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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电影里的大恶人(落难)-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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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这张脸,张琛心里还真有些憋屈!这个世界的医术还是非常高明的,手都能换,如果能找那个疯子太医整个容,说不定他就可以换个身份了。但是,他前去找那个太医,不是自投罗网吗?

抛开这些不谈,暂时还是先离开这个洛阳城,出去避一避。自己只是个人口贩子,官府对自己的重视程度,肯定也就是一阵风,刮过了,也就没了!

来到门口,张琛伸手点破窗纸,向外面看了看。大理寺的人离开了,众人也抱怨了几句,便各自回房休息了,院子里再次变的安静异常。

张琛推开门出去,没有走正门,而是来到客栈后院,翻墙离开了客栈,钻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小巷子里。小巷错综复杂,到底该如何走,张琛毫无头绪。转了一阵子,张琛都已经忘了自己刚刚所住的客栈在哪。

洛阳城共有八门,三市,一百一十一坊,人口近百万。

洛阳城商贸发达,东瀛国,高丽国,扶余国,突厥,吐番,大食,波斯,罗马等几十个国家的商货有一半以上汇聚于此。大唐有,洛阳城皆有!万余艘船只汇集于洛水,万余辆商货马车汇集于西市和北市。

洛阳城西北两市,多以商贸为主,胡人、高丽人汇集,多出售香料、珍玩、茶叶、丝绸等商品。旅店、酒楼,也多汇集在这一带。南市的商业则更为繁华,百行各业,共有三四千家铺子。珠宝店、书局、粮行、**、茶楼、酒楼、赌坊,层出不穷,吃喝玩乐,样样皆有。

而张琛所处位置,正是洛阳南市,靠洛水。在如此大的洛阳城寻一个人,确实不容易,但张琛想离开这个洛阳城,也不容易。

无处可去,张琛躲进了一个祠庙里,找了些碎瓦片,把脸上那两撇极其丑陋的小胡子给刮了。

伴随着城楼上的铜钟轰鸣,天也渐渐亮了,整个人洛阳城又热闹了起来。张琛找来破布,蒙在头上,再次混入了人流当中。街道两旁贴有告示,引得不少人围观,张琛也跟着过去看了看。

确实如张琛所想,自己赫然就在其中。告示上的人与自己有七八分相像,最明显的就是额头上的那串伤疤和两撇胡子。告示下方写着:此人乃人口贩子,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现隐藏于洛阳城中,凡知情者通报衙门或大理寺,待抓捕此人后,赏银二百两。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者,一经发现,作同党论处!

看到这玩意,张琛缩了缩脑袋。看来他往后的日子,不会那么好过!

不知道如何出城,张琛也不敢随便找人询问,只能跟在一个商队后面,慢慢前行。看这商队的走势,应该是要出城,因为车上空空如也,想来是要出城购货。

确实如张琛所想,跟着商队走了好久,终于看到了高大的城门。商队是过去了,而他却只能停下了。因为城门口站了好多的卫兵,正在挨个盘查。

张琛苦笑了一下,看向高大的城墙。爬过去,显然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会飞。看来,他暂时还出不了城。现在该怎么办?也只能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

就在张琛胡思乱想之际,一只手突然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张琛连忙转头看去,这是一个老头,眉毛和胡须都已经发白,披着黑斗篷,微微低着头,手中拄着一根红玉蛇头拐杖。

“跟我来!”老头轻声地道。然后把手从张琛肩膀上拿开,走进了人流中。

(感谢柳絮满天的打赏!今日强推了,这算是起点对老鼠这本书的人口,可看看推荐,老鼠还是有些心寒呀!吼——,老鼠要求推荐呀!老鼠要过万呀!过了万好看呀,有木有?)

第一百四十章整个容

张琛愣了一下。这个老头,非常的眼熟,他要是没有记错,这个老头就是扶余国的那个老家伙,控制海怪,利用什么茶把人变成怪物,还想颠覆大唐朝廷的就是这个老家伙!他怎么会找上自己?难道说,自己跟他还有一腿?

颠覆大唐朝廷?阻止武则天登基?自己跟他混,是不是很有前途?即便有前途,可自己也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怎么可能跟一个日本人混?

思考了片刻,张琛跟了过去。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个老头是个高手没错,可他也不是软柿子。有了这副极其强壮的身体,外加自己强大的念力,他有什么好怕的?而且,他就是恶人,他们之间应该有着共同的目的!

