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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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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天起,太子再也没有笑过。他变得极度冷酷而沉默,可同时他对那个位子也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决心。早一点拿下来,早一点找到她。到时候,他就不信,天下人都在找,她还能躲到哪里去。
  他许以金银珠宝加官晋爵,甚至愿意让出这个江山,只要有人能找到他。可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已经得回了皇位,将九皇子凌迟处死,把告示颁发出去三年有余,也仍然没有清欢的消息。
  他甚至自己亲自去找,但不管去到哪里,都不曾见过她,也不曾见过与她相似之人。
  后来他才想起来,她若想躲起来,怕是找不着的。她能带着他在深山老林中与世无争过上半年有余,自给自足,根本不会和尘世间打上交道。于是他又下令让人进山找,总之不找到清欢绝不罢休。
  她能到哪里去?她那对父母见钱眼看,将她卖掉后根本不曾见过她,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她到底藏到哪里了?她还活着吗?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
  每当想到这种可能性,太子——不,现在已经是皇帝了,便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他无心朝政,只觉得找不到清欢整个人都像没了魂。
  他的嗅觉突然变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她了他就坐在镜子前面看自己,然后对着左眼狠狠地说,等我找到你,看我怎么教训你。
  可左眼只会温柔地凝视他,安安静静,不说话。
  就像是那个丑姑娘,永远美好的如同天上的朝霞。
  他在许多个不为人知的夜晚掉过眼泪,他用短短两年的时间洗清冤屈抢回皇位,做回名正言顺的皇帝,他又用三年的时间来找她,可都五年了,仍然没有她的消息。
  怎么在躲藏这一块上就这么有天赋呢,明明就是个连自己名字都要学三天才认得的家伙,写个毛笔字写了一个月还歪七扭八的不成样子,学什么都慢,忘得倒挺快,可就是这么个笨人,竟然能这么久不出现在人间。
  其实清欢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藏起来,她在一个偏远的小镇子上找了个洗衣服的活儿,因为左眼瞧不见,便用布条从脑袋上围了一圈绑住,因为话少又勤快,所以虽然赚的少,但也够生活的。
  她就在这个连战火都没有绵延到的小镇子上生活了好几个月,直到她听说太子没有死,还率领了大军朝京城攻打而去。她每天都很担心,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对他好一点,不要让他失败。
  清欢想,也许自己真是命不好,不仅自己不好,还会连累别人,跟爹娘说她的那样,她就是个瘟神,是个扫把精。不然你看,没有了她之后,殿下只用了两年时间就重新回到京城,当上了皇帝。
  她真的很开心,甚至决定要在这里扎根了,直到皇榜贴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上。
  围了一大圈人,愣是没人识字。清欢走过的时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吓了一大跳!那皇榜上写的是,陛下在蒙冤逃亡时遇到了一名心仪的女子,女子救了他却飘然离去,奈何陛下情根深种,誓要找到佳人,有提供线索的,封一品大员赏黄金万两,直接找到这位姑娘的,让他当王爷!江山给他一半!
  他!是!疯!了!吗!


第687章 第七十四碗汤(十三)
  第七十四碗汤(十三)
  总之这个小镇是不能呆了,清欢看到那悬赏上的画像心都怦怦跳。这画的也太像了……而且眇了一目左脸又有大片胎记,这两个特征同时具备的又能有多少人?所以她撒腿就跑,连自己租住的小院子都没回去。还回去做什么啊,再浪费时间说不定都走不了了。
  等又来了识字的人开始念上头的告示后,有个人突然咦了一声,“镇子东头有个以洗衣为生的娘子,恰巧脸上有胎记左眼又瞧不见,这该不会就是画上说的这个,陛下心心念念想着的人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沸腾了,大家疯狂地朝镇子东头跑,别的不说,若是找到这娘子,那可是加官晋爵荣华富贵啊!退一万步说,哪怕是找不到,陛下也会赏赐万两黄金,那他们还等什么?还不快些去找?!
