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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西游系统-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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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碰了碰侧脸,跟还在提心吊胆的佩瑶说道:“没事,看把你吓的。”
这话刚出口,佩瑶的眼泪唰的就滚落了下来,她认为墨非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才这么说,明明脸颊上已经被打得皮开肉绽,血都流到了脖颈。
一定很疼的,一定很疼的!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才会这样。”
“小仙子你不要难过,咱们大王这样才威武。”小贝倒先开口安慰她,因为在花果山里英勇才会受到其他猴儿敬重,而伤痕就是最好的勋章。
“小贝知道这鞭子伤不到大王,咱们大王英雄无敌,对不对大王?”
墨非微笑不答。
“伤了重明上仙,百花实在过意不去!只是重明上仙境界玄微,想来无碍。”
百花仙子再此向墨非施礼,递过来一只白色瓷瓶,“百花先前行事鲁莽,险些毁了花果山草木。这是先前曾在昆仑山取的十二滴灵泉之水,能助草木复苏,还请重明上仙海涵笑纳。”
“好说,好说。”
“那百花便会瑶池向王母复命了。”
……
百花仙子给这只白色瓷瓶,也是“小乾坤白玉瓶”,天庭里极为寻常的东西。
但其中灵泉却极有名堂,与观音菩提玉净瓶里的露水同源,滴了三滴在花果山瀑布里,沿河路而下侵润土地,使得整片花果山的折断的草木都恢复过来。
好东西!墨非站在崖头向远处望过去,这三滴灵泉之水不仅让草木恢复,还隐约蒸腾起一股仙灵之气。
“真是好东西。”他又赞叹了一声,然后才飞回龟壳洞府。
脸上的血已经凝住,而强大恢复能力已经让伤口逐渐愈合,只剩下几道红肿起来的印子,摸着火辣辣的。他对着铜镜子照了照,感觉脸胖了些。
“小美人,你说我挨着一顿抽,需不需要到天上闹腾一番?”
“你觉得呢?”
墨非捏着下巴,有些拿捏不定。
这会的任务是天庭拜官,可他跟孙悟空到天庭里拜官的经历完全不同。敖广没有因为金箍棒的事儿到天庭告他,黑白无常也没来勾他魂魄,他也没闹地府,所以玉皇大帝未必注意到他。
但闹?他好像没什么可闹的,连佩瑶的事情都已经解决了。
“想不出来有什么可闹腾的。”
“哇哦,那暂时就老实地在花果山待着。其实本系统认为你耐性不足,才一半年时间就想把事情做完,这种想法不对。你现在纵然是中等金仙的境界,不算低了,但是没有丝毫的底蕴积攒。”
系统顿了顿,“底蕴明白么?你统治的花果山,远不如西游记里孙悟空治下的花果山,他有六兄弟,还有七十二洞妖王。”
“这点我清楚,但是牛魔王那几人已经跟我结下梁子,什么七十二洞妖王也都是乌合之众,都没想过要去纠结他们。”
“所以你要多留点时间提升境界,小贝、萌物、花果山的猴儿们都可以发展么。”
墨非点头。
这是佩瑶从里面走出来,拿着治疗外伤的药膏,在对面坐下。
“你肯定觉得我很没用吧?什么事情都做不好,还会招惹是非,招来了惩罚又不敢站出去承担。”
“吃错药了你?”
佩瑶抿了一会儿嘴唇,半晌才又道:“今天其实不敢站出去承受五十仙鞭的,我真害怕,我开始以为我敢的,可看到黄巾力士抖动鞭子那刻起我就害怕了。那时候我不愿意站出去了,我自私地想着让你代替这惩罚。”
然后呢?墨非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我觉得我和瑶池的其他仙子没有区别,为了自保,可以变得很自私很冷漠。”
“哦?你这是在自我剖析啊,觉悟很高嘛。”墨非很柔和地笑着,但他这种笑容更让佩瑶觉得惭愧,不由得避开了目光。墨非抬手捏她的小脸。
“多大点事儿,至于么?人都会害怕的,没必要为这个自责。再说好歹你现在还是花果山的人,我怎么可能不护着你?”
