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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带着百度去种田-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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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绝和夏锦华对视一眼,而后同时一点头,已经达成了共识。
“后队改前队,目标城门,出发!”
“尽快上船!”
若是不出意外,船那处肯定也有人‘照顾’了。
前方后方,两面夹击,无尽的箭矢从天而降,令他们前后不得。
夏锦华和司空绝入了人群之中,远远地看见了城门的方向,不出意外,城门已经落下了!
他们这是要困死他们!
时间不等人,耗的时间越多,他们能出去的概率越小!
见司空绝将那后背之上背着的,似乎是一把刀的东西拿了下来,将布抽去,居然是一把步枪,还是研究中心刚研究出来了!
司空绝举枪,朝天一鸣,大喝道:“杀!”
众高手齐声高喝:“杀!”
无论是夏城,还是唐门高手,手中都多了一把步枪,虽然不是人手一把,但这两百余人,手中起码也有了百余条枪。
一时之间,箭矢玄奥的破空声被粗暴的枪声打破。
唐门断后,夏城打前!
双方合作有序,快速朝城门口推进!
“爆破营何在?”
夏锦华一声喝,北极冲出,“在此!”
“炸药准备!”
“是!”
“震天雷准备!”
“是!”
‘咻咻’子弹乱飞,不说每一发都能见血,但还是伤了不少人,令那青城守军伤亡惨重。
司空绝此次出来,可是将身家都带齐了,那子弹是不稀罕,打完了装填,一点不心疼。
他们乔装成水手,进城来买东西,一筐一筐的东西,打开一看,却都是震天雷和子弹!
此次,子弹和箭矢交错翻飞,冷武器和热武器来了第一场史上最剧烈对撞。
热武器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仗着那步枪的射程与箭远得多,断后的唐门将那追来的守军打得丢盔卸甲。
纵然那盔甲再强悍,也抵不住一颗子弹;纵然那神剑再快,也难以媲美那子弹的威力。
唐门众人没有经验,凭着使用暗器的直觉乱打,但也够让那对方受了,追兵推进开始缓慢,唐门立马追着夏城往那城门口去了。
处处都是震耳欲聋,处处都是尸横遍野。
唐门追上夏锦华,看见前锋的神枪队,已经排成了两排,一排拉开,便占据了整个街道。
一排子弹打完了,立马退下换第二队。
对方的箭矢还在断断续续,但是在那强悍的热兵器的气焰之下,那在战场之上纵横几千年而无往不利的弓箭,也不得不埋抵了它曾经骄傲的头颅。
弓箭的射程远不及火枪,双方按兵不动,都不曾前进,但是,夏城不在对方的射程之内,对方却在夏城子弹攻击范围之内。
僵持片刻,对方便已经生出了撤退之心,听见‘咻咻’几声,几颗黑色石头从天而降,落在了青城守军之中。
守军头目看见那东西,便头皮一炸,他认得,那是夏城的秘密武器。
传言,司空绝是武曲星下凡,那黑色石头带着强悍的毁灭神力,是凡人无法抵抗的。
那一刻,守军首领脑袋一片空白,纵然耳边响起了震耳欲聋的一声,他也无知无觉了,在那强烈的冲击和爆炸之中,他已经粉身碎骨。
“开火!”
夏锦华声嘶力竭地吼道,神枪队你进我退,配合得当,形成了一道让对方毫无抵抗能力的火力墙,暴露在射程之中的青城守军,面临的命运只能是被屠杀!
震天雷接连不断地朝对方扔去,落地就炸开一地烟火,炸得人血肉横飞,炸得人粉身碎骨。
北极的爆破组已经从其他的路途往那城门去了,只听见城门口一声巨响,那守军回头去看,见那城门之处,已经升起了冲天的白烟,似乎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大妖怪,正对着那青城之人暴露出自己坚硬的爪牙,马上就要凝成实行了,惊得青城守军一个个愣在了当场。
远处原来一声高喝:“城门失守!”
更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阵更令人恐惧的巨响。
轰!轰!轰!
接连不断,震得这青城的地都颤抖,那守军士兵的心也势必跟着颤抖一番。
看那巨响的方向,是码头!不知道正发生什么惊天大战!
此时,谁还有反抗之心,不知道是谁大喝了一声:“武曲星下凡,我等如何作对,跑啊!”
对方表现而出的强大力量,用他们的思维已经无法理解了,只能理解为那是司空绝这武曲星的神力。
人如何与神做对?
