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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随身空间(明渐)-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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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你这段时间干的不错,我很满意,这个月你的工资加奖金,一共是两万,拿着钱,去买点礼物,明天跟我们一起回老家吧。”天明从口袋里掏出两匝红砖,拍在小兰手里。
“绪大哥,钱太多了,我来着才干了一个月不到,这么多钱我不能要!”
“我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天明坚持要给,强推硬塞了好一会后,小兰流着眼泪,收下了这钱。
天明明天带她一起回家,小兰也答应了,五年没回家了,在外头吃尽了人间冷暖,想家的念头,一天重过一天……想到明天就要回去,她当天就停下了手里的活,也去商场买了一大堆的东西过来,重量超过了五十斤。
……
第367章赵庄,老山村
多了一个小兰,天明想送蓝洛回家,就不能开着战斗机送了,他便在网上买了三张去桐山市的长途汽车票,1月8号,离开了苏云。
临走前,因为别墅只剩了刘璐和李雨涵两个,天明特意叮嘱了她们一番,看好家里,注意下个人卫生,饿了就去孟心怡家里吃饭,有事给他打电话。
“知道了,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刘璐吐了吐舌头,表哥实在太啰嗦了。
……
桐山市距离苏云的直线距离大概六百多公里,乘坐大巴,走高速,6个小时就到了桐山。
在桐山市区找了家餐馆,吃了顿午饭后,下午,为了图方便,三人包了一辆私人面包车,也就是所谓的黑车,又在崎岖的山间马路行驶了三个小时,来到了赵庄。
赵庄,确实是一个大村子。
村民有1000多户,看起来像一个中型城镇。
不过,这个庄子内,装修亮丽的房子比较少,大部分都是两三层的毛坯房,甚至还有部分破破烂烂的土坯瓦房。
从这些房子这可以看出,这个庄子,应该穷人较多。
小兰的家,在赵庄靠岭上的区域,地势较高,很远就能看到,而且她家盖的是三层小楼房,外覆白色青纹瓷砖,装修亮丽,小兰找了几户人家问了问后,立马就找到了自己的家。
小兰拖着一个箱子,朝岭上一路小跑着,天明肩上扛着一个大包,蓝洛手里提着几袋东西,也跟着小兰快步走了起来。
走到家门口,首先是一个半亩大的院子,院子里倒了水泥地面,有厕所。猪圈,水井,还有几颗树丫上架着晾衣杆的矮树。
院子里的三层楼房,是在赵庄也很少能见到的内外装都搞了装修的精装楼房。
这就是自己的家?
小兰有些不确信,五年前她刚离开的时候,家里条件还没这么好,才五年没回,家里就大变样了?
但她也只是踟蹰了一会,因为院子里,有几个人正在聊天。这几个声音,都是自己熟悉的声音。
“爸、妈,我回来了!”
小兰一把推开了半掩的院门,对院子里几个正在说话的大人激动道。
几人一愣,齐齐看向穿着一身干净衣服,打扮清爽,笑容也是一脸熟悉的小兰后,非常惊讶。
“小兰,我的女儿。你回来了?!”
一个瘦弱的妇女,赶紧冲了过来,一把抱着小兰,老泪纵横。还用手轻轻捶打着小兰后背:“你终于肯回来了,妈妈都快想死你了!”
“妈,我回来了,我也想你们!”
小兰眼里流出了大颗的泪滴。母女俩人,抱着哭了好一会。
坐在一把椅子上的老汉,五十来岁。两鬓间白,浓眉,黑呦呦的皮肤,脸上皱纹很多,但他看起并不高兴,仍旧是一脸严肃的样子。
“喝,还知道回来啊?”老汉冷哼了一声。
“赵打铁,女儿都离家五年了,你还想赶她走啊!”妇人转过头,恨恨地对着老汉猛批了一顿。
见妻子一脸愤怒的样子,赵打铁不再说话,只是把头扭到一边,抽起了旱烟。
天明把肩上那袋东西放在地上,蓝洛也把她手里提着的几个袋子,放在小兰家的客厅桌子上——这些东西都是小兰买的,她一个人扛不动,天明、蓝洛便帮她扛回了家。
小兰对天明到了声谢后,她的母亲则端了两杯茶过来,递到天明和蓝洛手中,不停说着谢谢、辛苦了。
小兰把袋子打开,将里面的礼物一一拿了出来。
“妈,这是给你买的羽绒服,鹅绒的,你穿上试试。”
“爸,这是给你买的夹克,你也穿上试试,不知道合不合身?”
