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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当个地主[种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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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大姐的话立即下床穿鞋,看到院子外的大姐宛如监工一般盯着他,心里抖了抖。
丁岚语气温柔,好声好气道:“水缸里没水了,快去河边打水吧!”
丁景听话地提着水桶出了院门,麻利地去河边打水,村民们一脸震惊地看着平常一点活都不干的丁景,竟然在河边打水,可真是奇事一桩!
连续跑了好几趟,这水缸里的水才终于满了,丁景累得直喘气。
丁巧把早饭端上桌,依旧是红薯,兄妹3人开始吃早饭。
丁岚发话了:“小景,你吃完饭后就去镇上一趟,把租的屋子退掉,看看能退多少银子,然后从镇上买点肉回来,羊肉可能买不起了,猪肉还是能买一点的。”
丁景奄奄地点头答应,山路难走,他现在更想在家里休息一下。
早饭后,丁岚把背篓给他准备好,丁景原本还想再拖延一下的,如今也没办法了,只得背着背篓出发去镇上。
当时租房子时是交了一年的租金,算了算日子,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丁景好面子,房东只给他退了200文钱。
把自己的东西都收进背篓里,丁景径直去了集市,买了丁岚嘱咐的猪肉后就回家了。
至于私塾,他是没有脸面再去了。
家里的丁岚掀开裤腿,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幸好那薛川给她的药粉效果不错,伤口处并没有发炎,只略微有些肿。
休息了一天后,腿已经可以走路了,只是动作不能太大,很容易撕扯伤口。于是就干脆坐在屋里,和丁巧继续缝制衣裳。
丁景在正午时才赶了回来,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进了院子,喊道:“大姐,我回来了。”
丁岚在房间里应了一声,丁景就背着背篓进了屋子。
丁岚问道:“房子退了多少钱?”
丁景老老实实地把怀里的铜板拿了出来:“那房东退了200文钱,花了30文买了猪肉,还剩下170文。”
丁岚不露痕迹地接过了这些铜板,郑重地说:“这些银子就交给我来保管吧,早点把欠别人的银子还上。”
这欠的银子本来就是因为他借的,丁景也不敢有异议。
既然银子也拿到了,丁岚开始招呼起今天的午饭,看着丁景买回来的猪肉,打算做一个肉丝面。
手掌上有一个口子,也不能碰水,只能指挥其他人做。
丁岚安排丁景在院子里砍柴,丁巧则在厨房里揉面,丁岚坐在厨房门口指点江山。
砍柴也是一件累活,而且这丁景刚走了20里山路,竟然连坐都没来得及坐,就被大姐安排在院子里砍柴。
等到丁景在院子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丁岚终于把丁景叫进厨房了,丁景扶着门进了厨房。
他以前可是一直信奉着君子远庖厨,如今听到大姐喊他进厨房,简直求之不得,起码比在院子里砍柴强吧。
丁巧正在擀面,丁岚站在旁边指挥。
丁景听从大姐的吩咐,进了厨房后开始切肉,丝毫不敢抗议。
他从来没有进过厨房,第一次用菜刀竟然就是切生肉,这刀工自然是不行的,丁景拿着菜刀的手战战兢兢地下刀。
丁岚在旁边连连嘱咐:“小景,慢慢切,别把手给切了。”家里家外可是还有很多活没做呢,可不能让丁景有机会偷懒,这些心里话当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丁景听到大姐话里话外都是对自己的担心,心里原本那些不舒服的小疙瘩早已烟消云散,十分配合地开始干活。
这碗面在丁岚的指挥下,圆满完成,尽管面条有点粗,肉丝也切得太大块了点,不过这味道还是不错的。
丁巧和丁景两人吃起来也是格外香,或许因为是他们自己亲手做的原因,连连拍手称好。
吃饭途中,丁岚就开始指派起丁景下午要干的活。首先就是菜地那剩下的红薯地,丁巧带着丁景一起上山,告诉丁景自家的地在哪里?丁景则是去山上把红薯全部挖回来。
可能是中午饭吃得太满意了,丁景十分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饭后,丁景背着背篓就跟着丁巧上山了。
下午的太阳格外毒辣,不过丁岚可是不会心疼丁景的。丁巧把丁景带上山后,告诉自家二哥,那些地是自家的后,就在菜地里摘了一些自家要吃的蔬菜就回家了,丁景独自在山上挖红薯。
丁巧把大姐要求摘回来的蔬菜放进厨房后,就先把厨房里的碗清洗一下。
待家里全部收拾好之后,就回屋子继续和大姐一起缝制衣裳。
过了一会,院子里的门被敲响了。
丁巧放下手里的针线就蹦蹦跳跳地过去开了门,原来是刘大婶来了。
带着刘大婶进了屋,丁岚起身迎了一下。
刘大婶把手里提着的篮子放在桌子上,担心地问:“我听说你在山上摔了,赶紧过来看看你。”
丁岚笑了笑:“就是受了点伤。”
刘大婶看着上前迎接她的丁岚,奇怪道:“这不是能走路吗?那村里怎么都说你的腿断了?”
