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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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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难道还指望着像姜子牙那样八十拜相不成?失败,最差的结果不过是继续穷困潦倒下去,回到长安靠卖名气和诗文为生。而一旦经深思熟虑准备的应对之策能够成功的话,高适相信,自己从今往后,在河西军节度使帐下的待遇,绝对将是另外一番光景。

当一个人已经输无可输的时候,往往是赢的开始。因为此刻他的心态最佳,无人能够击败。今天,高适赢了。他先用自己不卑不亢的态度,成功遏制住了哥舒翰的怒火。然后又利用对方闯了祸却不愿意令事态失控的贪心,成功地将矛盾转向了吐蕃。在有了共同的外部目标时,人们就会暂时放弃互相倾轧。这同样也是三年小吏生涯,给他留下的人生财富之一。很显然,哥舒翰、杨国忠和封常清这种位高权重的人臣之间,此规则也同样适用。转移矛盾的手段有些上不得台面,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扯出了什么“山东将门”这类子虚乌有的谎言。当目标达成时,那种从心底涌起来的自豪感,却绝对令人飘飘欲仙,脚步越来越轻松。

一边大步前行,用心中的自豪来抵抗外边的寒风。高适一边继续暗中盘算自己下一步的举动。有了哥舒翰在上边撑腰,阳关城的守军便有可能过一个肥年。而在粮草辎重无缺的情况下,明年春天起,凭借重新开启的楼兰古道,通关税金也可能完成从完全干涸到涓涓细流的转变。如果哥舒翰的信任能持续不减,让自己在阳关城都督的位置上再干上三年的话,也许,阳关营将有机会成为节度使帐下数一数二的强军,至少在武器装备和作战经验两个方面,不会再逊色于其他同僚太多。(注1)

此乃高适认为自己能给予哥舒翰最好回报。比帮着他拍杨国忠的马屁要有价值得多。即便能跟杨国忠结为一党又能怎么样?对哥舒翰而言,不过是头顶的官衔再加一级而已。他已经是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辅国大将军。无论实职和散职,都接近于人臣之顶。再多,增加的也只是虚名罢了。而手中有一支到数支百战百胜的强军,却可以令其荣宠长盛不衰。甚至在告老还乡,或者功成身退之后,还能有一批曾经的部将,协力维持其家族和后人的富贵荣华。

比起杨国忠的青睐,后者无异于更实惠得多,也更可靠得多。关键是,如何才能让哥舒翰完全明白其中道理。大将军与自己的出身、阅历不一样。高适清楚地明白,像哥舒翰这种父亲做过安西镇副大都护,母亲曾经贵为一国公主的天之骄子,不会像自己这种潦倒半生的下品小吏一样凡事先求稳妥。他们习惯了那种飘忽云端的感觉,亦总是想着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节度使、大将军,然后是国公、然后是郡王,再然后……

接下来已经不言而喻。高适希望永远不要有那样一天。然而,河西军中突厥血统将领都得到快速提拔的事实,却令他感觉到了一种潜在的风险。即便有了真凭实据,道义上,他也不能揭发与自己有恩的谋主。何况现在只是妄自揣测。所以,眼下他所做的,也只能是尽量将哥舒翰往更安全的道路上拉,而不是看着他在那些曾经的突厥王族怂恿下,距离正常方向越来越远。

由于兴奋的缘故,高适的思路越飘越远。保证哥舒翰的前途安稳,才能保证自己安稳。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不指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替朝廷镇守一方的诸侯,但是,却希望自己能在河西节度使帐下,平安混到致仕。做过一任实授都督,并且能跟河西军众位将军、刺史们打好关系,自己的后人在仕途上肯定要比自己平坦许多。并且手头也不会像自己那般忽紧忽松。

想到得意之处,高适忍不住面露微笑。对于身后急促追来的脚步声,几乎充耳不闻。这下,可令在他背后喊了好几声的同僚,忠武将军鲁炅有些恼火了,重重地咳嗽了一下,大声说道:“好你个高达夫,得意便忘形么?信不信鲁某随便几句话,便可以让你今日所谋,全部付之流水?”

“谁?”高适终于听见了最后半句,愕然回首,“原来是照临公,您什么时候从节度使大帐告辞出来的?请恕高某耳背,居然没听见照临公的招呼!”

“行了,别跟我装傻了!”虽然官职远在高适之上,忠武将军鲁炅却没有半点儿架子,冲着对方懒懒的挥手,“你刚离开,我就找借口跟出来了。为了不引人注意,连个贴身侍卫都没敢带。只是没料到你这穷鬼,居然身边也连个伺候笔墨的小厮都没有。结果白喊了你好几声,都没人帮着提醒你!”

