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都市种子王-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曾已经能很好的控制鼎炉,绘制完符文图纹后,林曾就带着空塑料袋离开育种空间,继续收割野草。
  整整工作了一个上午,林曾也不记得收割了多少袋野草送入育种空间。
  到目前为止,还有一半的野草还未送入鼎炉炼制。炼制完成的青膜球,已经有三十多个了。
  夏天的日头越来越高,越来越烈,热辣辣的阳光晒在林曾背上,都能感觉烫呼呼。林曾手臂发软,绕是他自认为体力不错,精力充沛,此时也感觉体力不支,口干舌燥,想要坐下来好好休息。
  他将最后一瓶矿泉水咕噜咕噜喝光,顿时觉得头脑清爽许多。不过,体力劳动一个上午,林曾只觉得腹中空空,饥饿难耐。
  几块点心,似乎进入无底洞一般,吃光了也没填饱肚子。林曾知道,这是高强度的运动,消耗了大量的能量。
  这片荒地,被林曾清理出一片好大的空地。
  估算着这些野草,炼制的青膜球,已经足够林曾的网店使用一阵子了。林曾背靠岩石,将野草堆送入育种空间。
  育种空间不大的面积瞬时之间,被野草堆占据。林曾收拾工具,准备离开荒野。他现在又饥饿又干渴,恨不得跑进冷气房里,灌下几瓶透心凉的冷饮,才叫爽快。
  林曾加速小电驴,顺着原路,准备一路狂奔。他记得来时的路上,看到一家小杂货铺。
  正驾车飞奔,林曾来到一片被山丘环绕的田地。正是那处养蜂的农田。周围还种植着高大的荔枝树。和之前不同,林曾看到蜂箱之中,有一个戴着白色头罩的身影,在一个蜂箱旁摆弄着蜂巢。
  林曾心中一动,急忙停下电动车,他左右看了看,找到通往养蜂人那儿的小道。小道不宽,却是用水泥铺设,林曾开着电动车,顺着小路行使。
  那个戴着白色防护罩的养蜂人,大约也是看见林曾驶来,往这边扭头看了看,然后又举起蜂巢,专注的盯着。
  林曾没想到,沿路行使,却出现一片令人惊诧的景致。


第五十一章 养蜂人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这条只能行驶一辆小车的水泥路,并非是一路笔直,蜿蜒之中,一栋隐没在树林中的小楼,展现在林曾眼前。林曾没想到,在这僻静的郊外,竟然还有这么一座令人惊艳的小楼。
  这栋小楼,设计别致,三层楼高,高低错觉,青色瓷砖装饰,天台还能看到爬满青蔓的架子,看上去就是一座乡间优美的小别墅。
  和林曾苗圃里那栋方方正正的两层红砖楼相比,这栋小楼就像一个优雅的淑女,而他那楼房,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小楼四周,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设计和打理。
  林曾叫不出名的花儿,一丛丛,一簇簇,有的枝繁叶茂,有的旺盛绽放,娇艳美丽。一条鹅卵石的石子小路,穿行在花丛之中,形成了一个精巧甜美的小花园。
  还有些林曾认识的果树和蔬菜,穿插种植在花丛中,融入花园的美景中。石子路旁,嫩绿嫩绿的意大利生菜,和紫红色的苋菜沿路种植,长势良好。一块岩石旁,一棵一人高的柠檬,已经挂着乒乓球大的青色果实。
  林曾停下电动车,没有继续将他的小电驴开进石子路里。他欣赏着眼前这片花园的布置,心中忍不住赞叹花园主人的匠心独运。
  他正想如何询问远处的养蜂人,怎样购买蜂蜜,突然一只体型颇大的金毛狗,从小楼旁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金毛犬性格温顺,它好奇地盯着林曾好一阵子,然后才迈着有节奏的步伐,朝林曾走近。
  这只金毛犬,看上去对林曾充满了好奇感,它绕着林曾,走了几圈,鼻尖忍不住凑近林曾的电动车头,抽动鼻子,使劲嗅着。
