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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系统(宅男)-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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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爷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当初离开秦汉大酒店时说过的话?”

哪句话?

“秦苍,你确定要赶我出去?”

“只要踏出这个门,那么即便你以后用八抬大轿来请,我也不可能再来。你,可得考虑清楚点!”

也许秦风、秦雨乃至秦苍都不记得了,但星爷却依然记忆深刻。

他是从秦家一路打出来的,与秦家在国外的分部已经结下了仇,别看他救了秦风和秦雨,他心里对秦家当初的态度依然耿耿于怀,当初几乎是被赶着出来的,如今还想把他请回去,那可比登天还难!

他不找秦家麻烦已经算是给秦家面子了,好马还知道不吃回头草,更何况人呢?

秦风脸色惭愧:“当初的事,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秦雨诧异地看了哥哥一眼,似乎想不到哥哥竟然也知道认错。

“行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没必要再提了,我还是那句话,这辈子再也不会踏足这国外的秦家半步。你们以后也自己小心点,要是再遇到什么危险,我可未必会救!”星爷神色高冷,说完便转身欲走,“你们回去吧,顺便告诉一下秦苍,让他好自为之。”

“等等……”秦雨大喊道。

可惜星爷几人依旧走远,并未停下。

秦风低头自责道:“都怪我。”

秦雨白了他一眼:“现在自责还有什么意思?”她有点心烦意乱,走到跑车旁边,打开车门。“走了。该回家了。”要说她心里一点都不埋怨秦风,那肯定是假的,但正如星爷所言,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去责怪他也没用。况且他现在心里估计也不好受。没必要再去揭他的伤疤了。

……

“什么,约翰逊那小子竟然敢这么对你们!”当两兄妹回家后,第一时间把这事儿告诉了秦苍。顿时令秦苍震怒,不过震怒过后,却关切地拉着两兄妹的手,问道:“你们没事吧?”虽然两兄妹看起来没什么大事,但他心里依然担心。

秦雨摇头道:“是周星。”

秦苍皱了皱眉,语气有些阴沉:“你提他干什么?难道约翰逊是受到他的指示,才敢如此对你们兄妹俩?”

“不是,爸,你想歪了,其实妹妹的意思是,这次是周星救了我们,要是没有周星,我们俩今天恐怕就回不来了。”秦风解释道:“不过我们邀请他到秦家,他却不肯,看样子还是对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

随后他把事情细细地说了一遍。

听完,秦苍叹气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居然连朴正德都是他区区一个跟班的手下败将。”

朴正德或许不被隐世势力之人放在眼里,但在常人眼中,也算得上一派宗师级高手了!

对于星爷的身份,秦风和秦雨也很好奇,他们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星爷绝非秦月如的儿子这么简单,他恐怕还有着另外一层身份,那才是他赖以纵横天下的资本。

不管怎么说,秦苍都很后悔,前两天他接到了秦无双打来的电话,已经知道自己误会了星爷,如今儿子和女儿被星爷所救,他更是无地自容,活了这么大的岁数,这事儿还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事情,但如今大错已经铸成,他也无力更改了。

……

夜里,星爷一行人出了李唐大酒店,准备逛一下夜市。

不过刚走出没多远,便听见混杂的音乐,应该是玩儿摇滚的,而且所唱的歌曲还是著名的《喜欢你》,不过与沈亦瑶所唱的版本不同,这首是摇滚版的,而摇滚版的才算是原版,当然,与原版相比,这个版本的摇滚却又有些不同,失色不少。

“过去瞧瞧。”星爷闲来无事,便寻着歌声与乐器声走了过去。

莫言几人紧跟在其后。

片刻,他们终于见到了唱歌之人。

当看见街头那几个年轻人,以及四周围着的一群华国人和美利坚人后,估计不下于一百人,星爷笑了笑,再走近一些,看清了乐队主唱以后,星爷忍不住惊呼一声:“黄家驹!”

黄家驹?

黄家驹是谁?莫言等人不解地看着星爷,忍不住仔细打量那个年轻人几眼,实在看不出这年轻人有什么过人之处,难道他很有名吗?

不,不是黄家驹。

星爷随后紧了紧眉头,虽然这人长相像极了黄家驹,但终究还是有一点不同,并且这个空间的地球里可没有黄家驹这号人物,就算有,那也不是真的黄家驹,一想及此,他顿时为自己刚才的失态而脸红,就算是真的黄家驹在此,自己也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吧?

唉,说到底还是不够稳重啊!

