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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扬名(笑论)-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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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芍是中医的肝病要药,早有医家就说过赤芍“味苦能泄,带酸入肝,专泻肝火”。王志之所以用如此大剂量的赤芍,是和现在畅书评的病情有关,畅书评此症属于急黄,猝然发病,命在顷刻,用西医的话来说谷氨酸氨基转氨酶已经超过了正常值的50倍,说明肝细胞坏死的速非常快,要是按照常规剂量用药,这绝对收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也就是说治疗的速没有病变的速快,即便用药也无济于事。
“还是让畅先生自己拿主意,我个人不赞成这么大剂量用这个药。”
听到王志的话,廉鸿鸣倒是没有生气,也没有辩驳,而是将药方交给畅书评道:“药方我基本上认同,不过最后一味药的剂量有些太大,你自己决定。”
“那您的意思是用多少剂量?”畅书评不懂中医,自然不知道这剂量的多少,而是问廉鸿鸣道。
“要是我用的话最多200克。”廉鸿鸣思索了一下说道:“要不这样,折中一下,就用400克,要是有什么意外还可以及时控制。”
廉鸿鸣前面的话是对畅书评说的,后面的话却是跟王志商量,且不论王志最后一味药的剂量,单是王志能够诊断出畅书评的病症,而且开出这样的方子,廉鸿鸣就已经把王志放在了和自己对等的位置上了。
“400克有些少了,效果不明显,要是用900克我有把握一剂见效。”王志淡淡的说道。
“王老弟,真的能一剂见效?”听到王志的话,畅书评激动的问道,这病可是折磨的他够呛了,要不是他自身身子硬朗,现在绝对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九成把握。”王志肯定的说道。
“好,那就用900克。”畅书评牙关一咬下了决定。
“老畅,你要不再考虑考虑,或者和嫂子商量一下。”诸葛然建议道,王志三人进病房的时候,畅书评的妻子岳兰刚好出去给畅书评买午饭去了。
“不用了,我相信王老弟。”畅书评说道,畅书评说这话的时候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与其说他是相信王志,还不如说是被病痛折磨的难熬。
“既然畅先生已经决定了,那么小费你就照方抓药去。”廉鸿鸣从畅书评手中接过药方,在王志的名字旁边又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他知道没有他签字,费明是不会抓药的。
王志站在边上,看到廉鸿鸣竟然也签上了字,心中也是一凛,对廉鸿鸣说道:“谢谢廉老抬爱了。”
廉鸿鸣摆了摆手,笑道:“既然你小伙子有信心,我老汉就舍命陪君子,今个也开开眼界。”
因为出于对王志药方的好奇,特别是刚才有争议的最后一味药,病房里面的人倒是没有离开,都在等待着看结果。
大约三十分钟后熬好的药就端了过来,王志接过药,闻了一下,试了试温,道:“药非常苦,畅老师您就忍着点,最好一口气喝完。”
“王老弟放心,这点苦我还是吃的了的。”畅书评被王志勉强的扶着坐了起来,端过药,头一仰闭着气直接就喝了下去。
