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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巨星-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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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的补充道:
“就算以玫真的喜欢何以琛,那又有什么啦,哥哥你是想表达什么吗?”
叶晨没想到,这小丫头还学会反问了。
“没啊,哥哥就随便说说,嗯,这是序章,看吧。”
叶晨没有再与小妹争执关于何以玫何以琛的事情,他将自家小妹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这本《诛仙》上。
斐儿盯着序章,仔细看了起来。
斐儿看书是很认真的,她一章一章的读着。
序章,第一章青云,第二章迷局,第三章宏远,第四章惊变···
直到读到第四章的时候,这妮子的眼角竟然流出了晶莹的泪珠。
紧接着,这妮子握紧了粉拳狠狠道:
“可恶,是谁杀了村子里的人。”
叶晨顺着这妮子的目光看过去,见这小丫头正读到这一段,也难怪她会流眼泪了。
“还未到村前,他二人已觉不大对劲,往常这个时候,村民们都已起床,但今天却安静无比,连人影也不见一个,而且随着晨风吹来,还隐隐有股血腥味。”
“他们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疑,同时加快了脚步,向村里跑去。”
“不用多久,二人便到了村口,从村口那条大路看进去,却见村子中间那块平地上,草庙村四十余户人家,二百多人,大大小小,男男女女,都躺在空地之上。”
“身体僵硬,成了尸体,血流成河,苍蝇乱飞,血腥之气,扑面而来。”
“林惊羽和张小凡二人赫然见此可怖景象,惊吓之下,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这一段是写张小凡和林惊羽所在村庄的村民都被无辜杀害了。
这的确是让人义愤填膺的事儿。
叶晨看了看斐儿,这妮子倒是一直盯着电脑屏幕,看来,小丫头依旧沉浸字故事里。
叶晨也没有打扰自家小妹,他只是觉得,这故事,斐儿肯定会喜欢。
毕竟《诛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仙侠文,这其实更接近女频的风格,算得上一个仙侠风的言情小说。
只是想着《诛仙》以后剧情中的悲伤,叶晨甚至有些后悔给这小丫头看,以斐儿的善良,一直读下去,肯定还会哭的,而且会不止一次。
想到这儿,叶晨就觉得有些心疼。
斐儿在那一直认真的看着,这会,她一口气读完了九章。
在第四章惊变的悲愤后,后面几章中张小凡在青云门过的还算平静美好。
虽然田不易对张小凡有些不待见,可师母苏茹,师兄宋大仁,杜必书,特别是小师姐田灵儿对张小凡都很不错,这样温馨的描写,斐儿看着很舒服。
只是见张小凡这么笨,砍黑节竹还不如田灵儿这女孩子,修行也那么慢,斐儿就替张小凡感到着急。
不过还好,在第九章看到张小凡太极清玄道第二层的修炼比第一层要轻易上不少时,斐儿感觉到了张小凡佛道双修的不一般。
能看到主角的不一般,这就会让人觉得有盼头。
直到将叶晨上传上去的内容全部看完,小丫头才从《诛仙》的世界里出来。
她看向哥哥时,眼角那晶莹的泪珠还蕴含着。
“闭上眼睛。”
叶晨对斐儿说着,斐儿这丫头很乖巧的就闭上了眼睛。
叶晨伸出手去,在这小丫头的眼角将泪珠抹了下来。
斐儿的皮肤晶莹白皙,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这妮子闭上眼睛都是那样的美丽。
“好了没?”
小丫头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轻声问道。
“没呢。”
叶晨忍住笑意,盯着这小丫头道。
“好了没?”
