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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成神修炼手册-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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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陆芫都走到了她的身后,她都没有丝毫的反应。陆芫的心里其实已经隐隐有了答案,陆笙曾经是何等敏锐的姑娘啊,现在呢?这个屋子,装饰得金碧辉煌,处处精致处处奢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陆芫只觉得这里像是一个囚笼。

    一个很大很大的囚笼,不但关住了陆笙的人,还关住了陆笙的灵魂和心。这个地方,空落落、冷清清的,一点都不像是住人的地方,也不像是,不像是陆笙一直住着的地方。

    这里,没有她多少气息。

    这里,就像是一个空壳子。

    陆芫伸手想要去抚摸一下陆笙,她很多很多年没有见过陆笙了,太久了,在时光和岁月的打磨之下,其实有些仇恨,也显得不那么刻骨铭心了。逝去的人已经逝去了,受过的伤害已经结痂了。这些事情的存在,也是陆芫永远都不能忘记的伤痛,可以淡去,可是不能遗忘,所以陆芫永远不能原谅她。

    可是同时,陆笙,的的确确也是她在这个世间唯一仅存的血脉相连的亲人了。

    这种极其矛盾的心里,两种情感的碰撞,的确让陆芫的内心很不好受。有些事情,的确不是陆笙的错,至少不是她一个人的错。正是因为这种矛盾的心里,当木明风带走陆笙的时候,她明明知道陆笙其实或许不是那么愿意,也或许有些不对劲。

    她也有能力阻拦,可是她没有阻拦。

    她放任了。

    而现在,她有些晃神了,她分不清这是她的梦境,还是陆笙回去之后发生的现实。甚至可以这么说,她已经弄不清楚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了。

    她迷茫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陆芫也不记得了,她惊醒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梦。一个真实得有些可怕的梦境,她一抹额头,甚至额上已经沁出了一层薄汗。

    “印光,我梦见了。。。。。。梦见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情。”陆芫转身,看着印光说道。

    印光抱住陆芫,吻了吻她的额头,安抚道:“别怕,别怕。。。。。。我在呢,我在这里呢。”他不知道陆芫梦见了什么,究竟是有多不好,但是他会让她知道,他一直都在。

    印光的安抚,显然让陆芫镇静了一些,可是尽管那是一个梦,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梦境。陆笙,恐怕是真的。。。。。。真的遇见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了。

    陆芫的心沉了沉。

    “我想再去一趟木府,去找陆笙。”陆芫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凝重,也是前所未有的一种坚定。

    印光没有多说什么,只说了一个字:“好。”

 第121章 一百二十一 死亡

    印光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伴侣; 他不会多问什么,也不会多说什么。他默默支持着陆芫所有的决定; 也默默帮她完成所有的梦想; 也给她所有的最爱和挚爱。

    这种人; 可遇不可求,可是他属于陆芫了。

    他属于陆芫了啊。

    陆芫起来,随便收拾了一下; 拉着印光就出门了。外面依然很热闹; 可以说整个城市九成的人都在街上晃悠了,可是陆芫却觉得心很冷,她的心冷到有些瑟瑟发抖了。

    木府距离印光的宅子其实不远; 可是他们恰好住在了“十里荷塘”的木房子里; 故而进城耗费了一些时间。

    他们穿过人山人海,陆芫心里总是出现身穿红衣的陆笙; 陆笙就坐在那里; 悄无声息,一想到这个画面,她就心里一颤抖。

    她实在是觉得不对劲; 这件事情,怎么想怎么都不对。

    陆芫从来没有这么迫切的想见陆笙; 从来没有这么迫切过。进城就直接去到了木府; 可是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想要飞快去做一件事情,就越是缓慢。路上的人群阻挡着他们快速前进的步伐; 陆芫的脸上出现了急躁。

    印光看不下去了,打了灵气罩,包裹住两个人,然后抱着陆芫就飞到了天上去。于是很快就到了木府门前,陆芫还没有下去,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木府的门口挂着鲜艳的红绸,像是要办什么喜事一样。

    陆芫的心里一咯噔,她想起了梦里,陆笙穿着那一身的喜服,她的手有些颤抖。终于不得不承认,也许那不是梦,那是她睡着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出窍的魂魄,那个魂魄见证了这一切。所以她才觉得走在地上反而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所以她才无法触摸陆笙的身躯,所以。。。。。。她所见的,即为真实。

