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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之父-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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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看过的那些演义统统五毛钱一斤卖给收购站?为什么它不是艳*情,但论刺激程度不比艳*情低,不是言情,但它里面搭载的爱情比言情更细腻绵长?它到底有什么魔力?但其实说穿了,武侠,盖再大的帽子,说的再特殊,它骨子里,也只是一种类型,有其通用的模板套路以及共性,起码在我看来,有其最重要的几点成功要素。”
一番话说的宋骓点头并沉思,连容茂实也认真起来。
后者一边全神贯注,另一边心中却道,麻痹,就这样还天天藏头露尾,死不承认自己是“累死老汉了”?!
“武侠,虽然叫武侠,但在我郑文翰心中,第一成功要素,既不是侠,也不是武,而是义。
传统演绎无论是东周列国还是隋唐演义等都蕴含江湖义气,但很显然古人前辈并不能很好地把握好这个话题,写不出波澜壮阔的江湖情义。
似乎古人重在表达士为知己者死,但这种东西,往往包含了等级、尊卑、上下的因素在里面,无论信陵君窃符救赵,还是瓦岗寨里众好汉的死忠,都是一种自下向上的仰望。
这里我说的义,是跟普通人关系更近的朋友之义,在我郑文翰看来,武侠不写朋友,还能写什么,还有什么比朋友更值得一写的?!
说实话,这一点,我认为,金梁做的并不完美,他的作品里,看不到太多平级朋友间的小情小义。
相反,古温做的不错,神州虽糙,但很真挚热血;绝代则更进一步,小鱼儿与黑蜘蛛、轩辕三光等都算妙笔。
但他这个楚留香写得这么完美,众美环绕,独行大盗,武功通天,人情练达,看透世事,这种人,难道还会有朋友吗?!
所以,这第一成功要素,本是他的最大长处,他已自折羽翼!此,一必死!”
容茂实霍然抬头,宋骓已目露了然,显然是有些触动认同。
郑文翰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笑着,慢悠悠续了杯茶,才继续道:
“第二成功要素,侠。
真正的侠,是紧贴着普世价值的,着眼之处永远不是数量的多寡,它的目光永远投射向最弱者。
这方面,我最推崇已故先贤,‘坊珠四侠’中的马诗赋前辈。他写侠义,大部分时候写得很迂腐,很罗嗦,让人觉得笔墨怎么那么拖沓,非要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交代清楚不可。印象最深是有一本书中,男主逃离之时要死要活的,非要将同行的一位路人武官安置妥当才肯离去,那段的刻画可谓迂腐不堪。然而,回过味来就会细细体会到,大侠之所能为大侠不是因为一个人打退了多少敌军,守住了一座城,而是哪怕读者看来毫无利用价值的小角色,只要落在大侠的目力所及,大侠便断不可舍他而去。
所以,这方面,我也比较不太认同金梁。
我觉得他的侠,是有残缺的,他一直所称道的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过于着眼大处,流于功利流于实用。让我觉得,仿佛数量达不到某种程度便失去了行侠的意义。
古温之前作品做的还算行,燕南天只身仗剑独往恶人谷之时,不忘途中逐鹰救雀,让我印象深刻。
但这个楚留香,一个盗贼耳,装的再怎么优雅,再怎么劫富济贫洗白白,难道格调还能高明到哪里去了?!难不成你要复制萧十一郎?
此二必死!”
“第三成功要素,情。
这个不必多说,千载不变万古长青的话题,情是一部书的灵魂,皇冠上的明珠,可以说,少了爱情的故事就少了灵魂。
但这一点,我个人觉得,目前武侠圈内,就没有一个写得特别好,能入我法眼的。
李热号称情侠,但香艳多过情义,众女倒追男的模式简直毒药。
金梁是有这个能力,但没这个心思,就算是专门写情的《神雕侠侣》,也做了小龙女复活的屈服,其余,则都不过是满足芸芸众生的意淫需要。
反倒是他随意而作的电视剧《白发魔女》,那种极致的遗憾和悲壮,更倾向于我郑文翰心中的武侠之情。
我觉得,武侠的爱情,只有如白发魔女般悠长悲壮,才能弥久而新,因为它揉进了刀光剑影,于生死一线电光火石间将一个人的平生品格瞬间爆发,是伟大还是渺小、是崇高还是卑劣、是占有还是成全,全在一个极端的场景下呈现出来……以舍弃为手段,以成全为目的,在黯然中涅盘,于放手时荼蘼,失意人放逐天涯的孤独背影,书内书外已然泪流满面。
古温就不说了,不是一般的差,两部书里的感情,写得都跟急着要交差赚稿费似的。
这次的楚留香更不用说,看名字就是处处留香的谐音,第一章而已,住的船上已经有了几个关系匪浅不清不白的小姑娘……格调真是低俗的可以!