过了一会儿斐儿还没听到哥哥说好,于是再次问道。
“没呢”
叶晨依旧这般回答。
这次小丫头忍不住了,她睁开眼睛,就见到哥哥在盯着她傻笑。
“可恶,你,哥哥坏死了,竟然骗我。”
叶晨就在那笑着,什么都没说。
这也是两人在年幼时候养成的习惯。
那时候还是叶晨告诉斐儿,不说好就不要睁开眼睛的。
这么多年过去,小丫头依旧保持着这习惯。
这妮子倒是也没再与叶晨闹腾,她的心里还是放不下《诛仙》的内容。
只见这妮子像发现什么宝贝一样,眸子亮莹莹的朝叶晨靠近一些,:
“嗯,坏哥哥,这书看上去蛮不错唉,没想到不仅在音乐方面,就算是小说方面哥哥都那样厉害。”
小妹那崇拜的小模样让叶晨很受用。
这个时候,就听小妹接着问道:
“那傻哥哥告诉斐儿,草庙村的村民是被谁害死的啊?”
叶晨在看向斐儿那种可爱的俏模样时,就觉得有些坏坏的意思了。
感情这小丫头一副崇拜的样子,是想要叶晨剧透。
第一百四十二章无法签约
最终,叶晨还是没给自家小妹剧透。
毕竟剧透一时爽,可却是让之后的阅读失去很多趣味。
叶晨觉得,自己不能坑斐儿这妮子,还是细水长流的好。
不过在知道自己哥哥写小说之后,斐儿这小丫头就常粘着叶晨催更。
这小丫头的催更,叶晨还是蛮受用的。
每天下午叶晨去晨斐餐馆儿帮忙时,斐儿小丫头都会说:
“放着我来,更新就好。”
每次叶晨想要打扫下房间的卫生,斐儿这妮子就会出现:
“放着我来,更新就好。”
甚至每天早晨叶晨起来后都会发现餐厨房中已经做好了早餐,还留有斐儿的一张纸条:
“饭菜做好,更新就好。”
叶晨觉得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的哥哥,这小丫头还就这些天最为乖巧体贴,看来真的是长大懂事了。
这一天,叶晨如往常一般打开幻剑的后台,准备更新小说。
因为叶晨脑海中有现成的《诛仙》原文,所以,他也就没什么存稿,毕竟最近每天都有空,当天更新就是了,存稿这东西,叶晨觉得没必要。
好吧,叶晨也得承认,他是有些拖延症的,若是存稿太多,他就容易犯懒。
所以,每天直接登陆站后台更新就是了。
“嗡”
这次,叶晨才登上后台页面,一条站短就弹了出来。
叶晨的心中也是砰砰一跳。
要说起来,这也算是条件反射了。
在那个世界时叶晨曾在许多站发表过小说。
其中就有小海豚,数字站,大纵横,当然还有龙头老大起-点。
这听见站短就激动的条件反射就是在起点养成的。
起点网站不论是签约还是推荐,都是以站内短信的方式。
哪个写手不是盼着自己的小说被签约,然后得到推荐呢。
所以,那会儿每到周五叶晨就会刷新作者后台,满怀期待的心情看有没签约站短,签约之后,怀着同样激动的心情等推荐。
时间一长,对于这种嗡的一声弹出的站内短信,叶晨就形成条件反射了。
这尼玛激动的心情就和查询高考成绩似的。
不过现在还好,毕竟叶晨所上传的这些作品都是在那个世界经过大浪淘沙的经典。
叶晨觉得,签约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带着少许的激动心情,叶晨将那条站内短信点开了。
只是这结果,却让叶晨有些始料未及。
“很抱歉,您的签约申请未能通过,请再接再厉,争取下次的申请,感谢您对幻剑的支持,希望你创作愉快。”
这就是站短的结果,对于这结果,叶晨有些无语。
叶晨自信《诛仙》的质量,在仙侠文水平很一般的这个世界,怎么可能签约不了。
但结果却是未签约。
“或许字数太少了吧,还显示不出什么,毕竟,《诛仙》也算是慢热文了,它是靠细腻的描写和宏大的故事情节取胜的。”
这般想着,叶晨决定再试试下次签约申请。
昨日叶晨已经更新到了第十三章,字数前前后后也有五万了,所以,叶晨打算今天更新三章,那样字数就会达到六万,那么今日就可以再次申请签约了。