    这真是这世间最悲伤的事情了,梦里的所有不幸的事情,在梦里的时候,可以当做是梦,在心里庆幸那是梦,然后睁眼发现,原来不是的,这就是真实,是的的确确发生了的事情。

    陆芫的心情可想而知,可是她依旧不愿意相信。

    她走上前,门口是忙着挂红绸的家丁,她就站在门口,问道:“这家人是要办喜事吗?”她穿得很普通,面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脂粉,却有种惊人的气势,那家丁一下子愣住了,然后转身挂好了红绸之后,转过来客气说道:“是有喜事,咱们城主今日大婚呢。”

    这不是什么秘密,是早晚所有人都会知道的一个事实。

    大婚,陆芫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她接着又问:“是和谁成婚?”其实不管是和谁,对陆芫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不是和陆笙成婚,那么在木家耗费了这么多年的陆笙,又算什么呢?陆笙的心里又岂会好过。

    可是如果是和陆笙成婚,那么昨日的梦境,几乎就是现实了,陆芫纵然是再不想承认,也必须要承认了。

    那个家丁也楞了,这种事情,按道理说是不应该说出去的,可是眼前站着的是陆芫,是尽管身穿陋服,依然气势了得的陆芫,他像是着了魔似的,顺从地回答道:“是同陆小姐。”

    木家的陆小姐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陆笙。

    陆芫如同掉进了冰窖之中,整个人都有些发冷。她知道,那不是梦,不用再自欺欺人了,那就是现实,就是真相。

    她就站在这里发愣,那家丁看她半晌没有反应,心里有些惴惴不安,于是偷偷摸摸就溜了进去,印光也察觉到陆芫的不对劲,他的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了?”他走上前去,环住陆芫的肩膀,这就是无声地告诉她,他一直都在,一直都在她的身边。

    陆芫没有哭,她甚至落不下一滴眼泪,她突然很平静说了一句话:“陆笙死了。”

    这么浅显易懂的事实,其实她真的不知道吗?不是的,梦里的陆笙,分明就是死人才有的神情,也是死人才有的样子,她其实看见她的时候,就知道,她死了。

    “印光啊,我姐姐死了,我没有姐姐了。。。。。。”她的声音依旧是一种平静,那种平静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海面,风平浪静之下酝酿着之后的狂风暴雨和惊涛骇浪。

    她没有哭,没有落一滴眼泪。

    木府里面也是张灯结彩,主院里,木明风摔碎了最后一个可以摔碎的东西,地上一片狼藉。

    一旁捧着喜服的丫鬟被吓得瑟瑟发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也不敢劝说。素日里冷静自持的木城主,现在变得就像一头疯兽一样,就像一头失去了伴侣的雄兽,变得敏感而又疯狂。

    他的灵魂在嘶吼,在咆哮,在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阿笙,阿笙。。。。。。”他红着眼眶,却流不下来一滴眼泪,他慢慢地慢慢地跪了下去,地上一片碎渣,他就像毫无知觉一样,膝盖之上隐隐沁出鲜血来,他似乎一点察觉都没有。他曾经以为会永远永远陪着自己的阿笙,还是离开了。

    为了留下她,他伤害她,折断她的翅膀,可是尽管就是做到了这一步,尽管是这样,她还是离开了。

    不,其实她早就离开了,她的心很早很早以前就不在他这里了,只是他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罢了。

    其实他们貌合神离这么多年了,谁不知道呢。仔细想想,他除了冲她发脾气以外,竟是没有其余的可以靠近她的理由了。难道这不明显吗?难道他就不知道吗?不,他知道,并且心里非常清楚,所以他才越发对陆笙不是那么好。

    他害怕她离开,害怕再也不能拥有她,害怕再也看不见她的音容笑貌,害怕她去到另外一个人的怀里。

    于是他伤害了她。

    “阿笙。。。。。。阿笙。。。。。。”句句泣血,人就是这样奇怪,失去了才知道,原来从前从前都是错的。

    “啊。。。。。。。”

    丫鬟站在一旁,不安极了,却又根本不敢去劝说什么。她伺候了木明风这么久了,陆小姐对木城主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心里面不是不清楚的。龙有逆鳞,触之即死,其实陆小姐一直就是城主的那块逆鳞,只是他不知道,没有发觉。

