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当后宫男主变成乙女女主-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唐颖发现自己想要躲闪。

  但她没有动,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依然在地上半伏半坐,保持着刚刚清醒的姿势,程远在她面前半跪下来。

  这一幕似乎很眼熟。唐颖想,然后她终于想起了,这是曾经在唐凌和程瑶身上发生过的情景。

  唐凌杀掉了晴天阿姨,半跪在程瑶面前,也是这样看着她。

  现在,两个人的位置交换了。

  即使如此,唐颖发现自己十分清醒,她就这样用难过,又在忍耐难过的表情看着对方。

  “她不会死……”程远说。

  “……”

  “植物和她,和爸爸,和怪物生长在一起,植物会提供养分,她会在这个牢笼里和植物和爸爸和怪物一起活着。”

  “……”

  “她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也看不到光,她会很清醒,清醒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可是这份清醒能保留多久呢?”

  “……”

  “但就算疯了,她依然会在里面活着,一直和爸爸还有怪物在一起,看着黑暗,听着寂静。”

  “……”

  “这就是我的能力,我的能力不是控制植物,也和攻击无关,而是单纯的封闭,被封闭的生物会活着,被封闭的物体会保留原状。就像把人或物藏在一个谁也发现不了的地方一样,我把我的能力叫做‘隐藏’。”

  “……”

  “我想,没有比它更适合我的能力了。”程远侧过脸,用没有受伤的那一半脸颊对着唐颖,无法控制,不停流出眼泪的眼睛里满是寂寥。

  唐颖的脸因为用力地咬牙而变得扭曲。

  “我知道了。”她说,颤抖着的牙齿不停互相碰撞着,发出咯咯作响的声音,她为自己在这种不正常的环境中即将说出的不自然的话感到诧异。

  “但我很喜欢你做的东西,最喜欢。所以明天早上可以为我做早餐吗?”

  程远转过头瞪大眼睛看着她。

  他的脸上没有惊愕,没有生气,也没有恐惧,全然是板着脸,紧紧地板着脸,有一种绷紧着的严肃。

  然后他说:“……”

  大钟楼的钟声在这时响起来。

  午夜十二点了。

  他的回话被淹没在钟声之中,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听见。
  






第12章 去城市吧
“这样就结束了。”唐凌转过头说,他的手指微微一松,掌中紧握着的黑色长刀化为一片灰烬,吹散在风中,像一群蝴蝶一样翩翩飞走。

  少年无所畏惧地站在黑暗中,披荆斩棘地从远方而来,他微微张开口,说:“我……”

  唐颖睁开眼睛,脑海里的想象瞬间崩塌。

  晴天阿姨的店在那一夜完全毁了,但第二天立刻就被能力者们修复,还原了旧状,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唯一无法被能力者们修复的是那块巨大的由植物绑成的团,它是由一夜之间出现的,只有她和那位始作俑者才知道,这个看上去很像藤蔓混乱地缠绕而成的团子里究竟缠绕着什么。

  但即使是她或是程远,都没有想过要把它毁掉,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这个“囚笼”被保存下来,放置在后院的小花园里。

  现在她正坐在这恢复原状的院子里的长椅上,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团植物。风声大作,高高地吹起唐颖的长发,有些过大的衣裙在瘦弱的身躯上猎猎作响,还有唐颖这张流露着百般无聊神情的面容。

  天气还是很炎热,不知道在这种灼热之下,这团植物会不会枯死,虽然唐颖在早上已经浇过水了,但还是忍不住走到这里看一看。

  那天晚上,除了失踪不见的晴天阿姨,还有几个人也被杀死了,凶手就是不知为什么复活的亲人或战友。镇长,齐阵和龙冰忙了一夜把那些复生的死者重新送回地狱,虽然结果是问题的解决,但是疑点还是有很多。

  到底是谁,为了什么,想做什么,才打搅了死者的安眠?镇上符合能力的人并不是没有,但是在审问之下还是把他的嫌疑排除了。

  后续不是唐颖足够资格去关心的,她也只是在齐阵训斥岩谷的时候,偶然听到了几句,才把这件事推断出来而已。

  小镇从来就没太平过,夜晚的任何危机都不足以打破白天的日常,这才是唐颖足以轻松坐在这里纳凉的原因。

  风声渐息,岩谷的脚尖轻轻点着地点,出现在唐颖身边,然后,他那么自然地坐下了。

  “吃午饭啦。”他露出讨好的笑容,把手中的纸袋递给唐颖,他受伤的脸让这个表情看上去可怜兮兮又很滑稽。

  “不是程远做的,不想吃。”唐颖面无表情地说。

  “别这样。”岩谷苦哈哈地笑着,摸了摸唐颖的脑袋:“人家还躺在医院里,还逼着他下厨房不是太可怜了吗?”