《诛仙》这个故事的陡变就是在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讲到的。
张小凡去后山砍柴经常被一只猴子欺负,这事儿被师姐田灵儿知道了,所以,一次田灵儿就与张小凡一块去后山,准备教训那个猴子一顿。
也就是在这一次,张小凡与田灵儿在追那只猴子的过程中,进入了一片极为凶险之地。
在那里,以一潭碧水为中心,三丈之内,寸草不生,但在三丈之外,却是林木茂盛。
在这凶险之地,普智给张小凡的佛珠起到了保护作用,佛珠上那个“卍”字大放出光芒。
张小凡根本不知道,这佛珠中所禁锢的是噬血珠。
此珠来历不明,却有奇异特性,嗜食生灵精血,若有生灵活物接近于它,一时三刻便被这“噬血珠”吸蚀精血而亡,只剩一具皮囊,实在是恐怖之极的邪物。
原本有普智的佛法镇压着还好,现在没了普智,张小凡根本压制不住。
所以,最终压制噬血珠的“卍”字彻底崩坏了,张小凡的血水被那噬血珠吸噬着。
这里就是体现主角奇遇的地方了,这凶险之地存在着一根通体乌黑,不知什么材料的短棒。
这短棒也是至邪之物。
因为这黑色短棒与噬血珠两者的抗衡,张小凡不但生命无忧,还获得了这世间堪称神器的法宝。
噬血珠与那黑色短棒融合了。
就是因为佛道双修,加上得到的这个被张小凡称为烧火棍的法器,他不平凡的人生才开始一点点逆袭。
当然,在碧瑶与陆雪琪出现之前,田灵儿依旧占据着张小凡的整个内心。
张小凡木然站起,田灵儿走了几步,忽然停住脚步,返身一笑,刹那间那美丽扑面而来,打在张小凡的心上:
“你看我这记性,连今晚想来做什么都忘了。”
说着,她从怀里拿出一张薄纸,上边密密麻麻写着小字,递给了张小凡。
张小凡接过看了几眼,登时变了脸色,失声道:
“太极玄清道法诀!师姐,这……”
田灵儿白了他一眼,嗔道:“你喊那么大声做什么?”
张小凡急忙压低声音,道:“师姐,这可是第三层的法诀啊,你……”
“我?”田灵儿哼了一声,道:“我自然是要传给你了。”
张小凡大吃一惊,道:“什么?”
田灵儿道:
“我知道爹一向看不起你,今天对你动怒更是不知所谓。”
“哼,他自己教不好徒弟还反过来责骂你,我就看不下去。”
“你拿着这份法诀,自己偷偷修习,什么时候练出个名堂来个我爹看看,再也别像今天这么丢脸了。”
张小凡紧皱眉头,道:“可是师姐,万一被师父师娘知道了,他们岂不是要责骂你?”
田灵儿不耐烦地道:
“你也说是责骂了,他们顶多骂我几句,关我一段日子禁闭,那又怎样了?反正我可不能让你受人欺负!”
张小凡全身一震,心头突地一热,看着田灵儿俏立的身影,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这一刻他心中热血澎湃,便是让他为眼前这女子去死,也是决不迟疑的。
···
其实一直以来,田灵儿对张小凡都挺好的,虽然她不喜欢张小凡,但纵观全篇,她对张小凡如亲弟弟一般的关爱都没变过。
哪怕是在张小凡变成鬼厉之后。
叶晨也蛮喜欢田灵儿,只是他心里也知道,这田灵儿像极了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岳灵珊,注定只能是个女配。
等字数够了六万,叶晨再次提交了签约申请。
做完这一切,叶晨将页面点到了《诛仙》小说的主页,他想要看看留言区中,到底有多少读者关注这本书。
第一百四十三章咚咚
就《诛仙》现在的成绩而言,叶晨觉得还凑合,在没有任何推荐的情况下,这本书已经有了几百个收藏。
仙侠分类新书榜上有十二本作品,《诛仙》没有上榜,排在第十五位。
新人作品,有这成绩可是完全凭着这本书的质量。
此刻望着《诛仙》主页,叶晨还是蛮开心的。
粉丝榜上已经有了十多个粉丝,尚未签约的作品,这些粉丝值都是打赏得来的,叶晨从粉丝榜上扫过,竟然看见了一个舵主。
“竟然有一个舵主了,会是哪段情节最出彩呢?”