“花果山的人?”
“对呀,你要给我当二十年丫鬟还债的,现在才不到一年,必须是花果山的人。”
“那……我不要二十年了,我一辈子都给当丫鬟好不好?下次,下次,再有危险责罚的话我会先站出来的,一定会。”
墨非一愕道:“你不想回天庭了?”
“不回,我以后就跟着你,只要你不赶我走,就一直跟着。”
……
(本章完)
第110章 初遇嫦娥
天河畔。
在天河畔天空的背景永远是黑色的,但璀璨的星河也永远悬在上面,那些闪亮星辰倒映在天河里,随着河水波浪涌动,就像梦幻般的水晶。
猪八戒的府邸——这时候还是天蓬元帅,就位于天河东岸,站在阁楼上就能够看到那些浮动星辰倒影的河波。
一层又一层……
当天蓬元帅数到第286次河波冲到岸上的时候,噔噔噔几声脚步从楼阶传来。
“禀报元帅,天河水军集合完毕。”一名水军小校在天蓬元帅身后跪下,被他庞大身躯的黑影遮着。
“知道了!”
天蓬元帅有些不耐烦。
因为水军集合就是要练兵,每月练七次,而他已经重复练了无数次手底下的八万水军,很无聊,简直比他数波浪的次数还要无聊。
他恹恹地披上铠甲,拿了九齿钉耙,走出府邸,门口已经有天兵把他的战马牵过来等着。这匹战马跟他一样无精打采,马头低垂,微微晃动着柔顺的马鬃,眼睛毫无战马的轩昂奔腾之色。
“老伙计啊!”天蓬元帅抚摩着马鬃,停了一会儿才跨上去。
马蹄声打打。
天蓬元帅的思绪就像马蹄般凌乱。
他已经记不清楚上次带着天河水兵打仗是什么时候,反正这好几百年里他都是在练兵练兵,无仗可打了,而尊贵的玉皇大帝也不会来天河检阅。
在这种漫长无聊的生活里,他每天所做的事情如出一辙,肚腩起来了,脑袋也变得肥头大耳。
没有尽头啊。
天蓬元帅叹了一声,已经望见集结完毕的八万水军,他们也和他一样无精打采,毫无士气,就像是吃了败仗。
但练兵是玉皇大帝的旨意,没有任何人敢质疑,所以也只能用这种消极怠工的态度来应付,他们麻木的如同人偶。当水军的战鼓响起来时候也是那么消沉无力。
驾,天蓬元帅喝了一声,但那马似乎也不愿意跑得太快,几乎是晃晃悠悠地到了阵前,鼻孔喷出一股乏味气息。
可那马还未停住脚步时,忽然往前踉跄了一下,把天蓬元帅掀翻在地。
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之后,天蓬元帅才醒过神——他之前是半睡半醒状态的,发现自己被摔下马,但那张肥硕的脸却忽然绽放出一抹鲜活的笑容,让他整个人都恢复了生机。
哟,今天有些不同哦。
他翻身起来,检查那马的情况,发现少钉了一只马掌。
瞪着这只没有钉马掌的马蹄,眼睛越张越大,里面露出如灼的兴奋之色,他简直想抱住马蹄子亲一口。这会他可有事干了,别看这事不大,里面文章多着呢!
天庭马匹全归御马监掌管,这马少钉马掌就是御马监头头的过失,必须找他理论,不行就闹到玉皇大帝这儿。
天蓬元帅几乎无聊疯了,抓住这么点小事儿,就像患失心疯的女人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儿子,死死不肯丢开。那怕离开天河一会儿,很短的时间都好,他对于天河以外的风景已经憧憬了好几百年,这回可算是得了机会。
这种病态心理促使他所有精神头都调动起来,大手一挥,今天不用练兵了。
随即便带着两名随从前往御马监,他走得很慢,贪恋地张望着天河外面的景色,感觉在漫长时间麻木的身体都复苏了起来,出来一趟真他妈妙。
真他妈妙啊。
他的眼眶都有些湿润,那洒下星海的天河他不是不喜欢,可待得太久也像监牢。
刚到了御马监前面,就听见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御马监里正堂管事正和主簿蹲在地上在赌骰子,虽然是一身的马粪味儿,但却看起来其乐融融。
那副情形让天蓬元帅妒忌的牙齿发痒,凭什么我堂堂元帅要在天庭边缘受冷落,你一阶御马监管事却如此逍遥?