一个溃逃,便就是无数人溃逃。
就算是不想逃的,看见那脚下的碎尸,他们何尝见识过如此惨烈的战事,当下也丢了武器,逃入城中,消失不见了。
夏锦华看着那城外的烟火,道:“是码头!”
回身,对众人喝道:“城门已经打开,冲啊!”
“冲!”
众人随着她往城门口冲了过去。
此时,城中处处都是烟火,特别是这一条大道之上,几乎成了一条碎肉死尸堆积的屠宰场,惊得百姓在家中几日不敢露头。
司空绝和唐淌走在队伍之中,看看那脚下,是一具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再看看那远处,几乎已经被炸垮的城门,再听码头之处,传来的一声声低沉有力的轰击声。
就算是身经百战,司空绝也不禁皱眉了。
夏锦华率领众人,踩着守军的尸体一路冲出了城门口,一路的血泊,一路的碎尸,一路的死亡,一个个血色的脚印涌向了城门,似乎是将未知的强大恶魔也引了出去。
那似乎是一个时代在凋零。
一个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它用炸药生生地炸开了这个低沉的旧时代,以自己的姿态宣布着自己的来临,脚下是无尽的鲜血和枯骨,它踩着枯骨和鲜血,一路高歌猛进。
这个时代,更加残酷,生命也显得更加廉价。
唐淌看着那碎尸发呆,却忽然想起夏锦华的一句话:“那个时代始终会来临,是人类进化的必然结果,开创之人注定将会一生血债累累,无数人将会为之付出生命,与其让我们的后辈去摸索,不如,让我们去打造它!”
唐淌也命令了唐门弟子追着那夏城高手的脚步去了。
到了城门口,发现那城门已经被炸开了,与北极等人汇合之后,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码头。
码头之上,一两百个青城守军正围攻夏锦华带来的船只。
威廉王子在那船上,镇定地指挥着战斗,他从容、淡然,一点平日那专家的模样都没有,此时才想起,他不仅是一个玩物理的,还是大不列颠第一剑客,未来的国王!
船上虽然只有几人有战斗能力,其他的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专家,已经躲到了船舱之中,但是他们个个手中有枪,叫那守军不敢靠近。
忽然,见那船身之中,现出了几个大洞来。
大洞之中,又缓缓地送出了几个黑色大洞。
守军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但看见那黑色黑洞,有些莫名的恐惧感,不由得头皮一阵发麻,只想后退。
可是,后退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那船体之中,传来一阵‘砰砰砰’巨响,一颗颗的炮弹已经落到了他们的身边。
等夏锦华等人赶来的时候,已经那里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守军跑的跑,没能跑的,都成了死尸,威廉王子优雅地走下了船,来迎接他们。
此时才看见,原来那船身之中,竟然装了几门大炮!
夏锦华这一行人,急匆匆地上了船去。
那福元公主想必也是抓不到了,不如自去了,毕竟这是别人的地盘。
“启航!”
随着船长夏锦华的一声长喝,船动了,但帆却都放了下来,逆风逆水地朝上流而去。
原来,这就是经过检修改进之后的‘夏左号’!
夏锦华命人将那三个字重新钉上了那船身,‘夏左号’逆风而上,朝夏城的方向去了。
这一次,航行正常,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船舱之中的专家们蜂拥而出,发出阵阵的欢呼,总算是对得起这段时间的辛苦了!
唐门和夏城各去清点了伤亡,此次唐门和夏城都折损了一些高手,但都不多,他们的武器占了绝对优势,对方伤亡了十倍百倍。
此时,司空绝正牵着夏锦华的手,并肩站在船头,享受着迎面而来的属于江中特有的风,实在是神清气爽。
这一次虽然没能将那福元公主给抓住,但也给了对方一记重击,让她知道,司空绝这儿子也不是这么好摆布的,还打掉了他们的一个据点,最可喜的是,夏左号试航成功!
夏锦华当初跟威廉商量的时候,说了此行的目的,除了是想利用这大船制造出盛大的声势引出福元公主,另一个目的,就是试航!
司空绝从后抱住了她,她还想做个‘泰坦尼克号’招牌动作,但想想作罢。
你动作不吉利,万一船沉了呢?