叶晨觉得可能是最初几章,普智与那黑衣人的打斗着实精彩,大梵般若,翡翠念珠,神剑御雷真诀,七尾蜈蚣。
特别是那毒血幡,要三百人以上精血祭炼才可形成。
毒幡挥动,出现狰狞鬼脸,尖锐獠牙。
这样富于想象力的打斗,在这个世界的仙侠作品中是很少出现的。
除了这儿,叶晨觉得就是张小凡入青云门之后的温馨生活描写了,毕竟,那段看着特别舒心。
在叶晨看到这打赏舵主的“咚咚”,资料中显示是女性后,叶晨就更偏向于后者了。
毕竟,温馨和平淡,这是女生更为喜欢的画面。
叶晨的目光很快看向了评论区,让叶晨有些无语,评论区中,竟然大部分都是广告和其他网站拉作者的。
有读者留言:
“萝莉,小说很棒,互相激励,小鱼竿新作《替身狂少》携新书来访,望回访。”
叶晨在幻剑的笔名叫萝莉正太,所以这个叫小鱼竿的才会这样喊。
“聊聊怎样掌握小说不同的表现方式,兄弟,可以加123******”
叶晨淡淡笑了笑,这种拉人的网编,叶晨在那个世界也没少见。
特别是在大网站,在新书没有签约之前,总是会有许多网编想要朝他们的网站上拉人。
没办法,大的网站本来已经大神多如狗了,可新作者的涌入还是如过江之鲫一般,毕竟大网站有奔头。
再往下看,叶晨就看到了一些网友的评论:
“这书太棒了,普智与黑衣人的打斗画面太牛掰了,这,作者大大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我就说小凡佛道双修是逆天的金手指吗,修炼太极清玄道第二层比第一层变得简单,小凡这是要雄起了。”
“好喜欢田灵儿,活泼可爱,对小凡也很好,额,顺便说下,其实美妇苏茹也是感觉不错的,我很纯真的,一点都不邪恶。”
“杀死村子中人的会是谁呢,下手也太狠了。”
在这些书评里,叶晨还看到了咚咚的评论:
“喜欢这书打斗场面的磅礴大气和生活描述上的温馨。”
“嗯,其实我也对杀死村中人的是谁好奇,可觉得萝莉还是不剧透的好,虽然很想知道,可还是忍着,忍着,忍着···”
在往下,还是咚咚的评论:
“作者大大,更新能再快些好伐,唉(哭泣的表情),就快忍不住了。”
叶晨淡淡一笑,从咚咚的语气中他能感觉出,那一定是个爱卖萌的女孩纸。
不过望着咚咚的催更,叶晨就想到了自家小妹。
若是说谁催更最多,那绝对非自家小妹莫属了。
这样想着,叶晨都怀疑这个“咚咚”是不是斐儿注册的账号,嗯,这样的事儿这妮子还真做得出来。
叶晨继续向下看,有称赞的,自然也就有不喜欢的,毕竟再好的书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
“什么破书,看这书是找虐的吗,张小凡还主角呢,连林惊羽都打不过,田不易也不喜欢他,这书都不敢带入。”
“这书读起来太慢了,能不能提升一下节奏啊作者。”
叶晨对于这些不喜欢《诛仙》的评论倒是也不怎么在意。
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才正常吗,就像那些个大明星,哪个不是有着一群忠实的粉丝,同时又常常被一群人黑。
这个时候,叶晨竟然再次想到了那三只小家伙,在他们那个年纪承受着不该有的帅气与机智,其实那三个小家伙也蛮不容易的。
更新完《诛仙》,叶晨打开围脖,准备上传《1988》。
《1988》叶晨还没有跟斐儿说,毕竟在斐儿看来,自己的哥哥写出《诛仙》这样的小说就已经很不错了。