  远处的养蜂人似乎看到这边的动静,他放下手中的蜂巢,关好蜂箱,向林曾这边走来。林曾想了想,举手冲着养蜂人的方向挥了挥手臂。
  金毛犬敏锐地注意到养蜂人的行为。它放弃对林曾的好奇心,向养蜂人小跑而去,步伐轻快跳跃。
  快步走来的养蜂人,没有摘掉防护罩。从娇小的身形可以看出,是一位女性。她穿着碎花的棉质长袖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在炎热夏天里略显突兀,
  林曾想到自己贸然进入对方的养蜂场,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在养蜂人距离他大约还有三十多米时,高声招呼道:“大姐,不好意思呀,我看到你这里有养蜜蜂,就过来看看有没有蜂蜜。”
  养蜂人听到林曾的招呼,身形一顿,停住步伐。活泼的金毛犬已经跟在主人身边,它迈了几步,突然发现主人不知为何停下脚步,有些困惑地停了下来,扭头看着主人,轻轻“呜呜”几声。
  养蜂大姐举手摘下头顶白色纱网,带着金毛犬,向林曾走来。
  林曾巴眨着眼睛,顿时愣住。
  他认识她。
  这不是他在清一小见过的江老师江画吗?
  她怎么在这里养蜜蜂?
  林曾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一个娇弱女子,在码头扛沙包一样震惊。
  江画皮肤白皙,五官清丽,略带几分稚气,体态轻盈娇小,林曾可以想象她在画室里手持画笔绘图,却不能想象这个姑娘竟然一个人在郊区养蜜蜂。
  “别叫我大姐,我肯定比你小。”在林曾错愕的时间,江画已经带着金毛犬走到林曾面前。大概是林曾之前的称呼,让她有些羞恼,她瞪了瞪眼,有些好没气的说道。
  “额,”林曾想到前一分钟,还以为这是一个中年大妈,顿时有些尴尬,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不好意思,我没想到是你。”
  金毛犬仰着头,大脑袋来回转动,看看主人,又看看那个陌生人。
  江画大概也觉得自己这身衣服,配上之前的行为,难免让人误会。她想了想,失笑自嘲道:“嗯,也不怪你,谁让我这一身土鳖的打扮呢,被当做大姐也是在所难免的,算起来,还是我占你便宜了。”
  林曾听到江画的调侃,笑着接道:“我以为养蜜蜂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大伯大妈呢,没想到你这个清一小的美术老师,居然在这里经营副业呢!”
  “哈哈,”江画摸了摸身边金毛犬的脑袋,扬起笑容,解释道,“可别说,我可是经验老道的养蜂人呢。我隔壁的邻居有一个养了几十年中蜂的老养蜂人,现在七十多岁了,还在养蜜蜂。我从小就对这个感兴趣,年年跟着,自然而然就会学了。”
  林曾想到,之前在清一小,江画说自己会木工。看来,这个女孩的爱好,有些特别。他远远看那些蜂箱,蜂箱周围蜜蜂乱舞,他看着都有些头皮发麻,而江画没有半点惧色,神情自若地穿行在蜂箱之中。
  “你真厉害,丝毫不怕那些蜜蜂。”林曾由衷说道。
  “怕什么,被这些小家伙扎两下,还能增加免疫力呢,”江画摇摇头,平淡地说道,她挠了挠金毛犬的耳朵,想起林曾之前的话,“你要买蜂蜜吗?”
  “是呀,”林曾这才想起了正事,他点点头,说道,“我正好路过这儿,看到蜂箱,就想买点蜂蜜,不是说蜂蜜上等的营养品吗?”
  江画笑着摇摇头,笑容有一股非常清爽干净的味道,她声音清亮悦耳,听着很是愉悦,她的个头只到林曾的肩膀,略微仰头,看着林曾说道,“别把蜂蜜想得太夸张了,还上等的营养品,有没有这回事还不知道呢。不过,在这种闷热的夏天,泡一壶绿茶蜂蜜水,放凉喝起来,确实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非常舒服。怎么样,要不要尝尝看?”
