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第7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探花不算什么,三年就有一个,不一定能流传后世,但是敢跟太子争夺美人,还争夺成功的,必然寥寥无几,不说空前绝后,可也绝对值得史书上面记上一笔。
罗乐莞尔一笑:“那我是当个妒妇好,还是要贤惠大度些?”
正说话,两只小狮子狗连滚带爬地钻进屋子,罗乐登时顾不上自己的便宜丈夫,连忙过去哄自家的小心肝宝贝。
方若华也极喜欢,他也爱萌犬好嘛,凑过去撸了把毛道:“正好闲着,再给它做几份狗粮出来,以前做得好像没剩下多少,最近你们庄子上不是送来些鱼,拿鱼肉做最好,毛色长得漂亮。”
“……也不知郎君哪里来的那么多想法。”
话虽如此,罗乐还是兴致勃勃招呼人去准备。
方若华就这么陪着美人一起玩了小半日的狗,顺便捣鼓了半天狗粮。
狗粮刚刚出锅,十九就溜达过来,顺手抓起一块塞嘴里啃了两口,连声道:“好吃,好吃!”
方若华默默收回给两只小狮子狗送狗粮的手,哭笑不得:“你连狗的粮食也抢?”
“我们要遵循丛林法则,姥姥说的,丛林法则是什么?弱肉强食,它要不满意,也可以抢回来!”
十九顺手把一锅狗粮搬起来,笑眯眯走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小狮子狗狂吠。
方若华伸手按住它们两个的脑袋,叹了口气:“有本事追上去咬,人家走了你们才叫,算什么能耐!”
罗乐笑得歪倒在椅子上,一边笑一边喘气:“若别人知道,那么一个美人,你拿一碗狗粮就骗回家了,也不知会是什么滋味。”
第275章 想太多
别人怎么想,他不知道,但是自己吃了大亏是真的!
方若华哼了哼,捂着胸口肉痛的要命,鱼肉之类到不怎么值钱,庄子上自己养殖,可里面加的其它配料,营养品都是宇宙商城出品。
宇宙商城也是一样的德性,宠物食品贵的离谱,简直比人吃的食物贵个十几倍,如今每一分钱都是他辛辛苦苦直播赚回来的。
那只小狐狸到是不客气,连吃带拿,抢食抢得不要太顺手。
罗乐一手一只,抱着特别乖巧可爱,而且越来越聪明的小狮子狗,不想松手,只是张了半天嘴,还是说不出让太子把两只小东西送给方家的话。
那是太子,对于罗乐这样土生土长的土著来说,向太子提要求,也未免太为难她。
方若华失笑:“虽然太子殿下也很喜欢这两只小东西,但是有鉴于东宫实在不太平,他老人家恐怕得了一种看到任何小动物出没,都会毛骨悚然的怪病,下官自该为太子分忧,就勉为其难地收容它们两个吧。”
罗乐:“……”
方若华顺手把两只小东西拎下来,想一想,他帮太子背了黑锅,要他两只狗还算便宜的:“回头让十九给它们准备狗窝,就用她那狐狸毛当床铺,白吃了人家那么多狗粮,总该干点活补偿。”
于是,十九还真咬咬牙,把那一身华贵的毛剃了不少,自己变成了只小短毛狐狸,给两只小狗子搭建了个舒舒服服,冬暖夏凉,保证两只小狗子钻进去就不想出来。
罗乐还很好奇,难道身为大妖怪,青丘的十九公主,身上就没有一点威慑力?按说小动物们应该很害怕她才对。
十九一边往自己提着的篮子里塞用竹叶包裹好的狗粮,一边哼唧:“我们就是有威慑力,也不会去威慑灵窍都没有开的破狗,真那么干,丢人不丢人!”
方若华也笑:“青丘的狐狸野性还在,如果老远就把小动物都吓跑,它们怎么去捕猎?”
