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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唐-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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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就不要对钊伯伯发火了。徽儿都懂,钊伯伯他也是无可奈何。”

裴徽浅浅一笑,拉起虢国夫人的手低声安慰道。

“孩子啊!”

杨花花搂住儿子,长叹道。这孩子太懂事了,可他越懂事,自己便越觉心中愧疚。有时她甚至希望他纨绔一点,挥霍一点,可他偏偏那么替杨家着想,却不知那一口一口叫着的钊伯伯仅仅把他当做一块晋升的垫脚石。大唐皇室的女儿有什么好?高阳公主、太平公主、安乐公主哪个不是养了一府的面首?(注1)他李唐家不是讲什么伦理纲常吗?可他们天家却偏偏扇了自己一个大耳光,做公公的娶了自己的儿媳,做媳妇的背着夫家在府中养了一群野男人!虽然她杨花花是女人,但却并不觉得男人三妻四妾有什么不对。一个男人倘若连床笫上那一点豪狠劲都拿不出来,一辈子也注定是个窝囊废,不会有什么出息!

擦去了面上的泪水,杨花花终是和缓了语气:“娘都听你的,你若没有意见娘就不闹。”

轻手替儿子拢了拢鬓角的丝发,杨花花眼中满是慈爱。此刻的她不是什么虢国夫人,不是什么上承主恩的名媛贵妇,她只是一个疼爱儿子的母亲。

“炙鹿腿就是香,啧啧,这味道!听三师兄说鹿肉比羊肉还是来得鲜嫩,我起初还不信,待尝了这炙鹿肉,才明白为啥人们都想觅取封侯!”周无罪撕下一块炙鹿肉,随手扔进了嘴中,一边大口嚼着一边嗯嗯啊啊说个不停。

“切,就知道吃。死胖子,再这么吃你就不怕翻不上马?”

张延基将灌下一杯高昌葡萄酒,冷嘲热讽道。众少年本是对此次宴饮颇是期待,可谁知人家杨府店大欺客,压根就没把他们这群不入流的小军官放在眼里。照理说,这在功利的官场很是常见。谁耐少年们涉世不深,不懂得其中的缘由规则,只觉被人扇了耳光,浑身的不自在。

“有酒有肉,复有何求?”

周无罪给自己斟满一杯琼浆,一饮而尽。“吃完这顿饭,真是直娘贼的空虚加落寞。都道一入侯门深似海,可若天天能吃到炙鹿肉,是苦海我也淌了!”

李括却是一直自酌自饮,不时抬头朝泊煌亭望去。

“怕是王太乐丞要赋诗了!”

玉杯一番流转,恰巧泊在了枫林渡太乐丞大人的桌案前,引来一番叫好之声。

注1:面首:即男宠,李唐公主都是重口味。武则天开了个好头,太平公主、安乐公主都养了一府的面首,真是……

第五十四章 倾杯(四)

王维淡淡一笑,恰是温润如玉。

微微捋了捋三寸短须,太乐丞大人沉声道:“土花能白又能红,晚节犹能爱此工。宁可抱香枝头老,不随黄叶舞秋风。”

众人先是一愣,随即赞誉便扑面而来。

“不愧是摩诘啊,此诗意境高远,吾等不及矣。”

一旁跪坐的岑参点了点头,毫无保留的盛赞此诗。在岑参看来,能够做到忠于本心,不被名缰利锁羁绊,在本朝唯有王维耳。独居于辋川别业,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如此恬静心原才能写得出此般和美守节的诗句;如此飘逸洒脱的人生才当得起精彩二字!

王维环视一周,冲众人微点了点头,以表谢意。

“好,好诗啊!”

杨钊虽是听不出此诗好在何处,但王维的面子他还是要给的。“太乐丞这一首菊赋,真乃旷世奇作。如此之才,不予升迁岂不是朝廷的损失?某明日便启奏陛下,保汝一个郎官的实缺!”