若是让这妮子知道自家哥哥竟然还是双开,而且这两本书的风格完全不搭,那这妮子岂不是会将叶晨当成妖孽收了。
更何况叶晨觉得《1988》这书,斐儿这个年纪看还是早了些。
若是这妮子一直不知道,叶晨也不打算告诉她。
叶晨该更新《1988》的第十五和十六章了,叶晨写到文中的路子野回忆从前,那时候路子野找了一份报社记者的工作。
那份工作加薪了,所以路子野离不开那份工作,更何况,在此期间,路子野还谈了恋爱。
路子野恋爱的对象是一个艺术学校的大学生,也就是在未来有成为明星潜质的一个女生。
这女生在《1988》中也写过好多处,是除了刘茵茵之外,重点介绍的一个女朋友了。
这女孩叫孟孟,全名孟欣童,就是路子野采访明星班老师时候认识的。
孟孟对路子野说,她一直以来的梦想是当明星,她不是为了名,不是为了利,那是她的价值,况且从来没有姓孟的女明星。
当时路子野就说有姓孟的明星,孟庭苇和孟广美。
叶晨也直接用的这两个女星,因为这个世界是有这两位女星的。
孟孟说,那内地还没有,况且她们都算不上。
路子野问她:
“那你有没有给自己规划过。”
孟孟说了一句话,叶晨觉得还是蛮有道理的,当然,路子野也因为这句话而伤心,他对这话也很有感触。
孟孟说:
“我们的道路都不是自己规划出来的,都是别人在规划的时候把我们圈进去的。”
在回去之后,路子野还真为孟孟多写了许多的报道内容,可这些关于孟孟的采访,在见报的时候都删光了。
废话,这内容当然会被删了,人家报社是让你去采访明星的,你弄了最大的篇幅来报道一个什么名气都没有的女学生。
那当红影星才说了两句,孟孟就说了四句,这让报纸的亮点去哪儿找。
路子野对总编说孟孟说的特现实,特别有意义。
可在总编眼里,只有报纸的销量才最有意义,其他的都是胡扯。
不过还好,路子野虽然没让孟孟占据多大的篇幅,可两个人也也算开始认识了。
后来孟孟主动给他打的电话,邀请他出来唱歌。
一来二去,这两个人就好上了。
此刻,叶晨坐在电脑前,随意点开之前的几条围脖看看。
叶晨围脖的粉丝数已经破了五千,这比起《诛仙》只有几百的粉丝数要强上太多。
这说起来也正常,毕竟围脖用户的数量比幻剑的读者数目更为庞大。
更何况,《1988》是短篇小说,比起《诛仙》的慢热更能迅速抓住读者。
加上《1988》犀利而幽默的语言风格,这书能吸引五千多粉丝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诛仙》语言在于细腻,胜在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而在玩味文字的功底上,《1988》的确更胜一筹。
第一百四十四章奉陪到底
叶晨看着第十一十二章那条长围脖下的评论,邓朝这货又说话了。
当然,叶晨不知道这是邓朝,他只知道这是个网名为“这么帅怪我咯”的家伙。
“我躺在了8301的床上,舒展了身体。”
“这廉价的床垫是如此的熟悉,在我生命时光里,在这样软硬的床垫上,那些女孩子,要么睡在我的怀里,要么转过身去。”
“我记得我还这样的开导一个想自杀的女孩子,她是个美貌的女孩子,但是她不想活的原因是她觉得大家都只注意她的相貌。”
“而她想让别人知道,她不是只有相貌。”
“所以她很抑郁。”
“今天的我明白,她一定死不了,给她所有的自杀工具都没用。”
“她只是在以另外一种更加矫情的方式自恋,而抑郁和自杀都是她增添美感的一种手段。”
“她说,她感觉生活就像无底洞一样把她往下拽,她不想活了。”