  林曾自然不会拒绝。他心头,还冒出一种特别甜滋滋的情绪,似乎比喝了蜂蜜水还舒服。
  聪明的金毛犬似乎知道主人准备招待客人,它步伐轻快,在他们前方引路,时不时回过头来,看看身后并肩闲聊的两人。
  “这是金毛吧,很乖巧。”林曾自己最近也打算养狗,对狗颇有兴趣,“它叫什么名字?”
  “阿宝是个公主,”江画拿着纱网防护罩,轻轻扇着风。之前在太阳底下的工作,让她也额头冒汗,“虽然很聪明,但是金毛犬太过友善,真不适合养在这里看家。”
  这点林曾倒是知道,他还特意找过资料。看过各种犬的性格后,他很肯定自己的苗圃里,绝对不会选择哈士奇和金毛。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二章 养蜂人的邀请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江画带着林曾,穿过小楼外的花园,沿着鹅卵石小道,走进小楼之中。
  一路不过三四分钟,林曾却感觉眼界大开。这处花园,设计的精巧大方,每走几步,都有一些别致的景物,让人惊艳不已。
  天然的石头茶桌,直径一米多,周围五六张小石凳,摆放在屋外的小空地中,没有太多雕琢和修饰,仅仅切出光滑的平面,和外界的环境完美融合在一起。
  花园里,每一种植物的种植,都很用心。比如,他看到很多圆形的钢筋架子,大约有一人高。架子外围种植着七八棵已经结果的番茄。
  这种番茄自然不是林曾的藤本红玉番茄,但却管理的更好,番茄植株上,成串的果实,饱满圆润,有些已经通红,有些还是绿色。
  林曾的藤本红玉番茄极好种植,但要种好普通番茄,拔草,浇水,施肥这些步骤一个都不能少。能种得这么好,必然是花费大量时间管理。
  这种番茄圆柱,不仅仅只有一个,林曾放眼望去,不用细数,就有八九个。不同的圆柱,生长的番茄品种都不相同。
  距离林曾最近的,是一种看上去是巧克力色的中型番茄,暗色的光泽,很是特别。还有黄色的珍珠番茄,果实通红的大果番茄,还有一串串特别鲜艳的小番茄。
  林曾突然想起都市农家论坛的一个菜友,非宅,狂热的番茄种植爱好者。他的阳台上,种植了各种不同品种的番茄。
  他不仅是林曾藤本红玉番茄的第一批种植者,后来在网店开张后,陆陆续续买了不下二十棵的藤本红玉番茄种苗。
  不知道这个美术老师,是不是也是非宅那样对番茄怀着无限热爱的菜农呢。
  “你想喝点什么?”江画带着林曾来到小楼门前,开门时扭头问道。
  “额,都可以。”林曾的眼睛有点舍不得离开屋外的景致。她的房屋门前,有遮阴的外沿,一阵凉风吹过,让劳动了一个早上的林曾顿觉舒坦清爽。
  “蜂蜜绿茶,白开水,咖啡,牛奶,橙汁,还有各种花茶,你想要哪个?”江画打开门,随手将白纱防护罩挂在门边的架子上,笑着问道。
  室内需要脱鞋,林曾穿上江画取出的男士凉拖,想了想,回答道:“如果不麻烦的话,蜂蜜绿茶吧。”
  “不麻烦,”江画摇摇头,令人舒服的笑容挂在脸上,“冰箱里就有泡好的成品,稍等,你随意坐。”
  江画转身离开,林曾却带着新奇,打量这个待客的房间。
  一如花园的精巧,小楼室内的装饰,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一面墙,是设计感十足的原木色花架,架子上摆放着几十盆多肉植物,还有盛着花茶的玻璃罐子。
  另一面墙,是落地的玻璃窗,此时屋外阳光炙热,从屋内往外看去,确是一片生机勃勃的花园景象。
  通向另外房间的门旁,有一张海蓝色的吧台桌,充满了地中海风情。三张同样色系的高脚凳,藏在桌底。若是坐在高脚凳上,抬头就能看到两张色彩明媚的油画。桌角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简单花瓶,插着一簇漫满天星。
  整个房间,简洁清爽,却让人感觉特别惬意舒适,如乡村田园般的味道弥漫其中。
  房间的中间,摆放着待客的矮桌和地垫,林曾想了想,便盘腿在一块软垫上坐下。
  在等待的时间,林曾突然想起来,这个妹子,貌似胆子不小。说来自己也是一个不太熟悉的陌生人,她在这么僻静的郊外,竟然这么放心大胆将一个陌生男子,放入房屋,实在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虽说自己没有坏心,但若是碰上一个心怀叵测的恶人,肯定将自己置于非常险恶的地步。
  林曾对这个看上去娇小瘦弱的美术老师,顿时担忧不已,怎么能这么没有警惕心呢!
