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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狂狼(十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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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狂狼》
作者:十里荒凉
军中老兵曾经跟我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一次意外,林枭带领的特战小队除他之外,全部被屠。为报血仇,林枭不惜叛出军队,千里追凶。
时隔三年,在雇佣军界闯下偌大名堂,让各大组织头疼无比的林枭只身回国。而这一次,他所为的只是一个女人。
前路漫漫,我亦岿然不惧!
责任所在,我自在所不惜!
作者自定义标签: 强者回归 热血 特种兵
第1章 林枭
阿联酋酋长国,迪拜。
世界上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帆船酒店”,一间总统套房内。
一个年轻人上身光着,显露出那古铜色的肌肤和强健的肌肉,年轻人的身材很好,属于那种倒三角的身材,但是如果凑近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身上起码有不下于三十道的伤疤。
有的伤疤是刀伤,有的是钝物造成的,但是年轻人身上大多数的还是枪伤。
光是粗略的看一眼,都起码不少于二十道,而他的右手手臂最上面则纹着一头血色的狼头,
年轻人上身虽然光着,但是他的下身则穿着一条沙滩短裤,此时正大马金刀的坐在一个巨大的沙发上。他手上夹着一根上号的古巴雪茄把玩着,并没有点燃。
年轻人如老鹰般犀利的目光扫过坐在他前方的八个年轻男女,最终他的目光停在了一个身高最起码有一米九以上的中年开口说道:“我决定了明天飞回华夏国,而这一走我不知道我多长时间能够回来。所以我今天当着你们大家所有人的面挑选一个代理队长,那个人就是罗森,你们觉得如何?”
年轻人名叫林枭,从上次做完那笔生意之后,他就带着全体队员到迪拜来旅游
林枭的理财观很简单,赚了钱当然就要花,上次帮约克干了那件事情林枭收了对方五百万美金。
小队现在共有八人,两个女的六个男的,哪个国家的都有,但是全部都是西方面孔,当然,除了唐龙这个队长以外。
林枭本来是想到迪拜来好好放松放松的,可是昨天晚上家里竟然破天荒的给他打了三年来第一个电话,通话的内容很简单,家里老爷子病重,希望他马上回家,不然可能就是永别!
罗森是典型的欧洲人,大块头,大肌肉,身高在一米九以上,林枭这个一米八都不到的三等残废在他面前就如同小孩子一般。
罗森这厮以前在一个全世界都闻名的特种部队服役过,但是后来因为宿妓不给钱,并且还打伤了帮他服务的小姐的丑闻才被部队踢出来的。
这厮身手很好,而且一身的蛮力,精通各国的格斗技巧和各种武器装备,在狂狼雇佣军团的威信只在林枭之下。所以现在林枭提出来由罗森代理自己队长的位置,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
大家没什么异议,罗森却有点不情愿的说道:“林,你也知道我只适合冲锋陷阵!现在你让我做这个队长我真不愿意去做。”
林枭用点火器点燃了自己手上的雪茄,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而后说道:“罗森,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特么好歹也是特种部队出来的,好歹你出来的时候还是个少尉,难道你觉得你比这些泥腿子差?”
林枭见罗森一脸的为难,顿时有点不乐意了,心想老子让你出来做代理队长是看的起你小子!你没看到旁边一个个的都希望做代理队长吗?但是碍于老子的威望和你的身手才让给你的吗?至于说其他的人是泥腿子,则是因为除了林枭和罗森是从部队出来的,而其他的都是一些普通部队出来的人或者是一些从小就干杀人越货这些不良勾当的人。
林枭因为自己是特种部队出来的,所以他在挑选代理队长的时候也更多的倾向罗森。
“既然这样,那我做这个代理队长就是了!”
罗森见林枭的脸色变得有些不悦,他也就不敢再推迟什么
“不过,林!你最好尽快解决你的家事,因为我怕我做不好这个队长。”
在答应了林枭之后,罗森再次嘱咐道。
“嗯!”
林枭点了点头,而后目光再次扫向了其他的七个队员,表情严肃的对他们说道:“诸位,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们要尽全力的配合罗森,不管他说的或者他做的对不对,你们都要不遗余力的配合他!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七人有气无力的回道。
“啪!”
林枭一把抓起前面茶几上放着的烟灰缸就砸向了不远处墙壁上的电视,目光森然,表情凶狠的大声吼道:“我再重复一次,不管他做的绝定是对是错,你们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听~明~白~了~么?”
