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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王侯-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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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独特,但也不好真的当着男人的面和女子亲近。到了这田庄,也能算是个避难。

至于永淳,按说她的婚期近了,是该留在宫里,等着出阁。可是她却依旧不屈不挠的溜出来,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姐夫身后。

她也清楚,自己那点小心思可能已经暴露了,但是经过初时的恐惧与羞涩后,现在的胆子反倒大了起来,竟是把锅甩给了杨承祖,看他怎么对待自己。

最这个小跟班,杨承祖也无可奈何,只好是先糊弄着她跟自己四处去跑,反正等到她出嫁后,总不可能继续溜出来。

几个人在马上看了一圈村庄的地形,田地的情景,虽然京师的田地不能与湖广相比,但是这些土地也算的起上田,出产也颇为可观。村子里也有磨房、碾坊、油铺、杂货店等铺子,还有一处小型铁匠炉,这都是很有赚头的生意。

张永道:“当初老奴几个伺候在武庙身边时,万岁心疼我们,怕我们老了以后挨饿受冻,就把这片田地赏了下来。可是如今,我们几个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让娘娘受了委屈。这些田地的出产还好,用来供养几位娘娘,虽然不能与豹房相比,但是总还是可以过活的。”

谷大用也道:“是啊,老奴手上虽然没有什么积蓄,可是只要娘娘那里用钱,杨缇帅打发个人来,老奴一定竭尽所能,为娘娘分忧。”

“二位公公的忠义,杨某佩服的很。你们也不要想太多,你们所求的事,就是这个样子了,我没权力保证什么,不过我敢说一句,陛下乃是个仁厚之人,不会苛待前朝遗存的忠良。至于些许人的胡言乱语,几位不要放在心里,有万岁在,他们不能把你们怎么样。倒是现在陛下新立,身边正是用人之时,若是有什么公务交办下来,几位不可推脱啊。”

两个太监暗出一口气,只要过了这一关,破费些银两田地,其实也算不得什么。谷大用嘿嘿一笑,“天色不早了,杨缇帅,咱们去喝一杯。这里别看是个穷乡僻壤,做不出什么像样的酒席,不过一些农家菜,还是很有味道的。”

原本以为,所谓的农家菜,是大锅贴饼子之类的原生态食物,可是等到了这村里首富的家中,才知道所谓的农家菜,竟是这位员外两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以及村中几个最为出挑的姑娘。

这些女人显然知道给自己安排的是什么差事,神情中都有些不情不愿,但是在族长或是家人的命令下,还是得强自挨着几位大贵人坐下。谷大用道:“这些女人,都是咱的佃户,保证不会有任何首尾,缇帅可以尽情尝尝味道,若是对胃口,尽管带到京里。谁若是伺候不好,就打死了她,也不过是往外面一丢的份。”

郭九姐和永淳,被谷大用安排到另一处用餐,显然作为宫中大珰,他看的出谁是女扮男装。见两个太监已经熟门熟路,对身边的女人上下其手,杨承祖顿觉自己见识浅薄,学着样子,把手搭在了身边那女子的身上。

那姑娘似乎是这里员外的闺女,也就是所谓的小家碧玉了,不过在这种时候,却似一只落入陷阱的小兔子,除了哀求的看着这个男人之外,什么也做不了。这顿酒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天色擦黑,谷大用等几人就揽着身边的女人回了卧房,至于一个太监如何品尝这农家菜,杨承祖无论如何也想不清楚。

而那个被他调弄了一个下午的女人,显然也已经从抗拒变成了认命,扶着他进了房间,就主动脱起了衣服。可是这道菜刚刚动了几下筷子,还不等切入正题,蒙古兵来了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第六百一十七章殿后(上)

成祖靖难之后,以京师为国都,也就是所说的天子守国门。京师之地离虏贼太近,虏破古北口后,则可长驱直入,威胁京师。草原上,每一个冬季,都是一次生死考验,为了让自己的部落能够活过冬天,每年的秋季,虏骑必定大举南侵,防秋已经成了老生常谈。