耳边传来司空绝轻轻的声音,“娘子,我们回家。”
“恩,回家。”
夏锦华却忽然回头看了一眼那冲着烟火的青城。
夏城又将有一座城池了!以后轮船投入使用之后,夏城要成为世界一流城市,世界最先进科技中心,那青城作为澶州最后一个码头,落入夏城的手中,实在是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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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砸被洗摆摆了,嘿嘿嘿嘿,别问我为啥不是洗啊白啊白,这个字居然是禁词,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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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不得其解
夏城、唐门还有威廉王子,联手打了一场漂亮的仗,虽然为能将那福元公主给抓住,但也给了她一个深刻教训,一行人高高兴兴地坐着‘夏左号’回了夏城。
司空绝也立马派人去将那青城给拿下了,那青城是一座独立的小城池,不属于何方,但没想到,竟然为福元公主所占据,看来,在暗处,福元公主在澶州的势力依旧是不小,甚至是已经渗透到了澶州的城池和武林之中。
和福元公主的正面第一场仗,司空绝赢得漂亮,还赢得了一座城池,可谓是双丰收。
他们还趁乱将那受伤的皇军和皇协军给俘虏过来了,看那两人功夫很高,在龙巢之中的地位似乎是不低,不知道能不能从他们口中审问出福元公主的其他事情来。
更可喜的是,轮船试航成功了,从青城,一直到了夏城,将所用的时间,比往常生生地缩短了一半,这结果,出乎了夏锦华的意料,更是令司空绝高兴。
威廉王子更高兴,已经开始真正的准备行囊,决定用轮船回一趟大不列颠,进行海上的试航,顺便将大不列颠的科学家们都召集到夏城来,来一个高科技博览会,要夏城真正地扬名世界!成为世界的高科技圣地!
当中原四国还在内斗的时候,夏锦华的眼界已经到了全世界。
夏城,势必成为中原第一城池,超越四国都城也不过时间问题!
成叹月那日将夏锦华给送走之后,回了他的小屋子,找到了夏锦华睡了一个月的床,那枕头边上果真是有一封书信。
那就是传说中的‘离婚协议书’?
司空绝还没回城,成叹月犹豫着,要不要真的将那协议书交给司空绝。
可惜了夏锦华这么个好女人了,又会做饭,又会生娃,还闯出这么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只怪那精虫上脑的小弟不知道珍惜,白白地让人给跑了。
就如白天别人骂,晚上回到家趟床上才组织出回骂的语言来,成叹月此时才后知后觉地有了后悔之意,自己实在是不该就这么将夏锦华给放走的!
当时应该勇敢地找司空绝告密!
但是如今都过去十几日了,算来那时间,夏锦华都已经出海了。
出海了,就休想再找到了。
她懂这么多番邦语,去了那番邦,想必是一辈子不准备回来了。
“唉——”
成叹月长叹了一口气,玩耍着那电灯,他研究了几日的时间,总算是将那土豆发电的原理给研究出来了,此时正按着那开关,瞧见那电灯,亮了熄,熄了再亮,中间的两根钨丝发出亮光来,晚上的时候能照亮一个屋子,相比之下,烛火就是如此的昏黄了。
这东西实在好。
去城主府里面吃饭的时候,夏锦华吃过两杯酒就和他吹牛。
说在不久的将来,夏城和玉城的老百姓都可以用这种灯,以后老百姓们出门,坐火车坐轮船,就算是去苍洱,也是几天来回时间。
以后,夏城就要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大城池,成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让后人永远记住她夏锦华的名字。
以后,夏城大学,将会和剑桥哈弗麻省理工并列世界名校之列。
以后……
可惜,再也没有以后了。
夏锦华走了,火车轮船都没了,夏锦华把专家和资料都带走了,研究中心只有一个空壳了。
成叹月叹息一声,将那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拿出来,见那上面竖着一行龙飞凤舞,似乎还带着几分怒气的大字——‘你的床能不能不要这么骚包!’
成叹月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遭,确定了那一页纸上只有这么一行字。
这是夏锦华写给司空绝的离婚协议书?
他下意识地回头一看,瞧见夏锦华睡过的那张淡粉色绣花床帐的小床,越看越觉得自己品味优雅。
他这处小院子是夏锦华设计的,三室一厅,茅房和厨房都在院子里,夏锦华这段时间就睡他的客房。
这里布置得都是那般‘花红柳绿’,品味‘别出心裁’。
看了许久,成叹月才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离婚协议书,她是在吐槽自己!
忽然想起司空绝来帮忙搬家的时候,入房就看见那粉红色的小床帐,眼神是何等扭曲……
“你们这些俗人啊——”
成叹月叹了一口气,继续玩着他的电灯,翻来覆去的玩耍,越看越是稀奇。
但却忽然听见‘呲’一声,电灯不亮,任凭他怎么看那开关,都是没反应,又换了个土豆,还是没反应。
照着那说明书鼓捣了半天,才终于是明白了——灯丝坏了!