看到畅书评喝完了了药,王志看了看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多,笑了笑对众人说道:“让畅老师休息一会,大家出去吃个饭,也到饭点了。”
此时畅书评喝了药,众人的心都在嗓子眼提着呢,谁还有心情吃饭啊,听到王志的话,众医生压根就当没听见,都等着看效果呢。
看到大家没动,廉鸿鸣出声了:“都出去,畅先生吃了药需要休息吸收药力,中药又不是神药,效果没这么明显,等吃完饭回来小费给做个化验看看结果。”
廉老德高望重,他这发话了,众医生可是不方便继续留在这里了,都是有些不情愿的走了。
看到众人都走了,廉鸿鸣笑着向王志邀请道:“小伙子不知道有没有兴趣陪我老汉一起吃饭啊。”
“廉老邀请可是让人喜不自胜,我怎么会拒绝呢。”王志笑了笑,和林雪研诸葛然三人陪着廉鸿鸣一起出了病房。
廉老邀请王志吃饭的地方是省人民医院的饭堂,费明特意给安排了个小单间,加上费明五个人坐在一桌。
在医院吃饭,倒是没有酒,费明给几人拿了一些饮料和茶水,大家边吃边聊。
廉老对王志的医术很是好奇,这么年轻就有如此医术,不知道是谁的弟子,一开始就询问了王志。
不过王志这身医术可是来的神秘,自然是胡乱的推脱了一番,廉鸿鸣见王志不愿多说,也不追问,他知道中医界有些老古董可是有些怪癖的,有的就不喜欢自己的弟子随意泄露师承,因此和王志聊了一些别的话题。
两人都是医术精湛,学识渊博,这一聊竟然一发不可收拾,一时间竟然忘了时间,大约过了五十分钟左右,却是有一名医生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一进门就气喘吁吁的说道:“费院长,畅先生他,畅先生他。。。”
看到医生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费明顿时急了,还以为畅书评出事了,急忙喝问道:“畅先生到底怎么了。”
这医生被费明一声呵斥,竟然气顺了不少,面带喜色的说道:“畅先生看上去开始恢复了,气色好了不少。”
第十章收服包青痕?
第十章收服包青痕?
(今天七点才回到家,急忙码了一更,在车上耽误了近乎三十个小时,几乎没睡好,今个就一更了,各位见谅。)
王志和廉鸿鸣在边上聊天,听到医生的话也是站起身来道:“走,去看看。”
话说几人之中除了王志很是自信,没有丝毫担心之外,其他几人都是一直忧心着畅书评的情况,闻言都是走了出去。
等到王志几人来的病房的时候,畅书评正靠着床头吃饭呢,看到王志几人进来,急忙笑着招呼。
畅书评此时的脸色虽然还是有些发黄,但是明显精神了不少,整个人也轻松了。
“怎么感觉如何?”王志笑呵呵的走上前问道。
“好多了,感觉好像孙猴子刚从五行山下面解脱了一样,整个人无比的轻松。”畅书评伸手阻止了妻子继续喂来的饭菜,示意自己吃饱了,笑着向王志说道。
“嗯,来我再看看。”王志拉过畅书评的手腕,再次摸了摸脉,笑道:“恢复的不错,下面将赤芍的剂量减到500克再服三剂应该就可以出院了。”
“真的。”畅书评满脸惊喜的道,虽然说这一剂药下去他已经感觉到好了很多,但是对于王志所说的三剂药出院还是有些不信。
“呵呵,您要是喜欢也可以不出院啊。”王志玩笑道。
这时廉鸿鸣也在边上不断的看着畅书评的气色,眼中满是震撼之色,他刚才对王志的药方报的希望并不大,认为即便是有效果也不会这么好,这么明显,不曾想竟然真的如此的快速,怪不得王志刚才敢保证一剂见效,这何止是见效那么简单,可是已经把病治好了一大半了。
看着王志年轻的脸庞,自信的神情,廉鸿鸣的心中忍不住畅长叹一声:“中医后继有人了。”
为了让人放心,王志在畅书评的病房中又呆了一个下午,才是告辞离开了。