“这是给姐姐买的裤子,还有给弟弟穿的衣服、鞋、给他买的手机,还有一些吃的猪肉干、糕点、蛋糕……味道都很好的。”
小兰母亲有些不知所措,女儿买来的东西太多了,而且每一样看起来都挺贵的样子,问她价格,就说这件衣服800,那件衣服1800,反正都是一些名牌,很贵的名牌。
“女儿啊,你一定花了不少钱吧,你在外头给别人当保姆不容易,这钱要省着点花,礼物买两三百块的那种就行了。”
说着说着,小兰母亲又落下泪来。
女儿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她是知道的。保姆这种伺候人的职业,赚不到几个钱不说,寄人篱下,还要受很多气,可女儿一回家,就买了这么多东西过来,动辄几百上千,想一想,她就心酸流泪。
“妈,没花多少钱,除了那些吃的东西花了点钱,大部分东西都是老板送给我的,老板对我可好了。”小兰看着天明道。
小兰带回家的这些衣服、鞋子,大部分都是在天明那次散财行动中,从那些店里拿的,因为天明把店里的东西全包了,随便拿,小兰拿的东西最多,但她懂得分寸,拿的东西多是些衣服、鞋子这类的东西,拿了之后,都会说这个是给妈妈的、那个是给爸爸的——这就避免了别人说她的闲话。
小兰母亲瞪大了眼睛:“老板,你老板为啥送你这么多东西啊?女儿,难道你……”她开始往一个坏的方面去想了。
“妈~!你想那去了,我老板只是人好而已,没有别的什么的,你别想歪了!”小兰红着脸解释道。
小兰把所有礼物,基本上都拿了出来后,有好几样是送给她父亲的。特别是小兰将一副特制的手套,递到了父亲面前,道:“爸,这幅手套是送给你的,很结实,你戴上后,干活就没那么累了,不信你试试。”
赵打铁是一个打铁匠,经营一个打铁店。靠打制菜刀、锄头这类的东西养家活口,非常辛苦,赚的钱还行,但现在大家都爱买工厂生产的刀具、农具,好用不说,还很便宜,赵打铁的生意是一天不如一天。
女儿送自己一副手套,赵打铁不禁有些动容,女儿还知道自己有手痛的毛病,她却不知道。现在他已经不打铁了,家里的铁店已经关门,他现在做起铝合金门窗的生意了,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人心都是肉长的,女儿虽然不知道这些年家里发生了什么,但她这份心,就足够将他那颗顽固不化的心,融化一部分了。
女儿离家出走,绝大部分原因。是他太贪了,为了10万块钱,就把亲生女儿嫁给一个腿脚不便的残疾人,世上有这样的父亲么?
看着五年不见。却依旧如从前那么般懂事的女儿,赵打铁心底,涌出一丝愧疚,之前的冰冷面容。此刻也保持不住,便把女儿递给自己的手套收了起来,站起身。回到了自己房间——他想独自一人冷静一下。
……
下午五点,时间也不早了,天明、蓝洛在小兰家里坐了一会之后,看没有出现争吵和异常,便打了个招呼,起身告辞了。
“小伙子,在我们家吃完饭再走吧,我还没好好谢谢你呢。”小兰的母亲挽留道。
“对啊,吃完饭再走吧。”小兰也是道。
“不用了,我还要送她回家呢,要翻两座山,再不走,可能天黑都回不了家了,再见。”
……
赵庄外,马路边停着一辆面包车。
这辆车是天明他们搭乘的那辆,之所以还没走,是因为蓝洛的东西还在上面,天明便让面包车司机多等一会,加钱两百。
“司机,这是1000块钱,多余的是给你的。”
车费本来是四百块钱,让司机等了一会后,应该给六百,天明看这位司机没有翻动蓝洛的东西,是个挺讲诚信的人,便多给了他四百。
“谢谢老板,谢谢老板!”司机惊喜不已,笑的见牙不见眼,他这一趟赚大了,这个老板豪爽!