“两个狗头!安敢玩忽职守罪!”他踹门而入,瞪着眼睛暴喝道。
御马监管事、主簿都是天庭最不入流的小官,见他震怒而来,吓得魂不附体哆嗦着跪在了他脚下。
管事道:“不知是天蓬元帅驾临,有失远迎,赎罪赎罪。”
“赎罪?你二人罪不可恕。”
天蓬元帅撩起衣袍坐到中央几案前,“今rb帅操练水军,竟被掀下了马,原来那马是少钉马掌。本帅掌管天河八万水军,代表天庭威严仪表,出了丑就是天庭颜面受损,你俩个狗头担待得起?”
管事、主薄随着他的移动,挪动膝盖使跪得方向始终朝着他。而这番话劈头盖脸砸下来,让他们支撑地面的手都颤抖起来。
管事的额头全是冷汗,吧嗒吧嗒地往下滴淌,也不敢抹。
陪笑脸道:“元帅息怒,元帅请喜怒,要打要罚都全凭元帅处置……卑职保证以后再不会出现类似事情,并将这御马监里最好的天马挑给元帅乘骑。元帅,您威风凛凛,名震天庭,只有最好的天马才配成为您的坐骑。”
“是吗?”天蓬元帅从鼻腔里冷哼道。
“当然是了,天庭里谁人不知天蓬元帅的威名,要不知道那准是聋子。”
主簿也附和着奉承道:“对对对,元帅您不仅威名赫赫、武艺高强,更是出了名的大人大量,就是那武德星君、佑圣灵官、托塔天王、还有瑶池里的仙子、月宫里的仙子等等提起您都是赞不绝口。如我等小仙更是视您为……为……为亲爹一样的尊敬与敬仰。”
“你话说的倒不错。”天蓬元帅抬手指了指主簿,目光极为轻慢,但他的职位比二人不知高了多少级别,轻慢理所当然。
“本帅很久没听过这么舒服的话,不过可惜,真是可惜啊,这些好听话话依然免不了你俩狗头的渎职之罪。此事本帅必须禀明玉帝陛下。”
什么?
管事、主簿听到这句顿时吓瘫了。
渎职可是要被革除仙籍的,在瘫了几分钟后他们迅速醒过神,一人抱住天蓬元帅的一条腿,涕泪泗流地哀求起来。
而天蓬元帅则冷冷地望着正前面,嘴角带着冷笑,他很想去凌霄宝殿瞧瞧,所以这件事就必须牺牲他们俩喽。
……
ps:(注:据说是因为猴子好动,能惊了马,让马活动起来避免遭受瘟疫,才有避马瘟——弼马瘟一说,所以在这里御马监的管事不是弼马瘟这称呼,那特指孙悟空)
(本章完)
第111章 故人相逢
天蓬元帅的随从把御马监正堂管事、主簿拉开,一路扭送往凌霄宝殿。
多久没到过凌霄宝殿了?天蓬元帅双手扶着大肚腩跟在后面,滴溜溜地转动眼珠,四处打量,肥硕大脸上腆起油腻笑容。
这时候天庭朝会已经结束,各正职大神正赶回自己宫殿,天蓬元帅见人就拱手打招呼,也不管熟悉不熟悉,吆喝的声音也很高,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出了天河。
路的经一道云烟弥漫的汉白玉石桥时,见有女仙站在桥栏畔看荷花,背影窈窕,白衣胜雪,只是背影便仪态万方。
这是谁啊?
天蓬元帅已经有几百年时间没见过女仙,咽了咽唾沫,不由地就像往旁边凑。
“仙子?”