在下午的时候,畅书评的化验单下来又是让众人一阵惊呼,原来2100的氨基转氨酶竟然奇迹般的降到了80个单位,虽然还是有些超标,但是比起喝药之前超出50倍的情况,明显可是有着天壤之别。
看着王志拉着林雪研离开人民医院的大楼,不少知道此事的医生都是纷纷感叹不已,人民医院一个多月没有治愈的病症,竟然被这个年轻人一剂药就治愈了大半,这种本事,这种医术,放眼全国也没有几人能够做得到,王志这次可是亲自用中药给众多的医生演绎了一次传奇,这一次的治疗必然会成为北海人民医院的一段佳话。
王志和林雪研走出人民医院的时候不过才晚上六点半左右,但是北海的天却是已经完全黑了,两人来的时候是坐着诸葛然的车来的,下午诸葛然有事早早离开了,因此回去的时候两人拦了一辆出租,这正准备上车,王志就感觉到有一丝不对,转身朝医院门口的一处树林中喊道:“出来,别躲躲藏藏的,好歹也是个外家高手了。”
随着王志的话落,一个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正是早上早早开溜的包青痕。
“我知道你也是个高手,既然你也是练家子,就应该知道断人财路是江湖大忌,如今就不要怪包某心狠了。”包青痕走到王志十米多远站定,仅仅的盯着王志说道。
“哈,哈哈哈。”听到包青痕竟然和自己谈起了江湖,王志就是一阵好笑。
说起这“江湖”,最早的称呼是庄子,庄子谈“江湖”是与“庙堂”对应的概念,含有“隐居”、“退处”的意思。到了宋代才开始有了江湖的说法,那个时候是泛指一些流民,街头卖艺,四处流浪耍把式的,算是一种平民称呼,所谓的江湖规矩也是一种“平民宗法”,或称“游民宗法”,也开始流传开来所谓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结拜兄弟”等俗语。
其实在宋代开始只有退隐的官员与富商才是“江湖人”,才有资格谈“江湖规矩”。那些流民之类的,说得好听点叫“武林豪杰”、“京师大侠”,其实也就是些落魄户,是站在“江湖”门口,羡慕地仰望江湖社会的人。
等到他们江湖真正的流行其实是宋朝末年,元朝南下之后,那个时候正宗的汉人文化被践踏,不少有热血的汉子和身怀武艺的人自发组织抵抗元军,或者行侠仗义,江湖从此开始进入**,一些有本事的人都称为江湖人士,是和当时的元朝统治者对立的。
在这个时候,江湖就是和朝廷毫不相干的社会体系,甚至和朝廷作对,从此以后的江湖人士大都有不齿为朝廷做事的自傲,甚至称朝廷之人为鹰犬走狗,之后愈演愈烈。
在清朝时衍生出红花会,天地会之类的一些江湖组织,有些甚至一直绵延道现代,比如说现在的洪门就和当时的红花会有些干连。
其实说到江湖中人,大都是以帮助平民百姓,仁义仁德而自居的,所谓的劫富济贫也正是如此,当然也有一些为害百姓的人物,对于这些专门伤害平民,为非作歹的家伙,则可以称之为江湖败类,因此又有“江湖败类,人人得而诛之”这句话。
要说到混江湖,王志可以算是祖宗级的人物了,对所谓的江湖规矩可是知道的不能再知道,因此在听到包青痕说江湖时才如此忍不住发笑。
要说社会发展到现在,所谓的江湖已经没有意义了,自称江湖的大都是一些黑社会,流氓阿飞,所谓的侠士已经不存在了,在这个社会,谁要是敢劫富济贫,还不立马被通缉的无处藏身。
“你笑什么?”包青痕冷声问道。
“好了,不笑话你了,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我估计你这一身本事是自学的,天分倒也不错,等我打服了你再教你什么叫江湖。”王志淡淡的说道,到了此时,他有些喜欢上这个所谓的包青痕了,要是这小子识趣倒也不妨带在身边调教调教。
“你。。。”包青痕见王志如此轻视自己,顿时大怒,要说王志的年纪比包青痕要小上七岁,包青痕自然不认为王志比他高明多少,脚尖一点地面,迅速的向王志窜来,一拳直击王志面门。