蓝洛倒没发表什么意见,嘴里轻轻嘟囔了句“败家子”。
赵庄人多,天明帮助蓝洛,把她的东西拖行了一段距离后,在一个没人注意的地方,将所有的东西都扔进了异能空间。
两手空空的两人,快速朝蓝洛老家挺进。
眼前两座山,海拔千米以上,山上松树、柏树众多,郁郁葱葱。
山势很陡,多数地方不能直接通过。唯一能进山的,是一条宽不足半米的山间小路,弯弯绕绕,石阶众多。某些路段,就在悬崖边上,非常险要。
“这条山路,我们老山庄人开辟了上百年、走了上百年,才形成了一条安全的路,我就是踩着这条路上学的。”看着眼前这条山路,蓝洛感慨道。
“好了,别文青了,快进来吧。”看天都有些黑了,天明打开异能空间,催促着蓝洛道。
隔着两座山的老山村,离大马路的直线距离只有6;7公里,弯弯曲曲山路却有三十多里,为了节约时间,天明便带着蓝洛一个瞬移,原本要走四五个小时的山路,半分钟不到就“走”完了。
……
山坳间,一个冒出袅袅炊烟的村庄,出现在两人眼前。
可能是位置太过偏僻,大山中的小村子,房屋大部分都是用石头盖的,墙体低矮,还有不少缝隙,屋顶用的是瓦,或者茅草,窗户多是那种黑乎乎挂满了蜘蛛网的老旧木窗,再糊一层破了洞的塑料薄膜,虽然能透光,但就是白天,如果屋子里不开灯,绝对漆黑一片。
村里能看到的,多是坐在门口的老人,脸上脏兮兮、跑来跑去的三五岁小孩,看到天明蓝洛两人进村后,一个个瞪大眼睛,十分好奇地看着他们。
一个字,穷。
这是天明的第一感官。
天色已晚,天明也无心关注这个村里的其他人了,扛着东西,跟着蓝洛一路小跑,终于看到了一栋两层小楼房。
楼房是用水泥红砖建的砖房,大红木门,铝合金框玻璃窗,斜屋顶——这是一栋与现代化建筑接轨的房子,也可能是小村里唯一一栋看起来像现代化建筑的房子。
这,就是蓝洛的家。
……
第368章蓝洛的家
“爸!妈!我回来了!”
蓝洛在门口喊了两声后,屋内立刻冲了两个大人出来。
“大丫头,我不是在做梦吧,你又回来了?!”
腰间系着一个粗布围裙的妇人,刚刚还在厨房做饭,初始时,听到蓝洛的声音还不确信,但自己女儿的声音实在太过熟悉,走到门口一看,立刻激动的不行,拉着蓝洛的手,眼泪就要留下来。
正在后院砍柴的蓝洛父亲,快步冲了出来,看到蓝洛后,脸上也闪过一阵惊喜,“大丫头,你来了!”
“恩恩,爸,我回来了!”
看着身体有些瘦削,后背微驼的父亲,头发斑白了一片,蓝洛眼睛一热,拉着父亲有些粗糙褶皱的手道:“爸,你老了,您的头发都白了。”
“不老,不老,今年才五十一呢,还没到老的时候。”父亲笑着道。
蓝父是一个慈父,和那些总喜欢绷着脸、一脸严肃的严父不同,他喜欢笑,喜欢说话,喜欢和女儿们在一起,从小到大,虽然他也怕两个女儿将来都嫁出去了,老了可能连个照顾自己的人都没有。但他是个乐观派,以后的事以后再考虑,过好现在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蓝洛也经常安慰父亲,向他保证道:“爸,等你老了,我一定把你和妈妈接到我那去住,如果我老公不同意,那我就不和他结婚!”