“嗯,见过天蓬元帅。”
女仙转身盈盈颔首,声音非常清淡,而在她眉睫微垂的那个瞬间里,那种风情,立刻让天蓬元帅猛然瞪大了眼睛。
他好像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天河上空的星海,那片星海寥落而清冷的光,数千年,数万年,以凄美的姿态诠释着孤独。这女仙的就是月宫里的嫦娥,他认得,只不过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触过。
而嫦娥那回眸的风情,让他产生了一种或许错误的感觉:她会懂他。
“元帅?天蓬元帅?”嫦娥略微提高声音道,她并不喜欢天蓬元帅盯她的目光,那张肥硕的脸也让人觉得厌恶。
“啊,啊,很久没见过仙子了。”
“元帅你……”
那句话里已经带着几分轻薄之意,天蓬元帅回过神,顿时觉得有些失言,尴尬地解释道:“本帅、本帅是说在天河驻守几百余年,都没来过天庭大殿附近,好多神仙都很久不见,很久不见。”
“元帅还有别的事么?”
“没有。”
“那嫦娥就告辞了。”
嫦娥云袖一摆离开汉白玉石桥,空气里留下淡淡桂香。
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天蓬元帅的心思似乎多了些东西,很别扭,好久都没有回过神。等随从提醒了两句,才怅然若失地啊了一声。
“蠢材,你做什么?”
“回元帅的话,咱们不是要请玉帝陛下治御马监的管事与主簿之罪,还去么?”
这事儿?天蓬元帅差点忘干净,一拍脑门道去,然后就领着两随从往凌霄宝殿赶。
不过这一趟并未见到玉皇大帝,区区御马监的事儿还不值得玉皇大帝亲自劳心,派天庭刑罚死的神仙做过调查,确定二人渎职之后,便削去仙籍、贬下凡了去。
天蓬元帅仍回天河练兵。
又是漫长而无聊的日子啊,但这回他的心里有了念想,嫦娥。
……
花果山,溪畔龟壳洞府。
墨非脸上的鞭痕三五天也就消了,至于身体,本来也就安然无恙。
每天的事情都差不多,修炼混元决,承受地珠的记忆长河,修行先天七十二变。然后点拨小贝些拳法武艺——主要还是九式混元真意,让他传给花果山其他猴儿,免得他不在时候花果山遇到妖怪践踏。
日子变得平滑如水,转眼间又流过去三年半。小贝在这三年里成妖了,实力换算成仙力有320点,还学成四般变化。
这四般变化并非是只能变成四样东西,而是四种,先天七十二变,一变而万变,比如变人的话它能变成任何人。不过这四变也已经是它的极限,学不了更多。
小仙子佩瑶的境界也有所增长,修到了地仙境界,仙力500点整。
整片花果山也算欣欣向荣了。
到仲夏时节,墨非寻思又苦修三年,此时花果山很太平,应该给自己放回假。去哪儿呢?东胜神州民风朴实,没什么景致值得游历,他觉得该到南瞻部洲去。
南瞻部洲,大汉!
于是这天就带着佩瑶往南瞻部洲赶。
“佩瑶,你是什么时代的人?”驾着东极云穿过天空时,墨非闲问道。
“时代是什么?”
“你就当是朝代。”
佩瑶蹙眉思索了片刻道:“我出生时期是西周,周穆王时吧,那时候天下修仙的人还非常的多。”
“你怎么会修仙的?”
“我没修啊,我是偶然在山里吃了千年的紫何首乌就成仙了。”
运气挺好,墨非点了点头。
“主人,咱们要去哪儿啊?”