夏锦华曾说了,不要经常开关它,灯丝会闪坏。
如今只能去城主府里找人给修修了。
成叹月可是爱惜他的电灯了,小心翼翼地将灯泡用个柔软的绣花小红绸包了,细心地裹了好几层,用锦盒装了,才往包里送去。
而后,拿上他的碧玉扇,带上他那新到手的最新款包包,骑了车棚里偷来的自行车,往城主府的方向去了。
那自行车还是夏锦华那晚上骑来学校的,正巧看见司空绝‘出轨’,她气得逃了,自行车都没拿,成叹月想着,反正也没人要了,放在那里也是暴殄天物,夏锦华不要了,司空绝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不如便宜他了,他就撬了锁,将之堂而皇之地摆在了自己的院儿中,没事就拿出来摸索摸索。
夏锦华呆在他屋里消沉的时候,他也不能到处跑,怕她做傻事,就在院里学自行车,骑来骑去,骑了些时日,也寻到了门道了,最近出入都是自行车。
还在那自行车车头的篮子上熨了朵大花做装饰,彻底成了他成叹月的私人用品了。
他最近手艺见长,还命人将那自行车堂而皇之地染成了他钟爱的色彩,还纹了些花纹在那龙头之上,配上个豪华粉色绣花拉金丝小坐垫,实在是绝妙,骑出去,充分地彰显出了自己的崇高品味和独特审美情趣,再按按那铃,便能招摇过市,十分惹人关注。
比坐轿子霸气,比骑马柔气,比坐马车雅气,实在是成叹月心中最理想的交通工具。
不知道那空壳子的研究中心做废物回收的时候,他能不能趁机捞两辆自行车来?
他骑着自行车,到了城主府,得知司空绝还不曾回来,他将自行车仔细地停好了,上了好几道锁,才放心地踱着步子往府里去了。
城主府里高手多,肯定有能修那电灯的。
他首先去找一双糙汉,糙汉瞧见他,齐齐地扑了上来,道:“大伯父——”
听那糙汉口齿不清地叫自己,成叹月高兴,道:“你爹什么时候回来?”
糙汉笑着,露出了几颗小牙齿,天真无邪地道:“嗲嗲妈妈很快就回来了。”
听此,成叹月心一酸,他们大概还不知道他那‘嗲嗲妈妈’都离婚了吧。
以后注定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了。
可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还在痴痴地等着夏锦华回来。
成叹月心酸,摸摸这个,再摸摸那个,又长叹了一口气。
若是司空绝给他们找到些狠心的后娘,他第一个不答应,这么可爱的一双孩子,绝对不能让后娘糟蹋了。
糙汉忽然指着四狗子,道:“四抖抖刚刚回来说了,嗲嗲妈妈坐船回来了。”
四狗子正停在鸟架上打盹儿。
司空绝出去寻找夏锦华,好似真的带着这头鹰和那些狼的。
看来真的快回来了,只是夏锦华他是永远带不回来了。
成叹月便在府中陪着孩儿玩耍,一边找高手去修电灯。
糙汉看见了,拍着胸脯自豪地道:“我也会修!”
“你会修?”
成叹月看他那一双柔柔软软,婴儿肥小手,实在是怀疑得很。
糙汉却胸有成竹,“嗲嗲在家天天修电灯,我看都看会了!”
说罢,小手一挥,道:“白抖抖,把嗲嗲的箱子拿下来!”
一只大老鹰飞进了屋里,成叹月忙进去瞅着,司空绝和夏锦华的睡房里面,有一个十分高大的衣橱,那是夏锦华找人做的,说是叫什么组合衣柜,分了上下两层,足足十道门,能直接占一面墙。
下面一层几间装的是衣裳,上面几个格子装被子等,见那阿白飞上了二层,熟练地打开了某扇门,从里面抓了个箱子出来,还不忘飞走时将那门给关上。
箱子放在了糙汉面前,一双糙汉合力打开了箱子,见里面有好几个灯泡,还有很多工具,成叹月大喜,就欲直接拿一个新的灯泡,糙汉拿出了钳子,一边制止他,道:“那是嗲嗲的,你不能拿,你拿了嗲嗲回来要打我屁股!”
成叹月悻悻地放下了灯泡,专心致志地看那两个小人修灯泡。
那灯泡做得十分精致,外面是透明的玻璃,里面是钨丝,这般精妙绝伦的东西,也不知道那夏锦华到底是怎么想出来了。
糙汉蹲着看了半天,才笃定道:“灯丝坏了,得换个灯丝!”
