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终极巨星-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耿直毕竟是专业音乐学院毕业的,对于那个狂浪乐队的小伎俩,他自然清楚。

这乐队就是拿那些国人不熟悉的外国歌来唱,而唱功,除了张扬嘶吼,根本没有任何内涵。

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这袁朝派对的庙,就愿意供这几个洋和尚。

···

···

之后的几天里,耿正和耿直真的跑到了霞菲路37号。

叶晨也帮着沈心妮将这对兄弟留了下来。

正巧耿直还懂音乐,对乐器也有着熟练的掌控。

叶晨想着,以后这酒吧让徐巍一个人撑着肯定忙不过来,耿直若是在这里,还能帮衬着。

当然,对于沈心妮开出的薪资待遇,兄弟俩很满意,甚至与在袁朝派对那里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沈心妮开出了浮动工资,底薪加提成的。

每月底薪3000,之后根据酒吧的酒水销量来提成。

有叶晨这样一个移动词曲库在,耿正耿直两兄弟对这间酒吧的未来满是看好。

想着日后能不断增加的提成,兄弟两人浑身充满了力气。

这几天里,袁仁也没闲着。

他就纳了闷了,这新开的酒吧到底有什么三头六臂,令他的生意这么难做。

为了搞清楚原因,袁仁甚至不惜亲自去霞菲路37号坐了一晚上。

这一夜,让他明白了许多,也让他变得惶恐起来。

直到这个时候袁仁才知道,这家酒吧的驻唱之一原来是叶晨,就是那个所谓的盛夏晨风。

对于叶晨这个名字,袁仁当然记得清楚。

这可是叶永林的儿子。

之前老叶愤愤然离开是因为叶晨。

耿正耿直两兄弟这次离开叶晨也是多半的原因。

这两件事在袁仁看来都还是可以忍受的。

但他儿子袁常浩,原本有希望跻身四强的,可就是因为这叶晨异军突起,将四强的一个名额占据了,以至于袁常浩最终没能保送。

为了儿子的保送,袁仁在那两首歌上可是花了十多万的,那些钱就这样打水漂了。

不过这些事情都过去了,袁仁提醒自己保持冷静。

但在霞菲路37号的见闻,却是让袁仁一刻也静不下来。

这家酒吧的顾客活跃度太高了。

而且进出酒吧的人,档次显然是比他那袁朝派对高的。

当然,其中有不少顾客原来是经常出入袁朝派对的,只是这些顾客仿佛被叶晨那些音乐熏陶了一般,气质都有了大幅的提升。

最令袁仁感到危机的是,这叶晨竟然提出了这样一个口号:

半月一首新歌。

这,简直是要逆天啊。

偶尔来上一首新歌不算什么,毕竟艺术是靠灵感的。

灵感来了,自然会有好作品问世。

可灵感这种东西是不可持续的啊,半月一首,这频率,将那些歌星发专辑单曲的频率远远甩在身后啊。

叶晨当时说出这话的时候,全场的顾客都感到震撼万分。

对此叶晨也能理解,但这些人都不知道,叶晨原本是想要一周一首的,只是想着那样太高调了,没有必要。

毕竟一首好歌的生命周期绝非一周,一些好歌,能跨越一个年代,一个世纪,甚至跨越古今。

袁仁经营酒吧这么长时间了,他当然知道,一首新歌对客人的吸引程度是无穷的。

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新奇的事物,总是能快速将人的注意力抓住。

那个狂浪乐队能给袁朝派对带来利润,说白了也是一种新奇。

所以叶晨令袁仁很有危机感。

“不行,我有一种预感,这酒吧若是成长起来可就麻烦了,我一定要将它扼杀在摇篮中。”

袁仁黯然从霞菲路37号走出:

“看来,必须不计成本付出,使出杀手锏了,嗯,树洞乐队。”