  可惜的是扑了个空。院子的门紧锁着,根本没有人。有聪明些的想到了守株待兔,藏在附近等着,可惜等了许久,天都黑了也不见有人来。本来想着管她是不是,先找着人再说,可这人就没回来,那是被找着了,还是躲起来了?要是后者……聪明的人肠子都能悔青了。
  清欢开始了不亚于逃亡生涯的一段日子。她不敢走官道,怕被人发现连大路都不敢走,遇到了镇子也不敢进去休息,只能靠在野外寻些食物生存,她一点都不想被找到,她也不想回去殿下身边。她以为自己一直不出现殿下应该明白的,可是他现在都在做什么,找到她又能如何?她心意已决,是不会回去的。
  本来就丑,何况还瞎了一只眼睛,只是想都叫人自卑的无复以加。
  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回家?她根本就没有家。再说了,哪怕是回去了,爹娘若是知道她就是悬赏上的那个人,还不立刻把她抓去送到官府。更何况他们早就将她卖了,这仅有的一丝亲情早已斩断,清欢无处可去。
  最后兜兜转转,她还是回到了很久以前同太子一起住的那座山里。这里太子已经派人来找过,他似乎不想面对这个地方,因为他还在,她却不见了,于是让人在外头拉了绳子,擅闯者死,还不许人进来。
  不过好在太子没有让人在这里看守,可能他觉得她不可能笨到回到这地方来,但清欢偏偏回来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她离开殿下开始,脑子就变得清醒起来,什么事都能想的清楚明白,权衡了再三,也只有这里勉强算是她的家,于是便住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殿下虽然拉了绳子,但栓子却来了一次。他看见清欢的时候嘴巴张的大大的,清欢也紧张地看着他,“你、你怎么来了?”她原本以为不会有人敢来的……
  “陛下、陛下交代过我,要我隔段时间上来打扫打扫,别让这里脏了……”栓子眼睛直勾勾的,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清欢。他看清欢神色不对似乎是要跑,连忙说道:“妹子你别怕,我、我不会说出去的,你只管在这里住下便是。”
  清欢相信栓子的人品,这人过去迫不得已出卖过他们一次,良心定然备受煎熬,但是为了确保安全,她又问了一次:“你真的不会去告密吗?”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栓子拨浪鼓般猛摇头。“你就在这里住着,什么米啊面的我给你下山扛过来,这样就不会有人找着你了,要是陛下又派人来,我也会提前通知你。”
  清欢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非常好,就答应了,她对着栓子笑了一下,栓子也挠着头嘿嘿笑,眼里却闪过一抹心虚。
  他每个月上山一次给清欢送些日用品,清欢见自己果然安全,也就逐渐放松了警惕,栓子确信清欢不会再怀疑自己也不会再跑了,才回家从笼子里拿出一只皮毛光滑的鸽子来,在它爪子上系了一根红绳,然后撒手放飞。
  心底发虚,他这不算告密吧,他可什么都没说,而且这是陛下交代的,如果妹子回来,他不要惊动她,先把她给稳住,然后等到时机差不多了再放飞鸽子。
  想到这里栓子都替清欢捏汗。
  整整五年,她先是在小镇上洗衣养活自己过了两年,然后辗转三年流离,最后还是回到了这座山上,清欢觉得这里就是自己的家。她满心以为不会有人找到,谁知道好日子没过多久,可能也就栓子下山的第二天,她去外头挖野菜回来的时候,一进屋就感觉气氛不太对。当下扔掉篮子转身就跑,结果腿还没迈开就被人抓住了。皇帝低沉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跑一个试试?”
  “殿下!”她立刻跪了下来,浑身发抖。
  皇帝本来想再教训教训她,可是看她在地上跪着,眼睛上裹着布条,心里怜惜如何能忍住。一边唾弃了一番自己的没有原则,一边把她拉起来,让其他人出去并且将门带上,“你胆子可不小啊,跑了这么久,要不是我让栓子看着你,你是不是还要跑?”
  栓子……清欢瞪大了眼睛:“他说不会告诉你的!”
  “可惜是我先命令他的,我可是皇帝,我最大。”皇帝把她抱到推上,双手在她腰上一掐——果然,又瘦了许多,好不容易养的丰腴了点,现在又是骨瘦如柴的模样。“跟我回去。”
  “不……”她不肯。“我只想留在这里。”
  “为什么?”
  “我……”清欢咬着唇瓣,神情难堪又委屈,“我只会给殿下丢脸……”
  皇帝都要被气笑了:“我都没说什么,你反倒替我担心了?”