要说包青痕的速不可谓不快,拳头犹如铁锤,拳风竟然在空气中擦出轻微的滋滋声。
看到包青痕攻来,王志淡淡的一笑,身手将林雪研让在了身后,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包青痕,包青痕武艺虽高,却是连内家都没入门,在王志这个内家高手面前自然犹如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孩,眼看着拳头到了王志面前三寸多远,差一点就要击中王志,这时却被一只手紧紧的抓住了拳头,丝毫不能前进半分。
包青痕只觉得自己的拳头好像被一只铁爪抓住,五根手指就像钢钳一样紧紧的钳住了自己的拳头,心中顿时骇然。
要知道,包青痕的一身武艺已经练到了外家功夫的巅峰,只是苦于没有内劲的修炼方法,才迟迟不能迈进内家高手的行列,尽管如此,包青痕这一拳下去即便是三尺厚的松木板也能贯穿个窟窿,放在全国也是有数的高手,却不想竟然被王志轻飘飘的一只手就挡住了。不仅如此,如今包青痕的拳头被王志抓住,好像全身的力道被瞬间制住,丝毫动弹不得。
王志一只手抓着包青痕的拳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轻声说道:“你这一身武艺倒也不错,奈何为贼啊。”
包青痕此时已经完全熄灭了找王志较量的心思,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王志,他自己的本事他自己清楚,自从武艺大成,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对手,如今却被王志如此轻松的制住,这王志的本事不言而喻,绝对已经迈进了内家高手的行列,可是看王志的年龄,不过也就二十三四岁,这么年轻的内家高手,说出去绝对让所有习武之人震撼。
包青痕这么多年四处流浪,已经不是当初的初哥了,对现代社会习武之人的情况已经有所了解,据他所知,全国的内家高手绝对不超过五十人,即便是最年轻的也已经四十多岁,王志这样的绝对可以称之为妖孽。
“罢了,今天我包某人认栽了,你要怎么处理我认了。”包青痕挣扎了几下,见丝毫挣脱不得,失落的叹了口气道,如今两人之间的差距悬殊,包青痕自认踢到铁板了。
“呵呵。”
王志轻轻一笑道:“怎么,我这么说还委屈你了,不要装着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既然你刚才和我说江湖道义,我倒要问问你,四处行骗,危害百姓是什么道义。”
包青痕这人本性还是不坏,被王志如此一问,顿时满脸尴尬,他一开始和洪代珍行骗确实有些愧疚,不过随着时间的加长,这愧疚之心反而淡了,到最后已经完全的忘记了自己所做的事有违道义,这时原本就受制于王志,然后被一声呵斥,心中才想起自己干的这事是见不得光的。
王志看到包青痕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微微点了点头,这包青痕还并不是不可救药,如今洪代珍算是名声尽毁,包青痕作为同伙,原本也应该受到一些惩罚的,不过念在包青痕还算年轻,再加上本事不错,王志已经起了爱才之心。
抓着包青痕的手轻轻松开,王志看着包青痕淡淡的道:“既然你刚才和我讲江湖规矩,如今我也以江湖规矩来办,按理来说你这种祸害百姓的江湖败类是应当受刀剐之刑的,不过如今念你尚有悔过之心,我就饶你这一次,不过你得跟在我身边两年,要是两年之内你完全悔改,自可离去,你可愿意?”
第十一章遇见神医?
第十一章遇见神医?
