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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明星-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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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是顾漫姐姐的文笔,《何以笙箫默》故事非常惊艳,但若没有顾漫姐姐的文笔支撑最多也就一流而已。
顾漫姐姐的文笔非常温馨,甜腻,让人读了之后情不自禁的追读下去,最后丢进坑里。
顾漫姐姐的确是个坑,她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尤其坑,顾漫顾漫写的真的非常的慢。
《何以笙箫默》的总字数只有十一万字,而顾漫姐姐写这本小说却花了两年多。
这什么概念?每年只写五万字不到。
这跟其他网文写手根本没法比呀,有些人每天日更万字,有些人被称为爆更小王子,每天不写几万字心里根本不舒服,更有甚者还有传说中的百更帝,在上架的那天直接爆发一百更。
但就是顾漫姐姐这样渣的更新速度,还是有读者愿意等待,其中的抱怨很少,大家对顾漫姐姐都是以鼓励和理解为主。
可以说正是有了这些可爱的读者,才有了后来经典的《何以笙箫默》的诞生,要不然顾漫姐姐自己都坚持不下去。
也正是有了《何以笙箫默》作跳板,顾漫姐姐正式开始了自己的创作生涯,在之后又陆续写出了《微微一笑很倾城》和《杉杉来吃》等一系列经典作品。
其中的《杉杉来吃》和《何以笙箫默》一样都被改编拍成了电视剧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不过其电视剧名字不是叫《杉杉来吃》而是叫《杉杉来了》。
顾漫姐姐的《微微一笑很倾城》也非常经典,因为此书顾漫姐姐获得了第三届网络文学节最佳作者奖,并且《微微一笑很倾城》也在拍摄中,相信不久之后就能看到电视剧。未完待续。
'正文 第240章 何以发布'
徐乾的信息刚一发布就被细心关注他的粉丝给看到了。
“啊!王子竟然有写新书了,还是纯爱,我喜欢。”
“最喜欢王子和小贤的纯爱小说了,不过王子还真是高产作家呀!王子你有心了,不过王子你别累着,慢慢写不着急,慢工才能出细活。”
“《何以笙箫默》这名字完全看不懂呀!不过王子写的文章应该不会太差吧。”
“果然王子的成功不是侥幸,就凭借他这不断创作的精神,能取得成功也是必然的,非常庆幸有王子这样的作者,不管怎样支持王子。”
……
王子发布新书的确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现如今的王子发书已经不是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了,他已经用《第一次亲密接触》,《妖童》系列以及《多情剑客无情剑》证明了自己有写书的天赋,他是写书达人。
无数网友自发的替王子进行宣传。
“喜大普奔,王子新书发布。”
“王子新书《何以笙箫默》震撼来袭。”
“你不得不看的经典《何以笙箫默》。”
“世上最好看的纯爱小说《何以笙箫默》。”
一个个标题非常的醒目骇人,得益于此,许多人都知道了王子发布新书的消息。
“王子新书发布肯定支持。”
“期待王子新书再续辉煌。”
“我虽然最喜欢看的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但是这《何以笙箫默》我也会支持的,毕竟是王子写的,不看僧面也看佛面。”
“厉害,非常的厉害。”
……
无数作者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场景,想自己写书的时候是求爷爷,告***求支持,然而没有多少人关注。
但是人家王子根本就没有特意宣传,立即就有无数网友自发的为他宣传,而且这声势非常的宏大,让他们是羡慕嫉妒恨呀!