丁岚扶着额头,尴尬地笑了:“应该是传错了。”
错开话题道:“刘大婶,最近怎么都没看到你了?”这几天刘大婶总是早出晚归的,以前偶尔还能在院子里看见她,这几天旁边的院子都安静下来了。
刘大婶掩饰不住的笑意:“我现在每天都和我当家的一起去镇上卖韭菜饼呢。”
丁岚“噢”了一声,调侃道:“那看来这生意很不错!”
刘大婶笑着点头:“是呀,我现在每天去镇上做韭菜饼,不到中午就能卖完了,回来还能再干点农活。”看了看丁岚的腿:“你这真没事?”
丁岚解释道:“我腿能走路,就是以后不能干重活了。”
刘大婶这才放下心来,宽慰道:“只要还能正常走路就好,不过你这家里的活可怎么办?”
丁岚听见院子外面传来推门声,估摸着是丁景回来了,心里有了主意。
轻轻地咳了一声后才提高音量,答道:“是小景在做,知道我干不了重活了,二话不说就放弃进学了。现在可是一点重活都不让我干,还说以后要让我每天都能吃上肉呢。”
刘大婶惊诧道:“这丁景是转了性子了?”
“这小景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能吃苦的孩子,知道心疼大姐呢。昨天上山砍了柴,现在还在山上挖红薯!”丁岚开启狂吹模式。
刘大婶愣了会:“就是不知道他能坚持多久?”
丁岚信誓旦旦地说:“小景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做事情从来不会半途而废的,我相信他!”
门外的丁景忍不住红了脸,自己刚刚还想着偷懒不去了,没想到大姐这么信任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懒惰呢!
把背篓里的红薯倒进院里,不发一言地拿着锄头继续上山挖红薯,尽管肩上的皮肤都被背篓的带子磨破了,汗水也迷得他睁不开眼,但是他一定不能辜负大姐的期望。
和刘大婶唠了一会家常后,这刘大婶就得去田里干活了,现在她家的地里都是她儿子刘大壮在干活,每天只能趁着从镇上回来时,过去给儿子帮点忙。
刘大婶走前把篮子里的鸡蛋拿了出来,为人十分大方,拿了二十几个鸡蛋过来。
丁岚客气道:“这也太多了。”
刘大婶笑着说:“你教我做韭菜饼,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感谢你,这些鸡蛋你得收着,正好可以养养身体。”
丁岚只好点头收下,待刘大婶走后,把这些鸡蛋收进厨房里。
其实丁岚在穿越前,是不太喜欢吃鸡蛋的,她最喜欢吃的是咸鸭蛋,尤其是那流着油的蛋黄,简直是人间美味。
想起了那蛋黄的口感,丁岚忍不住狂流口水,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咸鸭蛋卖的。
等等……
丁岚的眼睛一亮,这不就是商机嘛!