在摘录的这一段下面,这么帅怪我咯评论道:
“正太这段写的很有深度,我觉得太有道理了,像我们这种长得帅的人,别人只注重我们这张脸,你们有谁能理解这种才华被埋没的悲恸。”
“别的不说了,我感觉生活就像无底洞一样把我往下拽着,我也不想活了。”
叶晨觉得这家伙真的是无耻,“这么帅怪我咯”真是自恋到一定的程度了。
叶晨正想着回复这家伙几句,打击一下这家伙嚣张的气焰。
不过在看到这家伙评论下有这么多人回复之后,叶晨觉得就没那必要了。
因为这家伙已经被网友群起而攻之。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么帅怪我咯,赶快爆照,让我们看看到底有多帅,毕竟没图说个jb。”
“这么帅怪我咯,允许你装x,但不要过度,我是粉丝过万的人,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帅不下去。”
“我是这么帅怪我咯的脸,他不要我啦。”
···
这个世界围脖评论区的功能比那个世界的新-浪微-博要强大,所以这些评论叶晨都能看见。
望着这么多网友对这么帅怪我咯的一顿痛批,叶晨最终只是默默的回了四个字:
兄弟挺住。
第十一十二章下面的评论蛮多的,叶晨也没有注意小敏有没有评论,他关掉了这条长围脖,打开第十三十四章。
让叶晨有些错愕的是,在这条长围脖下,他再次见到了这么帅怪我咯很有逼格的评论。
这次,是《1988》中一段讲娜娜被一个人骗了,那个人说自己是王霏的制作人,于是,怀有音乐梦的娜娜最终只收了他十块钱。
邓朝就是在吐槽这一段: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其实我也是一个大明星的制作人,嗯,真是酱紫,我不能说太多,你们只要知道我很牛掰就可以了。”
在邓朝这条评论下,又有许多网友对他鄙视臭骂。
毕竟这丫太高调了,处处装x,严重的拿装x当饭吃。
也难怪在围脖上,这家伙会晒出一张被雷劈了的照片,还注明我在这个年纪承受不该有的帅气。
装x是会上瘾的,一旦上瘾吃了药都不能萌萌哒。
叶晨边笑边望着网友们对这么帅怪我咯的评论,当看到这么一条时,他定下神来。
“不会吧,这么多人攻击这家伙还敢反抗。”
叶晨见到的是这么帅怪我咯对某位网友的回复。
或者称之为,网上约战。
那位网友是这样说的:
“这么帅怪我咯,牛皮不要吹得太大,若你是某位大明星的制作人,你能让那位大明星发个围脖一下你,再夸赞你几句吗?”
叶晨觉得好笑又惊异的就是,在这位网友的留言下,这么帅怪我咯竟然还真回复了。
他竟然回复说:
“这绝对能,我从不说空话,如果你有实力,我愿意奉陪到底。”
对于这么帅怪我咯的霸气回复,叶晨只能说:
“这x装的眼前一亮,我给满分。”
···
···
将两本书都上传完,叶晨照例依靠在座椅上休息一会儿,这时候电话就响了起来,这电话是妮后打来的。
“喂,叶晨,今天可是又半个月了,你之前答应过听众的,半月一首新歌,那你的新歌准备的怎么样啦?”
“记住啊,这可是你的技术股,嗯,否则你的股份可就该大幅削减了。”
叶晨闭上眼睛,依旧在椅背上躺靠着:
“我说妮后,咱这连上市公司都算不上,我这股份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再说了,前几天我不是给你了一首《天涯》吗,这歌顾客的反应怎么样?”