十九一点也不介意方公子把她当成还需要捕猎为生的小牲畜,只要有狗粮吃就好。
一连好几日,只要家里做狗粮,十九就带着自家姐妹来蹭吃蹭喝,青凤也喜欢带姐妹们过来。
方若华的宅子地段极好,是他大师兄孙风雷精挑细选出来的,周围住的大部分都是朝中官员,最起码也是世家的别院,书香门第,乍见这么多各具风情的美人登门,不免心下犯嘀咕。
但这些美人们并不多待,通常站一站便走,瞧着又不像是方探花风流好色。
传来传去,传言到是改了,不少人说方探花才学盖世,有许多绝色佳丽倾慕,甚至不顾一切,追至家中,但他本人却是洁身自好,至今未曾纳妾。
传言这种东西到是无所谓,花心不花心的,他区区一小小翰林院编修,热度顶多三五日,很快就会被人遗忘,没必要太关注。
没见那几位师兄,孙风雷也好,朱平也罢,连理都没理会。
这日,从翰林院出来,孙风雷叫他回家去喝酒,酒过半巡,提起这些传闻到是一乐:“小师弟这点名声算什么,你现在去外面找个卖话本的小书摊翻一翻,没准还能找到李相爷与陛下的二三事,里面的风月段子比青楼风月之地唱的曲子还要露骨的多。”
方若华:“……”
经历过这个小时空,他对封建朝廷官员们,还有封建社会的士子读书人的印象也许会自此大改,这帮人可不都迂腐,更不是只会拍皇帝马屁的应声虫,编排起皇帝,王爷来个个不嘴软。
就外面街面上卖的那些书,戏班子里唱的那些戏文,他这个现代人听了都浑身冒冷汗,生怕哪里忽然钻出个密探把底下听曲子的一口气全给咔嚓掉,可那些听众看官们却是茶水喝着,瓜子吃着,悠闲自在安然的很。
在这个小时空,即便女子受到的约束已经逐渐加大,即便皇权已经变得可怕又冷酷,但中国人还没有变成奴才,真希望这个时空不会像真实历史中那般,再经历一次把活生生的人打折脊梁骨的时代。
“咳……”
方若华失笑,他想得未免太多,就他和他爸妈这几个凡夫俗子,难道还敢有改变历史进程的野心?此时是太平盛世,又不是什么容易出英雄的乱世,乱世反而能尽情施展,盛世人心思安,反而做不了什么。
“唔,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
这可是一个神鬼并存的大时代。
方若华默默地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浊酒,漫不经心地把桌子上的杯盘扫到一旁,摊开无人可见的大百科。
里面有能种出灵稻的春雨术,春雨术不难,但凡有一点修为就能用。
如果不种灵稻,种扑通的稻米,自然没有充裕的灵气,也没有那么好的口感,可是有一大好处,就是产量多。
多到能让大部分百姓不会饿肚子。
方若华托着下巴想方肖的历史课——乱世的起因中都有什么?