蓝父笑了笑:“大丫头,你一年回家看我一次就够了,平时打打电话。死了,给我们送个终,再在坟头上烧点纸就行了,我就算没白养你这个女儿了。”
“爸!”每次听到父亲这样说,蓝洛就一阵不悦。但当她进入部队后,才发现要满足父亲这点小小心愿多不容易。请假困难不说,电话半个月都难得打一个……要不是天明这个家伙出现,她那有这么容易回家?
蓝父蓝母,自然也注意到了和女儿一起来到家里的天明。
他们仔细打量一番。
个子高高,穿着打扮得体,面相很给人好感,一眼,就知道是个好小伙。
蓝母笑着问道:“大丫头,这小伙子是谁啊?”
蓝父也非常满意,点了点头道:“大丫头。他是你男朋友吧,眼光不错啊。”
“爸、妈,你们说什么啊,他只是我一个朋友。”蓝洛脸红了起来,赶紧解释道。
天明尴尬地抓了抓头道:“伯父伯母好,我是蓝洛的朋友,姓绪,你们叫我小绪就行了。”
“哈哈哈哈”看到女儿羞涩的样子,蓝父开怀大笑了起来。“大丫头,人都带回家了还有什么害羞的。小伙子,走,跟我进屋坐坐。”
忽然。似乎是闻到了一股子饭菜烧糊的味道,蓝母一拍大腿:“不好!锅里的菜烧糊了!”
说完,赶紧冲进了厨房。
“老婆子,多弄几个好菜。把我前些天打的那只野兔也炒了。”蓝父对着厨房叮嘱道。
“知道了!”
蓝洛赶紧把她从苏云带来的东西拿了出来,整整一个大编织袋,衣服、鞋子、袜子……吃的、用的。什么都有,比小兰带的东西还多。
特别是两个电磁恒温洗脚盆,蓝洛重点介绍道:“爸,你经常上山采药打猎,妈妈也要干很多农活,这个洗脚盆就是为你们两个买的,用的时候,倒点温水进去,把电源插上,把脚放进去……它自带按摩和保温功能,可以按摩穴位,非常舒服,对身体好,要不你现在就试试吧。”
“不用,不用,等晚上洗澡的时候再用吧。”
蓝洛又拿出一件男式羽绒服,给父亲试穿,蓝父擦了擦眼角,连连摆手道:“身上脏呢,晚上再穿。”
想着后院的柴还有砍完,蓝父又来到了屋后的小院子,抡起斧子,打算在天黑之前,将所有木柴全部砍完。
“爸,柴让我来砍吧,你回屋里休息就行了。”蓝洛走了过来,欲接过父亲手中的斧子。
“不用不用,这活不是女人干的,大丫头,你今天刚回来就别干活了,这些柴我很快就能砍完了。”
“爸,我小时候又不是没帮你砍过柴,你还夸我砍的好呢,你去休息,我来砍!”
天明见父女俩争来争去,自己在一边看实在不合适,便走过去道:“伯父,我是年轻人,这柴还是让我来砍吧。”
“好,你来砍吧。”这下蓝洛有些惊讶了,爸爸怎么能让天明这个客人帮忙干活?爸也真是……看到他眼中那道好奇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表情,蓝洛明白父亲的意思了,他这是在试探天明。
蓝洛瞬间脸红起来,虽然她很想解释,两人的关系其实没这么近,只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而已。但父亲那看女婿般的眼神,蓝洛实在压力山大,却又不好扫了他的兴。
不知怎么回事,蓝洛内心,也不是很抗拒这种误会,甚至内心隐隐希望,天明能表现的好一些。
砍柴,对于天明完全是个小case,除了一开始上手有些麻烦,不怎么流畅地砍了两截木头,但他力气大,一斧头下去,不管对没对缝,基本上是一斧两半的结果。
随着精神力的不断提高,天明对于一些动作的操作精细度,提高到了非常惊人的地步,拿砍柴来说,很多人要等木头放稳了,瞄准了之后,才会一斧子下去,却常常不能取得将木头劈成均匀两半的效果。
天明砍了几截木头之后,却很容易找到了诀窍,三个字:快、狠、准!
