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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铁骑纵横(我的伤心谁做主)-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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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厅里其乐融融,整个城池里都欢天喜地的,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在榆中城里,两百名身手矫健,身姿轻盈的人正在秘密活动着。
  子时刚过,喧嚣的榆中城终于静寂下来了,而城中那些将士们都喝酒喝的醉了过去,如今一个二个睡的都跟死猪一样。而他们的首领们,都怀抱美女,在享受了一夜春光之后,便熟睡了过去。
  “咕咕咕……”
  猫头鹰在城中西北角的一个民房里不停地叫着,用它那双明亮的眼睛望着大地,以及地面上不断活动的黑衣人。
  黑衣人越来越多,逐渐像这间民房靠拢,他们个个都小心翼翼的,进入民房之后,便守卫森严。
  在民房的一个房间里,亮着微弱的灯火,刚刚从外面赶回来的黑衣人走了进来,一进屋子,便立刻向坐在那里的人禀告道:“将军,一切事情,都已经办妥,所有百姓都已经被说服,他们保证不会随意走动,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
  坐在那里的人身体瘦弱,面容消瘦,映着微弱的灯光,正好可以看清他的面目,正是黑风四煞之一的老四李乐。
  李乐与三哥胡才受命去监视兴隆山,但是在当天晚上,萧风又派人给了李乐一道密信,让胡才全权负责监视兴隆山,而他则挑选两百个身姿矫健的人去完成另外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就是趁着汉军与叛军交战的时候混入榆中城,然后按照计划行事。
  李乐身轻如燕,轻功极佳,最适合做这项任务,所以一得到命令,便立刻挑选了两百名士兵,一直在等待时机,在叛军击退汉军之后,便潜伏到叛军当中,混入了榆中城。
  “很好,如今满城宿醉,正是我军行动之时。叛军多集中在军营一带,你们在那一带可以多用些火药,彻底炸死那帮龟孙子!”李乐道。
  “喏!”
  吩咐完毕,李乐便道:“可以给主公发信号了,今夜会是震天动地的一夜!”
  随后,李乐便带领二百人开始行动。榆中城里的叛军都醉过去了,所以这二百人就像是进了无人之地,拿着火把分别抵达各个点火点。李乐更是亲自手持了一个火把,来到了县衙的后面,第一个点燃了火药。
  火药被点燃之后,便发出了嗞嗞的响声,随后李乐等人撤到隐密处,那火药不断的向前蔓延,最后到了一个爆炸点时,便是“轰”的一声巨响,县衙的墙壁被炸倒了。随着第一声巨响过后,李乐的手下得到了信号,纷纷点火。火药迅速蔓延,紧接着便是“轰轰轰”的响个不停。
  巨响将睡梦中的叛军惊醒,可他们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爆炸声就在耳边响起,同时整个人被炸的四分五裂。从县衙到兵营一线,李乐等人按照萧风的吩咐,埋藏了许多火药,爆炸声不断响起,一个接一个,响彻天地,地动山摇,所有在这条线内的叛军,没有一个能够存活下来,纷纷被炸的四分五裂。
  榆中城里传出来了爆炸声,山下的人立刻惊讶万分,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榆中城里,完全没有注意到入山道路那里。
  萧风等人早已经做好了准备,爆炸声一起,便立刻展开进攻,徐荣、毛霖负责消灭山道两边的叛军,而他则亲率大军前去堵住榆中城。
  榆中城里,爆炸声不断,完全掩盖住了惨叫声,虽然火药埋藏的很是密集,但也不敢保证不会有漏网之鱼,所以李乐等人便守在要道,见人出来就杀,只是他们到现在还没有等到一个人出来,而且半个榆中城都被炸了个底朝天,只怕无人能在这样的场面下存活下来。
