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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荒野生涯-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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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玛雅却又是城市文明,大家都是住在城里,而且城市的人口密度很高。这种情况下,这么简单低效的耕种方式又怎么能养活玛雅人呢?
这时候就要召唤古印第安人供奉的——玉米神。玛雅人相信他们自己的祖先就是玉米,是由黄色和白色的玉米面团制成的。
当时的玛雅人一日三餐基本都是吃玉米,偶尔夹杂着豆类,肉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玉米在玛雅人中的地位,大致就是欧洲人的小麦,亚洲人的稻米。
在整个美洲大陆上,玉米都是非常重要的农作物。墨西哥人在很早以前,就能够种植红、蓝、绿、白、黄相间的五彩玉米。而且玉米做为宗教的崇拜,在中美洲还是较为常见。
玉米传到欧洲、亚洲后,都曾引起过人口大爆炸,超过十亿人口靠它养活。当然了,从美洲大陆上来的番薯,也养活了不少人,但美洲还是以玉米为主。毕竟就连玛雅人,也称呼自己为“玉米人”。
“既然此处有着玉米神的雕刻,那么附近肯定也有玛雅人制作的耕种梯田,但是几百年的岁月冲刷早已掩埋了昔日的印记,我只希望能够发现玉米。”
萧凌风带着灵灵急忙前进,在稀松的树林中寻找,果然在前面不远处发现了即可傲然竖立的玉米,它们分散均匀,周围也有许多鸟类在啄食玉米的嫩粒。
“我擦,竟然真的有玉米,玛雅人这么牛逼就只能做到把玉米撒到地上吗?不会上大粪吗?”
“可能古人觉得把屎扔到食物上会污染圣洁的食物,再说了玛雅人将玉米视为神明,这种作为就是在亵渎神灵。”
“不管怎么说,风哥找到玉米了,虽然这些玉米还很嫩,但完全可以烤着吃了。”
“烤玉米而已,想吃的话来农村,给我100块钱,让你吃烤玉米吃到饱。”
“给我50我能让你吃到吐。”
“20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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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醉澜轻打赏的100币!
第120章 夜明珠
玛雅人制作的玉米地太过于粗糙,根本无法保留土中的养分,不过这些植物时隔百年,还是在草地上顽强生存下来了。
几颗玉米的白嫩颗粒都被鸟类啄食,一团散乱根本无法食用。
找了许久,才找到4个还算完整的玉米,这些玉米个头并不大,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颗粒也是白色的。
“扒扒,这个是什么果子呀?好吃吗?”灵灵捧着一个玉米,轻轻嗅了嗅感觉味道不咋地。
“这个是粮食啊,等会爸爸给你做烤玉米,在农村可是很普通的美味呢。”萧凌风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娃,啥食物都吃过。
儿时在农村里基本啥东西都祸害过,人家种的花生,拔出来生吃,那些嫩花生连果皮都吃,甘甜爽脆很美味,地瓜也是挖出来烤着吃,大火太旺,地瓜外皮烤的焦糊,里面还没熟透,不过吃的也是津津有味。
烤玉米直接带着外皮烤,最后剥掉外皮,那感觉,直接没法形容,当然,还有烤土豆之类的,都很美味。
“烤玉米!灵灵等会再吃烤玉米,现在肚子胀胀的!“小萝莉拍着小肚肚,一脸的为难。
“你们这爷俩得羡慕死多少求生者,别人在野外饿死愁死,你们却是撑的要死。”
“还不是因为荒野有很多美味的食物,到了这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吃你妹啊,没看到风哥获取食物靠的全都是智慧吗?陷阱捕捉猎物还得看运气,那个犰狳肉可是从美洲豹的嘴中抢过来的。”
“抢美洲豹食物那段太牛逼了,我整个就给风哥跪了。”
“拥抱森蚺一般人也做不来,这大玩意看着没拧!�
萧凌风这次委内瑞拉求生的确有点作死过头了,不过他有系统在手,知识丰富,活的很滋润。
古玛雅人制作的梯田并不大,只有一小块地域生有玉米,在看其它位置,地面尽是一些砂石地了。
砂石土地属于贫瘠地段,基本没有多少植物生长,只有少数的杂草跟灌木从碎石掩盖的泥土中钻出。
在不远处的地面极其平坦,都是由一些巨石铺成,在前面不远处有着一些破旧的石砌建筑物。
这个建筑类似教堂,屋顶是三角形的,上面雕琢着精美繁杂的图案,两面巨大的墙面上同样刻着精美的图案。
“这里应该是玛雅人制作的宗教信仰之地,属于玛雅后期文明,而且这里的建筑跟前面的金字塔相比,此处更加精美。”
萧凌风再次触摸着这些繁杂精美的雕琢,因为时间久远,这些白色巨石受雨水冲刷影响,已经开始逐渐分崩离析。
一处巨大的裂痕清晰可见,它从墙面一直延伸到墙角,裂痕周围的雕刻受破坏格外严重。
“这里又是哪里?大教堂吗?”
