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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老实人惹你了-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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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邙的手艺人总爱精益求精呢!
在北邙边境外放牧的勿吉人倒是发现有些不对的,有些地方未曾去过,草皮却有被啃食过的痕迹,难道是野马群?一伙人兴高采烈地守了几个晚上,打着喷嚏失望地离开了,唉,野马估计走了。
***
南方的晋国皇宫逐月公主的娥华殿中,面如凝脂的美人坐在国师的华丽,繁复的桃粉宫裙被洁白的国师朝服拥簇着,逐月愁眉不展,忧心忡忡道:“奂郎,钟明朗还是不肯死心吗?”那日城墙一跳,虽然没有伤到性命,但是逐月受惊过度,生了一场大病,丢了脸又忧思过虑,她现在看上去就像个极易破碎的瓷娃娃,见而生怜。
国师何奂稍稍拥紧怀里的女孩,将脸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上,瞳孔黑得吓人:“最新的线报,钟明朗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去过后宫了。前殿被他清洗了,什么消息都没打探到。听说他还三天两头往军营里跑。”
逐月小小地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道:“他莫不是还会再来?”逐月心忧地抱紧了何奂,将头埋在何奂的胸膛上,软软的黑发蹭得何奂心头一痒。
“我倒是希望他来呢,再来几趟,搬空了这晋国,我们再夺了他的北邙,岂不是正好?春日里,你我二人策马去草原看漫山遍野的鲜花,秋日里池鱼肥,我钓鱼,公主与咱们的孩儿们吃鱼,岂不快哉?”
逐月脸上一红,含嗔带怒地推开何奂,小声道:“谁要和你生孩子。”脸上却笑容浮现,抿嘴也抿不下去。
何奂复又搂住逐月,蜻蜓点水般一吻,道:“钟明朗难成大器,晋国永远是你父皇的。”怎么可能?何奂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让晋国亡国!若是天下能够更乱些,战火烧了一切,那更合心意,妙哉妙哉!
话题的中心,霍水仙又往军营赶去。军营里的训练一如往常,宇文极领着霍水仙进了暗室,小心翼翼地拿出刚打出的一批弓。弩,激动得声音直颤:“陛下,有了这弓。弩,咱北邙还怕谁?”
霍水仙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因他图纸画得细致,那些打铁师傅手艺也高超,这批弓。弩都勉强达到了预计,霍水仙把手中的弓。弩放到一边,道:“走,上次劳烦将军给孤王精选的三千骑兵,看看去。”
宇文极宝贝地将那一套弓。弩小心翼翼地收好,本是五大三粗的络腮胡子大汉,却做出一副怀抱小婴儿的神态,着实引人发笑。霍水仙没笑,他心急想要赶紧去看那三千骑兵。
一声军令,校场内尘土飞扬,三千骑兵一炷香内集合完毕,站得整整齐齐。宇文极颇有些得意地指着场内兵卒,道:“陛下,这三千男儿是正是为您而选,请陛下一观。”
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台下三千年轻的兵士,道:“家中有父、或兄弟在军营中的,上前一步走!”
人群中一片骚动,议论声顿起,渐渐有人站了出来。霍水仙眉头一皱,继而又道:“你们的父兄可有一人退伍回家,宇文将军,这件事交给你了。”宇文极应了一声“诺!”。
台下的议论声更大了。霍水仙严厉地看了眼宇文极,宇文极后背直流冷汗。
“因为你们进了这骑兵团,就是九死一生!不想加入的,现在即刻离开此校场,退回原来的队伍中去。孤王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陆陆续续走了几十人,剩下的人反而更加坚定了意志。家中不必牵挂,何不战场厮杀?贫苦人家出来的子弟,能混上一口饭吃就满足了,更何况是跟着由北邙王亲自带领的军队?富贵险中求。
“好!剩下的就是不怕死的了。”
霍水仙下令让这三千兵士分作两队互相厮杀,双方人马你来我往,人嚣马嘶,好不热闹,霍水仙看着眉头却越来越紧,最终是再也忍耐不了,跃上战鼓台,连击九下战鼓,台下混战的兵卒都愣住了,保持着造型,囧囧有神地看着台上飚力的国主,耳膜震颤。
“你们像什么兵?你来我往地比划,很好玩?还有你!”霍水仙一指台下一不起眼的灰衣小将,怒道:“我没记错你就是勿吉来犯之时,坚持要上战场杀敌的那个兵卒!就你这个样子,战马能跑出去十丈吗?”