第八十五章树洞

最近几天叶晨不是每天都去酒吧演唱了,他一边忙着酒吧的事情,一边忙着家里餐馆的生意。

毕竟最终这酒吧还是要靠徐巍撑着的,叶晨不可能一直待下去。

在酒吧经常演唱的曲目中,加入了崔健的《一无所有》《花房姑娘》和《假行僧》。

崔建前几年在轩辕国超火,虽然最近有些沉寂,但音乐的质量在,依旧可以让这些客人燃起来。

对于不远处的袁朝派对,叶晨也是有关注的。

袁朝派对最近的客流量一直在减少,舞姬请了几回,袁仁也就不再请了。

毕竟请与不请到最后赚的钱没多少差别。

更何况请舞姬会将顾客的消费热情带到一个偏执的方向,一旦顾客形成那种消费习惯,再想改回来就不容易了。

毕竟他们袁家开的是酒吧,不是迪厅。

轩辕国对迪厅的排查力度很严,这年头迪厅不好做。

袁朝派对的安静让叶晨觉得有古怪。

可叶晨也没多想这事儿,毕竟都是靠实力的,谁更吸引顾客谁就有生意。

若是袁仁想要再使坏,叶晨也只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倒是也不畏惧什么。

袁仁那边,知道玩儿阴的干不过叶晨之后,他倒是也没在私底下搞小动作,这次袁仁想要玩儿的是阳谋。

···

···

此刻已经过了凌晨一点,在天海市东江区一处看似普通的酒吧里依旧灯火通明。

若是不走近了看,谁都会以为这里很普通。

走进了才会发现,这是一处极为别致而奢华的酒吧。

这间酒吧的奢侈不在于它有着多好的装修,也不在于它的酒水多么的昂贵。

其中真谛,完全在演艺区。

此处酒吧的演艺区是酒吧最为华丽的所在。

演艺区中放着几把吉他、贝斯、架子鼓、键盘,应有尽有。

懂行的一看就知道,这里的乐器可都是极为考究的牌子货,这些乐器演奏出的效果,甚至会令作品提升一个档次。

这酒吧仿佛将钱都花在了乐器上,其他方面只能用陈旧和简陋来形容。

低矮的建筑已有些年代,已经暗淡的墙面甚至有些起皮,陈旧的桌椅被摩挲的油漆都掉了一层。

除了那明亮的灯光以外,还真找不出其他可以吸引人的地方。

而正是极尽奢华的乐器与这些陈旧事物的对比,才凸显出了酒吧主人的理念。

这间酒吧侧重点就是音乐本身,这是种纯粹的音乐,商业性没那么重。

此处算是东江区一处较为偏远的所在,距离繁华的商业中心较远。

可在这间陈旧的酒吧里,却是坐满了人。

都已经这个点了,也没谁想着离开,倒是有人不时的走进来。

酒吧客人之间不时微笑,很绅士的打着招呼,这些人显然是熟客了,这间酒吧对顾客的吸引力很长久。

此刻,所有人都安静的望着演艺区,虽然桌椅陈旧,酒水也只是中档,可这些客人的素质却都是不低。

这里没有那种歇斯底里的叫嚷,更不可能有像袁朝派对围观舞姬时的疯狂,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从容,那样温暖。