这咸鸭蛋她是会做的,方法自然是简单的,心里有了主意,干脆自己做咸鸭蛋,也能换点银子。
做咸鸭蛋的材料也是很常见的,也就是鸭蛋,高度数的白酒,再加上大量的盐。
丁岚上次在镇上了解过这里的物价,这些材料倒是都不贵,比起做香皂,现在做咸鸭蛋明显更实际一点。
既然已经决定要做咸鸭蛋了,丁岚开始思考起自己要准备的东西了。
首先就是鸭蛋的来源,丁家村外正好有一条河流,村子里面还是有很多村民在养鸭子,这鸭蛋一般都是拿去镇上卖的,如今倒正好方便她在村里收鸭蛋。
至于白酒的话倒是必须得去镇上买了,还有盐,家里的盐肯定是不够的,还有装鸭蛋的坛子,这也是要买的。
想了想,自己明天还是得亲自去镇上一趟,等刘大婶回来了,跟她说一声,明天蹭她家的驴车一起走,还能顺便驮着买回来的东西回村。
第17章 (抓虫)
正想到这,院子外就传来了拍门声,听声音,正是丁大婶过来了。
丁岚起身应道:“在呢,门没关。”
丁大婶抱着一大捧菠菜进了院子,从上到下审视了一遍过来迎接的丁岚,暗自奇怪,这不是能走路吗?
看着丁大婶探究的目光,丁岚满脸黑线,这伯父一家是怎么传的话?自己只是想铺垫一下,以后可以正大光明地偷懒,这村里恐怕如今已经把她传成一个瘸子了。
丁岚无奈道:“我没啥大事,就是干不了什么重活。”当初随口撒的谎,现在硬着头皮也得圆下去。
丁大婶心想:这都干不了重活了,还不是大事呢,不过只要还能正常走路,就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丁岚那天下山时,丁大婶就已经知道丁岚受了点伤,她儿子说是没什么大事。结果今天一出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的,都说丁岚的腿断了,以后都站不起来,这才慌忙过来瞧瞧。
丁大婶放下心来,把手里的菠菜放进厨房里:“我过来给你送点菜,对了,守信要我给你带话,他们明后天都要去山上。”
丁岚心里一喜,笑道:“那行,我明天和他一起去山上。”
丁大婶皱着眉头,不赞同地说:“你这腿上的伤还没好,还是等养好了身子再去吧。”
丁岚哪好意思告诉丁大婶,自己这些都只是皮外伤而已。只得硬着头皮点头:“那我后天和守信一起去吧。”
丁大婶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约定好了去山上的日子,丁岚倒是想起一件事,这丁大婶家里好像也养了好几只鸭子,扭头询问:“丁大婶,你家里的鸭蛋还有吗?”
“还没来得及拿去镇上卖呢,你要吗?”丁大婶扭头问道。
丁岚颌首:“我打算买一些鸭蛋做小食,到时候拿去镇上换点银子。”
丁大婶笑道:“这也是个进项,你需要多少?”
丁岚考虑了一下:“先买个几十个吧。”
丁大婶估摸着家里的存货:“我家里应该还剩40来个鸭蛋,等会我都拿给你吧。”
“那这个价格……”
丁大婶摆着手笑:“1文钱1个给你吧,正好省得我还要拿去镇上卖了。”
鸡蛋在镇上是1文钱1个,这鸭蛋比鸡蛋大了不少,按理拉说,是应该是比鸡蛋贵。这一看就知道是丁大婶给的价格太便宜了,拒绝道:“这可不成,我这不就占了大便宜了吗?”
最后这鸭蛋还是定价3文钱2个,两人协商好价格后,这丁大婶就回家把鸭蛋拿过来了。
满满的一篮子,丁岚仔细数了数,一共48个鸭蛋,丁大婶还非要抹了零头,最后一共算了70文。
鸭蛋买回来后,就到了晚饭时间,丁大婶赶着回家做晚饭。
丁岚收拾好后,就去厨房看看丁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丁巧正在厨房做韭菜炒蛋,这个菜丁巧见大姐做过,步骤什么的都还记得,做起来也算得心应手。最后再炒了一个肉菜,把丁大婶送来的菠菜清炒了一下,这晚餐就算做好了。
丁景在天黑前终于赶回家了,虚脱般的把沉重的背篓放在地上,累得都爬不起来了。
丁岚倒了杯水递过去:“小景,红薯都挖回来了吧!”