众人闻听此言纷纷皱眉,轻咳一声。如此良辰美景、正自品赏好诗美酒却偏偏听到了这么直白的功利话,不亚于正自大快朵颐,却吃出一只苍蝇来的恶心。这并不是说他们视封爵官职如粪土,但文人有文人的操守,文人有文人的底线。吟诗弄月便该吟诗弄月,若是让铜臭串了味,便再也作不出佳作了。到底是出身底层的街痞,不足予谋矣。

杨钊似乎也察觉出自己话中的问题,立时收了话头尴尬的笑了笑。

“好诗还需好诗续,太乐丞佳作一出,大伙儿可得加把劲了。”

杨花花柔媚一笑,解围道。虽然心中很不耻这个族兄的无赖嘴脸,但她却不得不替他百般斡旋,只因为他是杨家唯一能拿的出手的门面货。

“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杨钊也反应了过来,连声附和。

杨花花轻点了点头,玉杯便从枫林渡起航,缓缓朝下流漂去。至于它停在何处,朝向何方,就不是众人关心的问题了。

“括儿哥,要我说啊,在座之人无人能作出超越此诗的作品。”

张延基撕下一片熊掌,轻巧的切碎扔进口中。

李括摇了摇头道:“以我之见,太乐丞大人是在以此诗告诫杨氏一族,只是他们却没有听出丝毫。”

“什么?这作诗也能劝诫?我怎么没听出分毫?”

张延基大口嚼着肉脯,询问道。

“凡人呐,凡人!”

周无罪轻摇了摇头,径自说道:“现在杨家权势如日中天,在这大唐除了右相能对其稍加压制,恐怕便没有人能遏制杨家的气焰。只是常言道,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凡事皆有因果循环,若是不知收敛,企图逆天而行,只能是自食恶果。”

“喂,死胖子。怎么整的你跟算命道士似的,不过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微顿了顿,张延基接道:“阿爷就常对我说。越是权势鼎盛的时候便越要谨小慎微,因为你攀到半山腰好歹是往上在爬,但若到了峰顶便只能朝山脚跌去了。”

李括轻点了点头:“最可怕的不是能力不济,而是不自知。”

转眼间天已经黑透,杨家的婢女仆人将早已准备好的烛炬安插在檀江两侧,一时间整个杨府后院明若白昼。玉杯缓缓漂浮开来,绊到一块方石,生生停在了李括面前。

少年一愣,一时竟有些手足无措。该轮到我作诗了吗?

“这是谁家的小郎君,怎么看的这么面生?”

杨钊见李括面相清俊,顿生好感,低声问道。杨铦轻声回道:“据说是前左相李适之的独子,前些时日马球赛上因表现优异被封了个宣节校尉的武职。”

“哦?”

杨钊一时来了兴趣,宫中马球赛时他恰巧在核查京畿各县上报的土地田亩,因此错过了一场精彩的对决。

“可不是吗,这李家小郎君现在该是在哥舒翰帐下任职吧。能文能武的,倒是个做官的坯子。”

杨花花拢了拢散落在旁的发丝,柔声道。

嗯?李适之、李林甫……对杨钊来说,李括是否有才干并不打紧。他最看重的是一个人的忠诚,大唐后进晚辈这么多,有才华的不少,但为什么被重用的却只有那千余个?杨氏家族根底薄,需要培养大量的心腹以为己用。但这并不意味杨钊会放宽对门生的审核标准。能力差,才干低可以慢慢培养,可若是脑后生了反骨,谁不怕被人背后捅上一刀?李括这小子的阿爷是李适之,那他该跟李林甫势不两立。本着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的原则,杨钊对李括生起了浓厚的兴趣。

李括稳了稳情绪,沉吟片刻后道:“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嗯?”

杨钊轻哼一声,下意识的朝杨花花看去。他不擅格律,勉强作些打油诗还行,真要让他品评诗词好快,无异于刀割斧镬其心。

杨花花半眯着眼睛,细细品着诗中语句。“以轻肌弱骨之身,泛尽天边流霞。百草催时始起花,百草催时始起花!”