“是高某一时走神,得罪,得罪!”见对方不像是打算兴师问罪的模样,高适笑嘻嘻地拱手。“不知照临公有何赐教?属下愿意当面领受指点!”

“指点个屁!”看不惯高适身上那套隐形的铠甲,忠武将军鲁炅破口大骂,“你这满肚子花花肠子的家伙,我哪敢在你面前卖弄?今日追你过来,只是为了跟你说句实在话。今后你高达夫那边无论缺什么,辎重也罢,粮秣也罢,甚至大筐的铜钱,只管给鲁某言语一声。多了没有,挤个一二十车的出来,估计也不至于太为难!”

“多谢照临兄仗义!”高适楞了一下,立刻长揖及地。鲁炅在河西军中,算是中原将领的核心之一。得到了他的青睐,自己日后在哥舒翰帐下行走会顺畅得多。但是,无功不受禄。突然抛出这么多好处来,对方想要自己付出什么?

仿佛看穿了藏在高适肚子里的困惑,鲁炅笑了笑,轻轻摇头,“鲁某今天没想到,你一个终日与笔墨打交道的文人,居然比鲁某还有胆子。鲁某一直想跟哥舒翰大将军说的话,想做的事情,都被你说出来的,并且做的比鲁某更好。鲁某佩服之至,无以言表,干脆来点实际的给你。也算对你马上荣升为阳关城正式都督的一份贺礼!”

高适又楞了楞,再度补了一个长揖,“如此,高某就愧领了。他日若有用得着高某之处,请照临兄尽管言语!”他没想到,身居高位的鲁炅,居然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想法。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敢挑战哥舒翰的权威,十有七八是骨子里的书生气发作。而武将出身的鲁炅,心思居然同样的火热!

鲁炅快速避开半步,然后以平揖相还,“达夫兄不必再客气了。说实话,让你这个初来乍到的文人领头,鲁某已经愧煞。你我,毕竟同是汉家儿郎!”

“汉家儿郎?”高适眉头一皱,心中猛然涌起一股警觉。如果得了对方些许好处,就要结成一党的话,他可不敢继续奉陪。毕竟这里是哥舒翰的地盘,而后者身上流淌着不折不扣的突厥血脉。

“知道鲁某为什么要这么说么?”看了看高适脸上的表情,鲁炅低声轻叹。“非鲁某刻意拉你为同党,而是想要跟你交代一下这里的实情罢了。你们文人有句话,叫做‘春风不度玉门关’。自从咱大唐开国以来,西域这地方总是流血不止。很大原因便是,肯来这里,并且愿意在此扎根的汉家儿郎,实在太少了!”

说到此,鲁炅眼睛中涌上一丝淡淡的无奈,顿了顿,继续叹息着补充:“然而朝廷自开元年起,却不体恤守边将士离家万里的辛苦,一味提拔部族将领,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几十年下来,积弊已成。此刻看上去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无暇西顾。鲁某恐怕,数代大唐将士前仆后继在此洒下的热血,就要白流了。”

“鲁兄……”高适低低地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回应。他再度被对方的话语给震撼了。原来有人看得比自己还远!自己保护王洵,想方设法弥合封常清与哥舒翰两大节度使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凭着内心深处的直觉行事而已。然而武夫鲁炅,却已经把此事上升到大唐疆土得失的高度。这是何等锐利的目光?!!没有了中原人存在的西域,可能还属于大唐么?自从太宗皇帝陛下征服西域以来,铁勒、后突厥、突其施还有现在的回纥缕灭缕兴,这波刚消,那波又起。害得汉家儿郎反复为西域流血,还不是因为此地胡人多,汉人少的缘故?!

……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反复咀嚼鲁炅的话,忽然间,高适浑身上下宛若遭受雷击。

眼下中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长期四处游历的他,可以说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大唐朝廷,已经身染痼疾多时了。很多人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其中流露出来的暮气,却没人能有拉住他,阻止其继续沉沦下去的办法。

于是,大伙在盛世的欢歌中,一道醉生梦死。世间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危险的降临,而束手无策,甚至连示警声音都发不出来更为悲哀?!!

‘……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那时,恐怕只能指望已经身在西域的汉家儿郎。比如王洵小子,还有他身边那些飞龙禁卫!虽然眼下还不顶事,可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的种子!’