  “蜂蜜绿茶。”江画端着一个大托盘,走进房间里,打断了林曾的思虑。托盘上稳当地摆放着一个晶莹的玻璃水壶,玻璃水壶表面都是水雾,像是刚从冰箱取出,还有两个玻璃水杯。
  江画将托盘放在正方形的矮桌上,倒了一杯蜂蜜绿茶水,放在林曾面前。
  林曾道了一声谢谢,拿起水杯。杯壁冰凉,饮下一口,绿茶的清新配上蜂蜜的甜香,在这炎炎夏日,真是给人一丝特别爽快的凉意。
  “你稍等,我去端些点心来。”江画放下托盘后,又起身说道。
  林曾正想客气几句,江画已经转身离开。
  大约过了几分钟,林曾刚喝完一杯蜂蜜绿茶水,江画就端着一个陶瓷的盆子,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馒头包子。
  江画放下陶瓷盆子,盘膝在林曾对面坐下。她将盆子推到矮桌中间,笑着说道:“今天早上查看蜂箱,忙了一个上午,实在很饿,我们一边吃一边说吧。”
  在这充满文青范的房间里,江画捧出一盆子馒头,毫不扭捏的拿起一个小鱼形状的馒头,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绿茶水,一口啃下鱼头。
  林曾觉得这个画风有些怪异,不过,他也确实饿了,一盆馒头放在眼前,既然主人招呼,他也不客气。
  拿起一朵玫瑰花形状的馒头,紫红色的花瓣,一层一层叠在一起,形成了一朵半开的玫瑰花。捏捏玫瑰花馒头,手感柔软,大约是林曾两口的分量。对林曾这种吃惯了早餐车上五毛钱一个的白馒头的人来说,这朵玫瑰花馒头简直就是一个精致的艺术品。
  林曾还没吃,忍不住惊叹了一声:“这个馒头形状颜色很漂亮。”
  江画三两口就将手中的小鱼馒头吃光,手继续伸向盆子,拿了一个星星红馒头继续啃,她一边吃一边解释:“这是我自己做的,馒头包子的颜色,是用蔬菜汁混合在一起揉面的,形状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模具,很方便,这样吃比较有胃口。”
  林曾咬了一口,漂亮的玫瑰花顿时只剩下半个。
  馒头的口感不像外面售卖的那么绵软,咬上去很有嚼劲,微微泛甜,还有一点紫薯的香味。
  “味道真好。”林曾称赞道。他虽然会做家常菜,但是从没尝试过这些面点,看来回去可以试试看。
  江画很高兴的笑了笑,她虽然动作斯文,但吃的速度却不慢,转眼之间,已经拿起第三个金黄色馒头。这次是爱心形状的。
  “你想要买哪种蜂蜜呢?”江画一口馒头,一口蜂蜜水,说起话来,也毫不含糊,非常清晰。
  ——
  ——
  p。s大家,走过路过,喜欢这篇文的朋友,帮俺收藏一下吧,有推荐票的童鞋们,投给我吧,投给我吧~~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三章 购买蜂蜜
  “蜂蜜,有不同的种类吗?”林曾再一口吃下玫瑰花馒头,觉得自己确实很饿,又伸手拿了一个金黄色的小包子,包子褶子整齐漂亮,咬一口,是笋干猪肉馅,猪肉和笋干混合在一起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开。