丁景语气弱弱地:“还有一点没挖完,明天中午应该就能全部弄完了。”这红薯虽然难挖,但最累的其实是把红薯背下山,下山的路简直是精神和**的双重折磨。
丁岚挑眉,虽然有点嫌弃这丁景干活的速度,但说话的语气依旧温柔:“没事,明天把红薯挖完,正好下午还可以去林子里再砍点柴回来。”
就连明天的任务也被布置好了,丁景心里有点后悔,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以前的生活是有多么的舒服。
恢复了一点力气后,上桌开始吃晚饭。
丁岚面带微笑,一直在给丁景夹菜:“小景你要多吃点,这样干活才有力气。”
丁景:……
吃完饭后,丁岚就去了隔壁刘大婶家,和刘大婶约好明天早上一起走后,才回了自家的院子。
丁巧点着油灯还在缝制衣裳,丁岚看了看她的进度,这丁巧的手法越加娴熟,缝得又快又好,估摸着明天应该就能完工,这才放下心来。
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恢复得也很快,应该不会耽误后天去山上的行程,和丁巧洗漱一番,两人安心睡觉。
第二天,丁岚还在睡梦中就听见了驴吭哧吭哧的声音了,起床把自己打理干净后就去了刘大婶家。
正好刘大婶也快要出发了,丁岚上了后面的板车后,刘大伯就驾驴向镇上出发。
丁岚扭头看了眼这驴板车后面的东西,这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就连炭都带了。
进了镇子,这刘大婶要去支个饼摊,刘大伯要去市集上卖菜,3人就此分开。
丁岚打算先去酒铺把高浓度的白酒买了,正好看到前面有一家梁记酒铺,门上的招牌看着倒是有一定年代感了,应该是家老字号。
丁岚抬步进了这家酒铺,一进去就看见一位老熟人,这不正是当初自己卖图样的灯笼铺掌柜吗?
丁岚主动上前打了招呼:“掌柜的,好久不见。”
那灯笼铺的掌柜扭头一见到她,就满脸惊喜地喊道:“姑娘,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丁岚看着眼前过分热情的掌柜,奇怪道:“掌柜的,可是有什么事情?”
掌柜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开门见山道:“你上次卖我的图样,让我的生意重新好了起来,这不是还想从你这再买新的图样吗?”
丁岚笑了笑:“这也没什么问题,但是我今天有要事在身……”
掌柜有求于人,凑上前问道:“姑娘有什么要事?说不定我还能帮助姑娘一二呢!”
丁岚求之不得:“也就是想来镇上采买一些物品……”
掌柜接话道:“姑娘你可真是找对人了,我祖祖辈辈都在这青山镇长大,这里的商铺我都一清二楚,只是不知道姑娘需要采买什么东西?”
丁岚感谢道:“那是再好不过了,我今天主要是来采买烧酒、盐,还有装东西用的坛子。”
掌柜摸着自己的下巴:“这烧酒就在这梁家酒铺买好了,这家铺子也是老字号了。”
一旁的酒铺小二十分有眼色地迎了上来,自夸道:“我们家的酒铺在青山镇上已经开了几十年了,客官你大可放心!”顿了顿,“不知客官要买什么酒?”
这做咸鸭蛋就是要用酒精度高的白酒,思忖一小会后:“最烈的那种吧。”顿了顿:“价格最便宜的。”
听到丁岚只要最便宜的,但这小二丝毫不怠慢,依旧热情推荐:“那这款烧酒可好。”
说着就开了酒封,舀了一小勺给丁岚品尝,丁岚一闻这个酒味,就知道这度数不低了,小小地浅尝一口,非常辣嗓子,当即决定就这款烧酒了。
这一斗烧酒就花了100文钱,价格已经是这梁记酒铺里面最便宜的了,用来做咸鸭蛋也算合适。
买了烧酒后,掌柜的就带着丁岚去买剩下的东西了。
路上时,掌柜的和丁岚唠起了家常。
掌柜的问道:“不知道姑娘姓什么?”
丁岚答话道:“姓丁,家住丁家村,不知道掌柜的怎么称呼?”