“玛雅文明后期的确是建立了许多宗教,这种类型的建筑也曾被发现过,像现在这么壮观的我还真不知道,不要问我为啥懂这么多,因为我是一名教师,小学教自然的。”
“历史老师跟地理老师懂这些我能理解,你一个小学生教师,还是教自然的,这……”
“风哥快点进去看看,说不定有其它重大发现呢!”
两扇木质大门严重腐坏,大教堂中黑洞洞的,地面上尽是一些残破的碎石块。
这些都是一些雕琢奇异的小物件,不知何故会被统一破坏,或许是因为宗教之间的争斗,因为玛雅人建立的宗教有很多,所信仰的神明也大有不同。
昏暗的教堂很宽敞,周围的墙壁上还有一些精美的雕刻,大都是一些赞美月亮的图案。
“看来这里的信仰就是月亮了,古玛雅人的信仰较多,日月星辰,都是他们信仰的神明,还有玉米也是信仰之物,而此处的教堂正是月神的供奉之处。”
在四周墙面上还有许多柱子,上面是火盆,其中的柴火灰烬还依稀可见,下面的柱子同样雕琢精美。
这个大教堂看上去很宽敞,基本是个正方形,目测得有50米长。
在大教堂的中央位置有一个高台,上面有一个发光的物体,从屋顶有一束光芒洒下来刚好照射在那个高台之上。
那个东西绝对是个宝贝!
萧凌风大步上前,顺着高台的阶梯爬上去,来到那个物体前面。
“风哥千万不要乱动那个球,这是陷阱机关所在,你一碰它,这里就会坍塌的。”
“一般摆在中央位置的东西都是宝贝,可能是一个黄金做的大棒槌。”
“拉倒吧,古玛雅人处在石器时代,连铁器都没有,何来黄金啊,我觉得是一个恐龙蛋!”
“你们越说越不着边,这是一个链接外星的电话亭,风哥快点给外星人打电话,问问那边房价多少?学区房贵不贵?”
萧凌风无奈摇头道,“你们越说越离谱,玛雅人供奉的肯定是自己的神明,这可能是一个石头制作的雕刻物件,应该是月亮,因为这个教堂的壁画上绘满了月亮。”
来到高台之上,光束中的物件清晰可见,那是一个圆形的球体,被打磨的极其光滑,它好像是在泛着白绿色的光晕。
“这个难道是?”
