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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种子王-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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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曾看这小子折腾来折腾去,竟然真的将这种植物卖出高昂的价格,觉得很有趣。
  不过,林曾没有太多心思放在艾萨克的代购生意上,他给艾萨克回复了一个ok的手势,就收到方允则的电话,一时将艾萨克的华国代购生意忘在脑后。
  方允则不知从何时起,开始亲自给林曾打电话,而非通过自己的秘书联系。
  接到方允则的电话,林曾还是挺高兴的。“改善清河市水质”的任务,虽然还有一段时间截止,他一直在考虑怎么让清河市市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内河水域种植大量的凤眼莲。几次探听方允则,方允则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特别是方允则这次在电话中,提到清河市打算扩大净泉凤眼莲的种植面积时,林曾心里的一块石头,微微松了松。
  “方区长,你也是知情者,从秘境空间兑换种子这么多种子,我是要消耗大量晶源体。当初兑换净泉凤眼莲,我就没打算赚钱,毕竟它对改善清河市水质的作用非常大,我也算是为清河市环境改善尽力而为。如果再降低价格,我真会亏钱。”林曾听到方允则的降价请求,回答道。
  “我明白,不过,清河市这次对治理污染内河水的决心非常大,需要购买的净泉凤眼莲,也肯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方允则不遗余力,说服林曾拿出更低的价格。
  说实话,林曾如果不是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底线,还真会一不留神被方允则说服。
  不过,林曾最终还是没松口。
  他发现,这种谈判性的事务,实在不适合他出马。
  给潘若明挂了一个电话,让她负责这个事情。
  潘若明听林曾说完,放下花园私立小学的施工安排计划,揉了揉有些发胀的眉间,说道:“林总,你的底线是什么?”
  “如果在十天内种植,可以给他们优惠百分之五十的价格,如果在二十天内种植,可以优惠百分之三十,如果二十天之后开工,给他们百分之十的优惠。”林曾想了想,将自己心中的底线告诉潘若明。
  “……”这个古怪的要求,潘若明无言以对。
  不过,人家是老板,潘若明虽然不得其解,但只能按照这个要求谈判。
  林曾将任务交给潘若明之后,心松了一口气。
  他重新回到工作桌旁,身边摆放着一棵粉红色小碗莲,两朵透明的莲花,含苞待放,清雅秀丽。
  林曾搓了搓脸,毫无怜惜娇花之心,顺手摘下一片莲花花瓣,顺手拿出星辰剪刀,剪开一个小口子,一股粉红色的液体,从小口涌出,林曾顺势倒进桌面的水杯中。
  拿起水杯,一饮而尽。
  这是天水莲花产生的静思水。
  林曾自从天水莲花开花,原本最爱的玉石斛茶水,就失去地位,被静思水取代。
  他实在太喜欢这种感觉了。
  无论多么纷乱的思维,在饮用过静思水五分钟后,就陷入极为纯净的状态。这种感觉,近似宗教里,入定禅思的神境
  思路毫无繁杂,好似大脑的所有力量,都投入到他目前所做的事情上。这种状态带来的结果,就是林曾无论是阅读育种师的学习资料,还是刻绘炼制符纹,比没有饮用静思水时的状态,提升了非常多
  林曾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能力提高的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静思水,可谓是思考者,学习者的神物。
  一片花瓣的静思水,能够维持他将近一个小时的忘我状态。林曾专注凝神,用了四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将从空间中兑换的一份城市育种师的重要资料吸收完毕。
  《城市植物回收站种植方案》,是城市育种师在城市功能领域的设计。
  也是林曾的对城市育种师这育种师方向的新探索。
  一个真正合格的城市育种师,必然要参与到城市空间的设计和构建中。利用大量的特殊植物,构建大量功能性极强的空间,解决城市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而林曾现在选择的这个功能建筑,就是能够有效的解决城市垃圾回收的问题。
  而它也是真正利用金属花的关键所在。
  和培育的单一的种子不同。构建植物空间,需要用到的知识更为复杂,而以林曾目前一星育种学徒的能力而言,他能够构建的植物空间,仅有三个。
  城市植物哺乳室,城市植物回收站,城市小居所。
  林曾考虑再三,觉得城市植物回收站的功能,目前是地球现代都市中最为实用的功能建筑。
  一片天水莲花花瓣的效果正在逐渐减弱。
  林曾逐渐从专注单一的状态回过神来,顿时觉得腹中空空,饥肠辘辘。
  高度专注的后遗症,就是好像饿了三天的肠胃,急需补充高能量的食物。
  林曾起身,拿起手机,才发现潘若明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
  回拨给她,潘若明接听以后,没有问林曾刚才没有接听电话的原因,而是直接将打电话给他的原因告知。
  “林总,我之前和方区长沟通的时候无意间得到一个消息。这次政府打算用来治理内河的经费,并非来自财政拨款,而是来自一栋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天水莲花的效果还未完全消失,林曾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潘若明所说事情上。“什么固定资产?”