王志在西宁呆了三天,直到畅书评已经基本康复,才和林雪研坐车去了长平,不过这次可是多了一个包青痕。
包青痕那天在王志手下吃了瘪,如今是不得不跟着王志,暂时成了王志的跟班。
其实要说实话,包青痕对于跟着王志并不抵触,甚至还有一些欣喜。
包青痕自幼喜武,可以说就是一个武痴,天分更是不错,要不然也不会在没人指导的情况下练到外家功夫的巅峰境界。
如今的包青痕想要进入内家境界,可以说只需要一个契机,也就是说需要内家功夫的练气法门。
不过这练气法门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每个习武宗派极为看重的东西,到了现代因为大多数秘籍的丢失,更是视若珍宝,包青痕寻找这么多年也不曾得到半本,如今王志年纪轻轻就迈进了内家高手的行列,要是跟在王志身边,能够得到一丝指点,绝对可以让包青痕更进一步。
林老恩人的儿子名叫温振亮,所住的地方是长平市山区的一个小农村,王志三人坐车到了长平市,又倒车坐了四个多小时才赶到他们所在的小县城连山县,等到下车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那个司机说的没错,长平这几天一直下着大雪,这一路走来,越到连山,雪越大,车子上装着防滑链,一路上司机都是小心翼翼的,原本三个多小时的路程,结果搞到天黑才到达。
连山县地处长平的北边,三面环山,北风更是吹的呼啦啦作响,林雪研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也是冷的鼻子发青。
包青痕毕竟是习武之人,倒是不怕寒冷,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外面是双层的夹克,身子挺得笔直。
天色放黑,山路难行,再加上大雪封路,三人只好先在连山县城找了家旅馆住下,连山县的条件实在是不怎么好,道路崎岖颠簸不说,就是县城也没有一家像样的旅馆,三人在县城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一家条件勉强凑合的小旅馆。
三人开了两个房间,这几天在西宁,王志和林雪研两人一直都住一个房间,如今也不矫情,理所当然的又住在了一起。
将东西放好,三人下去在附近找了个小餐馆垫了垫肚子,上去洗了个热水澡,早早的睡了,在车上颠簸了一天,三人都有些乏了。
王志找的这家旅馆房间热水什么的都有,而且洗澡间也是厚实的砖墙,林雪研可是不怕王志偷窥,洗了澡出来,用一条宽大的浴巾围着,头发湿漉漉的低着水煮,原本冻得发红的脸蛋被热水一浇,倒是有一番别样诱人的红晕,看的王志心痒难耐。
“看什么呢,还不去洗澡?”林雪研白了王志一眼,娇嗔道。
“好嘞!这就去洗,你在被窝等着我啊。”王志坏笑一声,捏了捏林雪研的脸蛋,搞得林雪研又是一阵脸红,才走进洗澡间洗澡去了。
等到王志出来时,林雪研已经躺在被窝里面睡着了,美丽的眼睛紧紧的闭着,可爱的鼻子打着微微的鼻息。
看到林雪研确实有些累了,王志也是有些心疼,作为市长家的大小姐,从小在江南那样温暖的环境下长大,这如今来到北海这样严寒的地方,一路颠婆,确实为难她了。
王志静静的躺下,将林雪研拦在怀里,也是沉沉的睡去。
外面越是寒冷,人在温暖的被窝越是睡的香甜,这话并非没有道理的,王志和林雪研两人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十点,才是睁开眼睛。
等到走出房间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
包青痕倒是早早起来了,作为习武之人,包青痕从来没有睡懒觉的习惯,早上出去在外面的雪地里打了一套长拳。
这几天,包青痕和王志越相处越是纳闷,按说王志也是习武之人,不应该有睡懒觉的习惯,可是从西宁开始到现在,包青痕从来没有见王志九点以前出过门,对于这样一个人,真不知道这一身强悍的功夫是怎么练成的。
原本王志和林雪研住在一起,包青痕还以为王志贪图鱼水之欢,可是以他的眼力自然看的出林雪研依旧是处子之身,这可就更加好奇了。