演艺区闪烁着一块招牌,上面书写着这间酒吧的名字------树洞。

这低矮陈旧的建筑,给人的感觉还真如树洞那般。

这间酒吧的老板就是乐队主唱本人。

原本乐队是没有名字的,因为这间酒吧叫树洞,久而久之,人们就习惯了称呼他们为树洞乐队。

说起树洞乐队,经常混酒吧的人很少有没听说过的,特别是那种喜欢中高档酒吧,偏于安静、偏于文艺气质的男男女女。

毕竟这个社会足够浮躁了,他们需要在浮躁之中找到一丝内心的安静。

树洞乐队有着一群对音乐很专注的家伙。

树洞酒吧是他们的根据地,而为了传播音乐,一年到头他们在树洞酒吧呆的时间连一半都不到。

毕竟在酒吧这个圈子里,他们太有名气了,即便是推掉一部分商演,依旧有接不完的邀请函。

这一日他们接到的邀请函是来自袁朝派对的,这次邀请,树洞乐队没有推却。

毕竟都是天海市,不会耽搁多长时间。

再者,那片区域树洞乐队还没去过,所以也很期待自己的音乐可以在那里传播。

今晚是树洞乐队离开树洞酒吧的最后一个晚上,已经与袁仁谈好了时间,就在明天。

今晚的树洞乐队,演唱的曲目依旧是客人们熟悉的旋律,这首歌是乐队主唱一个月前创作出来的,客人们的反响很好。

只是酒吧这个圈子终究是个小圈子,所以虽然是好歌,还到不了轩辕国人人皆知的地步。

此刻在演艺区,乐队演奏的就是这首曲目。

歌曲的前奏已经响起,演艺区的乐队成员其中一人在弹着吉他,一人拉着手风琴。

乐队主唱正低着头,酝酿着情绪。

随着前奏不断的递进,乐队主唱缓缓将话筒朝嘴边靠近了一些,他撩了撩自己的头发,开口唱了起来: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白桦林刻着那两个名字”

“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

那个低着头用情演唱的主唱名为朴素。

这首《白桦林》在朴素的口中娓娓唱出,就像叙述这那个发生在苏-俄二战时期的动人故事。

《白桦林》的曲风就是苏俄小调,这是一个爱与战争的故事。

二战期间,苏军浴血奋战,一步步将德军逼出边界,其中一个苏军侦察队深入德军内部不断获取情报。

虽然最终的情报被传到了最高统帅部,可这些苏军却是被德军包围,在一阵枪声中,这些生命归于平静。

这个时候的苏俄国内,一个姑娘正在一片白桦林前翘首企盼,望穿秋水。

她扶着的那棵树上面写着两个名字,这两个名字,她每天都会看。

日复一日,姑娘等待着心上人的凯旋。

最终,姑娘等到了军队的凯旋,只是那个小伙子,却是永远离开了她。

朴素用词曲叙述着这个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那些客人们就这样静静听着,静静感受。

···

第八十六章跟我学做菜吧

这一天,叶晨已经有三日没去过霞菲路37号了。

因为最近晨斐餐馆的确生意很忙。

有叶晨和斐儿这两块招牌在这里,客人想不多也不可能。

毕竟baby那首《奇妙》太火了,而优豆网又是国内一流的视频网站,斐儿那段视频哪怕是过去了那么多天,依旧有着不错的点击量。

毕竟那场浩浩荡荡的模仿《奇妙》活动,就是由斐儿那段视频引起的吗。

原版视频,当然有许多人看。

这就像地球上前不久风靡you-tube的那段《可爱颂》。

韩国妹子那段《可爱颂》在中国也是超火,虽然有了许多版本,什么女交警版,名校校花版,甚至连少女时代林允儿,4minute金泫雅都有进行过模仿。

可许多人在搜索这段视频的时候,总是喜欢在输入时加上“原版mv”的字样。

叶晨当然希望靠着妹妹和自己的影响让家里的生意变好,只是在这种实在忙不过来的情况下,还是要雇一些员工的。

叶晨想过,自己和妹妹今后会去上学,不能一直在这里帮忙,而叶爸沈妈这个餐馆的规模也有必要扩展。

如此一来,就更需要雇佣员工了。

初步算了一下,叶晨觉得就现在的规模,要先雇佣两个服务生,一男一女。

若是将那三十万投入进去,经营规模扩大了之后,就要雇佣两个厨师,六个服务生。

毕竟叶晨不想让沈妈一直这样忙,能雇佣厨师的话,沈妈只是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帮把手就好了。

在地球上时叶晨去过的地方很多,见过的人也很多,虽然最终也没混成明星,可对于识人,叶晨却是有着独有的心得。

说起来这心得故人就已经总结过了,而只有经历的人多了,才能将这些古言吃透。

古代识人,是很有讲究的。

“通则观其所礼,贵则观其所进”

“富则观其所养,听则观其所行”