  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萧风用自己早已经设下的局,全歼了梁兴和那多的叛军,数万大军,在隆隆的爆炸声中化为了灰烬。同时汉军也为己方有如此神兵利器而感到自豪,更为有萧风这种统帅而骄傲。
  平明时分,榆中城已经被炸的面目全非,从县衙到兵营一线,一片狼藉,尸体更是多不胜数。而血腥味和火药味,则充斥着整个空气。


☆、闻风而逃

  一夜过后,半个榆中城被炸了个底朝天,梁兴、那多等人都死在了城中,三万多叛军被消灭的一干二净。而汉军,也从叛军手里夺得成千上万匹战马,粮草、辎重极多,彻底充实了汉军。
  榆中城一战,汉军共计消灭叛军高达五万人,直接导致榆中城内外是尸山尸海,而这个地处险要位置的榆中城,也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如今成为了一片废墟。
  战后,萧风接受盖勋的建议,将城中仅有的三千户百姓迁徙到媪围、鹯阴一带,并且派人沿途护送。同时,安葬阵亡将士,表彰有功之人,并且将所有叛军的尸体堆积起来进行火化。
  山下的汉军军营里,萧风将众将召集到了身边,先是对阵亡的韩暹进行了哀悼,然后便开始下令道:“如今我们接连战胜那多、梁兴等叛军,并且予以全歼,此消息一旦传出,金城各城必然会人人自危,现在正是我军去接手金城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萧风看了一眼武威长史徐荣,便道:“徐长史,金城地面,你比我熟悉,年前你曾带人一把火烧了北宫伯玉的洛都谷,更与叛军连战连捷,相信你的名字,足以令羌人感到畏惧。金城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地方,也是韩遂的老巢,如今我们消灭了韩遂的留下的重兵,其余小股势力必然不敢再与我军为敌。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我决定拨给你一万兵马,由你率领,带领杨奉、胡才、李乐三人驻守金城,就由你暂代金城太守之职。”
  徐荣听后,当即拜道:“主公对徐荣如此器重,徐荣定当不辜负主公的期望。”
  “徐长史智勇双全,金城情况复杂,羌胡杂居,年前徐长史横扫凉州,早已经在金城人的心里留下了阴影,由你去驻守,相信会万无一失。杨奉、胡才、李乐三人各有所长,三人配合默契,可以协助你镇守金城。杨司马、胡司马、李司马,我希望你们不要因为韩司马的死而影响到你们,希望你们能用自己平生所长来共同协助徐长史驻守金城,你们可有疑问?”
  杨奉、胡才、李乐三个人同时站了出来,异口同声的道:“末将任凭主公差遣,必然会全力以赴,协助徐长史驻守金城。”
  萧风道:“很好。兵贵神速,你们都下去准备准备,待士兵休整过后,便即刻出发吧,金城就拜托给各位了!”
  徐荣、杨奉、胡才、李乐四人异口同声的道:“请主公放心,末将必定尽职尽责。”
  “嗯,你们也累了一夜,都回去休息吧。”
  “喏!”
  萧风见徐荣、杨奉、胡才、李乐四人走后,便扫视了一下在场的樊稠、鞠义、毛霖、贝提里乌斯、克雷达乌斯以及盖勋六人,说道:“如今榆中已经尽为我军所有,金城的叛军主力被我军全部歼灭,现在,是时候对付兴隆山上的李氏兄弟了……”
  正说话间,但听见帐外斥候疾呼了一声“武威急报”,打断了萧风的话,同时也让整个大帐里充满了紧张感。
  不多时,一个斥候便从帐外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一进大帐,便跪倒在萧风的面前,朗声说道:“启禀主公,李傕率领两千骑兵进攻武威,沿途各县备受其害,苍松县令胡乐率军抵挡,却因寡不敌众而阵亡,李傕所部屠杀苍松县周围百姓一千多人,最后还放火少了苍松县城,扬长而去,直逼姑臧城。”
  “李傕!我定要将你碎尸万段!”萧风听后,愤慨万分,本来自己手下可用之人就很少,现在胡乐又阵亡了,自己的百姓还被李傕任意屠杀,刚刚稳定不久的苍松县城被付之一炬,他怎么能够不气?