  “我跟其他女子不一样!”她脱口而出,然后似是想到什么,顿觉悲伤。“我又丑又瞎,还不聪明,天生的笨拙,后天再如何勤奋也于事无补,我永远做不了和殿下心有灵犀,也无法理解殿下烦恼什么难过什么,我……”
  接下来的话她没来得及说完,因为皇帝已经不耐烦地来亲她了。唇瓣胶合间,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谁说你丑,我可不觉得。笨点也没什么,看你这几年东躲西藏的我完全找不着,你一点都不笨。我不需要谁跟我心有灵犀,可是我希望你揣测不到我在想什么,又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意。”这样的话,他深深的爱意就无需用语言说出来。
  “我……”
  “罗里吧嗦的,一点都没变。”
  清欢还是摇头:“我不行的……”
  “谁说你不行?”皇帝觉得再这样废话下去就没完没了了,干脆把她抱起来往外走,“有什么话回去再说。”
  回去?回哪里去?清欢拼命挣扎起来,被他当众打了一下屁股,“老实点。”
  她的脸红的不行,不敢再乱动,皇帝将她抱到马上,一路疾驰,也不过一个时辰功夫便回到了皇宫。清欢在这里做什么都不对劲,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放了。皇帝把她放在床上,然后重新回到她身边,捏着她的下巴端详了好一会儿才道:“要多吃点才行。”
  她垂下眼,用沉默表示抗议。
  “生气了?”第一次看到她生气,不仅不怕,还挺稀奇。“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结果却跑了五年,我都没生气,你生什么气?说话不算话的人难道不是你吗?”
  “我觉得……殿下会把我忘了的。”清欢喃喃地说,眼睛里逐渐蓄满了泪水,“我没有一点点好,殿下何苦这样,我不想做殿下那么多妻妾中的一人,我也不能让殿下蒙羞。我……”
  “就这么重要吗?”他问。
  “啊?”
  “这么重要吗?”皇帝炯炯地看着她。“你跟我说,所有人都觉得你丑所以欺负你瞧不起你,可是外表的美丑真的如此重要吗?重要到连你自己都无法抗拒?清欢,你无需自卑,也无需退缩。我愿意站在你身边与你一起,为什么你却要躲避?”
  他顿了一下,道:“这些年来我见不到你,却愈发确定了一件事,我对你并非感激,而是男女之情。若你觉得外表如何无法忽略,那就这样好了。”
  说完清欢只觉得一阵困意来袭,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她看见的是皇帝变得冷淡成熟,却仍然英俊无比的面容。
  他要做什么?
  她来不及去想,因为她已经睡着了。
  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床上,一看就是不会再走,皇帝嘴角微微勾起,这才对,他要的就是这样。她想再走,也得问问答不答应。
  谷天全战战兢兢地进来,跪下行礼:“微臣叩见陛下。”
  皇帝复国后他被任命为太医院总事,每天什么事都不做,就研究两件事——一是如何去掉天生的胎记,二是如何正确安全有效的换眼。
  “准备好了么?”皇帝这样问。
  他还能说什么……“是的陛下,可是……”
  谷天全本想再劝两句,可是一抬头,皇帝冷冰冰的眼神就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第688章 第七十四碗汤(十四)
  第七十四碗汤(十四)
  清欢觉得这一觉睡了好久好久,醒过来的时候身体并不是很舒服,眼眶也有点酸酸胀胀的,下意识要揉,却被抓住:“别乱动。”
  是殿下的声音!
  她立刻睁大眼睛,睁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双目被一块柔软的布条裹了起来,只能感觉到殿下的气息就围绕在身边。温柔的、缱绻的,与他冰冷的外表完全不符合的。“我的眼睛怎么了?”
  “没怎么。”皇帝淡淡地说,“过两天就好了,这几日我政事繁忙,无暇陪伴你,便让谷天全照顾你,每日按时喝药,等我回来看你,听到没有?”
  她不敢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却觉得料想不到:“殿下……为何我要喝药?为何我要蒙着眼睛?我怎么了?”
  “谷天全研究出了去除胎记的方法,因为你的眼睛上也有,所以要蒙起来,这样的话会好的快一点。”
  结果平日里笨笨的姑娘却反问说:“我只有左眼有胎记呀,为何右眼也要遮起来?”
  “……”皇帝觉得她好烦哦,昨天她还说她自己笨,这真的是个笨人应该问的问题吗?“别管那么多,乖乖蒙起来就是了。”
  他一沉下嗓子清欢就不敢多说话了,抿了抿嘴巴,“那……”
  “好了我要走了。”
  从他找到她开始就一直在她身边,现在却频频要走,清欢下意识觉得不对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竟然一把掀开了眼睛上的布条,然后伸手抓住皇帝的衣摆,他一边要她放开一边回头,立刻就被清欢看了个清清楚楚!