  “一栋位于东街的未完工的大楼。”潘若明回答道。


第三百八十四章 东街90号
  “东街90号?”林曾下意识地喃喃自语,脑中倏然闪过一道灵光,但速度太快,还没捕捉,就消失。
  他知道东街的位置,那是清河市最繁荣的位置。清河市中心区域,清河市最早的百货,西餐厅,许多清河市出名的老字号的老店,都开在那里。这条街道,既拥有繁荣的商业贸易,也拥有清河的文化底蕴,不仅存在着高端的购物中心,附近还能找到清河孔庙,清河古民居的建筑。
  “东街90号在哪个位置?”林曾问道。
  “在东街和平南路交汇路口的一条巷子,往里走一百米左右。说起来,东街90号在清河市还是很出名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居然立着一栋烂尾楼。这栋烂尾楼是十多年前兴建,不明原因停工,之后一直都没有启动,外墙还是水泥。后来一直出租给服装店经营。”潘若明显然比林曾这个外地人更为了解东街90号的情况。
  “原来是那里。”林曾恍然大悟,这个地方,确实很抢眼。朝东是繁荣的商业中心,不远处就是孔庙红墙屋檐,可是这栋楼完全就是一个没建成的毛坯结构,又经历十几年风吹雨打,看起来更为寒碜。
  “刚才我到市政府,和方区长谈论关于净泉凤眼莲的价格问题。从他口中,无意透露,东街90号的问题,似乎解决,可以进入出售阶段。这栋仅仅只有三层的烂尾楼,会以每平方米5万元的价格出售。”潘若明的音调在“出售”这两个字上,重重的强调了一下。
  “额?”林曾肚子“咕噜”一声长响,他蓦然一瞬之间,将先前消失的灵光捕捉到,“出售?政府的土地,一向不都是以拍卖的形式进行吗?每平方米5万元,在东街这个地域算是很廉价的,为什么会卖这么便宜?”