虢国夫人眸中闪出一抹光亮,声调中竟是带着些许久违的欢喜。

“你便是太子宾客、给事郎、宣节校尉李括啦?”

杨花花隔“江”发问,话中带着些许说不清的暧昧。

“我便是李括,谢夫人夸奖。”

少年冲杨花花微一拱手,浅浅一笑。

“有趣,有趣。”

杨花花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在马球赛上她便对这个勇毅果敢、年少有为的小郎君生出了些许好感。现在又得知他在诗文方面的造诣。如此文武全才之人,她如何会不动心?以往她接触的那些号称文武齐全的世家公子要么恃才傲物,自命清高,让人见了就来气;要么唯唯诺诺,胆怯如鼠,没有一点大男人的担当。而李括却与他们不同,少年进退知度,举止得体。不卑不亢的态度让人如沐春风,杨花花现在很想把这个少年收入杨家帐中。她有一种预感,李括日后必定会成长为一方权臣。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现在将此子收入帐中,他必会感恩戴德,对杨家效死忠。

“哦,奴家见你小小年纪,竟然作出轻肌软骨这等诗句,恁地讨打!”

杨花花戏谑的盯着李括,她要看看少年如何作答,看看她杨花花有没有看错人。

冲虢国夫人拱了拱手,李括朗声道:“轻肌弱骨绝非烟花所特有,金蕊流霞亦非专指美人芳华。我大唐何尝又不是一株傲然绽放的菊花?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

杨花花酥胸一颤,一时惘然。这句话如一支利锥启开了心头的那把如意锁,唤醒了尘封十几年都不敢触碰的记忆。

“我大唐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

十八年前,剑南道(注1)渝州郡治巴县城的那个夜晚,一个裴氏少年手捧一束杜鹃花慨然对自己说出了这句话。那时的月光和今夜一般的朦胧、酥软、使人沦滑…………

注1:剑南道:即汉朝的益州,今日的四川省。唐朝立国后,改益州为剑南道,治所位于成都府。因位于剑门关以南,故名。其实唐朝主要实现的是州县制,道主要是监察,是一个广义的划分。具体的统治还是州县两级。

第五十五章 倾杯(五)

长安今日的夜晚是那么宁静,你可以清晰的听到秋虫窸窸窣窣的鸣叫,你亦可以轻松的分辨出轻重不一的脚步声。

宣阳坊虢国夫人宅中,杨花花正倚坐在铜镜前发呆。突然被人勾起十几年前的回忆,甜甜的、苦苦的,满口说不上来的滋味。李括,这个少年给她的冲击太过强烈,那说话的语气和神态便和那人当时一模一样。“我大唐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

一句慷慨激昂的话便俘获了自己的心,自己真是一个呆子!

咬了咬嘴唇,杨花花竟是泛下一行清泪。誓言说的多了便成了谎言,承诺给的多了却发现兑现不了。自己爱了他十七年、思了他十七年、恨了他十七年,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一场虚梦。

“夫人,夫人您别伤心了。”

贴身丫鬟莹秋适时地递上一方娟帕,安慰道。“老爷都去了那么多年了,您也该放下了。不为别人着想,您还能不为少爷想想吗?”

“谁说我哭了,我没哭!”

杨花花一把夺过娟帕,擦干了脸颊的泪珠,执拗的转开身去。

“唉。”

莹秋轻叹一声:“夫人,人都要朝前看,这么多艰难的日子您跟少爷不都熬过来了吗。现在日子好了,您应该开心才是。”

“莹秋,你跟了我几年了?”

杨花花沉了沉气,低声道。

莹秋虽不知主家为何突然问及此事,略一思量,仍是属实答道:“算上今年,有十八年了。夫人出嫁前一年,老夫人便将秋儿派来服侍您。”

“是啊,你都跟了我十七年了,我是真的老了。”

杨花花口中默念着,似失了魂一般。

“夫人哪里显老!”