“同样是人,怎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尼。”
无数作者在心里发出感慨。
至于那些传统作者心里就不是滋味了,貌似写网络小说好像很牛逼的样子,大概,也许是吧。
不管怎样,《何以笙箫默》虽然没有立即发布,但也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
就连博客官方也为王子进行宣传,博客有现在这么火热,其中王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徐贤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显然是功不可没的,这两本书为博客吸引了海量的人气。
正如之前所说,人气是钱买不到的,它是无价之宝,所以博客对王子是很看重,自然是要投桃报李。
只见博客的首页有一个巨大的横幅:“王子新书《何以笙箫默》震撼来袭。”
可以说只要一进入博客页面就能看到这巨大的横幅,不仅如此即使进入分类页面也有类似的推广。
可以说这次博客真的是力捧王子,同时也是在为自己拉人气,不管怎样对博客都没有什么损失,即使《何以笙箫默》只能达到《第一次亲密接触》一半的人气,对于博客来说也是赚大了。
此时徐贤正在专心致志的看着《何以笙箫默》,也许是因为女主叫赵小贤的缘故,她的代入感非常非常的强。
她感觉这本书似乎比《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耐读性更强。
《何以笙箫默》的故事她虽然听自己的哥哥讲过,但有时候用嘴说的以及电视剧里播放的并不能完全展现小说的魅力。
小说之所以吸引人,除了那精彩的故事情节之外,它还能让人有无限的想象的空姐,想象中的男女主角总是最完美的,也是最无懈可击的,而电视剧根本不能表现出这种完美。
不过徐贤更在意的是哥哥的文笔,哥哥貌似笔锋多变,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一种文笔,写《妖童》系列的时候一种文笔,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时候一种文笔,现在写《何以笙箫默》又换了一种文笔。
即使亲密如她,又哪里能知道哥哥心中隐藏的秘密,这可不是徐乾文笔多变,而是因为这些书本就不是一个人写的,那这些书的文笔自然是不一样的。
当然这些徐贤是不知道的,她心里赞叹道:“哥哥还真是了不起呀!如果我有一天也能像哥哥这样文笔自由转换就好了。”
徐贤最欣赏的还是《何以笙箫默》的文笔,这种文笔仿佛有种非凡的魔力,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读下去。
“下次我再写书的时候就用这种文笔。”
徐贤在心里暗暗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这一夜,无数人睡的很香甜,无数人做了好梦。
第二天,星期三,今天并不是什么节日,也没有放假,但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就在今天王子的新书将要发布。
许多人已书荒多时,他们的口味被《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养刁了,除了这两本书之外他们无论什么书都看不下去。
所以现在王子发布新书刚好能够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我终于盼星星,盼月亮,盼到王子发布新书了。”
只不过几分钟的时间,王子的私信里就被发了很多条私信。
而那只占一个书名的《何以笙箫默》下方更是涌现了数以万计的id,他们正在刷屏发书评。
那些围观的博客作者感觉非常的忧伤,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尼,同样是作者的我表示小心肝受不了。
也难怪他们产生这样的想法,这不新书还没发尼,就有这样的盛况,要是发了那还得了,那还不上天了,那还不和太阳肩并肩了。
你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这本是来自王子的《我相信》,现在已经被改编成网络流行语,不得不赞叹网友们的创造能力。
当然也有人在心里诅咒:“希望你这次水平下降,我看看你这本书扑街了你还怎么猖狂。”
这样的人根本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王子根本没有惹他们,他们就开始诅咒他,人的嫉妒心果然是原罪。
但王子会扑街吗?会如他们所希望的那样吗?未完待续。
'正文 第241章 震撼的何以'
等徐乾上线的时候傻眼了,只见私信一条条的跳出来,直接跳了好几分钟。
“王子快发布新书呀!”
“王子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王子《何以笙箫默》到底什么时候发布呀?”
再看那书评区也是同样的盛况也是同样的状况,密密麻麻的评论让人目不暇接。
徐乾立即将一万字上传。
第一天《何以笙箫默》就突破了以往的记录,收藏数直接位列总榜第八,转载量也突破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曾经的神话。
要知道这才是第一天的成绩呀!直接让所有人傻眼,尼玛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呀!