那灰衣小将涨红了脸,不服气道:“陛下您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也没见过我们挥汗如雨地训练,却要我们自相残杀,属下不服!”
“不服?”霍水仙没有多说,将手中的战鼓棍扔出去,隔着五百步的距离,一举将那兵卒的战盔打掉在地上,那兵卒受力后退数步,单膝跪地高声喊道:“属下服了!”这样的精准度与力量,他做不到。
“孤王要你服吗?孤王要的是你们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下!宇文将军,孤王对你的训练很不满意,这三千骑兵团,以后由孤王亲自训练!”
宇文到底是多年的老将军了,被一个毫无经验年轻人这么打脸,虽说对方是国主,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当然,当他三个月后再看这骑兵团,只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加入其中,当一个小卒子也好啊!
第56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3)
“孤王要的铁骑军,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铁骑军!你们将要代表的,是整个北邙军人的脸面,你们是北邙的军魂!懂不懂!”霍水仙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中,让人热血沸腾!
“懂!”两千八百一十五人的声音整齐化一,震动山河。
“不,你们不懂。”霍水仙脸上流露出不屑,他瞥了一眼台下开始骚乱的人群,道:“哪怕你们是宇文将军从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三千勇士,你们仍旧远远达不到孤王心中军人的标准!从今天起,孤王颁布三条军令:“一、服从长官指挥。违者,斩!
“二、列队时必须经由长官允许,才可讲话。违者,斩!
“三、不允许私下斗殴。违者,斩!
这次台下没了议论的嘈杂声,所有人紧闭着嘴巴。霍水仙点点头,又道:“记住,你们只是孤王的刀,一把劈向勿吉恶狼、齐国饿虎的刀!你们的背后,是这个国、是你们的家!从今天起,你们接受的是超出你们能想的程度的训练,孤王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也会和你们一起。”
所有人都热水沸腾、睁大了眼睛,陛下说的是“我”,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陛下拿咱当自己人!把自己当做和我们一样的兵!有些人热泪盈眶,死死咬住了嘴唇,有些人却忍不住还是抱有怀疑态度,觉得年轻的北邙王不过是嘴上哄他们,他们爱这个国家从而更担心会失望。不过,很快他们就会知道,霍水仙没有骗他们,不管前一句,还是后一句。
第二天一早,晨起负重五十斤沙土跑二十里,很多人跑了一半就受不了了,但是陛下背着比他们还重的沙袋也跑在人群之中,离他远的兵卒还能偷偷松口气,跟在霍水仙身旁的那一群,手脚都酸痛得不是自己的了。
陛下你就不要勉强啦,你的胳膊和腿已经在打颤了,你就要倒下啦!有兵卒特地跟在霍水仙后面,等着看国主的笑话。
然而,霍水仙脚步虚浮气喘吁吁地跑到了终点以后,并没有停下,又飘飘悠悠继续往前跑。他看上去随时能倒下去,但是却又不折不扣地倒腾着向前。霍水仙没停下,跟在他身后的兵卒哪里敢喘气,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直到跑完三十里,这近三千人才终于停了下来,一个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不想起来。
霍水仙放下背上的沙袋,他的肩膀已经被磨出了鲜血,一股子腥味加着汗臭味直往鼻子里钻,但是他的背依然挺直着,大声呵斥道:“你们是军人,站起来!”