  “是的,虽然我养的是中华蜜蜂,也就是所谓的土蜂,但是不同时节,采收的蜂蜜,品质是不同的。”江画认真的解释道,“一般如果时节好的时候,在清河市可以采收两次蜂蜜,一次在荔枝和龙眼开花的时候,大约可以摇蜜两到三次,今年龙眼开花的时候,雨天太多,只采收了两次荔枝蜜。荔枝蜜气味带荔枝果香,质地稀,颜色浅,因为主要的蜜源来自荔枝树,所以一般叫荔枝蜜。还有就是在临近冬天的时候,蜜蜂主要采收的是一种鹅掌柴花蜜,不过,这时候蜂蜜都称为冬蜜,冬蜜色泽为淡琥珀色,容易结晶,大众普遍认为,冬蜜清热解毒,润燥滋养。”
  江画吃着馒头,娓娓道来蜂蜜的不同品种,林曾听着,对蜂蜜有了一些从前不知道的认识。他没有插话,继续侧耳倾听。
  “当然,其实蜂蜜最特别的地方,在于世界上永远没有相同的一批蜂蜜。相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相同的时间,都会酿造出不一样的蜂蜜。甚至同一批蜂蜜,储存在不同的容器中,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比如,我去年冬天,很幸运的采收到以枇杷花为主要花源的蜂蜜,色泽清亮透透明,在秋季的时候,晶莹剔透,到了冬天,装在玻璃罐里的,凝固成的结晶,形成了极为漂亮的花型结晶,而储存在陶土罐里的,则变成如羊脂白玉一般的膏状。”江画拿起透明玻璃水壶,给林曾添了一杯水。
  “这么特别?”林曾感到惊讶。在他之前的印象中,只觉得蜂蜜是一种好东西,没有太多其他概念。如今听江画讲解,才觉得蜂蜜是一种很有意思的食物。
  “那我能每种蜂蜜都买一些吗?”林曾问道。
  “可以,”江画笑了笑,说道,“我的蜂蜜储存在地窖里,因为真正纯蜂蜜是不会变质的,所以我储存的蜂蜜年限从五年前一直到现在。五年前是我开始养蜂的时候,可惜那一年年景不好,只采收了一百多斤的冬蜜,我就没有拿出去卖。后来这几年,正值采蜜的时节,气候都很好。我的地窖里存货还不少,你想要总共买多少斤?”
  “大概,十斤左右。”林曾考虑了一下说道,“能不能拿两斤的荔枝蜜,四斤你说的枇杷蜜,再加四斤的鹅掌柴花蜜,也就是冬蜜。”
  江画点了点头,他们两个人,说话的功夫,已经将木头矮桌上一盆子花式馒头包子全部吃光,一壶蜂蜜绿茶也都见底。只是,让林曾有些惊愕的是,盆子里的馒头包子,四分之三的分量,都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对面那个看上去斯文清秀的女孩口中。
  “好的,不过,我要事先提醒一下,我家的蜂蜜,是在蜂巢中天然成熟的,每年也就有三百斤左右,绝不是市面上掺杂其他不明物体的所谓商品蜂蜜。所以价格也和市场上的不一样。”江画吃下最后一口包子,说道,“冬蜜每斤九十元,荔枝蜜每斤一百元。枇杷蜜每斤一百一十元。”
  “正好是一千元。”林曾心算了一下价格。几个月前在超市工作的林曾,是绝对不会花这份钱,这都快接近他半个月的工资了。不过,如今这一千元钱,不过是前阵子网店一天的收入。藤本绿叶菜上架后,网店的盈利更高。林曾花费一千元钱买十斤蜂蜜尝尝,也不觉得心疼。
  此时他身上却没有带那么多现金。林曾直说道:“我没有带那么多现金,能不能网上支付?”