他不需要等木头停稳了再劈下去,而是将木头竖在地上,在其要倒斜的一瞬间,将其对半劈开。
天明力大,他将木头劈开了之后,还产生了炸开的效果,原本可能要三斧子解决的木头,一斧子就能解决。效率惊人。
后院剩下的木头还是挺多,大概三百来根的样子,天明只用了十多分钟,就闹着玩一样的砍完了,将斧头放下,拍拍手,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又花了几分钟,和蓝洛一起,把砍好的柴火堆成一堆,天明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对蓝父道:“伯父,全都弄好了。”
蓝父极其满意地点了点头,大笑道:“好,好小伙啊!我家大丫头有眼光,好!”
“爸,你说什么啊。”蓝洛扭捏地道,一副小女人般的娇羞之态。
“吃饭了~!”厨房传来蓝母的声音。
……
饭桌上,大概有**道菜。
“小绪,来。尝尝这道野山菇,从附近山上采摘来的,你尝尝味道怎么样?”蓝父夹了几根野山菇,放在天明碗里。
“嗯~不错!鲜。很鲜,而且香,味道非常好!”天明夸奖道。
“再试试这个汤,从附近山上打来的野鸡。只有一斤多重,但熬出的山药野鸡汤,非常补身体。你也尝尝。”
“不错,这个更不错,鸡汤特别好喝!”
“还有这个,红烧野兔,也是从附近山上打来的,你尝尝这野兔子的肉,保证不一样。”
“不错!这兔肉好像是风干了以后,再用特殊调料处理了一下,很入味,很有嚼劲……伯父,我外公以前也经常上山打猎,调制的野兔肉也好吃,和伯母做的,味道不相上下。”
“哦,你外公也会打猎?”蓝父好奇问道。
“我外公也是住在山上的,靠山吃山,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现在还很健朗。”
蓝洛的家,以前确实挺穷的,为了供蓝洛上学,蓝父上山采药卖钱,偶尔打些猎物带到县城卖,再加上种地养猪,一年忙的停不下来,但也只能弄万把块钱。地里的粮食就是丰收了,也没办法运出去卖,那条山路太难走了,挑两百斤谷子走一天,也就百十块钱,还不如挖一颗中草药赚的钱多。
不过,附近的采药人不止蓝父一个,专门从事打猎的也多,经过一段时期的过渡挖掘,大山能赐予山民们的财富,也到了极其有限的地步,所以,这也导致了蓝洛没能实现读大学的梦想,高中毕业后,她就当兵去了。
这让蓝父很是愧疚,但他确实无能为力,常年的辛苦劳作,让他身体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候难受的不行了,去医院跑一趟就是几十上百,心痛的不行……为了省钱,他自己去山上找点草药熬成汤药撑一撑,这些年稍稍调养的好了一些,但让他去城里的建筑工地干重体力活,那肯定是不行了。
靠着蓝洛的在部队汇回家的补贴,家里的负担明显减轻了很多,至少小女儿的学费、生活费不用再担心了。
而且,去年蓝洛那次回家,带了五十万过来,家里所有人震惊了,蓝洛解释说在部队立了个大功,这是国家发给她的奖励,都是正经钱,可以放心地花。
听到父亲说这栋新房花了28万后,蓝洛有些责怪道:“爸,妈,我给你了你们五十万,你们都可以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了,干嘛在这个山里面建一栋这么好的房子啊?这不是太浪费了么?”