兵卒们接二连三地爬了起来,虽然累得不行,看到国主像一个树一般戳在眼前,也不敢再歪歪扭扭,一个个咬牙站直了,列队整齐。
“高凌何在?”
“诺!”高凌从队伍中跑出,他养了半个月的马,皮都痒得发麻!当初霍水仙把他从高家的娘子军里调出来,既没有封官也没有授职,但是高凌还是满怀希望,他知道陛下一定是慧眼识英才的,结果是让他养了半个月的马!虽说是从勿吉来的战马,一匹匹膘肥体壮,赏心悦目,可惜不是三千兵。高凌心中不甘,但是他就是个兵种,服从命令是他骨子里流着的血,他老老实实去养马了,带着手下百十来个兵,把马养得很好,养得很称职,养得他都以为自己真要一辈子当个马倌儿了,昨晚一道军令,鲜红的朱砂封——紧急军令!让他血液都沸腾了!
“高凌,孤王任命你为蓝旗营营长,统领今日跟着孤王跑完全程的兵!”
“遵王令!”高凌单膝跪地领命,沉稳地仿佛仍然是让他去放马。
“胡冲,出列!”
“诺!”胡冲跑出队列,站到台下,他就是上次喊“不服”的那个灰衣小将,这次二十里越野跑在第一个,他心中紧张,不知国主是否要秋后算账了,但是又一想,怕什么,若是明主,定不会草菅人命,若是昏君,早死早好!
“孤王任命你为红旗营营长,领今日跑在孤王前面的近一千五百个兵!”霍水仙控制着速度,今日越野大概跑在一个一半的位置。他要两种人,一种无所畏惧,速度够快,跑在前面;一种耐力足够,定力持久,吃苦耐劳!
“诺!”相比较高凌的稳重从容,胡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千五百个兵啊!这么大的官儿,他只有做梦想过。
“两营营长只需听命于孤王,无须受限于其他军中高官。营内分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尔等自行推选后上报营长。每月都有营内比试,小队长最后两名,从他们所在小队中择优顶替,大队长、中队长同样!明白了吗?!”
“诺!”
“解散!”霍水仙迈开大长腿,挺直了背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关上了门,疼得吸了一口气。钟明朗这个身体素质没法跟那帮操练惯了的老兵油子相比,不过好歹是个男人的身体,要是是战国公主要领兵报仇什么的,那就跪了。磨破了皮的血肉黏了吧唧地贴在肉上,衣服脱下来扯得皮肉钻心地疼,霍水仙撤了硬汉形象,龇牙咧嘴地清理这伤口上的污渍。
他试着念起聚灵真诀,“观宇宙如法。宇则万象生,空间如有;宙则万象起,时间如是。宇尽而宙生,宙停而宇崩。见一切诸法空相,容德容禀容听,凝一切有力之力,能收能纳能融……”
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天地灵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霍水仙的身体中,从解散队伍到晚饭的五六个时辰,霍水仙没有动一丝一毫,他感觉到身上的伤口正在一点点愈合。
而在这段时间内,两营骑兵吃到了他们当兵生涯中最好的一顿伙食——有白面饼、有菜、甚至还有肉,是肉啊!本来还有些人打着退堂鼓,用完餐后——谁都别拦我,我要跟着陛下干!有肉吃!
霍水仙站起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的伤口几乎也都愈合了七七八八,但是他反而皱了眉头,聚灵真诀能够在此世界运用,说明这个世界是有灵力存在的,虽然很少,但是聊胜于无。这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其他人同样具有着超出自然之力。霍水仙仔细回想着剧情,却找不到任何和这个相关的记录。难道这个剧情同“爱上道士大叔”那个世界一样,存在两本小说交叉的情况?