其实,这倒不是王志贪睡,武功练到王志这个境界可以说已经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了,也没有必要天天练习,即便是平常行走,王志的内力也在体内不断的运转,白日飞升,武碎虚空一类的事情说到底也只是小说中的杜撰,在现实生活中可是不会存在的。
在古代,王志整天悬壶济世,起早贪黑,这一世王志要不是受到现代思想的一丝影响,决定弘扬中医,绝对会平平淡淡的过一生,享受一番正常平淡的生活。
所以现在王志很少刻意的去控制自己的习惯,无论是睡觉和吃饭都是随性而为,因此包青痕纳闷也在情理之中。
等到王志二人出来的时候,外面又飘起了鹅毛大雪,看着外面呼啸的北风和铺天盖地的大雪,两人一阵无语,看样子可是要在这连山待一阵子了。
吃过早饭,林雪研在旅馆呆的的无聊,非要拉着王志出去散步,外面虽然冷,但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可是江南很少见到的,林雪研作为女孩子,对着漫天大雪自然别有一番钟爱。
这几天王志都一直用中药给林雪研调理身体,倒是不害怕林雪研轻易生病,因此便答应下来,三人出了旅馆,去外面转悠。
林雪研兴致很高,一时间也好像感觉不到冷一样,一路上像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般,蹦蹦跳跳的,一会儿拿一团雪球砸一砸王志,一会儿给包青痕的脖子里扔一把雪,玩的不亦说乎。
三人走着,来到一处古老的小巷子,王志远远看去,巷子的边上好像围了很多的人,在这漫天大雪的天气里,即便是本地人都很少外出,像这样围这么多人的场景更是少见,因此有些好奇,拉着林雪研也是走了过去。
走到跟前才发现众人所围观的地方是一家诊所,诊所的名字叫做“杏林医馆”。
医馆的两边有一副对联,上联是:只望世间人无病,下联是:何愁架上药生尘。
这幅对联是完全的手写对联,用玻璃牌匾镶嵌,字体笔走龙蛇,很是有一番意境,看的王志一阵赞许,但从这幅对联就可以看出这写对联的人医术必然不凡。。
这幅对联虽然很有意境但是并不稀奇,从古至今,不少的医馆诊所都悬挂过这样的对联,但是这字迹里面的意境却不是一般人可以有的。
此时医馆的病人从医院里面密密麻麻的一直排到巷子外面,而且还陆陆续续的有不少人来。
王志抬眼四处看了一下,发现这家医馆的街对面不远的处还有一家西医诊所,不过却是门前清冷,毫不景气,忍不住拉着一位正在排队的中年人问道:“这位大哥,那边不是还有一家诊所吗?为何这么多人都在这里排队?”
中年人打量了一下王志三人道:“小伙子是外地来的?”
“是啊,昨天刚到连山。”王志点了点头答道。
“怪不得呢,”中年人了解的点了点头道:“你不知道,这家杏林医馆可是了不得,这才在本地开了半年,可是这名声不是一般的响亮,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知道。”
中年人顿了顿,接着道:“这家医馆的大夫虽然年轻,只有三十岁不到,但是一身医术那可是名副其实的赛华佗,不管什么病,五服中药下去保证药到病除,可是神了。”
“哦!”
听到这里,王志可是有些好奇了,原本他以为这医馆的大夫应该是个老中医,不曾想竟然是一位年轻的大夫,而且和自己也大不了几岁,这倒是少见,他这下可是来了兴趣了。
王志本身虽然也很年轻,医术也是超凡入圣,不过他这一身医术可是经过千年的熏陶才磨练而成,他可不认为这个年轻人也有如此奇遇,心中顿时生了见上一见的**,要是果真如这个中年人一般,那这青年医生的天赋可是非常不一般。
一直以来,王志都想多找一些天赋不错的年轻人来传授医术,独当一面,要是这个年轻人果真厉害,王志可是愿意花些功夫带在身边传授一番。
前几日,王志收包青痕就是因为包青痕自幼习武,对人体的各处经脉和穴位了如指掌,再加上拥有不凡的接骨手段,这才愿意带在身边,希望包青痕跟着他耳目渲染,喜欢上中医。
“走,进入看看。”
王志领着林雪研和包青痕就向医馆内走去,刚刚走到门口,就有一位漂亮的女孩拦住了王志,很是客气的问道:“请问你们是来看病的吗?”