此刻青年正高声歌唱,乐队成员们也是极尽激情,一个个都情绪激昂,“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青年的声音很好听,也把歌曲中的情感权势得淋漓尽致,再加上摇滚风格,也难怪这些老外都听得格外入迷。

片刻后,他终于唱完。

众人鼓掌赞赏:“唱得好!”

星爷往里面挤了一下,以他的力气,两边的人轻易便被挤开,硬是让他进入了众位包围圈之内。近处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星爷发现他的确像极了黄家驹,而且从刚才的声音可以判断,他的声音也很像黄家驹。

这时青年道:“出门在外不容易,各位朋友要是觉得好听,就随意给点赏钱,以支持我们能在异国他乡继续坚持我们的音乐之路!”

他倒也不觉得丢脸,大大方方地说了出来。

而众人似乎也习以为常,纷纷投了点纸币到一边的花篮里,零零整整的都有。加起来还是有近1000美元。收获还不错。

很快四周的人便已散去,显然早已知道他们的习惯。

而乐队几人也开始收工,把东西收拾好,准备打包走人。

“据我所知。这首歌应该是一个叫沈亦瑶的歌手原唱的吧?”星爷假装好奇地看着几人。

那青年主唱动作顿了顿。点点头:“恩。这是沈亦瑶的歌,我们也只是翻唱。”

星爷感兴趣地道:“你们觉得这首歌如何?”

青年主唱深吸了一口气:“非常好!一首永恒的经典!它具备经久不衰地潜质!”

“认识一下吧,我叫张益达。你呢?”张益达伸出手。

与他握过手后,星爷才道:“周星。恰好是这首歌的创作者。”

张益达点点头,道:“原来是你……”

等等,他突然反应过来。

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星爷,失声道:“你就是这首歌的创作者!?”

乐队其余几人也纷纷惊奇地看着星爷,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怎么,很奇怪?”星爷呵呵一笑,“当初我一共创作了三首歌,一首《煎熬》,一首《春泥》,还有一首就是《喜欢你》,索性沈亦瑶那丫头也没给我丢脸,唱的还不赖,也不算辱没了它们。”

“星爷,你是星爷!”张益达紧张兮兮地问道,但语气中却满是肯定,还有着一股压制不住的激动。

星爷惊讶道:“咦,你认识我?”

张益达和几个伙伴纷纷点头,眼睛里满是狂热:“当然认识!如今娱乐圈谁不认识您?沈亦瑶的神秘少爷,uu排名第一的神秘土豪,原点的神秘至高神读者,4d魔幻特效的研发者,《春泥》、《煎熬》、《喜欢你》几首经典神曲的创作者,连天网娱乐公司的老总秦川都十分重视的神豪!如今谁要是不认识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混娱乐圈的!”

莫言等人皆是看着星爷,眼神古怪。

想不到星爷在网络上的名气已经传播到了现实中,星爷如今也算是一个名人了!

真正的名人,而不是网络名人!

“咳咳。”星爷咳嗽了两声,尴尬道:“哪里哪里,我也是一个凡人,没你们想象中那么神秘。”

不管如何,总算是见到了星爷本尊,张益达几人皆是兴奋不已,狂热的表情怎么都掩盖不住。

张益达搓着手,很想说什么,但又不好意思说出口。

但犹疑再三,他还是下定了决心,深深吸了一口气,破釜沉舟般地道:“星爷,我想做您的跟班,请您收下我们!”他就差说‘请您收下我们的膝盖’了,如今娱乐圈无数新人都对沈亦瑶羡慕及了,称她能取得如今的成就,大多的功劳要算在星爷头上,现在只要跟上星爷的脚步,就一定能成为娱乐圈炙手可热的新星,这一点几乎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识。

于是许多人都在寻找星爷,拜访星爷,可惜星爷早已不在国内,他们上门拜访也见不着人,只能遗憾、惋惜。

星爷的行踪太过于隐秘,而星爷本人也十分神秘,谁都不知道星爷去了哪里。

想不到他竟然来了国外!

张益达和他几个伙伴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同时,他们也十分庆幸之前的出国决定,出国追求音乐之路,在街头驻唱集资的时候竟然能遇上星爷,这运气,简直好得要爆表了!

“跟班?”

星爷玩味一笑,吊起了他们胃口,令他们心里七上八下的:“倒也不是不行,但你们得拿出一点真本事来,须知,可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做我的跟班!”

想成为星爷跟班的人多不胜数,没点真本事,星爷岂会答应?