“听明白了,队长!”
见林枭脸色大变,原本死气沉沉的七人立马迅速的站起了身了来齐声吼道。
“嗯,很好!”林枭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挥了挥手:“好了,你们都下去吧,该怎么玩就怎么玩,一切的费用由你们队长我买单!”
“好耶!”
“队长好棒!”
“队长威武!”
“林,我发现我真的越来越爱你了!”
瞬间,刚才还死气沉沉的七人在听到林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顿时一个个都疯狂的尖叫了起来。
“都特么滚蛋!有多远滚多远!”
林枭不爽的吸了口烟,笑骂道。
林枭就是这样的人,该严厉的时候严厉,该放松的时候放松。
林枭始终认为,一个人如果连玩都不会的话,那他(她)就根本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而正是这个原因,他这三年雇佣军的时间,根本就没有存到什么钱,不是花了,就是买装备用了,或者自己只拿很少的一份。其他的都给了小队的八个人,也许这就是七个人不愿意罗森当队长的原因吧?
七人走后,房间顿时只剩下林枭和大块头罗森。
片刻后,林枭看了看已经全部走出房间的七人,又看了看还站在自己旁边像块木头的罗森,随后才笑着打趣道:“老伙计,怎么你不出去玩?你难道想陪我睡觉?或者还是你小子想捡老子的肥皂啊?”
罗森知道林枭是在和自己开玩笑,所以他并没有去接腔,而是用双手使劲的搓了搓胡子荏苒的脸颊,一屁股坐在林枭对面的沙发上,颇为无奈的道:“林,我真的感觉自己不适合做这个代理队长。所以,你还是换个人吧!”
林枭没想到这个大块头还在纠结这个问题,他有些无奈的深吸了口气,尽力克制自己胸腔的怒火,等到心平气和了才拉着罗森坐下,而后一人倒了一杯珍藏伏特加,口气真挚的说道:“罗森,我知道你不想做这个队长。但是为了咱们狂狼的长久打算,我不得不选择你。因为,我这一走,有可能很快就回来,但是也有可能我就从此不回来了!狂狼是我的心血,我不可能就这么让他消失在雇佣军历史的长河中。所以我希望我走后,你能帮我看着这个摊子,让其继续在雇佣军届存活着,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林枭这一番话可谓是推心置腹了,所以罗森最后不得不接受了林枭的这个要求,当然也可以说是林枭的一个请求。
罗森曾经欠过林枭一条命,所以别说林枭现在只提出这个请求,哪怕对方现在要他罗森去死,罗森也保证不会皱一下眉头。
男人就是这样,义气为先,肝胆相照!
其实林枭刚才之所以和罗森说那么多,其实还是有一点私心的。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这一次回去后还会不会回来,但他确定的是罗森这个大块头不会忘了他自己曾经说过的誓言,所以只要罗森在位一天,就相当于林枭还拥有操控狂狼雇佣兵团的控制权。
……
林枭,华国人,今年二十五岁,至今单身。
他本是华夏国西北地区某特种大队里面的一个小队长,但是因为把一个年轻少校打成了瘫痪,所以三年前被部队开除军籍,终身不得录用。
在被部队开除军籍,并且家里还没有出面帮其走动关系之后,他一怒之下既然独自一个人跑到了非洲这边干起了雇佣军的买卖。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
林枭虽然是华夏国特种兵出身,但是到了非洲这个随处有仗打,随处有暴乱的地方,他根本就像是落进水里的一把沙子,掀不起半点水花。
但是林枭没有屈服,他从一开始一个人当杀手,为别人到处买凶杀人到三年间自己组建了“狂狼”雇佣军团。
这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才能真正的体会到,但是他从来都没有和别人说起过他的来历和出身,以及为什么跑到非洲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
因为,他自己其实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到这个地方来……
第2章 回国
燕京时间,晚上22点。
首都国际机场。
“各位旅客,从迪拜飞到燕京的航班马上就要……”
燕京首都机场,一个年龄大约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女孩此时正斜着脑袋,手里拿着一张自制的名牌在那里努力的寻找着她所希望见到那一个人。
女孩在机场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本来说好一点钟降落的飞机足足晚点了两个多小时。女孩心里虽然很不爽机场的航班晚点,但是一想到能够很快的见到那个人,她又觉得就算自己再等一个小时都无所谓你
航班已经降落,升降台也很快便搭了起来,唐龙摘下了自己眼睛上的眼罩,很不适应的看了看窗外的风景。而后等到眼睛适应了之后,他便随着飞机上的人流下了飞机。因为唐龙没有携带任何东西的缘故,他很快便走到了机场的出口。
望着成群结对的东方面孔,听着熟悉的华夏语言,闻着这熟悉且陌生的故乡空气,唐龙的脸上逐渐浮现起了一抹笑容。
“华夏,我回来了!祖国,我回来了!im,bake……”
林枭伸开了双臂,一脸享受的闭上了眼睛,恍如疯魔了一般在偌大的机场狂吼道。
……
“林枭,林枭!!!”