    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什么叫做痛彻心扉。

    丫鬟没有见识过他们曾经相爱到不行,为此不惜抗拒一切的时光。她来到木城主身边的时候,城主和陆小姐就已经形同陌路了,她从别人耳中听闻过,他们曾经多相爱。

    尽管一点也看不出来。

    尽管城主是那么关心、关切陆小姐每日做了什么,可是在她看来,这不太像是一种关切,更像是一种监视。

    这个世间,她不懂的东西太多了。

    丫鬟还是呆愣楞地站在一旁,没有说话。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人,是木灵,她穿着一身大红的衣裙,她从来没有穿着这个颜色的衣物,梳着高高的发髻,也画着鲜艳的妆容。

    她看上去,比陆小姐更像一个新娘子。

    丫鬟的心有些说不出的难过,她看了看跪在地上嘶吼的城主,看着一旁打扮得貌美如花的木灵,突然有些想笑。

    具体为什么想笑,她也说不出来,可能是觉得,觉得这世间的事儿,怎么就这么可笑和讽刺呢。

    “木灵的声音,有些婉转,丫鬟没有听见过她这么温和的说话,她说:“城主,吉时就快要到了,不要误了时辰了。”

    “吉时?”木明风这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他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晃了几下,继续说道:“对,不能误了吉时。”今天,是他和阿笙大喜的日子,怎么能误了时辰了。

    这是阿笙等了多久才等来的婚礼啊,他不能让阿笙等生气了。

    “快,把喜服拿给我。”他开始急切起来,木灵看了那丫鬟一眼,走过去,接过了她手上捧着的喜服,说道:“奴婢伺候您更衣吧。”她没有这么委婉过,也没有这么低声下气过,但是为了木明风,她怎么样都可以,怎么样都愿意。

    他喜欢什么样子的,她就可以变成什么样子的。

    倘若他当真对陆笙念念不忘,她也是。。。。。。也是可以变成陆笙的模样的。木灵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城主大人的,可能打从一开始,是他将她从一个暗卫变成了一个正常的人的时候,她就爱上他了。

    她就是爱他啊,可是这个她爱着的男人却一直一直爱着别人,终于。。。。。。终于她等到了这一天,等到他爱的那个人,终于死了。有人说,活人怎么能跟死人比呢,死人的地位是永远比不过的啊。

    可是在木灵看来,不是的,死人早晚会被遗忘,陪在他身边的永远只有活人。

    她就是那个活人。

    木明风穿着喜袍出来,木灵跟在她的身后,这样的画面放在外人的眼里,其实是有些奇怪和诡异的。木灵这样子,可是比新娘子还要娇羞一些,木府的一些老人彼此交换着眼神,心里都有了底了。

    陆芫和印光到的时候,大堂正在举行婚礼,新娘是陆笙,新郎是木明风,扶着陆笙的人,正是木灵。陆笙的身上,穿着的,正是陆芫梦中见到了那身大红的喜服。

    陆芫以为自己已经没有了眼泪,可是在看见被人扶住的陆笙的一瞬间,她的眼眶之中沁出了眼泪。

    她一步一步走上前去,所有的人都看着她,她扯开了木灵的手,环住陆笙,一把掀开了她大红的盖头。

    盖头之下,是一张,没有血色的脸庞。

    “陆笙。。。。。。”她微微仰头,轻轻眨了眨眼,“混蛋。陆笙你这个混蛋。”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一直支持作者君走到今天的宝贝儿们,这篇文就要大结局了,然后,咱们新文见,以及,大结局之后微博会放一些小福利,关注作者君的微博,搜索“岩生君”就可以了,微博见~么么哒

 第122章 一百二十二 成婚

    陆笙突然就这么走了。

    走得太快了; 其实陆芫心中多少有些知道这个结局。那一天,她的手太凉了; 凉到她都有些心惊胆战。

    她过得不好; 陆芫知道; 她的语气不像过得很好的样子。她也失去了,以前在陆家的无忧无虑,那个时候的陆笙; 尽管坏; 可是自己的内心却是畅快的。

    木明风和陆笙的婚礼最后还是没有成。

    陆芫说了一句话:“你要是真的爱她,就在最后放她自由吧。”

    这句话,戳中了木明风的心; 他终于无话可说。想了很久; 他还是说:“阿笙走之前,穿上了这身衣服; 我以为; 她是想嫁给我的,我也欠了阿笙很多,她唯一的心愿。。。。。。”他站在堂前; 无措得像个孩子一样。

    “她唯一的心愿,是离开你。”陆芫突然就打横抱起陆笙; 然后转身离开了。

    上一次; 她没能带她走,这一次,她肯定会把她带走。

    陆笙曾说:“阿芫; 我生活在黑暗里,你曾是我唯一的光。现在我知道你过得很好,就够了。”

    因为知道她过得很好,所以就可以毫无压力地离开了吗?因为知道她过得好,就觉得自己赎罪了吗?因为知道她过得很好,就能毫无依恋和顾忌了吗?