想到王洵那尚嫌稚嫩的面孔,高适的目光,又立刻又明澈起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做了一件比预想中,更为有意义的事情!洒下种子,收获希望。“不妨,汉家,自有很多热血男儿在!”无意间,一句话从他嘴中溜了出来。吓了他自己一跳,也吓了忠武将军鲁炅一跳。

“你说什么?”忠武将军鲁炅后退半步,惊诧地追问。

“我说,我放走的那几个小家伙,现在估计已经到达焉耆了!”高适笑了笑,目光慢慢地投向远方。

冬日的太阳已经垂到了大漠边上,红红的,圆圆的,像一团凝固的火种。天边所有云朵都被这块凝固的火种点燃了起来,从西向东,将倒扣着的天空烧得通红通红。

此刻,天上的诸神也许睡着了。地上有人却还醒着。

注1:都督,类似于总管。在唐代是个可大可小的官职,主要适用于地广人稀之所。由朝廷委派坐镇一地,全权负责军务民政。多用于归化大唐的少数民族头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上)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世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做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品相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荡妇!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如果一只白鹤,被关在了笼子里,还能有翩翩之姿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的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长达两年的某个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冷与灰暗。随着腰肢的抽搐,身体内的血液越来越热,杨玉瑶将另一只手向某个湿润的位置探去,让指尖的火焰点燃藏在灵魂深处眷恋。瞬间,有道闪电劈开了黑暗,照亮了记忆中他的身影,强壮,魁梧,如同块岩石般可以遮挡住所有风雨。这一刻,他的身影跨越万水千山,张开双臂,将她的灵魂紧紧抱住,揉得粉碎,却令她甘之如饴。她不想挣扎,宁愿在他的怀抱里窒息。然而现实中的身体却在这一刻抽得更紧,喉咙处也喷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

很轻,但伺候在外间的小婢女香吟却已经有所察觉。叹了口气,解掉衣服,慢慢地走了进来。在卖入虢国夫人府邸之前就久经训练的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也懂得如何取悦女人。虽然实践的机会不多,但胜在技术专业。

一双娇艳的红唇吻住了杨玉瑶露在被子外的锁骨。她迅速将双臂抽了出来,重重地揽住小婢香吟的脖颈。紧闭的双眼内,雷万春的身影一下子更加真实。每一下抚摸,都历历在目。看不见的现实中,红唇从她的锁骨位置继续下探,吻过胸口处两点殷红,吻过小腹处隐约的曲线,最后停留在火焰燃烧最剧烈之处。

随后,她俯下身,紧紧压住了小婢女香吟的头颅,与对方一同迷醉,一同发出尖利的叫喊,一同飘进某个支离破碎的梦里,长醉不醒。

当另外一个贴身婢女药痕将宵夜端进来时,已经到了酉时三刻。虢国夫人主仆重新梳洗打扮,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一边用餐,一边开始谋划今晚如何压榨猎物的细节。自打哥哥杨国忠做了宰相之后,她的任务更加繁重。虽然整个京师之中,除了贪得无厌的李三郎之外,已经再没有第二个人敢主动打她的主意。但是,为了让杨国忠的位置更加安稳,她却需要不时在各种欢宴上露一次面儿,哪怕是让所有人都看得着急却吃不到嘴,也要能巩固杨氏与其他权臣家族的关系。(注1)

在互相之间都有利用价值之时,联盟最为牢固。作为一个有着倾国倾城之名的美人,杨玉瑶的出现,往往可以加快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让杨氏一门稳赚不赔。当然了,这其中也需要一定的技巧,然而,对于已经把一切看开了的她,每次不仅能应付得轻松自如,而且还能顺带着替自己赚到很多应得的东西。

今晚的宴会主人叫贾昌,以交游广阔,消息灵通而闻名。在杨国忠对付李林甫的“战斗”中,此人提供的情报居功至伟。更令杨国忠看中的是,此人非常懂得进退,从来不漫天要价。在李林甫被皇帝下令掘墓鞭尸之后,居然没有立刻凑上前邀功领赏。而是恭敬地退到一边,直到杨国忠想起他时,才替族中一位远房弟弟,讨要了一个岭南某县的实缺儿。

这种对于京师官员来说,类似于流放的差事,杨国忠手里攥着一大把。因此随便便就指了一处还算富庶之地,派了贾昌的弟弟去做县令。

功高赏薄,实在不该是宰相大人的做事风格。更何况贾昌凭着一手训练斗鸡的本领,在皇帝陛下眼中也有一定地位。几天之后,杨国忠自己又觉得很过意不去,再度向贾昌许诺,准备将他的那位弟弟调任到洛阳附近补一州刺史。但是,贾昌却笑着拒绝了。“我那族弟,连续三次进京,连个进士都没考中。做个县令已经是破格,如果做了刺史的话,我怕传扬出去,影响国忠公的贤名。毕竟,眼下是您老刚刚接手一个烂摊子,正需要做出点儿实际成就来的时候。贾某的一点儿私心,无论如何都要先往边上放一放!”