  “主公,李傕那厮太过猖狂,他的胳膊是我砍断的,这件事怎么说都和我脱不了干系,我愿意率领五百骑兵火速回援姑臧,亲手将李傕斩杀,用他的人头来祭奠胡县令以及苍松千余百姓的亡魂!”毛霖听后,眉头紧紧皱起,当即出列抱拳道。
  “主公,我也愿意去将李傕的人头提来献给主公!”樊稠遇到这事,自然也是当仁不让,自告奋勇的道。
  倒是鞠义此次一反常态,抱拳说道:“李傕断了一臂,所带领的只有两千人,更是奔着姑臧城而去的,军师和庞德留守在姑臧城,更有五千官军,李傕根本不是军师的对手,只要军师略施小计,便可将李傕一网成擒,又何牢我们跑那么远呢?”
  “李傕之事,皆因我一人而起,即便是不带兵马,我也要回去和李傕说清楚,同时为胡县令报仇雪恨。军师虽然智谋过人,但是李傕的骁勇异常,即便是断了一臂,也不可小觑,更何况他带领的都是骑兵,而留在姑臧的却都是步兵,大多数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如何能够抵挡的住李傕的兵锋?主公,请允许我暂时离开一段时间,回到姑臧城,解决李傕之后,再回来为主公效力!”毛霖十分诚恳的道。
  萧风想了想,说道:“好吧,你今日就动身吧,事不宜迟,早点回到姑臧城,早点帮助军师对付李傕。说实话,我也有些担心,毕竟我们将精锐都带出来了,留下来的虽然人多,但是战斗力不强,庞德箭术过人,李傕深知这一点,肯定不会轻易进入庞德的射程范围呢,加上李傕对姑臧城了如指掌,会给军师带来极大的麻烦。我的座骑是一匹乌孙良马,日行八百里,你骑上他,一日内便可抵达姑臧,待解决了李傕之后,便立刻赶回来,我军将在此逗留数日,待休整完毕之后,便随即南下陇西。到时候,还需要你来带兵打仗。”
  毛霖点了点头,说道:“多谢主公赐马,毛霖必然会快去快回。”
  于是,萧风便让人将他座下的乌孙良马牵来,交给毛霖之后,毛霖骑上那匹马便火速奔驰而走。
  萧风送走毛霖之后,重新回到了大帐,道:“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既然李傕不在兴隆山上,那么就只有李应一人了,李应虽然箭术高超,但毕竟被鞠义给刺伤了,此时正是我们展开攻击的时候。樊稠、鞠义,你们二人火速点齐五千兵马,然后在军营外面待命。克雷达乌斯,你去多准备一些火药,随我一同出征。”
  说完,他转脸对盖勋、贝提里乌斯道:“军营这里,就留给你们守护了。”
  盖勋、贝提里乌斯同时点了点头,异口同声的答道:“喏!”
  ……
  郁郁葱葱的兴隆山上,李应和其部下躲在了山洞里面,而腹部那里还缠着绷带,绷带早已经被鲜血染红,虽然已经过了两天,但李应还是能够感到从腹部那里传来的阵阵疼痛。
  “将军!”一个声音从山洞外面传了进来,一个人急冲冲的跑进了山洞,一脸慌张的道:“大事不好了,昨天后半夜,汉军将榆中城内外的所有人都杀的一干二净,如今萧风已经点齐了五千兵马,正朝着兴隆山而来。”
  “你说什么?四五万的军队,一夜之间竟然化为了乌有?梁兴、那多可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什么会……四五万的人啊,就算站在他们面前,任由汉军一个一个的杀,也要杀上一阵子吧,更何况他们都不可能笨到任人宰割的地步啊……”李应听后,一脸的紧张,稍微动了下气,竟然将伤口迸裂,又流出来了些许鲜血。
  “昨夜从榆中那里传来了阵阵轰隆声,将军可曾听见?”