  江画爽快地点头,回答道:“可以,我把支付帐号给你,或者你加我好友。”
  林曾网络支付帐号上的余额很多,都是网店的收入,还未转到银行卡上。
  林曾将钱款转给江画,江画收拾好桌面,起身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她接收了转账,挽起衣服袖子,说道:“我的蜂蜜藏在地窖里面,我去给你称重。”
  “地窖?”林曾没想到这房子还有地窖,有些好奇。
  江画似乎看出他的好奇心,想了想,问道:“你要不要一起去看看,顺便帮我搭把手?”
  林曾正觉得有趣,连忙点头答应。
  江画带着林曾,离开待客的房间。穿过后面,才发现待客的房间后面,是一间很大的厨房。
  整个厨房的橱柜和桌台,都是原木制作,清漆涂面,粗看上去感觉简单朴素,细看才发现,那些柜门的边角,都雕刻着线条流畅的花饰,让这间厨房的气质,显得很不一样。
  厨房的工具很多,最显眼的是两个双开门冰箱。除此之外,还有大烤箱,电饭煲,豆浆机,榨汁机……
  还有其他工具,林曾也不知道何种用途。
  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有些悬挂在墙面上,有些整齐摆放在台面上。
  厨房中间,是一个宽敞的料理台,台面上摆放着两盆混合好的陷料。林曾从料理台旁走过,看到一份是猪肉韭菜馅,还有一份是竹笋猪肉馅。还有一个不锈钢盆子,盆子里正醒着面团。
  看起来,这是准备包饺子的节奏呢!
  林曾有些恍惚,想起十几年前,父母在世,家中温馨,一家人围坐桌前,碾皮剁馅,是多么快乐的时光。
  他已经多少年没有吃过自家包的饺子了。
  林曾心中意动,决定抽空给自己包一顿饺子吃。
  江画带着林曾,穿过这个有些奢侈的大厨房,来到一个木制楼梯后面。
  楼梯通向二楼,但在楼梯后面,有一个一米见方的木制井盖,这大概就是江画所说的地窖入口。
  不过,这么沉重的木头盖子,要怎么打开呢?
  还没等林曾多想,江画蹲下,白嫩的双手抓起地窖入口上覆盖的木制盖子上的把手,竟然将这个木头盖子凌空提起。
  “我来帮你吧。”林曾惊讶的险些没反应过来,他一愣,赶紧上前扶着沉甸甸的盖子。
  木盖最少有十厘米厚度,林曾完全想不通江画这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怎么一个人把它提起来。并且,看上去,她似乎没觉得很吃力。
  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还客气的冲林曾抿唇一笑。
  两人将木制盖子抬到一边,放在地上。
  ——
  ——
  p。s各位各位,走过路过,收藏投票,给我支持吧!


第五十四章 一个女汉子的地窖
  在闷热的夏日,从地底涌上一股清凉之气。这种从土地下层散发出的独特冰凉空气,带给林曾熟悉感觉。
  他的老家在华国西南省的县城。他父亲的老家,是一个偏僻的乡村,在那个依靠种植土豆和玉米生活的小乡村,气候干燥,几乎每家每户都挖有储存粮食的地窖。
  在夏天,走进地窖的感觉,就是这种清凉舒服。当然,乡村里地窖的通风条件不好,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迂腐的味道。
  江画俯身蹲下,她手伸进地窖的入口,只听到“啪”的一声脆响,漆黑一片的地窖瞬时明亮起来。
  林曾看到,一层一层大约一米宽的楼梯通向地窖。
  江画在前方领路,沿着楼梯走下,林曾颇有一种眼界大开的感觉。
  她的地窖,和他所看见的那种简陋的乡村地窖不同。地窖的楼梯和地面墙壁,都用米黄色的瓷砖铺好,灯光一亮,空间看上去特别舒服。