萧凌风将圆球捧下来,这个圆球重量在10斤左右,大小跟排球相仿。
这个圆形的石球呈白色,更介于浅蓝色,体表光滑无比,看起来内部很纯净杂质并不多,其中有丁点深绿色的斑点。
萧凌风捧着这个珠子,激动万分!“朋友们,这是一块萤石,也叫作夜明珠!在白天还看不到它的光芒,但是到夜晚的时候,在黑暗中自然发出由绿到白的荧光,如皓月般光亮美丽,是一件极为难得的藏品。”
萧凌风远离高台,那边光线最为耀眼,在暗处,夜明珠竟然真的会发出淡白色的银光,看起来跟一轮皎洁的明月一般。
“这个好漂亮!”小妮子争抢道,“扒扒,扒扒,快点给灵灵,扒扒好腻害,把天上的月亮都摘下来了。”
夜明珠在昏暗处放光,真的如明月一般闪亮,而且那些深绿色的斑点就处在夜明珠中心位置,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极了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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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给多少钱也不卖
夜明珠是夜间发光的天然珍宝,在华夏历史上数千年来广为流传在哲学、经济、政治、文化、诗歌、小说、珠宝等各个领域内赋予了许多神秘色彩。
现今夜明珠的问世,不仅使夜明珠的历史记载得到印证从神话走进现世,又大大地丰富了中国王文化内涵,引起了考古界、历史界、地质界和珠宝界的重视,同时也引起了收藏界的重视,成为人们喜爱的收藏品,这颗夜明珠通体为绿色,圆滑而光润,仿佛大翡翠一般可爱。
“卧槽!竟然真的有夜明珠,我的24K钛合金狗眼被亮瞎了。”
“我只知道葡萄美酒夜光杯,原来真的有夜明珠存在,而且跟月亮很相似。”
“风哥摊上事了,回国之后肯定再次获得小锦旗加350元,夜明珠,半宝石石碗,黑曜石石斧还有燧石刻刀若干都得上缴。”
“这是从国外弄来的,那啥无权干涉,米国不也说了吗,谁捡到的就算谁的。”
夜明珠之所以会发光就是因为其构成基本为萤石,这是一种可以吸收光能然后持久放光的神奇石头。
萤石是碱性稀释剂,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在紫外线或阴极射线照射下会发出如同萤火虫一样的荧光。但当萤石含有一些稀土元素时,它就会发出磷光。也就是说,在离开紫外线或阴极射线照射后,萤石依旧能持续发光较长一段时间。
这种能发磷光的萤石产量所占比例不大。事实上,绝大多数夜明珠都是萤石材质的。由于萤石的晶体普遍较大,所以萤石夜明珠能发现非常大体积的。
你大爷的九大爷,“风哥,你这夜明珠卖不卖?价格咱们好商量。”
蹲在厕所逗蛆,“我去,土豪想要买夜明珠,巧了!我也挺喜欢收藏东西,有时间风哥可以带上夜明珠咱们聊聊。”
“土豪的世界是不是只要有喜欢的东西,就可以大笔挥霍多数人几辈子都挣不来的钱买一个破石头或者破金属之类的。”
“钱到了一定数目就形同废纸了,这些个土豪一天打赏就十几万,这都不算钱啊。”
土豪?
钱虽然近乎万能,但是有的时候也形同废纸,这个夜明珠萧凌风并不打算卖钱,因为他不差钱,虽然没怎么计算过,但是做了这阵子主播,视频也被做成了综艺节目,他的资金应该超过百万了。
做主播不到半个月收入百万,虽然在直播界也有很多女主播短期月入百万,不过这些钱来的却不是那么名正言顺,其中的内幕嘛,够黑的
灵灵特别喜欢珠子,那个大珍珠也是特别喜爱,天天拿出来把玩一会,这个夜明珠也非常喜欢,这个不但巨大还可以发光,跟月亮几乎一模一样。
只要小萝莉喜欢的东西,萧凌风一定会尽力满足,穷养儿富养女,灵灵喜欢这珠子,就算是别人出价几亿也不卖!几十个亿可以考虑一下。
当然,一个夜明珠而已,自然是卖不上那么高的价钱了,萧凌风也压根没打算卖,留着逗女儿多好。
“咳咳,我虽然是一个穷逼,是钱如命,但是这个夜明珠我女儿真的特别喜欢,我卖掉了她会伤心的,我最不希望看到灵灵伤心流泪了,所以”萧凌风委婉拒绝,钱不再多够花即可。
你大爷的九大爷打赏了主播100个西瓜,特意留言道,“那可惜了,风哥若是哪天想卖夜明珠了,可以第一个找我。”
唐僧洗头用飘柔,“我去,土豪啊”
蹲在厕所逗蛆,“大爷好有钱,我不跟你抢了。”
“你们这些土豪天天打赏几万块,让我们这些穷逼情何以堪。”
“风哥刚才说他自己是穷逼,一天十几万还特么哭穷。”
萧凌风撇撇嘴,在大教堂巡视了一圈。“这里基本没有什么东西了,此次收获了一个巨大的夜明珠,是一个很有收藏价值的宝贝。”
“宝贝,大宝贝!”灵灵捧着夜明珠爱不释手,小萝莉的力气很大,一个十斤重的石球完全不算事。
出来大教堂,外面的光线很刺眼,这个教堂的外表看起来富丽堂皇,建筑风格跟雕琢工艺都是空前绝后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里的玛雅文明已经开始发展宗教仪式了。
玛雅人的衰败根据砖家推测可是异常迅速的,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的玛雅人都离开了自己生活的城市,他们去了哪里?