  李应点了点头,被这句话一语点醒,当即说道:“难道是……火药?一定是的,二哥临走前,曾经嘱咐我,说萧风的军队里有一种叫‘火药’的秘密武器,一旦使用起来,所发出的声音就像是打雷一样的轰鸣声,昨夜那阵阵轰隆声传来,我只当是变天打雷了,却不曾想到是萧风运用火药……这样一来,梁兴、那多等人被一夜之间全部歼灭,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么……萧风现在朝着我们而来,如果用那什么叫火药的秘密武器对付我们,我们岂不是会落得和梁兴、那多等人一样的下场?”
  “将军,兴隆山虽然易守难攻,但是面对萧风的大军,和那什么火药,我军根本不堪一击。不如趁着现在我军尚未和萧风交战,主动撤离兴隆山,然后去和李将军回合!”
  李应想了想,暗想道:“二哥让我在此留守,说是等他引走了萧风,便袭击其背后,可现在萧风是直接朝我扑来,而且还灭了梁兴、那多等五万大军,士气正盛,我军只有区区三千人,如何能够抵挡?二哥,现在产生了变数,我不能坐以待毙啊,何况我又受了伤,行动不便,如何带领将士们杀敌?”
  一想到这里,李应当即下令道:“你说的很对,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趁着萧风还没有到来,我们赶紧离开此地,以免被萧风用火药全歼。传令下去,全军撤离兴隆山,动作要快,绕过榆中,去姑臧城与李将军会和!”
  “喏!”


☆、围追堵截

  随着李应的一声令下,兴隆山上的三千叛军迅速的开始撤离,一行人刚刚来到兴隆山下,队伍还未曾集结完毕,樊稠带着一拨骑兵便直接杀了过来。
  马背上,所有健儿张弓搭箭,尚未抵达山脚下,先用弓箭进行攻击。叛军毫无阵形可言,而李应又偏偏不善于指挥战阵,见樊稠杀来,不但没有让人进行抵挡,反而下令向南撤退,而且还带头逃走。
  这样一来,原本士气就不高的叛军,见自己的将军一退,全部没有了恋战之心,纷纷跟着李应向南撤退。
  李应腹部受伤,可仍能骑马,他骑着战马,在亲随的护卫下,带着骑兵先行撤退,跑的飞快。可那些没有马骑的士兵,就只能徒步逃命了。两条腿的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的,很快便被樊稠追来,带着骑兵便从叛军背后横冲直撞,恣意的践踏着叛军的步兵。
  叛军一经遇敌,便宣告溃散,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进行抵抗,纷纷只顾着自己逃命。有的为了逃命,居然还拔刀杀了挡在他们前面的伙伴,一时间惨叫连连,血流成河。
  李傕带走了几乎所有的骑兵,只留下二百骑供李应使用,李应带着这二百骑兵,拼命的向南逃走,一口气奔出了四五里路,见后面没有追兵追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我们跑的快,否则的话,真的会被萧风的大军全歼的……”李应长吐了一口气,忍着腹部传来的阵痛,对部下说道。
  部下也都纷纷点头,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侥幸,暗自庆幸自己骑着战马。
  突然,一声哨音响起,成百上千的箭矢从道路两边的树林中射了出来。李应等人毫无防备,登时便被射死了一百多人。
  李应见后,大吃了一惊,二话不说,立刻策马向前狂奔,忍着身上的疼痛,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从腹部那里渗出来的鲜血染的马背也变成了红色。
  “希律律……”
  一声声马匹的长嘶响起,李应身后的骑兵多数被射杀,只剩下几十骑落荒而逃。
  一行人向南走不到三里,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但见从一条道上转出来了一拨汉军的骑兵,为首一人,头戴熟铜盔,身披铁甲,一双凌厉的眼睛正虎视眈眈的瞪着李应,正是鞠义。
  鞠义带人截住了李应去路,嘴角边露出了一抹轻蔑的笑容,手提一杆铁枪,将枪尖指着李应便大声喝道:“李应!你这条丧家之犬,我看你今天往哪里逃?”