莹秋不忍见着主家憔悴的模样,将一面铜镜放到杨花花跟前道:“您看看您这肤质,便是二八年华的小娘都比不了;您再看看您这头黑发,便是陛下都赞叹不已。还有这……”

挥手打断了莹秋的善言,杨花花苦笑道:“人都会变老,我又如何能逃得离?我并不怕老,只是女人一旦年老色衰,没了姿色便失去了价值,会被男人们如同垃圾一般丢在一边。我要是没了这张脸皮,还有谁能厚着它去替杨家斡旋?”

莹秋见主家如此真情,委屈道:“我真替您感到不值,杨家的日子能走到今天贵妃娘娘自然居功至伟。但若少了您的居中调和,哪件事能办的如此利落?二爷他非但不知道感恩于您,还一次次的逼着您去,去……”

“你还不懂。”

杨花花嘴角声调愈来愈冷:“我们女人在这世上终究要依附家族的。别看你那么风光,男人不过一句话的工夫便能让你跌落谷底。”

“我便不信所有的男人都这么无情,李家小郎君看起来就像个有担当的人!”

莹秋努了努嘴,兀自辩解着。“他小小年纪便出口成章、文武双全、随和谦恭,还那么的俊朗!”

“他?”

杨花花一愣,似在自语道:“他真的肯为杨家效力吗?”

“那是自然,您那么抬举他,向他许下那么肥的一个缺,他会看不出好坏?谁人不知杨家的权势如日中天,大树底下好乘凉,便是总角娃娃都清晓这个理儿。”

他真的会为杨家效力吗?从见到李括的第一眼起,杨花花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甘于人下的人。但倘若只是为了她呢?屋内红烛摇曳,杨花花的眼神渐渐朦胧迷离。

夜深了,平日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已是不见行人。打更人打着哈气,揉着眼圈一边敲着铜锣一边报着时辰。入了秋,天气便凉了下来。一身粗布工服已不足以御寒,打更人不住打着寒颤,心中早已将掌管度支郎官的女性祖宗问候了个遍。拐入一条小巷,他忽觉一道黑影闪过,揉了揉眼环视一圈却并未发现什么异样。真他妈的见鬼了,暗自腹诽一句,他便又朝前走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物燥……”

于此同时,一身着紧身夜行衣的蒙面客正在邻连的屋顶飞速疾奔着。长安的民居鳞次栉比、一家连着一家、一户挨着一户,这为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所穿的布靴似用了特殊材料,疾奔起来竟无丝毫声响。他似极度熟悉路线地形,竟不需停下分辨方向,一道朝着北面而去。

夜色便是最好的伪装,寂静便是最好的掩护。夜行人丝毫不担心自己的行踪会被人发现,在这个时分没有一个正常人会跑到房顶看星星。

约莫行了盏茶的工夫,他停了下来,环视了一下周遭的建筑,纵身一跃跳进了一座灯火辉煌的院子。

这是西市雅拉酒楼的后院,深夜时分显得有些冷清。夜行人缓步朝正堂走去,及至门前,轻敲了三下便再不肯发出半声声响。

“谁啊?都打烊了。”

小二不耐的揶揄着,被掌柜丢在前堂看店本就窝了他一肚子的火。现如今连木凳都睡不安稳,怎能不来气?

“咚、咚、咚。”

又是三声轻响,一样的归于静默。

“谁他娘的没完没了!”

小二系好中衣的带子,三两步跑至后门前。骂骂咧咧的去了门闩,小二满面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夜行人。

那夜行人似戏谑般的在门板上又敲了三敲,一把扯去了脸上的面巾。

“去叫你们的掌柜来。”

那夜行人的面容黝黑、鼻梁高挺,眼窝深陷。一副长头窄脸,发髻于上额弯成一道上弧,显然不是中原人。(注1)最为可怖的是,他的左脸从眼睑下直到下颌有着一道长长的浅红色疤痕,在油灯的印衬下竟似活物,生生蠕动。

“唉、唉。”