但是如今的草原胡骑,势力远不如当初,昔日应州之战,也着实让蒙古人伤筋动骨。此后的秋季,虽然鞑兵屡屡破关而入,但不过就是劫掠杀戮边民,掠夺财货物资,绝不会到腹里地区为害。

至于京畿,这是大明的敏感地带,到这走一趟,说不定就会引发大明对蒙古的全面讨伐作战,得不偿失,脑子没洞的大汗,都不会纵兵抵京。

这片位于宛平境内的田庄,从理论上讲,确实在蒙古的攻击范围内,但是实际上,从上到下,没人想过蒙古人真的会引兵来犯。如果不是放了远探,很可能这些人就被如同天降的胡骑连锅端掉。负责警戒的哨卫与蒙古方面充当斥候的游骑交了手,身上带了两枝箭,伤的很是严重。

这哨卫,是杨家从陕西三边招募来的军户子弟,对蒙古人的作战颇为熟悉,顾不得身上的伤,而是催着杨承祖快走。“这绝对是北虏,方才来的只是一队游兵,后面怕是大军就要来了,大家快走,晚了就逃不掉了!”

到这田庄来的,不过是杨家的几十名护卫,以及张永、谷大用身边的几十名军伴外加上武定侯家的家丁。手上的器械也是防范不开眼的响马,或是江湖杀手的,对上蒙古大军,不可能有取胜的希望。不过好在蒙古人的志向在于寇掠,有这么一座庄子在,足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所有人如果转移的快,还是能逃得掉的。

方才不情不愿的那位员外家的闺女,此时紧抓住杨承祖的胳膊不放,不住哀告着这位大贵人带上自己。谷大用却是一记耳光已经抽了过去“不开眼的小贱人,现在什么时候了,谁还顾的上你,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免得被捉去给鞑子暖被。”

他是在应州,与北虏见过阵的,自然知道鞑骑厉害。田庄的积蓄、收成,都已经顾不上了。吩咐着自己的军伴带过马来,上马就准备逃。

还是杨承祖对那员外道:“你们带着人上山去,细软、粮食的留下。北虏寇关,求的是财,只要让他们掠夺金宝,就不一定会咬住你们不放。至于能不能逃的掉,那就只能各安天命了。”

说完这话,将那女子的手指掰开,转身扶着永淳上了坐骑,自己也跃了上去。对永淳道:“抱紧我的腰,不许松手。”双腿死命的夹着马腹,催动坐骑疾奔。

永淳马术平庸,平日普通的骑乘尚可,这种亡命的时候,她的马术就指望不上。再者此时天色已经入夜,晚上行军本就充满了危险,如果让永淳骑着马自己跑,很可能还没逃进城,就落了马。两人一骑,虽然颇有些不雅,不过也只能从权。

永淳乖巧的将两手环在杨承祖的腰上,那对盈盈一握紧贴着杨承祖的后背,头也靠在他的后心上。杨承祖道:“别怕,有姐夫在,北虏贼不会把咱们怎么样的。”

“我知道,跟姐夫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其实,我还要感谢北虏,如果不是北虏的话,姐夫不会让我贴你贴的这么近。”战马飞腾,两耳带风,永淳少女的心事,顺着风声飘入耳内。柔软的娇躯,紧紧的贴在了杨承祖的身上,甚至能在渐渐凉的夜里,感觉到那具躯体上的热度。

“现在大家都在逃命,没人会注意我们,只有在这个时候,秀嫣才可以和姐夫贴的这么近。姐夫,你可以跑慢一点,让我们,多在一起待一阵。我怕……怕一进了城,你又会把我推开,就再也没有机会,跟姐夫离这么近了。姐夫,秀嫣不怕的,如果鞑子的箭射过来,我可以帮姐夫挡住。反正那个陈钊我也不喜欢,嫁给他就要一辈子受苦,如果能为姐夫挡箭,死了的话,也会很高兴呢。”

身后有蒙古铁骑的威胁,所有人的心思,都放在了逃命上。小姑娘的倾诉,除了杨承祖外,其他人不会听到,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将所有的心事全部说了出来。浓浓的相思,如火的热情,几乎将杨承祖融化掉。就在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公主的柔情,处理这混乱的关系时,一阵不合时宜的大笑声恰好出现,总算是让他从这种窘态中得以解脱。

“哈哈哈哈!你们这帮废物,连本小姐都赛不过,还叫高手呢?我们郭家,是马背上一刀一枪换的富贵,这种小场面,根本难不住我。等本小姐点起人马来,立刻就把北虏杀个落花流水,让他们知道本小姐的手段!”