到现在无人知晓,只是留着众多猜测而已。
从教堂出来,沿着巨大的明镜湖行走,这边可以看到湖水慢慢流淌了,湖中的水慢慢注入一条小河中,河水蜿蜒曲折,最后进入山体中。
“朋友们,我先前有说过在荒野迷失,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条河流,顺着河流直流而下是一个最好的办法,我在这里找到了出去的路,河流通过山体的洞穴流了出去,那边的山洞也是开凿出来的,或许是古玛雅人刻意为之。”
萧凌风指着郁郁葱葱的山峰,在山峰下面是一些白灰色岩石,河流缓慢注入一个黑洞洞的洞穴中,这个洞穴的样式很规则,属于人工开凿。
“扒扒,我们现在就要离开这里吗?”灵灵抱着夜明珠,楚楚可怜的盯着萧凌风,看得出来小萝莉蛮喜欢这里的。
此处的建筑物有不少,每一处都透露着高深精美的雕琢,平静的大湖,平坦广袤的草原,还有香甜可口的菠萝,草原上盛开的花朵星星点点,有许多漂亮的蝴蝶在空中曼舞。
“我们早晚都得走的,后面的风景更加美丽,比这里要美丽的多,而且外边的好吃的更多!”萧凌风蹲下,双手轻抚着小妮子的肩膀,微微笑道。
“当真?”灵灵俏生生一喜,小脑袋一歪,两只闪亮亮的灵眸完成漂亮的月牙,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扒扒可不许骗我,咱们拉勾勾!”
“好,好!拉勾勾,爸爸是不会骗你的,至少外面有很多好吃的。”
第122章 刺豚鼠
道路已经探索完毕,寻得了要继续走的路,现在只需要在玛雅金字塔附近的石屋睡上一晚即可,明天一早直接上路。
现在天色逐渐变暗,太阳开始西斜,因为是在山谷中,太阳的光芒照射极度有限,许多部分已经出现了巨大阴影,在远处的地上还能看到一个被拉长的黑影。
“朋友们,现在我已经探索了路径,得赶快回庇护所了,这次出来的时间有些久了,不知道庇护所的火有没有熄灭。”萧凌风凝望庇护所位置,那边被稀松树木遮掩,根本看不到有烟雾升起。
灵灵牵着萧凌风的手,另一只小手还在紧紧抱着夜明珠,“扒扒,咱们回去吃好吃的烤玉米吧!”