  林曾的想法,就像喷涌而出的火山,让他心绪有些激动。
  “这个,具体我没有问,但是,我猜测,可能和大楼的停工,然后一直以毛坯的外形存在,这一点有关系。”潘若明告诉林曾自己的猜测。
  “你知道这栋楼一共有多少平方米吗?”林曾询问道。
  “你有意向?”潘若明敏感地发现林曾话中的意思,转而问道。
  “是的。”林曾也不掩饰自己的目的,他解释道,“我心里有些想法,就算想在没有买下这个地方,以后也要自己建设。当然,如果金额和我们公司现有的钱款差异太大,那也没有办法。”
  “好的,既然如此,那我去打听一下,稍后给你回复。”潘若明并没有被林曾的异想天开吓到。
  她是一名很尽职的管理者,虽然觉得林曾的想法不太切合实际,但却没有立刻出言反驳,而是打算用调查来的数据说话。
  在挂掉电话之前,她还是出言提醒道:“不过,能在这么繁荣的地段闲置十多年,这其中的纠葛和关系,肯定非常复杂。如果一个弄不好,就会很麻烦。这也是我打电话给你的原因,我担心如果市政府是打算用这笔钱支付净泉凤眼莲的款项,我们要留心一下。”
  “嗯,我明白。”
  林曾结束和潘若明的通话,满腹心思,走进充满现代感的的厨房。从对开门的大冰箱中,取出准备烹调的食物,一边煮饭,一边想着自己突然冒出的想法。
  他记得那栋烂尾楼。
  他甚至还在那一楼服装店搞特价活动的时候,到里面买过衣服。
  那栋楼的占地面积看起来并不算大,大约和自己目前租用的办公室差不多,估算是几百平方米的空间。倒是足够完成自己的设想了。
  正在思考的时候,林曾的手机突然又响了,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
  “喂,您好,请问是林曾先生吗?我是大通快递,这里有一份您的包裹,请问您在家吗?还是需要我将包裹放在小区门口的包裹柜中,您自己领取?”一个年轻的男声传出来。
  “包裹?”林曾不记得自己有网购什么东西。
  “是的,来自彩云省。”快递员回答道。
  “噢!”林曾想起来,刘山前几天给他发消息,说是给他寄了一份他们村子里养殖的上等羊肉,用肉鲜气泡包装好,给他快递过来。
  “那你直接送上来吧。”正巧林曾饿得能吃下一头羊,可以马上尝一尝这被刘山赞不绝口的羊肉,是什么样的滋味。
  据刘山所说,他自从离开老家,去外面闯荡开始,就压根没吃过市面上的羊肉,猪肉也吃的很少,宁可买鱼,也极少吃肉。实在是对比太过鲜明,市面上那些猪羊肉,对他来说,食不下咽,味同爵蜡。
  “好的,请稍等。”
  大约过了五分钟,林曾家的门铃被按响。
  林曾开门,门口一位穿着快递公司制度的小哥,扛着一个非常沉重的纸箱,他看到林曾开门,将纸箱递给林曾,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说道:“您好,林曾先生,快递请查收。”
  “好的,谢谢,麻烦你了。”林曾接过纸箱,感觉手上一沉,纸箱里份量十足。
  签收好快递,找到美工刀裁开纸箱,晒干的干草,铺垫在纸箱里面,保护着里面垒在一起的肉块。
  红色肉鲜气泡保护下的羊腿和羊排,看起来有些诡异的鲜红。
  林曾拿起一块切好的羊排,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然后锋利的刀子,在肉鲜气泡的那层透明红色薄膜上划了一刀,一块一斤左右的羊排,就被取出。
  鲜红的肉上,还留着非常新鲜的羊血,能看出这些羊肉,从宰杀到切割,最后被肉鲜气泡密封保存,期间没有放置太长时间。
  林曾想到红仔和艾萨克即将放学回来,正好可以一起品尝刘山寄来的羊肉。
  选了两包羊腿肉,两包羊排,大约有四五斤,林曾做了几样羊肉菜。
  蒜末烤羊排,清炒羊肉片和花生羊肉汤。
  说实话,林曾在做菜的时候,就感觉到刘山老家寄来的羊肉,果然不同凡响。
  它肉质极嫰,捏在手里,却非常有弹性。