  唐颖张了张嘴,她想说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她想说程远本来是个女孩,而他知道这一点,她想说唐凌承诺过的事一件都没做过,她想说很多很多,但她最后只是说:“……不会。”

  最后她确定自己只是在生气。很生气很生气。

  “别生气了。”岩谷情不自禁地揉了揉似乎还在痛到发麻的脸颊:“你舅舅难得这么狠地揍我,他已经帮你出气了,看在齐阵这么用心良苦的份上,原谅我吧。”

  的确,齐阵发了很大的火,没错。

  久违的怒气不仅吓到了和他一起赶来的镇长,甚至连唐颖都非常吃惊。

  印象中的舅舅不是烂醉就是发呆,从来没有在唐凌面前表达过一丝与人有关的情感。

  “没有生你的气。”唐颖更闷地说。

  为了不让对方继续纠缠,唐颖从岩谷的手中抢过纸袋,打开发现是一盒披萨,热腾腾的,这种食物奇风镇上根本没有,唐颖只在图书上看过,看来岩谷动用了能力去了城市带回来的。

  不过,图片和实物果然有很大的不同。

  唐颖吸了吸鼻子,闻不出什么香味,不由得嫌弃起来:“不如给我带一袋馅饼。”

  “别这么说,反正是第一次,就尝一口。”岩谷温和地哄着她。

  披萨的一片和一片之间连着长长的奶黄色拔丝,应该就是叫“芝士”的东西。上面撒着黑橄榄,菠萝块还有熏肉,唐颖完全不客气地咬下一口,芝士像是完全咬不断一样,拖出很长一道。

  第一次吃到不属于本地的食物,完全是奇怪的口感。

  “没味道。”她说:“不要给程远了,他会嫌弃的。”

  失血过多的程远被拥有治愈能力的异能者抢救回来,不过因为伤口完全恢复还需要一些时间,所以他还是被扎上了绷带,被迫呆在医院里。

  第二天,被暴揍,但是没有被揍死的岩谷就去向他道歉了,甚至很没出息地把齐阵一起拖过去。

  “他带舅舅来,不就是说明,如果你不满意的话,让舅舅再揍他一顿好了。”对于岩谷这种作死的手法,唐颖嗤之以鼻地说。

  程远露出为难地微笑,好像不习惯唐颖和他的自如相处,又因为自身性格无法提出抗议。

  虽然唐颖好像很快就接受了自己变成女孩的模样,但程远总是在每天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一跳。

  关于岩谷的话,他也只是沉默地听完,然后向他们深深地鞠躬:“对不起。”

  “哎?”

  “我认为这不是岩爷爷的错,是我和妈妈不对,如果我从一开始就把‘异状’上报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还给大家添了这么大的麻烦。”

  “……”

  “虽然多少挽回了一点损失,但是造成的伤害不可避免,请让我在以后参与小镇的战斗里,我虽然没有多少力量,但我会慢慢学习。”

  “……”

  “请您不要再这样说,全部都是我的错。”

  不会责备别人的程远还是一如既往地把错误揽在自己身上,没有责备任何人,但是到底是“没有责备”还是“不能开口说出责备呢?”,除了他自己之外,可能只有读心者才知道了。

  但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会读心。

  完全听不下去,唐颖走出了病房,穿过走廊时,还是忍不住一拳砸向墙壁。

  当然,除了隐隐的手痛之外没有任何收获。

  就是从那天之后,唐颖才开始生气,但具体是生谁的气,她也不清楚。

  “我可是抱着被狠揍的愿望去找小远,结果却被这么说了,唉唉,有种后半辈子都还不完的感觉。”岩谷突然出声打断她的回忆,他困扰地抬起手,张开手指,掌心上渐渐聚集了一阵风,将一只麻雀引了过来。

  “你的后半辈子能有多长,老·头·子。”唐颖毫不客气地说。

  “……哈哈……”