“哪儿热闹去哪儿,西汉最繁华的地方肯定是国都长安,咱们就去长安瞧瞧,吃吃吃,逛逛逛。”说道这里墨非摸了摸袖子,还好,带着银子来的。
约是四个小时以后,到了长安城地界,两人在离城外两里出落下。
走到城门前,从城门经过的人熙熙攘攘,装束与东胜神州的百姓全然不同,大汉的人明显更为气派、更为富丽。城里人头攒动,沿街望过去各式各样的摊子都有。
“还是咱大汉好!”墨非赞道。
进门,一路上东瞅西看,在每个摊子上都会站好大会儿。毕竟从骨子里来说他还是现代人,觉得这些东西非常新奇。
“佩瑶看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没有,有,我给你买。”
“哦?我看看。”两人站在首饰摊前,佩瑶盯着上面的各类首饰瞧,也没说特别喜欢的,只是有跟簪子跟她头上的青玉簪非常相似,便那起来端详。
忽然有个丰满的女人把她挤开了点,夺过青玉簪,向老板道:“把这个包起来。”
佩瑶皱眉,墨非转头打量女人。
“看什么看,本夫人瞧上的东西,轮得到你们两个乱看乱摸。”女人有二十来岁,衣着极为华贵,身后跟了两名丫鬟。那丫鬟的衣着都要比普通百姓好很多。
墨非淡笑:“有个先来后到吧。”
“哎吆,你还跟本夫人讲起大道理来了,信不信本夫人把你抓去充军。”
后面一群人围上来看热闹,有窃窃私语地议论,惹上谁不好,偏惹上这位夫人之类云云,这个年轻后生八成要倒霉了。
墨非听得清他们的议论,心想这女人怕是哪个大官的女儿或者夫人之类,很有意思啊,那张时常淡漠的脸露出很浓的笑意。
……
ps:(感谢书友3399……84的打赏!)
(本章完)
第112章 铸剑
“刁民,还看——”女人态度蛮横道。
刁民?墨非按住微皱的眉角,堂堂中等金仙被一介凡间官宦女子如此呵斥,这怕是西游世界史无前例的。
“别离她。”佩瑶拉了拉他的袖子。
“也是,我不该跟她一般见识。”
这位年纪轻轻的女人很像是独守春闺的怨…妇,某种生活长时间得不到满足,满脸的幽怨刻薄,出来似乎就是找事的。不愿作罢,抬手拦住两人。
“小贱…婢,你也敢对本夫人这么说话?真是不知道死活。来啊,掌她的嘴。”
她瞪着佩瑶,佩瑶并不愿意多惹是非,推开她的手臂就继续往前走。她的两个丫鬟想拦,也被轻易闪了过去。
“你这人可真是胡搅蛮缠,那簪子你既看上了,我们不要就是,为什么还要这么没完没了的。”佩瑶道。
“哎呀呀,小贱…婢你知道本夫人是谁么?本夫人是海西候的正室夫人。”
“我不认识。”
女人以为拿出这个身份就能把两人吓得跪地认错,谁想呆萌的佩瑶直接回了这句,墨非更是抱着手臂大笑起来,她不由涨红了脸色。
“刁民!本夫人要把你们抓去充军!”
墨非好在笑。
但心里却已经思索起海西候……
这海西候应该叫做李广利,妹妹嫁给了汉武帝,很得宠,沾妹妹的光曾被封为贰师将军征讨大宛。但这人是历史上著名的草包,没打过胜仗,最后还投降了匈奴。
说曹操曹操就到,这时一位形貌颓废、满脸酒意的青年人走了过来,正是李广利,腰间悬在侯爷的腰牌呢。
“夫人怎么回事?”
“侯爷,这两个刁民要跟妾身作对。”
什么?好大的狗胆啊!
就是打候爷府出来一条狗,外面的人也得让着顺着。李广利喷出一口酒气,揪住墨非的衣襟就要动手打。
“不长眼的狗东西。”
“对,你这不长眼的狗东西。”墨非捏住了李广利的拳头,只是此时周围都是普通百姓,没有动用仙力——也不需要。
周围的人不由都为墨非捏了把汗,怎么这么糊涂,连皇亲国戚也敢骂。
那李广利更是怒火大盛,区区草民竟敢跟他动手,这不是翻了天么?反手抽出佩剑就劈向墨非,当街杀人在他这种皇亲国戚眼里也不算是大事儿。
不过墨非已经一脚踹在了他肚子上,身体向后倒射,撞到墙壁撞得七荤八素。
啊——
海西候夫人尖叫起来,围观的百姓迅速退散,这祸可惹大了,再不离开恐怕等巡街的军爷来了也会祸及他们。
“狗……狗杂禾中,你等着。”李广利扶着墙壁站起来,目光阴沉,踹了随从一脚喝道赶紧他妈报官啊。
“狗杂禾中,你就等着被满门抄斩!”