那伙计如同见到厉鬼般吓得连连后退,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后堂。

夜行人将一把随身佩戴的横刀放在了方桌上,从腰间取出一个马奶带子径直灌了起来。那横刀的刀鞘已隐隐生锈,似镀着一层铜绿。刀柄处生出一道不深不浅的豁口,用油麻绳绑了几绕,倒也勉强能用。只是此刀的主人似乎对此却毫不在意,无时无刻不将其带在身上,放置于最显眼的位置。

“香巴拉来的贵客,怎能不尝尝家乡的美酒。”

雅拉酒店的掌柜轻点着头从后院走来,送上一壶上好的青稞酒。(注2)夜行人轻摇了摇头:“长安的风太暖太软,我只怕翱翔蓝天的雄鹰已渐渐磨掉了锐气,变成甘于平庸的灰雀。”

说完他便再不言语,径自喝着马奶袋中的烈酒。

“神圣的佛尊啊,你赐予的血液在我身上流淌,你赐予的力量在我身体中迸发。有太阳升起的地方便有香巴拉,我时刻未曾忘经卷的真义,无时无刻不在感化着身边无知的凡人。现今圣使却怀疑你信徒的忠诚,我只愿以鲜血来证明自己!”

掌柜转身双手合十,朝西首虔诚颂念。

“够了!”

夜行人看不惯掌柜如斯的做作,粗口打断道:“赞普派我来,只想让我告诉你。西边已经陈兵以待,该你做的事情不要忘记,否则即便赞普饶了你,死后你的灵魂也升入不了香巴拉!”

注1:这是藏族人的相貌特征。我特定查了《四川藏族相貌考》这篇论文,总结出的特点。

注2:香巴拉:“香巴拉”是藏语的音译,又译为“香格里拉”其意为“极乐园”是佛教所说的神话世界,为时轮佛法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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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倾杯(六)

晨光熹微。

西市济源酒楼大堂中,南霁云大马金刀的坐在横凳上,将一碗烈酒推送给李括。

“南大哥,我真不能再喝了。昨晚在虢国夫人宅中,我可被灌了个满饱!”

李括连连挥手,谢绝了南霁云的好意。

南霁云双目一瞪,作势喝道:“怎嘛,当了个校尉便不认你南大哥啦?虢国夫人的酒你能喝得,你南大哥的酒就喝不得?”

“不,不是!”

少年被南霁云逗弄的手足无措,连番辩解。

南霁云将手中酒碗敦声放在少年面前,不由分说道:“不是就干了它,像个爷们点!”

“唉,唉。”

李括无奈的端起酒碗,仰脖几口灌了下去。这酒来的甚烈,入口便激的少年一阵呛咳,十分好酒有四分倒从李括颈边流滑开来,甚是可惜。

在少年背上轻拍了几下,南霁云和声关心道:“你慢些喝,又没人跟你拼酒。这酒啊下的越快,越是激人。你这小小年纪,可别伤了身子。”

“吁。”

长出了一口气,李括一阵苦笑:“若不是您老人家逼着我喝,我也不会这么赶命喝!”

轻手在方桌上敲了敲,南霁云故作神秘的笑了笑:“这叫你来嘛,自然有好事。听说你小子进了神策军便封了校尉,想必以后是前途无量。你南大哥为自己将来考虑也得好好讨好你,将来也好讨个金饭钵!”

“南大哥!”

李括羞得直红到脖颈,高声抗议。

“你看看你,哪里有份校尉的气度。”

南霁云爽朗的拍了拍少年略显单薄的肩膀,满面慈和。“神策军注定是要去陇西的,军中不比长安,规矩禁忌多。你个少年娃娃,虽然资历不浅,毕竟朝中没有背景,难免遭人嫉恨。你南大哥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不过也在军中有些过往。在军中做事,要做到少说多干,不该你管的千万别管,平白误了大好功名!”

“唉、唉。”

少年连声称是,南大哥待他如亲兄弟,此番将自己的人生经验毫无保留的与自己分享,怎能不让人感动。

“陛下建了神策军,想必是要对西边用兵了。你们隶属神策军,该是不会冲到第一线。不过多个朋友多条路,有个长辈在身边照应,总好过自己闷头瞎撞。你到了武威(注1)后去找一个叫薛峰的镖头,他常年在边关走镖,黑白两道认识的人都不少!”