小萝莉仰着小脑袋,两只小辫子随着她的蹦跳在一颠一颠的,粉嫩的脸颊映着夕阳,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充满灵性,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妮子格外讨人喜欢。
尤其是她奶声奶气的说话,听起来软腻腻的让人心儿颤抖,不自觉的升起一抹怜爱之意。
“你个小馋猫,就知道吃啊。”萧凌风轻点灵灵的挺翘琼鼻,惹得小萝莉一阵娇笑。
“扒扒,灵灵要坐高高!”小萝莉那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空旷的山谷。
面对张开小手,一脸祈求的呆萌可爱小女孩,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萧凌风只好妥协。
“我去,风哥又要开始秀亲情了,我也好希望能有一个像灵灵这么可爱的女儿啊、”
“灵灵好可爱,你快点长大,以后我会娶你做老婆的,我岳父也超有钱,是做直播的!”
“楼上的排队去,想要娶灵灵的多了去了,你算老几。”
“我想那个妹子了,只要能让她做我老婆,让我干啥都行。”
“别做梦了,好好工作吧。”
“索索~!”
就在这时,一阵异响从旁边的草丛中传出来,杂草晃动,一个硕大的物体迅捷的从草丛窜出,那是一只黄褐色的生物,这个生物像是兔子,又酷似鼠类。
萧凌风想都没想,顺手就把手中的黑曜石斧头丢了出去,直接命中了那个黄褐色生物。
“吱吱~!”
一声惨叫,那个未知生物倒在地上,后腿还在舍命的抽搐,逐渐的失去了生机。
“我去,搞什么,风哥也太迅速了吧,直接就一斧头杀死了一只大松鼠?”
“尼玛太狠了吧,人家刚从草丛中出来,就把斧头扔过去,出场完全不到3秒的节奏啊,话说那是啥,是兔子还是大松鼠?”
“为什么要杀兔兔?兔兔那么可爱,我也属兔兔,呜呜呜~!为什么要杀兔兔??”
“那个好像不是兔子吧,我看着像是松鼠,这玩意可是国家保护动物,风哥再次杀生。”
萧凌风来到那个死去的啮齿类生物前,终于看清楚了它的样貌,“现在可以肯定了,它的确是刺豚鼠,是一种胆小,又相当灵敏的生物,若不是我及时用斧子将其砸死,它早就逃走了。”
刺豚鼠长17~26英寸(437~66厘米),其中尾巴长1~4英寸(2。57~10厘米);重3~9磅(1。4~4公斤);耳、尾皆短,腿细长;前足4趾,后足3趾,每个趾上有一个钩状长爪;毛粗厚,颜色依次为淡橙色、棕色到黑色;腹部为白色、黄色或浅黄色。细长的脚上长着钩状的爪子。刺豚鼠的毛很硬,每根毛上都有一种带纹。
整个看起来,毛发为浅红褐到浅黑色。它们以植物的根、叶和果子为食,有时会祸害人类种植的甘蔗和香蕉。
刺豚鼠天生胆小,因此练得一身敏捷的功夫。它们在大石头底下或林中树根下的地洞中产仔。
将死去的刺豚鼠带回去,今晚的晚餐会很丰盛,烤玉米,顺便来个烤刺豚鼠,这个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一般在城市直接吃不到的。
“风哥打算吃这个大老鼠吗?这玩意明显不好吃吧?”
“这个是啮齿类动物,应该跟竹鼠味道差不多,都是超级美味,不过这刺豚鼠好像是保护动物吧?风哥违法了。”
“什么违法啊,在野外逼不得已的时候捕获一点野生动物没事,人类的性命最为重要。”
“抓一只鼠类而已,个人觉得可以接受,只要不吃人就行。”
看着直播间的弹幕,萧凌风差点抽过去,还尼玛吃人呢,这些个人才一个比一个极品。
。。。。。。
来到庇护所,石头堆砌的火堆还在残喘着,几乎看不到一丝明火了,只有淡薄的烟雾在升腾,用枯草跟干树枝把火救起来,萧凌风做了一个架子,用来烤玉米,刺豚鼠则稍微收拾一下,清洗干净再烤。
荒野烹饪,绝大多数都是烤着吃的,因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最容易实现的烹饪就是烧烤,材料不需要太多,一个火堆,几根树枝就可以解决。
清理了一下刺豚鼠,将它的内脏放置在陷阱中,等待着猎物上门,其中已经有几只河虾了,在过一晚肯定还会捕获更多的河鲜。
“准备好食物,风哥又要开始作秀了,他绝逼是一个美食品论者。”
“风哥最擅长的还是美食节目,求生啥的也可以,吃东西的时候能不能不要一边解说一边享受的大吃大吃啊?”