第267章AnAngel【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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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点本事来?

要说真本事,张益达几人自然是有,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自信地飞到美利坚帝国来追求音乐,不过如何证明,那就令人头疼了。

他揉了揉太阳穴,眉头挤成一个‘川’字,半晌也理不出什么头绪。

莫言几人则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几人,期间并未出声打扰他们,对于星爷刚才的话,莫言几人也很赞同,并不是谁都有资格做星爷的跟班,这年头,狗腿子还不好找吗?星爷需要的不是一般的狗腿子,是具备高素质高忠诚的高级狗腿儿!换句话说,素质不达标者,根本不配做星爷的狗腿子!

“星爷,我们该如何证明自己的能力?”最后张益达还是不得不请教星爷。

星爷似乎早就想到了办法,待他一问,便爽快道:“我给你一首歌,只要你能把这首歌唱好,那我就答应你做我的跟班。”

他打了个响指:“李泽,去弄一支笔和一张纸过来,我马上要用。”

“好的,星爷。”李泽应了一声,便快步走开了。

没一会儿他手里便拿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回来了,麻利地将纸和笔递给星爷。

旋即,在几人的目光注视中。星爷淡然地写下一首歌曲,这是一首英文歌,歌名是《anangel》,这首歌是paddy在十多岁的时候为了纪念其早逝的母亲所创作的,原唱是kellyfamily,不过最著名的版本却是declan(迪克兰)版,也就是declan年轻时的童声版,也许declan这个名字大家很陌生,但他的另一首歌曲却十分著名,想必很少有人没听过。这首歌名为《tellwhy》。一首真正意义上的红歌,火爆全球的那种,而在这首《anangel》中,declan用他那犹如天籁的声音。用那不含一丝杂质的纯净声音诠释出一个少年对于早逝母亲的那种情怀。任何人只要沉下心来仔细听完这首歌。保准会受到这歌声之中质朴的感情所触动,稍微感性一点的人,必然会被感动得留下泪水。

这世界没有declan。更没有《anangel》,所以星爷可以放心大胆地抄袭,而不需要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说起来,这是星爷最喜欢的英文歌之一,虽然知名度远不如《baby》、《godagirl》等火遍全球的歌曲,热度还有所不及,但若是论喜爱,星爷反而更喜欢这首歌,因为他总是会被这首歌中蕴藏的情感所打动,前世经常听着这首歌就莫名地流泪。

写完后,星爷眼睛红红的,长长吸了一口气,眼睛狠狠地眨了一下,这才止住了心中那一股对前世父母的想念,旋即郑重地递给了张益达。

这首歌更适合一个少年来唱,但成年人未必不可以唱,其原唱kellyfamily就是德国著名的一个家庭组合。

张益达接过来便仔细地看了起来,先看歌词,再哼音调,这是一般的流程,好在他的英文功底扎实,而这首歌的歌词也并不复杂,倒也能轻松看懂,他诧异地看了星爷一眼,这首歌的歌词中蕴含的感情,他虽不是很了解,但也能勉强感受到,他实在不明白,为何星爷突然会有这么一种感伤,感伤中还带着一丝乐观向上,既有对过去的追忆,也有对未来的期许,以星爷的经历,不应该存在这样的感伤吧?

当然,他对星爷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甚至连表面上都了解得严重不足,所以他倒也没有胡乱猜测。

“星爷,请先给我们一点时间来熟悉。”

张益达请求道。

星爷点点头:“可以。”

随后几人围在一起,开始熟悉起这首歌曲来,他努力地去感受这首歌之中的情感,一边哼着调子,一边将目光停留在歌词上,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他都仔细地琢磨,越是琢磨,他越是感受到这首歌之中那厚重的感情,内心的感情也渐渐随之奔放,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其经典之处,在于其纯粹而质朴的歌词,也在于那令人震撼的空灵曲调,或许他不会像《喜欢你》这首歌一样火爆大江南北,但它却如一股幽泉,悠远绵长,如那清淡的好茶,意境深远,值得细细咀嚼,慢慢品味。

这歌,难度还是挺高的。

其中高音部分对唱功和嗓音都比较考验,当然,它最考验的却不是这两点,而是对嗓音的控制,以及对这淳朴的感情的诠释。

这首歌若唱好了,足以打动人心,是一首催泪神曲,但若是唱得不好,就好比鬼叫,不堪入耳。

张益达表情越来越凝重,心中对星爷的佩服与崇敬再次上升了一个台阶!