  林曾将羊排放入烤箱之前,用盐,生姜腌制一会儿,他没有用重口味的酱料,希望最大程度保留羊肉的原味。


第三百八十五章 家有米饭香
  林曾的制作的晚餐即将完工的时候,红仔和艾萨克放学的时间也到了。
  这两人的学校都距离大梦公馆很近,他们按照各自的时间上学放学。
  艾萨克越来越能融入华国的生活,而红仔也完全褪去了树顶野孩子的模样,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还是书不离手的级别。
  “哇!林今天吃什么,太美味了!”艾萨克踏入客厅,立刻被飘散在屋子里的肉香吸引,迫不及待地冲到厨房,大声欢呼道。
  “吃饭。”对这小子的叽里咕噜外国话,林曾勉强听懂一些。他将烧烤好的蒜香羊排从烤箱中取出,言简意赅地说道。
  “吃!”艾萨克看得眼馋,放下手中的材料,跑去洗手,然后帮助林曾摆好食用的碗筷。
  肉香四溢,配合着调味的蒜蓉,还有微微的焦香,热腾腾的羊排,摆放在一个碧翠的莲叶盘中,一个半开的莲花碗里,装着一点调制好的蒜酱,放在莲叶盘边上,如画之景。
  这画面,把艾萨克肚子里的馋虫,硬生生地勾出来。
  不仅艾萨克口水要流下来,一只黑背,一头白猴,也馋得满房间乱窜,最后赖餐桌桌角不走了。
  不过,他好歹知道红仔还没有回来,忍住伸手抓一个塞进嘴里的冲动,转而进入厨房,帮林曾拿其他食物。
  清炒的厚叶木耳菜,也用了大把的蒜头,油亮青翠,摆在几乎同色的翠绿莲叶盘里。
  还有丝瓜炒蛋,是经常食用,却很难厌倦的美味蔬菜。
  除此之外,满满一盘红烧大虾,一尾糖醋鲤鱼,口感就略显逊色了。这是林曾从超市订购的冰冻海虾,毕竟经过冰冻保存,肉质有些松散,咬上去和鲜虾相比,稍逊一筹,不能清蒸,只能红烧。至于鲤鱼,也是冰冻过的。
  这批食材,是林曾在没有鱼鲜气泡的时候购买。等下一批食物,林曾就打算用鱼鲜气泡保存。
  艾萨克用汤勺舀起高压锅里的花生羊肉汤时,大门传来钥匙开动的声音。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激动地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红,你终于回来了!林做的晚餐太美味了,你再不回来,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
  红仔莫名其妙的看着如同打了兴奋剂一样的艾萨克,吸了吸鼻子,明白林曾今日居然从自己的工作室走出,兴致大发地烹饪了一桌美食。
  “哥,要帮忙吗?”红仔和林曾生活的时间久了,逐渐将他当成自己的亲人,上学之后,更是直接称呼林曾为“哥”。
  “不用,洗手,开饭。”林曾端着最后一盘炒羊肉,放在桌上,脱掉外套。
  “米饭?米饭?”艾萨克跑到厨房,本想给大家装饭,却发现电饭煲中居然没有米饭,很奇怪地跑来询问林曾。
  林曾一笑,看着客厅的角落,也不在意艾萨克有没有听懂,笑眯眯的说道:“今天,让我们来尝一尝另外一种主食。”
  艾萨克看到林曾走到客厅的那个角落。
  那个角落,有一棵非常奇怪的植物。
  艾萨克知道,那肯定是从秘境空间中兑换得到的。
  它看起来不像植物,反而像是木架搭起来的架子,架子上挂着一个一个核桃大小的果子。有些是嫩绿色,有些已经是金黄色。
  艾萨克好奇地跟在林曾身边,看他打算做什么。
  只见他从茶几上,拿了一把剪刀,“咔擦咔擦”从这棵架子似的植物上,剪下五个金黄色的沉甸甸的米果果实。
  林曾从橱柜里找了三个完全盛开的大号莲花碗,在莲花碗中,各放入一个米果。
  然后从水珠莲上,摘下花瓣,取了一杯清水,分别倒入莲花碗中。
  打开燃气灶,铁锅加水,煮沸,三个莲花碗放入锅中,盖上盖子。
  大火旺蒸五分钟,一股特殊的香味,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来,很快盖住了原本的肉菜香,完全占据了整个房间。