“有时间水弹幕,不如赶紧找些吃的准备好,不然等会风哥吃饭的时候饿死你。”
“今天买的竹鼠,妈妈已经快要做好了,看看是风哥的烤豚鼠好吃还是我的炖竹鼠美味。”
萧凌风快速转动着刺豚鼠,剥过皮清理到多余内脏的刺豚鼠看着也不大,现在大约3斤左右,经过烧烤之后还会缩水,不过还好找到了玉米,相信会是一场很丰盛的晚餐。
火焰摇曳,萧凌风痴傻的盯着随风摇摆的火焰,脑海中映像的却是一道迷人的倩影,这个身影的主人正是段雪蓉。
用力甩了甩头,平心静气,萧凌风缓和了不少,笑道,“朋友们,又到了我最喜欢的环节了,美味的晚宴即将上演!”
第123章 味道不错
火堆上的烤玉米外皮泛着焦黑,绿皮包裹着黄白色的颗粒,丝丝热气从玉米中升腾。
那是一股特殊的清香,跟萧凌风儿时烤玉米的味道基本相似,但却有些不同,或许是环境因素,这烤玉米格外香甜。
萧凌风将烤玉米剥开,“丛林烤玉米,在以前真的是不敢想,不过自从来到荒野之后,我才发现大自然当真很奇妙,你永远都不会猜到前面有什么。”
委内瑞拉原始丛林地形复杂,从茂密繁杂的密林,再到开阔平坦的草原,紧接着是一个拥有高端石器文明的优美山谷。
谁又能想到竟然会在玛雅文明之地发现这么多的宝贝,那个半宝石的石碗跟夜明珠都是极具收藏意义的宝贝。
最要紧的,就是可以在这里享受烤玉米。
“烤玉米跟以前在农村吃过的基本相似,颗粒饱满呈金黄色,气味清新浓郁,咬一大口咀嚼,玉米粒在牙齿的挤压下纷纷爆裂,爽甜弹牙,味道清爽,着实不错。”
“玉米好好吃,但是灵灵更想吃右右,那个右右好了没有啊?”小萝莉盯着火焰上的暗黄色肉肉,上面滚动着晶莹剔透的油脂。
“烤玉米只能说一般,真正的大杀招在后面,烤豚鼠一般人没吃过,最多只吃过竹鼠。”
“老鼠肉能好吃吗?看风哥即将品尝老鼠肉,我怎么有种食不下咽的感觉。”
“刺豚鼠是啮齿类动物,跟老鼠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
“老司机提醒您,风哥表演即将开始……”
灵灵一直紧盯着刺豚鼠肉,萧凌风先给她扯下一根后腿,这里的肉最为饱满鲜嫩。
为了让肉烤熟好入味,萧凌风在肉上切了一道道花刀,匀称的花刀烤的张开,因为温度的关系,里面还有晶莹油脂在翻腾。
萧凌风扯下一块腿肉,肉质的纹理呈斜线形,“刺豚鼠肉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肉质干爽有嚼劲,口感像牛肉,味道很特殊,有点兔子肉的味道,还有羊肉的味道,确切的说是两者的结合吧。”
“哦!刺豚鼠的肉第一口不咋滴,关键在于猛嚼,把肉嚼碎之后,史无前例的香浓感充斥着我的口腔,竟然有种吃香肠的感觉。”
萧凌风越吃越带劲,跟灵灵分食了美味烤肉,“总体来讲还不错,刺豚鼠的略微有点膻腥味,其中更多的是新鲜泥土青草香味,杂味并不是很重。”
萧凌风对于刺豚鼠的味道很满意,已经超越期效果,现在口腔中还惨留着妙不可言的美味。
“风哥好过分,我都没有见过刺豚鼠,你还在大秀特秀。”
“为啥看这货吃饭我这么饿,刚刚吃过饭的。”
“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吃饭,家中的水煮大白菜直接没有食欲啊。”
“豚鼠属于保护动物,风哥竟然残杀保护动物,而且还吃其血肉。”
“妖妖灵吗?这里有人杀害豚鼠,还吃肉,而且在直播吃肉,能不能管管了。”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晚上了,山谷西侧天际映映的通红,夜幕逐渐拉进。