老头走的很慢,张琛跟在他的身后,走的也很慢。走了好一阵子,老头转进了一个小巷子里,张琛依然跟了过去。一路上,老头都没有说话,张琛也没有问。

转了好几条巷子,老头最后从一大户人家后院的后门走了进去。张琛之所以能看出这是一大户人家,是因为这家院子很大,院墙也很高,想来不是常人之家。

一进后院,张琛便闻到了淡淡的茶香,几名穿着素衣的年轻男女正在晒茶。难道说这里就是那个什么茶坊?这些茶就是那什么茶?

老头一直走到正厅,张琛也跟到正厅。正厅里站着几名样貌娇好的婢女,全是一身素衣,十六七岁的模样。

老头转身看向张琛,道:“坐!”

张琛也不客气,在椅子上坐定,然后静静地看着那个老头。而老头也坐下,对着身后的婢女道:“看茶!”

婢女欠了欠身,走到张琛身旁,给张琛倒了杯茶。张琛看了茶杯一眼,并没有动手。他对茶这玩意,有些敏感,尤其是这个老头的茶!

张琛又转头看向老头,依然没有说话。他现在什么都不懂,言多必有失。先听听这老头怎么说,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跟这个老头有一腿。

老头挥挥手,那些婢女全都欠了欠身,然后退了下去。

老头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笑道:“定金我已经付了,而阁下却没有把人带来,这是不是说不过去?”

听老头这么说,张琛皱了皱眉头。算是明白了,这老头原来是自己这个人口贩子的雇主,那他口中的那个人,指的肯定是银睿姬。如果他没有记错,这个老头的目标不是银睿姬,而是那个怪物,那个怪物好像是一家茶坊的少庄主。不出意外,就是自己所在这家茶坊的少庄主!

“发生了意外,遇到了大理寺的人,还遇到了一个黑衣人!我的兄弟全死了!”思考片刻,张琛道。

“我想听的不是这些!钱我已经给了,人你却没带来!你能逃过大理寺的重重追捕,也算是个人才。如今,你也知道我的身份。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死;二是跟着我!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荣华富贵,高官美女,如何?”老头笑道。张琛算是个高手,他需要这样的高手为他卖命。

这老头是要自己成为他的狗腿子,这倒是出乎了张琛的意料。沉默了片刻,张琛道:“我不想死!也不想过这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日子!”

“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张琛连忙问道。

“我可以帮你换个身份,前提是,你得跟着我。”老头笑道。

“谁给我钱,我就跟着谁!现在外面到处是通缉我的告示,你能如何帮我?”张琛毫不犹豫地道。当然,这不可能是张琛的真心话,这老头算是一个小日本,为一个小日本卖命,那会折寿的!

“这个很简单,我可以帮你换一张脸,给你一个新的身份。”

听老头这么说,张琛想不心动也难。这老头连怪物都能整出来,帮自己整个容,应该不是难事。而且,这是自己的机会。他正愁没有办法完成自己的主线任务,有了这个老头的帮助,应该会顺利很多。

“我要非常英俊那种!”想了想,张琛道。别说他以貌取人,他实在是受不了自己这张脸!长的丑不说,一露出来,别人就知道他是个坏人嘛!那琛哥长的虽然不帅,但还说得过去嘛,这家伙长的,贼眉鼠眼,不提了!

“没问题!请!”老头笑道。端起了茶杯。

张琛看向茶杯,犹豫了一下,端起了茶杯,陪着老头喝了一口。就算这杯茶有问题,他也能解决,对付那种蛊毒的办法,就是把喝童子尿。而且,这个老头只是想收买自己,自己本就是个大恶人,他们是同类人,这个老头肯定不会对付自己!当然,现在的他跟这个老头不同类!看来,老天爷还是会帮他的,在他最不知道该如何办的时候,老天爷给他送来了办法!

……

张琛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一个大水缸里,水缸里放满了水,不过水却是黑色的,还夹杂着一股浓浓的药味。水面上还飘着一层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植物的枝干,也有昆虫和动物的尸骨,看着极其恶心。

这是哪?这是怎么回事?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系列的疑问浮现在张琛的脑海里。他记得他陪那个老头喝了茶,然后那个老头叫来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带他离开了那座茶坊,他陪那个年轻人走了很久,进了一家很普通的庄院。那个年轻人给他安排了一个房间,丫鬟还送了吃的。吃完之后,他睡了午觉。醒来之后,这便是醒来之后的情景。

张琛感觉脑袋重重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整个脑袋好像都被什么东西包着,只露出了嘴巴和双眼。脸上的皮肤痒痒的,热热的。整容?难道这就是整容?