郭九姐跨下的卷毛赤兔马,本就是价值千金的良驹,加上她从小喜欢枪棒弓马,骑术娴熟,这种夜间疾驰,于她而言不过是当成了一场赛马的游戏。那些护卫、军伴都被她超了过去,渐渐追上了杨承祖的坐骑。

杨承祖的马本也是上好的骏马,不过一马双跨,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郭九姐一指自己的马“小姑娘,来跟我同乘一骑,看看咱们谁比较快一点。”

永淳侧过头去,竟是破天荒地对郭九姐吐了吐舌头“我才不要和你同骑一匹马,我才不要离开姐夫。”一边说,一边示威似的,将身子贴的离杨承祖更近了。郭九姐哈哈大笑,伸手做势欲抓,似乎想演一下走马擒将,可是这时,铁蹄踏地的震动声,打乱了嬉笑与打闹。

后队方向,爆出阵阵呼喝之声。一名殿后的卫士从后面赶了过来,马上骑士道:“缇帅,大事不好,北虏贼追来了。后队已经去鞑子先锋交了手,请缇帅早做定夺。”

他们距离京师还颇有一段路程,如果被蒙古兵拖延住,那肯定是坚持不到京师的。以这点人马的战斗力,也不大可能顶住蒙古人成规模的冲锋,好在方才交手的只是蒙古前哨游骑,后卫暂时还顶的住。

但即使杨承祖这种不知兵要的,也知道这种维持持续不了太长时间,谷大用、张永都是带过兵的,更知道其中厉害。张永道:“事到如今,只能丢卒保车,让儿郎们在这顶着,将来,他们的家小,咱家保他们一世富贵,吃喝无忧!”

杨承祖道:“事不是这么个解决的办法,总得有人留下来,跟这帮鞑子周旋一阵,否则大家怕是都走不了。这个留下来的差使,我来做,不过二位公公,还有九小姐,有件事,我想拜托你们一下。这个拖油瓶,麻烦你们把她送回我家,杨某若是能活着回京,定有厚报。”

他一把将永淳从马上抱了下来,将她推向了张永与谷大用,同时承担起了留下来殿后,这个几乎是注定成为弃子的任务。

第六百一十八章殿后(下)

张永等人对视一眼,他们自然知道,用这点人马殿后,意味着什么。这是虏贼,不是响马盗贼或什么武林高手。这百多名护卫不管装备如何,武艺多么高强,都抵挡不住几百名蒙古骑兵的进攻。留在这里迟滞敌人的脚步,不论能否成功,自己怕是都杀不出来了。

固然能回到京里是好事,可问题是,杨承祖是天子宠臣。如果他折损在这里,自己就算回了京师,皇帝那边,又能不能放过自己这些人?想到这一层,张永和谷大用面面相觑,拿不定主意。

“我不去,我要跟姐夫在一起,姐夫在哪,我就在哪。我不会离开姐夫!”永淳鼓起嘴巴,坚定不移的走到杨承祖身边,接着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似的,紧紧抓住了杨承祖的衣袖。

“蒙古人来的更多了,仗打的不怎么顺手,请几位早做定夺,恐怕我们顶不住太久。”这次来报信的,是一名杨家的护卫。这些人都是杨承祖按着仪卫司的方式操练出来的,轻易不会叫苦,当他们表示顶不住太久的时候,局面恐怕已经到了极险恶的局面。

杨承祖抓着永淳的小手,感觉到她的手冰凉的,仿佛像个小冰棍,这一点倒是像极了她的姐姐。“二位公公见笑了,从小就没人违拗过她的意思,所以有点任性。请别见怪。无论如何,只要你们把她送到家里,对二位公公还有九小姐,必有厚报!”