“不是,我其实也是医生,看到这里这么多人,又听说这里的医生不仅年轻而且医术不错,所以好奇,想要进来看看,不知道方不方便?说不定我还可以搭把手。”王志轻笑道。
按理来说,王志既然想进来看看,观察青年大夫的医术,就应该装成看病的样子混进去,像这样直接言明,可是很不礼貌的。
要知道,中医流派林立,不少医术都是不外传的,他这样直接说自己是医生想要进去看看,那不是明摆着偷师吗?成是要被人家赶出来的。
其实不然,王志这么说就是要看看这个青年大夫是不是那样保守,固步自封的医生,青年的医术不凡,定然有着师承,要是青年大夫知道自己是同行,不让入内,那么即便是他展现出比青年高明的医术,青年估计也不会跟着王他,反而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像这样固步自封的人,医术再高,他也是不屑理会的。
第十二章收保护费的
第十二章收保护费的
(二更到,大家支持,晚上还有一更)
“呀!您也是医生啊,快进来,崔琰很喜欢和你们这些同行交流了。”女孩应该是年轻大夫的女朋友,听到王志的话,很是欣喜的道。
王志三人进到里面,发现医馆并不大,也不过五十个平方,里面除了药柜和一张桌子,原本显得倒也宽大,不过却是被前来看病的病人挤得满满的。
王志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正坐在桌子前给病人把脉,还有一个比青年小一点的一个青年,看上去和王志同龄,在边上帮忙抓药,整个医馆竟然就他们三个人。
医馆不大,刚才王志和女孩的谈话,崔琰也听到了,给眼前的病人把完脉,抬起头向王志善意的笑了笑道:“这里忙了些,实在没空招呼你们。”
“无妨,我就随便看看,希望没有打搅你。”王志笑了笑,走进去随意的看着。
崔琰确实很忙,和王志打了声招呼,就再次给病人看病,也不理会王志四处观看。
王志在边上看了一会,发现青年看病很快,几乎三分钟就是一个病人,这些前来看病的大都是一些冬季的易发疾病,像感冒发烧之类的,比较严重的病倒是没有多少,治疗起来确实简单。
虽然如此,王志也看出崔琰技术老练,医术不凡,一般没有其他并发症的患者崔琰根本不用把脉,用眼睛一看就开始写药方。
大约两个多小时,外面等待的病人基本上已经看的差不多了,也就剩下五六个刚来的病人。
此时崔琰也是累的够呛,女孩也趁机给崔琰和王志几人一人倒了一杯茶水,并且拿了三个凳子过来。
看完最后一位病人,崔琰伸了伸懒腰站了起来道:“让几位久等了,这医馆也就每天上午来的病人多一些,下午就好多了。”
王志笑了笑道:“看的出崔医生的医术很不错,家传的?”
“是啊,是家传的,祖上好几代都是行医的,我这算是继承祖业,医术也是马马虎虎,也算没有丢了祖上的脸。”崔琰笑道:“你也是中医大夫?”
“嗯,我是江南人,懂一点中医。”王志点了点头道,这个崔琰为人倒也不错,很是开朗,倒也没有木纳之气。
“这位是我女朋友倪雪,这位是我弟弟崔磊。”崔琰笑着给王志介绍了一下女孩和那个青年。
王志也把林雪研和包青痕介绍给了两人,林雪研和倪雪倒是颇有些一见如故的感觉,叽叽喳喳的在一边聊天去了,包青痕却是依旧不善言谈,冷着脸站在王志身后,颇有一些保镖的意味。
“这个家伙就是这样,一直都是冷冰冰的,崔医生不要见怪。”王志看到崔琰好奇的看着包青痕急忙解释道,包青痕这样子搞得王志颇有些富家子弟的感觉。
“不会,我只是看这位包先生身体不错,应该是习武之人。”崔琰笑道。
“崔医生也懂武,这个家伙确实连过几天拳脚。”王志道。
“懂一点,也是家传的,只不过很粗浅。”崔琰解释道,他倒是没有看出王志会武功,毕竟王志的武艺已经算是练到返璞归真的地步了,要是不刻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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