此三必死!”
“第四个成功要素:武。
武既是武功体系和武打描写,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武力成长空间和武力成长需求,这是剧情推进的最大动力之一。
这方面,金梁一人遥遥领先,无人可及,大家都在他的阴影笼罩下苟活。
古温原本也算可以,方式上甚至有新颖独到,但这楚留香,一出来看样子就满级,第一章是挺爽的,但以后呢?你剧情推进的动力何在?!简直为了开篇不要命了!
此四必死!”(未完待续。)
………………………………
章621 自信源泉
“好一个四要素、四必死。中堂不愧是武侠后起之秀中的领军人物,见解独到,鞭辟入里。”
宋骓神采飞扬,由衷赞道。
他说这话绝不仅是客套,他也是读武侠的,郑文翰分析的那些要素要点,七七八八,正中他下怀。
容茂实也敛起一贯的不阴不阳,竖起大拇指:“中堂兄高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来,喝茶。”
说罢,还破天荒的主动给郑文翰递了一杯茶,又道:“那中堂兄的新书,必然是深谙义、侠、情、武四要素的精品了,什么时候发书,我现在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郑文翰却是神秘一笑:“呵呵,我这新书,虽也契合四要素,但是却又有很大不同,严格意义上讲,它算是对现存武侠既有创作思路、创作方式、创作眼界的一种颠覆和革命。是一条从未有过的全新的路子。”
宋骓吃了一惊,容茂实将信将疑:“能比《血海飘香》第一章还新颖?”
郑文翰不耐道:“别拿一个注定崩坏的作品跟我的比。也罢,既然如此,那我就现在发书,也好让你们安下心来。”
宋骓一旁提醒:“《血海飘香》是挑战凌风的,挑战你的作品,这古温暂时还没上传。”
郑文翰朗声大笑:“无妨。反正迟早都是要战的,总不能一直被他牵着鼻子走,这一次,咱们索性反客为主,主动出击,也膈应膈应他!”
……
“快点快点,于中堂的书先出来了!”
“我擦,真是迷之自信,古温的《血海飘香》都写成那样了,另一本必然也不差,就这样,他还真敢出来应战,而且是主动出击?这波,我服!”
“不管了,先看看,《七生七死》系列?这名字霸道,相比较而言,《血海飘香》更像是一个章节名。”
“大满足啊。自从《神州奇侠》后,我就最喜欢看系列武侠书了,《七生七死》,听名字就够大起大落的,肯定过瘾,这第一部的名字也不错,《秋杀》,第一章的名字更绝:‘生死两茫茫’,好奇心一百分啊!”
《七生七死》系列之《秋杀》,第一章,一开场就是秋风萧瑟中,熙熙攘攘的酒楼,各种细微神笔,一派郑文翰最擅长的市井烟火气息,瞬间将读者的心拉的很近。
从酒楼说书开始,引出一段武林秘辛,提到了一个曾经名震江湖的英豪侠士丁俊。
这丁俊,年轻,英挺,本事大,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一把龙鳞剑,打遍天下无敌手,二十出头,已是除魔卫道的正道第一人,干过无数让人竖大拇指的好事。
在说书人口中,丁俊三年前孤身入西域后,身中江湖第一剧毒,英年早逝,而丁俊爱侣,武林中著名的大美人秦千旋,也转投丁俊平生头号死对头穆小王爷的怀抱,嫁为人妇,让人叹惋。
就在读者情绪沉浸之际,笔锋忽然一转,说书人口中的丁俊,居然此时也正巧在客栈后。
原来,他三年前是中毒重伤濒死不假,但实则并没有死,一直靠想见秦千旋的执念,才奇迹般的压制住必死剧毒,此番从西域回来,一为求名医疗伤,二为印证心中仅存的那不足“万分之一”的转机。
但他刚一露面,立马就有两拨实力超卓的杀手刺客,先后来袭,欲对其痛下杀手,他击败杀手的同时,心中也疑云密布……
挺压抑纠结的一个开篇,换个人来写,估计立马会讨人厌,但郑文翰天赋就是于细微处下笔,娓娓道来,烟火气十足,笔锋内敛而刻制,显得特别真实可信,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被说服,跟着进入了情绪,顺着主角丁俊的喜怒哀乐而动,为他的遭遇不公愤懑,暗暗寄希望于江湖传言为虚,或另有隐情,秦千旋其实还在苦苦等着他。
尤其是,书中还提到,丁俊当年之所以去西域,身中奇毒,正是为了帮秦千旋了结生平一桩夙愿,即便是他身中奇毒濒死之时,也将助秦完成此事当做求生的信念,直到最近彻底办好这件事,他才拖着病体重回中原……简直就能全票当选“情义双全中华好男儿”了!