说到这里,他手上使力,将永淳朝郭九姐身前一推,又朝郭九姐施了一礼“九小姐,把人带走,这里的事,交给我。”

张永道:“杨缇帅,咱家也是跟着先帝打老了仗的,无非是北虏贼,在应州杀的也不少了。殿后的事交给咱家,咱家的三弟,就有赖你照应了。”

“公公高义,杨某心领了,不过公公身上的担子并不轻,护送的差事,未必就比留在这里殿后好做了。只有公公这样经历过征战的良将,才有可能把任务完成。时间紧张,不要再争下去了,杨某告辞。如果能活着回来,我请你们喝酒!”

永淳见姐夫翻身上马,急的大叫一声姐夫,就朝杨承祖奔去,却觉得后颈一疼,就陷入了昏迷之中。郭九姐一掌切晕了永淳,将人朝马上一丢,又朝杨承祖很四海地一拱手“果然是好汉子,够资格当我郭九姐的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飞身上马,招呼起自己贴身的女兵,向着京师方向疾奔。张永、谷大用对视一眼,也只好学着郭九姐的模样,朝杨承祖施了一礼,带上自己亲信的护卫,向着京师方向离开。杨承祖则将宝刀抽出来,朝空中虚劈一刀“儿郎们!跟我给这些鞑子来上一记狠的,然后撤下去。”

张永、谷大用,身为八虎成员,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狠人。他们与杨承祖有交情不假,不过更多的原因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认为有这种交情,就能让对方为自己当盾牌,或是把对方当做可以任自己摆布的弱鸡,那最后只会死的连渣都不剩。让这两人留下来指挥作战,他们肯定不会愿意成为弃子,最多是做做样子抵挡几下,接下来就会逃之夭夭,把一切搞成一团糟。

杨承祖留下来殿后,既是有着永淳安全高于一切的考量,另一方面,也是有着自己的把握。蒙古人来的目的是打抢,并不是打战。并没有消灭掉所有部队的觉悟,事实上,就连那些村庄,只要防守的足够严密,蒙古人也不会去进攻。所谓从古北口直打到京师附近,恐怕也只是绕了过来,而不是把所遇到的每一个城池都啃下。

只要让对方认识到,自己这支人马并不是商队护卫或是镖局之类的豆腐,而是有战斗力的部队,同时也没有多少可供劫夺的财货,蒙古人多半就会放弃这块难啃的骨头。

三人离开时,是带走了一部分护卫的,杨承祖手上的兵力大概有六十余骑,这点人马在蒙古人面前算不了什么。不过天气已黑,蒙古人又没打起火把,即使视力比汉人要好,但是想要调动起大部队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几十骑倒是更容易发挥集中作战的优势,黑夜里,大家的视线都不好,蒙古人的弓箭优势也大受影响。不过整体而言,这帮人比汉人更善于打夜战,不论是骑术还是箭术,他们的水平都比汉人军队为高。同样的夜里,他们受的影响,比汉人部队要小的多,如果对上的是普通汉人军队,夜战里,蒙古人肯定是赢家。

不过杨承祖这六十余人,不能算成普通的士兵,他们身上全都着了重甲,个个技艺高强,论起来,与边军里那些将领的家丁大抵伯仲。六十几个家丁冲锋过来,即使是蒙古人,也并不那么容易对付。

宝刀闪过,对面蒙古人手里的弯刀被削成两段,那名骑兵还不等做出反应,宝刀余势不减,直接劈在了这名蒙古人身上。单薄的长袍,在锋利的宝刃面前,起不到什么防御作用,那名蒙古士兵连喊都没喊出来,就落下马去。

黑暗中,不知谁射出了箭,正中杨承祖的前胸,但是杨承祖的身子只是晃了晃,并没有落下马去。而是反手拔出箭,朝地上丢了下去,然后大喊道:“差不多了,咱们可以撤了!”