“哦。”

李括轻点了点头,将薛峰这个名字默默记在心间。南大哥早年可是闯荡江湖的游侠,江湖道上的朋友结交了不少。这些道上的朋友虽然没有什么政治背景,但大多很重义气,诚心结交便是一辈子的兄弟!

“知道为啥我把你叫来济源酒楼吗?这酒店虽是每日开店迎客,却也间或做着皮货生意。每年春天从长安贩卖丝绸、茶砖去漠北贩卖、廉价收购了草原的生皮、银器再赶在入冬前返回关中。这一来一往,可就是十倍的差利!”

南霁云抖了抖手指,比划道:“入塞无非两条路,一来从河东经马邑北上直行,越过了长城便进入了浩瀚草原。二来便是从河西走廊经武威、过凉州折而行之。自我大唐定鼎立朝后,相继兴建安西四镇,丝绸之路被重新打通。北线因此渐渐废弛,众商队纷纷选择更为繁荣安全的西线。”

李括静静的听着,虽然他不知道为何南大哥会对自己说出这番话,但少年还是温和谦恭的听着南霁云的嘱咐。

“不夸张的告诉你,这济源酒楼九成的银钱进项都来自于贩运货物。去塞外走上一遭,顶得上这酒楼半年的收入!”

南霁云喝了一口烈酒,继续道:“过些时日他们要去武威跑趟短程,你跟他们一道,正好当做护镖!”

“啊!”

李括惊得跳了起来,他怎么也没想到南大哥找他来竟是为了替商队保镖。且不说从未有过军队替商人保镖的先例,便是有例可依,哥舒翰大帅那里又要怎么去说?

“南大哥,如今我已隶属于河西军,行事皆有规程节制,怕是……”

“唉!”

挥手打断少年的话头,南霁云道:“章程还不都是人定的,况且这也是陛下的意思。”

“陛下!”

李括已是脸色苍白,他实在不明白为何小小一支商队竟能引出如此是非。

环视了一周,见除自己二人外再无余人,南霁云压低了声音道:“其实,你南大哥我也是隐士!此番便是通过我告知你,你已经通过考核,正式成为隐士了。”

轰!少年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南大哥,隐士?我也成为了隐士?

见少年一脸惊讶,南霁云耸了耸肩膀:“这有什么好稀奇,隐士乃为陛下喉舌,本就无处不在。实话告知与你吧,此楼的掌柜也是我大唐的隐士。只不过大家明面的身份不同,分工职责不同罢了!”

“这么说,我已成为了隐士?此次保镖便是陛下的旨意?”

少年猛然摇了摇头,力图让自己变得更清醒一点。

“是,你已经成为了隐士。军营一个月的考核期,你表现非常出色,陛下很满意!此番行动不要声张,哥舒翰节度要赶在几日后返回河西处理紧急军务,只带几百亲兵离京。”

南霁云似笑非笑的打量着少年,让人捉摸不透。

少年努力的平复心中的惊疑,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看来,从马球赛开始便是对自己的考核吧?马球赛的封爵、神策军中的领兵训练、实战演习的一战成名、这三者都是考核的一部分,原来自己无时无刻不在皇帝陛下的控制注视之中!

“为了不引人耳目,此次护镖的只有你们朱雀一团。也就是说,路上发生了什么,决定权完全在你!”

南霁云想了想终是将自己的担心坦诚相告。

“可,可我给娘亲、阿甜他们说的是明年才开拔河西。这,这我该如何解释。”

少年急声辩驳。

“还思量这些劳什子事情作甚,得了陛下看重,是你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这次压镖,只是个幌子,你要记住你去河西的路上走的越慢越好,一定要查出一首叫‘洛书诀’歌谣的来历!”南霁云给了少年一个搂脖,气道。

“洛书诀?”