“止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

“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

当然,这多是涉及到个人品德的,雇佣员工除了人品以外,叶晨还要看这些人的个人能力。

毕竟叶爸和沈妈都是实在人,叶晨不想在用人上让二老操心和吃亏。

···

···

“嗯,斐儿最近做菜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叶晨嗅着锅里红烧肉散出的香气说道。

斐儿甜美的笑着,瞪大了眼睛对叶晨问道:

“傻哥哥,你没有骗我吧。”

想了想,这妮子忙得说道:

“嗯,傻哥哥先等一下,这菜就要好了。”

说着,叶斐熄灭灶下的火,将红烧肉盛到了盘子里。

她望着盘中的红烧肉道:

“嗯,这菜的分量挺足的,盘子里也盛放不了,锅里面剩下了几块,来,傻哥哥快尝尝。”

说着,斐儿亲自用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往叶晨的嘴边送。

这待遇让叶晨很满意。

他往前凑了凑,眼睛盯着自家小妹。

从斐儿那乌黑的眸子里叶晨能看见一种期待与渴望,看来这妮子对自己的厨艺好坏真的蛮关心的。

或者说,这妮子很在意哥哥对自己厨艺的看法。

当然,叶晨从斐儿眸子里除了看出渴望之外,他还看见一个正在不断靠近的脸,那张脸张开大嘴,一下将夹着的红烧肉吃了进去。

叶晨吃的是毫不犹豫,毕竟这菜嗅起来真的很香,于是,叶晨选择相信自家小妹。

“嗯,这···的确不错,肥而不腻,小妹,你是不是就是为小厨娘而生的啊?”

叶斐瞪了叶晨一眼,再次夹起一块红烧肉就要往叶晨嘴里塞:

“快吃快吃,吃着都堵不住嘴,要不等有空了专门为傻哥哥做一锅。”

叶晨虽然嘴里还嚼着肉,可依旧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

“嗯,你很有想法,跟我学做菜吧。”

这将叶斐听的一愣,不知道这傻哥哥在说什么。

当然,这妮子怎么可能知道呢,这可是地球上的梗。

叶晨将两块红烧肉咽下,再次对斐儿说道:

“我想好了,以后找女朋友一定要找小妹这样的。”

叶斐被叶晨这话一下说愣了:

“傻哥哥,你···这话什么意思?”

说话的时候,这妮子的脸上有些绯红,身上有些微热。

“当然是厨艺好的咯,我还是喜欢在家里吃饭的,毕竟很有温馨的氛围。”

叶晨很随意的说着,随即问道:

“难道斐儿你还想到了其他的什么吗?”

“没,没啊,人家还能想什么呢。”

见到斐儿的娇俏,叶晨故意朝着她靠近一些,悄声说道:

“若是找不到厨艺这样好的,小丫头你说今后我该怎么办?”

这话令斐儿的小脸一下变得绯红,她慌张的朝不远处的沈妈看了看,见沈妈正在忙着做菜,并没有朝这边瞧。

之后这妮子娇嗔一声:

“哎呀,傻哥哥你赶快去上菜,人家客人都等急了。”

说完,她就娇羞的不再理会叶晨。

叶晨见这妮子的娇羞,顿时很有成就感。

等叶晨走出后厨,斐儿这妮子痴痴地笑了起来。

她轻声嘀咕着:

“哥哥之前那话是有口无心,还是,还是有某些意思呢···”

一旁的沈妈见叶斐一边做菜还一边傻笑,于是问道:

“傻丫头想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叶斐忙得收起了笑容,慌张的答道:

“哦,妈妈,没什么了,就是,就是之前哥哥夸我的菜做得好。”

“哦,对了还有,哥哥说我很有想法,让我跟他学做菜是什么意思啊?”