掌柜笑容满面,心里有所求:“丁姑娘,鄙人姓陈。”
丁岚拱手道:“陈掌柜。”
两人边聊边走就到了卖坛子的商铺,商铺的掌柜和陈掌柜都是老熟人,有陈掌柜带着,丁岚以极低的价格买了好几个用来装东西的坛子。
接下里就是买盐了,丁岚需要盐的量还不少,这个时代官盐的价格其实并不高,但盐商都是限量供应的。幸好这陈掌柜跟在身边,免了一顿麻烦,丁岚买了一袋子的盐,这所有的东西就全部置办完了。
把东西送去刘大伯那里,正好回村时可以用驴车带回去。
事情办好了,陈掌柜上前一步:“丁姑娘,我在酒楼里订了一桌饭菜,你可一定得赏脸呀。”
丁岚笑道:“陈掌柜今天帮了我的大忙了,就算是请客也该是我请。”
陈掌柜直言道:“这可不行,丁姑娘上次的图样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丁岚倒是没有继续客气,这陈掌柜可是真心相邀,自己也是再推拒就有点不识相了。
跟着陈掌柜就上了酒楼,两人就坐在二楼的角落处,陈掌柜做主点了菜。
两人一边等上菜,一边就聊起了这图样的事。
陈掌柜话里话外的就是想让这丁岚再帮他画几张新鲜的图样,丁岚倒是并未推脱,不在意地挥了挥手说:“我当什么大事呢,这图纸我再给你画几张就行了。”
陈掌柜没想到这丁姑娘这么好说话,事情办成了,两个人饭间的气氛十分融洽,也算吃得是宾至如归。
饭后跟着陈掌柜回了灯笼铺,现在这陈掌柜的灯笼铺生意十分好。
陈掌柜带着丁岚进了后面的院子,在桌子上备好笔墨。
丁岚拿着毛笔思忖片刻,最终画了几张鱼鸟的图样,这些造型虽然在现代已经十分普遍了,但在这个时代还算新奇,最重要的是寓意好!
拿了新的图样,陈掌柜倒是非常喜悦。
拿了银子给了丁岚,这一下就给了10两银子,丁岚奇怪地看着陈掌柜,陈掌柜和气地笑:“上次我就算占你的便宜了。”
听了这话,丁岚还有什么好拒绝的,和陈掌柜道谢一声,也就告辞了。
第18章
这十两银子对丁岚来说,可以说是意外之财了。
拿着银子,丁岚打算再给家里添置一些东西,首先就是床上盖的被子。
家里的被子也不知道里面填充的是什么材料,闻着一股霉味,丁岚嫌弃地把家里的被子都放在草席下,当垫被用了。
只是如今这天气还算炎热,晚上睡觉用不着盖被子,不过要是等天气冷了,这家里的被子就明显不够用了。
村子里的人都是自己做被子的,只是这家中又没有材料,更何况如今丁岚财大气粗,决定直接买现成的被子。
进了之前买过粗棉布的布匹店,问了问这里被子的价格。
虽然这店只是开在小小的青山镇上,但也算得上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了。
店里价格最贵的就是鸭绒被,富贵人家在冬天通常都是盖鸭绒被的,盖起来不仅暖和,还非常的柔软舒适。
除了鸭绒被外,一些大户人家在冬天甚至会选择用动物皮草来保暖,包括虎皮、狐狸皮之类的,这些都是非常奢侈的做派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现代最常用的棉花,倒是有一种叫做木棉花的填充物,因为产量少,所以其价格不低,通常都是有些家财的才会选择购买木棉花的被子。
普通人家则是选择一些用柳絮填充的被子,保暖性肯定就比不上木棉花了。
至于那些揭不开锅的穷苦人家,也是有办法过冬的,直接睡在稻草上撑一个冬天,也能凑合着活下去。
丁岚了解了价格后,最后还是挑选了一床木棉花的被子。
顺便买了些深蓝色的火麻布,这种布料十分耐磨,这颜色也很耐脏。等天气冷了,刚好可以用这种料子做秋衣。
出了布匹店,丁岚为了腾出手,打算把这些东西先送到刘大伯那里,还没到市集,就在路边看到卖草鞋的了。
草鞋好呀,不仅穿着舒适,最重要的是干活方便,非常适合走山路,让丁景穿着去山上砍柴简直绝配,丁岚十分大方地帮丁景买了一双。
然后给丁巧买了两个小姑娘会喜欢的头花,这趟也就差不多了。
大包小包地把东西都搬到刘大伯的驴车上后,丁岚思忖片刻,明天要去山上给自己的救命恩人送谢礼,这礼恐怕还得再备一点,就一套衣服也实在太寒碜了。
转身再去买了一些吃食,无非就是一些点心和小食,杂七杂八地买了一些后,丁岚才提着东西回了市集。
回去时正好看见刘大婶收摊了,丁岚上前帮刘大婶把东西收拾好后,这刘大伯就驾着驴车赶过来了。
今日刘大伯的生意很不错,往常这刘大婶卖完东西后,还得等一个时辰,这刘大伯才能完事。
丁岚把手上满满当当的东西放到车的后座上,这驴车就晃晃悠悠地回了村子。
回去时,正值下午。
丁岚付了车钱后就搬着东西回自家的院子,刘大伯俩夫妻也一起下车帮丁岚把东西给搬进院里。
一进院子就看见了这院里正散落着一些还带着新鲜泥土的红薯,丁岚满意地点头,看来虽然没有她在家监督,但这丁景还算老实地把活给干了。
进了房间,丁巧正坐在桌子旁缝制衣裳呢,看到她回来了,开心地喊道:“大姐,你回来啦!”