霍水仙想着走出了房门,他换了一身衣衫,不是王宫中龙袍,也不是北邙的战衣,是量体而裁的高丽棉布军装。霍水仙根据上一个世界的军装做了调整,更利于干净利落的马上作战,他只是把大概的要点说了说,北邙国的裁缝们就给做了出来,这会儿刚送过来,霍水仙就给穿上了,整个人显得更加修长,挺直,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军容模特,走到哪儿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出人意料地就把新式军服给推销出去了。
拿到新衣服的兵卒们训练得一丝怨言都没有,新衣服啊,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吗?陛下一下子发了两套,还……说不出来的好看!
高凌有些忧心地看着那些欢天喜地的兵卒,霍水仙知道他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肩头,道:“放心吧,只是小规模的改动,北邙大军暂时还是稳定的。”况且,晋国还给了十万两黄金的军费呢,不好好利用,怎么对得起人家一片好心?
这边,北邙的新式骑军如火如荼地秘密训练着,另一头的晋国王宫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逐月公主的驸马,余光瑞。
余光瑞是晋国左元帅余奉先的独生子。余奉先一生纵横沙场,如今依然老当益壮,掌握着晋国十万大军驻守晋国东南,抵抗来自越国、唐国的威胁,只可惜他有十二个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别人都说这是他杀孽太重,遭了报应了,余奉先心中其实也颇为相信这种说法,因此,为了防止余家的香火断了,余奉先想让唯一的儿子从政。送去书院读了几年书,余光瑞没读出个圣人来,倒把自己给养残了,一副脑满肠肥、不着五六的模样,活活一个纨绔子弟。
余奉先也后悔了,眼看儿子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报国家,索性熄了心思,让儿子尚公主吧!
晋王当初把余光瑞劝留国度,为的就是能够牵制珍兽东南的余奉先老将军,正愁怎么继续把余光瑞留下,免得他跟去了军营里,天上掉馅儿饼了,当下就答应了。逐月确实是晋王最爱的公主,可也只是之一,况且能够留在国都内,不必远嫁他国和亲,父王爱你!
逐月第一次看到余光瑞,扶着额头就晕倒了。这猪一样的人是本宫的未婚夫?还不如北邙那个女孩子般的质子呢!
因此,当初她爬上城楼的时候,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含屈受辱,她是解脱的,她甚至是渴望钟明朗去救她的,然而这一点藏得太深,她当时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沉浸在守节殉国的幻想中了。
“驸马爷,驸马爷!您别……您不能往里面走了。”小宫女根本拦不住新驸马这个吨位的选手,被余光瑞一个屁拳撞到了一边。
“公主?逐月公主?咱什么时候完婚啊?”余光瑞油乎乎地脸伸进了公主的闺房,眸光一闪,看到一抹白色闪了过去,脸上的笑容却放得更大了:“公主,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避什么嫌呐!”
逐月一巴掌拍掉余光瑞伸过来的手,声音尖锐得发颤:“你、你给本宫出去!本宫死也不嫁给你!”