一边喝酒,一边神游半天,做了片刻白日梦,酒足饭饱,方若华就甩甩袖子回家去,孙风雷怕他喝醉,还是照旧让小儿子去送。
方若华的确有些微醺,第二日还起得稍微晚了些,匆忙赶去翰林院,进门就发现气氛有些古怪,翰林院当值的人多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他也不多事,慢吞吞坐下来整理档案,偶尔抄几页书。没多久就听同僚们嘀嘀咕咕,原来是太子家的小皇孙到了年纪,该择启蒙老师了。
大周朝的规矩,皇孙三岁启蒙,启蒙老师从翰林院择一个,然后就算给了小皇孙,通常会一路跟着小皇孙长大。
按说这绝对是好差事,太子乃是正统,他的嫡长子到了年岁,应该有不少人想要争他老师的位置,毕竟翰林院出来的也不都是个个能封侯拜相,大部分还是普普通通,能做皇孙的启蒙老师,也是一条出路。
可是别的小皇孙也就罢了,翰林院里这一群,隐约知道太子的这个儿子怕是有一点问题,不敢说一定痴傻,也可能是故意抹黑的传言,但小皇孙认人晚,不怎么聪明那是肯定的。
第276章 大便宜
教导小皇孙,既是美差,也是难差,一旦皇孙出错,你教导的不好,陛下必然生气,生气就要受罚,惩罚还通常不会轻。
当然,很多人即便知道这些,还是想要搏一搏,小皇孙的先生宝座,争夺之人颇多。
毕竟如果从小皇孙这里入了太子的眼,也许就鲤鱼跃龙门,脱胎换骨了,与此相比,承受一点风险算什么,再说,皇帝和太子都不是那种动辄得咎的人,如果小皇孙当真教不好,最多也就是罢了他们的位置,不至于丢了性命,甚至连前程也不一定会受太大的影响,蛰伏个一两年,陛下也就淡忘了。
这些都有前例在。
冯掌院却是蹙着眉,略有些发愁,摇头道:“每次到这种时候,都不安生。”
因着历年给小皇孙们择老师,都是从翰林院选择,因着朝中几个皇子都本事不小,能力强横,在朝中话语权也比较重,好些年轻气盛的庶吉士什么的,都想走这一步。
“也不想想,当了皇孙的先生,那就是提前站队,难道还算好事?偏偏每次都勾心斗角,闹得好好一个翰林院乌烟瘴气。”
很快,方若华就见识到了这些文人士子们的口舌厉害之处,不过是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地互相讨论文章而已,却完全没有往日的和谐融洽。
你说他的文章写得狗屁不通,他说你的文章作得离奇,错漏百出,甚至因为一个遣词用句,就之乎者也,引经据典,讨论不休,争得脸红脖子粗。
就连刚刚从恒郡王的围追堵截之下逃生,回到翰林院混得风生水起的张世奇,张状元也变成了缩头乌龟,老老实实钻到书库里陪方若华抄书。
方若华看他一脸汗,登时笑出声——刚才好像有两个庶吉士抓着他品评文章来着,幸亏自己有冯掌院照着,此时他老人家就戳在书库门口喝茶,镇得这帮人谁也不敢进来捣乱,否则自己也不安生。
谁让他是今科的探花?
每次一甲,状元,榜眼,探花,都是本科的领头人,在翰林院中最起码要显眼三年,等下一次的状元出来还能功成身退。
张世奇无奈地道:“不是我胆子小,实在是这会儿不好出风头,万一哪里再招了那几位爷的眼,我能躲一次,可不能次次都躲开。”
方若华笑着点头,四下看了看。
张世奇笑道:“齐榜眼大约还想争取这次机会,他可不会躲。”
也是,齐文渊和他还有张世奇不同,年过四十,虽然在进士中并不算老的,到底不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而且出身寒门,并无背景,这辈子想要爬得更高,几乎不大可能,眼下这个机会便显得十分难得。
方若华和张世奇缩在一边看了阵子热闹,别说,只要自己不搀和进去,听翰林院这帮人引经据典地侃天侃地,还挺有意思。
这些可个顶个都是苦读诗书数十载出来的,还有的在翰林院呆了七八年,书籍涉猎极为广泛,对学问的钻研更是深得不可思议。
听他们说话,但凡是知识稍稍匮乏,恐怕都会听不太懂。
张世奇私底下也嘀咕:“跟他们在一块久了,我都觉得自己这个状元是假的。”
丫的根本听不懂这帮人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典故,还有那些生僻词。
方若华叹了口气,他也一样。