  别说是艾萨克,就是红仔,还有两只小动物,都眼巴巴地从客厅里跑出来,
  林曾看到火候正好,一把掀开锅盖。
  略带金黄色的饱满颗粒,将莲花碗装得满满的,就像一个高高的小山堆。
  蒸汽萦绕着三碗高高的米果饭,一种仿佛带着果香的气味,窜入鼻尖。圆润的淡金色颗粒,每一粒大小一致,形如红豆,热腾腾犹如带着诱人流光。
  林曾将三碗米果果实端出,红仔和艾萨克很自觉地接过自己那份,脚步急促的往座位跑去,忍不住准备品尝。
  倒是小爷和赛克,看见没有自己的份,着急起来,一个劲地绕着林曾脚边打转。
  “好了,好了。这两个给你们,可以了吧?”林曾只好将另外两个米果下锅蒸煮。
  别小看动物的智商,聪明的犬类,其智商相当于四五岁的孩童,而白毛小爷,更是一个机灵过分的主。
  它们看到林增的动作,才安心的跑到饭桌旁边,等待开饭。
  林曾端着自己的米果饭,来到餐厅,就看见艾萨克碗里的米果饭,已经消失三分之一。红仔也不甘落后,拿着筷子,一个劲往嘴里塞饭。
  见林曾出来,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用塞满米果饭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道。
  “好!好!太好吃了!林,太美味了!比白米饭好吃,好吃很多,比面包也好吃。”
  “哥,我还想吃!太香了,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我以后不吃米饭了,我要吃这个。”
  林曾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笑着舀了一勺金黄的米果饭,送入口中。
  发烫的米果饭,口感特殊,并不绵软,很有弹性,正如红仔所说,是一种让人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不愿停止的喷香。
  林曾没有像两个小家伙那样狼吞虎咽,他细嚼慢咽,那种清甜的果香,是其他主食里所没有味道。很值得花些时间,静静品尝。
  当然,大部分原因是他在煮饭之前,已经吃了点心,肚子五成饱,现在可以用心品尝这份美味。
  普通的米饭,很少能香到只吃米饭,却想吃到地老天荒的的感觉。
  但米果饭却带给食用者这种心境。
  就算没有配菜,自身也是一道极致的美味。
  艾萨克和红仔已经一下子吃了半碗,可桌上的其他菜肴,却还没碰过。
  林曾吃了两口米果饭,意犹未尽地放下勺子。他其实更好奇刘山寄来的羊肉,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拿起饭桌上的筷子,他朝那盘蒜蓉烤羊排夹去。


第三百八十六章 吃神仙草的羊
  蒜香羊排的口感,恰到好处,一块正好一口。油滋滋的羊排上,沾着细碎的蒜蓉,凑近鼻尖,不见一点羊肉的腥膻。
  一块塞进口中,口腔里还未散去的米果香味,加入烤羊排的浓浓肉香,混合在舌尖上,细细咀嚼,竟是一种至极的美妙。
  羊肉的质地细嫩到了极致,一点也不腻味,外皮酥脆,内里娇嫩。肥瘦均匀的羊排,没有半点柴感,只有满口喷香。
  林曾真正尝过来自刘山老家的羊肉时,才算明白那小子离开家后,几乎对市场上的商品肉毫无兴趣的心情。任谁从小吃这么极品的羊肉,将自己的味蕾拔高到这样的高度,再品尝那些商品育肥羊,简直是对自己味蕾的最大虐待。
  林曾尝到羊肉之后,下定决心,就算为了自己后半辈子,不用勉为其难的吃着市面上的滋味不佳的商品羊肉,也要不遗余力地支持刘山在自己老家创业。
  将这种极致美味的羊肉,很好的开发出来。
  对了,这般美味,江画这饕餮人物,定然非常喜欢。
  等两天就给她送几斤。
  艾萨克腮帮子里鼓鼓地塞满了金黄色的米果饭,眼睛突然瞥到林曾身上。
  只见他闭眼,嘴巴嚼动,一脸享受。
  林曾刚才好像是夹了一块羊排肉?