还真是有模有样的!
成叹月不仅有些期待了,还真是希望这两只能将他的宝贝灯泡给修好。
见糙汉拿着工具,敲敲打打,鼓捣了半天,终于不负众望地将他的灯泡修成了一包渣……
成叹月欲哭无泪,看着自己可怜的灯泡,已经被拆成了好几个部分,装也装不回去,怕是再也亮不起来了。
他的心再滴血……
糙汉已经十分高兴地将箱子关上,让阿白给送了回去,还不忘叮嘱成叹月道:“一会儿嗲嗲回来,可千万不许说!”
弄坏了他的灯泡,还不许说!
门都没有!
糙汉刚将现场收拾好,外间便有人唤道:“城主回来了!”
首先就看见司空绝喜气洋洋地进门来了,还扛了一个大包,仔细一看,那就是夏锦华的行李!
难道他真的将夏锦华给找回来了?
果然,他身后,还跟了一个年轻女子,正是夏锦华。
还真是找回来了!
见那两人,好似真的冰释前嫌了,依旧是亲亲热热的模样,一进门,一双孩子就扑了上去,唤道:“嗲嗲,妈妈!”
夏锦华将孩子抱了起来,司空绝扛着夏锦华的行李,看见成叹月在,还对他笑道:“大哥也在啊,留下来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你们——”
成叹月完全摸不清楚状况了,见后面唐淌也进来了,还有南极北极等,看那样子,还真是像是众人合力将夏锦华给劝回来了。
后来从北极的口中才得知了前后之事,暗叹原来如此,但也心酸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都不带他去玩儿……
夏锦华高兴地抱着两个孩子进门,一面对唐淌道:“唐淌,你去把冷婳和翠花也一道唤来吃饭吧!”
“好叻!”
唐淌一顿飞奔着去了学院,最近冷婳和龙惊水也是在积极地寻找夏锦华,此时吃饭,不能不叫他们。
夏锦华回了家来,看过了糙汉,歇息了片刻,便栓了围裙,唤着丫鬟进厨房了。
司空绝要忙的事情也有些多,首先就得给全城人民一个交代,前一段时间传得沸沸扬扬,说夏锦华跑了,如今回来了,得定要给个说法的。
他去了报社,等文书把下一期的头条新闻稿子写好了,他审阅之后再离去,又去研究中心看了威廉等人的善后。
轮船是成功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培养大量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建专门的造船厂,造船局,聘请师傅,将轮船大批量的造出来,那意味着需要更大的投入,夏城大学也要开设相应的学科。
另外,轮船之后,火车的事情更加是刻不容缓了。
研究中心的专家们一回来就开始忙碌了,加紧火车的研发和检验,争取早日能够试行。
司空绝顺便将威廉王子请到城主府去吃饭。
那武安国来的疯子发明家也必须请上一起。
夏锦华跟司空绝说了好几遍了,这个人是媲美贝多芬、爱迪生等的超级天才,发明创造足够影响整个世界,得对他好一点,以后史学家提到这位天才发明家的时候,或许还能顺便提上提供经济支持的司空绝只言片语,那个时候,司空绝就顺便留名青史,成为改变世界的重要人物之一了。
众人齐聚城主府,夏锦华下厨,众人在中庭说笑,孩子们在一边玩耍,唐淌去了学院,请来了冷婳和龙翠花,还把覃岫给请来了。
没想到,覃岫的夫人和龙凤胎也一道来了。
糙汉总算是能见到他们的媳妇儿了。
但糙汉似乎对那小公主不感冒,却和那小王子打得火热,三只糙汉一起,对着司空绝种的几窝番茄尿尿,谁尿得远,谁就是老大。
等他们尿完离去,南极从厨房飞奔出来,摘了几个番茄回厨房,路上还偷偷地吃了一个。
边吃边叹:这番茄味道还真是怪……
厨房之中,冬奴、秋奴和葫芦娃等都在,南极忙着切菜,如今厨房有两个高压锅了,正烧得‘硕硕’直响,夏锦华炒菜,北极去将中庭水缸里面养的小龙虾给抓了一网子来。
夏锦华说了,小龙虾捞上来之后,最好是用干净的水再养几日才能吃,中庭的水缸里面,随时都养着小龙虾,丫鬟们日日换水,夏锦华想吃,什么时候都能吃到。
中庭之中,众人正说笑,冷婳冷冰冰的,但是众人都喜欢往他身边靠,凉快!