  麻雀被微风纠缠了一阵子后,老老实实地站在岩谷的掌心中,休息了一会儿它又振开翅膀回到了空中,仿佛为了避开那团不祥的植物,它把前进的路线转变了,绕了很大一圈飞向别的地方。

  看着它飞走的身影,岩谷说:“颖颖,去城市吧。”

  “唉?”对于话题的转变让唐颖感到吃惊。

  “离开这个小镇,出去看看。在城市里住一段时间也不错。”

  “……你该不会是来给舅舅当说客的吧?”短短几天,但毕竟是朝夕相处,也足够让唐颖知道齐阵对她的目标,这种从未有过的思想只让唐颖觉得困惑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她已经度过了自尊心膨胀的少年阶段,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再觉得齐阵这么做是因为“瞧不起变成女孩,失去力量的她”,但她依然无法做出赞同的表达。

  准确地说,经过之前一轮又一轮的人生,她在小镇上实际渡过的光阴比齐阵的年纪还要大,这么算起来的话,她岂不是比齐阵还要年长?

  不,这当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一轮一轮的人生里,不管经历什么,长久的痛苦也好,短暂的欢乐也好,她从未对小镇感到厌烦过,相反地,而是越来越执着这块土地。

  “说客?”岩谷感到奇怪:“你不是很想去城里吗?”

  “……那是之前。”

  “可以让小远和你一起去,两个人互相照顾,顺便也换换环境,改改心情。”岩谷说着,开玩笑似地戳了戳披萨:“虽然这种食物在你口中是无味,不过尝过了总比一无所知要强得多吧?”

  “……狡猾。”

  的确,如果让程远每天继续面对这件事情的后续也太残忍了,干脆离开一段时间把麻烦全部丢给岩谷,这样更好。如果城市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热闹,想必也会有更多吸引目光的东西吧。

  无法说服齐阵,反而被岩谷说服了,唐颖闷闷地啃着纸袋里的披萨,冷淡得有些锐利的目光看着花园。

  告别岩谷后,回家的路上遇见了龙冰,唐颖下意识地绷紧了已经不存在的肌肉,但龙冰只是悠闲懒散地打了个招呼,根本没有特别关注她,当然,“因为被抢了妹妹所以对你特别好”的伪装殷勤什么的更是不会有。

  这让唐颖更深刻地意识到,之后面临的人生已经完全不同了。

  但是就像之后的几个夜晚,她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会听着外面的声音,回想自己曾经的厮杀和仇敌,不甘心得侧夜难眠,结果她却睡的很香,连梦都没有做过。
  






被崩坏的日常
第13章 一则都市传说
有一则都市传说是这样的。

  其实也想不清楚在那里看到的了,可能是微博,可能是论坛,但是看过之后觉得毛骨悚然,从那以后不管过了多久,只要在傍晚或者临睡前想到这则故事,那一夜就注定要失眠。

  这个故事对赵宇明而言就是有这么大的杀伤力,他甚至忘记了这个故事原本有多长,时间慢慢地流逝,记忆慢慢地模糊,记住的也就是一个大纲还有一些关键词。

  准备好了吗?那么,他要回想了,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这个人半夜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一个怪物偷偷进了他的家里,杀掉了他的父母,还很有兴趣地摆弄着他们的尸体。

  因为太害怕了,这个人逃回床上,假装自己睡着了,什么都没有发现。

  但是怪物拖着尸体进来了,在墙上摆弄了一些什么,然后钻到了他的床底下。

  因为受不住这种煎熬,这个人把眼睛偷偷睁开一条缝,看见墙上赫然写着几个血红的大字:

  我知道你醒着。

  啊啊啊啊啊——超级可怕!

  知道这则故事的那一天究竟是哪一天,赵宇明已经忘了,但他认为,那一天一定会在之后的某一年里变成他的死期。

  对赵宇明而言,这个听上去很简单的故事比什么裂口女,僵尸,斧子男,咒怨,半夜哭声之类的要可怕一千倍一万倍。

  其实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里,每个人对恐怖的定义也不同了,写恐怖故事也变得越来越困难,再以恐怖而出名的故事在一些人的眼里也不过是“乏味”“不恐怖啊”的代名词。所以对于赵宇明而言,看过的恐怖片和恐怖故事不需要多,只要有这么能够戳中他,让他时时感到不安,夜晚无法入睡的一条就够了。

  因为非常害怕,他甚至不敢把这个故事在夜谈的时候说出来吓唬别人,也不敢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或者打在电脑上,因为很害怕这么多了之后就会被故事诅咒,这也是为什么他一想起来就睡不着觉的缘故。因为这则故事对他而言最为恐怖,所以连想一想都觉得会引火上身。

  可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想起来呢?难道现在不是深夜吗?难道明天不需要上班吗?难道可以放任自己一夜无眠然后被和蔼可亲的老板好好照顾吗?想想都不可能,老板可是仅次于这则故事的恐怖存在,晚上只要不想起来就不一定会被这则故事折磨,但白天一定会被老板虎视眈眈地盯着,所以饶了他吧。

  可是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想起来?而且还是在这种很难闻的情况下?