一个晚上,两位名家作品。
同样是武艺高绝名满天下的男主,风格性格却是完全相反:
前者智慧优雅,无懈可击,仿若谪仙神人;
后者却是平凡柔弱如寻常邻家男儿,爱情受挫,身染重疾,成为人人所知的“死人”,还陷入莫名追杀,混的还不如一寻常百姓;
前者悠哉哉躺在甲板上晒太阳,左手柠檬汁淋乳鸽,右手半杯顶级美酒,身旁有一聪慧婉约、一甜美可人的少女相伴,嘴里谈的是捐献几十万两银子赈灾的大事;
后者病重残躯,三步一呕血,秋日萧索,一人踟蹰在客栈马棚边,听着说书人议论他和她的往事,提及已为人妇的她,顾影自怜不说,还连续平白无故遭人截杀……
两本书,整个文风、设定、情绪渲染、基本格调,以及带给人的阅读趣味,反差感极其强烈。
这种极端差异性,就好比超市里一个柜台卖男装,一个柜台卖女装,虽然都是服装,但毫无冲突,你卖的好,不耽误我卖得佳,因此,《秋杀》第一章一发出,短短时间里,便形成了极大的反响,并没有被楚留香的绝世风采盖住太多,热度一时间,竟不遑多让。
实则,有些话郑文翰没告诉宋骓和容茂实,他之所以对自己《七生七死》系列极其自信,除了本身实力和眼界提升外,还因为,这个系列,明里暗里,得到了邓铮很多的指点。
明里,首先这基本风格和格调,就是邓铮不止一次明确告诉他的,说他过往小品式的市井武侠中,贴服人心有之,情绪张力不足,需要多一些极端和浓烈,才会更加出彩。
这话,他听进去了。
暗里,则是可能连邓铮自己也不知道的,郑文翰他在创作过程中,耍了小聪明,把一些困难和想法揉碎打乱,分别询问邓铮,跟邓铮交流,比如:《七生七死》系列七部书的主旨,分别是佛教“三垢八苦”中最有代表性的七个;七部书彼此绝对独立,但留了一个相同的说书人,隐隐连通为一体……这些核心特征点,都是得自于跟邓铮交谈而来的灵感!
而这些,也是他敢跟直面古温挑战等闲视之的自信源泉。(未完待续。)
………………………………
章622 那就别怪为师残忍喽!
今晚对于武侠圈,注定将是一个热闹喧嚣足以载入史册的不眠夜。
就在于中堂反客为主成功祭出迎战作品《七生七死》之《秋杀》,并获得不俗反响后,约莫半小时,顶不住压力的凌风上人,终于也姗姗来迟,拿出了应战作品《牧野龙蛇》。
而且,一发就是两章。
实则,凌风上人心里略郁闷,心疼舍不得啊,《牧野龙蛇》代表他目前创作的最高水准,是他憋了很久的大招,按照计划,是专门用来收拾金梁的。
这书,真要算起来,其实还要写在他上本大放异彩的《涤寒记》之前,《涤寒记》写成时,《牧野龙蛇》已经成稿四分之一,但《涤寒记》的空前好评加大卖,让他突然清醒认识到:随波逐流没用,刻意标新立异遗世独立也没用,只有抓住自己最擅长的、同时跟其他同行最有差异性的东西,才是最易铸成经典的途径。
自己的优势是学历和教育背景,熟稔西方文学,同时专业是数学,逻辑思维能力强,这方面比起体育生金梁,艺术生于中堂,看文风就是热血文青的古温,无疑强出了太多太多。
因此,痛定思痛,他对这本《牧野龙蛇》进行了犹如推倒重写般的大修,加入国外读书时很喜欢看的西方侦探悬疑文学的技巧,将原先的一明一暗两条线拓展成四条线,发挥逻辑能力强的特点,将故事尽量延展得千回百折,务必要求所有情节在不知不觉中波翻浪涌,险象环生,奇中见奇,匪夷所思。
同时,修改人设,殚精竭虑,充分发挥自己学贯中外以及人生阅历上的优势,强力保证所有主要角色智商在线,不要求每个人心思缜密、善揣人意,起码言行举止也得有迹可循,也得逻辑上说得通。
本来呢,这只是一种醍醐灌顶后的勇敢尝试,没想到越写越有感觉,写到后来,竟有种身体内一只藏匿小神兽被释放出来的感觉,各种异于过往武侠的辩论、考核、斗智桥段,信手拈来,不用再刻意规避金梁的影响,不用再刻意用东方文学的思维和方式来写作后,他竟像是在武侠创作上获得了新生!