其实,老山庄里不是没有有钱人,但有钱人都带着一家老小搬城里住去了,就算是一些家里不是特别穷的,他们也不会将破败不堪的房子重修一下:一个是成本问题,另一个小山村迟早是要淘汰的,交通太不方便了。这些年,村里人陆陆续续都搬到了外面,现在还留在村子里的,可能不到五十户了。
蓝父在这个村子里盖一栋好房子的举动,完全是一种浪费,甚至在别人眼里显得傻气,有钱烧得慌,房子造好后,没有几个村民夸这栋房子如何如何好看这类的话,都是说“蓝老根家发达了,钱多的可以当柴烧了,能在城里买的房,都能糟蹋在乡下了。”
蓝父笑了笑:“城里不见得有乡下好,我一站在城里的马路边上,就觉得身体不舒服。山里的空气好、水干净,以后我就可以和你妈在这里养老了。”
蓝洛知道父亲的真正意思,他不想给自己添麻烦,把乡下的房子造好一点的原因,是希望自己回来看他们的时候,能有个好点的居住条件。
“爸,我以前可是说了要带你和妈妈去城里养老的!不仅如此,我还要给你们买一栋别墅,以后你们就住在别墅里,再也不待在这座山里受苦了。”
“好好好,如果真有别墅,我们就去你们的别墅里住。”说完,蓝父还笑着看了天明一眼。
天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蓝洛的妹妹蓝梦,还在县城的学校上课,要隔三个礼拜才能回家一趟,明年就要高考了,她的学习压力很大,估计过年都回不了家一趟。
“爸,妈,过两天我们一起去县城看看妹妹吧,我给她买的礼物还没给她呢,我们去给她一个惊喜!”
“好啊,小丫头可想你了呢,我们一起去看看她。”
……
第369章恋爱的感觉
本来,天明打算把蓝洛送回家了,自己也回自己的老家,不做停留。
但此时已经天黑,天明也在蓝洛家里吃了晚饭,要回去,只能明天回去了。
给天明安排房间的时候,蓝母把蓝洛偷偷拉到了一边,“女儿,你和那小伙关系发展到了什么地步了啊?如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那就让他睡你房间呗。”
蓝洛大汗,红着脸道:“妈,哪有啊,我们还只是朋友呢。”
“就是有也没关系啊,大丫头,你今年都26了,年纪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能上学了。你不如就和那小伙把事成了吧,早点生个外孙给我们抱抱。”
“妈~!我和他真的只是朋友。”蓝洛却始终没有在朋友面前加上“普通”两个字。
“好好,大丫头,那小伙确实不错,也挺能干活,你可别错过了啊。”
“妈~”这次,蓝洛的声音却小了一些。
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蓝家的房子造的较小,上下两层,一共是四室两厅,但腾出一间房间给天明住还是没问题的,只是舒适度一般般,没有自己家好。
第二天一早,天明起床之后,发现蓝父从村里的一家小卖铺里,买来了牙膏牙刷毛巾这类的东西,都是给他用的。
天明送蓝洛回家的时候,自己的东西一样没带,甚至一件衣服都没带,全放在了他的异能空间里。
蓝父蓝母看天明没带自己的东西过来,他们的理解是:这小伙为了送他们女儿回家,扛着一百多斤重的东西走了几十里山路不说,连自己的行李都不带了。这份心,实在是太难得了。
蓝母感叹道:“我们的大丫头有福气啊,遇上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男人,成熟稳重、懂事孝顺。关键还能吃苦,我这心里是一百个满意啊。”
蓝父深表赞同:“确实,人家大老远来这个穷山沟,没有嫌三嫌四,没说一句抱怨的话,还主动帮忙干活。我们可不能怠慢了他啊。”
不知不觉,夫妇俩已经将天明当成一家人看待了,于是,去村里的小卖铺,用两倍的价钱买了些生活用品过来。蓝父还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两身衣服,送到了天明住的房间,说这是给他准备的洗换衣服。
天明有些惊讶,赶紧解释道:“伯父,我不在这里待很久的,我今天——额,明天就要回去了,送蓝洛回来只是顺便。”
“明天回去?这怎么能行,你好不容易才来我们这一趟。我们还没好好招待你呢,过几天再回去吧,在这里玩几天,过几天再走。”
老山庄是个很安静的村子。村里年轻人很少,大部分都外出打工去了,以老人小孩居多,是一个典型的留守村庄。