因为这里湿气极大,天空总是云雾缭绕,以至于满天繁星被遮掩大半,看不到星星无所谓,在漆黑的夜里总有一群小精灵在泛着光辉。
委内瑞拉的萤火虫数量很多,尤其是在这个安逸的山谷中,星星点点的绿色荧光漫天飞舞,形成了一片绿色的移动海洋。
明镜般的湖水漆黑如墨,映像着大片绿色萤辉,真实的萤火虫与湖中的影子相呼应,一时间美得如同仙境一般,强悍的视觉冲击让人应接不暇。
“哇!这些萤火虫好漂亮,真的好多多啊!”灵灵轻捂小嘴,一脸的震撼。
“是挺漂亮的,若是可以我真想住在这里,体验一下这种快乐舒畅的原始生活。”萧凌风抱着灵灵,两人脑袋靠在一起,出神凝望萤火虫形成的绿色荧光海洋。
“我去,这就是大自然原本的面貌吗?真的好美丽。”
“古玛雅人住的地方果然不一般,天天晚上欣赏这等美景,真令人羡慕。”
“城市里灯火辉煌的霓虹灯比不过这些暗淡的绿色萤辉,等我毕业之后一定要亲身体验一次荒野求生,目的地就是委内瑞拉,有没有一起来的?”
“带我,带我一个,我会风哥使用的聚光圈取火跟活塞取火法,我负责生火。”
萧凌风的节目引起了众人心中对大自然的向往,离开钢筋混凝土覆盖,满是烟尘的文明都市,来到一片青山绿水之地,这里没有便利店之类的,金钱在此处毫无作用,想要活下去必须得有高超的求生技能。
“朋友们若是真想试试荒野求生,记得一定要多带一些抗生素,尽量带着血清,卫星电话一定要随身携带,因为荒野不比都市,这里很危险。”萧凌风好意劝解道。
夜已深,是时候说再见了,关掉直播之后,萧凌风带着灵灵来到石屋,这次还是将火堆放在石头地面上灼烧一会,增加一下地温。
夜明珠泛着白绿色的光芒,小妮子爱不释手的抱着这个巨大的珠子,会发光而又精美的珠子的确很不错,这种天然夜明珠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
一觉醒来已经是早晨了,太阳还未升起来,外边的天色有些昏暗,因为此处距离湖边太近,夜晚的空气很湿冷,萧凌风被冻了起来。
早晨的气温当真不高,而且空气中有着一层湿冷的气息。
灵灵还在呼呼大睡,小萝莉睡觉的时候总会吮吸手指,嘴角永远都残留着一道晶莹剔透的丝线。
火堆的火已经完全熄灭,昨晚睡的太熟,忘记管理火了,结果木炭烧光,火也跟着熄灭了。。。。。。
今天得离开这里了,昨天发现了一个通往外边的出口,从山谷中出去或许就能找到主河流了,紧接着顺流而下即可。
既然火已灭,就没有再生火的必要了,昨晚吃的不少,也不太饿,早饭又可以省略,倒是昨天做好的陷阱不晓得抓到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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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阻隔
直播再次开启……
今天开直播有些早的缘故,看官并不是很多,但是大多数人都点了关注,相信很快就会有人进来看直播。
你大爷的九大爷,“风哥今天够早的,我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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