成叹月非拉着唐淌给他修灯泡,众人便围观唐淌修灯泡,见他手脚飞快,一会儿时间便将那被糙汉弄得支离破碎的灯泡给修好了。
灯泡又亮了,众人啧啧称奇。
威廉王子去过很多地方,如今中原话也说得十分顺畅了,与众人讲着那番邦风情,讲那大不列颠的海港,讲爱尔兰的风光,讲罗马帝国的强大,讲希腊王庭的奢华,众人纷纷赞叹,实在是大开眼界。
聊到傍晚,饭菜上桌了,众人围坐了两桌,无论主仆,无论师生,无论国籍,无论身份等,只是一群好友,痛痛快快地吃喝一通,一直到学校要关门的时候才相继散去了。
那期间,冷婳一直沉默不语,却冷眼将那成叹月看了几遭。
夏锦华也看见了。
为何冷婳一直对那成叹月不放心呢?
这一个月,她一直在观察成叹月,见他一点异样都没有,若是想害自己的话,机会多得是,但是他没有。
这么一件事之后,成叹月的嫌疑似乎又消减了几分。
晚间送走了众人之后,丫鬟们收拾了东西,夏锦华却和司空绝一道,往城主府的地牢去了。
地牢之中,关押着他们此行收到的两个俘虏,便是那皇军和皇协军。
两人都受了枪伤,只是不曾伤及要害,被城主府的高手给救了回来,此时正被关押在特殊的牢房之中。
“说了什么吗?”夏锦华一进门便问道。
那地牢之中审讯的高手道,“情况有些奇怪。”
地牢的环境还不错,因为这里关押的都是些受伤的重要俘虏。
还每个人都有专门的病床。
夏锦华隔着那牢房的冰冷铁栏杆,看着那牢房门之中的皇军,看见皇军伤口处已经被包扎了,看见夏锦华来,皇军忽然道:“夫人,我是司剑学院的皇军啊,我以前跟您说过话,您忘记了吗?为什么抓我?我没犯校规!”
司空绝皱眉,夏锦华有些不解,一边的高手道:“那日中枪昏迷之后,醒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一问三不知,属下看来,他们就是装傻,等过几日伤势稍愈,施以刑法,定然招供。”
那皇军从那病床上滚了下来,到了司空绝面前,隔着铁笼子恳求道:“城主,我真的什么都没干,我入夏城,真的只是想学成一身武艺,城主——”
但是司空绝已经离去了,去见了另一个牢房里的皇协军。
他也是如他兄长那般,道:“城主,我真的不是他人假冒,我也不曾干那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曾与龙巢合谋,我自小父母双亡,与小妹灵儿兄长皇军一道相依为命,将我小妹灵儿唤来一问便知。”
那审讯的高手却冷冷问道:“那你腿上的伤势是怎么来了,且与我们一说?”
皇协军一愣,随即道:“是我那日不小心跌伤的。”
众人便再也不理会他们,看来他们就是纯粹的装傻,等伤势好些了,用上几道刑法,自然是什么都招了。
司空绝与夏锦华一道往回走,夏锦华忽然问道:“看那皇灵的功夫,和皇军皇协军比起来似乎还是差了些。”
“恩,”司空绝笃定道,“皇军皇协军在龙巢之中的身份我还不曾查清,但和那秋二比起来,他们相差无几,应该能算得上排行‘三’的人物。”
“既然如此,”夏锦华却脚步一顿,道:“为何福元公主宁愿舍弃这两人,也不愿舍弃那皇灵?”
这个问题司空绝也早已经开始思考了,那个时候,三兄妹都受了伤,福元公主却单单冒着风险将皇灵给救走了。
为何?
只能说明,那皇灵有过人之处,有着福元公主无法将她舍弃的价值。
而这价值,到底是什么呢?
接下来的事情,似乎超越了夏锦华的料想,那皇军兄弟俩无论如何都不招,各种刑法都上了。
若说他们是经过训练的高手吧,可是经受一顿刑法下来,嚎得像杀猪一样,实在是一点高手的淡定都没有。
夏锦华去围观了一次,见使用了一顿心理刑法之后,那皇协军哭得像狗似的,一个大男人,抱着那柱子不撒手,夏城的高手便在他身后使劲地试图将他拉走。
“说,你到底是什么人?在龙巢之中担任何职?”
“饶命啊,我真的不知道不是龙巢之人啊,小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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