  “真是冤家路窄!”李应心里嘀咕道,“上次将他差点逼死,没想到今日他却在这里等着我,真是讽刺啊……”
  “将军,我们往西走!”身后一个亲随当即指着那条岔道叫嚷道。
  李应慌不择路,二话不说,第一个策马向西狂奔,身后几十名亲随也顾不得了。
  鞠义见李应逃走,急忙率军杀出,迅速朝那边岔路口移动,堵住了李应身后的三十多名骑兵,却任凭李应带着十余骑向西逃走,也不再管。他一双冷目盯着这三十多名骑兵,将手中铁枪向前一招,便大声喝道:“杀!”
  一声令下,鞠义率先策马而出,一杆铁枪横冲直撞,接连刺死五六名骑兵,而其余的骑兵皆被部下杀死。
  李应向西逃遁,十分的狼狈,一连漫无目的的跑了差不多五里路这才停下来。他四下张望了一会儿,但见这里十分的陌生,便回头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身后的部下都被吓破了胆,大多都是跟着李应一起逃走的,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他们也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纷纷摇头。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正在这时,从前面官道上突然走过来了一个身穿布衣、背着包袱的俊朗青年,青年一边走,一边高呼着,悠然自得。
  李应急忙策马过去询问:“这位兄台,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青年打量了一下李应,见李应受伤,一脸的狼狈相,部下也只剩下零星的几个人,便向后退了一步,一脸狐疑的问道:“盗贼?”
  李应摇了摇头。
  “土匪?”
  李应又摇了摇头。
  李应见青年又想问,便急忙抢先说道:“壮士,我们只不过是想问个路而已,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如果去武威的姑臧城,该怎么走?”
  “哦,你们是要去武威的姑臧城啊,那可远了。”
  “不管有多远,我都要去。还请壮士不吝赐教,从这里到姑臧城该怎么走?”李应道。
  “沿着这条道,一直向西,走上一天两夜,便会看到姑臧城的。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你是没有机会去到姑臧城了。”青年突然说道。
  “为什么?”李应狐疑的问道。
  “因为,你即将成为一个死人。”话音一落,青年突然不经意的抽出了一柄军刺,冷不丁的刺向了李应的心窝。
  李应毫无防备,眼前的俊俏青年的眼中突然显现出极大的杀意,那种恶狠狠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李应,在他看来,这种眼神像是摄入了他的心神,以至于让他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恐惧,身体竟然僵硬在了那里,怎么也动不了,任由那冰冷的利刃刺进了自己的心窝。
  “噗!”
  一声闷响,军刺便直接刺进了李应的心窝,然后透体而出,而李应连叫都没有叫出来,整个人便一命呜呼了。
  青年手法很离奇,也很迅速,刺死李应之后,迅疾的抽出了军刺,然后斩下了李应的人头,直接提在了手中,将李应的尸身踢下了战马,他则一个翻身骑上了马背,调转马头之后,便恶狠狠的望着李应的部下,顺势将手中的人头抛了过去:“李应之死,罪有应得,今日我姑且不杀你们,你们拿着李应的人头赶往姑臧城,去见李傕,替我转告李傕一句话,就说与我萧风为敌的人,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让他洗干净脖子,引颈就戮吧!”
  众人听到青年自报家门,“萧风”两个字已经足以让他们如雷贯耳,李应的人头刚好落在了一个骑兵的怀中,那些人都已经吓破了胆,听到萧风的话后,都怔在了那里,谁也不敢吭声。
  萧风策马让出了一条道路,对那十几名骑兵厉声说道:“还不快滚?”
  这时,鞠义带着人从后面赶来,叛军骑兵见状,便拿着李应的人头策马狂奔。
  等到鞠义追了过来,萧风却阻止道:“穷寇莫追!任由他们去吧!”