  努力将口中的米果饭咽下,艾萨克也忍不住拿起手边的叉子,给自己叉了一块焦黄的小羊排。
  他端出时,就觉得这盘羊排香气扑鼻,只不过刚才被米果饭吸引,一时忘了这盘肉。
  看林的表情,应该味道也不差吧?
  艾萨克将羊排送入口中,嫩香的羊肉,丝毫不比米果饭逊色,肉香混合着米果香,艾萨克觉得自己活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美味。
  他甚至舍不得吞咽下去,希望这种口感,能一直残留在他的口腔中。
  天!天哪!
  太喜欢了!
  仅仅这一口羊肉,他从a国千里迢迢来到华国,完全有价值了。
  味道简直能美妙到让人热泪盈眶。
  艾萨克睁开眼,立刻再伸手叉一块羊排。
  红仔也发现桌上的羊肉,味道一点也不逊色米果。
  他给自己舀了一碗花生羊肉汤,有滋有味地呷了一口,脸上绽开灿烂笑容。
  一顿饭,餐桌上几乎无声。
  每一个人都专注地品尝着心仪的食物。
  连小爷和赛克,食槽里都放上满满的一堆米果饭,它们吃得可香了。
  唯一可惜的地方,是红烧大虾和糖醋鲤鱼,丝瓜炒蛋里的炒蛋,几乎没有人有兴趣。
  毕竟,米果饭配上刘山老家的羊肉,这美味的等级,比超市卖的普通大虾和养殖鱼,拔高了不止一个等级。
  吃着这些,再吃大虾和鲤鱼,普通鸡蛋,完全是食不下咽。
  这两盘菜,估计就算赛克和小爷,都没兴趣。
  “哇,太饱了!”艾萨克瘫在沙发上,揉着快要爆炸的肚子,脑袋供血严重不足。这个贪吃的家伙,为了米果饭配上羊肉这种绝佳的口感,由恳求林曾摘了一个米果。
  要知道,一个米果别看只有核桃大小,但非常沉重,放在电子秤上称重,大约有300克左右。蒸煮之后的饭量,相当于一个普通成年男子一顿饭的饭量。
  而艾萨克这小子,硬是吃了两碗堆得高高的米果饭,还有很多羊肉,丝瓜。这种吃法,完全是要撑爆肠胃的节奏。
  一顿令人沉醉的晚餐后,各自消食。林曾的饭量不小,虽然饱腹,倒是面色如常,并无大碍。
  林曾煮了晚餐,红仔和艾萨克就会主动帮忙洗碗。还会打开扫地机器人,清扫地面。
  林曾不喜欢陌生的钟点工来房间打扫,所以干脆买了一台价格昂贵的扫地机器人,虽然还不能达到清洁十全十美的程度,但至少能保持基本的地面清洁。
  林曾回到书房,在房内踱步沉思,继续思索刚才潘若明提及的东街90号的事情。
  东街90号的建筑,给他开启了一个思路。
  他想到,和清河市政府的净泉凤眼莲交易,未必要单纯使用现金。有些东西,往往比金钱更为有用。
  当然,也许这些交换,可行性上,比金钱更为复杂,但他完全可以尝试一下。
  如果能用种子,兑换到他需要的土地,空间,甚至是政策,那对异度绿化公司的发展,还有自身育种师能力的提升,显然更有帮助。
  那么,哪些东西,是他现在,或者将来需要?并且清河市市政府能够提供呢?