等着,墨非淡笑。
不多时一队人马手持刀剑的人过来,为首是为年少将军,见了李广利也并未下马,反而是李广利向他行礼。
“哼,这是我朝最骁勇的将军,别说你会点三脚猫功夫,就算是千军万马也斩了你的狗头。将军,您可一定要为我出气,这人,就是这人他辱骂咱们大汉皇室。”
“真是这样么?”年少将军用马鞭轻轻拍打着马头,有些怀疑道。
海西候夫人道:“真是这样,这人猖狂的很,不单辱骂我们李家,还说什么卫家也不过仗着妇人之力而已。”
“放肆!”
“将军息怒,不是妾身说的,他说的。”
墨非转过身,含笑冲少年将军摊了摊手。
“你们说是他?”年少将军从战马下来,一身戎装、气宇轩昂,不知道比李广利那草包要强多少倍。
正是大汉冠军侯霍去病。
其武功卓著自不必说,本身武艺在大汉也少敌手。李广利以为墨非只是会点武功的凡人,绝对不是霍去病对手,况且周围还有百余名精悍的霍家军,肯定在劫难逃。
得意的笑起来:“就是这狗杂禾中,霍将军,他就来您都敢侮辱,还请务必狠狠地教训他,然后凌迟处死。”
“好——”霍去病扬起马鞭。
啪的一声脆响。
这一鞭正抽在李广利脸上,登时就抽得皮开肉绽,踉跄着差些栽倒。他懵了。
“霍将军,你……何故打我?”
“你敢打我相公?”李广利夫人嚎叫道。
霍去病剑眉一斜,冷声道:“本将有什么不敢?每一剑砍了他,已经算是今天心情好,滚!”
李广利捂着脸道:“可为什么?”
他虽然算是皇亲国戚,但是地位跟霍去病相比还差的太远,虽然心里恨得痒,但态度依旧变现的很恭谦。
“为什么?瞎了你们的狗眼,此人就是当年助本将击杀匈奴休屠王的墨上仙。”
“上仙?”李广利夫妇更懵。
“以后你夫妻二人再敢颠倒是非,可别怪本将剑下无情。”霍去病明白李广利夫妇是什么东西,又喝了他们一声。
……
酒楼,天字号雅室。
霍去病亲自为墨非斟了杯酒,说道:“近四年没见,墨上仙怎么忽然到长安了?”
“偶然有了兴致,就来看看。”墨非很尊重这位年少将军,也为他斟了一杯酒,说请。然后打量他的脸,虽然神采俊秀,但气色已经不大好。
三年多他们相遇时,霍去病十九岁,那么此时已经快二十三岁了。
在华夏抵御外敌的历史上,这位年轻将军就像中央的大星,两千年后依然会光辉熠熠,但他的生命却只有二十三岁。
“霍将军……”墨非有些犹豫。
“上仙有话要说?”
“嗯,但不算是什么太好的消息。恕在下直言,霍将军长年征战身体底子消耗太严重,怕是不能长寿。”
霍去病正举杯喝酒,听到这话,连手上的动作都没有丝毫的停顿,只是轻轻叹了一声,然后一饮而尽。
“墨上仙,本将并不怕死。本将见过很多兄弟,今天还在军营里操练,到明天就被匈奴人的剑刺穿胸膛。本将已经将性命交付沙场,只是担忧本将死后那匈奴人又会侵略我大汉河山、欺凌我大汉子民。”
……
(本章完)
第113章 白无常
沉默。
墨非捏着酒杯半晌没动。
身为现代人,他肯定没有古代将军那样家国天下的壮阔襟怀。但霍去病的话就像塞外的猎猎雄风,能让他感觉到颅中血热。
同时,还是有些惋惜。他把酒杯里的酒饮尽,问系统是否能把霍去病续命。
“哇哦,你就是拿九转金丹给他都没有,他本是天上将星,命运早就已经是安排好的。”系统懒懒应道。
“可我想帮他。”
“帮他就等于害他。”
墨非不解道:“为什么?”