他这一轮反击,算是打中了追兵的软肋,蒙古人没想到他们敢打反冲锋,部队分的很散,根本调动不起来。结果被几十名重甲铁骑凶残的碾压了一通,接着就由着他们大摇大摆的离开。

这些蒙古骑兵普遍都是草原上的普通牧民,这些人既是百姓,也是强盗,不过装备上都弱的很。遇到这支铁甲骑兵,没有绝对优势的兵力,也没法把人留下。而这支骑兵杀进去,又杀出来,自身的损失并不大,然后在杨承祖的带领下,向着旁边的山地退避而去。

这些被打的乱了阵脚的蒙古兵,也意识到,遭遇到的对手,似乎不是普通的护卫,而且对方身后,也没发现有商队之类的影子。

与这么一股强敌,周旋,似乎没有太多的便宜。几名领兵的头目商量几句,转过马头,奔向了队伍后面。而在这支庞大骑兵的最后,六匹高头骏马,拉着一部巨大的马车。如果是大明的文武看到,肯定会叫出它的名字:象辂。

第六百一十九章仇家

这乘象辂比起大明亲王常用的车辇来,装饰上更为豪华,于草原而言,就得算穷奢极欲。四周彩绸流苏上,绣有无数经文。而在车辇内,一名美艳绝伦的妇人,身穿一件绸制紧身战袄,将周身曲线勒的玲珑毕现。

脖子处的盘扣许是因为疏忽,并未系上,露出白皙的脖颈,顺着这里看下去,或许就能看到那对让人魂牵梦绕的峰峦。在她身旁,跪着两名妙龄的女子,身穿紧身蒙古袍,也颇为可人,在她的肩头和腿上轻轻的敲打着。

这女子懒洋洋的倚在车壁上,两条修长的**绅直,一对纤纤玉足,搭在对面一个大汉宽阔的胸膛上。而那名捶腿侍女的拳头,就在那两条长腿上,不轻不重的捶打着。女子似乎是困了,即使外面的喊杀声或是车辆的颠簸,都不能影响她的困意。狐目微合,樱口略张,随着这两个女子的拳头轻轻落下,不经意发出阵阵哼声。

那声音与其说是在享受按摩,倒不如说是在男女欢好时,发出的那阵阵交锋声,让人听了之后就忍不住血脉贲张。车厢里唯一的男性,大约四十开外,体健如熊,两条臂膀粗如小树,轻轻一绞,就足以绞死一头恶狼。一口大汗弯刀扔在一边,即使隔着刀鞘,也能闻到那上面散发出的血腥味。

此人面目丑恶,仿佛从地狱里走粗来的修罗恶鬼,不过看向这女人的目光里,却充满了依恋与贪婪。那两只赤足上,淡红色凤仙花汁味道刺入这大汉的鼻端,让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

似乎是那侍女的拳头力道大了些,那女子叫的声音猛的大了一些,这声音简直就是女子飞到巅峰时,才会发出的那种声音。那两只脚似乎受此刺激,向下一滑,顺着胸膛一路向下,直奔这大汉的子孙地而去。

那汉子再也忍不住这种刺激,猛的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捉住了女子的双足,伸出舌头在上面贪婪的舔着,粗大的鼻孔内,喷出玉望的烈火。

“讨厌!”那女子睁开了双眼,目光里似是嗔怪,又似是在撒娇,双脚一抽,那汉子堪比铁钳的巨手,竟是捉不住这对嫩足,被她顺利的抽了出去。“我现在还在为大汗守孝,你敢对我如此无理,可对的起死去的汗?你可和他是血盟兄弟,就不怕他的鬼魂来找你?”