    陆笙,还是这样。

    “我从来没有接受你的道歉,你怎么这么多年,还是这么自以为是呢。”陆芫低下头,就看见陆笙紧闭双眼的脸庞,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了。

    “我带你走了。”她说道,“我不欠你什么,倒是你,欠我的东西又多了一样了。陆笙,你要怎么还。。。。。。”

    陆芫的眼前恍惚间好像出现了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小姑娘,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可爱极了,她伸手,甜甜问道:“你要吃桂花糕吗?”桂花糕啊,好多好多年她都没有吃过了啊。

    陆芫抿抿唇,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就像小时候,从树下摔下来,她一个人坐在树下,张嘴嚎啕大哭的时候一样。

    陆笙最后葬在了“十里荷塘”,风吹满荷香的地方。

    陆芫斟了一杯酒,倒在她的坟前,这一次,她没有再哭,她的表情很镇静,她说:“陆笙啊,我从来没有原谅你。下辈子,你还得还欠我的债。”

    薄酒一杯,两杯,三杯,黄泉路上,要你一个人走下去了。

    陆芫没有给陆笙举办隆重的葬礼,她的葬礼很简单,出席的人只有陆芫和印光,陆芫既是住持的人,也是宾客。从头到尾,木明风都不知道陆笙去了哪里,也许对他来说有一点残酷,可是这是最好的、最好的结局了。

    木明风在印光的府邸门前站了许久许久,却没有看见他们,下人的回答是主子们一直没有回来。直到陆笙入土为安,木明风依旧站在府邸之前。

    墓碑是印光亲手雕刻的,上面写着陆笙之墓,落款是陆芫。

    这世间种种,最后都逃不掉一个轮回。

    等事情尘埃落定,陆芫还是去看了看斗蛐蛐大赛最后的结果。就这么短短几天的时光里,一切都天旋地转,变得不一样了。陆芫已经不难过了,可是她还是有些怅然。

    徐家人的目的还是成了,三小姐的确和六皇子好上了,在六皇子单方面的穷追不舍之下,三小姐尽管没有松口,却还是隐隐有些软化了。六皇子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他也是真的喜欢三小姐的。

    他亲手去摘了很多的阿拉苏,站在徐家门口等三小姐出来,亲自送给她,一国皇子,能做到这一步,是动了真情的。

    因为六皇子的原因,三小姐和其母的生活水准又大踏步向前进了一步,可是三姨娘却焦急得不得了,她不希望三小姐去攀附什么权贵,她攀附不起,她就想着三小姐能嫁个普通的人,过得普通幸福的生活就很好了。

    可是这件事,她没有管的能力,一丝一毫都没有,这是身为母亲最大的悲哀。

    当然这对徐家其他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斗蛐蛐大赛最后获胜的那个人,是由三小姐来颁奖的,原本是应该木城主来,可是木明风真的没有心情来做这些事情。

    至于赢的人众望所归,一战封神的“老幺”。

    他的获胜其实很非常艰难的,越到后面,也就越艰难。他瘦弱的身材决定了他不可能凭借身体和力量能获胜,他需要更强大的东西,比如脑子,可是也并不是每一次脑子都好使的。

    有那么一些蛐蛐,他们就是不按套路出牌,“老幺”也搞不懂这些蛐蛐在想什么,毕竟他其实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蛐蛐啊。要护住自己,还要打赢堆放,又要守着底线不能让对方受伤太严重了,这原本就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可是他还是赢了,其中的艰难困苦,谁也不知道,除了他自己。他这么努力,这么拼,就是想要重新变回人,当看见姐姐的那一刻,他的心里情绪之复杂,谁也不知道有多复杂。

    他的姐姐啊,就站在他的眼前,像一个巨人一样,可是她却不知道眼前这个瘦小的蛐蛐啊,就是自己死去的弟弟。

    他在喊姐姐,听在别人的耳朵里,就是他在不停叫着。

    下面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却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什么,每个人都笑着,都在说话,都有自己的人生。

    “真是没有想到是‘老幺’赢了,哎呀,看上去瘦瘦小小的,也是不容易啊。”有人在感叹着。

    也有人有其他的想法,略带酸意说道:“这次徐老板想必是真的赚大了,也不知道这人从哪里找来‘老幺’这么好的蛐蛐的,说赢就赢了。”这下子,可是真的赚大了,台上那姑娘不就是徐老板的三闺女吗,听说六皇子喜欢得跟个什么似的。