  鞠义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无头死尸,正是李应的尸体,也放心了。只是,他却寻不见人头,便问道:“主公,李应的人头呢?”
  “我让他们拿走交给李傕了。”
  “交给李傕?可是主公,李应……”鞠义反应极大。
  “你不必多说了,现在说什么都已经为时已晚了。李傕见到李应的人头后,必然会恼羞成怒,一旦他失去了理智,那么对付起来,就容易多了。这样一来,也可以减轻姑臧城的压力。”萧风道,“樊稠那边没什么问题吧?”
  “樊都尉和克雷达乌斯配合默契,樊都尉在后面狂追,克雷达乌斯在前面堵截,在两面夹击的情况下,将叛军堵在了一起。只是,火药没有派上用场,叛军军心溃散,被包围之后,许多都不战而降,大约有两千三百人。”鞠义将战果汇报给萧风。
  萧风对战果十分的满意,他也没想到这次进攻兴隆山会如此顺利。他掉转马头,说道:“收兵回营,全军休整三天,三天后,便南下陇西。上一次没有杀掉韩遂,这一次,一定要将他宰了,省的再带来无穷的后患。”
  “喏!”
  与此同时,武威姑臧城下,李傕率领两千骑兵在城外叫嚣,城楼上,贾诩、庞德等人剑拔弩张,望着城下的李傕,贾诩惋惜的摇了摇头。
  “军师,李傕气焰嚣张,一连屠杀了城外的两个村落,如果我们再不出站,只怕李傕还会继续屠杀百姓。武威百姓本来就少,如果被李傕如此屠杀下去,我们会大失民心的。”庞德道。
  贾诩面无表情的,望着城外的李傕,淡淡的说道:“可惜啊,真是他可惜了。李寨主也是一方豪杰,但是气量太小,却因为断臂之恨,迁怒于主公。主公之前待他不薄,如今李傕公然做出种种伤天害理之事,主公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可惜了一员战将了,若能为我军所用,他日必然能够成为主公的一把利剑。可惜了……可惜了……”
  庞德一连听到贾诩说了好几个可惜,不解的道:“军师,李傕是咎由自取,也怨不得他人。虽然毛十八也有错,但是李傕不听解释,迁怒于主公,现在又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可见本性如此,实在该杀。军师,李傕断了一臂,难免会有所妨碍,我愿意出城与他决一死战,请军师恩准。”
  贾诩道:“就算你出城与李傕决斗,李傕也未必肯与你单打独斗。你且老实待在城中,我自有法子对付他。”
  说完,贾诩便转身对亲随道:“你一会儿出城去见李傕,将此信交给李傕。”
  “喏!”
  李傕正在城下叫骂,却见城门忽然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骑兵,缓缓驶来。
  “李将军,我家军师有封信要交给你,请李将军过目。”
  李傕斜视了一眼城楼上的贾诩,想了想,还是决定要看一看贾诩的书信,便让来人靠近他身前,然后接过书信,打开之后,匆匆一览。


☆、单打独斗

  李傕看完贾诩的信后,当即将信笺撕得粉碎,一脸怒意的看着来使,骂道:“回去告诉你家主人,识相的,快些打开城门投降,我还可以饶他一命。否则的话,等我攻进城去,必定要取他的项上人头。滚!”
  来使得到了李傕的答复,掉转马头,很快便回到了城里,并且将李傕的话语转告给了贾诩。
  贾诩听后,摇了摇头,惋惜的说道:“我好心好意的规劝他,可是他却不听,还一意孤行。既然如此,那也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说完之后,他便对身边的庞德说道:“李傕此人恃才傲物,也过于骄狂,越是得意,他就越轻敌。而且他断了一臂,在武勇上必然会有所降低,你且引一军出城,单搦李傕。他因为断臂原因,必然不肯答应,你只需口出狂言,出言不逊,对他一番谩骂,他恼羞成怒,肯定会与你单打独斗。不过,你一定要记得,李傕此人急难对付,而且武力过人,不可力敌,只能智取。与他斗上两个回合,便旋即退回来。”
  庞德道:“军师,我也知道李傕英勇,好不容易激怒了他,应该要多战几个回合才是,如果就两个回合,便旋即败走,只怕李傕会有所怀疑。不如,我多与李傕斗上几个回合,然后再诈败而走?”