许许多多的人也看出来了,《何以笙箫默》又是一本大热书籍,看来王子果然是善于创造奇迹的人,他写的书根本就不可能扑街。
这样的成绩让暗地里诅咒徐乾扑街的人非常的失望,这家伙还是人吗?怎么就没有失手的时候?他也太变态了吧。
读者们也终于知道了这本书为啥叫《何以笙箫默》,原来男主角叫何以琛,女主角叫赵默笙。
众读者直接无语,他们之前根本就没有想过还有这种可能,实在是王子太另辟蹊径了。
有细心的读者也发现了,这个名字不就是王子自己以及他的妹妹吗?记得曾经《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发布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状况,女主叫冉小贤,男主姓徐,现在这本书女主叫赵小贤,男主姓徐,根本就是换汤不换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看来王子和他妹妹感情真的好。”
“我很好奇,是不是以后经典的女主角都叫小贤,还有男主都姓徐。”
“读起来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星期天的早晨,李娜坐在电脑桌前,手上捧着一杯刚刚泡好的‘雀巢’咖啡,再一次开始了自己每周的必修课。
“哎,《小姐的管家》怎么还没更新啊,我的小姐啊!你啥时更新啊!”
“晕,这《同居恋爱记录》是越来越看不下去了啊,想一开始李琴的纯洁,现在被天一大大写的这么差劲,哎!”
“哎,现在的言情小说咋都是这个调呢?”
连续三声哎!李娜痛苦的直皱眉,作为一个万钟的言情小说迷,李娜几乎是一天不看言情小说一天吃不下饭啊!哪怕是上班时间,也要在午休时刻坐在办工桌前看会言情小说。
而周末,则是李娜搜索各大论坛寻找好看小说的时间,这几乎就是李娜周末的上班时间。
可是,作为拥有看了3年言情小说的阅历,从一开始的为了女主角的遇到白马王子时的怦怦心跳,到后来喜欢上淡淡的忧郁结局,再到最后喜欢那种纯结的凄惨爱情故事,李娜的眼界是越来越高,而言情小说的大大就那么几个,她们写书的速度能敌得过李娜看书的速度吗?故此,李娜时常在各大论坛搜索书籍,为的就是能够看到别人推书。
“哎,算了,还是去新浪那看些新闻八卦吧。”李娜足足早到中午11点,在看完各大言情小说站上的本周强推小说,确定没有自己看的上眼的小说后,李娜只好打开新浪网站,登录自己的至尊vip账号后。
“咦,本周热文里居然出现了一本原创小说书帖,真不知道右是哪个小作者弄的炒作。”
当李娜来到网站首页,准备先看下这周要闻时,看到了排名第一的居然不是新闻,不是八卦文,也不是时事评论文,而是一个小说文。
而李娜的第一感觉是,又是哪一个有能量的作者将自己新出版的小说炒上来了,这样自己的书销售会更为可观,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还没人能刷到本周第一而已。
“何以笙箫默?呵,还挺有诗意的吗,按这名字应该是言情小说也。”李娜想到是言情小说后,下意识的点开了文章帖。可能也有被这名字吸引的原因吧。
“哇,才上传4天啊,这,这怎么可能?俩天的收藏量居然达到328万,转载量达到。。。3335842,这,不符合常理啊!”
当李娜打开网页后,首先就被文章标题下的数据惊呆了。
“作者叫王子!”
李娜终于发现了这个作者的不同寻常之处。
“莫非是那个王子,是那个写出《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王子。”
李娜如此想道,《第一次亲密接触》当初那么火,热爱言情小说的李娜自然也有所耳闻,不过她看了一会便放下了,她觉得那不是自己的菜,她感觉那个故事有些假,而且也不是正宗的言情。
相反李娜非常喜欢王子妹妹徐贤写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她觉得那样的书才足够的纯净,足够的好看,她也幻想自己能够遇到徐飞那样完美的男子。
李娜并不喜欢王子的作品,可是竟然有这么多人追看这本书,那这本书肯定是有其成功之处的,所以李娜也并没有完全否定这本书。
“还是看看吧,反正又不会掉块肉。”
“而且到最后发现不好看的话,可以像之前那样不看。”
李娜在心里想道。
“先看看书评吧。”
出于种种原因,李娜怀着激动,好奇和歪歪的心情点开了评论区。
“1008463条评论,这。。。”
李娜还来不及惊讶,就被最佳支持第一的点评标题吸引住了:
何以笙箫默——有种情,一动,便是一生,有种情,动了,便就是一辈子。
一开始总在想,到底是为什么,以琛可以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等了默笙七年?