听叶斐这么说,沈妈也是笑了:

“哦,是这事儿啊,说起来晨儿做菜也蛮不错的,前些年晨儿还小那会儿,我就在路边做过餐饮小贩,那时候晨儿还没少给我帮忙。”

一听这话叶斐一惊:

“啊,原来傻哥哥会做菜啊,那也不见他展露一手,不行,待会儿傻哥哥进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做一道。”

沈妈望着叶斐可爱的样子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这时叶晨已经打着电话走了进来,电话那头的人正一阵慌张的说着。

“叶老板,哎呀,你赶快回来吧,要不咱们的霞菲路37号就撑不下去了。”

打来电话的是耿正。

耿正称呼叶晨为叶老板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叶晨在观众面前许下了承诺,每半个月出一首新歌。

可沈心妮觉得不能让叶晨这个新歌白出啊,所以这妮子就想着,让叶晨入股,入技术股。

这也就相当于资金方面的投入都是沈心妮出的,而叶晨的歌曲作为必不可少的技术,也将占有一定的股份。

叶晨想着让这妮子白白接受自己的歌曲也是不可能的,那样反而会令这妮子心里不坦荡。

若是每首歌都给钱,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想了想,就入股这事儿还算是比较靠谱的。

叶晨同意了入股,可在股份比例的决定上,与沈心妮又产生了分歧。

叶晨觉得占股百分之三十有这么个意思就行了。

反正新歌的事情叶晨也是用之不尽。

可这妮子很看重叶晨的每一首歌啊,他坚决认为应该将股份五五分。

叶晨也是实在拗不过这妮子,于是最终答应了下来。

不过没多久叶晨就分出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给了徐巍,毕竟这个酒吧还是要靠徐巍撑着的。

再说叶晨知道徐巍的创作能力,徐巍以后肯定能创作出如《蓝莲花》那样的好的音乐作品。

“怎么了耿正,这么着急,酒吧不一直开的好好的吗,怎么就撑不住了呢?”

叶晨也满是困惑的对电话那头的耿正问道。

耿正依旧满是焦急:

“叶老板,这事儿我怕我说不清楚,还是你尽快来酒吧一趟吧。”

第八十七章五行

叶晨觉得还是将事情先问明白比较好,毕竟现在还是白天,酒吧要等到晚上才开张。

“耿正,你也别着急,就将事情说明白。”

“要不,让,沈心妮呢,你将电话给她,让她来说。”

叶晨觉得也奇怪,若是事情真的如耿正说的那般,老板沈心妮怎么会不亲自打电话过来。

叶晨这样一问,电话那头的耿正更是激动了:

“叶老板,哎呀,您就别提沈老板了,不只是沈老板,连徐驻唱都跑袁朝派对去了。”

“若不是我拉着,我这不争气的弟弟也跟着往那儿跑了。”

叶晨感到一阵困惑:

“不是,这不白天吗,白天袁朝派对根本就不开门啊,再说了,他们没事儿往袁朝派对跑个什么劲儿?”

耿正依旧激动:

“叶老板,这才是我着急的地方啊,昨晚袁朝派对听说来了一个组合,叫树洞乐队。”

“就在昨天晚上,我们酒吧的生意比往常就冷清上不少。”

“许多人都跑到袁朝派对看那个树洞乐队去了。”

“若不是因为昨晚要在酒吧照顾客人,估计沈老板和徐驻唱昨晚就跑去了。”

“今天听说那个树洞乐队在袁朝派对有个歌迷见面会,所以他们才跑去的啊。”

叶晨一阵困惑,对于树洞乐队,他一点都不了解。

毕竟之前那个叶晨是不混酒吧的,也没给他留下什么记忆。

“你说的那个树洞乐队,你了解多少?”

电话那头的耿正想了想,说道:

“这个乐队我还是听说过的,虽然我不怎么喜欢音乐,可这乐队在酒吧这个圈子里名气还不小。”

“这么说吧,这个乐队若是愿意,一年到头都能在全国各地的酒吧走穴赚外快。”

叶晨听着,也是感到惊讶。

“还有这么个乐队,实力挺强悍啊,这乐队是唱其他人的歌曲还是原创?”