“成就?”杨国忠当时的脸色,如同在睡梦中刚刚醒来一般,充满了迷茫与困惑。

“国忠公难道不想青史留名么? 自古以来,有哪个做了宰相的,不想被万人敬仰?” 贾昌当时后退了半步,笑着反问。比杨国忠矮了近半的影子,顷刻间被烛光拉得老长。

注1:李三郎,李隆基的小字。

第一章 白虹 (一 下)

一句话,登时将二人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老大一截。在没能取代李林甫之前,杨国忠的确终日想的是有朝一日重权在握,如何大摆宰相威风。而现在,他却更多想的是如何在宰相这个位置上,留下些与前任不同的东西。

但是,想达成这个愿望是谈何容易?!!且不说在长达十九年的宰相生涯里,权相李林甫已经将前几任留下的巨额府库盈余挥霍得一干二净,并且将吏治从朝廷到地方都败坏得百孔千疮。单凭杨国忠本人的背景、才华以及在士林中的声望口碑,亦无法像李林甫在任时那样做到令出随心,无论正确和错误都没有敢于阻挠。

而贾昌的出身和经历与杨国忠可谓同病相怜。二人父辈的身份都不高,家族中没有过硬的背景可凭借;二人都是取悦了大唐天子李隆基,才登上了高位。二人都没读过太多书,肚子里没那么多道德说教。二人的道德品行都不足以服众,开始出入朝堂时背后总有一大票人指指指点点。更重要一条是,二人都对那些所谓的饱学名士看不上眼,宁愿跟市井无赖攀交情,也不愿跟后一种人有任何瓜葛。

想到贾昌跟自己的境遇曾经有很多相似之处,杨国忠笑了笑,坦诚地询问,“你有比较稳妥的办法么?要知道杨某并不是不想做事,而是李林甫老贼留下的完全是一个烂摊子。这些日子来,杨某每天光是给他补锅,就累得晕头转向了!哪里还有精力再琢磨其他东西!”

“那要看国忠公是需要一剂猛药,还是一剂秋梨汤了!”贾昌得意地笑了笑,抛给杨国忠一个颇为有趣的选择。

“什么是猛药?什么是秋梨汤?”杨国忠眉头轻皱,愈发觉得眼前这个人有意思起来,“不妨都说给杨某听听,若是可行的话,杨某肯定不会吞没你的功劳!”

“功劳就不必了,我就这么丁点儿个小个头,放在越起眼的位置,招来的嘲弄越多!”贾昌苦笑了一下,轻轻摆手,“我只是想借国忠公之手,完成自己回报陛下恩德的心愿而已。”

看到杨国忠满脸惊诧,贾昌耸了耸肩,得意的笑容背后透出一缕难以掩饰的寂寞,“所谓猛药,就是见效快,药力狠,但稍有不慎,便可能会令朝廷伤筋动骨的方子。贾某总结为二十四个字,整肃吏治、重振朝纲、广开言路、选贤用能、精练禁军、削弱藩镇。具体的办法就是……”

“不瞒贾兄,以本相目前之力,恐怕一条也做不到!”没等贾昌把话说完,杨国忠立刻苦笑着打断。他府中也有一群颇具眼光的幕僚,贾昌今日所提六项,大伙在言谈中也曾多有涉及。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除了大力提拔自己看重的人才这项不会遭到太大阻力之外,其他任何一项,都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朝廷倒未必伤筋动骨,他杨国忠好不容易到手的权柄,恐怕就要丢得精精光光了。

贾昌先是一愣,然后摇头苦笑。他本来也没指望杨国忠这个人太有担当,只是预料中的事情发生之后,心中依旧有些不是滋味。杨国忠也明白自己辜负了对方的一番好意,讪讪地笑了笑,低声解释:“给我五年时间,五年之后,贾兄今日所提之策,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去实施。然而现在,局面已经是积重难返,贸然下猛药的话,恐怕未必治得了病,反而会伤到五腹六脏。”