七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长到人的每个细胞都会更换一次,短到几个午夜梦回间时光就已逝去。
那张藏在钱夹里的照片,那笔锋凌厉的mysunshine,超市中的偶遇,原以为他可以如他的外表那样淡然,即使发现她的身影,却仍能够波澜不惊的离开。
可是掉落的钱包,引她去事务所,以感谢为借口去报社找她……
李娜看着看着就被这条评论吸引了,只看到了这,李娜果断不看了。为什么不看呢?废话,如果把这评论都看完了,就太对不起自己3年的言情小说史了,只有怀着期待和好奇看一本经典小说才能获得最大的满足,你连结局都知道了,那还看屁?
而且李娜就为了女主叫赵小贤也是要看的,因为她太喜欢《和空姐同居的日子》里的冉小贤了,爱屋及乌之下看到这个熟悉的称呼她当即被征服了。
书的简介:“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将就吗?”
“对,爱情是不能将就。”
看完这简介,李娜对正文更加的好奇了,她非常的想知道女主赵小贤的风姿。
李娜果断开始看起了第一章。。。
看到何以琛正式出场的时候,又高、又帅、又有钱,更难得的居然还才华横溢!李娜眉头微皱,这种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在几百年前就被描绘得淋漓尽致炉火纯青,需要现代的一个个网络作家们趋之若鹜地东施效颦么?要不是女主叫赵小贤,李娜直接就pass它了。
忍住想光掉网页的念头,哎,还是看完吧,反正最多浪费一点时间而已,就当是给王子妹妹一点面子,王子你真是幸运呀!谁让你有一个能写出《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样精彩小说的妹妹呢?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我不是输给了你,我是输给了他。”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于现实的温暖。”
一句句让李娜心疼,感悟,回味的话语,一段过程凄美,结局温馨的感情故事深深的将李娜的心揪了进去。
在李娜不知觉的情况下,眼泪流了下来,哭的一塌糊涂。
“还好,还好,两人应该是相爱的。”李娜擦完哭红了的眼泪后,心中默默的说道。
此时的她完全沉浸在故事中,根本看不出在不久前她还想将这本书给直接pass掉,不得不说这真的是非常的造化弄人。
“七年如一日,真的很浪漫啊!”李娜又沦陷了!
“没想道王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写的小说竟然这么好看,我以前真的对他有偏见。”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彻底让李娜改变了对王子的看法,李娜现在认为王子还是很有本事的。
“既然《何以笙箫默》这么好看,那想必《第一次亲密接触》不差吧。”
李娜由《何以笙箫默》联想到了王子的另一本书《第一次亲密接触》。
重新拾起《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一次李娜放下了自己心中的偏见,发现《第一次亲密接触》虽然没有《何以笙箫默》好看,但是如果耐下性子读的话,还是非常非常感人的。
“看来以后遇到好书还是要耐下性子读。”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阅读让李娜懂得了这么一个道理。
“对了,我要把《何以笙箫默》推荐给我的好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娜有几个好友像她一样非常喜欢言情小说,也是因为有这样共同的爱好,她们才成为了好闺蜜。
“丽丽,我发现了一本超级好看的言情小说。”
李娜发信息给她得好闺蜜丽丽道。
丽丽道:“我也发现了一本超级好看的言情小说要推荐给你。”
然后两人同时给对方发了《何以笙箫默》这个名字,两人觉得有些无语的同时也相视一笑,这真是缘分呀!