“别、别,您要是死了,我爹得扒我一层皮。”余光瑞说的不是陛下会如何,而是余奉先会如何。
可惜逐月紧张着刚避开的何奂,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细节,她一把拔下头上的簪子对准了喉咙,威胁道:“你给本宫滚出去!现在就滚,不然本宫现在就死给你看。”
第57章 倾国倾情乱世美人(4)
“别,公主!我的公主娘娘,您可千万别自伤凤体。”余光瑞嘴里说得恭敬,人却挤了进去,闺房隔间的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去。
又高又胖的余光瑞,山一样站在逐月面前,压迫感十足。逐月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紧张的双手直抖,她虚张声势道:“余光瑞,你敢以下犯上?本宫只要高声叫喊,你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余光瑞一副厚颜无耻的模样,凑到了逐月面前:“公主娘娘,您别犯傻啊,您就是我的,我也是您的,您心疼心疼我,不就是心疼您自己吗?”这翻话糊里糊涂、答非所问,躲在帷帐之后的人却听懂了,他不管这余光瑞是真傻假傻,但是他知道此时绝不能让逐月喊人来。
而逐月近距离看着余光瑞那一张油乎乎的大脸,几乎要吐出来了,她慌忙推开余光瑞,想要喊侍卫过来,何奂从背后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哟,这不是国师大人吗?您跟这儿干嘛呢?”余光瑞一下子变了脸,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余大人,您可还没成为驸马爷呢,本国师劝你收敛一些。”何奂松开手,将逐月藏到了身后。
余光瑞心下一动,脸上勃然大怒,两手上前推了何奂,压低嗓门道:“何奂!手放干净点,这是小爷的女人!国师算什么东西,老子的爹手上有十万大军,老子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搞死你。”说着撕把开这两人,拎小鸡崽儿似的扯过逐月,藏到自己身后。
何奂笑了,笑得风光霁月,道:“余大人莫要生气,气大伤身。公主近日梦魇,何某不过是来给公主看病的,您急匆匆闯进来,何某担心您误会,这才躲在帷帐之后,还望余大人莫要见怪。”
余光瑞半信半疑,道:“真的?”而又有些藏着得意地说道,“竟是如此,想来是我错怪公主了。公主,您可千万别恼我。”后一句话是对逐月说的,话音里讨好的语气,让人想到摇尾巴的狗。
逐月冷着一张脸,冷若冰霜道:“出去,都给本宫滚出去。”
余光瑞弯下了腰,肚子上的肉叠成一团,陪着小心道:“公主,我的娘娘诶,您可别恼,我这不是不知道您病了吗?我这就走,这就走。”说着又盯着逐月的脸看了一眼,一副色迷心志的登徒子模样,才弓身退出了娥华殿。
何奂一双漆黑的眸子盯着余光瑞,直到看不见踪影,吸了一口气,道:“此子不是大愚,便是大智。”
逐月轻轻推开他搂住肩膀的手,委屈道:“你就看着他欺负我。”
何奂摸摸她的脑袋,光滑如黑绸般的长发宛如流水划过他的手心,“再等等。”
逐月低着头,靠在他怀里,小声道:“又要等,再等就成了余门妇。”
“莫急,快了。”最新线报,余奉先就快反了。余奉先只有这么一个相当于半是残废的儿子,不足为患。只要余奉先一反,受何奂控制着的兵马大元帅,叶三辰,立刻也会揭竿而起,到时候晋国从根子就乱了。
司马老贼,我们的帐该算算了。
逐月埋胸中,错过了何奂一张俊脸上,异样的光彩,她有些甜蜜又有些忧心地问道:“你我二人若是私奔,那、余老将军那边如何交代?”
“逐月,不相信我吗?不信我能摆平,还是不信我会好好待你?”何奂挑了挑眉,似乎对逐月的怀疑有些不满。
逐月叹了一口气,道:“奂郎,你不能负我。”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卿绝!”
***
等了一个月,余奉先不仅没反,反而倒是代表晋国与越国达成了和解,越国国主勾乙要亲自来一趟晋国国都,洛城。迎接使者久久定不下来,一方说要派武将,扬晋国威;一方说和谈为主,自然要派文臣,温文尔雅。晋国公司徒楽被吵得脑袋都大了,最后还是后宫的刘妃出了一个好主意——国师!