女孩的声音很大,但是奈何机场接机的人太多太多,那个穿着一身迷彩服,皮肤黝黑的男子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
……
林枭没有没有理会那些指指点点的人群,而是从迷彩裤的裤兜里拿出了一个迷你型的MP3,点击播放,而后迅速的戴上了耳机,朝另一边的通道走去。
出了首都国际机场,林枭有点意外自己的父母既然没来接机,他昨天就给他的母亲打了电话,而母亲也答应一定来接机,同时还说会介绍一个人给自己认识,说自己一定会觉得惊喜。
可是现在他不仅没有看到母亲前来接机,也没有看到她所谓的惊喜。
“可能是飞机晚点了,而老妈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已经回去了吧?”
到处扫了一圈,并没有看到父母的影子,心里有些小失落的林枭只能如此自我安慰道。
“出租车!”
很快,林枭邀了一辆出租车往燕京市郊区的西山方向开去。
因为老爷子在郊区的西山办公的原因,所以林家的直系亲属全部都住在这一块。
林枭的家住在一个名为幸福小区的小区里面,这里面住的人多半为红色家庭。所以林枭在说出这个地方的时候,那个出租车司机没有敢耍滑头,也没有敢多收他的车费。
下了出租车,林枭有些怀念的望着“幸福小区”那四个字,他从记事起就是在这里面长大的,直到后来上了寄宿制学校才离开这个从小生活的地方。
幸福小区在林枭的心里不仅只是家的代名词,而是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各种滋味的缔造者。
自从去了部队,年龄逐渐长大,林枭对于家的渴望便没有那么强烈但是现在时隔三年重新回到这个新建了好几次小区,林枭顿时感觉自己无边渴望回家。
看着小区新来的物业和保安,林枭都觉得是那么的亲切。走过曾经的摔倒过的马路,看看曾经和小朋友玩捉迷藏的新公园。看着那些见过或者没有见过的街坊领居,林枭既然不自觉得笑
林枭的家住在第八单元第八栋第八层,很吉利的一个数字。而为了这个吉利的数字,曾经林爸爸没少和这个小区的开发方一起喝酒吃饭。
林爸爸名为林爱国,一个很接地气的名字,一个真真正正的红二代,是五星红旗见证成长起来的一代人。
林妈妈名为季春华,和林爱国的名字一样,也是非常的接地气。
林爸爸是红旗见证下的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曾经他是燕京地区某装甲师的二把手,但是因为林妈妈的身体原因,他现在已经转业在燕京某机关单位出任一把手。而林妈妈因为身体缘故,现在则是真真正正的家庭主妇,平时也就看看电视,美美容,打打麻将来过日子。
林枭乘坐不知道什么时候安装的电梯,很快便到了八楼。
但是当林枭快速走到了自己家的门前后,他的心情既然开始变得有些复杂了起来。
“叮咚叮咚!”
终于,在经过了一番挣扎后,林枭按响了门铃。
“来了,来了,谁啊?”屋内响起了妇女有些急促的声音:“老林,老林,去开下门,我正炖鸡呢,脱不开身!”
“哦!”
随后,屋内一个男人浑厚的声音跟着响起。
“谁啊?”