丁岚点了点头,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棉被就收进柜子里,等天气冷了就能拿出来盖了。
凑过去看了看丁巧的进度,丁巧得意道:“大姐,我还有几针就能缝完了。”
丁岚夸奖道:“真不错,大姐没有看错你。”把买回来的点心放到了丁巧的面前:“这是给你的奖励!”
“大姐你最好了!”丁巧笑得傻呵呵的。
很快,丁巧手里的衣服正式完工,把衣服递给了在旁等候的丁岚后,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桌上的点心开吃。
丁岚拿起衣服抖了抖,仔细端详,这做工绝对没话说。就是这布料的颜色有点寡淡,当时自己为了和丁巧一起穿,只挑了素净的粗棉布。
想着薛川要是穿这个素色,可能会有点违和,也是自己没有提前预想到。今天买回来深蓝色的火麻布倒是能做,但是这时间肯定来不及了,丁岚只能无奈放弃。
看了看旁边吃得一脸满足的丁巧,丁岚打算给丁巧放个假:“小妹,你活干的非常不错,可以出去玩一下。”
丁巧十分贴心:“等我先帮大姐把那套衣服给缝完,我再出去玩。”
丁岚那套衣服她躺在床上也是缝了不短的时间了,但是因为不熟练,直到今天都还没缝完。
看着那套衣裳,丁岚也是很头疼的,丁岚求之不得地颌首:“那也行!”
丁岚把给恩人做的衣裳好好折起,放进背篓里,把一些准备的其他谢礼也通通整理好,明天清晨正好可以给薛川送去,丁岚可是非常期待的。
看着背篓里的东西,一些点心已经收拾进背篓里了,丁岚考虑自己要不要亲手做点什么东西,这样才显得足够有诚意。
这山里肯定是不缺肉的,要是能做点容易保存的,同时还能饱腹的就更好,最好能别有风味,这倒是让丁岚犯了难。
这咸鸭蛋倒还算符合,可惜如今也来不及做了,至于其他的……丁岚倒是想起了这丁守信老婆做的酱菜了,这倒是不错,这酱菜放进坛子里,也能长时间保存。
说做就做,丁岚拿了包点心,又带了一个大海碗就出了院子。这丁守信家正好在村子的另一边,丁岚要想过去,正好能穿梭整个村子。
想起最近这村子里也是谣言四起,都说她站不起来了,今天也是时候出去辟下谣言了。
一路上,丁岚十分热情地和遇见的村民打起了招呼,假装没看到村民们的惊讶,自顾自地和村民们唠起了家常。
村民们纷纷打探丁岚的伤势,听到丁岚说自己以后都干不了重活了,村民的眼神里都透着怜悯。原本看着丁岚老实能干活,还想给丁岚说亲事,这都纷纷歇了心思。
丁岚肯定想不到,自己随口的一句谎言,无意中还给自己减少了不少麻烦。
好不容易到了这丁守信家,丁岚的嘴巴都快说干了。
拍了拍门,丁大婶过来开了院门。
进去后才知道,原来今天是丁大婶在家做饭,儿子和儿媳妇都在菜地里干活呢。
丁岚把手里的点心递上去后,说起了自己的来意。
丁大婶笑着说:“一些酱菜哪好意思收你的钱呢。”
丁岚摇着头表示:“这薛嫂子做酱菜的手艺是一顶一的好,村里只要吃过她做的酱菜,就没有不夸的。”
丁大婶爽朗一笑,心里倒是很认同,点头道:“她手艺确实好,好多村外的还拿着碗专程跑到村里特意买的呢!”