  林曾顿住脚步,坐下之后,开始和系统交流起来。
  ——
  ——
  此时,星岛国的海湾酒店,普通客房的标准间,满江笑眯眯地刷卡进门,看到卓越正在和女友视频聊天,便没有说话,只是蹲在旁边,一副憋不住话的表情。
  待卓越的女友田小甜结束视频,卓越才诡异地瞄了一眼好友,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小子什么情况,笑得眼睛都没有了。”
  “哈哈,没有,我刚才发现我们的组长米兰姐,居然随身带着软软的水果糖,哈哈哈哈,真看不出来,平日里精明干练的米兰姐,居然也会像小朋友一样,喜欢水果糖。”满江乐不可支地躺在床上,越想越开心。
  “……”卓越对这只单身狗的思维,不给予任何评价,翻了一个白眼,以过来人的口气说道,“米兰姐比我们也大不了几岁,喜欢水果摊有什么奇怪,我家小甜最喜欢吃的就是我给她做的爆米花了。”
  “这样,哈哈,那我下次看到水果糖,给她买几颗。”满江嘀咕了一句,引来卓越怪异的目光。
  作为异度公司设计组打头阵的两人,利用米兰没来的时间,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组织方提供给他们的空间布置完成。同时,他们租用了一块露台,培育设计展厅所需的植物。
  前期的工作基本已经完成,米兰到来之后,他们三人,将全力以赴,布置最终的设计空间。
  卓越和满江两人,没有闲聊太久。
  他们靠在床头,相视一笑,随即各自陷入自己的学习中。
  他们进入异度绿化公司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但自身的成长的速度,却比大学四年更快。特别是得知获得金奖的消息之后,几乎拼命努力的时间,几乎达到极限。
  学海为苦,唯有信念如山,方能成就自我世界。
  作为异度特殊植物的最早一批设计师,他们并没有依赖特殊植物的能力,随意应付。而是不断潜修,意图让这些特别的室内植物,生长出最美画面。
  也正是因此,他们三人,最终的成就,是林曾此时无法想到的。


第三百八十七章 茶馆谈话
  洗马河畔的小茶楼,店门是崭新的现代中式风格,搭配着青砖和新墙,总让人觉得有些别扭和古怪。
  林曾未必爱喝普通茶叶,但却受方允则邀请,来到这个可观河水的小茶楼。
  刚一踏进门,穿着大褂的服务员,笑容可掬迎来,热情招呼:“客人,您几位?”
  “已经约好,春明室。”林曾报上约好的地点。
  “明白,另一个客人已到,您往这里请。”年轻的服务生,殷勤周到,却不惹人烦,将林曾引到一扇古香古色木门前,就躬身退去。
  林曾轻敲木门,声音空洞虚浮,木门华丽外表之下,也不过是人造材料的本质。和江画的分量厚沉的家具相比,是美玉和玻璃的区别。
  木门打开,方允则微笑为他开门。
  门内不独有他,还有一个笑得脸上都起皱纹的冯新明,大大咧咧地率先招呼道:“林曾,好久不见,这段时间忙什么?”
  林曾点头向开门的方允则致谢,随后在冯新明旁一张靠背椅上坐下,笑着回道:“你知道的,除了研究秘境,还能有什么大事。”
  “对了,”听到林曾提起秘境,冯新明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我发现秘境中,似乎多了一个兑换方式,兑换一种番茄?不仅需要晶源体,还需要这种植物的枝叶?你知道这名为‘一星番茄’的植物,有何特殊之处吗?”
  “你兑换过吗?”林曾反问道。
  听冯新明说起,林曾才想起,植物源空间的一星番茄,似乎除了封颜明之外,貌似没有其他人兑换过一星番茄的种子。
  “没有,因为我没有一星番茄的植物枝叶,所以没法兑换。”冯新明摇摇头,遗憾地说道。
  林曾静默片刻,心中非常尴尬。
  他居然没想到这点。
  因为封颜明一直源源不断地补充一星番茄的原料,所以,林曾也没发现这个问题。
  虽然在茶馆泡茶,但冯新明自带了一朵水珠莲,作为泡茶用水。
  三人在茶香中,随意闲谈,话题不知不觉间,转到净泉凤眼莲身上。
  “这神秘的空间,带给社会的影响,会越来越大。”方允则呷茶感慨,他指着窗外从浑浊,逐渐转为清澈的河水,“我记得三十年前,我家就在河畔,我和弟弟住的房间,是木头搭建,依靠着几根粗木桩,延伸到河里,屋内的地板上有个暗门,掀开暗门,就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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