那女子本来是正颜厉色的训斥着,可是说到这里,又嫣然一笑,百媚横生。那大汉开始真以为这女子发恼,这时则确定,对方是在和自己找乐子,哈哈笑着

“我美丽的可敦,天上的月亮在你的美貌面前,也只能退避三舍。愚蠢无能的乌特尔,并没有资格拥有你,惟有我莫日根这样的豪杰,才是配的上你的豪杰。我当初能为你,将我血盟兄弟的喉咙割开,现在就算他的鬼魂前来挑衅,我也将再次把他送回长生天的怀抱。你看看我,你忠诚的莫日根,他本来是个每天无女不欢的真男人。可是为了你,他已经十几天没碰过女人,求求你,别再逗我了,给我一次,再给我一次!只要能再给我一次,我愿意为你粉身碎骨。”

他边说,边合身朝那女子扑去,可是那女子的莲足猛的伸出,正抵在他的胸膛上,轻轻摇了摇头“别胡来……有人过来了。”

这名为莫日根的卫队长,气哼哼的抓起了身边的弯刀,怒道:“哪个莽撞的小崽子,撞破了伟大的莫日根的好事?我不管是谁,都要一刀砍下他的头来,再将他的妻子干到下不了地。”

正说着话时,几匹快马已经过来,几名带兵的军官隔着帘笼,向可敦回禀着前线的战情。名叫莫日根的大汉,在车内大声怒吼

“你们也有脸称为巴图鲁?数千儿郎,困不住几十个骑马的汉奴,你们的身手,怕是比自己家的女人都差吧。几十个人,没有什么油水,没必要跟他们费力气,先去多搞一些钱粮牲口还有女人,至于那几十个汉奴,如果敢再来,就告诉我,我会教你们怎么打仗。”

那个美艳的女子,听着几个部下的禀告,脸上慵懒媚惑的神态一扫而空,狐眼内放出的却是两道清澈的光芒。她似乎在盘算着什么,忽然发问“几十名身穿铁甲的汉奴,这难道是京师中某位贵戚的亲兵护卫?有人看清楚,对方的头领是什么人么?”

“是个年轻的汉奴,手里拿的是口宝刀,身上的铠甲很坚固,我们的箭射中了他,但是却没能将他射落马下。”

那女子听着回报,;忽然伸手,摸出了一个妆盒,将里面用汉字写就的情报,拿在手中反复看了几次。厉声吩咐着:“传令下去,咬住那几十个汉人,不要让他们走脱了一个。”

“可敦,他们只有几十人,而且没有什么油水。这附近有许多村子,里面有大批的粮食还有白的像羊羔的女人。”

蒙古眼下是个部落联盟似的势力组合,上下之间约束关系并不甚强,他们进兵的目的,还是为了掠夺物资,为即将到来的冬季进行储备。对比起几十名全副武装的战兵,还是村民更好对付,收获也更多,一名带兵的头目,忍不住尝试着劝说可敦放弃计划。

“哦?我的命令,你们想要拒绝么?莫日根,这个人交你处置。”

那名领兵的头目拨转马头,似乎想要先退避开,可是为时已晚。一声大喝声中,那个粗大的汉子,如同一枚被发射的炮弹,从车内猛冲而出,在那名领兵官规避之前,就已经合抱着他摔下马去。

其余几名军官连忙向车内哀求着“哈勒图不是有意抗令,请可敦饶恕他的冒失与莽撞!他只是有口无心……”

车内女子懒洋洋的说了一句“晚了。莫日根你们是知道的,现在的哈勒图,我想已经是个死人了。下次求情,记得早点说。”

莫日根此时已经站起身来,双手得意的在胸前拍打着,而那名叫哈勒图的领兵官,颈骨被生生折断,头颅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偏向了一侧。

“现在不需要我重复命令了,快去!”

“遵令!”

草原上永远以强者为尊,这种独断与嗜杀,在草原代表着最高的权威,与绝对的权力。几名带兵官大声吆喝着,尽一切力量集中起所有的部下,向着山头追去。

莫日根则不解的回头问着“为什么?为什么几十个汉奴,比那些牛羊和财宝,更重要?你要知道,如果我们动手晚了,卑鄙的博迪和他的部下,会拿走一切,不会给我们留下一点。”

那女子嫣然一笑,玉手在莫日根脸上轻轻抚摩着,眼神中则充满了仰慕与依恋。“强壮的莫日根,我的英雄,为什么连你也要怀疑我?这个人我认识,他与我有点过节,所以在这里,我要与他清清帐。再说这个人的价值,抵的上我们搞到的所有财宝。”

