛会,她又来了。
  莲蕴在北京的分部已经派了车子来接她们;酒店也安排好了,于是二人刚到北京;便毫不费力气地入住了酒店。不过这房间选得有些耐人寻味,公司安排了两间单人间,实际上按理说她和闻妍欣住一间标准间就足够了。也不知道是谁这样安排的;总之两人也没多做反对;便这样安顿了下来。
  今天是12月3日;会议将在5日举行,她们特意提前一天来,一则是为了能准备充分,不显得匆忙,二则是为了闻妍欣的休假。
  这位工作狂女王从公司建立开始一直到现在,除了正常的双休日,以及出公差,根本就没有休过假。这一次虽然也是出公差,但连尔升却决定带着闻妍欣在北京休闲放松一下,起码公费旅行不能浪费了。之前她大病一场,多半也是因为劳累过度,进食不规律,休息不足又受凉引起的,好不容易大病初愈,自然得好好放松一下。
  其实北京这座城市对她们来说并不陌生,该玩的地方,大多都玩过了,所以这一次休假的主题,其实就是随意逛逛,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的氛围。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基本上是出了门,想到要去哪儿就去哪儿。
  所以4号一整天的时间,连尔升和闻妍欣就在大雪初霁后难得空气清新阳光明媚的四九城里悠闲漫步,渴了就买两杯热饮;饿了就在小吃街从头吃到尾;逛累了就在茶馆里歇歇脚,听听相声评书;坐腻了,便再起身,去看一场电影。
  其实在闻妍欣看来,这根本就不是旅游,而是更像是在约会。连尔升好像是故意的,反正北京城都被玩遍了,闻妍欣反而觉得这样更好一点。
  大概傍晚的时候,二人逛到了后海。闻妍欣今天胃口特别好,中午吃了一大堆,现在又饿了,看见美食就挪不动脚,于是二人进了南锣鼓巷,这南锣鼓巷是北京的传统特色街区,始建于元朝,距今已有700年的历史了。四处是古色古香的建筑,也是许多名人扎堆的故居。比如齐白石、茅盾、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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