他与几个伙伴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战意与凝重,因为他们即将对这首歌发起挑战,不成功便成仁!

“ok了吗?”星爷出声打断了他们的思绪。

虽然还没有进入最佳状态,对于这首歌的理解也还没有到位,但张益达却也点点头:“差不多了。”短时间内,他很难把这首歌唱得更好,就算再给他多一倍的时间,也顶多只比现在好一点点,除非让他仔细研究琢磨几天,否则基本上不会有更多的领悟,所以他没有要求星爷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因为时间长点短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星爷道:“那好。你们现在开始吧。”

他们是搞摇滚的,但谁说搞摇滚的就不能唱别的歌了?

谁规定的?

相反,搞摇滚的也是需要驾驭别的歌曲,只有驾驭住了这些歌曲,其能力才不会被卡在一个位置上难以提升,摇滚也是音乐的一部分,它与别的音乐是共通的,宗师级歌手从来都不是只涉猎单独某一类型的歌曲,而是涉猎百家,精专一家。

几人重新摆好乐器。张益达握着话筒。站在街头树下,在闹市中尽可能静下心来,与他们之前的摇滚版《喜欢你》不同,这首歌首先需要的就是心静!

他咳了几声。清了清喉咙。确定嗓子处于最佳状态后。缓缓闭上眼睛。

“呼……呼……”他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心逐渐平静下来,心脏那律动的跳动声仿佛都传入了他耳中。

几秒钟后。他睁开眼,对其余几个伙伴点点头。

下一刻,音乐响起,很舒缓的声音。

是长笛的声音,这个乐队的人还真是多才多艺,每个人手里都不止一种手艺傍身,而且他们的秘密法宝也不少,不仅懂很多种乐器,而且各自都买了这些乐器,可以说他们把这些年来全部的收入都用在了音乐道路上,他们对于音乐的态度是虔诚的,正如那些教堂的教徒一样虔诚。

音乐,就是他们终生的信仰,也是唯一的信仰!

当音乐响起,张益达的歌声也渐渐响起。

“iwishihadyourpairwings。”

“hadthemlastnightmydreams。”

“iwaschasingbutterflies。”

与declan版不同的是,他的声音中少了几分质朴,多了几分厚重,少了一点单纯,多了几分成熟,仿佛一个二三十岁的人,去追忆童年的自己,追忆童年逝去的母亲,在嗓音的控制上,虽已成熟,但比起declan却又差了一丝,不过declan最擅长的就是控制其嗓音,张益达能做到这个地步也已经不错了,至少在尾音的处理上,他要比declan处理得更加干净利落,两者各有胜出,难分高低。

唱着唱着,张益达自己也沉浸在记忆的故事里,感情越来越厚重,越加地打动人心。

不知不觉,周围稀稀拉拉地聚了过来。

与最初那种疯狂摇摆不同,此时,众人皆是安静地侧耳倾听,迎着那皎洁的月光,他们的表情皆是分外迷离,这首歌直击他们内心,令他们翻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有悲伤,也有欢喜,有温馨,也有悲惨,正是这些故事汇聚在一起,才形成完整的人生,所以这首歌同样也能带给他们深深的感触。

张益达唱到动情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却恍然未觉,歌声依然在继续。

围过来的人群越来越多,最初稀稀拉拉的人群,如今已经密不透风,里三层外三层已经难以形容此时的情形,因为四周聚集的人,已经从这边的街头,延伸到了街头尽头,有一部分华国人,不过美利坚人居多,毕竟英语是他们的母语,对于这首歌,他们听着更有感觉。

莫言几人也随着这首歌而越发地平静,在这淡淡的月色光辉下,明明是带着一丝乐观积极的音乐,却令他们感到分外感伤。

在美利坚帝国,华语歌向来不讨喜,连带着华国歌手也不讨喜,然而这一次似乎是个意外。

星爷看了看四周围得密密麻麻的人群,虽然人多,但却不显拥挤,因为每个人都很安静,并未为了争夺一个位置而大声争吵乃至大打出手,要是这首歌换做是一首摇滚歌曲,说不定就已经有人打起来了。

“这首歌的魅力,似乎比原地球空间更打动人,更受人们的喜爱。”星爷心中暗道。

他看了看张益达:“虽然他的演唱依然还差了原唱一丝,但毕竟他才刚刚拿到词曲,还没来得及仔细琢磨,要是再给他一段时间,他应该能唱得更好。这是一个人才!”他心里已经认可了张益达,同时也认可了乐队的几个乐器手,“这几个家伙虽还未达到大师级,但也表现得可圈可点,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们懂得多种乐器,可谓是多才多艺。”

想到这里,星爷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同时,他也打算将这几个人定向地打造为一个专走国际路线的乐队!