张琛左右看了看,这是一个非常阴暗的房间,唯有正前方不远处的烛台上的蜡烛散发着昏黄的光芒。

张琛刚要从木桶里站起来,一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不是那个老头,而是一个老太婆。弯着腰,拄着拐杖,脸上的皱纹非常深,眼窝深陷,整张脸仿佛都皱巴到了一起。

“不要乱动,你还要在药缸里待上三天!”老太婆道。声音沙哑难听,仿佛是公鸡被人踩住了嗓子。

“三天?你是谁?”张琛问道。

“呵呵呵,别人都叫我鬼医!”老太婆笑道。

“鬼医?”

“年轻人,你不会没听过我的名头吧?”老太婆脸色一变,语气变冷。

鬼医的名头还是非常大的,几十年前便已经传遍江湖。传闻鬼医性情古怪,经常滥杀无辜,善使毒。但医术高绝,有起死回生之能。

张琛一愣,“一脸惊讶”地道:“鬼医?你就是那个鬼医?”

其实什么鬼医,他听都没听过。他只知道电影里的那个太医医术奇高,就是他想出了破解蛊毒的办法。而真正论医术,这个老太婆绝对算是太医王溥的前辈。

“呵呵呵,我就是那个鬼医!”老太婆笑道。老太婆很重虚名,张琛的惊讶,让她非常高兴。

“年轻人,你很幸运,由我亲自为你操刀,你会是这世上最美的男子,你也是我最完美的作品!呵呵呵……”

听老太婆的前半句话,张琛很开心,可听到“作品”二字,他心里不爽了。怎么说,他也是个人,怎么就变成别人的作品了?

“呵呵呵,年轻人,不要乱动,你还得在这药缸里再泡三天!”丢下这句话,那个老太婆转身离开了。

有了那个老太婆的话,张琛不敢乱动了,静静地靠在药缸上,看着乌黑的药水。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昆虫,他觉得一阵恶心。

闲来无事,张琛开始靠在药缸上闭目养神。

张琛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看到了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抱着一堆木材走了进来,她们把木材放在药缸四周。接着,又有一个小女孩端着一筛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倒进了张琛的药缸里。接着,一个小女孩把木材点着,大火瞬间把张琛的药缸盖住。

她们的举动,把张琛吓了一跳,张琛连忙问道:“你们,你们在干嘛?”

“姥姥说,让你不要乱动,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丢下这句话,三个小女孩离开了。而张琛呢,只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四周燃起的大火,没敢乱动。水温渐渐高了,直到木材烧尽,水的温度张琛也还能接受。

就这样,一天煮三次,张琛被连续煮了三天。

又一次睁开双眼,张琛本以为能看到黑漆漆的屋顶。不过,这次映入他眼帘的东西有所不同。

这是一块红色的布,不像是天花板,更像蚊帐。张琛扭头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一张大床上,绣着木纹的红色柱子,还透着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张琛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脸上的皮肤又嫩又滑。一惊,连忙从床上坐起,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依然很大,但手上的皮肤又白又嫩,十指显得极其修长。漂亮,确实很漂亮,可自己看着就是有些不爽!这还是自己那个又粗又黑的手吗?这手怎么比女人的手还要漂亮?

第一百四十一章霍义

张琛又一惊,连忙掀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身上的皮肤也是又白又嫩。还好,没有出现那两个突兀的东西,否则真会把他吓尿了。他这是要整容,不是要变性!又伸手往下摸了摸,有,还是有的,似乎比之前更大了!动了动,还能使上力气。

哎呀,还好!张琛狠狠地松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轮廓,虽然白了一点,嫩了一点,但体形还是比较大的,肌肉也比较明显。张琛左右看了看,这是一间非常整洁干净的房间。墙壁上还挂着字画,很有诗情画意。

这是哪?这个疑问飘上了张琛的心头。

张琛坐到床边,床下放了一双白色的布鞋。张琛刚把脚伸进去,门外就进来了一个姑娘。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约双十,一身白裙,身材窈窕,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一头黑发挽出一个双丫髻,没有任何首饰,显得清秀异常。

见张琛,姑娘连忙欠身道:“公子,您醒了!”