她用手指了指妆盒“他就是他们要的人,想想我们进的长城,你就该知道这些人的能量。抓住这个人,钱粮女人,要多少就有多少。带上你的卫队,去,把他带来见我。”

可敦最为精锐的部队,整个部落中装备最好,战力最为强悍的三百名骑兵,在莫日根的带领下,如同一支黑色的长矛刺破夜色,向着杨承祖和他的部下,紧追而去。

第六百二十章援兵与猪队友

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杨承祖身边只剩下不到三十名护卫,而且人人带伤。与想象中的不同,这些蒙古人并未放弃他们,反倒是想发了疯,专门盯着他们这支小部队打。之所以周旋半夜光景,还多亏这些护卫装备精良,自身又是一等的精锐,但随着包围圈逐渐的压缩,留给他们腾挪的空间,已经不多了。

围攻他们的蒙古兵足有千人,这支追兵放弃了掠夺,也不再追杀张永等人,而是全心全意的追杀杨承祖这一行,倒是可以保证永淳的安全。不过杨承祖这边的压力也就变的无比巨大,战斗的发展,已经彻底偏离了他所预想的轨道。

追击他们的部队中,还有一支不同于普通蒙古士兵的精锐骑队,成员大多是可以在部落中有资格称为“哲别”的神射手。用的弓箭也是货真价实的铁头箭,力可透甲穿袍,与那些兽牙或是石头箭完全不同。饶是杨承祖所带的护卫身穿重甲,也会中箭落马。

随着天色发亮,战局也就越发的明显,蒙古骑兵如同麦浪一般,看不到尽头。到处都能看到蒙古人的马队,以及他们呼喝的声音。这些护卫一言不发,咬紧了牙跟在杨承祖身边,不少人的坐骑已经没了力气,连冲锋都发动不了,只能下来牵着马,恢复马力。

这处山头上生了很多矮木与荆棘,并不利于战马奔驰,算是个勉强可以歇脚的地方,但是大家心里有数。这周边无险可守,他们这点人,也组织不起像样的防御阵线,只要蒙古人冲上来,就是死路一条。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停的变换位置,避免与蒙古人正面的冲突。

杨承祖看了看京师方向,虽然看不到城墙的影子,但好歹蒙古人已经是进入了京畿区域,折腾了半夜光景,京师的部队,应该完成了集结。京营不管是否堪用,驱逐这千余蒙古骑兵,总该不成问题,自己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京营能在自己这支小部队被歼灭前赶到。

几支冷箭破空袭来,杨承祖几乎是下意识的闪身避让,肩膀上一阵生疼,一支箭依旧射中了他的肩头,只是被犀甲挡住,并不曾伤到肉。几十名骑兵已经朝着这边冲过来,同时有人口内发出呼喝之声,招呼着同伴。

“杀出去!”杨承祖跃上坐骑一马当先,朝着对方直接冲了过去,两支队伍撞在一处,双方都有人从马上落下去。只是杨承祖这边冲过去之后并不回头,也不查点人数,而是催着马,继续向前奔去。

一名护卫大喊着“缇帅,蒙古人阵脚乱了,似乎有援军!”只见斜刺里,尘头大起,似乎有两支人马在撕杀交战。援兵来了?

杨承祖带了残部,高声呼喝着向那边杀去,在这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自己得救了。可是等到了附近,大家的心却又凉了下去,那支难缠的蒙古精兵正与一支百人骑队交战,头戴百鸟朝凤攒珠冠,身穿大红紧身箭袖的郭九姐,正挥马提枪带头撕杀,全军也已陷入险境之中。所谓的活路,竟是这一群猪队友?

郭九姐这队骑兵,都是武定侯府的家丁护卫,出身是三大营中的精锐士卒,马匹装备,也是精挑细选,战力本不是蒙古人能比。可是他们遇到的这队骑兵,也是出奇的剽悍,对撞之下,郭家的护卫居然没占到半点便宜,彼此伤亡相若。

莫日根也没想到,居然能遇到这么一支能打的骑兵,自己的护卫每一个都是草原上的豪杰,居然受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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