至于名字嘛,就叫beyond吧,前世黄家驹没能实现的愿望,就让他们弥补一下这个遗憾,让beyond之声,传遍这一个星球的每一个角落吧!

此举,也算是星爷向beyongd致敬的一种方式!

第268章威廉姆斯【第三更】

ps:第三更奉上!

感谢‘半兮′烟雨情’大大的打赏!

威廉姆斯是环球娱乐公司的资深音乐人。

他已经加入环球娱乐公司二十余年,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音乐和环球娱乐,对他而言,环球娱乐公司就是他的家,他不喜欢公司里那些尔虞我诈,因为那些尔虞我诈破坏了环球娱乐公司带给他家的感觉,他常常一个人四处寻觅,寻找有天赋、有潜力的歌手,抑或寻找能打动他的音乐,这些年来,在他手中诞生的一线歌手不胜枚举,而经他的手而面世的经典歌曲也不少,甚至有那么一两首传世之作,当然,他自己也创作了一部分歌曲,其中同样有许多歌曲都很经典,他的音乐才华随着岁月的沉淀而越发地令人动容。

“威廉姆斯先生,你真的不来参加这次庆功宴吗?”

“不了,我想先静一静,谢谢。”

“真遗憾,庆功宴少了您,失色不少,那我就不打扰您了,威廉姆斯先生,再见。”

“好的,代我向honalily说声抱歉,同时也祝你们的庆功宴圆结束。”

“谢谢威廉姆斯先生,我会把您的话转告给honalily的。”

挂断了电话后,威廉姆斯紧了紧身上的夹克,天色已暗,气温稍微下降了一点,偶尔能感觉道一丝凉风吹过,不由泛起一丝冷意。

威廉姆斯虽然不是环球娱乐公司的高层,但其地位却是许多高层都比不上的!

他是环球娱乐公司德高望重之人。德才兼备,受到许多人的崇敬。

honalily这个如今已经火爆整个欧美的老牌红星就是由他当初一手挖掘并培养出来的,honalily能有如今的成就,威廉姆斯居功至伟,除了honalily之外,环球娱乐公司还有不少人都是由他挖掘出来的,所以对于这个老人,许多人心里都是怀着感激之心的。

他的威望,除了环球娱乐公司董事长以外,便无人能及。

最近他感觉有点疲惫。环球娱乐公司的人越来越浮躁了。尔虞我诈越来越常见了,他已经有了一丝厌倦之感,要不是顾念着对这个公司的感情,也许他早就撂担子不干了。饶是如此。他也需要常常请假休息。要天天呆在公司,早晚会被那些人气疯。

“为什么要让一群不懂音乐的人来经营音乐?”威廉姆斯暗骂了一声,“一群混蛋。环球娱乐公司早晚会毁在他们手里!”

原本他对这些人还勉强能忍受一下,但自两年前,他彻底对环球娱乐公司失望了。

他是个纯粹的音乐人,他喜欢音乐,近乎于偏执的地步,两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去了一趟上都音乐学院,一眼就相中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华国女孩儿,那孩子有着一副天生的独特嗓音,音域极广,还具备独特的韵味儿,唱功更是了得,他这辈子与无数歌手打过交道,但没有任何一个歌手能在唱功和嗓音上超过她,他相信,只要略一打磨,必将又有一个国际天后级别的歌手诞生!

他怀着万分的期望,将这消息上报于环球娱乐总部。

这棵好苗子,他势在必得。

然而环球娱乐公司的高层却做出一件令他极其愤怒且无奈的事情,在与她接触的过程中,那混蛋竟然对她提出无礼的要求,更是对她进行威胁,导致一个即将到手的天才歌手,就这么断送在他们手里,眼睁睁看着这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蒙尘,威廉姆斯心痛不已,他为了这个女孩儿,多次找上董事长,但董事长却以那个高层身份特殊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

“一群蠢货。”连续多次无果之后,威廉姆斯终于放弃了,只能在心里暗骂,“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的!”

更何况,他认为这些人亵渎了音乐,对于音乐根本没有虔诚之心,继续这么下去,环球娱乐公司早晚会完蛋!