  两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清欢震惊地看着他:“殿下……”
  皇帝眯着眼睛,“怎么,嫌我不好看?”
  他脸上多了一条很难看的疤痕,从额头一直下划到下巴,整整齐齐,而且颜色呈现出一股诡异的暗红,竟然都已经结痂了。可哪有那么快?“昨日分明好好的,殿下怎么……”
  “觉得我丑?”皇帝语气危险。“是不是觉得我该叫阿丑?”
  她慌乱的摇头,伸手想碰又缩了回来,皇帝抓住她的手放上去,一字一句盯着她的眼睛:“本来短时间内不想让你发现的,可你这样不乖,我也没有办法。看着这道疤,这是为了留下你我自己划出来的,而且抹了特制的药,这疤不会疼不会痒,却也永远都不会好。你总说你自己丑,现在我也不好看了,你能不能不走了?”
  清欢说不出话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皇帝亲了下她的左眼,着迷地说:“你用我的眼睛哭,显得格外好看。”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可以视物了,听到皇帝这样说,更是不敢相信。
  “你的眼睛我不还给你,那是属于我的,是我们连接在一起的证明。”皇帝将她推倒在床上,修长冰冷的指尖拂去她眼角的泪珠,“但是我把你的眼睛给你,这样你就欠了我的,更不会离开我了,对吧?”
  他狡诈地对她眨了下眼睛,清欢看到他的左眼是一颗颜色极浅的琉璃珠,虽然不能视物,却倒映着她的容颜,显得极美极美。
  她面上的胎记也不见了,恢复了正常面容的她,容色惊人。
  “现在你是最美的,我有点不高兴了,不想让人看到你。”褪去胎记的时候皇帝就在一边盯着,盯的谷天全双手发抖,可随着胎记逐渐变淡,他也好,谷天全也好,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来。
  皇帝与清欢曾最亲密的纠缠过,他熟悉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种神态,在他心中那胎记无伤大雅,他无数次在欢爱时注视她的眼睛,这双水一般的美目里总是透出绵绵的情意,她的嘴巴又红润又娇嫩,鼻子小巧高挺,侧面非常好看。可即使有了这些认知,当胎记消失,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懊悔。
  早知道这么好看,还是丑一点比较好。
  清欢捧住他的脸,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要做到这一步?她只是个出身卑微的婢女,他为何愿意这样做?
  “不是说了吗?”皇帝亲了亲她的眼睛,“我爱你。”
  这还不够吗?再多的不可能,再多的匪夷所思,再多的从未有过,都是因为他爱她。
  清欢哭出来,他又不高兴了,“眼睛还没好,不许哭。”
  她被他训习惯了,不敢哭又忍不住,小鼻头一抽一抽,分外娇俏。皇帝在心底感叹,这张脸当真是倾倒众生,要不以后还是遮住好了,从古至今,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皇后啊。
  她终于不再说走了,提都不敢提,因为她不小心说到这个字,皇帝都会一脸的失落加控诉,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伤,只说她没有良心自己养了只白眼狼,他堂堂真龙天子一张英俊的脸都毁了,她竟然还动不动就提这个字。一听到这个字,皇帝就心跳加速不舒服,需要她亲一下抱一下才能好起来。
  皇帝真不在意自己的脸变成什么样,第二日上朝的时候面对下列百脸懵逼的大臣们,他提都不带提的,而且也没有人敢问。于是千古明君为何一夜之间毁容这件事被记载到了史册,成为了千古之谜。
  与此同时令后人津津乐道的,还有这位帝王终其一生只有皇后一个妻子的故事。这是从古至今都没有的事,在他之前没有,在他之后的皇帝也没有。他对妻子的爱就如同他雷厉风行的治国之策,不容置喙。
  而对清欢来说,她和殿下——不对,现在应该是叫陛下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其实并没有很大的改变,唯一的一点就是两人的角色倒了过来。从前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现在是他更加周到的照顾她,事事亲力亲为,绝不假他人之手。他连衣服都要帮她穿,早晨若自己上朝的时候清欢未醒,他一定会赶在她起床之前回来,给她擦脸擦手穿衣梳头,将她当作孩子般。
  他还喜欢抱她背她扛着她,总之就是不让她两只脚踩在地上。看书的时候抱着,逛御花园的时候背着,准备睡觉而她不肯的时候直接扛起来,她一直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们成亲后的第一年冬猎,皇帝将她抱在马上,两人甩开卫队在山林里寻找猎物,突然看见了一头白额吊睛斑斓虎,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猛兽,吓得不轻。
  皇帝在她耳边亲了一口,张弓搭箭,只是瞬间,那虎便抽搐着倒在了地上。他拉弓的时候意气风发英姿飒爽,真是帅到了极点。
  而后,皇帝陛下问:“我厉害还是那个村夫厉害?”