这样的场景正在多次发生。未完待续。
'正文 第242章 何以结尾'
每天一万字的连载,《何以笙箫默》这本书的人气也越来越盛,甚至超过了之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当然这不是说《何以笙箫默》比二者更优秀,而是正是因为前两本书打下的基础,这本书才达到了巅峰。
而今天则是《何以笙箫默》大结局的日子。
许多人的心情很沉重,既有些庆幸有些不舍,庆幸王子这次更新这么给力,不舍的是又一本经典即将完结。
李娜在今天连公司的事情都不管了,直接请假,专心致志在家等更《何以笙箫默》。
这也是她第一次做这么疯狂的事情,作为一个女霸道总裁,她向来不会因私非公,但这次例外了,实在是《何以笙箫默》太吸引她了,太合她的口味了,现在《何以笙箫默》在她心中的地位已经超越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最后一万字,内容有很多。
而默笙的那个神秘男人应晖也出场,应晖可是非常牛逼的存在,可是世界富豪,这样的人竟然也喜欢默笙,李娜感觉与有荣焉。
应晖的往事也被披露出来,应晖是高材生,他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出国发展,直到他的女朋友甩了他。
他的女朋友如此道:“应晖,就算是我对不起你好了,我以前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天真,真正毕业找工作才发现,不管你多有实力,没有背景,没人把你当回事。我申请留校的事你也知道,可是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根本帮不到我,他是处处不如你,可是他至少可以让我在系里那些趾高气扬的老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这个女人……”
李娜不知该如何评价,这样的女人在现在这个社会比比皆是,为了面包抛弃爱情,怪不得谁,但也不值得提倡。
李娜更加好奇的看下去,是否就因为此应晖一飞冲天。
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应晖到了美国之后虽然开发了一个新型的算法,但是此时的他已经没钱,而且走投无路。
在绝路上他想道了一个办法,用自己仅有的一个积蓄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自己的困境,希望自己的同胞借他钱。
他自己也不抱希望,因为谁会这么傻?还真有傻子,那个人就是默笙,寄了五百美金给他。
正是有了这笔资金,应晖才撑过了最初的难关,迎来了投资,最后成了顶尖商人。
回到s大,他搜到了一封信,原来当初寄他钱的那个家伙想要他还钱。
应晖对那个人非常感激,所以找上了默笙,此时的默笙正为争夺娟姐的儿子抚养权而周旋。
应晖有些无语的看着默笙:“你就是这么喜欢乐于助人吗?”
其实他想说的是:“你就这么喜欢好管闲事吗?”
而默笙为什么结果婚也在此刻真相大白,为了收养娟姐的儿子必须要嫁给应晖。
在和默笙的相处中,应晖一个理科生也渐渐喜欢了这个女孩,作为理科生他并不能通过逻辑来解释。
直到“何以琛”的出现。
应晖发现默笙在用搜索搜索“何以琛”这个词条,从此何以琛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默笙总是心不在焉的念着何以琛。
默笙总是微笑着想着何以琛。
默笙总是落寞的记挂着何以琛。
……
默笙总是讲以琛多么聪明。
默笙总是讲以琛多么能干。
……
看到这里,李娜也为默笙的迟钝捉急,不由的她有些同情应晖了,应晖是该有多崩溃呀!
……
解释清楚之后,以琛最后一丝芥蒂放下,他温柔的问默笙的过往,听她讲在美国遇到的困难,不会英语,走路跌倒……没钱……。
“你怎么会没钱尼?”
没有谁比以琛更明白默笙的有钱,她爸是贪官,给默笙留下了好大一笔钱。
“我把它捐给大使馆了。”
以琛……
“那怎么没有表彰?”
“我匿名的。”
以琛……默笙还是一如既往得傻的可爱呀!不过这才是默笙呀!
默笙用她那捉急的情商给应晖发了信息:“应大哥这次回来你有找她吗?你们还有机会的?”
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应晖喜欢的是她。
李娜再次为应晖默哀,即使现在富可敌国,想必也非常郁闷吧。
以琛也看到了她发的信息:“果然迟钝。”
他又补充了一句:“幸亏迟钝。”
应晖给她回了信息:“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以琛一样守住漫长寂寞,我已变心。”
是啊,他的心早就变了,在遇到默笙的那一刻。
故事的最后默笙的母亲来试探以琛。
以琛觉得有些疲惫:“我们别拐弯抹角了,你是不是想问我父母的死是不是和赵市长有关。”
赵市长就是默笙的父亲,也是他的杀父仇人,害的他家破人亡的存在。
“你果然知道,你娶默笙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报复我们吗?”