这一过程中,他无疑收获了极大的信心。
这也是除开当初分析局势觉得于中堂造反是金梁江郎才尽外,另一个促使他勇敢站出来,在个人微博上高呼“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重要原因!
所以本来他是不想搭理古温的,什么鬼四皇三皇,谁爱争谁争,我的心中只有一帝,只有金梁。
然而,古温指名挑战他的作品《血海飘香》第一章“白玉美人”写得意境之美,角度之奇,悬念之足,人设之新……让他心生惊艳的同时,也大为警惕。
还在犹豫踟蹰时,“一帝四皇”中他平日最瞧不上的于中堂,居然也紧跟着拿出了《七生七死》之《秋杀》这样无论从形式立意还是内容文风都足以让人耳目一新的上乘佳作。
这还了得?!
顿时大受刺激,斗志顿生,再按耐不住,果断祭出了密谋对付金梁的杀手锏之作《牧野龙蛇》,为了抢占先机,纾解心中郁闷,还一发就是两章:
一代枭雄雷破天为遂其独霸江湖之图,率“至尊会”突袭并血洗白道第一重地龙蛇堡,以彻底瓦解各方侠义英雄的斗志。
凡负嵎顽抗者,或加屠戮,或予囚禁。因而道消魔长,人人自危。
开篇故事并无太多亮点,但让人吃惊的是,就这短短前两章内容而已,竟已初步展露出了至少三条“他日推翻暴政”的明暗线:
其一,龙蛇堡少主李牧野在城破之际,遵从父命,由得力部属护送,潜赴李家百年前故居龙蛇密林,以保存复仇实力;
其二,在“至尊会”横行天下之际,峨眉山清风洞传人“谪仙”李白白仙子,奉师命入世行道,欲遏阻“至尊会”的凶焰;
其三,武林第一世家“天海世家”劫后遗孤,才女天海翼为调查全家被害真相,仗着绝世才智,隐姓埋名,投身于“至尊会”,为雷破天运筹帷幄,执掌兵符……
不过,开篇最让人称道的,还是几个重要紧张的时刻不是依靠武功和势力,而是依靠智谋决定了最后结局的理念和尝试。
而过程中,一再险中求险,如果说一般的武侠仿佛走钢丝表演,那凌风上人的这本新书,则一定要走钢丝的同时还要钻火圈、顶气球、耍大刀,同时还要谈恋爱!
“嘿,有意思,居然是走推理悬疑流的,还玩多线智斗,那可真是巧了,跟咱楚香帅对上了。”
外面风沙呼呼,邓铮懒洋洋的坐在电脑前,摇头晃脑。
他刚收工回来,打开电脑进入“神州在线”,就看到了首页新发的两章《牧野龙蛇》,一口气看完,感慨良多。
楚留香系列,是决定以一挑二后,立马就定下来要对战凌风上人的,是因为重视,在邓铮看来,郑文翰还没蹲下,他就能知道他拉的什么屎,虽然天赋不凡,但目前水准素养还及不上一步一个台阶往前走的凌风上人。
所以《血海飘香》前几章早早发给了邵昌,第一章“白玉美人”就是由邵昌代发,只是没想到凌风上人的新书,居然已经进化到悬疑推理加斗智了,此番遇上楚留香,也算是针尖对麦芒了。
至于收拾郑文翰的另一本书,要发什么,其实他还没想清楚,反正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狠挫他的锐气,让他以后少自作聪明,少点世故油滑,能彻底俯下身心来搞好写作。
最好是他写什么类型,就对什么类型,他写什么风格,就对什么风格,他上什么形式,就对什么形式,反正,针对性越强越好!
就是要以他自以为最厉害的东西,残忍打败他!
因此,当他洗完脸,一瞧见郑文翰居然先发了,而且标题是“《七生七死》系列”,差点笑喷,有没有搞错,你还真写这个啊?