男人不急不缓的打开了房门。
“爸,是我,林枭!”林枭的声音有些梗咽,因为他看到那个开门的男人正是自己的父亲。可是父亲现在怎么变成了这样,眼前的父亲还是几年前那个穿着军服,扛着大校职衔的铁血军人吗?眼前的男人现在分明就是一个历经风霜的小老头呀。
林爱国今年五十三岁,但是现在他在林枭的眼里起码能够看出是六十岁的人
林父的两鬓现在已经完全斑白,脸上的皱纹也如同一把把利刀刻画出来的一样。
此时,林爱国上身穿着一件白背心,下身一条蓝短裤,林枭能够看的出他身上穿的正是部队里面体能时的装扮。
林父的眼睛架着一副老花眼镜,他甚至在看门外的林枭时都得把头微微低下来,以确定门外的人是谁。
“林枭?啊,是枭儿回来了!孩子他妈,枭儿回来了,快出来啊……”林爱国仔细的拨弄了一下自己眼睛上的眼镜,认真的看了看门外的年轻人,而后脸上就笑开了花。一边迅速的打开房门,一边大声的叫唤这正在做菜的林妈妈。
“啊,枭儿回来了,枭儿真的回来了?在哪呢?哪呢?我今天在机场没接到他,我还以为他不回来了呢。”季春华听到自己的爱人叫唤自己说自己的儿子真的回来了,连忙一阵小跑的赶了过来。
“爸,妈!儿子回来儿子不孝,儿子给你们二老磕头”看着眼前两个逐渐老去的双亲,林枭此时的眼眶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而后他就直直的跪了下去,对着二位业已白发,容颜老去的双亲磕起了头来。
第3章 老顽固
次日上午,燕京军区总医院,一间特护高等病房内。
此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此时正拿着一份人民日报坐在床头仔细的阅读着。
老人的年龄起码在七十以上,满脸的皱纹和老人斑。此时鼻子上架着一副很厚的老花眼睛,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报纸上发生的事情和近期以来发生的国家大事。
老人虽然已经有七十古稀的年龄,但是老人的精神状态却很好,就连看报纸的坐姿都是非常的端正。
老人名叫林义清,曾经总参的第一把交椅,经历过真正炮火洗礼的人。
他手下的门生或者他一手提拔上来的人整个华国都有,而在他手下提拔上来的现在最次的也是一方城市掌舵者,最高的的则已经有人封将,管辖一方军区或者在中央担任要职。
老人正是林枭的爷爷,也是林家现任的家主!
林义清一生有三儿一女,林枭的父亲排行老三,他上面有两个伯父和一个最小的姑姑。
大伯父现在在总参掌握实权,所以只要老爷子现在不死,以后必定前途无量。
二伯父则是燕京城数一数二的上市集团老总,公司麾下的子公司遍布华国。
而那个最小的姑姑则已经嫁到了海外,做豪门太太去
林家在燕京城,不是大家所熟知的豪门大户,但是其实力,绝对不容外人小视。
尤其是林义清这个业已古稀的老人,他的能量就更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
……
林枭今天很早就起床了,因为这是他六七年来习惯的生物钟,不管刮风下雨还是生病感冒他都有晨练的习惯。
但是今天林枭起床之后并没有急着去锻炼,而是精心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
因为等会和父母吃完早餐就得去医院看望爷爷,林枭曾经也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军人,所以他知道老爷子是个很注重仪表的人,自己已经三年没有见过他了,今天去医院看望他必须的打理好了仪容仪表。
早餐的内容很丰富,三笼蒸饺,三根油条,三杯牛奶,以及一些开胃的小咸菜。这些开胃的小咸菜都是林妈妈自己做的,林枭从小就很喜欢吃林妈妈做的东西,所以今天他也不例外。
一家三口很快便吃完了早餐,林妈妈在吃饭的时候问过林枭这么些年在国外到底在干什么,有没有追过外国女孩等等事情。
但是都被林枭给随意的给搪塞了过去,他现在要是跟自己的母亲说在国外干了三年的雇佣军,林妈妈肯定会当场把林枭撕成碎片一把火烧更何况身边还有一个服役超过二十年的老革命在,林枭更是不敢透露哪怕一丝风声。
去医院坐的是林爱国的车子,一辆很普通,但是却挂着政府牌照的黑色丰田。
因为职位的原因,所以林爸爸有专门开车的司机!