因为少了年轻人。整个村庄特别冷清,甚至可以说……寂寞。
蓝父蓝母他们平时过的就很寂寞,因为蓝洛在部队当兵。蓝梦在学校读书,两个女儿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身边,日子过的像流水线一样,空虚乏味。
现在女儿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还说要在家陪他们四十多天,这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把他们给乐的……而且,天明这个小伙也给他们家带来很多的活力,从女儿的表现就能看出,这应该是她的对象了。
“好好,那我在这里多住两天,过几天再走。”
天明有些受不了蓝父蓝母那期冀的目光,再看到蓝洛在旁边不断示意,只能点点头答应了。
蓝父蓝母立刻高兴起来,然后让蓝洛领着天明在村子四周参观参观。
因为是冬季,山林间一片苍茫,万物寂寥,也没什么风景好看的,倒是村里有十几户行动不便的村民,蓝洛看到几位**十岁的老奶奶在吃力打井水的时候,忍不住过去帮了下忙,而村里有不少户这样的空巢老人,她便挨家挨户地问:“奶奶,要我帮你打水么?”
蓝洛这样做,一个是她心地淳朴善良,另一个她是一名军人,有着为人民服务的朴素想法,帮这些老人打水,只是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而已。
天明一个大男人,自然不能在一边干看着,也帮着干了不少活,因为他力气大,帮不少人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譬如一块重200多斤的废石磨,挡在路边很长时间了,天明稍稍用了点异能,轻松将这块石磨搬走,看到的人惊讶不已,一时间这一事迹传遍整个老山庄。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三天。
后山果林,走着走着,天明和蓝洛的手牵在了一起。
看蓝洛一脸羞赧的样子,天明还很少看到她有这种表情,再加上她的手又柔又软,天明总忍不住捏她两下。
难道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说实话,天明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大概是三年前,经历最后一段恋情的时候,天明觉得那种感觉应该不会再有了,再找一定要找个能结婚的,漂不漂亮都无所谓,别再碰到那种喜欢出去玩,喜欢逛夜店的女人就行了。
他一共经历过四段感情,最深刻的可能还是大学的那段初恋,那时候不懂什么是爱,不懂什么是开/房,精神上互相依靠,产生共鸣就行了,没必要急着在**上发生关系……结果,有位同学告诉自己,那位初恋,和一个高大帅气的学长走在一起了,卿卿我我。
一开始他还不信,当他真看到两人如胶似漆地走在一起时,初恋面若桃花的样子,清纯何在?
“我们只是比较要好的朋友而已?什么时候谈过恋爱了?”
这句话,竟让天明无言以对。
之后初恋意外怀孕,惨遭高富帅抛弃,她找到自己,求他送她去医院做手术,天明冷冷拒绝了:“你不再是我喜欢的那个人了,我为什么要送你去医院?”
这次,她无言以对。
所以。天明不太相信爱情这种东西,越纯真越假,走上社会后发现,在欲/望和物质这两样东西的冲击下,爱情在某个角落蜷缩着,不敢抬头。
“小明,要不我们在…在一起吧?”
蓝洛鼓足勇气,小声将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一脸晕红地看着天明。
蓝洛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对这个家伙上心了。可能是相处的时间长了的缘故,反正,有时候她很崇拜这个人,有时候也会抱怨这个人,甚至偶尔对他发点小脾气……反正就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感情,她说不上来是什么。
一开始她还没这么迫切,但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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