公子?什么时候,自己变成了公子?难道说自己又突然换了一个世界?可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好的不完成主线任务,就无法离开当前世界的吗?一下子,又有好几个疑问飘上张琛的心头。

就在这时,又一个人走了进来。看到这个人,张琛才知道自己还在《神都龙王》那个世界里,因为这个人正是那个老头。这个老头叫霍义。

“你醒了!”霍义道。依然拄着拐杖。

那个姑娘转身看向霍义,欠了欠身,退了出去。

张琛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从今天起,这座庄院就是你的了!庄院前方还有一家书局,从今天起,你就是这家书局的老板!”霍义道。想了想,又接着问道:“你识字吗?”

想了想,张琛又点了点头。唐朝的汉字已经成型,多为繁体文。认识,张琛大多都认识,只是写嘛,稍微有些费力,而且他也不擅长用毛笔写字。

“那就好!为了配上你要的这副皮囊,你以后得多练练字,多学一学琴棋书画。碧瑶是你的贴身丫鬟,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问她,她应该都能教你!”点了点头,霍义道。

“那我的任务是什么?”张琛开口问道。一开口,张琛一惊。因为他的声音变了,变的圆润清脆,不像之前那么粗狂。

“在你们大唐,你觉得谁最重要?”看着张琛,霍义问道。

“谁最重要?”想了想,张琛答道:“当然是当今皇帝最重要!国不可一日无君,一旦皇帝出了问题,必会全国骚动。”

“呵呵呵……”霍义笑了笑,摇了摇头,道:“当初我也是如此认为,但如今的大唐可以没有皇帝李治,却不能没有另一个人!”

“谁?”张琛问道。接着一想,他明白霍义要说谁了。

“皇后武媚娘!”

张琛点了点头,他刚刚想到的人,也是武则天。确实如此,皇帝李治只是个幌子,真正执掌唐王朝大权的,还是皇后武则天!其实,武则天并不是武后的名字,她的名字只能算是武媚,还是唐太宗李世民起的。武则天,只是后人如此叫法。

“武媚娘足智多谋,生性多疑,远远要比皇帝难对付的多!早闻李治多病,行房不易,如今你要利用好你这副好皮囊,天下应该没有女人能挡得住你的**!切记,你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人口贩子,要时刻注意你的言行!我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你不会让我失望吧?”霍义看着张琛,淡淡地道。

张琛点了点头,道:“不会的!”

不会让你失望?傻b!你当你是谁?等老子搞清楚所有的状况,熟悉了这里的环境,第一个解决你!张琛心中极其不屑地想到。他张琛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但他跟这种人,根本没有恩义可言!充其量,自己只是在利用这个傻b家伙罢了!

“嗯!以你现在的身份,你之前的名字有些不配,你必须得换一个名字。既然你识字,说一说,你该换个什么名字,才能配得上你书局老板的身份?”点了点头,霍义问道。

这尼玛,在考他吗?张琛皱了下眉头,思忖了片刻,道:“张红玉!”

这名字不错,乍一听,有些土气,但仔细一想,很适合文人的身份,又会觉得有些文雅。还真有些高大上的感觉,有木有?

“张红玉?”想了片刻,霍义点了点头,道:“不错,不错!你以后便叫张红玉!你的书局,便叫红玉书局吧!”

霍义似乎很满意张琛的表现。不错,这家伙还是挺上道的。

“是!”张琛点了点头。

“从现在起,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们以后将会很少见面,有什么事,碧瑶会告诉你。你有什么事,只要跟碧瑶说一声便可!做好你自己,记住,你现在是红玉书局的掌柜的!”

丢下这句话,霍义向外面走去。张琛没有送霍义,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老家伙离开。他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装b,尤其是一个老头!

霍义一走,那个漂亮的姑娘再次走了进来,看着张琛叫道:“公子,奴婢碧瑶!以后公子的饮食起居,都由奴婢来伺候!”

“嗯!”张琛点了点头。摇身一变,自己竟然从一个人口贩子变成了高富帅,连丫鬟都这么漂亮!不错,不错!终于可以体验一下高富帅的生活了!