到了燕京军区总医院,林枭和林妈妈在医院外面的水果店买了个大大的水果篮,由林枭提着。林龙妈妈手上则提着一个很大的保温杯,而林爱国则因为还要上班的原因没有陪他们母子俩上去看望老爷子。
进了电梯,林枭有些心情忐忑的握了握手中的水果篮。
他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就怕林义清林老爷子。
而老爷子从小就把林枭当成他手下的大头兵来训练,不仅从五岁开始就让他跟随燕京城有名的武术大师练习武术,更是从小就灌输他为国争光,为祖国国防事业献身的思想。
而林枭从小也很听林老爷子的话,从来没有辜负老爷子的期望。但是现在林枭不仅辜负了老爷子让自己投身军伍,扎根国防的期望,并且在三年还惹下了那么大的事情。
林枭是躲在季春华背后进去的,他有点不敢看床榻上那个戴着老花眼镜,头发已经完全花白,看上去又老了很多的老人。
“爸,身体好些了没有?我今天煲了鸡汤来给你喝!”季春华在一进入病房就结果了专业看护手上的活计,而后把自己手上的保温杯放在了床头。
“哦,春华啊!怎么今天又来了,我昨天不是和你们说了以后少来吗。何况我这个病只是以前在战场上留下的老毛病而已,在医院多呆几天就好了!你们不用每天都煲汤给我这个老头子喝的。”老爷子嘴上好像是在教训着自己的儿媳妇,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根本看不出来他是在教训人。
“爸,您今天还真猜对了,我来看你还真只是次要的。我今天可是陪您的宝贝孙子来的!”季春华看着老爷子脸上的笑容,也知道对方是心口不一。所以她也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笑道。
“宝贝孙子?是小齐,还是小佑啊?”老爷子翻了一页手上的报纸说道。
“不是!”季春华便削着苹果边否决道。
“不是!难道你是小佳那个捣蛋鬼来了?”老爷子见季春华否决的摇了摇头,随即有些不淡定
老爷子共有三个孙子,一个孙女,外加一个在国外的外孙。
大伯林爱华膝下有一对双胞胎,分别为林华,林佑,一个现在是燕京商务局的实权人物,另外一个则是燕京城出了名的大纨绔。而唯一的孙女叫林佳佳,现在还只有十六岁,是二伯林爱军的独生女,因为是老来得子的原因,不仅林爱军视其为掌上明珠,就是老爷子也宠的不行,平常做错事也不打不骂的。
至于那个在国外的外孙,老爷子根本理都不理,因为那厮的老子是个倭国人。而小姑林爱琴为了嫁给那个倭国男人,既然不惜跟老爷子断绝父女关系。
“也不是!”季春华见老爷子连续猜了三次都没有猜自己的儿子林枭,顿时脸上有点不高兴的道:“爸,难道你现在就只认那几个孩子是你孙子了?那我们家枭儿就不是?”
“哼,那个混账东西在三年前就已经不是我林家人了!”老爷子刚才还一脸的笑容,可是在听到林枭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的口气变得异常的严肃起来。就连手上的报纸也随之扔在了一边,可想而知他是有多气愤林枭这个孙子的所做作为。
“爸,你怎么能这样说枭儿了?你知道枭儿三年前是因为……”季春华听到老爷子既然越说越难听,顿时更不高兴
“妈,别说了!事实就是我辜负了爷爷的期望,所以他不认我这个孙子也是应该的。”林枭打断了母亲接下来的准备说的话,他理解母亲为了自己再老爷子面前据理力争,可他更理解老爷子对自己的失望。并且他还知道自己三年前干的那几件混账事情,都是眼前病床上那个老人帮自己擦屁股的。
老人在林枭心里的地位是很崇高的,是值得尊重的。这也是林枭在得知母亲所谓的“军情告急”其实不过是“谎报军情”的真相后,没有责怪父母欺骗自己的原因之一。
因为他觉得是时候给老爷子一个交代了!