  随着灯光打开的,还有室内的通风口,“嗡嗡嗡”的扇叶转动的响声,并不扰人。
  从楼梯的高处俯瞰整个地窖空间,能看到一排一排整齐的木架。有些木架上摆放着各种瓶子,有玻璃瓶,有陶土罐,有陶瓷罐,还有木头盒子,摆放整齐,归类清楚。有些木架上,则空荡荡没有摆放东西。
  走下楼梯,林曾发现,地窖角落的地面上,还储存着一堆的番薯。
  清河市位于华国东南,气候温暖湿润,很少有人种植土豆,倒是番薯几乎每个农家都有种植。是除了大米面粉之外,比较经常食用的主要粮食。
  江画步伐轻盈,走近一个摆放着一排排玻璃罐子的架子。灯光明亮,林曾的目光,跟随着她的脚步,注视在琥珀色的玻璃罐上。
  透明无色的玻璃罐,装着粘稠的蜂蜜,还没走近,一股蜂蜜特有的甜香,充斥在鼻腔,让人忍不住深深吸口气,将这股诱人的味道,吸入心肺中。
  江画微微踮起脚尖,伸手从架子的最高层取下三个较小的玻璃罐。这些罐子是空的,大概是她用来分装蜂蜜。
  江画走到地窖的角落,角落摆放着一张木制方桌,方桌上有有一个电子秤。
  江画将一个空瓶放在称上,转头对林曾说道:“你左边的架子,第一层的罐子都是冬蜜,第三层是荔枝蜜,在右边的架子上,色泽乳白的四罐是枇杷蜜。你可以自己选择。选好了我帮你称。”
  林曾欣赏着玻璃罐里色泽不同的蜂蜜,果然如江画所说,每一罐蜂蜜都略有不同,色泽浓淡,结晶多少,没有一罐蜂蜜是完全相似的。林曾扫视了一遍架子,指着架子上一罐只装了半罐蜂蜜的瓶子,说道:“就这个吧,需要我帮忙搬过来吗?”
  “好的,谢谢!”江画从墙壁旁的柜子里,取出一柄长勺。
  半罐蜂蜜不重,林曾将它放在木桌上。罐子上有注明时间和地面的标签,字体清秀端正。从标签上得知,这是去年在沙溪采收的荔枝蜜。
  江画笑着道谢,打开玻璃罐的盖子,长勺从罐子中舀出蜂蜜。蜂蜜从长勺上缓慢流淌滴落,江画的动作略一停顿,然后迅速将勺子转移到空玻璃罐上方。粘稠的蜂蜜流淌滑进玻璃瓶。
  林曾寻找标签,将另外两种蜂蜜从架子上搬出,放在木桌上。
  江画一勺接着一勺将蜂蜜装罐,林曾看了看地窖的环境,很感兴趣地说道:“我能参观一下你的地窖吗?它看上去很棒。”
  “可以呀,”江画扬唇笑着说道,“谢谢你的欣赏,我感到非常荣幸。我可以跟你厚着脸皮夸耀一下,这件地窖是我很得意的杰作。除了挖坑,砌砖和浇筑水泥,其他都是我亲手装修布置。包括地窖的水电,瓷砖贴砖,通风口安装,木架也是我一手完成。”
  林曾听着江画自豪的话,目光顿然有些木然。他听到了什么?
  这个看上去比他矮了一个头的女孩,怎么尽是做一些男人也无法完成的事情。
  养蜜蜂,做木工,贴瓷砖,做电工……
  林曾觉得,这妹子一出,百分之九十的男生都可以面壁羞愧了。
  比汉子还彪悍的女生,在城市郊外,经营着一座有着艺术气息的农场。
  “这些架子,是你一个人完成的?”林曾惊讶的问道。六层木架是原木色,上了清漆,看上去温润明亮,每一个边角都打磨的极为周正光滑。
  “是呀,这间地窖花费了我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江画装好一罐蜂蜜,轻松搬着荔枝蜜放回架子上。
  林曾在木架之间行走,发现架子上,储存着许多有意思的东西。
  看起来,江画是一个很细致的人。她将每一个罐子,每一个袋子,每一个盒子都贴上标签。标注好年月日,以及里装的是什么。
  今年的桑椹酒。
  去年的葡萄酒。
  去年冬天的橘子酒。
  各种年份的蜂蜜。
  去年的红薯粉丝。
  上个月的番茄酱。
  两个月前的菠萝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