  对,赵宇明迷迷糊糊地觉得,面前有什么很难闻的东西,难闻的东西缠在他的手指上,鼻腔里也充满了这种无法容忍的味道,身体上也缠绕着这股味道,还有黏糊糊的感觉。

  他明明只是好好地睡在床上,为什么要经历这样的折磨?

  眼皮沉重得完全睁不开,手也因为沉重感到很累,但是周围难闻的气味浓烈得又让赵宇明感到心烦。

  在心中默数三个数字后,他猛地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的手,然后他陷入了深刻的惊惧中。

  这、这、这、这是什么啊!

  这算什么啊!

  感到很累的手上,原来是因为拿着一节断肢,没错,这是一节断肢,正在一滴滴地滴着血,皮肤和血肉都是那么清晰真实,完全不是恶作剧玩具店里那种万圣节时候买回来吓人一跳的东西。

  赵宇明的思维因为这股冲击而停止了。

  他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拿着一条断肢。

  本来应该在家中舒舒服服地睡觉的自己,现在正拿着一节不知道属于谁的断肢。

  难闻的气味也很清楚了,来自这条断肢还有血,身上的黏糊糊也清楚了,就是血。

  这一定是个梦。

  他慢慢地抬起头,看着前方。

  这是一面墙壁,应该是个女孩的房间,因为墙壁上贴着粉红色的墙纸,还有小动物的装饰,除此之外就是最近正在流行的卡通人物的海报,画着哥特妆的ACG小萝莉十分可爱,穿着学生制服温文尔雅的ACG男性也很符合现在小女生的品位,更不用说那个最近正在流行的真人少年明星,根本就是赵宇明这种中年上班族最不了解的存在。

  很明显,这不是赵宇明的房间,而是属于某个女孩,年龄不详但应该不会是已经结婚的女性。

  但这些都被红色的血液污染了,红色的血液黏在墙壁上,组成一行惨红色的大字:

  我知道你醒着。

  赵宇明张开嘴巴,惊恐而刺耳的尖叫终于克服了思维的禁锢,冲破了他的喉咙。

  狂乱中他甩掉了手中的残肢,一蹦三尺高地尖叫着,突然,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想到了什么,他保持着十分恐怖的扭曲表情,慢慢地转过头。

  身后果然有一张床,被子下面是鼓起来的,也就是说,床上有人。

  恐怖,恐怖再现了!

  + + + + + + + +

  在今天晚上之前,鹿梦梦的人生一切平稳。她今年十六岁了,开学就上高二,虽然高中生活压力很大,但因为她的家离这所重点高中很近,所以每天都可以回家,把“休闲”和“学习”很好地分开。

  家庭很富裕,父母对零花钱也出手阔绰,虽然也很会管东管西,但是却从来没有明令禁止过不准做什么事。

  何况鹿梦梦对生活的享受标准本来就不高,对她而言,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可以了。

  给爸爸发了一条“因为和朋友约好去pupa吃披萨,所以不回家吃晚饭,七点之前一定到家”的短信后,鹿梦梦就开始忙着把盘子里的美食全部拍照,晒到朋友圈里。

  pupa披萨店在手机点评上好评率非常高,这一段时间更是一直处于连冠的状态,鹿梦梦经不住馋虫的闹腾,干脆约了朋友一起过来,可是朋友接了个电话,很抱歉地说她有急事。鹿梦梦一开始有些失望,但是点好的食物送上来后,她也就不再顾及其它。

  喝了一大口饮料,鹿梦梦抬起头,这才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前面座位上的两位客人。其实她只是被正面对着她的女孩吸引了注意。