为了应付科举,他们的功课已经够辛苦了,但进了翰林院却还是觉得在这里呆了多年的老学究们,和他们经历的不是同样的科举,一个个读书读得细致得要命,已经到了死抠字眼的地步,想要学到他们那种程度,方若华表示,他这辈子大约不可能了。
一连三天,还是没有定下,方若华都有些烦,整天吵吵闹闹的,看个新鲜还行,如果一直这般可是谁都受不住。
冯掌院到老神在在,看他沉不住气,还笑道:“别急,今天大朝会,陛下处理完了西北那边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关心小皇孙的教育问题。”
他看了眼吵得不可开交的老翰林们,有些怅然:“在咱们心中,为皇孙择一先生,是件大事,陛下可不会太在意,天底下所有大才都是皇上的,一个不好,就再挑一个,有什么值得费时间?反正无论是谁来当这个蒙师,也不敢不尽心尽力。”
方若华点点头,安安心心当差,不打算搀和皇家这些乱七八糟的杂事。
正值天气不错,春光明媚的,到了傍晚,干脆写一封帖子,就叫上孙家小师侄一起回家喝酒。
结果两个人刚上了马车,正商量要不要顺路去买几本书,还没商量完,家里的仆从便匆匆追过来传消息——陛下有圣旨到了。
孙家的小公子看着自家小师叔,长叹一声:“翰林院那么多待了十几年的老翰林,才接过多少次圣旨?小师叔您出入东宫和回家差不多也就算了,连陛下都整日惦记,时不时要宣召过去说话……不知这又是有何大事交给小师叔办。”
方若华叹了口气,有一点很不好的预感,也没时间陪师侄感叹,连忙回家正经地摆香案接旨。
老太监宣读完,道了声恭喜,玩笑了句:“探花郎这回算是捡到大便宜了。”
方若华:“……”
果然——新鲜出炉的,热乎乎,软绵绵,香喷喷,能跑会跳还很淘气的小皇孙,飞到了他的碗里。
……谁乐意要这大便宜,请尽管捡走!
可惜,这不是方若华不想做,就能不做的,他就是想辞职,那也不能现在马上辞,否则被安个藐视圣恩的罪名,他自己也就罢了,方家跟着倒霉。
前几天才感叹了这个时代也不是特别坏,此时就忍不住又跟直播间水友们吐槽封建压迫好惨烈。
一众水友都笑:“在古代,像我们三妹这般出身农门,没多长时间就考中探花,还和太子有交情,能教导小皇孙,绝对妥妥的人生赢家。”
“本来就是,对了,谁知道那位主角现在干什么?好像好长时间没在直播里露头的样子。”
“……”
第277章 启蒙
显然,翰林院里一众庶吉士,也觉得方若华,这位探花郎很有心机,明明早就把皇孙教习的位置捏在手心,偏偏要表现得半点竞争之心都无。
私底下众人呜呼哀哉:“早知道他要争,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
好在都是聪明人,此事尘埃落定,到没什么人表面上表露恶意,反而是奉承者多。
无论怎么说,别管乐意还是不怎么乐意,方若华成了东宫太子嫡子的先生,还是要认认真真干活去。
当然,去东宫当差,到也不是特别不自在,事实上环境还好了不少,至少冷了能添炭盆,热了有人打扇,吃喝绝对是宫里正经御厨烧出来的小灶,保准色香味俱全,不至于再让他啃冷馕饼去。
就是被太子和太子妃宠的没边的小皇孙,也不是个熊孩子,可比现代那些娃娃们好教得多,顶多比民国的学生淘气一些,但也很有限。
小皇孙以前在别人眼中,有些沉闷呆笨,总是莫名其妙地做莫名其妙的事,害得宫人受罚,在方若华这里,除了偶尔会跟时不时被太子邀请入宫的青凤闹别扭,耍脾气,别的一切都好,读书认真,交代他的事情只用交代一遍,下一回不用提醒就做得不错。
跟了方若华不到五天,小皇孙才三岁的小豆丁,居然学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连刷牙洗脸都能自己拿着小帕子,似模似样地擦一擦。
东宫
小皇孙的书房和太子的书房只隔了一条走廊,只是略小了些,甚至还比不上方若华闲来无事看书的小偏房大。
一应用具也显得简朴。
天色刚亮,方若华被迎到东宫,太子去伴驾,他就在书房里坐下,没多时,一脸懵懵懂懂的小皇孙就被牵着手过来,迈着小短腿爬过门槛,毕恭毕敬地朝方若华行礼:“先生好。”
“小皇孙好。”
方若华一笑,看着小孩子自己主动挥退了宫人,爬上椅子坐下,抓住墨块,往砚台里面加上水,用力地磨起来。