见张琛要穿衣服,碧瑶连忙上前,把放在凳子上折好的白色长袍拿上,然后服侍张琛穿衣服。张琛也没有跟碧瑶客气,她要帮自己穿袜子和穿鞋,张琛也就坐在床边抬抬脚。客气什么?这是丫鬟嘛!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碧瑶是跟着霍义混的,跟霍义混的女人会是什么好女人吗?那自己不用干嘛?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

张琛对霍义不可能有好感,自然而然,对这个碧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好感。

穿好衣服,碧瑶又去打来清水,服侍张琛洗簌了。没有牙刷,有点坑,用的是毛茸茸的柳枝和带着中药味的牙粉。不过想想这个时候也不可能有牙膏和牙刷,张琛也就忍了。

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张琛不得不为这整容技术而折服,要不是霍义的出现,他还真以为是换了个世界。此刻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棱角分明,一双桃花眼,看什么好像都带着电。配上一袭白衫,整个人跟电脑里设计出的那些游戏人物似的。帅!确实是帅!简直是帅爆了!什么欧巴,在他面前,弱爆了!只可惜有点小白,这不合他的胃口。他想要的,是阳刚强壮的那种!唉,不过将就着用吧,总好过之前那张丑的没法见人的脸!

碧瑶来到张琛身后,给张琛梳头。都不敢看向张琛的脸,每看一次,她的小脸就会情不自禁地红一红。虽然知道张琛是人工造出来的,但面对张琛的俊秀,她还是会忍不住的怦然心动。正如霍义所说,没有女人能抵抗此刻张琛的**。如今的张琛,什么都不做,只要静静地看着对方,就足以把任何一个女人融化。

这年头,像张琛喜欢的那种阳刚威猛的造型,并不能讨得所有女子的喜欢。但他这副翩翩公子,俊秀绝伦的模样,绝对是符合任何一个女子的胃口!没办法,年代不同,人的口味也不同!

银睿姬的美貌能引起所有男人为她倾心。同样,一个英俊无比的男人,同样可以赢得所有女人的倾心。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张琛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学琴棋书画了。一个男人想要帅到掉渣,光靠一副好皮囊,是远远不够的!琴棋书画,学,必须学!不学,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这张脸?是不是?

“开启属性点功能!”

张琛得看看自己的属性是不是随着皮囊的改变而改变,之前的自己还挺强壮的。要是这玩意变了,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属性点功能开启!”

未分配属性点0。当前人物状态,力量:45;敏捷:41;体质:43;智力:31+10;性能力:39+5。属性点一旦分配成功,将无法变动!

还好,没变!这下张琛心里踏实了。这就说明,自己还是挺强壮的。虽然各项属性都只有四十多,但这四十多,已经能让自己如此强壮,成为了一个高手。

这一对比,张琛才发现这些属性点的重要性。自己身体如何,他当然能感觉出来,自己力气如何,他当然也能感觉出来。现在这副身体肯定不能跟《生化危机》里的那个自己相比,当时力量好像是78;敏捷好像是65;体质好像是181;智力好像有点低,只有30多;性能力好像是53。当时这些属性给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力,根本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比拟的。那个叫什么金的家伙,要是放在当时,估计一秒钟不到他就能把他解决掉!

又查了一下这个世界的最高战力值,也就1123,跟之前的3800多相比,弱爆了!唉,一切都好,就是智商老是有点低,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感谢肉肉肉牛的打赏!强推了,求推荐,求收藏呀!啊,这卷写完,老鼠的节操全无呀!)

第一百四十二章男人太帅也是罪

这家院子本不是霍义的,这家书局也本不是霍义的。这年头,书局这种高大上的地方,很难赚钱。想要赚钱,就必须得有名头,才能吸引那些才子佳人。一般情况下,只要佳人多了,还怕没才子吗?

几个月前,这家院子的主人把书局和院子卖给了霍义。这几个月以来,这里一直空着,书局也一直关着门,没人打理。如今,张琛的出现,霍义便顺水推舟,把这里送给了张琛。

除了碧瑶,院里还有两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小兰和小菊,长的也蛮清秀的,帮忙打理前面的书局。挂上了新的匾额——红玉书局!又放了一挂鞭,庆祝一下书局新开张。感觉也还行,也像个样,就是没有前来贺喜的人。

不过,张琛的出现,引起了周围铺子的关注,纷纷猜测这个英俊的不像话的公子哥是何来头。

连续好几天,书局也没什么顾客,张琛也正好落个清静。闲来没事,看看书,写写字,或是陪碧瑶练练琴。不得不说,加了10点智力以后,果然不同凡响。不管看什么书,只要一遍过后,几乎都能一字不差地记住。学琴,因为本身身体协调性就比较好,再加上过目不忘的能力,一首曲子,也就三五遍,便能弹的有木有样。至于下棋,智力高了,逻辑分析能力也就强了,几盘下来,也就轻车熟路。谈不上有多厉害,但也绝对不会是菜鸟!但是,画画和写字,确实有些为难张琛了。这两样没有深厚的造诣,想快速学好,有些痴人说梦。但张琛贵在勤奋,闲来无事,便提笔乱涂鸦。

对于张琛超强的学习能力,碧瑶已经被震惊了好多次,最后已经麻木了。给她一种感觉,张琛小时候不好好读书,真是一种浪费!