“我也是想着买一点酱菜当做谢礼,明天上山去感谢我的救命恩人呢。”丁岚笑吟吟道。
丁大婶点了点头:“这确实,送点酱菜是不会出错的,我现在就给你装!”话毕就接过了丁岚手里的大海碗。
这装酱菜的缸就放在院子里,丁大婶拿着碗过去装酱菜,一个大海碗装得满满当当的,丁大婶还用勺子往下压了压,嘴上说着:“这送给救命恩人的可不能小气。”
丁岚哭笑不得地看着丁大婶的动作,倒是也没有拒绝丁大婶的好意。
这酱菜的材料本身不值什么钱,这么一大碗,这丁大婶死活只肯收3文钱。
丁岚无奈地捧着大海碗回了家,一进院子就看见丁景躺在地上,砍回来的柴扔在一边,整个人累得都放空了。
丁岚也没上前打扰,把碗里的酱菜倒进已经洗干净的坛子里面,盖好盖子后,就开始准备起今天的晚饭。
手掌上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这洗菜的活交给了丁巧,炒菜就由她亲自来做了。
丁岚看了看家里剩下的菜,还剩一点肉、菠菜、还有鸡蛋等……,丁岚打算用现有材料做一个三鲜汤。
之后再做一个莴笋炒肉,她做饭是从来不会小气的,做出来的分量永远都是满满当当的。
丁岚一直信奉的是,能吃多少吃多少,只要吃饱了能把活给干了,这顿饭就不算亏。
吃完饭后,丁岚把米给泡上,她打算明天提前做一些饭团带上山。饭团不仅饱腹,这味道也是很不错的,最重要的是吃起来方便,正适合满山跑的薛川。
把背篓都装满了,丁岚这才安心睡觉。
半夜时,突然下起了暴雨,睡梦中的丁岚被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吵醒,忍不住担忧起明天还能上山吗?
这场暴雨直到天亮了还在下,而且丝毫没有雨势减小的意思。丁岚急得在屋子团团转,过了一会,院子外面的门被敲响了,丁岚撑着伞过去开了门。
敲门的人正是丁守信,穿着蓑衣,戴着笠帽,匆匆过来就是为了通知丁岚,今天这么大的雨,肯定是不能进山了,只能等明天看看这雨能不能停。
这天公不作美,丁岚也没得办法,看着屋子里准备好的谢礼,心里烦闷。
把背篓里已经做好的食物拿了出来,今天要是不吃了,明天肯定得坏了,招呼着丁巧和丁景把这些东西都给吃了。
第19章
大家坐着把小食分着吃了,丁岚想起了昨日替丁景买的那双草鞋。
起身翻找了一番,才终于找到那双被压在最下面的草鞋,转身递给了丁景,嗓音温柔:“小景,大姐心疼你走山路总是摔跤,大清早就帮你去镇上买了一双草鞋。”
丁景拿着大姐替他买的草鞋,感念大姐还是一直记挂着自己的,转而又想到大姐昨天还是带着伤去的镇上,心里更是感动。
把自己脚下千层底的布鞋换成草鞋,踏脚踩了踩,一点都不会闷热。他这几天穿着布鞋上山,脚板上都起了水泡,这双草鞋也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感谢道:“谢谢大姐!”
丁岚拍了拍丁景的肩,鼓励道:“我知道你这几天也是非常辛苦的,但我们现在一时辛苦,是为了以后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丁景握紧拳头,直直地盯着大姐的双眼:“大姐,我不辛苦,我还能干活!”
丁岚一脸欣慰地点了点头,叹气道:“外面下这么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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