左右的宫人,还有领着孩子过来的嬷嬷脸色都不太对,额头上一片冷汗,瞥向方若华的目光充满不悦,方若华也没理会,等小皇孙磨不动了,才伸手帮他磨一磨,顺便告诉他,墨磨成什么样子,比较适合写字,楷书该怎么磨,行书又该怎么去磨,说完,让小皇孙把纸张和笔都拿过来,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
周围的宫人听得越发蹙眉。
当初方若华刚开始练习书法,学绘画时,那位长得特别俊美温文的顾姓公子,就是这么教她,很有趣,虽然小皇孙才三岁,还不让他拿笔写字,怕伤了手,但现在就开始了解这些,有助于培养兴趣,至少他觉得没什么不好的。
说闲话说了两刻左右,方若华就让人拿了水,把小皇孙的手洗一洗,再拿来点心给他吃,一边吃点心,一边背诵几句诗词,背完了,再讲几个成语小故事,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混过去。
中午,方若华不等太子回来,盯着孩子吃了些好消化的吃食,便哄着他回去睡觉。
小皇孙还有些懵:“现在就睡?”
“睡吧,下午带你出去练体操。”经过这几日的观察,小皇孙的毅力可以,身体状态也不差,练习一下应该无妨,方若华一笑,“青凤丫头也来,到时候你们比比看,看谁学得更快。”
“我快,是我快!”小皇孙志气高昂地喊了一嗓子,就让方若华抱起来搁在软塌上,顺便给他搭了条毯子,因为起得早,小家伙脑袋沾到床榻立时便睡了过去。
一睡就是一个多时辰,等青凤过来在屋子里跳来跳去的折腾,一会要喝茶,一会嫌点心难吃,这孩子才迷迷糊糊地醒来,下午方若华主要带他们玩,登高望远,东宫不大,但有人作伴,两个人在园子里也足够玩得好,还教了两个当初在颂星世界学到的锻体动作,活动活动身体。
锻体的动作虽然不简单,但孩子身体柔软,到也不是做不出来,不过,咳咳,不大好看,左右的宫人看着自家捧在手心里怕摔了的小皇孙,又是伸胳膊,又是踢腿,把身体扭成一根麻花,简直不敢看,有几个暴脾气的,要不是宫规在此,恐怕都要冲出去揍方若华一顿。
终于到了傍晚,方若华准备回家,宫人们一拥而上,嬷嬷立时把小皇孙抱起来,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转头就走,太子妃此时还在整理东宫的账册,没整理好,就见伺候她十几年的嬷嬷一进门,就跪在地上,啪嗒啪嗒地掉眼泪。
太子妃吓了一跳:“怎么了?”难道家里出了什么事?
“娘娘,您快看看咱们小皇孙吧,方先生太过分,就算他是先生,咱们小主子可是皇孙,凭什么被这般慢待。”
太子妃大惊失色,小皇孙可是她唯一的儿子,便是女儿都不能比,急得她账册也不顾,忙把一众伺候的宫人叫过来问清楚,这帮宫人早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你一句我一句,什么逼着小皇孙自己起床穿衣,自己洗脸刷牙,自己整理书本,自己磨墨……
太子妃:“……”
”咱们小主子才三岁,哪里受过这等罪,再说,我们小主子是什么身份,将来……哪里用得着他做这些。“嬷嬷气哼哼的,直拍胸口,”这也就罢了,可他不正经给咱们小主子启蒙,三字经也不学,就是带着小主子胡闹,这可怎么了得,咱们小主子的进度,本就比不上那几个!“
太子妃迟疑半晌:“呃,确实有些过分。”孩子的学业毕竟要紧。
想了想,她便把儿子叫过来,只是眼看着左右十几个宫人护卫簇拥下,小皇孙自己迈着腿,爬过门槛,认认真真地甩袖子行礼,一颗心登时酥软的不行,抱住儿子左亲亲,右亲亲也亲不够。
小皇孙兴奋劲还没有过去,绘声绘色地给自家娘亲描述自己今天都干了什么,捉了几只蝴蝶,背了几首诗词,学了几个字,当然,还有爬了多少级台阶,够了几个青涩没成熟的枣子。
第278章 南巡
太子妃听得几乎热泪盈眶,想想以前,无论她怎么哄,怎么怜爱自己的儿子,她的宝贝都是一句话都不肯说,那时候她这个当娘亲的,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拿出去,只要能换孩子多说几句话。
“我家宝贝真厉害!”