“也倒是!”贾昌轻轻叹了口气,将双臂倒背于身后,本来就矮小的个头看上去愈发孱弱。

“呵呵,你还是说说秋梨汤怎么熬吧,毕竟这个更顺口些!”杨国忠陪着干笑了一声,继续追问。

“既然叫做秋梨汤么,自然是滋补的成分大。顶多让病情继续拖下去而已,实际上根本起不到治疗的作用!”贾昌又笑了笑,轻轻点头,“办法简单,保证不得罪任何人。李相在位之时,用人完全依赖个人观感和有司对其的风评,实际上根本没有具体操作规则可循。很多地方官员在司马、知县一级徘徊到致仕,也看不到丝毫升迁的指望。国忠公若是想收百官之心,稳定朝野秩序的话,从这方面着手,倒不失一条捷径!”

“收百官之心?”杨国忠最希望做到的便是这一点,立刻上前抓住贾昌的肩膀,大声追问,“如何去做,贾兄能否说详细些!”

“我的骨头,国忠公,我可经不起你这么折腾!”贾昌赶紧后退数步,惨叫着挣脱杨国忠的魔爪,“其实很简单,只是国忠公身在局内,不像我这个旁观者看得那么清楚而已。凭资历熬年头就是了。越是久久不得升迁的人,对李相怨恨越大。而他们又的确非常有治政经验,参照为官的年头多寡依次提拔,谁都能看到希望,谁都说不出什么怨言来!”

这倒是个切实可行之策!关键是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并且迅速有效。原来李林甫当政之时,选拔官员的手续非常繁杂。六品以下官吏赴京应选,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然后吏部拟官注籍。既注唱名,三唱后冬集,以其名报仆射,再由门下省上报皇帝,然后依旨授官。整个过程从春到秋,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打点到位,或者由于没讨得李林甫本人的欢喜,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或者长时间被搁置在京师,得不到任何结果。

所以,很多底层官员在任期结束后,宁愿想办法行贿上司,原地踏步,也不愿意入京述职。原地踏步虽然没有升迁指望,但也不会出现大的起落。而赴京述职的话,稍有应对不甚,便可能如同囚徒般被困在馆驿,进退不能。直到他自己完全对前途绝望,主动请求返回故乡去做一个平头百姓,方才算逃离生天。

如果依照贾昌的建议,把在职官员考评升迁的规则,改成凭资格熬年头。标准便立刻清晰了许多。并且操作过程当中人为干涉的因素也减弱到了极低的程度。原本需要历时半年多的选拔,恐怕半月之内就可搞定。虽然有可能得罪一些在原来选拔过程中上下其手的家伙,但比起被提拔者的感恩戴德来,这点儿怨恨简直微不足道!

杨国忠心思转得向来不慢,否则也难以从一个市井无赖爬上当朝宰相的高位。略作沉吟,就将‘秋梨汤’的中的利害得失考虑得清清楚楚。他现在最需要的便是在朝中提拔一批支持者,借此巩固自己来之不易的地位。贾昌所献“秋梨汤”,可谓雪中送炭。至于这个方子的疗效好坏,暂时可以不在考虑之列。毕竟大唐朝的骨头架子还在,虽然比起开元年间虚弱了许多,但是一时半会儿不可能倒掉。待自己的地位稳固了,积聚下足够的实力,再痛下猛药替国家疗伤不迟!

“多谢贾兄!”给了对面的矮个子一个友善的微笑,杨国忠低声说道,“这番指点之恩,杨某心里记下了。你既然不在乎官职高低,杨某也不勉强于你。这样吧,以后内庭所用柴薪杂物于民间的采办之事,就交托给贾兄来管理。反正你已经在陛下身边行走多年,知道陛下和内庭所有重要人物的喜好!”

“如此,贾某再客气就显得矫情了!”贾昌笑了笑,冲着杨国忠长揖及地。皇宫内所需的大宗物资采买,一向是由高力士等首领太监负责。但毕竟有很多日常所用的粗笨之物,如木炭、粮食,马桶水缸等,是太监们或者不方便,或者懒得去管的。这些东西往往价值不高,然而胜在用量巨大。经手人随便在上面刮一刮,就是整桶整桶的油水。

原来负责此事的是李林甫的族中子侄。如今李林甫已经皇帝下令被刨棺鞭尸,先前的一众党羽自然是树倒猢狲散了。朝中很多颇具慧眼的人物,便替自家人盯上了这个留下的肥差。杨国忠一直将其握在手里没有给出,今天心情高兴,立刻将其作为酬谢,交托到了贾昌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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