“我没有那么长时间去编制这么长的报复。”
“我虽然和默笙不亲,但我毕竟是她的母亲,我希望你给我个承诺。”
最后以琛疲惫的道:“他们给了我十年,我给默笙一辈子。”
“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以琛对默笙母亲道:“默笙喜欢胡思乱想,这件事别让她察觉。”
自此这段曾经的往事彻底烟消云散,永远的被埋在知情人的心底深处。
“以琛我发奖金了我请你吃饭。”
“不回我,你是不是在?”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不知将你扔在哪里?”
看着这些信息,以琛笑了,笑的如此明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故事到此结束,李娜还有些怅然若失,真的好看,真的非常的完美,以琛,默笙希望你们快乐的生活一辈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243章 带来的感动'
《何以笙箫默》虽完结,但关于它的讨论却从未停歇。
“《何以笙箫默》真的是非常的经典,里面的人物让人记忆犹新,爱慕哥哥的何以玫,傻傻的默笙,霸道的以琛,虽是贪官却对女儿很好的赵市长,郁闷的应晖。”
“《何以笙箫默》实在是太好看了,从来没有看过这么让我入迷的小说,王子写作能力真的非常之强,无论写什么都是经典,从此是王子一生粉。”
“何以琛那句:“他们给我十年,我给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说的真实太好了,我当初就被这句话给深深的震撼了,我爱何以琛,我想要一个何以琛这样的男朋友。”
“默笙真是迟钝的可爱呀,最喜欢看应晖郁闷的表情,应晖真的非常悲催。”
《何以中最感人的十三句话盘点》
1.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2。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3。你跑的那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4.其实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5。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津。
6。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7。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8。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9。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地孤单着。
10。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已然情深,何惧缘浅。
11。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沧海桑田。
12。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有办法数到一千。
13。世界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而小说中的何以琛这个角色也彻底的火了,被人称之为完美男神。
何以琛帅,何以琛有能力,何以琛痴情,何以琛敢作敢当,何以琛敢于面对……何以琛就是万千少女梦中情人的标准版!何以琛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彻底的征服了广大女性。
甚至还有这样一句话广为流传: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万年才能修得何以琛!
于是乎,各种版本番外开始出现,大家都带着极高的热情来参与创作番外,使得《何以笙箫默》更加火爆。
一时间好评如潮,甚至有很多专业的作家都出面为《何以笙箫默》和王子点赞。
“好久没有看到如此清爽的纯爱文了,《何以》给了我心灵上的享受,感谢扶摇写出这么好的文字。”著名畅销书作者梦紫嫣在她的微型博客上说道。
“故事写的很真实,哪种校园中的没心没肺和青涩都让我仿佛回到了昨天,尽管何以琛这个人塑造的有些过于完美,但是却丝毫没有违和感,我甚至希望我有一天也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一般的男人……”著名现代女诗人蓝玫瑰。
“何以琛太完美了!尽管认为赵默笙配不上何以琛,但是还是希望他们幸福!对我来说,他们就是生活在我心中的真正的人……”一个普通粉丝如此说道。
何以琛火了,比其他所有男性角色都要火。
何以琛也荣获最受人欢迎的男性角色这个荣誉。
王子也凭借何以琛这个角色而大受欢迎,因为其他人认为何以琛这个角色就是写的王子本人。
在其他人看来王子就是何以琛,王子如同何以琛一样的完美,他英俊,他能干,他才华横溢,他霸道,他温柔,他敢作敢当,他勇于面对……
也因为此,就算是之前对徐乾并不感冒的那批人对徐乾的印象也开始改观。
“或许他真的就像是何以琛那样?”
“王子就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我心目中的男朋友何以琛。”
“王子真是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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