生活虽然安逸,但张琛从没忘记自己的任务。自己定然要离开这个世界,这主线任务也必须要完成!可想到这些任务,他心里又有些无奈。

张琛这边确实很安逸,至于狄仁杰那边是不是也很安逸,张琛是懒得去管。碧瑶很多次暗示张琛,她是可以陪房的,不过张琛就装作不知道。见他长得帅,就要勾*引他,他才没有那么笨呢!关键的是,做那事是要扣经验的,这个碧瑶确实非常漂亮,他承认,但他还舍不得把经验浪费在这个女人身上。强x她嘛,倒是可以,可她这么愿意,那还算是强x吗?

但是,这么“好”的女人,不用来强x,帮自己完成任务,确实是种浪费!不过不急,等他除掉了霍义,再想办法强x这个女人!办法多的是,最简单的便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蒙着面,偷偷地来到这个女人的房间,到时这个女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那他不就可以完成任务了!呵呵呵……

张琛正在房中练字,碧瑶走了进来,轻声地道:“公子,周婉怡小姐出现在了我们的书局!”

张琛抬头看向了碧瑶。周婉怡?谁是周婉怡?他怎么没听过?

看到张琛茫然的眼神,碧瑶连忙解释道:“她是礼部尚书周开进的女儿!”

礼部尚书?这四个字倒是有点分量,可这跟自己有鸡毛的关系?难道自己还要去讨好那个礼部尚书的女儿,跟礼部尚书套好关系?他长的是帅,但他不做那种出卖色相的事情!

“公子应该去看一看,机不可失,与周家小姐认识,肯定对公子有好处!”碧瑶轻声地道。神情有几分幽怨,她都那样了,张琛怎么就不要她陪房呢?而如今,她却得把自己的公子推给别人。

“嗯!”听碧瑶如此说,张琛点了点头。多结识点朋友,对自己确实有好处,但他发誓,他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色相!

放下笔,张琛整理了一下衣服,向前方的书局走去。刚进书局,张琛便看到了一个身穿鹅黄色长裙,身材纤瘦的女子正盯着挂在墙壁上的字画看。女子身旁还站着一个身穿翠花裙的小姑娘,十五六岁的样子。想来这个女子便是那个周婉怡了,因为这里除了这个女子和这个小姑娘,再无他人了!

书局虽名为书局,但不仅仅只卖书,也卖字画。张琛面带微笑,走了过去,“姑娘也喜欢沈云山的画?沈云山虽不是什么大家,但他的画写意十足!”

沈云山不是个大人物,只是个小角色。张琛这里的字画,没有一样是大家之作,大家之作都被之前那个老板带走了,只留下了这些不出名的东西。

听闻身后有声音,周婉怡连忙转头,看向张琛。周婉怡十**岁的模样,脸蛋白皙,脸型清瘦,眼睛不大,但睫毛很长,非常漂亮,不笑嘴角也有一对小酒窝,这对酒窝没有让她显得可爱,反而让她看起来更加的纤弱文静。是个大美人,虽谈不上倾国倾城,但她身上那股弱不禁风的气质,却惹人怜爱。

这倒是个强x的好对象!突如其来的想法飘过张琛的心头,把张琛吓了一跳。连忙抛开这种荒谬的想法。

见张琛,周婉怡先是一愣,然后双颊上爬上了两抹娇红,连忙低下小脑袋,不敢看向张琛,小心肝瞬间“噗通噗通”地跳个不停。如此英俊,如此迷人的男人,她从未见过!尤其他的笑,总让人心里觉得暖暖的,好亲切!

而周婉怡身旁的那个小姑娘,张大了小嘴,傻傻地看着张琛。接着,白皙的小脸蛋变的火红一片,连脖子都红了,连忙羞愧地低下了小脑袋。

“想来公子也是懂画之人!”低着头,周婉怡双颊含羞道。根本不敢抬头看向张琛,也没有勇气跟张琛对视。

“谈不上懂,只是闲来无事随便看看罢了!在下张红玉,这家书局的老板。书局自开张以来,少有顾客,姑娘能进来,让张某心生慰喜。足以见得,这家书局还有存在的意义!”张琛笑道。神色是那般的自信和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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