    “就是啊,这好事儿都让人家给遇着了。”有人摇摇头不再说什么,唯独陆芫觉得有些不对劲。

    不对劲的正是那只她原本想来仔细看看的“老幺”,给人的感觉不太对劲,就好像,冥冥之中,他就不该是一只蛐蛐一样。这种直觉,其实没有什么由来的,就像是陆芫做的梦,没有原因。

    陆芫看着台上的画面,心里面的违和感是越来越重的,她将灵力逼至五官,五感顿时强了很多,她一般不这样做,因为一旦这么做了,听见看见的不好的东西那就太多了。

    果然,事没有那么简单。在旁人的眼里,“老幺”是一只蛐蛐,可是在陆芫的眼中,他的身影被慢慢拉长,然后渐渐的,就变成了一个清俊的男孩。

    促织。陆芫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老幺”是什么,是什么人将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到底知不知道这样子的行为有多残忍。

    他在哭,在喊姐姐。徐家三小姐是他的姐姐,那么他应该就是徐家的孩子了。陆芫的目光向刀子一样,看向一旁脸都快笑烂了的徐老板和徐大少爷,心里基本明白过来了。

    为了获胜,将自己的孩子变成促织,这世间,原来还有这样的爹和兄长。陆芫想起陆老爷,她在心里笑得讽刺,原来还有比他更过分的人存在啊。

    陆芫将凑到印光的耳边,轻轻说道:“那个获胜的蛐蛐,不是真的蛐蛐,而是促织。”促织,由儿童化成,战无不胜。

    印光显然也是知道促织的,这种邪术,已经很久没有人用过了,他的目光也看向了台上。

    陆芫在脑海仔细回想,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就将《成神》记在了脑海之中,现在甚至是不需要再去将其召唤出来慢慢翻找,也不需要再去问狗蛋,她将整本书,全部记了下来。

    成神之中说道,变成促织容易,变回人困难,这种困难相对普通人和一些法力低下的人来说,那真的是极其困难的,几乎就等于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民间一直都是这样传说的,促织是变不回人的,可是其实不是这样的。

    是可以的。

    具体的办法也不算太困难,困难的其中要用到的必不可少的一味叫做明线草的东西。

    可是这个草,陆芫有,印光也有。

    这就很好办了,但是这样的事情,不能当场去揭穿,因为那才是真的后患无穷。万茗城的人这么喜欢斗蛐蛐,可想而知,当有了这么一个好的例子放在前面的时候,总会有那些疯狂的人为之走险。

    永远不要去考验人性。

    因为人性,他经受不起考验。

    这就是事实,陆芫叹了一口气,突然觉得有些心累,这红尘之中,来来往往皆是烟火气息,好像没有一个地方足够的干净和澄净,没有一个地方没有喧嚣和争斗,从她走出那片山林开始,就落入了凡尘之中了。

    赛后,徐老板父子两人硬是要将“老幺”送给六皇子,六皇子其实根本就不喜欢斗蛐蛐,可是碍于三小姐的面子,他还是收下了“老幺”,并夸赞道:“这真的是只很了不起的蛐蛐。”虽然他看不懂什么斗蛐蛐的比赛,可是横竖这只瘦弱的蛐蛐赢了不是?赢了就是好的,就是英雄,夸是没错的。

    听见这句话,徐老板那张老脸上的褶子都快笑开了。

    他连忙将徐大少爷往前面推,然后笑着说:“殿下,这是犬子。。。。。。”可是还没有说完,三小姐就一脸娇弱的嚷嚷着头疼,六皇子带着三小姐走的时候,三小姐回头的那一眼,让人遍体生寒。

    第一次,徐大少爷有些不安他曾做过的事情了:“她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不,不不不,不可能知道的。。。。。。”倘若她真的知道清风化作了一只蛐蛐,那么后果,不敢设想。

    这个事情和他们想象的,不太一样。

    三小姐不想让她大哥和爹过多的接触六皇子,毕竟六皇子虽然身份高贵,却耐不住他还有点傻白甜。

    六皇子再见到陆芫和印光的时候,一脸的惊诧:“这几天怎么都没有看见你们,没有来看比赛吗?”六皇子有时候还专门会看看人群里面有没有这两个人呢,这么多天来,一次也没有看到,“比赛挺精彩的,你们没看,有些可惜了。”