国师何奂文治武功,无一不精,又是晋国第一美男子,一表人才,派他再合适不过了。
何奂前脚刚走,后脚宫中的逐月公主就不见了。宫里急忙派人去找,被国师回了话,逐月女扮男装跟着迎接队走了,又状似无意地提及了余光瑞乃是副使。司徒楽本是大怒,但是听刘妃说道逐月原是不太喜欢余家那胖小子的,跟着跑一趟,说不定能跑出感情来,又转怒为喜。
毕竟逐月是孤王的最爱的女儿,孤王是希望你能幸福哒。
何奂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原以为故意在余光瑞眼前和逐月亲密,能够刺激那傻子,让他怒火攻心,劝了他那有贼心没贼胆的爹,扛旗造反,搅乱晋国一池子春水,没想到那余光瑞看着厉害,肚子里却是个孬种,一路上唯唯诺诺地讨好着逐月,还玩什么减重,倒是情根深重。
等到了余奉先的地盘儿上,余光瑞就突然失踪了。何奂暗道不好,被这个扮猪吃老虎的怂人给算计了。不过第一招棋败了,他还有后招——越王勾乙。若是能在晋国国境之内,将勾乙刺杀了,那越晋两国,必然大战。
然而,世事难料,又或者说有些剧情注定会发生,有些人,此生必然相见。
到了东南之后,逐月怕那傻子痴缠,要了一个湖心小岛作为行宫。沐浴完毕,长发垂臀,伸着懒腰回到卧室之中,就见地板上躺着一个面色苍白如纸的青年。
那人浑身湿透,黑发犹如缠绵的水草,胡乱扑在地板上,他面如银月,剑眉薄唇,身形很是修长,外衣估计是泅水时脱了,仅着一身被血染了的白绸中衣,非富即贵。逐月看到他腰间的龙形玉佩,绝品玻璃种,再看他的打扮不像晋国人,心里咯噔了一下,连忙拍醒了他,连声询问。
正是勾乙。
勾乙一睁眼,就看到了一个让他瞬间忘记了疼痛的女子,她的眼睛像是琉璃,她的脸有着少女的稚嫩,又有妩媚的魅惑,她的声音像是六月的山泉,柔情清洌。勾乙觉得自己不仅是身体受了伤,他的魂魄也被勾走了,说不出话来,只能看着她蔷薇般的嘴唇,一张一合。
“你还好吗?我给你叫大夫去。”逐月站起身来,身形一顿,她的裙脚被一只修长的手抓住了,他抓得很紧,关节有些发白,难以想象他明明伤重,却还有如此力气,“别,晋国人要杀我,救、救孤王。”
勾乙失血过多,又极度疲劳,他甚至没能意识到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晋国的口音。不顾,还好他遇上的既不是余家的人,也不是大国师何奂,而是晋国公一派的逐月公主。
逐月的迟到的政治敏感让她意识到有一些超出预计的事情发生了,她慌张地想要跑出去找何奂,但是及时停了下来。她把勾乙扶到自己床上,给他上了金疮药,又红着脸给他换了衣服。
她不得不这样做,两国本就纷争不断,这次勾乙拿出了诚意亲自来谈判,若是因此勾乙死了,伤了和气,定然是两国大战,生灵涂炭。
谁想看到这一幕?定然是雄踞北方,虎视眈眈的北邙国,钟明朗,你不得好死!逐月恨得咬牙切齿,又怪自己为何要长这样一张脸,害的国家不能安宁一日。
她不知道的是,对于当年那个钟明朗而言,不管她美若嫦娥也好,貌丑无盐也好,她就是他心中那个温暖的小女孩,要他爱护一生。
而现在那个无辜躺枪的钟明朗——霍水仙,此刻正趁着夜黑风高夜,迎来了第一次野战演习。出席这次演习的有:国主钟明朗,大将军宇文极,上将军三人,尉官三人,骑兵三千。
宇文极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三千黑瘦精壮的兵,还是三个月之前的那批兵吗?无论是精神状态,还是军容军貌,这都不可能是同一批人。他觉得眼前不是三千兵卒,而是两把剑,两把气势冲天的剑!
一把鲜红,锐利不可挡,一把湛蓝,厚重保家园。他甚至生出幻想,若是这两军打一架会是什么样,但随着演练展开,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这个想法简直就是蠢得透顶!这两军一进一退,配合的天衣无缝,根本就是同一个人的左右手,你会用左手砍右手吗?