太子妃越发喜不自胜。
周围的宫人们个个面面相觑,是一点法子都没有。
太子妃是一颗心都搁在儿子身上,哪里还能记得本来的目的。
嬷嬷也没法子,只能败退,等晚上太子回来,太子妃哄着儿子睡着了,才想起今天嬷嬷说的事,只是她到没了气恼,本来也没怎么生气,儿子的先生是父皇定的,太子正在拉拢的人物,她身为太子妃,便是再不懂事,也不会在这方面有意见。
再说,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她是真不愿意去强求别的,不过这事还挺有意思,便闲话家常似的跟太子把此事一说,太子到大乐:“咱们这位探花郎和父皇大约能说到一块去……孤小时候,父皇教我们几兄弟,也是这么教的。”
太子笑容温柔,忆及此事,不免想起当年,当年他们几兄弟刚会走路说话,就被父皇要求自己穿衣服,自己洗脸刷牙,母后自是心疼,可父皇拿定了主意,谁又能让他改了主意?
“我至今也觉得,自己因此而受益,记得十年前我和三弟出门,遇见乱匪,随从都走差了,我们两个却是不慌不乱,从容扮了小商贩,混到商队里脱身。”
太子叹息,“现在想想,若不是父皇要求严格,如果我们离了下人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一看就是贵公子,那恐怕连小命也要丢掉。”
沉默片刻,太子又笑:“不过,我儿子可比我悠闲,当年我们读书,父皇可不像探花郎这么好说话,他老人家给定的教案,那是一天到晚地读个不停,还怕跟不上进度,我那时候就想,等以后我长大了,每天中午都要睡午觉,一口气睡到后半晌,谁敢吵醒我,我就砍了谁的脑袋。”
太子和太子妃两口子都不管方若华怎么折腾自家儿子,一众宫人也没了咒念。
太子妃身边的几个嬷嬷到是心疼的要命,可她们毕竟是下人,仗着太子妃的脸面,在宫里也算人人敬着,可再怎么样,她们也管不到方若华头上,谁让人家是陛下亲命,人家在东宫,代表的便是陛下,这几个甚至连到人家眼前说几句都不成。
宫里自来的规矩,皇子皇孙读书,一应仆从宫人都不许靠近半步,怕的是他们玩物丧志,便是三四岁的小皇子,小皇孙也是一样,并不能坏了规矩。
方若华一开始还紧张了几日,之后发现自己哄孩子的能力还挺不错,小皇孙也很懂事,日子便越过越顺遂了。
一晃数载倏然而过。
又值大考之年,陛下却准备御驾江南,巡视河堤,太子自然随驾。
罗乐默默地列出长长的单子,一点点给准备各种东西,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显然,对于自家便宜丈夫的娇气程度,她心里有数的很。
方若华失笑:“你不是早说京城这边的南缎贵的离谱,现下去江南,想买多少都行。”
罗乐瞪他一眼:“是我门下管事想做绸缎生意,要是只自家穿用,哪里会在乎那几个钱。”
方若华轻轻倚在床头,吹徐徐晚风,含笑点头,确实,他们家是真不缺钱,当初成亲时不光是得了好些名贵宝贝,金银也不少,罗乐可是相当厉害,做生意的眼光更是好得很,这些年那些银钱岂止翻了一倍,反正方若华偶尔扫一眼库房或者账本,都觉得惊心动魄。
不过钱多到一个份上,就真只是个数字而已,连罗乐这两年也不大当回事,不像刚开始时,一门心思想做好方府的管家,生怕亏了,对不住方若华的信任。
“这次随驾的大臣,带妻子同行的怕是寥寥无几。”罗乐蹙眉道,“若不然我便不去了,也给你寻两个美貌婢女跟着。”