    陆芫偏了偏头,微微笑了笑,看了一眼站在六皇子身旁的三小姐,说道:“能把那个叫‘老幺’的蛐蛐给我吗?”她已经失去了绕弯子的耐心,原本她也不是一个能绕圈子的人。

    六皇子有些奇怪,然后他看了看在罐子里四处乱窜的“老幺”,觉得给出去也无所谓,于是点点头,说道:“好啊。”他没有问陆芫拿去做什么,这是一种对陆芫的信任,也是一种对蛐蛐的无所谓,横竖,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陆芫和印光拿上“老幺”就走了。

    走的时候,她又看了看徐三小姐,她的眼神清澈,却没有爱意。哎,这些年轻人的事情就交给他们自己去处理吧。

    陆芫再也掺和不起这些事情了。

    她的心,有一点累。

    徐清风变回人之后,重重地向陆芫和印光鞠了一躬,倘若没有这两个人,他也许真的就永远是一只蛐蛐了,没有人知道,一个人的灵魂被禁锢在一具小小的蛐蛐的身躯之中,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

    可是也正是这种痛苦,造就了徐清风日后的不凡,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真的,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非常非常感谢你们,曾经我愚蠢,愚不可及,以后、以后不会了。”他将眼泪硬生生的憋回去了,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离开了“十里荷塘”。

    走出去很远了,他转身望着那已经隐隐有些看不见的地方,又看着天上的阳光,他会永远记住今天,也会永远记住这个地方,记住陆芫和印光的。

    这是他的重生。

    是他整个人生新的开始。

    同样的,也是陆芫和印光新的生活的开始。

    “印光,我们选个日子成婚吧。”

    “天地做媒,此生相依。”

    “好。”

    作者有话要说:  等着作者君放番外啊,还有好多番外呢~

 第123章 番外1 万茗城事了

    陆芫和印光一直住在“十里荷塘”; 他们每隔一年就会出去走走。万茗城外有个人人都知道的荷花淀,却没有几个人找得到具体的地方。好像一直有一个地方被浓雾遮掩; 没有人清楚那雾里是什么。

    可是还是有人知道; 那浓雾里; 就是“十里荷塘”,住着一对神仙眷侣。每一年,万茗城斗蛐蛐大赛; 是城里最热闹的时候; 木明风都一个人站在浓雾之外,有时候他是孤身一人,有时候; 他会带着一些吃食。

    时光晃悠晃悠; 就过去了很多年,当年的徐清风也长成了一个翩翩少年郎; 徐三小姐和六皇子纠纠缠缠还是嫁给了六皇子; 两个人的过得倒是挺好的。三小姐的舞艺越发精湛,看她跳舞简直就是最高的享受,只是成为六皇子妃后; 她跟着六皇子四处游山玩水,日子逍遥自在; 只是每到万茗城的时候; 就会来拜访陆芫和印光。

    毕竟没有他们,也许徐清风这辈子,都是一只蛐蛐了。

    徐清风带着三姨娘; 终于从徐家分出来,再后来,木明风以不成婚生子,身体衰弱为理由,算是让出了城主之位。这个木家世袭的城主之位,就这样被木明风轻描淡写地让了出去。

    继任的城主就是徐清风。

    木明风的爹娘回来了一趟,原本应该是想要斥责她的,可是木明风瘦了很多,看到他这个样子,这对夫妻什么指责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他们甚至想起当年木明风是个多么开朗的孩子,就有一点想哭。最后不得不承认,其实是他们害了他。

    早知道今日会走到这个地步,还不如。。。。。。还不如,让他当年娶了陆笙,陆笙虽然落难,却也看得出来受过良好的教养,出生世家名门。

    他们管不住木明风了,也管不了木家了,唯一的儿子都成了这个样子,谁还管得了其他的呢。

    “算了吧,他以后喜欢做什么,就让他做什么吧。”

    他喜欢做什么,他喜欢陆笙啊,此生此世,他最爱的都只有陆笙。他时常沉浸在回忆之中,那个时候的他们没有矛盾和分歧,尽管在逃亡,每一天都很狼狈,可是心里却欢喜得很。

    木明风在“十里荷塘”之外站了足足十天十夜,那个时候,陆芫和印光刚刚从东林妖之界回来。

    “印光,我有些心软了。”陆芫站在浓雾之中,看着雾气外的木明风,陆笙的墓就在荷塘边上,前两天他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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