红旗营跨马从山坡直冲而下,马蹄厚重,踏得山响,却没有嘈杂的人声,甚至连马嘴里也上了马嚼子,听不到一声嘶鸣。只见这些人分了三批,不见纷乱,个个手持短弯弓。一声鼓响放箭,连珠弩五箭连发,个个远射百米之外移动草人,一批完了,蓝旗军手持铜吨挡在前面,第二批弓箭手流水般持弓布阵,第二轮箭羽如雨。
宇文极激动的胡子都打着颤,道:“陛下,咱北邙这就是有了一千五百个神箭手啊!”
霍水仙也透着一丝喜气,道:“大将军看到这里就得意了?不妨再往后看看?”
宇文极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霍水仙,那样子不像一个四五十岁的人看一个只有十八岁的青年,倒像是翘首以待的娇妇看向情郎。
霍水仙被自己的想法恶心到,打了一个冷战,道:“攻城。”
两声鼓响,穿透了黑色夜幕。
小剧场
何奂:叶三辰,你比叶良辰多~一~辰~~
逐月:叶孤城,你比叶良辰少一辰~~~
叶良成的梗简直笑死我了,好想写这样一个霸道侠客啊哈哈哈哈!《霸道剑客爱上我》《本地人的一百种方法》《我只爱你良辰》《良辰必有重谢》233
星空里
“大湿兄张斌,携可爱萌包小师弟凤源、一心要做大姐大木嘉、渴望进化星空污浊的灵魂导师露西娅,贤妻良母牌好妈妈和氏,恭祝大家中秋节快乐!万事如此!祝啊呜学业有成,多点时间来写我们!”
“大湿兄,月饼!你先把月饼放下来!”凤源蹦。
(腿长一米二)露西娅:(从张斌手中拿下):给,凤源弟弟。
凤源(比脸大的月饼):埋脸啃。好吃,莲蓉蛋黄真好吃。
张斌:……给女王留点,这是她的生日月饼。
凤源:(惊愕,坚硬地吞咽)
第58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5)
不同于红旗营的轻装上阵,蓝旗营的骑兵一身重甲,连马匹也是裹得严严实实,他们向前的速度不快,却像一道铁墙,手持长。枪,轰隆隆碾压而来,所到之处,夷为平地。
一个纵横沙场大半辈子的老将军眼圈红了,是他做梦都想要的军队,是他年少有梦的时候想要的军队,但是他从未拥有过。他没有那样铁人一样的兵,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没有那些设计精巧的战甲,没有想出过这样流水般灵敏又严谨的军阵。现在有了,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宇文极拿袖子按了按眼角,点点头道:“老臣大开眼界!这天下,是陛下的。”
“爱卿所言差矣。”
宇文极心中一惊,看向年轻的国主,他就像一棵树,站在崖头,仿佛从未将什么看在眼里,从未皱过眉头,又好像心中装了整个天下的劳心事儿,他说:“这天下,该是黎明百姓的。”
有这样的国主,于北邙而言,是福是祸?宇文极心中怅然,复又看向演习战场,临时搭起来的“敌军”城池已经被攻下了,火光冲天,却几乎听不到人声,透着一股子死寂。
“宇文将军,把三军整顿整顿,利剑该出鞘了。”
“老臣领命!”
***
左将军留在北邙国中镇守,霍水仙御驾亲征,带上5万人马,滚滚铁骑向南。
这一路打得极快,晋国没想到北邙又攻了来,一个个被打怕了,有的城门甚至没有关,人就跑空了。霍水仙一路拿下十二座城池,直接又杀到了晋国国都,洛城。
这次没了爬上城墙的公主护国,北邙军直截了当对城墙发起了进攻。城墙的垛口中,弓箭手一波波射箭反抗,只可惜相比较霍水仙的红旗营,他们的射程太短,动作交替太慢。
红旗营甚至不用蓝旗营掩护,跃马而上,在安全距离内,弓。弩连动,将城墙上防卫的一射一个准,晋国士兵下饺子一般一个个从城墙上跌落下去。
一个绿衣女子站在城墙最高处看得拍手大笑,她一跃而下,莲步轻踏众人头顶,冲进北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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