  清欢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说的是谁,顿时失笑:“当然是你厉害。”
  他得意地扬起眉头,“那是自然。那村夫顶多猎个鹿,我却猎多老虎豹子这般猛兽。走,咱们再往里去,待会儿猎只银狐给你做件披风。”
  清欢笑着依偎在他肩头。两人真正成了夫妻才知道一件神奇的事情,自换眼过后,他的嗅觉愈发的与她接近变得极为灵敏,而她也越来越聪明了,看书习字的时候最是明显,往日需要读上几百遍才能记住的诗句,如今看一眼便能背的下来,大抵,这也是上苍对他们的眷顾吧。
  不过说到栓子……“陛下之前许下的奖赏可给了栓子?”
  太子呵呵一笑。“给他?想得美。”
  清欢:“……”我就知道。
  还有一点,从前光风霁月为人宽厚仁义的太子殿下,在晋升为皇帝陛下后,变得格外小心眼。栓子是被他命令骗她然后告密的,结果他找到了她,却又说栓子第二次出卖她,别说奖励,还打了人家二十个板子。
  只不过打完后又赏了钱财,这是后话,清欢是不晓得的。
  这次冬猎满载而归,皇帝高兴清欢也高兴,不过趁着皇帝不在的时候谷天全跟武彦突然求见,这二人如今已是股肱之臣,清欢与他们见了,彼此的身份却都大不相同了。
  因为很熟悉,所以这二人也不绕圈子,求了清欢一件事。她得知的时候很惊讶,待到午膳时候皇帝回来了,她试探着问:“陛下,我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不见商大人?”
  “啊?你说商约?”皇帝一边给她挑鱼刺一边说,“在马厩捡粪呢。”
  “……商大人那么聪明,你让他捡粪啊?”
  “不然呢?我让他走他不走,我不需要他了,倒是马厩缺个捡粪的,我又没逼他。”
  清欢也知道当初商约看着自己走没有拦的事,但……这都多久了,陛下还有气呢。“差不多得了吧陛下,都捡了快五年的粪了……”下午她不信,武彦两人还带她去看,商约当时就跪下了,涕泗横流的发誓自己以后绝对为皇后娘娘效犬马之劳,清欢倒不需要这样,只是觉得捡了五年的粪也差不多了。
  只是没拦住她,也不是伤了她。
  皇帝想了想说:“我记得他好像才捡四年七个月又三天吧,哪有五年。”
  清欢:“……”
  “不过既然你求情,我当然要给你面子。”皇帝喂她吃了口鱼肉,黑眸一眯。“捡满五年整,朕就考虑重新发落。”
  清欢高兴,得知这消息的武彦等人也高兴,商约更是高兴的飞起。
  可他们谁都不知道,皇帝所谓的从轻发落,不过是从捡马粪,变成喂马而已。


第689章 第七十五碗汤(一)
  第七十五碗汤(一)
  【她本应受人指指点点,背负一生的屈辱难堪。】
  【她本应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生儿子。生了女儿便溺死在马桶里。】
  【她本应被酗酒的丈夫家暴,本应死在三十二岁,然后被破旧的草席子一卷,丢到野地里。】
  【这就是她的命。】
  “是她吧?就是她吧?”
  “对是她。”
  “看起来岁数不大。”
  “刚满十二岁呢,你瞧她这副样子,畏畏缩缩的。”
  两个中年妇女吃完午饭后在村头唠嗑,看着从不远处走来的清欢,如此窃窃私语。这时候另外一个大婶加入了聊局,她翻了个白眼,啧了一声,“不过奶子倒是不小,要我说也不怪老李头,这么大个姑娘了,整天骚发发的在男人跟前晃,是她亲爹也忍不住啊!”