电话那头的沈心妮正在自己卧室里,她坐在床上拍了拍那只小熊的头,道:
“还好吧,观众对这歌的反应还是不错的,嗯,我想到一个好主意,要不你再创作一首这样风格的歌吧。”
“观众喜欢是一方面,关键这歌我唱着畅快啊。”
沈心妮毫不掩饰自己对《天涯》的喜爱之情。
“你就用这首《天涯》当这一期的技术股不就可以了吗,你看这怎么样?”
叶晨对沈心妮耍赖道。
“这怎么可以,这歌是你送给我的,我都唱过了,顾客可都是听过了的。”
沈心妮将那只小熊搂在怀里,对叶晨反驳道。
同时她对着那小熊轻声说了句:
“打死你。”
叶晨在电话这头困惑道:
“妮后,我怎么感觉你那边是小型暴力现场。”
沈心妮道:
“别转移话题,你拍戏不是还要过几天吗,到时候你忙起来我就放过你一马,倒是现在你闲着没事,就创作一首呗。”
这妮子还不知道叶晨写小说的事情,所以才会认为叶晨最近很清闲。
其实半月一首新歌这事儿,叶晨还是放在心上的,毕竟这是对观众的承诺。
而与妮后讨价还价,也只是叶晨与这妮子玩闹而已。
想着若是能让这冷冷的妮子着急一下,叶晨就觉得是件很好玩儿的事情。
“好了,这事儿我早就准备好了,毕竟这是之前承诺过的事儿吗,嗯,新歌已经写好了,今晚我会去霞菲路37号的。”
沈心妮听着叶晨的话眼前一亮,她快乐的将那只小熊又抱紧了一些。
只是想到之前叶晨竟然是骗她,她还是冷着声音道:
“可恶,骗我,不过既然你都准备好了,那就将小样给我发过来听听吧。”
叶晨也是懒懒的道:
“这怎么会有小样呢,这歌是准备自己唱的,又不是给别人,准备小样做什么。”
沈心妮一想也对,还是她太着急了,想了想,这妮子再次说道:
“那你是说这歌都做好了就等着晚上来唱了对吧?”
叶晨嗯了一声。
“那你现在就唱给我听听吧。”,这妮子还是迫不及待,“这歌风格与《天涯》怎样?”
叶晨有些无语:
“晚上就能听到了,现在这么着急做什么,至于风格,这歌副歌部分没《天涯》那样辽阔,这歌偏温暖。”
“我家里基本上没什么乐器,这歌伴奏我也没做,只弄了几个谱子,到时候有树洞乐队,直接现场伴奏就可以了。”
叶晨一说这歌与《天涯》那种唱起来特别畅快的风格不一样,这妮子倒是有些小小的失望,不多对于这歌,她依旧是感兴趣的。
毕竟是叶晨出品,之前叶晨写的歌,不管是不是她喜欢的风格,客观的来评价,都是水准以上。
所以这妮子有理由相信,叶晨的新歌也会蛮不错的。
“那要不,你先给我清唱一遍吧,你现在电话中给我唱和在酒吧舞台上给大家唱,感觉是不一样的。”
叶晨想想也对,给大众唱怎么说也不会比私人定制更有品位吧。
既然这妮子想要先听一遍清唱,叶晨觉得唱一遍就是了。
正巧他也有几天没唱歌了,最近几天,他都是在小妹各种温柔体贴的催更下不断更新。
其实叶晨也是想过以后一日三更的,这样至少可以让小妹看的更为过瘾。
只是现在一边写《诛仙》一边写《1988》,还要去餐馆和酒吧。
再有些时间还要去学校跟着陈伟老师学习编曲知识,写三章在时间上的确是有些紧巴。
叶晨清了清嗓子,道:
“那我开唱了。”
沈心妮搂着小熊躺在床上,声音有些轻柔:
“好的,你唱吧。”
随即,叶晨就唱了起来。
当叶晨唱起这首歌的时候,电话那头的沈心妮变得异常安静起来。
这妮子躺在床上,瞪大了眼睛,在透过窗帘照射进来的阳光映衬下,这妮子的小脸有些微红,但却是分外美丽。
第一百四十五章这是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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