“枭儿你?哎……”季春华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还为自己的公公说话,但是不明白归不明白,她还是选择无条件的支持自己的儿子。
“爷爷,我回来了!您身体……没事吧?”林枭在来之前打了很多的腹稿,但是在看到床上躺着的那个老人以后,他又感觉到自己准备的那些话根本就说不出口。
老人有些惊讶的转过了头,他没想到自己的孙子消失了三年既然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老人很想看看,摸摸离自己不远的那个年轻小伙子,但是以想到自己刚才说的话,他的这些想法又彻底的压制了下去。
“哼,你小子还记得有我这个爷爷啊?我还以为你去了国外早已经把我这个老头子忘记了,把老林家也忘记”老爷子说话很不客气,就好像是在审判林枭似的。但同时他的内心又感到有些高兴,甚至有些老怀安慰。
“爷爷,我……我知道错了!您别生气了!”林枭见老爷子似乎真的很不待见自己似的,所以他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憋出这一句毫无营养的话来。
“别叫的这么热情,我刚才说了,你已经不是我林家的人了!”老爷子高兴归高兴,但是他对于自己刚才说的话就滴水不漏,丝毫不给林枭认错的机会。
看着老爷子似乎真的决定不认自己这个孙子了,林枭顿时有些着急了起来。他本来就不是很会跟人交流,何况老爷子从小给他的印象就是说一不二的人。
“爸,枭儿都知错了!你就原谅他吧。”季春华见唐龙被老爷子的一句话给整的哑口无言,连忙跑出来给自己的儿子打圆场。
“你给我闭嘴,要不是你们俩夫妻从小骄纵这个混账东西的原因,他三年前能干出那样的狗屁倒灶的事情来?”老爷子本来对于林枭肯知错的态度已经有几分好感了,本来想再教训教训就接受了他的道歉,但是现在季春华忽然出来为他的儿子打圆场,顿时就让老爷子改变了攻击的方向。
“我……”
季春华被老爷子这一顿呵斥给整的里外不是人,她刚才明明就是看出了老爷子的心思,才站出来打圆场的。但是刚才你老爷子说的事情,好像林枭会做出三年前那样的事情,完全是他们两夫妻教导的问题。
“明明是自己从小就教导小天男子汉做事就要顶天立地,想做什么就去大胆的做,现在孙子出了事情就赖到我们头上了!真是个不讲道理的人,认死理的老顽固。”
季春华当下只能在心里敢怒不敢言的道。
第4章 坑孙
此时是七月末,天气逐渐变得炎热了起来,燕京此时的气温已经达到了三十多度的高温。
而在这炎热的天气下,林枭此时正推着老爷子在医院后面专为病人修建的公园里的羊肠小道上漫步着。炽热的阳光照在林枭那有些粗糙的脸上,跟他那古铜色的肤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林枭虽说不上有多帅气,但也谈不上丑,他是那种丢进人群中很快就会淹没的人。
但是林枭身上有一种气质,准确的说是有一股气场,一股让人看了第一眼就会看第二眼的气场。就比如现在那个十七八岁的小护士,她现在就正好奇的打量着男人味爆表的林枭。
推老爷子出来晒太阳是每天必备的科目,但是以前都是医院的陪护人员,而今天则换成了林枭。
林枭知道老爷子现在肯定还是很生气自己三年前干的那几件事情,但是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他现在就是说破了嘴皮子都没用,所以在刚才老爷子说要出去晒太阳的时候,林枭便毛遂自荐了自己。
当然,这是赤果果的想讨好老爷子罢
老爷子一脸享受的坐在轮椅上,尽情的沐浴着阳光。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轮椅的把手,嘴里也念念有词的在那哼着不知名的戏剧。
林枭是一个不是很善于表达的人,同时他也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对于三年前的事情,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只是方法有所偏激了一点,但是如果三年前的事情在今天再次发生的话,他依然会不顾一切的去完成自己以前对兄弟们做出的承诺。
“混账东西,都推了我四五圈了,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的吗?”林义清有些无奈的看着自己这个从小就寄予了期望的小孙子,口气生硬的说道。
“爷爷,如果是谈三年前那件事情的话,我没什么好说的!”林枭知道老爷子问的事情是什么,但是他还是保持本心的回道。
“好,这件事情咱们先不谈,你先把我推到那边的那个凉亭去,太阳晒多了也不好!”林义清指挥林枭把自己推到了公园一角的一个凉亭,而后让林枭也坐在自己的身边,从他的手里接过水壶,喝了一口后,才旧话重提说道:“小子,我知道你的脾气如何,也知道那件事情对你的打击不小。但是你当时为什么不和我商量在行动了?你为什么把那个欧阳打成了瘫痪了?你知道当时为了这件事情我拖了多少的关系,找了多少的人?才给了你一个开除军籍,终身不得录用的结局?”
林义清其实从来都没有怪罪过林枭,只是他对林枭当时的做法很不理解,也很不赞同罢
在他的理解的里林枭当时完全可以先给部队请一个长假,然后再去调查那个组织的幕后身份。但是林枭当时的做法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他不仅把一个少校打成了植物人。并且还傻乎乎的留下了“血债血偿”四个大字。
为了这几件事情,老爷子可谓是想尽了办法,托尽了关系。
最终,以开除军籍,党籍,终身不得录用的条件才解决了这件事情。当然,那个倒霉的代理队长就以出任务时被敌人意外狙击,光荣负伤为由而卷铺盖回家,彻底的成了这件事情的倒霉鬼。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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