电话那头的耿正再次想想,道:

“其他人的歌曲也唱,但也有自己的原创曲目,我想想,那些歌曲都叫什么来着。”

“对了,好像最近刚出了一首新歌还挺火的,叫什么《白桦林》,嗯,好像就是这个名字。”

随即,耿正问向一旁站着的耿直:

“弟弟,树洞乐队那新歌是叫《白桦林》吧?”

“对啊,就是叫这个名,那歌实在是太棒了,就和咱们叶老板的创作水平一样高。”

电话那头传来耿直兴奋的叫声。

叶晨被这两兄弟口中的《白桦林》说的一愣。

可歌曲重名的事情多了去了。

“你说那歌叫《白桦林》,那我问你,你还听过树洞乐队其他的歌曲吗?”

“其他歌曲,听过啊,《旅途》,《且听风吟》。”

耿直直接在电话中兴奋嚷着。

“吸”

叶晨倒吸了一口气。

“这尼玛不会这么巧吧,这···嗯,应该就是朴素了。”

这个时候的叶晨也是完全兴奋了。

“耿正,你说那个树洞乐队是在袁朝派对是吧?”

叶晨对着耿正再次确认到。

“啊,是啊,老板。”

“那行啦,我这就去那里。”

“老板终于想好了,要去正面解决问题。”

耿正变得兴奋起来。

“什么解决问题啊,我是去参加歌迷见面会啊,还有,耿正,你弟喜欢去你就让他去,这个什么树洞乐队的确很不错,我建议你也去听听。”

说完,叶晨挂掉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耿正有些凌乱。

他就纳了闷了,这袁朝派对可是霞菲路37号的死对头啊,这怎么一个个的都往那跑呢。

“嘿嘿,哥,那我先走了,我听见叶老板说了,叶老板都支持我去。“

说完,耿直如一阵风般的跑了出去。

耿正站在原地摇了摇头:

“唉,我是不是也该学一下音乐了,和一群音乐疯子呆在一起,完全理解不了他们跳脱的思维啊。”

···

···

在意识到树洞乐队成员存在朴素后,叶晨第一时间就朝着袁朝派对赶去。

能在这个世界见到朴素,这与能见到徐巍一样令叶晨欢心。

要知道,朴素可是一位城市丛林见的行吟诗人,他对音乐的要求不是一般的高,对乐队也是极为严苛。

在那个世界,朴素就算不上是一位高产的音乐人,甚至两张专辑之间能隔上十多年。

但这并不影响那些喜欢朴素的人对他的喜爱。

毕竟音乐,还是要靠作品说话的。

徐巍、朴素,在那个世界的内地音乐界都是重量级人物。

由于大陆发展起来的较晚,内地音乐市场被港台充斥着。

而有五个人,却是内地乐坛的中流砥柱。

他们是内地最有才华的五位唱作歌手,虽然他们性格迥异,但不妨碍不同的我们同时爱上他们的作品。

有人用五行形容这五位音乐人。

郑钧如金,锋芒耀眼如流星;

朴素如木,脆弱感伤如草木;

李健如水,温婉透亮如清泉;

汪峰如火,炽烈狂热如赤炎;