  这个女孩美得有些难以置信。就算同为女孩,鹿梦梦也忍不住在心中这么感慨。

  不管是面容,身材,还是优雅的气质,都找不到可以挑剔的地方,也没有哪里被“整”过的痕迹。一定要质疑的话,那就是对方的衣着,绿色的短袖上衣,碎花短裙和平底运动鞋这种搭配简直诡异,但是属于女孩相貌上的气场过于强大,只会让人全程盯着她的脸,根本就没法在意别的。

  披萨上的切不断的芝士似乎让女孩心烦,几次用刀子很笨拙地试了试后,她干脆用手指直接抓起来大口咬,本来鹿梦梦以为她是属于气质高雅那一类的女孩,现在又无法判断了,但是哪怕是做这些动作,鹿梦梦还是觉得她做的很好看。

  比起她,她的同伴反而很拘谨,明明是个身材超级高大,外表凶恶的男人,却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一手拿刀一手拿着叉子,认认真真地把一块披萨切成一个个小块。

  两个人并不像是情侣,说起来他们之间的感觉更像是家人,放学后的哥哥带妹妹出来玩,或者姐姐带弟弟也说不定。

  因为遇到这对让人印象深刻的组合,鹿梦梦除了讨论今晚的食物之外又多了一些和朋友传播的话题,这些话题只要一开始,就引发了更多的话题,从“原来还有好看的人哪怕乱穿衣服都很好看”到“你知道XX明星上周在娱乐节目里穿了一件好可笑的衣服”到“下次我们去XXX吃火锅吧”,这样一直聊着,直到上床睡觉的时候,鹿梦梦还意犹未尽地回想着手机聊天的内容,不时露出隐忍的笑意。

  因为聊得太过兴奋,一开始根本睡不着,想想明天第一节课是最无聊的历史老师的课,鹿梦梦觉得不需要给他留什么面子,干脆重新掏出手机翻了一会儿美食点评网,选定了之后一个月可能会去的几家餐馆后,她开始觉得困了。

  不过在睡觉之前,还是先去趟厕所好了。

  她轻轻地打开门,蹑手蹑脚地穿过走廊,房间里安静地只能听见空调运转的声音,将要路过客厅的时候,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那种人类本身具有的,强烈的,有某种危机存在的意识,让她后颈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出于这种害怕,她的身体紧紧地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就算没有什么发生,之后顶多自嘲自己小题大做,明天上学还能夸张地告诉同桌,或者拿来当上课睡觉的借口。

  真的没什么。那时候鹿梦梦是这样想的。

  但是事与愿违。鹿梦梦没有夜盲症,黑暗的房间里也能借着夜光看见一些东西,更何况街道上的路灯也将一些微光送入了客厅。

  鹿梦梦看见了一个“地狱”。

  她看见她的父母倒在地上,残缺不全地,鲜血横流地,她看见一个男人正坐在这些东西中间,闭着眼睛,哼着小调,摆弄着父母身上的断肢,甚至很开心地把血涂在脸上,在他的旁边,放着一把沾满鲜血的斧头。

  “……”

  因为眼前的画面太冲突,太恐怖,一瞬间,鹿梦梦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意识回来的时候,她发现她已经回到了卧室,两眼发黑地站在床边。

  她钻进了被子里,在里面瑟瑟发抖,闭上眼睛,全是刚才可怕的画面,她没有胆量再去确定一次,只能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一定是做梦,只要睡着了醒过来就好。”

  就在这时,她听见自己的卧室的门开了。

  被什么人,打开了。

  墙壁那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鹿梦梦拼命地咬住自己的手,任由眼泪和鼻涕流进嘴里也不敢发出声音。

  过了几分钟,或者过了几个世纪,鹿梦梦听见那个可怕的男人爆发出了更加可怕的尖叫,简直就像是要把自己的灵魂叫出来的尖锐声音让她几乎昏倒。

  声音突然停止了。

  卧室里响着粗重的呼吸声。

  鹿梦梦的眼睛夸张地大睁着,像是要撕裂眼角。

  一只沾满血液的手突然掀开了她的被子。

  房间里顿时响起了男人和女孩同时地尖叫。

  恐怖,恐怖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有些事情,今天双更,晚上应该还有一更?
噗,随便吧,久违地这么认真,我自己倒是挺开心的
PS:用了加号当分割线