两年后,一个叫沈亦瑶的女神歌手一飞冲天,红遍大江南北,其名声甚至传到了美利坚帝国这边来了,当听到有关于沈亦瑶的消息,威廉姆斯失神了许久,最终一胸的闷气与憋屈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唉!”

那个女孩儿,正是沈亦瑶!

越想越心烦,威廉姆斯摇了摇头,仿佛想把脑海里的烦闷摇出脑外。

他走到外面的小超市里买了几瓶罐装啤酒,拧开罐盖,他狠狠地灌了一口,随即朝着唐人街这边走来,这地方他倒是蛮熟悉的,因为靠近唐人街的一个街头有一个小广场,而许多乐队都喜欢在这边献唱,有的是凭借一腔兴趣,有的则是为了锻炼自己,还有的是想赚取一些钱财,目的多种多样,各不相同。

虽然大多数人能力不怎么样,颇有点哗众取宠的感觉,但不可否认,其中还是有少部分人有着真才实学,环球娱乐公司如今的街灯猛男组合当初就是在这里挖掘到的,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一些音乐人,反正这里是个好地方,大浪淘沙,偶尔也能淘出一点金子来。

正好他离这里也不远,趁着心烦意乱,过来看看也无妨。

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靠近这边。

远远的,一道低低浅浅的歌声和优雅的音乐传了过来,声音隐隐约约的,听不太清,不过他却感觉道一股悠远的意境,尽管没听完整,但他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首经典,并且,这个歌手也是一个灵魂歌者!是谁,难道是艾佳迪又回这里献唱了?”

艾佳迪,被时代娱乐公司选中并培养成为一代巨星!

不过艾佳迪最初却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并且还偶尔会回这里来献唱。人气也十分火爆,与环球娱乐公司的honalily不相上下,是时代娱乐公司的王牌歌手!

他猛灌了一口啤酒,快步靠近这边,声音越来越大,有点像艾佳迪,但也有一点区别,似乎拥有另一种特色,并且咬字不是十分清晰,不太像艾佳迪本人的风格。不过。这里除了艾佳迪,还有谁能唱的这么好,曲中意境如此悠远,感情如此充沛?

他循着声音快步走了过去。

他的步子越来越快。很快。他便看到了那密密麻麻一眼看不到边的人群。他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是了,一定是艾佳迪,除了艾佳迪。还有谁能拥有如此人气!?”

不过,这歌倒是一首传世之作,经典之作!

“没听说艾佳迪发布新歌啊?”威廉姆斯心里极为疑惑,“难道他打算先在这边唱一场,预热一下?”一般歌手发唱片之前都需要配合宣传,预热,所以威廉姆斯的推测也不是没有道理。

由于那小广场已经被密密麻麻的人群挡住,威廉姆斯只能在外面静听,以他的年纪,身体已经有着衰老的迹象,体力已经跟不上年轻人了,挤肯定是挤不过的。

好在这会儿大家都挺安静的,一个个表情都噙着一抹恬静,内心仿佛被洗涤了一遍般,那些平时吵吵闹闹的年轻人也都安分守己,丝毫没有往里面拥挤的趋势,这倒也很难得,“这首歌的魅力的确很大啊!”威廉姆斯心中感慨了一声,同时他也更加认定,演唱这首歌的人,一定是艾佳迪。

尽管这声音有别于艾佳迪之前的演唱,但两者之间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再加上此地人群之多,难以计量,除了艾佳迪,怕是没有人能在短时间内令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排除了别的可能,演唱者就是艾佳迪,这一个推测的可能性最大。

片刻,那声音渐渐停了下来,最终音乐也停止了。

“星爷,我们唱完了,您觉得如何?”张益达忐忑不安地看着星爷,仿佛接受审判的犯人,因为星爷接下来一句话便将决定他未来终生。

乐队其余几人也忐忑地看着星爷,他们既想马上听到星爷的回答,又害怕星爷说出拒绝的话语,所以他们内心还是很纠结的。

然而星爷还没说话,便有几个金发碧眼和一个肤色漆黑的青年一次挤了进来,引起一路人的不满。

不过他们没有停下来,直到挤进来以后,不屑地看向张益达:“刚才是你在唱歌?”

张益达皱了皱眉,但还是坦直地点头:“是。”

“唱得真难听。”为首的金发碧眼青年嘲讽了一句,“这里是玩儿摇滚的地方,要是想唱这种无病呻吟的歌曲,就滚远点,别在这里碍眼!”他吹了一声口哨,“滚吧,别让我再看到你,要不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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