怪不得你这一年来自作聪明使那些障眼法东扯西扯的,原来这就是你心中的杀手锏!
啧啧,原来最后是要写成七部,嗯,七……好吧,既然这样,那就别怪为师残忍喽!
果断登陆账号,哼着小曲儿,噼里啪啦,敲下了新书的名字。(未完待续。)
………………………………
章623 结发受长生
“七……《七种武器》之《长生剑》?”
我尼玛?!
郑文翰一眼看到书名,茶水“噗哧”喷了整个电脑显示屏,眼睛瞪大,跟看见活鬼了似的。
不对,跟看见一只活鬼蹲在马路中央****,热腾腾的,吃得满嘴泥黄汤汁,还抓起一捧热情洋溢的递到他面前,不吃就不让他过。不吃的开心也不让过。
顿时觉得这个世界满满都是恶意。
“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宋骓、容茂实看郑文翰难得失态,心中好奇,立马凑到近前,拿眼一看,也都愣住了。
容茂实讶异:“不对啊,中堂,你这新书大纲,是不是提前泄露了?”
“绝不可能!”郑文翰直接站了起来,脸皮子都是哆嗦的,声嘶力竭:“这书从开始创作到现在,不仅没跟任何人看过,连正式聊过都没有。包括我师……金梁在内!”
“那这个古温就太猖了!他这是故意跟你拉出来硬怼的,你看看,你七,他也七,你系列,他也系列,能有这么巧?肯定是临时换书,临时针对你写出来的!”
宋骓满脸难以置信:“不至于吧,中堂的《七生七死》发书才一个小时多一点,他就能新写出一本来?”
容茂实道:“当然有可能。以前我也不相信世上有这种天才,但那次金梁为了洗刷代笔嫌疑,万众瞩目之下,由挑战方出题,当场创作《白马啸西风》的那一幕,至今历历在目,每每想起来都还觉得浑身鸡皮疙瘩。既然之前有一个金梁,现在再有一个古温,又有什么出奇的?何况,古温这又不是现场临时出题,还有一个多小时思考准备时间,难度比当初金梁小了不少,说不定刚巧碰上心有腹稿也说不定……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
郑文翰下意识问:“什么?”
容茂实嘴角微不可察的一勾,面上却一脸沉痛愤慨:“古温敢这样猖狂的故意针对你,只因为,他心里半点也瞧不起你!”
宋骓瞪了他一眼,拍拍郑文翰的肩膀,“冷静下。先看看写的怎样再说。”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古温《长生剑》第一回叫“风云客栈”。
一开篇,就是李白的诗篇名句,但稍稍做了更改,把原诗的“十二楼五城”,改成了“五楼十二城”。
通篇一眼望下去,内容的排版形式很怪,其实,散文诗般的文字段落风格其实在《神州》《绝代》里就有所展现,但远没有《长生剑》这次这么极致。
所有完整段落,一行搞定的居多,两行完成的次之,三行才够的极少,拖拖拉拉到四行的完全没有。相当一部分段落,甚至只有寥寥几个字。
譬如正文开篇,第一段话,拢共就只有两个字:
“黄昏”。
点开页面,一眼望去,错落有致,很像是一口气草草写完行文梗概、等待后续润色加工的半成品,无怪乎容茂实、宋骓、郑文翰三人一致觉得像是故意针对而赶着时间创作的。
但也仅是看着像“赶时间”,内容上却是半点也不像“赶时间”。
第一段“黄昏”二字后,瞬入正轨。
先是,九个能吓哭小孩犹如僵尸般的赤发怪人,出现大街上,在“风云客栈”三丈高的旗杆上,钉下耳中金环;
接着,八匹健马驮着八个剽悍青骑经过,一挥手,八柄雪亮钢刀插在旗杆;
再然后,一个精赤着上身浑身黑肉铁打般的虬髯大汉过来,竟将自己坐骑白马举起,犹如钉子般,四条腿定在客栈的门檐上……
很突兀的人,很突兀的物,很突兀的来,很突兀的去,很突兀的举止,没有人明白发生了什么,按说应该充满疑惑才是,但在此处,竟然鲜有读者停下来进行聊天互动打赏,只因为大家正目瞪口呆不明所以,全神贯注的往下看!