“哇哦,本大系统要怎么跟你这笨蛋解释呢?霍去病的命数是被定好的,就算你能医好他身体的损耗,但改变不了他二十三岁死的结果,只是死法不同而已。他本应该战死沙场,留名千古,但如果换一种死法……万一皇帝给他来了兔死狗烹,历史上名声也不好。”
真是扯淡,墨非捏着酒杯连饮三杯。
霍去病举杯作陪,言笑间仍是英姿勃发,似乎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并不多在意。
这几年他把匈奴打怕了,只需再有一战,匈奴人几十年内都没有东进之力。铮的一声,他把出锋芒锐利的青铜剑,直竖于两眉之间凝目看着。
“拼我霍去病一身之力,换大汉边关几十年的清平,死得其所。”
“霍将军英武。”
他的话,他做到了。
这位年少将军将侵扰大汉的匈奴人,几个王庭连根拔起,使这个凶悍的马上民族几十年都喘不过气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在他身上就是最好的体现。
“霍将军,我可以看看你的剑么?”墨非说道。
有何不可?霍去病将剑递过去。
青铜剑光泽流转,剑锋比一般的剑要略薄些,剑柄上裹着牛皮。因为经常使用,所以这层牛皮被磨得很柔软,拿在手里感觉很舒服。
这把剑应该代表了凡间高超的铸剑技艺,但终究还是差些。
“这把剑能把人给拦腰斩断么?”
“上仙开玩笑了。那匈奴人并没有重甲防护,所以剑就不需要有破甲的威力,剑就铸得轻薄,不说把人拦腰斩断,就是嵌进马骨头里恐怕都会折。”
霍去病笑了笑,“不过上仙别小瞧我大汉将士,他们剑术精妙,绝不会总出现那种倒霉的情况。”
“嗯,但这把剑……佩瑶,你把你的青簪玉拔下来给霍将军瞧瞧。”
“主人,你不是想把我的剑送给这位将军吧?这可是王母娘娘亲赐的,不可以给别人的,真不可以。”
“就看看,你那小气样子!”
那还好,佩瑶有些不乐意地把青玉簪拔下来变成长剑,鼓着腮帮白了墨非一眼,她尤记得墨菲用青玉簪烤蝗虫的情形。
“好了吧,给你们看。”
此剑一出,满室生霜,青色的剑光如水般从流淌下来,辉映在三人脸上。好剑!霍去病不由地赞叹,他家中兵器收藏甚为丰富,但也没见如此宝剑。
接过去转臂一振,犹如琴音鸣响不绝。而在几秒钟后就见桌上的青铜酒樽、陶瓶断裂成了两半,切口平滑如镜。
这?霍去病更为惊讶——仙家兵器自然有特异之处,佩瑶这把剑挥动间剑气纵横,他转臂时已经发出一道剑气,自己并不知道而已。
“好剑,真好剑呐。”
“是我的……”佩瑶诺诺道,像是担心霍去病不把剑还给她。
墨非抬手敲了下佩瑶的头,笑道:“咱好歹也是仙子出身,别这么丢人行么?就是让霍将军鉴赏而已,能少你一块肉。”
又和霍去病说,“我这丫头小心眼,霍将军别介意。”
霍去病畅怀大笑,扫了一眼面色有些委屈的佩瑶,把剑递还给她。堂堂大汉将军岂会贪恋小姑娘的剑?况且这柄剑的风格温婉,显然是女子佩剑。
“小仙子的剑果然不凡。”
“还算凑合吧。”墨非道。
佩瑶更不乐意:“什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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