  “就是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给强暴肯定也是她骚,小小年纪的就这么骚,怪不得给人草了。”一个妇女对着清欢吐了口唾沫,又是嫌弃又是好奇。“不过前几天我看见她妈找村西头的陈大姑来了,这小骚货不会……”
  “就是你想的那样!”另一个大妈嘿嘿一笑,将这事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小骚货发育的可好,孩子都能怀了,这不前几天刚打完胎,还去上学呢,就这种赔钱货上什么学啊。要我说,赶紧给老李头当媳妇去,不然谁要她这破鞋?”
  清欢沉默地从她们身边经过。大妈们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当着她的面笑得更大声,用尽了污言秽语来辱骂她。而看到她的男人们,目光则盯在她的胸前和胯下,似乎她没有穿衣服走在这个村子里。
  到了学校,她安静地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一会儿就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所有人都在议论她。
  他们看着她,用打量货物的眼光看她,然后笑笑说她就是个骚货,被人强奸肯定是因为她平时不检点,不然五十多岁的老李头怎么不强奸别人就强奸她?
  “……你们班学生出了这事儿,传出去不好听啊。”
  “是啊,我跟校长说了,她再上学对学校也有影响,还是叫她退学回家吧。反正都这样了,女孩上学又有什么用?指不定现在给老李头当媳妇,她家里还能收点彩礼钱呢!”
  “说的也是,家里都穷的揭不开锅了,还一个接一个的生。活该生不出儿子来,计划生育罚款交不上到处跑,女儿又是这种浪货,真叫人恶心。”
  “你可别这么说,我看这丫头平时不说话,保不准心里想什么呢。”
  “早想男人了吧!”
  ……
  老师们开心的笑起来,似乎听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笑话。清欢孤零零地站在角落里,她身上穿着洗的发白的裙子,虽然旧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但却很干净。她站在办公室里,听着老师们对自己议论纷纷,时而发出愉快的笑声,时而对她投来鄙夷的目光。他们就让她站在这里,安静的、麻木的如同一根木头桩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师们过足了八卦的瘾,对她挥挥手说:“行了你回去吧。”
  清欢回到教室,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对她指指点点,时不时发出一点窃笑声,似乎这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是非常好笑的。
  这应该是她最后一天上学了。
  终于放学了,等到教室里没了人她才准备回家,这样的话路上就不会遇到太多认识她的人。清欢背着书包,她的成绩非常好,过去她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剩了。
  半路上从大树后面跳出来一个男人,对着她嘿嘿笑,上来将她一把抱住,腥臭的大嘴就要亲上来。清欢用力地挣扎呼喊,男人却说:“你都给老李头那半只腿踩进棺材里的干过了,还装什么贞节?不是孩子都有了么,乖乖不要动,别逼我动手。”
  她不听,只是继续挣扎,男人被惹恼了,一个嘴巴子甩了过来,顿时将她打的眼冒金星,嘴角都裂掉了。慌乱中她摸到书包里的铅笔,拿起来狠狠一扎——男人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抽搐着从她身上倒了下去。清欢爬起来就跑,还不忘捡起自己的书包。
  回到家父亲看到她就骂她是个丧门星,母亲一脚踢在她身上叫她去烧火做饭。几个姐妹嘻嘻哈哈的幸灾乐祸,说她自己作非要去上学,还嫌脸丢的不够大。
  父亲嘴里骂骂咧咧的,母亲吃完饭后来找清欢,说了要把她许给邻村的老光棍当媳妇的事。她说:“三丫啊,也不是我这当妈的不心疼你,可你现在都这样了,没人肯要你啊,妈又怀孕了,这次指定给你生个弟弟。还有之前给陈大姑帮你打胎,那也是一大笔钱啊,咱家本来就穷,你可得懂事点儿。”
  清欢不说话。
  “我跟你爹都商量好了,这正常人家没人肯要你的,就那老光棍愿意给咱家五千块钱,到时候你嫁过去就好好过日子,听到没有?我教你的可都记住了,以后你弟弟少不了你帮衬的。”
  清欢仍然没有说话,她知道,之所以没有像村里人建议的那样把她给老李头,是因为老李头家里穷的叮当响,别说五千块钱,五百块钱都是个问题。
  她是不是该感到高兴?一个破鞋,还能值五千块钱。可她嫁给老光棍之后又该怎么办呢?那个人花了这么多钱买了她,偏偏她是个破鞋,那男人能让她好过吗?还不是会跟爸一样,一个不高兴,抄起什么用什么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然后,她就得跟妈一样拼命的生儿子,生了她们这五个姐妹,还要继续生。如果记得没错,妈还打过几次胎,都是查出来的女孩,让村西头的陈大姑打的,因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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