  贾诩听完庞德的一席话,略感到有些惊诧。他看了一眼这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个头已经接近了他,身材不算魁梧,但是却很结实,一双粗大的双手更是布满了老茧,是常年练习武艺手握兵器的结果。
  “我也知道,与李傕多战几个回合固然是好,也不会那么容易被看穿。但是李傕太过勇猛,即便是徐荣、樊稠、又或是毛霖等几个都尉在这里,也不一定能够在短时间内战胜他。你箭术虽然高超,可是武艺……总之我不想你以身试险……”贾诩关心的说道。
  庞德听后,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当即抱拳说道:“军师,末将知道您在担心我。李傕武艺固然超群,可如今断了一条胳膊,在打斗时,必然会有所妨碍。我虽不才,但是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不至于会被李傕一枪挑死。主公和军师只见过我箭术高超,却从未见过我与人打斗,自然不知道我的能力。这一次,我就让军师见识一下,我庞德的真实能力。”
  说完,庞德转身便下了城楼,翻身骑上了马背,冲城楼上的贾诩喊道:“军师,且在此稍等,我去取兵器来。”
  话音一落,庞德便策马向军营方向赶去,一溜烟的功夫便消失的无影无踪。过了没有多久,庞德又回来了,这一次手中却多了一柄长兵器,只是兵器的头部却被一个布袋套住,让人无法猜测出这是一件什么兵器。
  庞德在城楼下面勒住了马匹,先是向着城楼上的贾诩抱了一下拳:“军师,请下令打开城门,我去迎战李傕!”
  贾诩见庞德信心百倍,而此时城中堪用之人也只有他一个,姑且死马当活马医,摆了摆手,示意下属打开城门,同时对庞德嘱咐道:“多加小心,万事量力而行,切记不可久战。”
  庞德点了点头,冲着贾诩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城门打开后,庞德双腿一夹马肚,“驾”的一声轻喝,便慢慢悠悠的出了城门。
  等到庞德出了城门,那边他便对守在城门边的士兵说道:“关上城门,没有我的话,不得再打开城门!”
  “喏。”
  庞德骑着一匹战马,慢悠悠的向前方走去,然后在距离城池大约二百步的地方停了下来,看了一眼与自己相距仅有三百步的李傕以及两千部下,他的内心是无比的激动。
  他仰望苍天,但天空中细云在不断的翻滚,那白云变化多端,时而呈现出这样的形状,时而呈现出那样的形状,煞是好看。一阵微风掠过庞德的脸庞,年轻却略显稚嫩的脸上陇上了一层莫名的兴奋,在阳光下,像是镀上了一层金,闪闪发光。
  万众瞩目之下,庞德单骑面对李傕两千多雄兵,虽然是背靠着姑臧城,可这种勇气在他的这种年龄,却少有人能够做到。此时此刻,庞德的内心里想了很多,自己多年的苦练,今日终于可以一展拳脚了。李傕,将成为他的试刀石,他将用李傕的血,来为祭奠自己手中的这把兵器。
  “李傕!可敢与我单打独斗吗?”庞德凝视着对面的李傕,突然大喝一声,响彻整个旷野。
  李傕见庞德单骑站在对面,手持一杆长兵器,脸上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情,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正直勾勾的看着他。他在姑臧城待过很长一段时间,自然知道庞德这个人,所以很清楚庞德是一名神射手。而如今,庞德又一个人出城搦战,他望了一眼城楼上站立着的贾诩,担心贾诩会耍什么阴谋,而且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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