第14章 最不般配的夫妻
原本应该六点下班回家,但是因为本该负责留下来整理资料的同事有了约会,所以周全被拜托接替他,一直在公司忙到了八点多。

  年过四十岁,周全在公司里的位置变得很尴尬,他原本就处在一个不上不下的职位上,工作期间也没有体现出让人眼前一亮、可以提拔的能力,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到了四十岁,成为一个有资历但没什么特别好评的老员工,在现在员工年龄普遍年轻的公司里,随着越来越多高学历高能力低年龄的年轻人的涌入,他的存在价值也越来越低。

  加上他性格随和,做事又慢,不像其他老前辈那样风趣幽默,所以就连欢迎度和存在感都渐渐失去了。

  以后,真的能实现那个目标吗?周全困惑地叹了口气,心情沮丧,肚子也跟着咕咕叫起来。听着一旁商店传出的美妙歌曲,想回家的心情变得特别强烈。

  “这首歌不错。”周全听到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这就是‘流行歌曲’吧。”这是男孩的声音,非常低沉。

  “而且歌星长得很漂亮,身材不错。”

  “……”

  虽然是对那位女歌星的赞扬,但周全还是不由得露出了与有荣焉的微笑。

  因为过于陷入自己的思绪,下一秒,他撞到了拿着可乐杯的女孩的肩膀。可乐从封口不严实的免洗杯里洒出来,染在对方绿色的短袖衫上。

  “啊……”本该及时道歉的周全,在看清女孩面孔的那一刻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因为这实在是一张让人惊艳的面容,周全为这种视觉效果愣了三秒钟,才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对不起,对不起。”

  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在心中充满了担忧。

  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周全其实很害怕长相漂亮的女孩,大概是因为自身从小就有的自卑情绪,面对光彩亮丽的女孩总是自惭形秽。

  这个毛病在最近一段时间才稍微改善,说到底,还是妻子的功劳。

  “这东西不好洗吧?”女孩皱起眉,挑剔地看着短袖衫。

  “我可以试试。”一个粗犷的声音带着完全不符合的羞怯低声说。

  这时候,周全才注意到对方身边还跟着一个过于高大,单凭气势就让人喘不过气的男生,一瞬间,“无法私了”的担忧塞满了他的大脑。

  “对不起。”他诚恳地说。

  “小事。”女孩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和同伴离开的同时还继续着之前的闲聊:“要买这种东西的话就要去商场吧?”

  “应该。”男孩不确定地回答。

  没被找麻烦,还听到了这样的话,周全借着一股说不清的心情,突然上前几步追上了两个人:“抱歉。”

  “怎么了?”

  周全从包里掏出一盒崭新的CD盒:“因为听见你们说很喜欢刚才的歌星薛紫英,我这里有她的签名CD,作为赔礼送给你们。”

  这是薛紫英的纪念版签名CD,因为只发售三千张又伴有特别的资料书和写真,所以价格炒得很厉害,如果对歌坛稍微了解的话,女孩一定会对“相貌平凡的大叔居然随便送出了这种CD套装”感到惊讶,但她只是顺便地接过来:“叫薛紫英吗?谢了。”

  “非常感谢。”比起来,男孩脸上的感激倒是真诚得多。

  “不,没关系,我家里还有。”

  周全慢慢地吐了口气,看着这奇妙的一对离开的背影,一想到刚才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夸赞了薛紫英的外貌,心中更加自豪起来。

  周全并不是个追星族,一个月之前,他对明星的关注程度甚至比不上楼下的猫猫狗狗,但是因为妻子的关系,最近对娱乐圈的人和事越来越熟悉。

  说起来一定会让人感到无法相信,就连周全每次想到这件事,也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这种韩剧日剧的桥段居然发生在他的生活里。

  他的妻子并不是追星族,也不是经纪人,而是薛紫英本人。

  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歌星加演员薛紫英。

  这种宛如天方夜谭的话,就算说出来也一定会成为公司里长盛不衰的笑话,但是这是实实在在地发生的。

  一个月前,周全正在街头散步的时候,突然收到了鲜花,送他花的人是个他不认识的,相貌美丽并且身材性|感的女人,女人把花送给他之后,就转头跑进了一辆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加长跑车里。

  周全抱着花一头雾水地站在原地,以为自己被什么整蛊节目恶搞了,可是从那天之后,这个叫“薛紫英”的女人就开始拼命地纠缠他,不仅趁他上班的时候,把他租的房子买下来全部翻修,还罔顾周全的个人意愿,强行搬进了屋子里。

  一开始,周全处于害怕和不知如何是好的阶段,从女同事那里旁敲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