方若华哭笑不得:“随驾的大臣多不能携家眷,本来就是去侍奉圣驾的,带着家人算什么,只是太子体恤,我主要是照顾小皇孙,不必去陛下那里点卯,干脆便带你一起,我记得娘子本是江南人士,许久未回家乡,也该回去看看。”
几句话,罗乐便心动了,如今这个时代,背井离乡之后想再回去,却是不容易。
方若华轻叹一声:“这两年陛下的身体并不太好,年初更是一连病了十多日,连续罢朝,把太后和诸位大臣都给吓得不轻,好在天气转暖,他老人家逐渐病愈,但朝中怕是依旧不太平,此次南巡太子也同行,京中独独留下几位王爷,还都是心思不定的,万一出事如何是好……还是一起走更安全。”
罗乐神色也略有些忧虑,点了点头:“那我多准备些东西,你不是说,此次途径明州,可以回家看看,我也该回去看看了,好久没见姐姐。”
方若华到是不想家,他们有直通西山的特别通道,隔三差五就回去一次,回家比从卧室到厨房还要近一些。可惜,此事不好张扬,以至于纵然能回碧水西山,罗乐却从不曾去见过姐姐,最多书信来往频繁,消息不至于断绝,和别人比,已经是相当幸运,世上背井离乡出来做官的人不知凡几,多少女儿家嫁了人,一辈子再也见不到父母亲人。
罗乐有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也不知老天是钟爱自己,还是厌恶自己,若是钟爱,为何要夺走她的爱人,若是厌恶,又为何让自己拥有这么多别的女人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
沉默半晌,罗乐继续折腾行囊,折腾完了还伏案写信,姐姐向来疼她,知道这一次她要回明州,必然开怀。
事实上,第二日天还没亮,远在明州的罗欢就接到了妹妹的信,之所以是第二日,还是因为她妹妹忙着整理东西,写信的时间有点晚。
第279章 姐妹
天色尚暗,风有些冷,罗欢半敞着帷幔,坐在床榻上发呆,手里的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李航进屋时,一股子冷气扑面而来,连忙关了窗户,顺手把妻子往床榻里面推了一把,笑道:“妹妹来信了?说什么?”
罗欢愣了半晌,脸上还带着几分犹豫,欲言又止半天,终于道:“妹妹要回明州了。”
李航也一惊:“是妹夫要外调?还是有什么事?”因为罗乐的信来的频繁,李航也知道,如今他这个妻妹不得了,夫婿乃是太子少詹事,正五品,又负责教导太子嫡子读书,在东宫的地位极高。
正因为有这么个妹夫,他的生意越发好做,前年更是搭上高家的大船,靠了唐家做靠山,做了盐商,真正的日进斗金。
早些年他身边还有几个妾,虽说尊重嫡妻,可他们这等商户,少有没妾的,出去应酬往来,人家送几个妾,不收也不大合适,但这两年他在这方面上的心思早就淡了,家里的妾年轻的都给了一笔银钱打发掉,年长的也只是供养而已,日日守着妻子一人。
“都不是……”
罗欢神色有一点恍惚,“妹妹说,陛下南巡,她要随妹夫同行,路过明州,可以回来看看。”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李航却惊得眼珠子差点瞪掉:“跟着御驾!?”
罗欢也不可思议:“这真是……没想到啊!”
谁能想到,身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