徐巍如土,坚实厚重如大地。

金木水火土,构成了他们美妙的音乐世界。

听众们都说自己是五行有缺的,缺木的喜欢朴素,缺土的喜欢徐巍,许多喜欢李健的妹子,那指定是缺水。

如叶晨这样的音乐控,他发现自己缺的还是蛮多的。

即便是半壁汪,叶晨都不是一味的贬低。

虽然汪峰现在的音乐作品商业气息很重,可当年的鲍家街43号时的汪峰,是叶晨所喜欢的。

更何况汪峰的作品中,的确有许多很优秀。

一路想着,叶晨已经来到了袁朝派对。

果然,这里的场面很火爆。

树洞乐队在酒吧圈的确是很有人气的,从现场拥挤的人群就可以看出。

叶晨在拥挤的人群中向前挤着,他此刻就想亲眼见到树洞乐队,只有这样,叶晨才能完完全的确信,那就是朴素。

现场歌迷的热情劲儿很足,所以叶晨往前挤起来一点儿都不容易。

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到前排。

还没看见树洞乐队,叶晨就见到了三个熟人。

也没谁了,当然是沈心妮他们。

此刻这三个家伙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方,压根没看见挤过来的叶晨。

叶晨再次向前挤了挤,朝着三人看着的方向望去。

在那里,叶晨终于见到了树洞乐队的成员。

坐在最中间的那人此刻正低着头在一张唱片上签名。

这次歌迷见面会是小规模的,树洞乐队只准备了200张专辑免费送,这也是先到先得。

叶晨仔细望着那个低头签名的人,从身形来看,倒是与年轻时的朴素很是相似。

朴素的身形高瘦,足有180以上。

“实在是太激动了。”

随着前排那位得到免费签名唱片的小伙子一声大叫,那人也抬起了头来,这个时候叶晨可是看清楚了,这可不就是朴素吗。

那个高大帅气的朴素。

嗯,朴素年轻时的确是高大帅气的,否则也不会与周公子还有一段恋情。

虽然那段恋情很短暂,牵牵手就像旅游,可两人即便是分手了还是朋友。

当初两人在一起不只是因为朴素长得帅气,更是因为朴素的才情。

可朴素沉静内敛的性子,与周公子的火热的确不搭。

许多天真烂漫爱幻想的小女生都会喜欢这种略带忧郁气质的男人,就像梁朝伟,就像陈坤。

可若真的谈恋爱,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发现,这还真不一定适合。

毕竟每种性格都不是能武断的用好坏来形容的,这还得看是在什么情形下。

叶晨当然没工夫扯这些有的没的,他此刻两眼放光,他想要得到一张免费签名专辑,他更想拉起朴素,直接拉到霞菲路37号去。

然后在对朴素大喊一声:

“你丫今后就在这里驻唱吧,我给你安排最好的队友,徐巍。”

第八十八章寂寞谁人说

叶晨向着沈心妮他们挤了挤,之后拍了徐巍的肩膀一下。

“巍哥,这乐队你也喜欢?”

徐巍见是叶晨,一下就笑了起来:

“叶晨老弟你也来了,原本我还想给你打电话呢,可想着你在家忙生意,也就没跟你说。”

“这乐队我很喜欢的,特别是这主唱朴素,创作型歌手,他词曲中那种对人生的思考我很喜欢,只是我觉得朴素音乐中有着比我更为深沉的哀伤。”

叶晨对徐巍一笑,他知道徐巍说的很到位,他们两人的词曲风格的确有着这样的差别。

徐巍更为厚重,朴素更为感怀。

“巍老哥,你看这样如何,咱们将这乐队骗到咱们那酒吧去。”

叶晨盯着不远处的朴素,如野狼望着小白兔那般,满是见猎心喜。

叶晨的话令一旁的沈心妮冷冷的看向了他,这妮子的眼神里表达着四个字---痴人说梦。

“叶老板,你的音乐素养还算不错,见闻可就差了些吧。”

叶晨也看向这妮子:

“妮后,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沈心妮对叶晨淡淡一笑:

“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了,这树洞乐队在酒吧圈子里的地位就像娱乐圈的天王,这样一尊大神,哪个酒吧不想将它拴住,专为自己酒吧赚钱。”

“不知道有多少酒吧老板朝他们伸出橄榄枝了,可现在你看,人家的根据地依旧是树洞酒吧,在其他酒吧的演唱也只是流动的罢了。”

耿直也在一旁幽幽的补了一句:

“所以,叶老板,树洞乐队是对树洞酒吧有感情的,你看树洞乐队那演唱风格,那些家伙指定都是些怀旧的人。”

“让他们来咱们酒吧,想想的确是很激动人心,可事实只能是令人无奈寒心。”

徐巍也是叹息一声,道:

“这事儿,还是得从长计议。”

叶晨的目光从沈心妮三人脸上扫过:

“你们都这么想?”

沈心妮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之后,耿直也点了点。

徐巍无奈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