李括疑声询问,这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他还完全没有做好准备。

“嗯。前些日子起,从陇右、河西一代传来一首童谣唤为洛书诀。”

略思忖了片刻,南霁云低声念了出来:“洛书现世、中原劫;佛尊开斋,两京陷。五斗米入香巴拉,烽燃瓜凉山河变!”(注2)

李括皱了皱眉,不悦道:“这童谣恁地如此狂妄!”

“难道你没发现近日长安城中多了许多吐蕃的佛僧吗?”

南霁云敲了敲手指,眸中的目光越来越厉:“这些时日你也别闲着,多查查这些吐蕃佛僧的来历。装神弄鬼,故作玄虚。我就不信有什么歌诀谶语,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也就能哄骗一下愚昧无知的信客!”

吐蕃僧侣、陇右河西、五斗米、香巴拉……这一连串名词连在一处究竟代表了什么?这洛书诀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李括只觉压在肩头的担子很沉、很沉。

注1:武威:武威为唐朝时河西首府。因为处于河西走廊的咽喉,丝绸之路的必经之路,故而武威在有唐一朝极为大气。有诗云:“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由此可见一斑。

注2:洛书:洛书古称龟书,传说有神龟出于洛水,其甲壳上有此图象。传说洛书现、天下变。

第五十七章 洛书(一)

别过南霁云后,李括叫来了张延基、周无罪等好友一齐商讨接下来的打算。出乎李括的意料,张、周二人非但对吐蕃佛僧大量涌入长安的行为不予质疑,反而打趣他疑心太重,草木皆兵。倒是周无罪这个小胖子,在听说李括成为隐士后,两颊上的肥肉一颤一抖,由红粉生生憋成了酱紫色。

“你,你真的成了隐士?”

小胖子转了转眼珠,试探着问道。

“如假包换!”

李括恬和一笑,摆了摆手。

周无罪的嘴角扯了扯,终是压下了心头的不忿,阴阳怪气道:“呦,不错嘛。十六岁就成了我大唐的隐士,前途无量啊。”

李括知道周无罪是起了酸意,耸了耸肩:“我再怎么前途无量还不是你周大天才推举的?再者说,天才和凡人总归不能以一条标准衡量的。”(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周无罪见李括主动给自己铺好了台阶,也不好过于矫情,“大度”的摆了摆手:“罢了罢了,谁让我上辈子欠你小子呢。你现在可是神策军朱雀团的校尉,我的顶头上司。我周大天才不为别人考虑也得为自己想想!”

“你啊!”

李括轻夹了小胖子一眼,不再做争辩。

根据南霁云给他的线索,此次吐蕃佛僧大量涌入长安,基本都居于安仁、开化二坊。由于安仁坊的荐福寺(注1)高僧云集,求签灵验,故而每天前来拜佛的信客络绎不绝。甭管你是求名还是求利,盼子还是盼孙,只要你心中有佛,虔诚的拜一拜神明,保准你心想事成,事事顺心。

三人来到荐福寺时已近正午,前来求签的香客却没有丝毫减少,生生从大雄宝殿排到了南门口儿。李括不信佛,却也并不排斥。在他看来,一种事物存在就有他的理由,我们没有必要刻意的去否定贬低它。除却一壶好酒,几碟小菜,李括一早儿都没吃掉什么东西。在和好友商量一番后,三人终是迈入一间从外表看来破旧不堪的小酒馆儿。

一进店们,张延基便用袖口捂住了口鼻:“括儿哥,这是什么问道啊,真臭!”

李括皱了皱眉,他也闻道一股异味,起初还以为是从屋外飘来的,现在看来确是这生于店内无疑了。

“这家店怎么做生意的,这客人还敢进门吗!”

张延基得理不饶人,大声嚷嚷着。

周无罪摇了摇头;轻蔑的瞥了张延基一眼:“凡人呐,凡人。你没注意到这偌大的荐福寺周遭就此一家酒馆吗?没有了对手,他还不是想怎么经营便怎么经营?”

张延基仍是心有不甘,小声嘟囔着:“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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