好在后面情节快速推进中,大家慢慢看明白,原来这“风云客栈”竟是青龙会三百六十五分坛之一,先前那些怪人,都是应此处分坛堂主公孙静之约,赴会来做“买卖”的。
先前九个赤发怪人是河东赤发帮的,代表帮主“火焰神”苗烧天;八名飞刀骑士是太行赵一刀的人,代表赵一刀;后面金刚力士举白马,则是代表河西白马小张三。
公孙静一共发出了十二张请帖,其中八家因为是竞争对手,而被这三家半路给宰了。三人陈述杀人事实的对话,堪称神来之笔,没有一言一语描述杀人过程,只在饮酒说笑间,寥寥几句对话,却将江湖之险恶,将这三人之邪恶凶残展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读之心惊胆战:
……
苗烧天道:“青竹帮、铁环门和太原李家来的人是我做了的。”
赵一刀道:“十二连环坞、长江水路,和辰州言家拳的三位朋友,半路上忽然得了怪病,头痛如裂,所以……”
苗烧天道:“所以怎么样?”
赵一刀道:“他们的头现在已不疼了。”
苗烧天道:“谁替他们治好了的?”
赵一刀道:“我。”
苗烧天道:“怎么治的?”
赵一刀道:“我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他淡淡的笑着道:“无论谁的头被砍下来后,都不会再疼的。”
苗烧天大笑,道:“好法子,真痛快。”
白马张三忽然道:“万竹山庄和飞鱼塘来的两位前辈,只怕也不能来了。”
苗烧天道:“哦?”
白马张三道:“他们已睡着,而且睡得很深很沉。”
苗烧天道:“睡在哪里?”
白马张三道:“洞庭湖底。”
苗烧天大笑道:“妙极,那里睡觉不但凉快,而且绝不会被人吵醒。”
白马张三淡淡道:“我对武林前辈们,一向照顾得很周到的。”
……
杀人的这三人越“大笑”,越“淡淡的笑”,读者心中越惊寒,同时,也对这笔让他们不惜下大本钱血腥剪除竞争对手的买卖,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而这时候,一个妙人姗姗来迟,这是十二张请帖里,除了到场三位外,仅剩的一位。
是一位连公孙静也认为是“头既不会疼,也不会睡着”的猛人!(未完待续。)
………………………………
章624 一样的行为,不一样的玩法!
但,这猛人,看起来跟猛半点关系也没有。
只是一个面白无须、痴肥臃肿的白胖子,喘着粗气从车厢里走出,还没有走到三步路,已累得气喘如牛。从车厢下来,走到几人坐的地方,拢共只不过二三十步路,这货看起来却像是刚爬过七八座山似的,喘得都快嗝屁了。
很多读者都在想,什么鬼,难道这就是让公孙静都高看一眼,觉得赵一刀治不了“头疼”,白马张三让人“睡不着”的猛人兄?
好在,接下来就发现,这位据说是来自苏州万金堂的朱大少身后,还有个又高又瘦的黑衣人。
这哥们儿则看着就是一股子狠人风范,焦黄的脸,两只眼睛凹下去,像是个痨病鬼,脚步极轻健,一双鹰爪般干枯瘦削的手。腰上挂着一对铁光闪闪的弧形剑。
这位疑似狠人兄,自打出现,就影子般贴着朱大少,寸步不离,双手更是始终没离开过腰畔奇门弧形剑。
深凹的眼睛里,带着种奇特的嘲弄之意,仿佛正在嘲笑着眼前这些人,为什么要来白跑这么一趟。
按理说,先前那三位爷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悍人物,谈笑间就能让人永不头疼、永远安睡的不讲理级存在,但这时候被人当面拿眼嘲讽,居然没有站起来干之!
不仅没站起来干,按书中原文所述,当时还略有些怂:
风云客栈的灯笼在风中摇荡,苗烧天耳上的金环犹在叮当发响。
白马张三似乎觉得有些寒意,悄悄地将自己敞开的衣襟拉紧了些。
赵一刀却在看着桌面上的酒杯沉思,心里仿佛有个很大的难题要他来下决定……
“厉害了我的哥!古大侠这文字能力也是没谁了,短短三行字,我头皮子麻溜溜的,剑拔弩张黑云压城的压抑紧张气氛完全感同身受,小心肝儿扑腾扑腾的。”
“放什么废屁,那还用你说?我却怀疑,难道书名里的‘长生剑’竟就是这对弧形剑?”
“有可能哦。这黑衣人一出来,苗烧天、赵一刀、白马张三,三双锐利的眼睛立刻盯在这对弧形剑上,还都紧张得要死,显然是高手中的高手。”
“不可能!书里说了,这种外门兵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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